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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聘-第2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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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试试这个。”
  周筝筝指了指石桌上的一碟葡萄。
  “嗯。”丫鬟点点头,按照周筝筝的意思,把葡萄取汁,掺和进了清酒里。
  “好喝,这个好喝。”丫鬟先试了一口,兴奋的对周筝筝说。
  周筝筝也端起一个青釉杯,轻轻押了一口。
  清酒的醇香和葡萄的甘甜混合在一起,既冲淡了清酒的刺激,也让葡萄的甘甜更有回味。
  “不错,这个留下。”周筝筝也是满意的点点头。
  丫鬟赶紧在纸上写下这个配方,一钱清酒,加两个葡萄。
  这是周筝筝在尝试做一些夏日饮品,喝多了清茶花茶,偶尔换换口味,也是需要的。
  除了这葡萄之外,周筝筝之前还确定了菊花加清酒的配伍,菊花的苦味在清酒的调和下,也变了一种风味。
  清晨,伴随着窗外的鸟叫声,周筝筝渐渐醒了过来,昨夜不知不觉间,竟有些喝多了。
  周筝筝揉了揉太阳穴,头不那么沉了。
  吃过早饭,周筝筝正准备出门,忽然仆人送来了一包东西。
  “周姑娘,门口有人让我把这个给你。”
  周筝筝一看,上面分明是林仲超的字迹。
  “那人呢?”
  “已经走了,是个小男孩。”
  还以为是林仲超来了,周筝筝的内心起了阵阵涟漪,不免有些失落。


第641章 爱意
  周筝筝接过被翡翠绿绸布包的严严实实的盒子,缓缓走进房间。
  盒子沉甸甸的。不用说一定是林仲超带给周筝筝的礼物。
  这次江南大旱,林仲超身为太子,自然是亲自前去赈灾。
  可沿途还是不忘带礼物给周筝筝。
  周筝筝几乎是含笑着打开盒子。
  里面赫然是一个莲花金步摇。
  说是莲花,因为镶嵌纯金的步摇上面,端端正正地插着一朵粉玉莲花,做工精细,就连莲花被风吹动花瓣浮起的褶皱都刻了出来。
  里面还有一封书信,周筝筝看了才明白,这是林仲超特意让工匠为周筝筝打造的。
  步摇内里还藏了东海明珠。
  怪不得捧在手心不但很沉,还暖暖的。
  那东海明珠原是进贡得来的,整个大茗朝才只有两颗。
  林仲超不知哪里得到的,得到就转手送给了周筝筝,几乎是不加思索。
  “姑娘这么喜欢,不如戴上试试。”青云说。
  合不合适只有试过了才知道。
  “好。”
  青云粗手蹙脚,周筝筝于是让小红进来,和青云一起把金步摇戴在发髻上。
  红润如玉的脸蛋,端正秀美的五官,简直和闪闪发光的金步摇熠熠生辉!
  而林莜房间里,周瑾轩和林莜正在喝着周筝筝制作的玛瑙葡萄茶,茶香清丽可口,林莜说:“阿筝真是心灵手巧,这茶喝着就心旷神怡。”
  “和你一样心灵手巧,瞧着就有灵气。倒是老三,也不知为何,自打那次被掳之后,整个人失神了不少,性格大改,完全没有过去的天真开朗了。”周瑾轩很担心笑笑。
  林莜说,“我已经让笑笑过来一起喝阿筝的葡萄茶了。这会儿,应该也到了。”
  果然,脚步声响起,周笑笑过来了。
  “女儿参见父亲,母亲。”周笑笑行完礼就好像小猫一样,躲在林莜怀里。
  想当初周瑾轩带着周筝筝去边关两年,周笑笑正出生,人生最初最依赖的两年,唯有林莜和周瑜恒陪伴,所以,周笑笑最初看到周瑾轩是隔膜的。
  也许是为了弥补不在的这两年,周瑾轩对周笑笑百般宠爱。
  不但样样亲自上阵,就连周笑笑做错了事情,周瑾轩也不会责怪,甚至也不让别人责怪。
  因此周笑笑后来的任性妄为,是非不分,和周瑾轩早期的无原则宠溺很有关系。
  而到了后来,周笑笑深知周瑾轩的宠溺,更加喜欢父亲,只是在经历大起大落之后,周笑笑变了,这一变,不但不再爱笑,连带着对周瑾轩也隔膜了很多。
  这些都想了一遍之后,周瑾轩更加心疼周笑笑,宠女无度的周瑾轩招了招手,“笑笑,过来,来爹这里。”
  林莜拍了拍周笑笑的手道:“去吧,笑笑,我们都是爱你的。”
  周笑笑战战兢兢地走过去。
  周瑾轩握住周笑笑的手,想到唯有周笑笑出生的时候,周瑾轩是不在身边的,便道:“笑笑,不管你做错了什么,我们都爱你。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
  周笑笑眼睛里盈满热泪,“知道了,我会乖的。”
  林莜说:“马上要入秋了,佳丽太学院招生,往年我们阿筝就考上了佳丽太学院,还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笑笑,你也可以考一考的。若是能去太学院学子习,总比在家里打发时间要好。”
  林莜总是会不自觉地会把两个女儿相互比较,这本意是为了激励笑笑,可却让笑笑越发自卑难过了,“我一定考不上的,我怎么能和大姐姐比呢?”
  林莜说:“你们是姐妹,姐姐能,妹妹怎么会差那么远呢?”
  周笑笑低着头不说话,眼睛却红了。
  周瑾轩笑道:“笑笑不一定要考太学院的,笑笑不是喜欢做手帕吗?我看笑笑手帕就做得很有想法。”
  周笑笑刺绣并不佳,只是,会很有特点,比如,在手帕上会绣一朵三只脚的乌鸦,看似很难看的东西,可是被笑笑折腾出来,却成了别出心裁。
  林莜说:“笑笑的确很有想法,特立独行。”
  周瑾轩说:“听说笑笑也很喜欢戏剧,还有一个小的戏班子,对吗?”
  周笑笑顿时感兴趣起来,“那是大姐姐买来送我的,我天天给他们排练呢。现在就在自己院子里排戏。”
  周瑾轩笑了,“有性格,这才像我周瑾轩的女儿。”
  林莜说:“女儿喜欢戏剧,这可不是正经人家的女儿该做的事情,哪有你还夸的。”
  周瑾轩说:“我们吴国公府的儿女,就应该特立独行,独树一帜!何必跟别个小门小户的比较呢!”
  周笑笑听了高兴起来,“我真的可以继续排练戏剧?”
  周瑾轩点点头,“当然了!我周瑾轩拼搏一生,为的,还不是你们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如果连你们都要看人目光行事,那我们吴国公府也就没有奋斗的意义了。”
  已经位极人臣,权倾天下,还和天子为挚友,周瑾轩此生觉得已经是无憾了。唯独要做的就是保儿女顺遂幸福。
  而要幸福,最主要的是开心。
  若是不开心,纵然富贵逼人,又有何用?
  “谢谢父亲,母亲。”周笑笑喜极而泣。
  林莜忽然觉得自己这么久,都不曾真正理解过这个小女儿。
  “瞧瞧怎么哭了,能排练就那么高兴呢。”林莜拿了帕子擦拭周笑笑的泪脸。
  林莜觉得要慢慢理解周笑笑。
  周筝筝是女儿,周笑笑也是女儿,二人各有性格,人生轨迹也可以完全不一样,没必要强求一致。
  “今天我要留下来陪爹娘一起用膳,大姐姐也请过来吧,我好久没有和大姐姐一起吃饭了。”周笑笑兴高采烈,一扫这几天的沉默,又变得唧唧喳喳的了。
  林莜点了点周笑笑的鼻尖,“好,你想你大姐姐啦,阿筝前些日子还提到你呢,说要给你自由。”
  周笑笑说:“我知道大姐姐是家里最理解我的人。”
  周瑜恒因为出了远门公干去了,自然不能回来一起吃饭。
  很快,周筝筝过来了,一家人坐在大圆桌边上吃饭。


第642章 知道
  深山。
  道士细细打量着林枫。
  夜风吹得摇晃的烛光里,林枫穿着一件黄白色的长衣,衣面上绣着两只蝙蝠,一左一右,一红一绿,衣摆处,则是一圈蓝色的滚边,很是鲜艳。
  山风总是冷透入骨,可是林枫觉得那道士眼睛里射出来的冷意比山风更加地冷。
  “你说我认错人了?你说你不认识我?”道士连发两句质问。
  林枫说:“是,不过,我很想知道,你究竟是谁?”
  “太子殿下,你竟然不认识我了。”那道士很是失望,看来真的把林枫当林仲超了,还直呼太子。
  林枫忽然想套道士的话,“那你告诉我是谁,我记性不好,大病一场之后,记性更加不好了。”
  道士说:“张晓曼曾经托我把你父亲送到皇宫,你出生的时候,还是我给你取得名的。这些,难道你父亲都没有告诉过你?”
  林枫越发奇怪了,“什么把我父亲送到皇宫?我父亲不是出生在皇宫吗?”
  道士叹气,“看来你父亲是真的什么都没有告诉你,或者,他也不知道。张晓曼没有告诉他。”
  “张晓曼?”林枫一怔,“难道我父亲不是张晓曼在皇宫里出生的?”
  道士说:“你父亲根本不是张晓曼的孩子,你父亲林燃是白家的孩子。”
  “什么?你说的可是真的?”林枫做梦都想不到,只是出来找一找草药,就得知了天大的秘密。
  白家老妇人白翠芝在年轻的时候非常风光,因为白家当时何其穷途末路,百翠芝一个人和入赘的丈夫顶起了白家,如今白家虽然还是很低调,可是钱多得几辈子都花不掉。
  只是,没想到还会藏有那么大的秘密。
  林枫阴阴一笑,听那道士把来龙去脉一一说出。
  道士还以为是林仲超,当然要告诉身世,却不知正中了林枫的诡计。
  “原来林燃并不是皇族血脉,那么林仲超就更加不是了。”林枫大笑起来。
  这真的是今天最让人高兴的事情了。
  道士看着林枫,怀疑问道:“你究竟是不是林仲超?”
  林枫忽然拔刀,眯着眼睛笑道,“你说呢?”
  道士大惊,“你不是林仲超!我好糊涂了,竟然把一切都告诉了你!”
  “可是你现在后悔也没用了。”林枫笑道,“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个就是揭发林燃不是皇族血脉,另一个么,就是死于我的刀下。”
  道士痛苦道:“我中了你的计,没有保守好秘密,我对不起张晓曼的嘱托,我活着太累了。”一头撞在了刀锋上!
  动作之快,让人猝不及防!
  血,在头窟窿里喷射出来。
  死了!
  林枫默然。
  本想让道士作为证人,谁知,道士竟然自杀了!
  “真是浪费我时间!”林枫一脚把道士的尸体踢开,回房间睡觉去了。
  几日前。
  林仲超穿着一件藏青色的衣袍,领口袖口都镶绣着一圈棕褐色的万字纹滚边。内里,是一件白色的襦衣,被阿明扶着上了马车。
  阿明没有一起去,留下来保卫皇城。
  大茗朝大旱,山水失色,民不聊生,身为太子的林仲超自然要去赈灾。
  当然,周瑜恒也一同过去了。
  林仲超换了一身轻便的衣裳,不仅仅是因为活动起来方便,另外一个原因也是天气炎热。还没怎么动,林仲超的身上,就已经是一层黏糊糊的汗了。
  举目望去,一片肃杀,昔日江南的繁华已不见踪迹,有的却是满目疮痍,地里的庄稼还来不及长大就干瘪了,路边的杂草,也都似乎被扒光了。
  林仲超在外面走了一圈后,又回到了屋内,桌上,摆着一张图,那是受灾的形式图。
  一眼望过去,除了南面有一片湿地之外,剩下的地方,几乎都已经是极度缺水了。
  “太子殿下,要不我们去南部看看,或许有什么新发现。”周瑜恒建议道。
  “恩,我也正有此意。”林仲超抬起头,往南面的窗棂外看了一眼,“天灾不可躲,但是可防。”
  这次赈灾,林仲超想的更多的是如何为大茗国谋划一个长治久安的根基,哪怕是遇到百年一遇的大旱打涝,大茗国也依然可以走下去。
  避开烈日炙烤,林仲超选择在日暮时分出发南部。一路上,人丁稀少,哪怕到了晚饭的时间,也不见有什么炊烟升起。
  能走的人,都已经走了,剩下的,就只能自生自灭了。
  这时,周瑜恒看见路边有一户人家在烧饭,轻飘飘的炊烟在一片荒芜里显得很是显眼。
  “太子殿下,你看。”周瑜恒用手指了指。“要不我们去看看。”
  车内,林仲超看了一眼,然后摇了摇头。
  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时候烧饭,或许吃的就是最后一顿。
  林仲超不忍心去看,或许,在路过的某一户中,有人就已经死在床榻上。
  单凭林仲超一个人,救不了什么人。
  一旁的周瑜恒看着不说话的林仲超,便也不再说话了。
  落日之后,林仲超和周瑜恒没有外出,而是早早的就休息了,只是躺在床榻上的林仲超根本睡不着,脑海里,尽都是白日的所见所闻。
  这样的大茗国,不是林仲超希望看到的。
  在当地官吏的带领下,林仲超和周瑜恒来到了湿地边,刚一走近,就觉得四周的空气都变得湿润了很多,连呼吸,也变得轻松了些。
  “为什么这里还会有水,”这是周瑜恒的第一个问题,只是没等周瑜恒问,就有人在向林仲超解释了,
  “太子殿下,这里就是湿地了,别看上面长了些不怎么起眼的草,这下面,可深的呢。”
  官吏指了指眼前的一片芦苇。
  眼前看不见水,周瑜恒好奇的走出一步,想看看芦苇根下究竟是什么。
  可没等周瑜恒迈出第二步,一只强有力的手,就拉住了周瑜恒。
  “你不要命了。”林仲超厉声斥责道。
  周瑜恒被骂的有些懵,这时边上的官吏拿起边上的一块石头扔在了周瑜恒的眼前。
  只见石头一点点的往下陷,刚还平整的地面,不一会儿,就是一个坑了。


第643章 皇帝
  而更令周瑜恒感到后怕的是,不一会儿,石头不见了,竟完全洠г诹死锩妗�
  而刚那个位置,又恢复成了一块平整,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谢谢太子殿下救命之恩。”周瑜恒想下跪谢恩,却被林仲超一把托住。
  望着周瑜恒,想到如果是周瑾轩做皇帝,太子应该是周瑜恒才对,心头不免感慨起来。
  “凡事小心才是。”
  “是,微臣谨遵教诲。”周瑜恒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
  林仲超查看了一圈,把湿地里长的植物,周边的水源水流都认真分析了一遍。
  “这种地形,一定要好好保护。”
  一旁的官吏连忙点头称是。
  只是经过这番查看,林仲超也肯定,这种地形,在其它地方很难存有,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如果有东西能把水蓄积起来,那作用还是非常大的。
  “把这里画下来,送到我军账中。”今日累了,林仲超决定带回去好好研究。
  夜半。
  满披的星子在头顶闪闪发光。
  林仲超从帐子里出来,伸了个懒腰,看到周瑜恒正坐在不远的大石头上,看着星星,似乎在想什么。
  在周瑜恒的身边,是一匹玉白色的马儿,马儿看起来品种还算名贵,只不过马儿似乎身体膻弱,足尖裂开,马蹄有些坏了。
  林仲超走过去说:“瑜恒,怎么这么晚了坐在这儿发呆?军营里住的还习惯吗?”
  周瑜恒连忙起身行礼,“还算习惯,得蒙太子殿下照顾有加。”
  林仲超摆摆手,“我可没有照顾你什么,你年纪小,可做事成熟稳重,样样都不差于比你年纪大的同官。这是你自己的造化。”
  “可是,今天太子殿下救了我,我欠太子你一条命。”周瑜恒可不喜欢欠别人的。
  林仲超笑道:“这么小的事情你还记着干嘛?”
  “这可不是小事。虽然太子殿下只会觉得是举手之劳。”周瑜恒非常崇拜地看着林仲超,笑着露出好看的牙,“太子殿下,其实,过去你来找我姐姐的时候,我就觉得你非同一般,我就很崇拜你了。”
  “好样的。我也觉得瑜恒你特别好,绝非池中物啊。”林仲超拍了拍周瑜恒的肩膀,“只是,还需一定的历练。”
  “恩。”也许是得到了崇拜的人的鼓励,周瑜恒非常高兴,那双好看的眼睛熠熠发光,好像星辰。
  只是,在林仲超看来,那么好看当然像周筝筝的眼睛。
  “你这只马儿脚受伤了,马蹄也坏了,我让人去给马医治一下吧。”林仲超说,“是只好马,不过,瑜恒,你却不懂养马。”
  周瑜恒点点头,“我的马夫回老家去了,故而我不知怎么对付这只马儿了。这几日忽然就这么病恹恹的,我还以为没得救了。如果会给太子殿下带去烦恼,不如弃了吧,或者宰杀了让大伙儿吃顿马肉汤也好。”
  林仲超看周瑜恒说的轻描淡写,大惊,“什么!你的马儿要拿去宰杀,你不心疼?”
  “不过是一只畜生,心疼什么。”周瑜恒满不在乎。
  林仲超的后背升起一股寒气,也许周瑜恒是对的,不过是畜生罢了,坏了病了就扔了呗,还医治什么?浪费人力精力么?
  可林仲超爱马。
  尤其是自己的马儿。
  林仲超的马儿是黑风遛,看起来黑的好像炭一样,并不好看。
  可是马儿腿有劲,肌肉肥硕,能跑很长的路,能走很久的天,最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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