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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医行-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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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绾闷笑,她这师弟什么都好,就是脸皮子太薄,经不住调戏。
  宁绾玩心大发,愈发厚脸皮,直接拽上了唐煜的袖口,撒娇道,
  “师弟,好师弟,你就依了师姐嘛,师姐也没提什么过分的要求。”
  什么依了不依了的,又不是去青楼找姑娘!
  “我不和你说。”
  唐煜见了鬼一样甩开宁绾的手,从窗户上跳了出去,落荒而逃。
  白霜和蒹葭端着早饭进来,面上微红,她们在帘子外边站了片刻,自然是将宁绾的话一字不漏的听到了耳朵里,难免多想了。
  宁绾昨夜回来得晚,没有用饭,自然也没见到两个丫鬟,今日这样一看,才发觉两个丫鬟都是长得极为好看的。
  蒹葭身子单薄些,看着高挑,面庞清秀,不失为一个美人,就是皮肤略微黄了一点,但只要好好管管,也是可以改善的。
  至于白露,人如其名,皮肤白得跟白露一样,身子丰腴,个子虽不及蒹葭高,但也是足够赏心悦目的。
  燕瘦环肥,各有各的美。
  前世时候,郑氏和宁婕将两人打发到了同一家屠户的两弟兄门里,想着那油腻腻的样子,宁绾就觉得来气。
  可不就是好白菜被猪拱了,还是被两头又肥又黑的猪拱的。
  但看着两人身上明显小了的旧衫,宁绾更恨自己没用。
  她这宁国公府的大小姐要是多一分本事,身边的丫头也不会寒碜到这地步,小半截手臂都在外头。
  “小姐。”两人行了礼,将早饭端到桌上。
  “小姐。”蒹葭将糯米粥推到宁绾面前,给白露递过去好几次开口说话的眼神。
  白露自知躲不过去,是非说不可的,这才扭扭捏捏道,
  “虽说小姐的生辰才过了没两天,可严格算起来,小姐今年已经十四,明年及笄之后,就是大姑娘了,不好与唐公子过分亲近。”
  “师弟师弟,同是一个师父教出来的徒弟,就跟亲姐弟一个样。唐南是我师弟,我们又同住一个屋檐下,不好说什么亲近不亲近的。”
  宁绾喝着清粥,夹了块陈嬷嬷亲手腌制的泡菜,道,
  “这泡菜好吃是好吃,可是每天都吃它未免太单调了。”
  宁绾当真是不以为意的。
  鸠尾山又不是京城,荒山野岭的,还讲究什么礼仪,再说,唐煜和她,那可是师姐弟,鬼算子就他们两个徒儿,说白了,她不和唐煜亲近,还能与谁亲近。
  师姐弟之间亲近亲近又怎么了?
  白露咳嗽两声,说了句,“唐公子比小姐年长,再过两年也该到了议亲的年纪。”
  这是在告诉宁绾,唐煜终归是要娶别人的,让她该避嫌的地方还是避一避比较好。
  宁绾哦了一声,没说话,心里嘀咕着,这两丫头真的想太多了。
  算算时间,她最多再过两三个月就要回京城去,而唐煜还会留在鸠尾山跟着鬼算子学医,两人会不会再见面尚且是个未知之数,哪里能与唐煜有什么瓜葛。
  反正,在前世,她自从离开了鸠尾山就没见过唐煜。
  宁绾这副模样落在蒹葭和白露眼中,又变了味儿。
  她们觉得,宁绾对唐煜是有意的,所以听他们说起唐煜要娶别人就不高兴了。
  说曹操,曹操到,唐煜直接打帘子进来了。
  为了所谓的避嫌,宁绾没让蒹葭和白露出去。
  “一百金。”唐煜二话不说,直接将钱袋扔过去,宁绾伸手接钱袋,怎知唐煜太过用力,钱袋砸在掌心,让宁绾不由自主皱了皱眉头。
  “唐公子,小姐身子骨弱,可经不起这样的。”蒹葭捧起宁绾被砸得通红的手心,满眼心疼,怎奈也不好说唐煜什么,只能撅着嘴自个儿心疼。
  唐煜不置可否的撇撇嘴,这两丫头未免太小题大做,一百两金子还能把宁绾的手掌砸出个窟窿不成?
  就算砸伤了,他给她治好还不成吗?
  不过,要说宁绾弱,他觉得这话说得没错,昨夜杀人差点连自己命都搭上的人,应该是挺弱的。
  瞅着唐煜看宁绾的目光越来越阴沉,白露不得不出来打圆场,问,
  “唐公子吃过了吗?”
  没吃他也不吃!
  清粥配泡菜,看了就让人没胃口。
  宁绾每天吃着这样的饭菜还能长得水灵灵的,要不是上辈子积了福,要不就是天生丽质难自弃。
  “师姐这样的姿色可还入得师弟的眼?”宁绾阴测测的询问。
  唐煜再看,她的脸都快被看出洞了。
  她承认,她长得是挺好看,可唐煜历来视美色为泥土,不会真心在意她容貌的。

第十章 讨价还价

  唐煜呵呵两声,两手抱到了胸前。
  姿色入不入得他的眼,宁绾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宁绾看看蒹葭,又看看白露,朝唐煜摊开手,言简意赅道,
  “书。”
  金子和书缺一不可,金子有了,她还惦记着书。
  “十金。”唐煜也伸出手,要他给书可以,先将金子付了。
  “刚借出来的金子马上收回去,哪有这样的道理,你记在账上,我到时还你二百一十金。”
  宁绾无奈,她虽不知唐煜家住哪里,官拜几品,但再如何不济,也不是缺银两的人。
  不就一百两金子,至于斤斤计较吗。
  真是应了那句话,穷的人大方着,富的人还一毛不拔。
  唐煜斜睨宁绾一眼,“三百一十金。”
  这下不只是蒹葭和白露,就连宁绾都惊得瞪大了眼睛。
  “借你一百两,你要我还三百一十两,唐南,不是师姐小气,你这也太黑了。”
  况且,那是金灿灿的金子,比银子贵重得多的金子,唐煜挑在这个时候趁火打劫,未免太不近人情。
  蒹葭和白露悠悠然叹着气,这真不是宁绾小气,三百一十两金子,宁绾最多只能拿出个零头来。
  至于三百两金子,就怕她们几人再多活几辈子,也凑不够。
  蒹葭和白露都轻轻扯了扯宁绾的衣袖。她们已经够穷了,再负债累累的话,以后的日子都不用过了。
  唐煜嘿嘿笑,“师姐,这你可就冤枉我了,我才不是那样的人,另外的一百两是封口费。你给金子,我闭上嘴,你得心安,我得好处,大家才好一起把事情忘了。”
  说的封口费,自然是昨夜看见宁绾杀季月的封口费。
  宁绾气结,杀一个季月,差点要了她自己的命不说,还要给一百两金子当封口费,她这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吗?
  季月,一个背叛主子的狗奴才,也值一百两金子?
  “你怎么不说你救我一命,再给个一千两一万两的救命钱?”宁绾没好气儿的问。
  唐煜居然真的摸着下巴想了想,说,“到底是师姐,我救你还收救命钱,传出去的话,对我的名声影响不好。”
  他居然还知道不好……
  “唐公子,”蒹葭道,“您与小姐同门,感情甚笃,今日借给小姐金子,不如写下字据吧。”
  白露也道,“是啊,唐公子,借一百两金子还一百两金子就好了。”
  宁绾摆手,止住了蒹葭和白露的话头,对唐煜道,
  “好好好,三百两就三百两,待我挣了,给你就是,快把书拿来。”
  “不是三百两,是三百一十两。”
  唐煜郑重其事的叮嘱着,看一眼忠心护主的两人,将袖中的书甩到桌上,又从窗户上跳了出去。
  “小姐好端端的借金子做什么,借一百金还两百金,这利滚利也忒多了,唐公子这是欺负小姐不了解行情,奴婢再去找唐公子说说。”白露说。
  白露却问,“唐公子说的什么封口费,居然要一百两金子,小姐可是做了什么事被唐公子抓住了把柄?”
  “你们放心吧。”宁绾语重心长的对两人说,“不过几百两金子,还不值得放在眼里,你们等着瞧,不出一月我便能一本万利的挣回来,到时候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蒹葭和白露低头看着脚尖,不再说话。
  她们当然是不相信宁绾说的话的,毕竟,她们跟在宁绾身边十多年了,就没见过宁绾有什么本事,可这话,她们不敢说出来……
  好在宁绾和唐煜间的债,只是两人口头上说说,利息虽高,也没写下欠条什么的,要是实在没法了,大不了死不承认就是。
  只要宁绾都能豁出脸皮,她们完全可以不要脸。
  宁绾胡乱的扒拉两口粥,问道,
  “国公府如今情势如何?”
  应该还是郑氏一门独大,在府里呼风唤雨,一手遮天吧。
  果然,蒹葭说还是老样子。
  白露补充,“小姐,奴婢听说如意郡主与老夫人的关系并不算好。”
  如意郡主是郑氏的儿媳,更是太后钦点的郡主。
  宁绾要是愿意,可以想方设法和如意郡主搭上线,有如意郡主帮衬的话,郑氏是动不得宁绾的。
  宁绾眼里露出一丝欣赏,她倒是没发觉白露还是个聪明的,能把事情看得这样通透。她要是回去宁国公府,必须得拉拢的就是如意郡主。
  “小姐,喝点茶。”蒹葭倒了杯茶水放到宁绾面前。
  宁绾从钱袋里拿出十两金子递给两人,说,
  “你们拿着金子下山去,给自己买两身衣裳,拾掇拾掇,不要再这样穷酸,记得给嬷嬷也做上两套,虽说不必最好的,可也得是上得了台面的。余下的,你们二人一人去打两只镯子,再有剩的,买点好吃的回来,什么鸡鸭鱼肉的都买。”
  宁绾摸摸自己的肚子,心疼极了。
  难怪她这样瘦弱,上顿清粥下顿也清粥的,每天都在往死里熬着,哪能长肉。
  同住在鸠尾山,唐煜和鬼算子可是过得神仙般的日子,每日好酒好肉的享受着,还时不时的煮些山珍海味。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脸皮厚一点,和两人一道吃饭算了,还省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费用。
  鼻子使劲儿嗅嗅,屋子外边好像在炖鸽子肉,那滑嫩嫩的,再加上点花椒青葱什么的,该有多爽口。
  宁绾没志气的舔了舔嘴角。
  “小姐……”白露喊道。
  怎么还没出去?
  宁绾看着屋里神色怪异的两人。
  白露站在边上看着蒹葭手里的金子,两眼发光。
  蒹葭捧着金子,却是手心里冷汗直冒,哆嗦得厉害。
  这可是十两,金子!
  她连金子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如今手里却是捧着金子,还是十两金子!
  听小姐话里的意思,好像这金子不是金子,是平时买菜的碎银子一样。
  “小姐……”白露又喊了一声,望着金子咽了咽口水,再是哆哆嗦嗦的问,“小姐是不是犯什么事了?”
  感情以为她犯了错无法弥补,在处理后事呢。
  难道她满脸都写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吗?
  要是这样的话,她长的该是一张苦瓜脸。

第十一章 丑女如花

  宁绾失笑,深刻的觉得她有必要给两个丫头灌输点新的观念,不能让前世那个小家子气、存到死都没存到一百两金子的自己影响到两人。
  等将一碗清茶喝得见了底才说,
  “蒹葭,白露,金子银子都是一个道理,用得多才会来得多,该用的地儿还得用。”
  银子握在手里,不会多一分出来,她们的日子却会越过越艰辛,那又何必?
  人生苦短,长不过百来年,短不过几十个春秋,该享受的东西还得及时行乐。
  蒹葭与白露相视一眼,都没明白宁绾的意思。
  蒹葭和白露听得云里雾里。
  宁绾之前不是还说,金子银子什么的,就像棉絮里的水,能挤出一点是一点吗?
  况且,平日里这些事儿,只要事关金银采买的,都是交给季月打理的,从来就不会经由她们的手。
  季月呢,季月从昨天傍晚睡下后就没出现过,又是去了哪里?
  唐煜说的封口费,是不是和季月有关?
  看两人不解的神色,宁绾猜测她们还不知道季月的事,便说,
  “你们若不明白,去问问嬷嬷就是……从今天开始,你们听从我的安排,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只要我好,自然不会亏待了你们。”
  “是,小姐。”两人应声。从跟在宁绾身边的那一天开始,她们就没有想过不听从宁绾的话。
  “你们下山时帮我打听一下,洛城是不是有个长得极丑的女子,好像叫如什么花还是什么如花。”
  那女子也是闻名天下的主,却是以丑闻名,沦为天下的笑柄。
  要是传言不假,就该是待在洛城的。
  “是,小姐。”蒹葭和白露又是同时应声。
  等宁绾让退下了,一人捧着金子,一人盯着金子,小心翼翼的出了房间。
  宁绾笑着摇摇头,这俩丫头着实可爱。
  再拿过桌上的书,细细翻看起来。
  书里图文并茂,皆是记载如何给人改变容貌的,或易容,或改面,从药物配置到磨骨削皮,连如何使用刀具都记下了该是很详尽了。
  可又像是避免有人偷书学艺一样,每一篇详细的记载背后都是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不甚清楚。
  宁绾捏捏发疼的太阳穴。
  幸好她前世没有没出息到无可救药,闲来无事还是学习了许多这方面的东西,否则,就算给一百本倾城颜,她拿了也没用,依旧还是宁国公府扶不起的阿斗。
  学吧,努力的看书,将前世所学的东西都记起来,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一边,宁绾认真做功课,另一边,蒹葭和白露去见陈嬷嬷。
  陈嬷嬷将季月的事说了,两人吓得半晌说不出话,但最终和陈嬷嬷是一个看法,宁绾杀得好,杀得大快人心!
  早就该把季月那个祸害推下山崖了。
  “也别高兴得太早。”陈嬷嬷严肃道,“不管是从前还是如今,老夫人都十分照顾小姐,小姐住在这样遥远的地方,老夫人心疼,放在小姐身边的肯定不只季月。”
  郑氏对宁绾从来都小心,哪怕把宁绾赶到了鸠尾山,也从没松一口气。
  鸠尾山是鬼算子的地盘,容不得外人进来,所以只能安插一个季月,可外头不可能没有放人。
  季月那样好吃懒做的奴婢,每天早上都要下山去“买菜”,就是去给人汇报宁绾情况去了。
  季月今天早上没去,那边一定会得到消息的。
  打草惊了蛇,以后的路就难了。
  只盼望郑氏小看宁绾,别把季月的死算在宁绾头上。
  要是换作平时,郑氏说不定还会好好查查,可如今如今正是她忙碌的时间,她顾不上一个奴婢。
  宁婕再过几个月就要及笄,宁国公府也就热闹起来了,多得是各家夫人前来拜访。
  一来是多走动走动,只要讨好了宁家,不管是府里男子求官职还是内宅女子找对象,都要容易得多。
  二来嘛,则是借着宁婕的名头,来探探宁家对宁绾的态度。
  宁婕再好,八成也是李洹的人,谁会那么不识相,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和年少封王的允王爷抢女人。
  宁婕不成,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打听打听宁绾了。
  宁绾虽不才,可模样好,生得漂亮孩子,也是足够让人嫉妒的。
  当今圣上就酷爱美丽皮相……
  绿萝轩的院子里,娄氏端端正正坐在石凳上,穿着件芙蓉花色的对襟短衫,搭了条绛紫色的轻罗裙,一深一浅的颜色撞在一起,愈发衬托得肤色白皙,加上一双水灵灵的丹凤眼,怎么看都觉着是个美人儿。
  “人人都说宁家大小姐是个不受宠的,偏有人是一边鄙夷一边讨好。除了贪着那副让人过目不忘的容貌,还不是因为宁国公府嫡长孙女的身份在那摆着。一个个都是自私自利的东西,俗气的很!倒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都跟翠烟阁的那位一个品行,一路货色。”
  翠烟阁,郑氏的院子,处在国公府的正东边,娄氏的绿萝轩处在最西边,两处隔了老远,少有接触。
  可登郑氏院子的人一个接一个,一个比一个嗓门大。这就算了,一群长舌妇聚在一起,不好好关了院门说闲话,还有什么园子,让绿萝轩都不得安宁。
  “然小姐有福气,是国公爷与老夫人的掌上明珠,也是太后娘娘心里的活宝贝。”
  “可不,我听说前几天太后娘娘还宣然小姐进宫去,赏了许多好宝贝。”
  让人尽拣好听的话来说,郑氏也笑着回道,
  “安然那丫头没别的本事,也就占着这点福气。好了,走了那么远也累了,回去屋里歇歇脚,顺便尝尝太后娘娘赏的新茶。”
  “就怕谁不知道太后娘娘喜欢她女儿,逢人就显摆,不就一点皇家的恩宠吗,有什么值得显摆的。”
  娄氏本就觉得烦躁,只是耐着性子坐下来糕点,听着院子外边的说笑声,不由得轻啐了一口,当即扔了手里剩下的半截糕点。

第十二章 不好发作

  娄氏是宁国公出去办事时从外边带回来的,因学过武功,懂得一招半式,自诩江湖人士,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年轻时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如今四五十岁的年纪了,这性子愣是一点没变。
  快人快语的,就是见不惯内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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