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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黑洞噬-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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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基地从来没有出过什么状况,如果有丧尸王来,我们也能用大炮把它给轰成渣渣,你尽管放心就可以了。而至于合适的住所······我记得长官那边可是对贡献一辆房车的人有大奖励的,其中就包括一座酒店、一辆新车、武器库内自选六把枪、一吨的食物,还有三个美女啊!而至于是不是处女······兄弟你尽可放心,一看你这样的就是没开过荤的雏,那些美女肯定得是处女了。我可是一直想要那大奖励就是没拿到啊!兄弟你可享福了,你就知足吧!”

有的白痴听到这个灵哥的废话就信了,但是刑杰可不信。灵哥的话漏洞百出,到了最后这一会更是聊起了女人。都说那些军人都是不近人情的,就算是有倾国倾城、国色天香的女神想要与这些军官搭讪都不会有什么结果,这个灵哥居然谈起了女人?几乎从来没有那个荒谬的军人会这样做。

只不过喜怒不能出现于言表,那样就没意思了。于是刑杰就冲着灵哥道:“真的吗?那么我应该怎么做呢?我的干爹干妈被那些丧尸撕碎了,我是肝胆欲裂啊!如果是我的亲生父母我早就去自杀了,可是我的亲生父母在我六岁的时候就因为车祸死了,我的干爹干妈是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收养的我。”

那边的灵哥差点笑了出来,没想到这个小子居然这么好骗,几下就给哄住了。于是他冲着刑杰道:“请问小兄弟的姓名?到了北林基地好接应一下小兄弟。”

刑杰顿时发起了呆,他真实的名字是不可以泄漏的,但是假名字究竟编个什么好呢?瞎扯淡太过就不好了,灵哥会发现的。有了,就用这个名字了!刑杰突然想了出来。

于是他对着灵哥道:“小弟的名字叫夏车丹,灵哥好,以后请多加照顾。”

第七十一章 又一头丧尸王

其实刑杰也不是想把自己说的有怎么怎么下贱似的,但是除了夏车丹这个名字他就想不出别的了。更何况他以前看过一部小说,里面好像还有个冒牌名字叫迪箭的呢。当然,那是一个美国人写出来的小说,似乎还不知道他编出来的这个名字在中国是什么意思······否则他立即就得吐血三升倒地而亡。不过好像迪剑这个名字是翻译扯出来的,原本的名字刑杰也忘了。额,扯远了······

不过那边的灵哥听见了刑杰的名字居然这么有个性的时候也不由得愣了一愣,不过很快就反映了过来,打起了哈哈:“没想到夏兄弟的名字居然这么有个性啊!不过这样也好,有了个性与活力才是年轻人嘛!看来我真的是老了······”

灵哥的话让刑杰感到无比的厌恶,就算想巴结人也不带这么巴结的吧!但是刑杰也只能回应道:“对啊,灵哥。我的父亲叫夏虎,母亲叫方天花祭,是华夏第六大家方天家的养女,但是方天家对我的母亲实在不怎么样,当我的母亲要嫁给我父亲的时候我的外公更是亲手把我的母亲逐出了家门,把所以我的父母死了的时候方天家就给了我一笔钱就把我打发了,所以我才这么郁闷。”刑杰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是这样想的:“方天家?我只知道华夏国的大家族里面有一个方天家,就这样胡诌了一句。而至于方天花祭······听说中国古代有一个英雄叫吕布,吕布的武器就叫方天画戟吧!只要老天向着我,方天家里从来都没有方天花祭这个人就好了。我好几年都没有看新闻、看报纸了,希望撒谎的这套还管用。”

只是老天实在不向着刑杰,那边的灵哥愣了一下:“神马?小兄弟你没发烧吧!居然说华夏第四大家方天家仅仅是华夏第六大家?还说现今方天家族家长的掌上明珠——方天花祭是你的老妈?以方天小姐的年纪,当小兄弟你的女朋友都太小,更别说你的老妈了。如果小兄弟你刚刚说的话被方天家族家长听到了,他可是会把你亲手抽筋剥皮的!据说方天家这个大家族修炼的功法神奇无比,他们的掌上明珠——方天花祭这个方天家的掌上明珠可不是浪得虚名,方天花祭可是方天家一千年都难得一见的修炼奇才啊!而且你的父亲的名字也太有个性了吧!居然用吓唬当名字?恐怕你是生病了吧,或者是你的干爹干妈的死对你触动太大了?”撒谎撒多了,谎言就会变成真,现在的灵哥无疑就是如此,说的话也越来越像个好人了。

刑杰瞬间石化,没想到就连老天都不向着他,怎么除了方天花祭这号人物啊!这个时候,只听白面书生在刑杰耳边低语道:“刑哥,你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这个方天花祭修炼方天家神秘的、传内不传外的功法可是奇才啊!当然,方天家修炼的是什么功法我都知道,名字叫什么“风卷诀”,修炼者修炼到了最高地步之后就能御空飞行,掌控狂风,这一点是我们周家的炎阳功不可比拟的,但是我们的炎阳功的破坏力同样是风卷诀无法比拟的。”说到这里,白面书生与雷鸣的眼中同时冒出了崇拜与火热的眼神,显然从来都没有人把炎阳功修炼到最高级别,除了周家的老祖宗。可是那些老怪物(把别的大家族中的老怪物都给算上了)早已不知死了多少年了,但是这些所谓的老怪物顶多也就把他们的功法修炼到了第十七重,跟当初的刑杰是无法比拟的。更何况还不把异能等因素计算在内,否则胖子都能把这些“老怪物”随手给捏死,这就是差距。

白面书生与雷鸣从来都没有想到,在前世自己就是这种强者,甚至比这些老怪物还要强大。只是刑杰听到白面书生的话之后身体更加僵硬了,心里在那不断默念:“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在过了三分钟之后,刑杰终于清醒了过来,只是心里还无法相信自己居然会这么倒霉。可是灵哥可是等得不耐烦了,**的性子毫无遮拦的展现了开来:“喂,小子!你赶紧给你大爷我把房车乖乖的交出来,否则······”一边说着,一边舔了舔他那沾满鲜血的唐刀。其实灵哥早就知道自己露馅了,但是他心里抱的是这样的信念:“既然那个小子已经坦白从宽了,那我再留着他在世上就没有意义了。那么,我就送佛送到西,做坏人做到底吧!虽然我本来就是坏人······这个小子的身上肯定没有什么好东西了,我就见好就收吧!哎······本来应该收网收地更早,让这个小子没有丝毫的怀疑的。现在他肯定正在装疯卖傻,乱编自己的名字。我就说嘛!华夏第一美女——方天花祭肯定跟他是没有什么联系的,这么一骗就露馅了。方天花祭这个大美女怎么可能是一个小女孩呢?是时候再找一个女人了,玩完就扔出去喂丧尸,末世真好啊,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

刑杰微微一笑,心道:“等会看我们是谁更狰狞一点,谁能打败对方!而且现在我还有最后一个异能没有使用过呢,如果你做得太过分,我不介意把那个异能使用出来。看来还是放不下心中的最后一道人性啊!但是要把修罗诀修炼到巅峰究竟有什么条件呢?既得有理智,还得化身地狱中的修罗,究竟要怎么做呢?有理智的屠杀我是做不来的,但是牙噬这个异能还从来没有用过。别的异能都被封印了,唯独牙噬没有被封印。是牙噬太弱、等级太低了,还是······”就在这片刻中,刑杰多了好几分领悟。但是他的领悟很快就被密集的枪声给打断了:“兄弟们,今天我们要屠杀了!看那个叫夏车丹的小子正在藏着掖着什么东西,有没有可能是金屋藏娇啊?如果是的话······兄弟们就能好好享受一下了!好不好啊?能被这个小子看上的女的,肯定得是女中之凤,天之骄子!等会你们灵哥享受完了就给你们玩玩!”

刑杰不由得更加鄙视这个精虫上脑的白痴了。在末世里自己都吃不饱就想找女人,不怕精尽身亡啊?“就算没有精尽身亡也得迟早被女人玩死。”刑杰嘀咕道。很不幸的是,那边的灵哥把刑杰的话给听了个清清楚楚,因为刑杰是对着话筒说话的,话筒又给开开了,声音还给调到了最大,刑杰一句小声的嘀咕在这些猴子的耳中就像炸雷一样。有几个听力好点的甚至直接捂住了耳朵趴在地上如驴打滚一般打滚,这倒是让刑杰感到有点意外,没想到光凭说话也能杀人。不过这个意外很快就变成了惊喜。既然这样的话,刑杰他就想光躲在这里不断讲话了。不过很快那些猴子就拿起了机关枪朝着刑杰的房车扫射了起来。不过这个时候这群猴子却有点民兵的样了,机关枪全朝着房车的防弹玻璃上扫,甚至有几个家伙还掏出了喷火器。

刑杰赶紧滚下了房车,事实证明他的这个决定是非常正确的,因为他前脚刚下来后脚房车就爆炸了。不过灵哥却因此大发雷霆,直接就把那几个白痴扔进了丧尸群里,嘴里还不断骂道:“卧槽泥马,把你们喂丧尸王还是你们天大的恩赐。居然把我的房车给打爆了,下回我就得······等等,丧尸王?”

第七十二章 怪物(求推荐票!)

当初那头丧尸王已经被胖子他们给重伤了,现在那头丧尸王正在窝在巢里养伤呢,根本没有那个力气跑来找刑杰他们复仇。那么这只有一个解释了——这里还有另外一头丧尸王!想到这里,刑杰就忍不住头皮发麻,宁可相信那是当初那一头丧尸王找来复仇了,也不愿意相信这么可怕的事实。可是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不管你相信不相信。“丧尸王应该没有感情的啊!难不成这头丧尸王是前面来找我的那头丧尸王的老婆?”刑杰带着恶趣味地想。

其实刑杰想的倒也八九不离十,当初这对鸳鸯可是华夏大学里面的师生最关注的一对情侣,天天都如胶似漆的,就差求婚了。可是末世一来,这对情侣鸳鸯顿时变成了落难鸳鸯,随便来一头丧尸都能把他们这对鸳鸯变成一顿美餐。结果这对苦命恋人顿时变成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女孩被丧尸袭击变成了丧尸,男孩为了让女孩不再痛苦就喂女孩自己的肉吃,到了最后就不断抓人送给自己已经变成丧尸的女朋友当礼物。当然,这个男孩只是抓小孩罢了。到了最后,男孩终于受不了女孩已经变成怪物的打击,神经崩溃后的他就让女孩撕咬自己的肉体。终于,两个苦命恋人终于成功化蝶,进化成了丧尸王。虽然没有了记忆,但是这对恋人还有着曾经的依恋,对彼此之间都有好感,天天都跑出去吃人。这就是这对丧尸王的来头。

但是现在这对人人羡慕嫉妒恨的鸳鸯可没有了以往那个甜蜜蜜的样,只剩下无尽的杀气与嗜血。当初胖子他们重伤那头丧尸王,这头丧尸王知道了之后立即就赶过来跟刑杰他们复仇了,但是让人感到非常好笑的是这并不是什么英雄救美,而是真真正正的为报伤夫之仇而找上门来的母老虎,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母老虎,是真真正正的“母老虎”,如果刑杰敢迎上去,有可能那头暴怒的母老虎就会瞬间把刑杰撕成碎片,一点痕迹不留,就算是白痴也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做。

刑杰连头也不转,直接冲着石化的胖子三人吼道:“还愣什么,赶紧跑啊!今天你们把性命给交代在这里了,我可不管不问啊!而至于这头丧尸王是不是我请来电影院的人做的特效······你们试试就知道了,想玩火吗?我丑话说在前,到时候你们死了没有我屁点关系,到了时候别从天堂或者地狱诅咒我啊!废话说完了,我88了,祝你们好运,被丧尸王咬下一块肉来之后早日康复!”

现在情况很奇怪,刑杰在前面使劲冲刺着,胖子他们边喊着边追赶着刑杰的步伐,是不是还传来几句刑杰气死人不要钱的诽谤:“叫唤吧,叫唤吧!如果想死的话你就给我使劲叫唤吧!只是别拖我下水就可以了,我来年会给你们烧香的。”嘴里说着这些话,腿上却是一点都不含糊,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前冲去。

而至于灵哥他们一伙······他们早就开着车逃跑了,丧尸王这种恐怖的存在他们可不敢招惹,招惹了之后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会不知道,所以他们先开着车逃跑了。但是灵哥一伙似乎还想让刑杰胖子一行人死在这里,拖延一下丧尸王的步伐。可是智商比人类都高的丧尸王会上当吗?答案已经很明显了,只是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只要刑杰的体能能坚持到跑到安全的地方就可以了,从目前来看那明显是最现实的,刑杰能平安抵达安全地区。

可是也有可能是刑杰杀的人太多遭天谴了还是怎么的,平时的运气值竟然不管用了,(其实是自从刑杰重生之后他那就像踩了狗屎一样的运气值就消失了,只是他自己没注意到罢了。)这回精神上是足够了,体能也足够了,就是肉体不够用,两条大腿由于冲刺速度太快开始抽筋了,但是刑杰哪敢停啊!这一停止不光是他的身体挺留在这里,他的小命也会永远的交待在这里,所以他鼓足了劲,使出全身的力气进行百米冲刺,但是丧尸王离他也越来越紧······

当初本来在刑杰后面的胖子三人组也直接冲到了刑杰的前面开始夺命狂奔,如果小命真的交待在了这里,那么岂不会是会再次重生,再次进行轮回?胖子他们本来对刑杰的话就信了个八九不离十,现在思考也用刑杰的思维了,但是胖子的逃命意识还没有逆转过来,但是刑杰相信那只是时间的问题。不是听别人都说什么信春哥得永生吗?那咱们来一个信刑哥得永生不可以吗?只是这样不怎么好,刑杰似乎还没有意识到······

与此同时,天东市。

“快点,你个婊子!老子都要被你害死了,就是因为你一个小婊子收拾东西这么慢?要不等会我把你抛下自个跑,不管你了?就是我发泄欲望的工具而已,马勒隔壁的,我赶紧走。”一个浑身显得极为粗壮的男子不满道。

“不,威哥!您千万别走!您对我怎么样都可以,就算现在把我就地正法也可以,就是千万别丢下我!”有的人听见了这声音有可能会鄙夷,这只有那些什么妓女才会说出这么低级、下贱的话,但是当那些人看到这个女人的时候肯定就会忍不住把下巴掉下来:“奶奶的,这还是华夏大学那个骄傲的校花,全中国的第六美女——花翎吗?这个样子跟那些街头的老妓女都有的一拼了。衣不蔽体,春光乍泄,这个样子就算那些妓女都没这么开放。现在我可是看清这个花翎的嘴脸了,还不就是漂亮点罢了?要找个女朋友找个贤妻良母型的,千万不能找这种外强中干型的。就算我家猪圈里的那头圈花都比这个**的女人好,我还是别看了,忒让人心寒了。”

但是当花翎看到外头出现的大批丧尸就知道坏事了,抓起那个威哥的手就跑,弄得那个威哥反而一愣:“马勒隔壁的,见过开放的也不带这么开放的吧!直接就想在这个空旷的街道上做。既然这样,我威哥这个外号也不是浪得虚名,我兄弟可是伟哥!现在我就把你就地正法让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威哥。”说完,那边的威哥就用嘴巴堵住了花翎的嘴,但是花翎的眼中没有激情与柔情,只剩下了惊恐,连威哥都忘了推开。

威哥还当是怎么怎么了,连忙朝身后看去。可是身后那位可不给他机会,一刀就斩下了威哥的头颅。

花翎终于看清了这头生物,或者说这头四不像。它有着蜘蛛的八根蜘蛛腿,还有着螳螂的刀臂,六根金刚狼般的骨爪从它的手上弹射而出,属于人类的双腿上早已布满了茸毛与倒刺,本来应该是正常的双脚的小腿下面却变成了青蛙的脚蹼,头部的双嘴早已不属于人类或丧尸,已经变成了天牛般的两半从中间裂开的大嘴,里面的牙齿却还依然存在,两半嘴唇早已变成了板牙,头上还伸出了两根天线,跟那个生化危机里面的复仇邪神有的一拼。这让花翎生不出逃跑的心思。更何况,她想跑也没办法跑,因为马老头早已斩下了她的头颅,只剩下鲜血从雪白的脖颈中喷涌而出。马老头发出一声狂吼,把头伸到了上面,用嘴中露出的吸管开始了吸食······

(第七十二章完,从此开始黑洞步入正轨,求推荐票!大大感激不尽。)

第七十三章 牙噬的第一次运用

别以为马老头是长了飞毛腿一秒钟就从京都到了乌灵市,前世的刑杰要一秒钟到乌灵市都很费劲,更别提马老头了。其实是马老头吞噬了一头正在进化的丧尸王,又吞噬了好几头迅捷丧尸与影战者,获得了极速运动的能力,又得知了丧尸王的阴谋诡计,于是它就冲到了这里实施那头丧尸王没有完成的宏图伟业。

别以为丧尸王它们不会聊天,动物都会的最原始的交流,智商极高的丧尸王怎么可能不会呢?上回那些丧尸王举行集会,所有进化的丧尸王都参与了。然后那些丧尸王做出了决定,每头丧尸王都要去一个市来进行它们的计划。而至于那对鸳鸯丧尸王······其实是公的闲的蛋疼,就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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