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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女医对我动手了-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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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完这一切,她看了看西洋怀表上的时间,化冻了约五分钟,搬了张椅子,坐在桌子旁边,对着龙体喃喃说道:
  “我这次去了山东曲阜,传闻那里出现一起死者下葬之前突然踢棺材板的奇事。跟你的症状特别相似,所以,我日夜兼程赶到曲阜。”
  话音刚落,龙体的双手有了反应,咔嚓咔嚓发出关节活动的声响。
  白术似乎很熟悉这一幕了,一点都不害怕,叹道:
  “可惜我还是来晚一步,死者被一个游方道士当成旱魃斩妖除魔给烧成灰烬了。”
  蓦地,龙体从桌子上坐起来了,就像野兽似的张大嘴巴,朝着白术咬过去!
  哈!
  可惜龙体脖子上的项圈将他套住,双手双脚皆被牢牢束缚在座子上,正德帝只能坐在桌子上扭来扭去,锁链晃得哐当响,就是无法靠近白术,像一条案板上的鱼。
  正德帝居然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他已经死了,骨骼和肌肉却像被宰杀过的鱼一样,明明已经被掏出内脏,死透了,却依然有反应,还能蹦跳。
  “你好大的口气!”
  白术捂着鼻子,拖着椅子往旁边退了一步,“太臭了,这次我要往你嘴里放一些香料才行。我给你讲,这次去曲阜还是有些收获的,寻找你不得好死的原因……”
  原来,正德帝死的突然,白术不相信他是暴病,便设法将他的尸体盗出,冰镇在白府冰窖里,本想解剖他的遗体细查,不料龙体出现类似尸变的反应,成为一具行尸走肉。
  对于这种异相,身为大夫的她想查出是有人故意投毒,还是天灾瘟疫所致。
  白术辞官出宫,这一年都关注大明各地尸变的传闻,一个个去求证。
  终于,她找到了一条有用的线索。
  山东曲阜,有一个来自扬州的行商,行商的足迹踏遍大明,靠着赚货物差价致富。
  行商带着儿子来曲阜做生意,突然吐血暴亡——这和去年正德帝正月祭祀时的病状一模一样。
  夏天天气炎热,尸体容易腐烂,行商有钱,儿子又孝顺,当即就重金在曲阜买了大量的冰块保存父亲尸首。
  在做了七天七夜的水陆道场法事之后,才把死者从冰棺材里抬进木头棺材,准备下葬。
  棺材抬到挖好的坟地时,奇怪的事情出现了,棺材里发出咚咚的声响,好像有人敲棺材板。
  死者儿子是个大孝子,听到棺材里的动静,以为父亲死而复生,不顾做法道士们的阻拦,撬开了棺材板救父。
  但是棺材只开了一个口子,父亲就往里头缩,好像怕光。
  大孝子伸手去安抚父亲,却被父亲一把抱住脖子,半个身体都被拖进了棺材,活活给咬死了!
  大孝子被咬死之后,父子两个的尸体都像得了狂犬病一样,变成了见人就咬,又畏光的怪物,幸好道士们有些武艺,将父子尸体绑在床上不得动弹。
  尸体没有呼吸,尸身也没有腐烂迹象,白天畏光不动弹,夜晚就像猛兽一样挣扎嚎叫,见人就咬。
  这是狂犬病的典型症状,只是发病的载体从活人,变成了尸体。
  山东这个地方有个特殊的习俗,那就是每逢干旱,便挖掘坟头有青色的新坟,在烈日之下掘开棺材,拖出尸体,打旱魃的习俗。
  旱魃,就是不腐的干尸。
  魃,在《诗经》和《山海经》里称为制造干旱的妖怪。
  如果打开棺材,尸身未腐,就被认定是旱魃,会被砍成几块焚烧祭天,以祈求大雨降临。
  这个带有巫术色彩的仪式,叫做打旱魃。
  刚好曲阜今年夏天遭遇大旱,道士说皆因这对父子的尸体变成了旱魃作祟的缘故。
  于是,道士起坛做法,将父子两个剁了焚毁,打旱魃。
  因这是山东延续千年的传统,且行商父子是外地人,在本地无人为他们说话,百姓乞求下雨,官员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道士打旱魃。
  凑巧,做法次日天降大雨,解决了曲阜的旱情。
  如今这个道士因打旱魃除妖求雨成功,在曲阜已经被当成救苦救难的活神仙。
  白术赶到曲阜时,父子两个尸骨已经化为两坛骨灰。
  白术无奈,只得给了道士钱财,要道士将过程详细讲来。
  白术定定的看着桌上扭动的龙体,“你去年死在初春,天寒地冻,尸体便没有立刻起变化,但只要一暖和,你就会复苏咬人。这个行商在夏天死去,由冰块冰着的时候也没有变化,由此,我大概可以推断,在寒冷中尸体不会发狂犬病,和正常死亡一样。”
  “这是第一个收获,第二个收获,就是被得了狂犬病的行尸走肉咬过之后,受害者遗体也会染上狂犬病,一旦传播开来,后果不堪设想。”
  “龙体丢失一事已经泄露,我这里已经不安全了,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我只能把你当做旱魃一样烧掉。”
  “你放心,我身为大夫,从来不信什么鬼神妖孽之说。人死不能复生,人可以生病,难道尸首就不可以吗?病症和狂犬病类似,或许是一场新的瘟疫?或许有人刻意投/毒?瘟疫的源头在那里?谁害得你连死亡都不得安宁?我都会查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大明古风言情+非末世丧尸元素。明朝版本的生化危机~一切都有科学解释,不搞封建迷信,医学战胜疾病,正义战胜邪恶,满满的求生欲,审核员不要再锁章节,一天锁三次申请解锁等一天真是崩溃。这个脑洞很早就想写了,这是一次大胆的尝试,抓心挠肝的想讲这个故事啊。


第10章 薛定谔的初夜
  白术今晚来看龙体,是有两个意思,第一是我打算烧了你,毁尸灭迹。
  第二是我要找到你不得好死、变成行尸走肉的原因,如果是人祸,我就为你复仇,如果是天灾……那么麻烦就大了。
  狂犬病在活人里是不治之症,典型病症是害怕阳光和流水,就像疯狗,见人就咬,被咬的也会感染此病,只能等死,哪怕五百年后现代医学也对这个病束手无策,一旦感染,基本上百分之百的死亡率。
  如果狂犬病在死人之间传播呢?
  那么离生灵涂炭、百鬼夜行的噩梦场面就不远了,地狱在人间。
  目前白府有沐朝夕带着一百个锦衣卫监视,白术不能明目张胆的燃起火堆,哪怕把龙体拖到一个房间用火点燃,锦衣卫也会救火,到时候发现一具烧了半截、来历不明的尸体,她刚刚脱离嫌疑,就又要被人怀疑。
  东厂和锦衣卫都要查她。
  白术只能先把龙体吊进冰窟里冷藏起来,把锦衣卫支开再行动。
  所以,她轻而易举的同意了前夫把牛二送到国子监读书的决定,牛二这孩子不会说谎,别把他卷进来。
  地窖恢复原状,白术穿着沐朝夕的衣服回到房间,打开窗户,排出迷人的暖香,脱下衣服,故意一件件的扔了一地,跳到已经冷了的水里,打着哆嗦洗净淡淡的尸臭。
  然后,她穿上寝衣,故意把领口扯开,躺在昏迷的沐朝夕旁边。
  浴房的竹塌很小,是用来更换衣服用的,不是用来睡觉。
  沐朝夕人高马大,一个人躺着刚刚好,两人要同时躺下,必须贴着身体,交颈而眠。
  白术有洁癖,不愿意碰到陌生人,尤其是脱到只剩下一件短裤的男子。
  竹塌太小了,她辗转反侧好几个睡姿,都会碰到他。
  仙人跳没那么容易。
  忍一忍,睡着了就好。
  可是不行,白术闭上眼睛好一会了,始终无法入睡,枕边就像一个人形火炉,烤的她口干舌燥。
  白术瞧着第一缕天光透过窗户射进来,这一夜要过去了。
  索性,她用尽全力,将沐朝夕狠狠一推。
  沐朝夕从竹塌跌落在地板上,这一跌摔的可不轻,连续在地板上滚了几滚,直到撞在浴桶上才停止滚动。
  此时药性也差不多了,沐朝夕捂着撞疼的头缓缓醒来。
  白术赶紧闭上眼睛装睡。装作是沐朝夕自己滚下来的样子。
  沐朝夕做了一晚不可描述的梦,此时半梦半醒,如梦似幻,瞳孔收缩,焦距,定在身下散乱的衣服上。
  他的袍服和白术的衣服纠缠重叠在一起,粉红色的主腰甚至就挂在他的靴子上!
  而竹塌之上,白术鬓发散乱,衣领大敞,半遮半掩,还露出两截光洁的小腿,柔软白皙,于脚踝处交缠,就像两条小白蛇。
  他努力挖掘着记忆,最后的记忆,就是其中的一条小白蛇缠着他的腰间,将他勾到折腰,接着是一吻。
  很甜的一吻,甜到他现在砸吧一下嘴,都能尝到一丝甜味。
  可是后来的事情……
  沐朝夕分不清梦境还是现实。
  说梦境吧,白司药穿着半敞的寝衣,就在这里躺着,他一个大男人,总不能不认账吧?
  可说现实,沐朝夕实在记不清昨晚的细节了,就像做梦似的,梦中无比清晰,但是大梦一醒,就像潮水抚平了沙滩,除了个几个贝壳,啥痕迹都没有了。
  沐朝夕觉得,他昨晚又没有喝酒,记忆力再差,总不会忘记男人的第一次吧!
  互相矛盾,沐朝夕觉得头疼,起身用浴桶里的凉水洗把脸。
  这下清醒了。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他还是什么都不记得,记忆在一吻的那一刻断裂。
  我不可能忘记初夜是怎么发生的——我连昨晚初吻的细节都记得一清二楚!
  正思忖着,身后响起一个声音,“乘着天还没大亮,无人瞧见,你穿上衣服赶紧走吧。”
  沐朝夕转身,见白术一副娇软无力的样子(其实是一晚没睡太累了),侧身曲肘,散乱的头发披散而下,遮住了领口。
  “这个竹塌睡得我腰酸腿疼,还是床上舒服。”白术眯缝着睡眼,缓缓起身,扶着腰,慵懒的走到隔间的卧房,倒在床上。
  一副打算继续睡个回笼觉的样子!
  沐朝夕自行划重点,在“腰酸腿疼”上画了个圈。
  回想他偷偷看过的那些“洞房花烛朝慵起”之类的市井风俗话本小说,好像女人一夜风月过后,都是这番懒懒的模样。
  是真的发生了。
  可是为什么我都不记得?
  沐朝夕捡起地上的衣服,一件件穿回去,昨晚到底是什么睡的?
  为什么裤子会甩到灯笼上去?
  沐朝夕努力挖掘记忆,可惜记忆就像隔着一道石门,无论怎么挖都挖不通。
  最后坐在竹塌上穿鞋,短靴上挂着那件粉红色主腰。
  沐朝夕以拆炸/弹的小心,轻轻将主腰拿下来,无人瞧见,偷偷塞进怀里。
  走到浴房门口,顿住了,心中天人交战。
  最终,他隔空无声扇了自己一巴掌,把揉成一团的主腰放到了竹塌上,物归原主。
  白术还在睡,看起来并不打算送他。
  沐朝夕实在受不了失忆,试探着问道:“昨晚……白司药觉得我……可还行?”
  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新娘问新郎眉毛画的好不好,现在男女颠倒,反过来了,失忆的沐朝夕表面问白术对他的表现是否满意,实际是为了求证他薛定谔般的初夜——可能有,也可能无。
  “还行。”白术给予充分的肯定,“多谢沐千户,千户做了一桩善事。我不喜欢欠人情,以后会还你这桩人情。”
  沐朝夕听了心中五味杂陈,欣喜、失望、满足、遗憾等等情绪几乎一起涌过来,他觉得自己快分裂了。
  就这样……结束了?
  不知为何,沐朝夕心有不甘。
  白术见他还没走,便催促道:“我们之前约定过,只有一晚,到了明日,你我再无瓜噶。沐千户,请吧。”
  白术真是那啥无情,太渣了,刚刚醒过来,就下了逐客令。
  沐朝夕慢腾腾走到房门口,手碰到门栓,拔出一半,停下了,回头,转身。
  沐朝夕快步返回,站在床前。
  白术心下一慌,右手伸进枕头里,摸到枕下防身的一把短刀,面上故作淡定,翻了个身,“你来做什么?”
  沐朝夕双手按住她的肩头,将她钉在枕头上,“不是要还我人情吗?我沐朝夕向来有债必偿,你现在就还。”
  作者有话要说:沐朝夕要反攻了~
  今晚送200个红包哈,祝各位小天使周末愉快


第11章 起底
  沐朝夕的想法很简单:既然不记得了,那就再来一次。
  说不定来着来着……就记起来呢。
  就像习武,忘记刀法,得拿起刀挥一挥,才能再次找到感觉。
  白术在混乱的正德后宫混了十年,不是白混的,心慌如狗,表面依然淡定的说道:“我现在没心情,男欢女爱,首先要你情我愿,如此,方能享受鱼水之欢。”
  “明明你昨晚——”
  白术:“没错,我昨晚空虚寂寞冷,说好只有一晚,第二天就无瓜葛,现在天都亮了。我这个人,向来冷情冷性,说不要就是不要,无论之前多么恩爱缠绵,事后都没有什么余情留恋,否则,我也不会与结婚十年的前夫麦厂花和离了。”
  麦厂花那种神仙般的人物,居然说弃就弃。
  以及,自己的初夜喂了狗,实在不是什么令人高兴的事情!
  看着白术冷淡的样子,沐朝夕顿时觉得扫兴。
  沐朝夕放开她的肩头:“你打算什么时候还人情?”
  白术揉了揉酸疼的肩窝:“非要以睡觉这种方式吗?我可以帮你加官进爵的。年轻人,目光放远大一点,前途要紧。”
  你休想碰我。
  沐朝夕脆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开始自我保护:“你记得还欠我一个人情就好。我沐朝夕年纪轻轻,家世又好,想要什么女人得不到,何必在你一个和离还带着十五岁拖油瓶的女人身上吊死。”
  白术鼓励的点点头,“沐千户这样想就对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以后沐千户若遇到麻烦来找我,我一定还你人情。现在,我打算睡个回笼觉。沐千户昨晚忙得很,出了不少力气,想必也累了,白府有许多空房间,请沐千户随意。”
  沐朝夕如何睡得下去?
  他气得快炸了。
  他觉得自己被玩弄了——诚然,他是自愿的,白术钓鱼,愿者上钩。男欢女爱,你情我愿。
  但是老子根本不记得啊!真是亏大发了。
  就像去酒楼,点了一桌子山珍海味,菜上齐了,你食指大动,然后……你眼睛一闭一睁,酒菜全没了。
  店小二拿出账单,“客官一共二两银子,只收现银,概不赊账,谢谢。”
  我都不记得吃过,怎么甘心掏银子?
  沐朝夕越想越气疑对白术恨之入骨,又思之入骨,这个女人太神秘了,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总不能听她一人之言。
  沐朝夕决定探一探这个女人的底细。
  沐朝夕只是一个初入官场的新人,三年前因平宁王谋反,保护南京城的战役表现优秀,而得到正德帝的垂青,一句话将他从南京锦衣卫平调到北京锦衣卫。
  可是他跟着正德帝来北京才三个月,皇帝就驾崩了,他立足未稳,新帝嘉靖帝登基,奶兄陆炳成了北京锦衣卫指挥使,一上来就安插亲信,他这个承蒙先帝恩惠的千户受到排挤,贬到西安门看大门去了。
  一个看大门不可能有本事说出“你去查一查,三分钟之后我要知道这个女人所有信息”霸道王爷之类的话。
  沐朝夕没有捷径可走,只能自己查。
  他找到了一个帮手,就是在“华清池”澡堂的找到他的、并借给他马匹的周小旗。
  孤掌难鸣,沐朝夕想要逐梦锦衣卫,需要左右手抬轿子,一个人单打独斗是没有前途的。
  周小旗是锦衣卫籍,军籍是世袭制,北京本地人,当年永乐帝还是燕王,就在北京藩王府的时候,周家的祖先只是一个农民,扛着家里的镰刀跟着燕王靖难之役造反,一直打到南京,建文帝自焚,燕王登基,周家籍贯由此变成军籍。
  之后,周家一代代人宦海沉浮,祖上也曾经阔过的,最高坐过千户的位置,到了周小旗这一代,家族平平无奇,混得一般,但是作为北京的地头蛇,优势是消息灵通,人脉宽广,要不昨天周小旗也不会那么快从华清池澡堂子找到沐朝夕。
  沐朝夕把周小旗的马还回去,说道:“多谢你借马,我已经在衙门领用了新坐骑,昨天多亏了你帮忙。”
  周小旗连忙谦道:“沐千户客气了,沐千户这种出身高门还有本事的人,迟早会飞黄腾达。”
  沐朝夕说道:“你知道的,我从南京锦衣卫平调过来,在北京一个熟人都没有,这里到处都是手握实权的达官贵人,我一直郁郁不得志,领着千户的俸禄,干着小卒的活。只有你瞧得起我,是我结交的第一人,如今我有机会在皇上面前露脸,自然要报答你,不晓得你愿不愿意跟我做事?”
  沐朝夕觉得,前天夜里他还像个树桩似的在西安门熬夜站岗呢,今天就有本事带着一百个锦衣卫外出执行任务了。
  他要发达了!
  苟富贵,勿相忘。
  他现在向周小旗伸出招揽之手,周小旗一定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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