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鸩之媚-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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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媚刚想顶嘴,阮咸已经出手如电,右手狠狠地捏住了她的下颌,脸上笑容半丝未褪,“我帮你磨尖了牙齿和爪子,不是让你对付我的。”
    伍媚脸色有些发白,但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愤怒地盯着阮咸。
    阮咸却用左手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我好容易帮你把晏经纬调到蔺川去,乖,别辜负了哥哥的一片好心。”
    伍媚浑身一僵。晏经纬的高升居然是他在里面做的手脚?她认识他六年,还是摸不清楚这个男人的势力到底大到什么地步。
    阮咸却趁她分神,将脸凑向她雪白的耳廓,又伸出舌头含住了她圆润的耳珠,然后舌头恶劣地迤逦而下,缓缓扫过她的颈项。伍媚咬紧下唇,抬起膝盖就向阮咸的某个紧要部位顶去。
    阮咸惑人地一笑,双手捏紧伍媚的手腕,直接将她拖着一齐倒向了那张雕花牙床。
    叫阿芒的猴子吱吱怪叫两声,捂着眼睛跳到了旁边。
    阮咸低低一笑,伸手一扯牙床上猩红的帷幔,床尾露出一幅女子的半身□,照片里女子正在沐浴,仰着头任由水洒在脸上,双眸微眯,姿势放松而享受。打湿的乌发随意地披在胸前背后。
    “怎么样,我把你照的美不美?”阮咸含笑问伍媚。
    “你这个死变态,居然偷拍我。”伍媚咬牙切齿。
    阮咸嘴角的笑意逐渐扩大,“看见照片下面的这些斑点吗?我特别喜欢对着你这幅照片打飞机。至于那些斑点——”阮咸笑得很无耻,“可都是我的精华。”
    “阮大少您可是高富帅,居然也要靠打飞机度日?”伍媚猛地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阮咸,讽刺道。
    “你知道的,妞泡多了会累,爱做多了会瞌睡。”
    “您这名字真是可惜了,您就该叫阮咸湿,又咸又湿,和你这个人一样,叫人恶心。”伍媚理了理身上的衣裳,起了身。
    阮咸两只手交叠枕在脑后,“你说我把这幅照片给沈陆嘉,他会怎么样?”
    伍媚脚步一窒,却没有停住,只冷冰冰地丢下三个字:“随便你。”
    等到伍媚掀开竹簟帘幕,阮咸才自言自语一般,“我最讨厌那些健康的、正直的、干净的男人了。”说罢,懒洋洋地起了身,穿上木屐,弯腰抄起地上的猴子去了书房。
    沈陆嘉坐在书房的沙发上,伍媚坐在他身侧。
    阮咸状若无意地扫过沈陆嘉面前那杯红茶,没有丝毫饮用的痕迹,朝伍媚冷笑了两声。
    “沈总,我这人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钱。你要我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也行,但我有一个条件。”阮咸一下又一下地抚摸着阿芒金色的丝毛。
    “阮先生请讲。”
    “这只金丝猴我驯养了三年了,可惜它是个不识货的,你给它钞票,它会毫不犹豫地撕个粉碎,沈总是搞金融的,想必可以教教它仕途经济。”阮咸笑得邪恶,“倘若沈总在五天内教会它认得钞票,我就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还把我手里鼎言百分之六的鼎言股票送给你,如若不成,就请沈总打道回府。”
    “好。一言为定。”沈陆嘉起了身,沉稳地答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阮咸并没有多喜欢伍媚。。。因为他是不会爱上人类的。。。
    不能倒戈啊姑娘们。
    小狼狗必须完胜阮咸湿。。。

☆、28远离尘嚣

因为带着一只猴子;酒店自然是没法住下去了。沈陆嘉便主动联系了莫傅司留给他的人名中的一个。
    对方会只会说粗浅的中文,尽管交流的不是很顺畅;但显然莫傅司已经事先交代过了,沈陆嘉刚一自报家门,对方便异常热情地说“沈先生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于是沈陆嘉便坦言想要找一处房子借用几天。那个叫黎博元的男人想了想,爽快地说自己在三十六街区有一间小阁楼,原本是打算改造成家庭旅馆的;现在便借给他们暂住。还约了时间地点领他们过去。
    收了线,沈陆嘉看向正在收拾行李的伍媚道:“阁楼条件恐怕比不上酒店,你若是住不惯,不如就还住在这儿;我一个人搬过去就行。”
    “我坚决跟领导共进退。”伍媚笑吟吟地回了一句。
    沈陆嘉笑笑,低头又去拨电话;却听见伍媚忽然问道:“你有把握吗?猴子再聪明,终归是头畜生,何况只有五天时间。”
    沈陆嘉朝她淡定地一笑,拨通了电话。
    应该是越洋电话,伍媚听得清清楚楚。电话里沈陆嘉请对方立刻搭乘飞机将三只分别叫拉格朗日、开普勒和诺特的僧帽猴送到河内来。
    伍媚啧嘴,这三只猴子的名字都来源于数学大家,拉格朗日在数学、力学和天文学上都是建树颇丰。至于开普勒,提出了行星运动三大定律,更是赫赫有名。而诺特,则是一位伟大的女性数学家,被誉为抽象代数之母。
    “这些猴子的名字够霸气啊。”伍媚揶揄道。
    “是我的一位学长起的。他为人比较狂傲。”沈陆嘉解释道。
    不用说伍媚都猜到这些名字肯定不是出自于端方严正的沈陆嘉,她有些好奇地接着问道:“诺特是只母猴子吧?”
    沈陆嘉点头,眼里有赞许之意。
    “你让别人给你送三只猴子过来做什么?阮咸让你训的是阿芒。”伍媚不解。
    沈陆嘉笑笑:“我读大学时,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说‘没有任何人曾经看到过两只狗公平而神圣地交换骨头。没有任何人曾经见证过,一只动物通过肢体语言和自然的叫声,向另一只传达这样的意思:这是我的,那是你的;我愿意用这个换你那个。’我觉得这话说的很有意思,就和我那位动物学专业的学长就进行了一项合作研究,教动物使用货币。那三只僧帽猴就是我们成功训练出来的样品。”
    “僧帽猴?”伍媚从没听说过这种猴子。
    “叫僧帽猴是由于它们头部有一大撮黑毛,看上去就像修道士的黑色风帽。这种猴子智商很高,而且*明确,只关心食物和□,非常适合做研究。”沈陆嘉一面说一面将阿芒塞进笼子里,一手提着笼子,一手拉着行李箱朝门外走去。
    阿芒自由散漫惯了,在笼子里抓耳挠腮,窜上蹦下,唧唧乱叫。
    拦了一辆出租车,两人去了三十六街区。小巷错综复杂,如同迷宫一般蜿蜒曲折。一间间花花绿绿五色斑斓的店铺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肉感的美女海报、写有英文的酒吧招牌、鸽子笼一般的家庭旅馆、茶摊上挂着的锦缎灯笼……简直叫人疑心处于某个杂糅的时代。
    黎博元是一位越南珠宝商人,个子不高,但看上去相当精悍。他将店面暂时交由伙计打理,很殷勤地领着沈陆嘉和伍媚去了阁楼。
    阁楼临街,木制的,黎博元开了门锁,有轻微的苔藓味混杂着尘埃的气味扑进肺里。
    黎博元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连声道歉。
    “挺好的,不妨事。”沈陆嘉宽厚地一笑。
    阁楼分为上下两层,麻雀虽小,倒是五脏俱全。从只刷了一层清漆的古朴的木桌子和沉重的木椅到锅碗瓢盆,应有尽有。
    将水电检查完毕后,黎博元告辞说待会儿送竹席被褥来。
    伍媚则望着天花板上的三叶电扇,叹了口气。
    沈陆嘉神色抱歉地看向她,继续建议:“要不你还是回酒店吧。”
    “你就这么巴不得我走啊?”伍媚似笑非笑地睇着沈陆嘉。
    “我只是怕你住不惯。”沈陆嘉有些窘。
    伍媚没有接话,只是找了个抹布,擦起桌椅来。
    约莫半个小时,黎博元带着一个跟班又来了,两个人手里满满都是东西,崭新的竹席薄被,大袋新鲜时蔬和水果,甚至还有米粮和调料。
    沈陆嘉赶紧上前搭把手。
    黎博元放下手里的东西,笑道,“沈先生,您不肯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我就只好送点蔬果米粮过来了,不值钱,您千万收下。”
    沈陆嘉推辞未果,只得收下。
    待黎博元和跟班离开后,伍媚开始铺床,散开卷成筒状的竹席时她才发现黎博元只送了一张席子来。
    沈陆嘉打开百叶木格子窗户后,一回头就看见伍媚坐在床沿,席子只摊了一半。
    “怎么了?”
    伍媚抬眼看住沈陆嘉,眼睛里微带捉弄:“只有一张席子。”
    沈陆嘉顿时尴尬起来,心道黎博元想必是误会他们是小两口了。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待会儿我再去买一张席子。”
    伍媚不声不响地铺完席子,走到卧室露台时才轻飘飘地丢下一句:“就这么凑合着吧先。”
    沈陆嘉一怔,胡乱应了一声便快步出了卧室。
    伍媚站在露台上,细竹帘在她身后缓缓飘动。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背包客,叼着冰冻可乐的吸管,兴致高昂地四处;露天咖啡馆的座位上,欧洲男人拿着烫金封皮的小说在安静地阅读;梳着发髻的越南妇女牵着温顺的大狗缓步走过;赤脚的小孩子彼此追逐打闹着……伍媚似乎突然明白了阮咸为什么每年都会花上四个月在这儿度假,这样慵懒绵长的时光,舒缓的几乎让人惆怅。
    下了楼,伍媚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厨房里正在专心致志洗菜的沈陆嘉。
    听到脚步声,沈陆嘉扭头看一眼伍媚,淡淡一笑,坦然自若地继续清洗佛手瓜和黄秋葵。
    “帮我卷一下袖子。”沈陆嘉忽然出声。
    “噢。”伍媚走到沈陆嘉面前,低头帮他卷袖子。
    女人的发丝随着动作不时拂过男人清瘦光裸的小臂,一股难以名说的温馨气氛萦绕在并不宽敞的厨房里。
    帮沈陆嘉卷好袖子后,伍媚有些汗颜地开了口:“我帮你洗菜吧。”
    “你切菜吧。这些天还是不要碰凉水的好。”沈陆嘉很随意地接口道。
    伍媚却破天荒地不镇定起来,她拿起菜刀和砧板,便毛躁地切起还滚着水珠的佛手瓜来。她鲜有做家事的经验,刀工自然不咋样,切的参差不齐。
    沈陆嘉回头一看,嘴角忍不住逸出一声轻笑。
    伍媚立马恼羞成怒,也不看他,恨恨地将刀剁的直响。
    “刀不是这样抓的。”沈陆嘉按捺住笑意,上前握住她的手。
    男子的大掌包住女人的手,握稳了刀背,只听得连贯的落刀声,佛手瓜很快变成了一堆细丝。
    “你刀工真好。”伍媚看着砧板上整齐划一的细丝,讷讷地冒出一句。
    沈陆嘉对伍媚的厨艺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他从塑料袋里拿出一颗椰子,找准正反面,用刀扎进正面的小孔,然后插进一根红蓝竖纹的吸管,递给了伍媚。
    “拿着喝吧,菜弄好了我叫你吃饭。”
    伍媚对于沈陆嘉哄小孩一样打发自己很不满,却又无可奈何,只得悻悻地捧着椰子,咬着吸管,靠在门框上看他做事。
    大概是由于是学数学出身的缘故,沈陆嘉可以说将统筹学贯彻到了做菜的每一个步骤,时间衔接得密不透风,每一步的安排都是有条不紊。
    漆成蓝色的木格子窗棂早已经褪成浅蓝色,阳光从缝隙筛进屋内,在沈陆嘉的身上洒下点点碎金。伍媚呆呆的看着眼前白衣黑裤的英俊男人,心脏一阵阵乱跳。
    凉拌佛手瓜、清炒黄秋葵、松子玉米仁和莲藕香菇汤,四个菜很快装盘上桌。
    “尝尝看。”沈陆嘉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伍媚逐个尝了个遍,脸上神情由不可置信转为羞愤欲死。
    沈陆嘉刚要开口,就听见她愤愤道:“沈陆嘉,你一定还念过烹饪学学士的学位吧?”
    “没有。”沈陆嘉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那你厨艺怎么这么好?”
    沈陆嘉勾唇一笑:“我在英国待了七年,你知道的,英国菜就是三种:鱼、土豆和炸鱼薯条。为了不委屈自己的五脏庙,只好自力更生了。”
    伍媚随之跟着自我安慰道:“嗯,如果我也是在英国生活的话,我的厨艺肯定不比你差。”
    沈陆嘉但笑不语。
    吃完饭,自然是沈陆嘉刷的碗。伍媚则被他支使了去喂阿芒。
    “少喂一点,别让它吃饱。”沈陆嘉叮嘱道。
    正在给香蕉剥皮的伍媚不解:“为什么,吃不饱它会很吵嗳。”
    沈陆嘉高深莫测地一笑:“等嘉鱼来了你就明白了。”
    “嘉鱼?”
    “南嘉鱼,就是我刚才提过的那位学长。”
    这名字不错,典丽文雅。伍媚一面想一面踏上了楼梯。
    作者有话要说:遇到沈陆嘉这样的男人,你就嫁了吧。。。
    甜戏写得好心情好舒适。。。

☆、29屋顶上的轻骑兵

南嘉鱼是晚上八点多赶到的。
    伍媚只看见一个高大英武的男人提着一只大笼子出现在了阁楼门口;然后便信步进了内厅。他四肢修长,步履稳健;相比笼子里三只蔫头耷脑地瘫坐着的猴子,男人全身上下都洋溢着一种狂野的气质。
    于是乎,伍媚对南嘉鱼的第一个印象是——这个男人的气质和名字太不合谐了。
    南嘉鱼径直从伍媚身边走过,眼珠半点都没转过去,仿佛当她不存在一般。又旁若无人地扬声道:“沈陆嘉——”
    正在楼上的沈陆嘉听见动静;快步下了楼。
    “嘉鱼学长。”沈陆嘉声音里难得带上了几丝激动。
    南嘉鱼放下手里的笼子,拍拍沈陆嘉的肩膀:“到底怎么回事?”
    “我和别人打赌,要在五天内让一只金丝猴认得钞票。”沈陆嘉言简意赅地说道。
    南嘉鱼不解地看着他,“你从来不是逞勇斗狠的人;好端端的怎么会和旁人打赌?”又斜睨一眼伍媚,没好气地说道:“该不会和这个女的有关系吧?”
    伍媚托着腮;懒洋洋地瞥一眼南嘉鱼,笑眯眯道:“可不就和我有关系,还是莫大的关系呢。你的沈学弟可是和我的未婚夫打的赌。”
    沈陆嘉苦笑,他这位学长别的都好,唯独是位男性沙文主义者,倒不是针对伍媚一个。但显然南嘉鱼的态度惹得伍媚不痛快,这小姑奶奶便开始像毒蝎子一样准备蜇人了。
    果不其然,南嘉鱼脸色愈发难看起来,他依旧看都不看伍媚一眼,只是质问沈陆嘉:“你看看这女的,娇蛮痴缠,你怎么会和这种货色混在一起,还为了这种货色出头。”
    他一口一个“这种货色”,伍媚登时大怒,她袅袅地走到沈陆嘉身旁,示威一般将沈陆嘉的一只胳膊搂在怀里,冷笑道:“你的宝贝学弟就喜欢我这种娇蛮痴缠的货色,你又能怎么样?”
    “你,简直恬不知耻!”南嘉鱼怒不可遏。
    原来还以为这男人是个什么厉害角色,现在看来不过是一头大沙猪,骂她不要脸的人多着去了,她早就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把头一歪,恰巧靠在沈陆嘉肩上,伍媚笑盈盈地看向南嘉鱼:“嗨,恬不知耻怎么了?这年头要脸的还不是被不要脸的使唤的跟孙子似的。”
    南嘉鱼简直要气得背过去。
    沈陆嘉赶紧打圆场:“嘉鱼学长,其实不关她的事,是我公司里出了一点问题,不得不答应这个赌约。”
    南嘉鱼深呼吸了一口气,按捺住满腹怒气道,“陆嘉,你的私事我管不了。现在你带我去看那只金丝猴。”说罢自己提着笼子向楼上走去。
    沈陆嘉在心底轻轻叹了口气,朝伍媚微微一笑:“嘉鱼他性子就是这样,并不是针对你。他言语间有冲撞你的地方,我代他道歉。”
    看着眼前男子眼眶下微暗的色泽,伍媚不知怎的,心里一软,嘟哝道:“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不和他计较。”说完一拧身也上楼了。
    猴子阿芒被安置在空旷的储藏室里。它出生没一年就被阮咸养在身边,喝的是矿泉水,吃的都是时令鲜果,阮咸也极少拘着它,可以说一些小户门楣的人家都不及它的日子滋润。可是如今它不仅行动受制,而且居然连吃都吃不饱,此刻听见人声,它愤怒地龇牙咧嘴,连连发出威吓的叫声。
    那几只僧帽猴似乎也来了兴致,攀在笼子的缝隙里,盯着对面的阿芒,尤其是那只叫诺特的母猴子,居然隔着笼子搔首弄姿起来。
    “你说要五天训练这只金丝猴认识钞票?”南嘉鱼忽然问道。
    沈陆嘉点头应了一声。
    南嘉鱼神情严肃道:“陆嘉,你知道的。钞票和货币概念是不一样的。我们当初训练僧帽猴所采用的是代币,因为僧帽猴属于新大陆猴,几乎没有真实的视觉模式,至少是六种以上的色彩类型的色盲,所以它们不具备识别出钞票,也就是不同面值的纸币之间区别的生理基础。但是金丝猴就不一样了,它属于旧大陆狭鼻猴类,视觉能力和人类十分接近,它是完全有可能辨别不同面值的钞票的。”
    沈陆嘉倒也愣住了,他为人光风霁月,在答应阮咸这个赌约时倒真没有想过阮咸会在字眼上玩心机。驯养动物不外乎就是条件反射和感情投注两种,他让南嘉鱼把试验成功的僧帽猴带过来,存的就是利用猴子之间的趋同模仿性,以食物为诱饵,从而使得阿芒在短期内知道不同的货币可以换取不同的食物。这下如何是好?
    钞票……货币……沈陆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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