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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业余美食家-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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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黄瓜丝萝卜泥醋拌饭是什么?”
穆原端上天梯鸭掌和麻婆豆腐,袁茉问他。
穆原说:“就是字面意思,黄瓜切成丝,萝卜剁成泥,加点香油和醋,然后倒在热饭上拌着吃。”
袁茉想了下那个味道,不行,一想到酸的唾沫分泌就旺盛了。
袁茉又指着天梯鸭掌问:“为什么叫天梯鸭掌?”
穆原扬了下眉毛,她的问题还挺多的,“你看这道菜像什么?”
刘可可抢答:“什么都看不出来。”
穆原被噎了一下:“这道菜用了笋片、鸭掌和火腿,因为笋片像竹梯,所以叫天梯鸭掌。”
袁茉:“哦——,这样啊。”真是一点都没看出来。
穆原知道她在敷衍他:“你们慢用,有需要再叫我。”
“唔——,这个鸭掌好香。”刘可可把盘子往前推了推,“你赶紧吃,真的不错。”
袁茉夹了一个,鸭掌用清水泡涨,撕掉薄膜,抽筋,然后夹上笋片和火腿。
火腿的油和蜜渗透进笋片和鸭掌里,笋片的清香又渗透进火腿和鸭掌里,而鸭掌吸收了两种食材的味道,绑着三种食材的海带丝被蒸得透透的,入口即化。
袁茉百度了一下这道菜,原来还是一道失传已久的功夫菜。
“我真的太喜欢会做菜的男人了。”刘可可吃得嘴鼓鼓的,“可能是因为我缺父爱,我就觉得会做菜的男人顾家,是好男人。”
袁茉笑了笑:“那你就多吃点。”
饭后,袁茉准备回家,刘可可拉着她不让她走,袁茉被她缠得没办法,陪着她又点了杯Grasshopper(绿色蚱蜢),没想到穆原除了会做菜还会调酒,简直是餐饮小能手。
绿色蚱蜢是用淡奶油、薄荷利口酒和白可可利口酒调制成的一款鸡尾酒,在大冷的天喝薄荷味的酒,简直酸爽,一吸气,唰唰地凉。
在聊天中,袁茉透露了杂志社新设的版块,从她身后路过的穆原顿了一下,然后转过身问她:“城市美食地图?主要是要写什么?”
“你在背后偷听?”袁茉问。
穆原耸耸肩:“正好听到了。”
“哦。就是写写咱们市里的美食,路边摊,酒楼,私家菜,米其林餐厅这些都可以。”袁茉突然想到了,“你是想我采访你们?给你做广告?”
穆原摇头:“谢谢啊,不需要。”
还挺拽的,“那你问这个做什么?”
穆原笑了笑,没说,然后结账去了。结完帐回来,袁茉已经喝完了酒,正准备离开,他急忙叫住她。
“干嘛?”袁茉和刘可可四只眼睛看着他。
穆原说:“我有一个好地方推荐给你。”
……
晚上,袁茉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她打开ipad,随意找了些电台,没什么意思,有些主持人的普通话听得她尴尬症都犯了,再往下刷,忽然看见一个叫“暗夜漫步”的电台,点开,里面的节目只有六条,看样子是新建的。
袁茉随意点开第三条——“谈到每日三餐,北方的饭食,要比南方简单朴实多了,除了平津一带,一般县份都是以杂粮为主食……”
男主持人的声音低沉醇厚,就像低哑的大提琴,缓缓道来,不知不觉间,袁茉缓缓地闭上双眼,沉沉入眠。?
☆、11。 第十一章 刘婆卤味
?袁茉和穆原约好第二天下午三点在公司楼下见面,她下楼的时候,远远地看见一个人笔直地站着,左手随意插在兜里,右手微屈贴着裤缝垂着,没有像□□登录那样的东张西望,很专注地看着一点。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袁茉歉意地笑笑。
穆原:“没有,我刚来。”
两人还不算太熟,一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找话题聊天,袁茉发现穆原是很典型的理科思维,看事情很直接,一针见血。
她跟着穆原走街串巷来到一处靠近市中心的老旧小区,身边路过的人都是上了年纪的爷爷奶奶。
“你说的那家刘婆卤味在这里?这是居民区吧。”袁茉问穆原。
穆原推开小区锈迹斑斑的铁门让袁茉先进去:“就是这里,那边,二栋二单元301。”
“还是在楼上?”袁茉四下看了看,没有看见什么卤味招牌,难道是酒香不怕巷子深?这家卤味就这么好吃?
她先拍了照片,然后跟着穆原上楼,还没走到便问到一股浓浓的卤香,带着点辣味,刺激着她的食欲,还没吃到,她已经能肯定这家卤味一定好吃。
穆原敲了三下门,走进去先喊了一声:“婆婆。”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推着轮椅从厨房出来,一见穆原,笑得露出剩下的那几颗牙:“小穆,快进来坐。”
穆原指了指袁茉:“婆婆,这是我朋友,她叫袁茉,她是专程来尝您家的卤味的。”
刘婆上下打量着袁茉:“你是小穆的女朋友吧。”
袁茉急忙摆手:“不是,我是他朋友。”
“我知道,你是他的女朋友。”
袁茉:算了,估计老人家上了年纪,耳朵不太灵光了。
穆原告诉刘婆袁茉是杂志社来采访的,刘婆紧张又高兴,急忙说要去换一件新衣服,搞得袁茉非常不好意思,拦住她说不用了。
刘婆扯了扯身上那件已经洗得发白的蓝外套:“小穆你也没事先告诉我有记者来采访,看我,穿得……真是……小袁,你别介意啊。”
袁茉急忙摇头:“不介意的,婆婆您别太紧张了。”
随后,刘婆带着袁茉和穆原进了厨房,指着放在地上的大锅说:“我刚卤的一锅,你们尝尝吧。”
这口锅能到她膝盖,是她自己把大锅从灶台拿到地上的?袁茉诧异地瞥了一眼刘婆,如果她没看错的话,婆婆的双腿是没有了。
“婆婆,这些都是您一个人做的吗?”袁茉迂回着问。
婆婆笑说:“我一个人怎么行?还有我老伴儿,他出去打牌了,有时候小穆也来帮我的。”
“就您和您老伴儿?您的子女呢?”袁茉话音刚落,身后的穆原拉了一下她的衣服,刘婆脸上的笑瞬间僵住,袁茉心里咯噔一下,问错话了。
“我儿子……已经过世七年了。”刘婆非常艰难地说,然后推着轮椅出去,快要出厨房的时候,留下一句“你们想吃什么就自己拿,别客气”。
袁茉本想上前帮她推轮椅被刘婆拒绝了,刘婆瘦得像纸片一样,看着她萧索的背影,袁茉有点想哭。
“你别太自责。”穆原站在她身旁,“这事儿怪我,是我事先没告诉你。”
袁茉吸吸鼻子:“没事,就是心里有点难受,这么大的年纪了,独子又……”这家里一切家具电器厨具都像是用了很多年的样子,窗户还是木窗,沙发上的垫子破了几个洞,茶几缺了一角……能看出来刘婆夫妻俩的生活并不宽裕,又或许是老俩口太节省了,但是屋里打扫得很干净,厨房里没有油污满地、垃圾成山,看着就让人对食品质量放心。
穆原叹了口气,转身拿着漏勺从锅里舀出一大堆东西:“牛舌、猪尾、鸡胗、鸡脚、鸡腿,一样拿一点,可以吗?”
“嗯。”袁茉眨眨眼,把眼泪憋回去,不管怎么样都不能影响工作。
穆原一样一样地切好装盘,他特意选了一个荷花纹的盘子,看起来很雅致,袁茉拍了几张照片,发现穆原用五指撑着盘子的照片特别有感觉,问他介不介意手指出镜,穆原很爽快地答应了。
刘婆家的卤味颜色重,味道重,微辣,蘸点辣椒,香得不行,袁茉一吃就停不下来,刘婆笑眯了眼地看着她和穆原好似看着自己的儿子儿媳,问袁茉好不好吃,袁茉连连点头,她又笑得更深些。
啃完最后一只鸡腿,袁茉开始采访工作,问了一些基本问题。
刘婆今年76岁,Y市本地人,三十年前遭遇车祸让她没了双腿,为了偿还丈夫的赌债,大约十年前做起卤味生意,在人民路还有过一家卤味店,七年前,她和老伴儿的独子为了救一个跳河自杀的姑娘意外身亡,儿媳带着孙女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过,然后刘婆就关了卤味店,是今年才又开始做起来的。
刘婆很骄傲地说:“我家的卤味手艺是从祖上传下来的,到我这代已经是第五代了,独家秘方,只有我们家的人才知道怎么配料,我们自己也吃的,很干净的,绝对没有加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们有营业许可的。我儿子特别喜欢吃我做的卤味,我的那个小孙女也喜欢。”
说着,刘婆脸上的骄傲和笑意都淡了,她眯着眼睛看向窗外,“他们都走了,就剩下我和老头两个老东西守在这里。”刘婆回头笑了笑,“我孙女快要放寒假了,说是春节就过来看我们,也算是有个盼头了,她和她爸爸一样最喜欢吃鸡腿。”
恍惚间,刘婆仿佛看见了小孙女抱着她的胳膊一扭一扭地缠着她要鸡腿吃。
从刘婆家出来,袁茉心里有些沉,走出小区,她问穆原:“你带我来是不是想给婆婆家做广告?”
穆原说:“婆婆和爷爷身体都不太好,你也看见了,他们又不能出来摆摊,只能靠着一点熟客,刨去成本赚不了什么钱,刘婆说要给孙女存上学的钱,他们老两口的日子过得不太好。有次爷爷摔倒了,我帮他们付了医药费,婆婆凑了三个月的钱死活要还给我,我就像可以帮他们招揽些生意。而且,我没有推荐错啊,你不是也觉得婆婆家的卤味很好吃吗?”
袁茉瞥他一眼:“卤味很好吃是真的,但是下次你要再想帮人,你就直接告诉我。”反正也免不了要被拉去打广告。
穆原笑着应了。
“你是怎么发现这里的?”
穆原说:“是我哥带我来的,他最喜欢找犄角旮旯里的小馆子,后来我有时间就过来帮帮忙,谁还没有个老的时候,能帮一点是一点。”
袁茉挑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很有觉悟嘛。”
穆原摸摸鼻子,笑:“过奖了。你还要回杂志社吗?”
“不用。”
“我请你去店里吃饭。”
袁茉手机响了,是刘可可发的微信——“有空吗?清欢见。”
“好啊,走吧。”
清欢后院俨然已成为了六人聚会的私密场所,对此,穆原也只有无可奈何,这原本是他的私人小花园!
“怎么了?火急火燎地把我叫来。”袁茉一进后院就看见刘可可阴沉着脸,眼睛里团聚这怒气像是要刮了谁的皮。
刘可可瞥她一眼:“不开心。”
“我知道你不开心,怎么不开心?发生什么事儿了?”
刘可可鼓了鼓腮帮子:“我可能要失业了。”
“袁芙又做手脚了?”
刘可可惊诧道:“你怎么知道?”
她怎么会不知道,袁芙的性格跟她亲妈一样,自私自利,谁挡了她们的路,她们就除掉谁。
刘可可靠在椅背上,叹气:“小陶哥让我去跟袁芙好好赔礼道歉,我不愿意,小陶哥也生我的气了,说我要是不道歉就不管我了,你觉得我做错了吗?”刘可可一向是骄傲的,自信的,甚至有点自恋,这是袁茉第一次看见她的不自信。
袁芙背后是袁文和,袁文和的关系网错综复杂,袁芙当然可以横着走,而刘可可是一个还没混出名堂的小艺人,谁也不会有多重视她,她要跟袁芙对着干无异于以卵击石,袁茉很明白这样的现实,可是真的要低头吗?
“你想不想为了自己的前途去跟袁芙低头?”
刘可可拼命摇头,说:“我当然不愿意了,就算我去道歉让她侮辱我也不见得她就会罢手,可是我真的不能没有工作,我已经没钱了。”
“那就不道歉,我觉得你没有做错什么。”
刘可可眼睛一下亮了,激动地抓着袁茉的胳膊,正要说话,穆原端着从刘婆那里买来的卤味和两杯Alexander(亚历山大)酒走过来。
“这是什么酒?”刘可可问。
穆原说:“Brandy Alexander,Gin(杜松子酒)、奶油加白兰地调制的,你们尝尝。”
“鸡尾酒配卤味?中西结合,挺有想法的。”袁茉抿了一小口,像融化的雪糕,白巧克力和白兰地结合在一起真是诱人得要命,再加上一点点肉豆蔻,再来十杯她都能喝完。她夹了一片鸡胗在酒里略微过了一下,鸡胗表面覆满了奶油和白兰地,然后是卤料的味道,层次感十足。
“啊,这个鸡胗好棒!”刘可可学着她用鸡胗蘸酒,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前一秒的阴霾一扫而光。
但袁茉觉得这样的搭配有点怪异,并不是说中西结合不好,只是用其他酒似乎更好,“你有没有想过用Gin Fizz。”
穆原愣了一下,Gin Fizz(金菲士),这可是对调酒师的测试选择,这种酒看似简单,不过是Gin加柠檬汁加糖加苏打水,可是比例很难掌控,无论酸甜平衡、柠檬的处理、汽水的处理、糖的选用、酒体强度都是需要调酒师细心处理的,稍一不注意,酒就废了,如果再要做成Silver Fizz,还要加蛋白那就更难了。
“你怎么会想到用Gin Fizz?”
袁茉说:“Alexander会越喝越腻,Gin Fizz就不会有这种情况,而且相对来说Gin Fizz口感会偏寡淡,正好和卤味中和,酒的甜酸和卤味的香辣,你不觉得很搭吗?”
“你们在说什么?”刘可可听得一头雾水。
“酒。”穆原说。
刘可可耸耸肩:“说得太高深了,我不懂。”
穆原笑笑:“那我现在去调一杯,你尝尝。”
袁茉点头,这人显然是把她当试吃客了……
“他走了我继续跟你说。”刘可可拿纸抹了下嘴巴,手搭在袁茉的手臂上,突然想不起刚刚想说什么了……
袁茉抽出手反扣在她的手上,说:“你想不想拿到周庆剧组的那个角色?”
刘可可立马点头:“当然想了,你有办法?”
袁茉笑着挑眉:“你照着我的方法来,包你拿下。”?
☆、12。 第十二章 羊肉汤
?周庆近几年在电视圈非常活跃,拍摄的作品都是收视口碑双丰收,而且他喜欢启用新人,无论是科班出身还是没有任何表演经验的小白在他的指导下都能大放异彩,很多演员只要接到周庆递来的本子二话不说别的戏全推。
“周庆这人有点清高,他出身艺术家庭,爷爷奶奶和爸妈都是国内首屈一指的画家,所以你见到他的时候千万别在他面前提任何跟钱、权有关的话题,一句话,一个字都不能说,知道了吗?”就是因为周庆清高的性格她才有把握帮刘可可拿到这个角色。
刘可可连连点头。
袁茉又加了一句:“不要试图讨好他跟他聊艺术,他最讨厌半吊子。”然后她继续说:“你现在的穿着打扮不行,周庆喜欢淡妆,清纯一点的,衣服不能太花哨,但也不能太老气,裤子比裙子好,你有这样的衣服吗?”
刘可可摇头。
“裸妆会吗?”
刘可可摇头。
袁茉囧囧地说:“要不……你就放弃周庆?”
刘可可急忙抓住她的手,小脸皱成一团,可怜兮兮地说:“没有哪个导演比周庆更喜欢用新人了,而且演他的电视剧出名快。”
“唉!你的真实意图不能摆在明面上。”袁茉抽回手,喝了一口酒,“虽然大家都是这么想的,存在自己的肚子里,别让外人看出来,周庆最讨厌演员借着他出名。”
刘可可嘟着嘴:“这个也讨厌,那个也讨厌,他有喜欢的吗?好难伺候。”
袁茉笑了笑:“谁叫他是周庆,一堆演员要靠着他出名拿奖,他有拽的资本,你要是想上他的戏,那几点都要记住了,从换衣服开始吧。”
“你们在聊什么?”正说着话,唐桑来了,袁茉和刘可可对视一眼,这是怎么了?唐桑好像哭过的样子。
“你们看着我干嘛?”唐桑拿起鸡腿大啃了一口,“唔,好吃,穆原又做卤味了?”
“不是。”袁茉说,“是在外面买的。”
“哪家买的?我也去买点。”唐桑三下五除二啃完一只鸡腿,发现袁茉和刘可可目光灼灼地盯着她,她被她们俩盯得心里发毛,缩了缩脖子,“你们俩干嘛?”
刘可可问:“你怎么了?你哭过的吧。”
唐桑抿了下嘴,点点头:“我跟程泽谈过了,这个月他奶奶86岁生日过完我们就离婚。”
袁茉和刘可可愣了半秒,然后一齐爆发出响亮的“啊——”,她们俩这一嗓子惊动了在厨房摘菜的张鲁泽,探出半个脑袋看她们怎么了。
袁茉握住唐桑的手,说:“真的?”
唐桑若无其事地笑了笑:“真的啊,你们俩这么惊讶干什么?第一次见人离婚?”
“不是……就是感觉太快了。”刘可可用手撑着脑袋,“感觉昨天我们还在梳阔勒听你提起离婚,今天你就说要离了,确定?”
唐桑吐了口气,说:“确定啊,这种事还有什么值得拖下去的吗?我好不容易让程泽点头答应离婚。”
唐桑越是平静,袁茉越是担心,被砸死的那种痛仿佛又一次席卷而来:“你真的想好了?你跟程泽谈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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