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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最好时光-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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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早上就走?”
“嗯。”
“你走的时候喊我一声,我送你。”
“怎么,你要效仿古代丈夫出征,妻子千里送行?”
“不,我就送你到大门口,看你出门,等你走了我回来接着睡。”
“不用了,你就乖乖睡觉,我早上起来就早。”
“不要,我想送你。”林云星往陆建舟怀里蹭了蹭,带了点撒娇的意味。
“好,听你的。”陆建舟在林云星脑袋上亲了一下,答应了她的话。
还真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哈,永远不会移动该多好。
林云星揽着陆建舟的腰,趴在他的怀里闷闷的想。
以前看到这些话时,总觉得挺矫情,没什么实感。等到自己真的经历到了,方明白这句话背后的不舍和留恋。
“云星……云星……醒醒……”睡得迷迷糊糊的林云星,听到耳朵旁一阵呢喃。
“别吵……好困……”睡梦中的林云星,努力将脑袋往被子里缩了一点,以逃避耳朵的嗡嗡声。
“你之前不是说要送我出门吗?”
“唔……”林云星应了一声,但整个人还是没有醒过来。
低低的笑声从胸腔发出,然后一枚亲吻印在额头,“好好睡吧,下次再送我。”
随即,就是房门被带上的声音,房间内又恢复了寂静。
第七十七章 一个想法形成了
林云星醒来的时候,陆建舟已经走了。整个屋子都冷冷清清的,她坐在床边,晕了大概有二十分钟,才像平常那般起来烧饭。
就煮自己一个人吃的,简单多了,但也没有太随意。就像她答应陆建舟的,一日三餐会好好吃。
陆建舟走的时候,林云星还没有醒过来。只是迷迷糊糊的,似乎听到他在耳边说话。想到头一晚郑重其事的和他说要送他出门,结果睡得比什么都香,林云星就有些不好意思。
罢了,以后他们还会有很多这种时候。自从决定成为陆建舟的妻子、好好爱他,她就已经做好这种觉悟了。
为了打发陆建舟不在的日子,林云星也给自己找了不少的事情做。
除了研究菜谱,打打毛线,她还找了不少的书来看。再看到报纸上的征稿信息之后,心里便有些跃跃欲试。
写文字么,她倒是有兴趣。之前不是谁说过,每一个姑娘,其实都有一颗文青的心,这一点她也不例外。
这年代,最红火的书籍便是各式的武侠小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有许多武侠小说在今后一次又一次的被搬上大荧幕。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林云星也想融入潮流,做一些类似的事情。
其实,按照她原本的意愿,她是想重拾设计师的工作,设计出一些漂亮时尚的衣裳的。但很遗憾,现在时机还不是很成熟。
上次她出门,发现大街小巷所有人穿着几乎都是那几个色系和款式,不是军绿色,就是黑白两色,很是单调。爱美的姑娘,偶尔弄一件小碎花。
但这也是这一时代的风尚,不能因为会设计两件衣裳,就盲目的认为所有人会欣赏,会形成新的潮流。那样的话,还是太自负了。
何况,林云星现在也不敢贸然妄动。首先是设计理念与价值观,如何在表达出自己的构思时,又能真的让自己的设计为人所需,她需要合适的契机。
她并不着急于这一点,她相信她的设计才华总有重新闪亮的那一天。
在大学的时候,林云星也会写一些文字,看一些小说。同寝室的就有一位姑娘,是“码字机器”。大一开始坚持创作,从一天只能更新三四千字的手速渣渣,最后熬成了日码三四万的“手速狂人”。
她是个小说狂热爱好者,尤其热爱武侠还有足球,这类让人热血沸腾的东西。说起来这姑娘林云星一直觉得很有趣,她是一个真正活在理想世界中的女孩子,在别人忙着谈恋爱或者是与朋友逛街看电影时,她在那yy各色男神、大本命。然后灵感来了,刷刷刷又开一篇新文。
一想到自己穿越到了七十年代,林云星就忍不住想,是不是上面搞错了。怎么看她那位室友更想经历这种事,每天大吼着要穿越到各种世界,将男神抱回家的说。她要是过来了,肯定比自己活得要更加丰富多彩。
武侠小说么,被那位姑娘强烈安利看了不少。大学时期,林云星虽然已经对设计有了兴趣,但还尚未成型。许多大学姑娘们经历的事她也经历过,包括无所事事,整天思考着以后要干什么。
那姑娘写小说,也赚了一些钱,在那时小日子过得也算是风生水起。室友们都羡慕得不得了,会写几个字的,都想跟着她写小说去。
林云星也去了,趴在电脑前,四天硬是卡出了一万字。到一家网站投稿,得到了系统回复暂时不符合签约要求,让她继续努力的回复。
她又写了四万字,凑到了五万。再一次申请签约,得到了同样的回复。
那个时候签约还不像以后,审核得蛮严格的,要过稿还是蛮不容易的。
打击到谈不上,用她室友的话说:哪个作者没有扑过街,哪个小菜鸟没被驳过稿?好好努力,下一本书咱又是好汉!
没签约,林云星也踏踏实实将一本小说写完了。
她写书,不好意思让熟悉的人看,总觉得被他们看到了,就很难写下去。
但这本书还是被她那室友看了。看完后捏捏她的脸,将她的脑袋左转转右转转,说:“姐们,你骨子里到底是粗汉子还是软妹纸?这本小说我看投男频更合适,投女频编辑小姐姐们怪不得会拒绝。”
她写的文是传统武侠,还蛮高深的,学武的精神、宗师的气度,她就像对待一部巨著的心情去写网络小说,考据党在她面前都只能跪下喊爸爸!某些东西晦涩得紧,也难为她学富五车,有这等文笔。但考虑到她的内容,编辑小姐姐只能头大的拒绝了。
这也怪不得林云星,她从小看的小说,多半都是《说岳全传》《封神演义》,还有《世界名山大川》,再后面就是一些武侠大家写的武侠小说。当然,被其他人安利,一些当红网络小说作家写的也看了不少,但都吸收了热血这一块,将情情爱爱全都上升到了柏拉图精神恋爱的高度。
她喜欢的是侠骨柔情、家国大义。爱看的是兄弟豪情、风云际会。
其实,林云星骨子里不缺侠气,她被东风日报称之为“当代女侠客”,能这么快的理解陆建舟、支持着他做的事,并且会被陆建舟崇高的使命感打动,正是因为林云星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同一类人。
她不太拘泥于儿女小爱,总认为一个人活着就要活得有价值、做一些真正有意义的事情。所以她和陆建舟在一起后,不需要陆建舟每日陪着她。陆建舟不解风情、不会说什么情话,她也不会生气。因为她能够理解有些人就是喜欢将感情埋在心里,她不愿说,你逼着他说出来又有何意义?
这种干脆果断又善解人意,正是同道中人才会有的。陆建舟能遇上林云星,不得不说是他的幸运。
昨天,当林云星听说陆建舟要去执行任务时,心里除了担心,还有一种想法涌上心头。
如果可以,她希望自己也能有一天与陆建舟并肩作战。和他一样,在前面拼搏,而不是一个人留在家里,等待他归来。
那种风里来火里去,我都与你同在、永不放手的气魄,正是林云星对爱情的最高诠释。她喜欢安稳的生活,但又绝非贪图安逸之人。当情况需要的时候,她也能抛下一切,轰轰烈烈的去活一次。
哪怕结果是悲伤的,至少她来过、爱过……
于是,一个虚构的武侠故事在她的脑袋里形成了。
第七十八章 呵呵,当我傻呢!
林云星想要写的是一个马帮帮主女儿,在父亲神秘失踪后,一肩跳起重担、重振响马帮,千里走单骑、凭借着无双的智慧与敌人周旋、最终挖掘出真相、破解背后惊天阴谋、成功营救出父亲的故事。
故事的主线基本上就是如此,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但要把枝干填充得有血有肉,让这故事尽可能的精彩刺激,那就需要不少的功夫了。
其中有不少的难点。
第一,女主心路历程的转变。马帮千金,一开始还有一些刁蛮任性,但当她最敬爱的父亲出事后,面对着独木难支病倒的母亲,还有病弱的弟弟,她必须让自己尽快成长起来。
这里需要构思一个事件,让这转变自然且迅速,受了多年网络小说的影响,林云星写故事的节奏也加快了不少。不再像之前那样磨蹭和详尽了,说到底,读者最想要看到的还是故事,不少的东西他们会直接忽略或者一眼带过。但严谨的性格,又让她每一个事件都考虑清楚,不太允许出线大的bug。
第二,就是男主的设定。有关于他的人物刻画还有事件,有可能关系到整部作品的成败,也得小心构思。这一点,林云星不强求。她喜欢顺其自然,当故事明朗的时候,有些东西会自然浮现。
这种说法,当然是太随性了。但如果这是一篇大女主文,一开始不存在男女主配对呢?
林云星很快又推翻了这个设定,她还是希望有一个男主,纵然有些不完美,但她希望他能和女主一块成长。又或者他一直都在那里,女主努力追赶着他,希望能和他并肩?
后一种构思让林云星心动了,因为这正是她这个故事的源头,也是她开始创作的初衷。
但将生活中的自己和陆建舟,带入到小说中去,那林云星写起来会受到很多限制,有许多内容也不太好意思往下写。理智是不愿让她这么做的,她所想要表达的是一种愿景、一种精神,至于人物形象,没必要与真人对应。
这一点倒是可以确定,必要时人物性格可以做个颠覆,反倒更能发挥手脚。
第三个,就是女主一路“打怪”的过程。务求精彩好看,又能出奇制胜,给读者带来新奇的感受。针对这一点,林云星决定把现代很流行的各种“反转”融入剧情中,这会给故事增加不少期待值与高潮的。
第四个,就是所谓的幕后阴谋,这是贯穿全文的一条线。前文合理巧妙的设置伏笔,抛出诱饵、走岔路,又暗中交锋。女主几次以为自己已经触及到了阴谋核心,到最后却发现这些只是冰山一角。
这一点也最难处理,在最恰当的时候抛出诱饵,让女主暂时上当又不至于让读者觉得她愚蠢。而有些时候,则是女主棋高一着,让幕后大boss都意想不到,甚至惊出一身冷汗,把她视为威胁。
这也就是双方你来我往的较量,在本文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也是林云星要花许多心思描述的地方。
最后,那就是感情线的处理了。男主是男主,感情线是感情线。这一块林云星挺不擅长的,有不少读者私下里会讨论,哪位武侠大师更擅长些爱情戏份,争论的结果不一。
有些武打和谋略部分写的十分精彩,一到感情戏就有些出戏。
林云星虽然身为一个女人,在这方面恐怕也好不了多少。
只是现在,也经历了一些感情,有了自己真正爱的人,在心境上发生了转变,写起来应该不会像以前那般僵硬。
花了一天的时间,将大致的框架和故事背景勾勒了出来。又花了一天的时间,查找一些必要的资料。因为这本小说多是虚构,林云星的知识量还是不错的,资料上的需要倒并不高。
这般之后,林云星就有些跃跃欲试。匆忙的吃了午饭,下午就将自己关在房间中,开始她的创作了。
这个故事其实在很多年前她就想写了,也有不少的想法。只是那个时候下不定决心,也没那么多的时间。现在,故事的大致背景和设定改变了一下,基本的内容走向却是一致的。林云星倒不怕中途会崩掉,像这类小说,沿着一条既定的线往前走。过程中丰富枝叶的事,慢慢来就行,大不了写慢一点。
她都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集中精神做一件事,时间是过得很快的。林云星将自己憋在家里两天,吃饭、睡觉、写手稿,总算在两天里赶出了三万字。
捧着这三万字,她细细的读了两遍,修改错别字,把不通顺的句子修改删掉,又把几个描写给换了一下,才总算满意。
手稿被她整理得很干净,一眼看去,清秀的字体,漂亮的排版,看着就给人好感。
等到第六天头上,林云星早早的就把手稿投到了路虎营营外的邮筒,等待着投稿结果。
回来的路上,望着有些萧瑟的天空,想着陆建舟已经走了六天了,也不知道他现在那边怎么样?
这六天里,她全副精神都放在写作上,根本不给自己时间去想陆建舟。
快的话,应该就要回来了吧。
林云星朝手心里呵了一口气,拢拢衣裳。决定到菜市场买点菜,这些日子她大门都没出过,家里所有的东西都被她给吃完了。
现在任务完成,她要好好犒劳自己一下。这些天,她都把自己给劳累瘦了,嘤嘤嘤,现在都还腰酸背痛的。
“云星,我这几天去找你,你怎么也不应声啊——”谢曼琴从旁边的岔路奔了过来,似乎还有些不高兴。
她这几天也倒霉。
本来陆建舟出营,去外执行任务,得好一段时间才回来。正好她打算利用这段时间,好好谋划一番,直接将林云星这个臭女人给扳倒。要么送走,要么就让她在路虎营彻底消失。
她都已经联系好几个人了,只要把林云星骗出路虎营,那发生点什么事谁知道呢。就算陆建舟追究起来,她也可以做做戏,把事情推脱干净。
可是她这几天,每一次登门,在外面喊了半天,林云星别说开门了,连应声都没有。
人都见不到,又何谈把她骗出去了。
林云星瞥着谢曼琴,她那点小心思昭然若揭。她实在是烦透了,这个女人到底要做什么?不整死她就不甘心是不是?
以为陆建舟不在,她就可以对自己随便拿捏?她就是个傻瓜,由着她算计?到底是她林云星傻,还是谢曼琴傻!
“不好意思哈,曼琴姐,这几日出营走亲戚了,这不,刚才才回来呢。”
“骗人,云星,我说你这么骗人有意思么,我分明看到你家冒烟了。”
“哦。”
林云星哦了一声,没任何说谎的表示和愧疚。
谢曼琴愣了愣,这林云星居然就这么直赖赖的承认了,这让她如何继续下去?
看出林云星是完全不想和她纠缠下去,谢曼琴可不答应。她心里再讨厌,这关系面上还得维持着,她还要带她到军营外面玩呢,要是就这么闹崩了,她还会理她才怪。
果然,这会儿还是要说说软话,好好哄哄她。
林云星她最了解了,以前也经常耍小性子。也怪她,大概是最近某些事表现得太刻意了,让她起了防范、也对她有了意见。
“云星啊,出什么事了,是不是想念陆营长了?你别太担心,陆营长身经百战,执行过无数次任务,每一次都能平安归来。你放心,他很快就回来了。”
呵呵呵!转得真快。
连建舟都不叫了,改称陆营长了。这会儿她承认,之前是故意这么称呼的了,存的什么心思!
“我知道,谢谢曼琴姐,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回家还有事呢。”
“回什么家啊,这大白天的家里能有啥事?今天我要去百货市场逛逛,云星啊,干脆和我一块儿去,让姐姐也陪你好好散散心。”
“不了,我哪儿都不想去,打算回去睡个觉。天冷,还是被窝里暖和。”
“哎哟去吧,你不去,就当陪陪姐姐。以前姐姐可陪你不少,云星啊,你不能这么不够意思。”
林云星眼里闪过警惕。
这个谢曼琴,在打什么主意,这么想让她出军营干什么?
也对,她纵然满肚子坏水,在这路虎营还是完全不敢把她怎么样的。可是一走出军营,有点天灾人祸那可就说不定罗。
看来她真的打算对她下手了。
林云星稍一沉思,便想明白了这点。
“真不方便,曼琴姐,我已经答应好马嫂嫂,今日要到她那儿去了。我们在一起讨论鞋样,我还要好好向她请教。”
“马嫂嫂马嫂嫂,诶!云星现在心里只有马嫂嫂。根本就没姐姐了。”
林云星笑,也不回答,也没否认。
谢曼琴自讨没趣,只好问:“那明天?说好了,明天陪我去百货大楼,你可不能再推辞了。”
说着,也不等林云星回答,就先跑走了。
她倒是很了解林云星,知道留下来林云星恐怕又得找借口推脱,直接就她一个人决定了。
林云星摇头,哼,你一个人说定的,我可没答应,这不关我的事。
以前这招对我还有用,现在,抱歉,我还真没心思去演什么姐妹情深。
第七十九章 没有怀孕
林云星买完菜后,做了点吃的,便到马香兰那儿串门了。
马连是和陆建舟一块走的,这种事马香兰已经习以为常。如果说林云星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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