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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原来我是女配-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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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机票的目的地是昆城,我悄悄嘱咐苏晓妮乖乖待在家里,哪里都不要去,也谁都不要联系。
  去机场的时候,霍致远说他的手机不见了,我假意帮他找了半天,说飞机要赶不上了,这才打了个车,直奔机场。
  路上霍致远拿我手机给谭欧打了个电话,嘱咐了他一些事情。
  拿好登机牌,在安检口安检的时候,我突然就瞟见了汤建兵。
  汤建兵在机场里四处晃,他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双眼滴溜溜的转。
  我心里发慌,暗道这汤建兵果然是个心思缜密的人,这都骗不过他,居然疑心这么重。
  我看了看安检口前面排着的几个人,紧张的心脏怦怦怦猛跳。
  一个,两个
  我用眼角的余光紧张的瞥着汤建兵的身影,伸手从包里拿出一个鸭舌帽来,给霍致远戴在了头上。
  霍致远笑着我问这是干什么,我心思快速转动,拉着他手笑道:“我家老公长得太帅了,用帽子遮一下,我都看到好多人在看你了,你的眼里只能有我一个,只能看我。”
  霍致远勾唇浅笑,宠溺的摸了摸我的脸。
  等轮到我们安检的时候,我赶紧先让霍致远进去了。
  我侧眸往汤建兵的方向看了一眼,就见他朝着另一边跑走了。
  我松了口气,手心里都是汗。
  一直到我们上了飞机,我的心才终于落地。
  到昆城需要三个小时,我和霍致远下飞机天已经黑了。
  找了个酒店,我借口上卫生间给秦婉发了个短信。
  刚发完,李燕的短信就发了进来。
  她说她马上就要过生日了,敬老院的老人们要在敬老院给她办个生日会。
  我问她跟孔迎月的关系怎么样了,她说她已经成功跟孔迎月做朋友了,下一步她要让孔迎月认她为干女儿。
  李燕虽然没有念过书,但她却是个十分机灵的人,没有令我失望。
  昆城是个四季如春的城市,比北城的天气暖和很多,夜晚的景色很美,晚上有很多游客在街上散步。
  霍致远带我找了一家当地的特色饭店,等上菜的期间,霍致远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单词本递给了我。
  我接过来,举头丧气的趴在了桌子上。
  不得不说,霍致远真是个争分夺秒的男人,最近我跟着他补课,他总是逮住空档就给我讲课,走在路上看到一些事物,也会让我用英语表述出来,一开始我说不上来,他就罚我亲他一下,到了后来他发现我很乐于亲他,他就罚我不准碰他,拉手都不行。
  我很郁闷,美男在眼前却不得触碰的感觉令我十分抓狂。
  给霍致远背单词的时候,我隐约就听到身后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我疑惑的扭头,就见那天在酒店大厅里遇到的老太太正在跟服务员点菜。
  她说的是北城的方言,服务员听不懂,好半天都弄不清楚她要点什么菜。
  老太太很着急,指着菜单上的菜说她不要葱和辣椒,服务员摆了摆手,说她听不懂。
  我跟霍致远对视了一眼,霍致远起身走到了那个服务员前,准确的把老太太刚才说的都跟服务员复述了一遍。
  等服务员走了,老太太连声跟霍致远道谢。
  看到我时,她眼睛一亮,笑眯眯道:“小丫头,好巧,我们又见面了。”
  霍致远疑惑的看我,我把我跟老太太的事情告诉了他,只是在我准备说那枚大洋的时候,老太太突然看了我一眼。
  我以为老太太不愿意让人知道这件事,就没说。
  吃饭的时候,老太太指挥着服务生,让服务生把菜端在了我们桌子上。
  她拉开椅子坐下,笑眯眯的问我们介不介意她跟我们一起吃饭。
  我看向霍致远,霍致远勾起浅笑,问她:“奶奶,您是一个人来这里玩吗?”
  老太太乐呵呵的打量着我和霍致远,点了点头。
  她给我和霍致远夹了两筷子菜,叹了口气,有些苦涩道:“我膝下无儿无女,老伴儿也在早年去世了,我不太服老,就经常拿些钱出来看看,我普通话不好,这些年出来没少受磕碰,今天幸好遇到了你们,不然我这饭都没法吃了。”
  我笑了笑,也给她夹了一筷子菜。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我总是会想起我爷爷。
  以前我在村里的时候,只有我爷爷对我好。
  我爸妈重男轻女,不让我上学,是我爷爷以死相胁才换得了我上学的机会。
  那时候我白天上学,下午放了学就去陪我爷爷放羊,他坐在山坡上看着羊抽旱烟,我就蹲在石头跟前写作业,有时候提前写完作业,我爷爷就唱几首曲子让我给他跳舞,那时候的日子虽然苦,却是我二十八年以来最幸福的时光。
  后来我爷爷身体不行了,临走前把羊都卖了换了钱,全部都存在了村长那儿,让他每年定时给我交书本费和学费,如果不是因为我爷爷护着我,供我念书,我根本没有机会考进城里,摆脱我爸妈和我弟。
  好不容易进了城,我却因为元凯迷了心窍,辍学伺候了他一辈子。
  眼眶不自觉发红,我下意识伸手握住了老太太的手,我问她:“奶奶,你住哪个酒店,我和致远晚上送您回去。”
  老太太笑了笑,说她还没有订酒店。
  霍致远想了想,问服务员买了一张昆城的地图,他拿着笔在上面详细的标注了交通路线和一些有名的酒店地点、景点和特色饭店,标注好,他坐在老太太身边,用方言详细的给她讲解了一遍。
  饭店的灯光很好,温柔的洒落在霍致远和老太太的身上,霍致远的身材很高大,他梳着很精干的寸头,点点灯光在他的鼻梁上打转,映得他认真的神情格外的俊朗清隽。
  老太太似乎是个路痴,指着地图上问了他很多问题,霍致远很有耐心,星眸里没有半点不耐烦,他拿着笔在地图上勾勾画画着,俊逸的令人不忍侧目。
  时间流淌的速度突然缓慢下来,我坐在他们对面,双手捧着脑袋,着迷的看着霍致远。
  也不知道是不是画面太过于温馨,我竟然有一种看到祖孙两个的错觉。
  一顿饭吃的很愉快,老太太十分健谈,她去过很多地方,跟我和霍致远说了不少奇闻趣事,霍致远不是个爱笑的人,都被她逗得欢笑了好几次。
  一直到饭店打烊,我们才不得不停下了交谈。
  结账的时候,老太太拦着霍致远就递给了服务员现金。
  霍致远过意不去,一定要把钱给老太太。
  老太太有些生气,她把行礼拿好,突然说:“我跟你们两个小家伙也算是忘年交,如果你们不嫌弃我这个老太太的话,不妨接下来的旅行,我们三个人同行怎么样?”
  她说着就活动了几下身子,直接把偌大的背包就背在了背上,还在地上蹦达了几下。
  “放心,我身子骨好着呢,绝对不会给你们拖后腿的。”
  我和霍致远都有点被她逗笑了,霍致远伸手把她的行李接过来背在背上:“奶奶,只要您不嫌弃我和青亦拖了您的后腿,我们十分乐于跟您同行。”
  老太太十分高兴,小跑到我和霍致远中间,伸手就搂住了我们俩的胳膊。
  “走,听说昆城的酒吧很不错,老太太我带你们去玩玩。”
  我一惊,还没来得及反应,老太太就拉着我和霍致远走出了饭店。

  ☆、第63章 真是要命

  老太太带我们来的酒吧和夜店没什么差别,里面灯红酒绿的,让我不自觉想起了上次去皇朝发生的事情。
  老太太的酒量很不错,她似乎经常去夜店,会很多种游戏。
  我们玩游戏的时候我总输,喝了很多酒。
  去上厕所的时候,我隐约就看到老太太在和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说什么。
  那个男人我有点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等我上厕所回来老太太正跟霍致远玩骰子,他们俩都很会玩,玩了好几把都是平局,我靠在沙发上打量着老太太,看着她抽烟喝酒样样行的模样,总觉得她是个奇人。
  一直玩到半夜三点,老太太这才玩尽兴。
  从酒吧出来的时候我已经不会走直线了,老太太倒是很精神,直接将包从霍致远身上拿了下来,让他抱着我。
  我们从巷子里往马路上拐的时候,老太太停住了脚步,朝着我们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我头很晕,隐约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了打斗的声音。
  打斗声离得我们很近,就在拐角处,我们往前走了几步,就见一群人正对着一个蜷缩着的身影拳打脚踢。
  那个身影很瘦弱淡薄,应该是个比我年纪小的男孩子。
  老太太拽了拽霍致远的衣角,问霍致远管不管这闲事。
  围着少年的大概有三个男人,他们下手非常狠,有的直接抬脚往少年的头上踹。
  霍致远皱了皱眉头,让我和老太太待在原地别动,他将外套脱给我,他一边往那边走,一边把领带解下来缠在了手上。
  看到这个熟悉的动作,我就知道,这件闲事,霍致远是管定了。
  我有些紧张,掏出手机随时准备报警。
  老太太似乎不怎么紧张,她淡然的看着霍致远,伸手扶着我,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她相信霍致远可以一打三。
  我的酒醒了大半,我问老太太:“奶奶,您是在国外长大的吗?我怎么觉得您和国内的长辈有很大的不一样呀。”
  老太太笑了笑,说她大风大浪见得太多了,所以性格比较豁达,而且她看人的眼光很准,她说霍致远虽然瘦但非常的精健,身手一定不错,否则她也不会让他管这件闲事。
  我皱了皱眉头,不由多看了老太太几眼。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总有种怪异的感觉。
  霍致远的身手我是见过的,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就在跟人打架,平日里他经常和王熊在院子里对打,我看过很多次,王熊一个打十个没什么问题,霍致远却可以略胜王熊一筹,这足以说明他的实力。
  不过看着他打架,我还是不受控制的担心他。
  那三个男人的身手不错,霍致远跟三个人打有些吃力,只得各个击破。
  老太太饶有兴味的看着不远处的一幕,脸上没有半点紧张或是慌张的表情,反倒是我,吓得咽了好几口唾沫。
  好在那三个男人没有武器,否则我真的就要报警了。
  霍致远将两个男人打倒在地上的时候,剩下那个男人突然发了狠力,屈起胳膊肘就狠狠跳起来,砸在了霍致远的后背上。
  霍致远的伤口虽然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可这么一下子下去,我的心顿时卡在了嗓子眼。
  我急的在地上找了一圈,老太太从包里抽出一根棒球棒递给我,朝着我笑了笑。
  我接过来,感激的看了他一眼,猫着腰就悄悄移动过去,朝着剩下的那个男人的脚下伸了过去。
  那个男人正和霍致远打的激烈,根本没有注意脚下,瞬间就被绊倒在了地上。
  我眯了眯眼睛,抬起棍子就在那个人后脑勺上敲了一棒。
  一声闷哼,那个男人直接晕了。
  少年被打的遍体鳞伤,已经晕过去了,我看了看霍致远的后背,上面有一片黑青。
  少年看起来也就是十五六左右,我们把他送往医院的路上他突然醒了,他看了老太太一眼,惊慌失措的握住了我的手。
  他脸上都是脏,衣服也破破烂烂的,我看不清楚他长什么样子,只是他的那双眼睛,我隐约觉得有些眼熟。
  他问我能不能不要把他送到医院,他说他是拐卖儿童,被拐入丐帮以后已经被控制乞讨了好多年了,他说他今天好不容易才跑出来,如果不是我们救了他,他被那三个男人揍完以后就会被带回去砍掉双腿继续去别的城市乞讨了。
  他说如果我们送他去医院,那些坏人就会伪装成他的家人把他带走的。
  本来霍致远想把他送到警察局,结果老太太说现在这世道送到警察局也不安全,说她愿意先把这孩子带回酒店,让他先洗个澡填饱肚子再说。
  回酒店的路上,他一直攥着我的手不松开。
  霍致远脸色有些冷,盯着我们握着的手看了好几眼。
  下了车,他直接把我拉到了另一侧,少年眼巴巴的看着我,一直紧紧跟在我的身后。
  老太太笑了笑,到酒店开了个最贵的套房,又点了份饭菜,然后把少年领进了她的房间。
  洗澡的时候,我一直在想那个少年的眼睛我在哪里见过。
  正想的入神,两只大手就攀上了我的腰。
  身体瞬间过了一道电流,我刚扭头,霍致远的俊脸就咻然逼近,吻上了我的唇。
  霍致远身上穿着衬衫西裤,白衬衫被水浸湿变得有些透明,隐约露出了他健硕的肌肉纹理以及上面的伤疤。
  一吻作罢,我担心他的伤口,连忙关了淋浴,解开衬衫扣子看了看。
  伸手轻轻的摸了摸他的腹肌上的鞭痕,我叹了口气,问他疼不疼。
  霍致远不说话,我疑惑抬头,入目就是他燃着火光的双眸。
  我的身影倒映在他的瞳孔中,清晰可见,我愣了下,猛然反应过来自己刚才是在洗澡!
  双手环胸,我猛地蹲在了地上。
  惊慌的看他,我看了看半开着的浴室门,脸嘭的就红了到了耳根。
  “你你你”
  我结巴了几下,往墙根挪了挪。
  霍致远缓缓蹲下,四目相对,他抬手将我湿漉漉的头发掖到而后,沙哑道:“看你很瘦,没想到还算有料。”
  我脸烫的都可以煎鸡蛋了,想伸手推开他,又不敢把手移开。
  霍致远嘴角噙着戏谑的笑意,他起身打开淋浴,背对着我把衬衫和西裤脱了,笑道:“酒店刚才通知我热水马上要停了,你洗的有点慢。”
  他始终背对着我,他的肌肤很白,后背上的黑青显得有些触目惊心。
  我见他一直也不扭头看我,对我也没什么其他意思,心里竟然泛起了一种不满的情绪来。
  我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不由在想,如果现在站在这里的是秦婉,是不是霍致远就会是别的反应了?
  越想越觉得心里不痛快,我站起身,伸手就从后面搂住了霍致远的腰。
  霍致远的体温很烫,吓了我一跳。
  “你这个傻丫头,真是要命。”霍致远沙哑的低喃了一句,突然伸手把我的手掰开,迅速的洗完澡就出去了。
  我站在浴室里,突然就很受伤。
  脑中不断闪过他和秦婉站在一起的场景,我将水拧到冷水,冲了个冷水澡。
  思绪渐渐冷静,等我洗了澡出去的时候,霍致远已经不在房间了。
  他给我留了个纸条,说他去楼下夜跑去了。
  洗了澡又去跑步?什么情况?
  下楼去找霍致远,经过餐厅的时候就见老太太陪着那个少年在吃饭。
  少年已经洗干净换上干净衣服了,他穿着老太太的衣服,看起来有点滑稽,他好像看到了我,抬手就朝着我摆了摆。
  在看清楚他的模样时,我顿时皱紧了眉头。

  ☆、第64章 你瞒着我

  疾走了几步,我朝着老太太笑了笑,不经意的拉起少年的左手摸了摸。
  眉心红痣,左手六指
  如果我没有记错,他叫邱毅,前世是港城十分著名的贼王。
  我之所以知道他,是因为16年的时候,我曾陪着陈语凤和元凯去港城参加了一次拍卖会。
  拍卖会的压轴拍卖品是一副世界名画,当时有很多富商都是冲着那幅画去的,结果那幅画却在拍卖前失窃了。
  邱毅偷东西有个习惯,就是他每次偷完东西都会在原处留下一粒红色的米,后来陈语凤曾给我看过他的照片,照片里的他只露着一双眼睛,和眉心里的一颗红痣,陈语凤告诉我说他是港城的贼王,左手有六根手指头,隶属于一个背景很深的雇佣集团,专门收钱为人办事,从来没有失手过。
  后来大概过了一星期,那幅画莫名其妙的就被还了回来。
  那幅画最终被陈语凤拍下,我隐约记得元凯跟我说她要送给谁作为生日礼物,结果好像对方对那幅画并不太感冒,惹得陈语凤回来发了一顿脾气,害的我加了一个星期的班。
  刚才在车上的时候他脸黑漆漆的我也没看到他眉心的红痣,只觉得他的眼睛很眼熟,现在他洗干净了,我猛地看到这双眼睛以及他眉心的红痣,真的有种不可置信的感觉。
  毕竟贼王也是贼,是贼就必然是不光彩的,是行走在黑暗里的人,总给人一种神秘阴险的感觉,乍然看到本尊,还是少年时期的本尊,真的令人有种奇怪的感觉。
  在前世,不论是霍致远还是眼前的少年,都是离我这个普通人很远很远的人物,我了解他们的消息只能通过媒体,看到的也是他们被媒体放大的东西,但是现在不同,我是深入到他们的生活里跟他们相处的,与他们不再隔着冷冰冰的屏幕,能够真实的触碰到他们的温度,感受到他们的气息。
  这种差别带给我的感觉,我真的找不出合适的词语来形容。
  我舔了舔唇角,按捺住心湖的翻涌,问他:“你可以告诉我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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