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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奋斗在六零-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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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点国营饭店就关门了,现在可没有24小时饭店。
  作者有话要说:  我前几年去过上海,外滩、还有世博园…
  直观感觉,饭店真贵,普通炒饭三十多一份_(:?」∠)_
  我老家东北的,俺们那房产中介:xx精装房 120平 三室一厅   45万到了天津:xx房  普装  95平  三室一厅    120万到了上海   xx房  89平  三室一厅  350万当时觉得好贵,现在估计更贵,因为天津房价都翻番了。
  知道为啥写重生文的作者都会写买房子嘛?因为怨念啊!


第一百零六章 
  回去楚喆将两个蟹壳黄给了叶叔叔; 看着他直接掰了一半给叶婶婶,自己和叶伟东分另一半。
  因为把东西交给了准老丈爷; 他会有被重视的感觉,然后以他疼媳妇的劲,叶婶婶肯定分的最后,无形中也把准丈母娘讨好了; 他简直机智到没朋友!
  “好酥脆!好吃!”叶小哥哥吃完还把手心里的芝麻划拉了一下,倒进嘴巴里。
  就是有点少!
  三人都吃的甜嘴巴舌的; 其实就是没吃够。
  楚喆比划了价格,“一个还得加二两粮票。”
  叶爹倒吸口气,“真贵!”
  叶冰娘和叶小哥哥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尝尝味就好,这边还有不少好吃的呢。”楚喆准备下次他们搬到淮海路那边; 那边有个百年老店,在后世也很有名的。
  叶冰娘擦擦手; 确认没油了; 拿出袋子往外倒; “我们买了不少好东西呢,这衣服裤子可比咱家那便宜多了; 看看这条裤子,在这有个小口; 到时候用黑线锁几针就看不出来了,这是给你爹买的。”
  叶爹接了过去比划了两下,不知道啥布料的,但是很厚; “腰大了。”他是小细腰。
  “没事,就看着大才买的,服务员不让挑,随便抓,我看到这条在浮上(最表面),赶紧喊要了。”叶冰娘又抖落一件上衣。“这件衣服前襟有些不对称,没裁剪好,回家好好改改也能穿,蓝色也挺正,小喆就能穿。”
  楚喆非常高兴,都没推脱直接接了过来,就往身上套,因为穿着棉袄呢,有些系不上扣。
  转了两个圈让叶婶婶看清楚。
  叶冰娘拍着巴掌乐,“不赖,开春穿,我们小喆长得俊,穿啥都好看。”
  叶小哥哥着急了,“娘,你不说也给我买了嘛。”
  “有的,都有的。”她逛了一天,都给买了。
  她明天准备继续,把她大哥、二哥的都给买了,好不容易出趟远门遇上了便宜事,让他们也沾沾光。
  至于叶老头老太太?反正她买的多,到时候孩他爹要送,就给他两件,多了没有。
  “闺女,这是给你买的,领子歪了问题不大,那个售货员喊的是灯芯绒的,好多人抢,要不是我劲大都抢不上,快试试!”叶冰娘将衣服递给她。
  叶冰拿起衣服,不是那种平滑的布料,上面有凸起的一道道小细条,草绿色的,很漂亮。
  叶冰也学楚喆将衣服套上,转了两下。
  叶爹娘和叶小哥哥不住嘴的夸好看。
  楚喆:他的小女友已经亭亭玉立啦!
  叶冰将衣服脱下叠好,“娘,你别顾着只给我们买,好不容易来趟上海,给自己买两身。”
  “买,都买。”反正带的钱够,“我还看到有卖皮鞋的,黑亮亮的,你们俩看看能不能相中,喜欢一人买一双。”
  楚喆对于瑕疵的衣服无所谓,可是鞋子不行,特别还是质地硬的皮鞋,“我更稀罕婶子给我纳的千层底,我不爱穿皮鞋。”先把马屁拍好。
  “如果鞋是颜色没染匀还可以买,就害怕鞋型不好,要是穿时间长了可废脚。”楚喆真害怕叶婶婶一冲动就买了。
  不都说鞋穿在脚下,舒服舒服谁穿谁知道嘛。
  叶冰娘稍微有些失望,不过一想也是这个理,农村人说“穿小鞋”不是个好话,说明鞋子不合脚人难受啊。
  “没事,那就不买了,还占地方。”叶冰娘恢复的很快,“那有卖红纱巾的,就是边边角角有点颜色不均匀,好看着呢,是不是孩他爹?”
  要不是时间不赶趟(来不及)了,她就买了,不过她已经决定了明早早点过去守着开门,第一个就买纱巾,她一个,闺女一个,大嫂二嫂一人一个,老田婶子给不给呢?…队长媳妇是不是也给带一条,毕竟自家能在队上能那么滋润,和队长关照有关,枕头风还是很管用的。
  还有堂嫂子,大哥那(叶大伯)那自从分了家和她家关系也缓和了,要不要给那个大嫂(叶大伯母)也带一条,这么一想好多啊。
  “好看!”叶爹并不是附和,他是真这么认为的,主要是红色太扎眼了。
  叶冰娘把今天的每个战利品都说完,才问楚喆他们,“你们今天都干嘛了?”
  “我和冰冰上午去了趟黑市,这边卖东西的真多,啥玩意都有,我们俩看到一个卖银元的,约定明早见面,看有没有好货,下午去了回收站。”楚喆说到这的时候,叶冰已经将袋子里东西掏出来了,配合默契。
  叶小哥哥很有兴趣,楚喆也想看看他找出的是什么书,也拿了一本在手上,“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者也…”
  楚喆越读越懵逼,因为没有封皮,所以他还是不知道这是什么书,全是竖版的繁体字,虽然他学的是简体字,但也能看得懂七七八八,除了太生僻的,其他的问题不大,可是没有标点符号,他连断句也弄不明白,重来一辈子,他也做不成“文化人”。
  他说的“文化人”可不是考上大学就算,而是文化底蕴丰厚那种。
  叶小哥哥也一样,将书本放下,开始弄那幅画,楚喆提醒他,“有点脏啊,小心点!”
  帮着他把画展开,“这个好看!”是副立式山水画。
  上面还有诗,“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叶小哥哥念完挠挠脑袋,“有些耳熟,肯定是名家名作。”
  楚喆也觉得熟,可是到嘴边了,就是吐不出来,这个憋屈。
  “时间差不多了,娘,我们回去吧。”叶冰看看时间,晚上八点多了,回去洗个澡睡觉,明天定的时间可早,估计国营饭店都没开呢。
  “哎,我收拾收拾。”叶冰娘开始叠衣服,叶冰楚喆都跟着帮忙。
  楚喆看到冰冰修长白嫩还带着着肉肉的手,特别是在深色布料的映衬下更显白了。
  这手真好看,想摸!
  不过想到上午手掰石头的画面,他觉得他还是忍忍吧。
  第二天楚喆和叶冰早早出发了,带了五十斤左右的肉,之所以带这么多考虑的是如果那个人带的货不满意,他们就在黑市卖一部分换些全国粮票。
  他们一到就看到那个男的了,虽然还是裹得很严实,但他的帽子是有些特别的,楚喆记着呢。
  双方一碰头,又往小道走了走,周围没有人了,对方从袄袖子和怀里掏出两个盒子,都是扁的长方形盒子,一个细长,另一个有第一个三倍宽,只是没有第一个长。
  将宽盒子塞进兜子里,手里拿着细长盒子,这个盒子是抽盖的,“这可是好宝贝,以前都是贵妇太太们手上带着的。”语气中透着得意。
  将盖子打开,里面是一些草,中年男人巴拉几下,露出几个钻石戒指,“都是好东西,我不骗你们,这草是怕戒指互相刮。”
  他的意思是别以为放了草就不是好东西了。
  楚喆和叶冰对视一眼,“我拿手里看看可以么?”
  中年男人考虑了下,“一个个看,看完再放里。”
  楚喆自然没有异议,他首先拿的是个血钻,他知道血钻在钻石里最值钱,这颗血钻很亮,个头也不小,和他曾经在武城县弄到的那个白钻差不多,都是小手指盖大小。
  里面最大的是个黄钻,梨子形状的,比大拇指盖还大。
  剩下的都是白钻,一大三小,大的和血钻大两圈有余,三个小的加起来还没大的大呢。
  楚喆看的很仔细,货他还是很满意,甚至一定程度超过预期,点点头,“另一个盒子。”
  另一个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对手镯,血红的手镯。
  楚喆觉得好看,但他都不知道是红翡的还是南红的。
  这两个宝石价格相差千倍万倍。
  所以表现的很随意,看一眼就放里了,仿佛一点兴趣也没有。
  中年男人也感觉到了,“这不好看?”
  楚喆嗤笑了声,“好看并一定值钱,开价吧。”
  讨价叶冰是不参与的。
  中年男人寻思了好一会,“五百块!”伸出五个手指。
  楚喆拉着叶冰转身就走。
  “哎哎,别走啊,别走啊!再商量下!”中年男人不敢高声,但也能听出他很着急。“三百,不能再少了!这些东西真的是宝贝,我没骗你们!”
  “一百!三十斤猪肉。”楚喆给了底价。
  这人一看就是不懂的,当然能压多少是多少了。
  中年男人算了算,差的有些多,可是想到三十斤猪肉,口水都出来了,狠狠心点了点头,“成交!”
  楚喆和叶冰开始掏肉,中年男人看到时熏肉还墨迹了几句,最后还是顺利交易了。
  之后因为没有称,还想说什么。
  楚喆露出讥讽得眼神,“你要是觉得少,咱们就去里边借了称好好称称,要是多了你还我。”
  中年男人想了想,又颠颠手里的肉,“就这样吧。”
  楚喆看着他走了,也拉着冰冰拐进了一个小路。
  路上没人,他把放镯子的盒子打开,“再塞点草。”不管是翡翠还是南红都不禁磕碰,“回去剪些鹿皮包上就好了。”
  冰冰一些玉器都是用鹿皮包着的。
  两人没着急回去,手里还有近二十斤猪肉呢,还得换成钱和粮票呢,反正是粮票给的越多,价格越低,就按这个规则卖。
  猪肉在哪里都是畅销商品,十几分钟就卖光了,还有几个没买到唉声叹气的,还问他们明个还来不。
  楚喆没有给确定答案。
  附近还有个黑市没逛呢,他们真不一定会再来。
  两人到了另一处黑市,这边要更偏僻一些,人也没上个黑市人多,两人都在观察卖货物的人,卖粮食的、卖布的、卖酒的…都不是他们需要的。
  看到一个小孩在卖镶嵌各色宝石的金手镯,金手镯很宽,有点异域风格,很是漂亮惹眼。
  “小孩,怎么卖?”楚喆蹲下身,和小孩问价。
  小男孩并不看他,低低说了句,“得问我大哥,你们要是买就跟我来。”
  两人跟着小男孩走出很远,在小路拐来拐去的,越来越偏僻,楚喆意识到不对了,抓着冰冰的手捏了两下。
  叶冰轻轻的点了两下头。
  小男孩带着他们进了一个单门独院,“我哥就在里面,我们还有别的好东西呢。”
  两人也没说什么也跟着进去了。
  “哥,来了两个客人!”小男孩跑进了屋子里。
  不一会出来三个男的,都是十八、九二十来岁的样子。
  还有一个从大门进来了,然后关上了大门,可能是从后门绕过来的。
  “人齐了么?”叶冰问了句。
  “别废话,赶紧把钱掏出来,要不然!”说话的最前头的一个男的,手里拿着一把杀猪刀,气势凶狠,“我让你们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叶冰笑出了声,然后动了,她直接按上了小男孩的后颈,然后小男孩一声没吭的软倒在地。
  之所以第一个对小孩出手,并不是记恨,是她怕小孩子自控力差尖叫。
  反正就是晕一会,并不伤身体的。
  几个人还没反应过来,叶冰已经到了拿刀子这三个人近前,也没看清怎么动作的,三个人都倒地了,爬也爬不起来。
  楚喆也用军体拳将锁大门那个拿住了。
  拿着杀猪刀的应该是头头,“你们对小力作什么了?我们有眼不识泰山,东西白送,把小力弄醒。”
  叶冰冲楚喆说话,“放了他吧,他跑不了的。”
  楚喆用的是锁拿的功夫,不放人他也得半跪着。
  “阿喆,你跟着他进去把货都拿出来让我挑。”叶冰转头和拿杀猪刀男人说话,“你们老老实实都会没事的。”
  两人搬出两个盒子,也是大小两个,小的就巴掌大,大的那个长得有成年女人小手臂长,宽和手掌差不多。
  叶冰先打开小盒子,是些宝石戒指,颜色各异,能有二十多个。
  楚喆跟着看,有钻石的也有红宝石、蓝宝石和翡翠的玉的,最惹眼的是个黑色钻石。
  楚喆点点头,将看上眼的挑出来,包括这个黑钻一共选了八个。
  又打开大盒子,里面都是项链、腰链、手链之类的。
  本来珍珠的楚喆是没兴趣的,可是里边有个长长得黑珍珠项链,他又翻了翻,手链、耳钉都有,是一套。
  首饰成套这价格就高了。
  又挑了几个翡翠项链,特别是其中一个能达到祖母绿级别。
  里面还有个宝石小王冠,金银项链他都没动。
  将挑好的放在一边,叶冰冲着抱着箱子的男的吩咐,“把箱子放下吧。”
  男人虽然有些懵,还是照做了。
  然后被一个皮袋子捂住嘴,然后瞬间来到了地·狱,原来还能这么痛。
  等叶冰收了手,“这就是不老实的下场,再去拿。”
  她说过她认识穴位,知道怎么弄会更痛。
  这回楚喆和他一起搬了两趟,都是大箱子。
  叶冰打开一个都是书和字画,另一个箱子里是几个玉摆件。
  大大小小的玉壶就有五个,还有个玉蟾蜍和一个龙形驮着玉杯的摆件,各个精美。
  叶冰拉着楚喆走到一边,“怎么带回去?”
  楚喆也有些苦恼了,珠宝首饰倒还好,书籍和摆件太大了。
  “先把他们并一个箱子里。”楚喆把书箱里拿出一些,然后把玉摆件往里放,之间用书隔开,防止擦碰。
  又跑进屋子翻出个面口袋,把书放进去。
  挑出来的珠宝直接放袋子里。
  叶冰将还趴着的几个人接了骨,“虽然我们打算黑·吃·黑,也给哥几个留点喝酒钱。小孩一个小时候后就会醒,不会有任何后遗症。”
  叶冰掏出三百块放在地上,抬着需要两人抬的大箱子走了。
  楚喆很有自知自明也没抢着表现,老实的背着面口袋。
  离得远了,楚喆才露出兴奋的样子,“冰冰,我们发了,你说他们从哪里弄来这么多好东西?”
  “我才不管他们从哪里来的呢,反正现在属于我们的了,还是好好想想怎么带回去吧。”因为得了这么多好东西,叶冰的语气也很轻快。
  没办法,都是俗人,财帛动人心!
  作者有话要说:  多写了点,晚了点~我已经坚持日九千半个月啦,坑品多好啊,帮我收藏下预收书《重生在渔场》啊。
  感谢美妞们的营养液和雷,拜谢~


第一百零七章 
  两人商量了下; 手上的东西不能往招待所带,所以只能先先找地方藏起来; 在慢慢的商量。
  这么多财宝托给别人两人都不会放心,再说也无人可托,最后叶冰决定送山上去。
  上海是长江入海口,多是平原; 但也不缺山,只是没有山脉而已。
  到了山脚; 叶冰让楚喆把面袋子也给她,“你赶紧回去和爹娘说一声,我把东西放好,明早回去找你们。”
  “不行; 你没带毡子,就一个普通棉袄会冷的。”楚喆不放心她自己在外; 这里毕竟不是牛头山。
  “这点寒气我并不放在心里; 何况身上还有大衣呢; 你和我娘说好,别被别人发现我一夜未归; 惹人怀疑。”叶冰看楚喆还是皱着眉头,就伸手拉住他的手; “你信我,无人可伤害我。”
  楚喆昏昏呼呼的下了山,快到了招待所才清醒过来,难为他怎么没走错路; 他是被使美人计啦!
  也怪他抵抗力太差,中招就算了还沉迷其中不舍自拔!
  楚喆:能不能出息点!下次少回味三分钟。
  不过话说回来,冰冰的手真是又滑又软…
  楚喆回去和叶爹娘一说,他们也觉得凶险,特别对方还都拿着刀,不过却不担心,对于闺女的战斗力有充分的认识。
  他们闺女能杀狼能射野猪还能捶熊瞎子,几个小流氓焉能是对手。
  再加上闺女还能独自出去野十几天,所以叶爹娘和叶小哥哥很快就接受了叶冰的夜不归寝。
  楚喆对于叶家众人的心大也没啥说的了。
  “闺女不回来,要不我去你屋,让他们小哥俩住一个床,省得睡地下。”叶爹装着很为孩子们考虑的表情。
  楚喆:可是他还是轻易的发现了叶叔叔包藏的龌鹾心思,真的不好意思呢!
  叶小哥哥也是没意见的,他爹要和她娘住一起,这不是天经地义嘛。
  “那明早早点回来,别被人看到。我们明天就换个招待所。”楚喆还是很识时务的,不做棒打鸳鸯的事。
  他怕啊,万一以后岳父岳母有样学样呢。
  “我明早带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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