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村里有个空间男[重生]-第6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种做法简直就是粗暴到毫无人道可言。
  可没办法,追根究底就是强者为尊、物竞天择的道理,掠夺是所有生灵的天性,大国吞并小国很正常。
  “来历爷您可放心,宁玛奴可是出了名的好管,只要给他们吃饱饭,他们就会乖乖的干活,绝不会出现逃跑偷东西等行为……”
  牙贩介绍完,又细数宁玛奴的好处,就指望面前的大款把人都买走赚大发。
  那几个宁玛奴倒也像牙贩那样说得服帖,站在那里冲霍承毅咧嘴笑,傻兮兮的感觉。
  也不知道被饿了多久,伴随着傻笑几个宁玛奴肚子还一块儿发出‘咕噜’的肚饥饿响叫,然后几人摸着扁平的肚子表情就有种特别委屈的味道。
  那样子动作是怎么看怎么傻。
  牙贩看着几个不给力傻过头的奴隶真想上去踢两脚。
  虽然奴隶老实憨的好,可笨过头了也没几个主家喜欢啊!
  牙贩聪明赔笑,“爷,您别嫌弃,虽然宁玛奴脑子迟钝,但力气真的是一把手的好,干活一个顶十个……”
  “没关系,我要的就是力气大,人我都要了,过卖身契吧。”
  霍承毅毫不在意挥挥手,非常爽快交易。
  小白不知道他有什么打算,一下子买了五个大胃王回去,想想就不好养啊。
  可当着外人面的又不好问,他也只有把疑问先放下。
  时间还早,将卖身契收好,又去给董七一家五口和几个宁玛奴置办好了日常用品,霍承毅下午直接就把人带到店铺里先去帮忙试试。
  这两天码头已经开始热闹了起来,人流量的增加就意味着他们的生意也更好。
  当初他和小白去边境路上发过名片的小商贩大半都回头跑来进货了,物美价廉又保存期久,就算不卖他们自己携带路上吃也是极好的旅途食物。
  何况小商贩靠的就是眼光带货赚钱,哪有看不到商机的道理。
  因此这两天他们店铺里的顾客是又多了一大波,订单一单接一单,店里忙得晕头转向。
  董七以前在大户人家府上就是跟着管家去处理店铺生意和佃农收租的,对外处事经验十分丰富。
  店里的工作并不难,不用大家推销,只需要收钱售卖、记录订单,剩下其他都是搬东西的体力活。
  简单的讲解了一下,试着做了几遍董七就在柜台上手了。
  而董七儿子和宁玛奴则干体力活,董七的媳妇庆嫂则带着她家小哥明哥在旁边打下手。
  她家的那个病恹恹小孩也没闲着,非常机灵的跑后屋去烧水泡茶。
  不愧是从大户人家出来的仆人,眼力劲儿就是比一般人强。
  霍承毅满意,小白也连连点头,觉得董家五口买得太值了。
  至于那几个宁玛奴虽脑子迟钝点,但干活是真心给力,哪怕饿着肚子干起活来速度也半点不含糊。
  刚才还觉得有些买亏没用的小白这下眼睛也像霍承毅之前那样亮了,当即就让董明哥儿去买了馒头回来奖励。
  没办法,那几个宁玛奴肚子叫得实在让人不能忽视。
  “谢主人!”
  几个宁玛奴抱着一堆馒头激动得脸都红了,再迟钝也知道赶紧弯腰拜头道谢。
  他们在部族里都没吃饱饭过,变成奴隶后更惨,不要说白面馒头,就是能多喝两碗面康糊糊都是主子好心,白面馒头简直想都甭想。
  董七一家也在旁边啃着馒头,软糯甜香的味道让他们漂泊的生活总算有了个安定。
  整个下午霍承毅没做什么事,就陪着小白在旁边闲坐观察几人。
  等到傍晚今天买的人是个什么脾性摸清一二,他才带人回村。
  不意外的回去又引起了村民的好奇围观,知道董七一家和宁玛奴是他们新买的仆人和奴隶后又是一番感叹议论。
  回到家也是热闹,霍大山王秀珠和苗婶眼睛都瞪大了。
  想想去年这个时候他们过的是什么日子,今年家里竟然就能买仆人奴隶伺候了,用沧海桑田来形容都不够。
  整个家里只有段小鹏最淡定和高兴,围着董七的小儿子乐呵得不行。
  但惊讶归惊讶,他们家里孩子多,接着马上又要增加两个婴儿,是缺伺候的人。
  霍大山等人都是普通农户,做不来主子的派头,倒像迎接客人一样的招呼安排,让习惯了下人身份的董七一家是受宠若惊。
  五个宁玛奴霍承毅则安排到了山寨兄弟们的房子去住,后面再做安排。
  零零碎碎忙活完,等回了房间小白才有时间询问白天的疑问。
  “霍大哥,你别卖关子了,快说你买宁玛奴想做什么呢?”
  憋了整天,小白对他今天神神秘秘的态度好奇得心里就跟猫爪似的。
  “还记得上次回来我跟你说的那个深谷天坑吗?我想在那里建造一个秘密生产基地,做一条暗线……”
  “什么暗线?”,小白不太明白。
  “顾名思义,就是暗地里的生意线,朝廷忌讳太多,而且树大招风,我们没有背景,有很多买卖都不能明着做,只能暗地里来……”
  霍承毅深呼一口气,抱着小白诉说自己想象计划的蓝图。
  这个想法是在那天发现深谷天坑的时候出现的。
  依着霍家的背景和朝廷的压制,他不管做什么都要思前想后,顾虑多多,一旦稍有不慎就很可能连累全家出事。
  这不是开玩笑,而是事实。
  权势地位的差距真的是别人想怎么整你就怎么整,喊冤抱怨都没用的。
  现在顺利是因为生意还小,没人注意他们,可若是一旦有人盯上他们,又是他们惹不起的,别人要对付他们很容易。
  哪怕他脑中有再多现代的东西可以赚钱,以霍家的背景,衙门一句话就能把他们压得死死的。
  再说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是千古名言。
  “我打算去一趟魏国,多买些宁玛奴回来,那个深谷天坑有着天然的隐秘优势,四周道路不通,坑底地势平坦,是个绝佳的生产基地……”
  只要把这个秘密生产基地建立起来,他就不用再那么顾忌,可以做点别的什么,省得整天担心会不会被谁盯上招惹麻烦。
  人怕出名猪怕壮。
  小白觉得也有道理,他外公的山寨就是太出名被抄家的。
  “可是霍大哥,听说魏国很远的,来回一趟大半年都不止呢……”
  “别人需要大半年,咱们只需几天。”
  霍承毅难得笑容炫耀,见证奇迹的时候到了。
  。


第110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
  。
  古代人去个远地方为什么要花那么多的时间?
  那是因为道路不同要绕路; 各种翻山越岭过河的绕。
  按照古代的交通工具跨省都要走上一两个月,跨国说要走大半年毫不夸张。
  但这对现代人来说就不是问题了,几千公里的路程只需要几个小时,无论是上天还是下水,分分钟解决。
  在很早之前就提过,当初在现代为了填满自己的空间,霍承毅肥着胆子干了一件令各国政府震惊的神秘事件,收藏了不少东西。
  具体也很简单; 他就是悄悄潜入人家的军事基地溜达了一圈。
  这种事情对普通特种兵来说非常困难,但对于拥有外挂空间藏匿的霍承毅来说却非常容易。
  他当时其实也没什么大心思; 就是想多弄点东西作为保命手段。
  比如任务失败被人追杀到什么荒山野岭; 大海孤岛不至于被困死; 不至于半路拼杀身上的弹药用完等死。
  另外,就是男人的那点热血爱好。
  当然,鉴于空间的面积大小; 他搬运的大多都是小型东西,这个基地的仓库搞点,那个基地的备货弄点。
  因为动静小当时没人发现,等到清点货物反应过来的时候,早过了八百年。
  再加上他是专业出身,侦查与反侦查技能都是过硬的; 以及空间的帮助; 完全没留下任何线索。
  事实上他的未雨绸缪救了他很多次,搞来的东西没白费功夫。
  本来以为穿到古代这些东西应就该封尘了; 但没想到现在竟然碰上用场。
  他这点东西谈什么征战天下当霸主的纯属扯谈,他也没那份心思,但却能帮他方便不少事情。
  就比如现在,他完全可以利用这些属于现代的科技和空间作弊,偷渡一群宁玛奴回来作为生产基地的员工。
  神不知鬼不觉!
  “霍大哥,你是不是要用那个电影里面演的,可以在天上飞的大鸟飞机?!”
  相处已久,又看过现代电影,小白对现代世界也有个大概印象,听他说完计划也跟着兴奋了起来。
  他知道那个飞机很厉害的,咻的一下就能飞很远很远,霍大哥的世界简直太神奇了。
  不过霍承毅空间里的东西可不一样,都是军事基地搞来的好东西。
  具体他也跟小白解释不清楚,只能点头。
  “恩,差不多吧,反正顺利的话,来回最多一个星期的时间就能解决,到时候你帮我掩护一下,千万不能被人发现……”
  “到时候就说你进山了,这么神奇的事情没人会猜到,不过霍大哥,你到时候到了魏国可要小心点,人生地不熟你一个人我害怕。”
  小白很担心。
  “我知道,你放心,我会量力而行的,你在家等我,我教你的东西你趁着现在有空好好学,回来我可是要检查的,没用心要惩罚。”
  霍承毅心里其实也有担心的。
  不过作为家里当家的,小心谨慎可以,但却不能凡事都畏畏缩缩,他要给他的小白和孩子一个美好的将来。
  “知道啦……”
  小白弯着眼睛微笑。
  。
  偷渡宁玛奴的事情想好,但光有神助的工具还不行,他还得弄个地图确认方向位置,不然还是白想。
  古代的地图不够精准,霍承毅没去过魏国,这次出行也不能够找向导,只能单独行动。
  种种原因,在出发前他必须做好准备,绘制一张地点清晰的方位图。
  这就是他买下那五个宁玛奴的原因,大致方向他可以跟那些走南闯北的商人购买地图,而魏国的奴隶贩卖地点就只有这些奴隶最清楚。
  花了近半个月的时间准备,以及安排村里和店铺的工作。
  半个月后准备齐全,霍承毅就以进山考察的借口一个人出了门。
  对此家里人半点怀疑都没有,大家已经习惯他做事之前都要考察啥的,也没人会想到他竟然有日行千里的神奇本事。
  许久没碰现代的东西,这次出门霍承毅还有点小兴奋。
  古代的天空和现代不一样,环境那叫一个好,并且在古代他还不用担心乱用航线跟人撞机,随便整。
  不过这次虽然有地图方向,但由于没有标准的坐标,他中间还是也好几次偏离位置。
  可好在现代科技的神奇,不管他怎么绕都比在地上好,磕磕绊绊花了一天的功夫,他总算找到了魏国交易宁玛奴所在城池。
  选了一处偏僻山峰降落,乔装打扮一番,装作路遇山匪逃脱的商贩。
  他很轻易的就混进了一个商队中跟着进了魏国的城。
  古代不像现代身份还联网查,只要演得像,理由编得好,混进城其实并不难。
  而且魏国售卖宁玛奴的地方可以说是一个专门的奴隶交易城池,来往的全是各国做奴隶买卖的商人,大家银货当场两清,身份检查并不严格。
  所以霍承毅根本没有什么难题就混了进去。
  等进了城池后,他不得不承认奴隶城果然是奴隶城,这个魏国就是卖奴隶发家的强盗。
  城池里面情况着实让他开了眼界,他简直忍不住怀疑魏国是不是把他们周边的小部落民族等全部灭光了。
  整个城池里面全是各种各样的奴隶像,被绑着站在那里像牲口一样任人挑选,而买家和卖价讨价还价,人声鼎沸的。
  这让霍承毅想起了曾经看过的黑奴起义电影。
  亲眼所见比任何电影听说都来得震撼,这一刻他才真真实实的体会到了这个世界所谓的三六九等。
  对于一个来自平等,至少表面是人人平等的现代人,无论接受能力再怎么强,霍承毅心里还是不免有些说不出的难受。
  尤其是看到那种因为年纪大点、性别、以及有伤残被歧视被抛弃,坐在地上眼神空洞等死的人奴隶,他心里那股子情绪更浓。
  这里人权实在太低了。
  只是不管如何同情,他都没办法以一人之力去拯救全世界,时代是慢慢发展和进步的。
  他现在能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护好他所在乎的人。
  。
  混进魏国的奴隶城之后,霍承毅并没有急着去买人,而是花时间在城里闲逛,了解奴隶贩卖的交易规则。
  另外他还得弄点银子。
  蒋记店和果酒的分红要作为生意的流动资金不能乱动,他这次出来根本就没带太多的银子,购买奴隶的资金要另想办法。
  在简单了解几天之后,霍承毅发现在奴隶城买奴隶远比当初他在牙行要便宜很多。
  其实也不难理解,因为牙行是经过千山万水过去的,中间有个运送成本以及半路奴隶死亡的损失。
  而从奴隶城直接购买奴隶,则需要自己承担运送成本。
  这个不是问题,运送成本和路途人数死亡的麻烦在他这里完全不用担心。
  所以他现在只需要准备购买奴隶的资金,以及后面奴隶们的粮食。
  第一次买人他不准备买太多,只要两百个壮劳力,以及20个十五岁左右的孩子就行了。
  壮劳力用来现在山谷修建住房和厂房。
  十几岁的孩子学习能力最强,价值观也正在塑造当中,最适合用来培养。
  其实从小培养的更好,不过他没那么多时间,只能暂时将就。
  按照奴隶城奴隶的价格,壮劳力是10两一人,孩子少年则根据具体的身体强壮机灵程度随即定价,但价格不会超过10两就是了。
  而奴隶的粮食、生活物资城池中也有附带产业的店铺售卖,就为了给长途跋涉运送奴隶的人口商贩准备。
  霍承毅估摸了一下奴隶和粮食的售卖价格,他估计资金至少要准备八百两左右的银子才够。
  这是预计,具体还得到时候才算得清。
  心里默算后,霍承毅乔庄打扮干脆从空间挑了几件东西出来换银子。
  在铜牛县他拖家带口的有所顾忌,在这里他就一个人,就算有人盯上他想打劫,也不愁跑不掉。
  最后一番兜兜转转,霍承毅在奴隶城呆了一个星期才把事情办妥。
  不仅买够了需要的人数,并且还余下不少银子,此次出行没有白来。
  在给奴隶烙印的时候,考虑到以后把人培养出来可能会外派办事,霍承毅便让人把印记印在了脚底。
  这样既方便标记,以后外派这些出去也不会因为奴隶身份办事造成阻碍。
  他这样的做法倒是稀罕,烙印的官差很是诧异。
  他之前混的那个商队领头也不免有些吃惊,以及替他担忧。
  “兄弟,你把烙印印脚底怕是有不妥,如果有人想跑的话这样很难抓的……”
  其实商头最担心的是他现在就一个人,队友不在,如果晚上睡着这些奴隶逃跑就算了,遇到心狠手辣点的很有可能把主人杀了的。
  这些可都是家破国亡的战俘,还没有经过调教,不是心甘情愿卖身的奴仆,很容易闹事。
  “多谢商头大哥关心,我的商队很快就会赶过来了,到时候我再出城,您先走吧。”
  霍承毅环视一群目光不服,眼中有着蠢蠢欲动计划逃走的奴隶微笑,并不担心。
  。


第111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
  。
  既然敢只身单独来奴隶城购买奴隶; 霍承毅自然是把一切准备都做好的。
  商头与他也只是萍水相逢,见他执意也没法多说,只能抱拳保重分开。
  等商头离开之后,霍承毅也没有在奴隶城多待,第二天大早就让奴隶们押着生活物资离开了城池。
  一旦出了城,这些奴隶果然如商头所说不安分。
  刚出城门众人就开始东张西望,逃跑的欲望蠢蠢欲动了。
  只是碍于走得不远,害怕现在逃跑再被抓回去卖一次; 所以奴隶们开始还算平静,听话的跟他走。
  这些霍承毅都看着; 也不教训; 淡定的领着众人往偏僻的山峰走。
  等远离了城池; 进了荒野山里,就有人不安分骚动了。
  面对这样的情况霍承毅也不废话,直接拿出哨子吹响; 将早就山里候着的冠军头狼,以及头狼的那些野狼小弟们召唤出来。
  他家冠军现在跟头狼可是两口子,他头狼弟媳那一大群小弟他放着不借用实在太浪费。
  要是一只野狼奴隶们肯定不怕,但是一群就要掂量掂量了。
  再加上古代人都有个迷信的通病,对于各种奇能异士都有种本能的害怕畏惧。
  一下子看到他竟然召出了这么多的野狼,并且野狼似乎还听他指挥; 当场就有胆小的吓得腿软了; 以为他是专门买奴隶来喂狼的。
  当然也有胆子大的还是想搏命一拼的逃,不甘心失去自由。
  对这种桀骜不服的霍承毅则直接上去把人拎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