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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异界当女仆的日子-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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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我去,难道盒子里是我要的黑色厚丝袜?其实,我也就随口那么一说……
  我怕他直接将此事说出来,惹得安娜笑话我,便赶紧转移话题道:“安娜要坐傍晚的火车回家,我正打算送她去火车站,你呢,打算去哪?”
  阿尔杰挠了挠金色短发,保持着微笑,说:“正好我闲来无事,跟你一起去送她吧。”
  其实,我希望他说自己忙,然后赶紧离去。
  可现在他这么说了,我又不好撵他走,只好点头同意道:“那好,我们一起往火车站那里走吧。”

  ☆、第23章 送行

  一行三人往火车站的方向走去。
  路过一家琴行时,我脑子里突然闪出一句“我欲抚瑶琴,千里送君曲”。虽然不知道打哪看过这句话,但突然间确实有种弹一首曲子给安娜送行的冲动。
  “我们进去看看吧,反正时间还早!”我说了一句,率先推开琴行的大门走进去。
  安娜和阿尔杰虽然不解,但也跟着进来了。
  老板一看我们走进来,立刻热情地上前询问道:“几位先生小姐,想买什么琴?”
  安娜和阿尔杰同时看向我,老板见状也连忙看向我。
  “我看看钢琴。”说着,我朝一架三角钢琴走去。
  “小姐,您真有眼光!”店主跟过来笑着对我说,“这架钢琴是王城的纽曼斯钢琴厂生产的,音色棒极了!”
  “能弹一下试试吗?”我根本没想买,也没钱买,就是想弹首曲子而已。
  “当然!”店主伸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我坐到钢琴前,笑着对安娜说:“安娜,送你一首曲子,聊表心意!”
  我弹了那首著名的《献给爱丽丝》。据说,这首曲子是贝多芬送给他的学生兼好友——女高音歌唱家伊丽莎白的。
  曲子不仅在开头部分描绘出一个温柔美丽、单纯活泼的少女形象,更表达了作者与赠与之人之间的友谊,所以以我现在的心情来弹正合适。
  我不知道安娜能听懂多少,但是当我弹完后,她激动地说了一句“唐妮……”,便用手捂住嘴再也说不下去,同时眼眶也泛红了。
  我站起来,走近她后,笑着说:“有机会弹首舞曲送给你,当然最好有阿尔杰这个舞伴在。”
  阿尔杰看着我,眼睛闪亮,感叹道:“唐妮,你一定不是普通人家出身吧……”
  我冲他笑了笑,避而不谈这件事,然后拉着他俩往外走。就在我们将要出门时,店主在我们身后嘲讽道:“就这水平有什么好得意的?买不起就算了,还想借此炫耀!”
  我:“……”
  这首曲子确实难度不大,三四级的初学者就能弹。可我弹它只是因为这首曲子符合我现下的心境,完全没有炫耀的意思。
  店主见我停下脚步,继续冷哼道:“我也学过钢琴,你弹得如何我还是知晓的!”
  若此时就我一人,我会一笑了之,然后从容地走出大门。可我刚以此曲送给在场的朋友,就被他这样泼冷水,说真的,我很难咽得下这口气。
  “好吧,”我冲他笑了笑,说,“既然你也是学钢琴的,那我再弹一首请你鉴赏好了!”
  说完,也不管他是否同意,我重新坐回到刚才那架钢琴前,将手按到了琴键上。
  李斯特的超技练习曲之一,《鬼火》——当年我为了在一场聚会上胜过弟弟而拼命练习的曲子。因为没日没夜地练习了很久,所以时至今日我依然能凭记忆完整地弹下来。
  这首曲子真的很难,演奏级的钢琴家也很少当众演出,像我这种业余十级的若不是曾苦练过很久,根本不可能顺利地弹下来,而且还是在没有曲谱的情况下。当然,弹下来只能说明技艺过关,并不代表弹得有多好,因为我还是做不到弹得轻快、有趣、富有灵气。
  一曲结束后,室内寂静得呼吸可闻,但是刚才弹奏的音符却好似还在室内萦绕。
  良久之后,店主突然大口喘息了一下,然后激动地走上前对我说:“你、你刚才弹奏的是什么曲子?能把曲谱给我吗?天啊,太震撼了,想不到钢琴还能这样弹!”
  我冲他笑了笑,说:“抱歉,没经原作者许可,我不能把曲谱给你。”
  既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还是各自保持着原来的样子比较好,我就不要乱搞文化输出这种事了。
  店主似乎真的为这首曲子而着迷了,脱口道:“我用这架钢琴来换!”
  我拉着安娜和阿尔杰边往外走,边笑着对他说:“抱歉,我不能拿别人的东西来做交换。”
  主要是我并不想要钢琴,若是遇上我需要的,那我可能立马交换毫不犹豫……反正原作者也不知道,嘿嘿。
  走出店门,安娜拉住我的手有些语无伦次地说:“唐妮,你真是太让人刮目相看了!虽然我对音乐一窍不通,但是我知道能弹这曲子一定很了不起!天啊,我只看到你的手指在琴键上快速地跳跃和移动,看得我眼花缭乱的……你真是太了不起了!不仅会跳舞,还会弹钢琴!”
  饶是我脸皮很厚,但是她再夸下去,我估计就要脸红了。
  “学过一点而已,难度高的就会弹这一首……”我拍拍她的肩膀,示意她不要这么激动。
  “唐妮,”阿尔杰犹豫着开了口,“你真让人意外……如果你想要那架钢琴的话,我可以想办法……”
  “别!”我立刻打断他的话,“千万别!我并不喜欢钢琴,只是小时候被迫学了一点而已。”
  我确实不喜欢钢琴,之所以那么努力地去学,是因为那个女人让他的儿子学了钢琴。那个女人自诩出身于书香门第、文艺世家,对我母亲这种跟随男人辞职下海的原国企女工是各种瞧不起。既然她觉得自己的儿子是天生的贵族,身俱各种文艺气质,那我必须跳出来进行打脸!
  凡是那小子要学的,我就一定会去学,而且还要学得比他好。所以,我表面上看起来什么都玩得很好而且很轻松,但其实私下里付出的辛苦只有我自己知道。
  想起以前那些不好的回忆,我的心情也瞬间变差。
  估计是因为我的脸色看起来也不算好,阿尔杰立即点头回道:“哦,原来是这样,那就算了。”
  一场小插曲过后,我们三人继续往火车站走去。
  到了火车站以后,见过现代火车站的我不得不感慨一番。这个时代的火车还是那种最原始的蒸汽小火车,车站也很简陋,老电影里常看到的偷偷爬上行驶的火车在这里也能实现。
  火车票还是很贵的,安娜的老家在特莱德地区的最北方,离特莱城不算太远,但是火车票却要十二枚铜币。
  我和阿尔杰站在月台上给安娜送行。
  “给,送你的新年礼物。”我将手里包好的那条围巾递给她。
  她怔住了,看看围巾又看看我,半晌才开口道:“送我的?”
  “对。”我抬手将她脸边被吹乱的发丝别到她耳后,笑着道,“你围上很好看,而且你家乡的气温更低,戴上围巾多少能暖和一点。”
  可惜我钱不够,不然可以给她买件厚外套。
  “唐妮……”她的眼圈瞬间红了。
  这小丫头太容易被感动了,动不动就眼圈泛红。
  “好了,火车要开动了,赶紧上车吧。”我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赶紧上车。
  她点点头,什么也没说只是拥抱了我一下,又冲阿尔杰挥挥手,便上了车。她转过身时,用手擦了一下脸,也不知道是不是哭了。
  等到火车开走了,我转头对阿尔杰说:“走吧,我们赶紧回去吧。”
  “你对安娜真好,就像姐姐照顾妹妹一样。”阿尔杰与我并肩同行,感叹道。
  明明是哥哥照顾妹妹好不好?我暗自嘀咕。
  “给,你的新年礼物。”他将手里的纸盒递给我。
  “谢谢!”我大方地将东西收下,犹豫了一瞬后,将兜里的打火机掏出来给他,“给你的,别嫌弃。”
  我没看他是什么表情,第一次送这么差的礼物让我觉得羞愧。
  “谢谢你,唐妮。”他的语气听起来还是很真诚的。
  “等我积蓄多起来时,再给你买个好的。”我尴尬地搓搓鼻子。
  “这个就很好,我很喜欢。”
  “总之,喜欢就好。”我依然目视前方没有看他,“不过烟还是少抽为好,就像你劝我的那样。”
  “好。”他答得痛快。
  走出火车站不远,阿尔杰见一辆马车正要经过,便伸手将其拦下。
  “唐妮,我们坐马车回去,不然走回去天就要黑了。”
  我这才知道,原来这种马车是出租用的,相当于我那个世界里的计程车。这种可以租用的马车,在马颈上系着黄色的绸带,为的是与私家马车区分开来。
  我和阿尔杰登上马车,就听马车夫吆喝一声,马儿便扬蹄疾奔起来。
  车室内空间很小,大约能坐四个人。此时,我与阿尔杰相对而坐,他似乎因为与我直面相对而有些不自在,频频向窗外看去。
  我也因为没有话题可聊,而选择了沉默。我们两人相对无言地一直坐到了目的地。
  阿尔杰掏出两个铜币递给马车夫,马车夫说了声“先生小姐请走好”便扬起鞭子驾着马车走了。
  “晚安,阿尔杰。”我冲阿尔杰挥挥手,主动与他道别。
  “等一下,唐妮!”他一把拦住我。
  我停下来看向他,他喉头动了动,却半天没有说出话来。
  “怎么了?”我忍不住追问道。
  “那个……”他似乎有些犹豫不决,眉头已经微微皱起。
  我耐心地等待着,却等来了这样一句话——
  “没什么,你回去吧,晚安。”他语声很轻,似乎还暗叹了口气。
  我总觉得他想要对我说些很重要的事情,可见他这样,我也不好再追问下去。所以,还是等他什么时候想说了,主动告诉我吧。

  ☆、第24章 前往行宫

  一月一日,新年第一天。
  除了厨房杂役要做完早饭才能放假以外,其余女仆都已经放假了。
  而以上的所有女仆中却不包括我。
  按照泰莉丝的吩咐,我起床梳洗过后,便去三楼找她。
  来到三楼走廊没看见泰莉丝,我便往领主卧室走去,因为在这个时间上,泰莉丝很可能在服侍领主穿衣服。
  我敲了敲门,屋里传来了泰莉丝的声音:“唐妮?进来。”
  我推门进去,就见泰莉丝正在整理床铺,而领主并不在屋里。
  “泰莉丝,还是让我来吧。”我连忙走过去,同时暗自揣测管家为什么要替我干活。
  “已经做完了。”她说着直起身来看向我,“我有话对你说。”
  我在她面前站定,神情严肃地看着她,表示愿意洗耳恭听。
  “唐妮,眼下没有合适的人选,所以我只能推荐你。”她先是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领主吃过早饭后会去北郊行宫一趟,并且会在那里过夜。唐妮,这次随行的女仆是你,因为我要招募新人,你知道的,最近府里人手不足。”
  我将她的话快速整理了一遍,问道:“你是说我要陪着领主去行宫住一晚?”
  “没错。”她点点头。
  “就我一个女仆?”
  “对。”她再次点头。
  卧槽,我怎么觉得有哪里不对呢?
  我忍不住微微皱眉,却一时间又想不出推掉此事的借口。
  “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或许会有些困难,”泰莉丝轻叹口气道,“毕竟你从来没有做过贴身随侍的工作。不过你也无须太紧张,领主吩咐什么,你只要照做就可以,我想他不会太为难你的。”
  我对她的最后一句话十分怀疑。那个混蛋都能把咀嚼过的饭粒吐在我手上,我才不信他不会为难我呢。
  “好了,事情已经定了。”泰莉丝根本不让我有拒绝的机会,“你先去吃饭吧,吃完后立即前往大门处,别让领主等太久。”
  虽然我百般不情愿,可我不得不点头答应下来。我回到小餐厅吃了点东西,立即赶往大门口。
  远远地,就看见一辆豪华的马车正停在大门口,车后跟着一列亲卫队士兵,而泰莉丝正站在车旁向我看过来。
  等我走近后,泰莉丝轻声对我说:“唐妮,你要懂点眼色,机灵一些,知道吗?”
  但愿她说的懂眼色和机灵,不是指主动爬床。
  见我点头,泰莉丝指了下车门道:“上去吧,领主正在等你。”
  我:“……”
  车室那么小,我进去后岂不是要和领主大眼瞪小眼地相对而坐?我去,怎么想怎么不舒服。若是面对的是个大美人,哪怕像泰莉丝这种冷冰冰的,我也十万个愿意,可如今我却要对着个年近三十的糙老爷们……
  我硬着头皮上了车,见领主坐在正座的位子上,我立即识相地坐到与他相对的位子上。
  好在,我们俩不用尴尬地面对面直视着。他此时正低头看着手里的报纸,只在我上车时抬头看了我一眼,便再没有理会过我。
  马车缓缓行驶起来,走得很平稳,与我昨天坐的出租马车相比简直好太多。且不说内饰外饰上有多大的差别,单是我们坐着的软垫——由兽皮缝制而成,就够华丽够奢侈的。
  只见他将报纸翻了一页又一页,而马车还没有到达目的地的迹象,我不由暗想:最好在他看完报纸之前我们能到达行宫!
  可往往事不遂人愿。那么几页报纸,看得再慢的人也用不上十分钟。领主将报纸收起来,随手放到一旁,然后将目光落在我身上。
  我在他收起报纸时就立即微微低下头,视线也垂到了地上。感受到他的目光后,我故作没有察觉,继续看向脚下的地毯。
  他看了我很久,就好像第一次见到我要细细打量一下,哦不,应该说是好好审视一番。无端地打量别人那么久是不礼貌的行为,而对他这种身份的人来说,他应该是在审视我。
  “唐妮,”他突然开了口。
  我不得不抬起头来面向他道:“是。”
  “这是你的名字,那么你的姓氏呢?”他突然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我一时间无法对答,脑子里不停地快速思考着。
  当时谎称唐妮不过是一时兴起。在这个时代里女人的地位还比不上男人,所以女人的姓氏也不重要,嫁了人后更是冠以夫姓,我因此也没有想过要起个姓氏出来。
  我姓唐,总不能告诉他我叫唐妮·唐吧?多拗口!
  “怎么?不能说吗?”他追问道。
  草,就算我不想说那也必须得说呀!不然他立刻就把我当成奸细怎么办?
  “我姓唐,”我决定还是说点实话,“唐妮其实是我的姓氏和名字,东方人的姓名和西方人的不同……”我看了他一眼,再次垂下眼睫。
  “原来如此。”
  他得到答案后,车室内再次恢复了安静,但是他的视线依然停留在我身上。
  莫名地,我有些烦躁。搁以前,谁敢这样公然地看我那么久,我一定当他是故意挑衅。嘛的,要么我上去揍他一顿,要么带朋友们一起上去揍他一顿!
  “跟我在一起,你很紧张?”
  他简直是闲得蛋疼,又突然问出了没营养的问题。
  我心说:紧张个鬼!老子只想戳瞎你的眼睛!
  嘛的,被一个男的这样盯着看,让我想起了以前追过我的那个基佬。
  不论是以前的回忆,还是眼下的情形,都令我心里不爽。可我却特么无法发作!
  我犹豫了一下,最后选择点点头。我怕我说不紧张,他又提出什么要求来。
  “我很吓人?”他低笑着问道。
  这种谈话怎么看都有些不正常!领主干嘛要和一个女仆拉家常?竟然问出“我很吓人?”这种话来,特么的,他以为他是风流倜傥的霸道总裁吗?
  “不,”我不得不飞快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低下头继续说,“上一次我没有把米淘好,所以我很怕再惹您不高兴……”
  “那就好好干。”他身体歪向一边,将一只手肘搁在了窗框上,似乎很悠闲的样子,“我通常只给别人一次机会。”
  谁特么稀罕!
  我忍住想冲他翻白眼的冲动,故作感激道:“谢谢大人给我这次机会。”
  这时,马车停了下来,赶车的侍卫敲了敲我身后的壁板,低声说了一句:“大人,行宫到了。”
  终于到了!我暗自松了口气,再跟他这样相处下去,我怕我会忍不住自己的暴脾气,直接扑过去掐他的脖子或揍他的脸!
  领主没有吭声,直接推开车门跳了出去。我也紧随其后下了车,然后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
  嘛的,就应该直接告诉泰莉丝我干不了这活,不然就不用像现在这样,像个跟屁虫似的跟在这个混蛋后面。
  这里的行宫跟领主府一比显得有些寒酸。因为这里其实就是比较大的单层民房而已。庭院很小,院中小路两侧是草坪,外加这里处于半山腰处,要不是知道这里是行宫,我都要怀疑这是哪个较富有的农夫的住处了。
  虽然这里从外面看很一般,但是进到里面我才知道什么叫麻雀虽小五脏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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