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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被美食淹没-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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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你闻闻,这柚子皮可香了,以后就摆在你桌子上,可吸味儿了!”
  路远之哭笑不得地拿过来盖在他脑瓜上:“还摆我桌子上,我看扔厕所里用处最大。”
  厕所是公用的,一个楼层就俩宿舍,不管是春夏秋冬,永远都飘着一股味道。
  时尉想了想,然后说:“也行,顺便把你书桌也搬那去,正好让你见识一下我柚子皮的巨大威力。”
  “幼稚鬼,报复我给你戴帽子呢!”
  几人说说笑笑间,便瓜分了一个柚子。
  柚子还新鲜着,一粒粒透明的小炮弹里鼓鼓的全是汁水,甜滋滋水润润的十分解渴,尤其是柚子皮剥完,宿舍里还漫着一股其他水果没有的香气,清香得让人学了一天的脑袋都清醒了起来。
  秋天干燥,这样的水果正适合现在吃。
  几人分了两个,吃完后就等着肉出锅了。
  硬邦邦的肉被放到锅里蒸后,氤氲上来的水汽十分轻易地就进入了肉的内部,干巴巴的肉瞬间就方便咀嚼了。肉片很薄,所以腌制得十分入味,外面一层因为水汽而鲜活变成了酱红色,里面的肉也是微微的红褐色,鲜味浓郁,又有一股淡淡的烟熏味和果香味解腻,有嚼劲儿但又不难嚼的美好口感,让人吃了一口想吃第二口。
  时尉给路远之装了半箱子推给路远之说:“昨天才吃了你奶奶的排骨和肉,正好今天回礼就到了,这肉不难嚼,多蒸一会儿,老人家也是吃得的。还有这柚子,润肺解渴的,我记得奶奶没有高血糖之类的吧?”


第88章 
  路远之没拒绝,而是拿了条肉放在嘴里细细的嚼。
  肉很薄,但是肉的口感很好,最主要是没有什么油腻的味道。
  现在可没有什么肥肉健不健康的概念,人人肚子里没有油水了哪里还管什么吃多了得病,现在一贯都是觉得肥肉是补身体的,所以肥肉要远比瘦肉受欢迎,价格也比瘦肉高很多。晒肉的时候油会被太阳晒得“熬出油”肥肉也会缩水,没人舍得那肥肉去晒,而且也没有那么有钱。
  所以用来晒肉的肉都是瘦肉,哪怕只是有一点点肥肉,也会被珍惜地割下来,所以肉干真的就是肉干,肥肉干是不存在的。
  “阿姨的手艺很好,做的很好吃。”路远之吃了一根,又拿了一根。
  “你喜欢吃就好,那就都给你吧,我让我妈再做一些送过来。今年也受你不少照顾了。”
  路远之知道时尉手里有钱,所以也没拒绝。
  吃过柚子吃过肉后,寝室里又很快安静了下来,为了以后能时刻吃上肉,大伙学习的干劲儿都很足。
  “办执照的人找好了。”两人睡上铺正是头挨着头,传点小纸条什么的也都很方便。
  时尉没想到路远之动作这么迅速。政策这会儿虽然早就下来了,但还是偷摸着来的比较多,而且办这些手续不说要多少能量,单说程序就很繁琐了。
  “是……路振宁?”时尉心里肯定了大半,但又忍不住怀疑。
  “嗯。”路远之立刻就肯定了他的猜测。
  昨天路远之问时尉接下来的打算,时尉也没准备瞒路远之,毕竟后续的一些手续可能还需要路远之的帮忙。
  时尉现在并没有太大的野心,一来是因为他现在没那么多时间,重心肯定是要先放在学校这边的,二来则是没必要。
  要说从二十世纪到二十一世纪最赚钱的是什么,那就是房地产了。
  时尉上辈子就是干房地产的,知道里面的内幕有多少,没势力根本搞不起来,连批文都拿不下来,而且比起买房囤着,搞房地产要耗费的心力就太大了。
  现在燕京的房价多高呢?很高,一些高档的小区已经涨到了一两千一平,但是夸张吗?但这只是高档小区,普通老房子,大部分都还在一两百之间。而且因为城区建设的原因,这会儿的“郊区”放在后世,那都是六环之内的“天价”好位置。
  如果给一个机会重生回去并且手里有钱的话,试问有谁不不想买房子呢?
  时尉是准备做生意的,但也不准备放过房价飞涨的这个绝佳时机。类似于啃德基,啃德基最值钱的并不是它的牌子,而是它的店面。不管一线二线十八线,不管多大的店面,啃德基的店是属于它们自己的,房产本身的价值要比它的牌子大得多。
  时尉想在学校旁边开个店,就是简单的小吃店,但想要正规起来,但盖了好多章才能批下来的营业许可证很麻烦。
  这两年外面的小店是越来越多了,也不会那么遮遮掩掩了,但要说到许可证,那是比沙漠里的绿洲还少。
  时尉有些担心,但并不是担心路振宁办不到这是,而是担心路远之。
  虽然没向路远之打听过他家的那些事情,但大概的,时尉还是能知道一些的。路远之和路振宁的关系很差,非常差,而且路振宁还借着“父亲”的名头从路远之那里敲了一大笔钱过去。
  “远之,这样你爷爷那边怎么办?”时尉以为,让路振宁去办许可证这事儿是路远之拿着把柄去比路振宁的。
  “放心,这次是他求着我。”路远之的回复得很快。
  路振宁求路远之让他办事?
  时尉想起路振宁那个不见好处不撒手的贪婪性子,真的没办法把这件事和他联系在一起。
  路远之却是胸有成竹。
  路振宁最近的日子不好过,路老爷子的脾性大,他不是霸道总裁,他是霸道将军,这么多年了都习惯于发号施令,那是一点也不容人忤逆的,说让路振宁歇了心思,就断绝了一切能让他接触到厂里的可能,转而将厂子的权利交给自己其他几个儿女。
  路振宁的兄弟姐妹也不是什么好惹的,别的不在行,拖时间那是从小玩到大的,路振宁这么软的硬的都试过了,得到的结果也只是面上兄友弟恭,背地里捅刀捞钱。
  在真真切切的钱面前,兄弟算什么?路振宁他发财享福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他们?凭什么这会儿他们得念着从小到大一切长大的情分了?!
  路老爷子那边没路走,兄弟姐妹那里路不通,至于老太太那嘛,她一贯是对他老婆儿子意见大上天的,这次知道姓白的在背后花她孙子的钱不把自己气坏已经算是很好了,还想让她求情?做梦!
  思来想去,路振宁只能放下当爹的尊严,试着能不能让路远之原谅他,所以一听路远之在找人办事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就冲上去了。
  路振宁别的不行,但狐朋狗友那是真的多,他的那些朋友在厂子这方面帮不上忙,那是因为他老爹路远之他爷爷打了招呼,没人敢帮,但是其他事情就不一样了。
  路振宁不仅把许可证的事情揽过去了,而且还把买房子的事情也一起给揽过去了。
  “我会在爷爷面前说起这件事情的。”路远之对他爹的态度也没太大的波动,路振宁要帮,他也不会拒绝,毕竟路振宁的路子是真的广,这种事情交给他,路远之没什么不放心的。
  路振宁也很高兴,路远之说会和路老爷子提起,那就是要帮忙了。这件事他要是办得好,路老爷子一听,办事能力不错,说不准就能让他会厂子了。
  最主要的,还是说这话的人。
  路老爷子这次震怒,为了谁?不就为了路远之吗?只要这路远之肯松口,那什么都好办!
  果然啊,儿子就是儿子,管他有感情没感情,只要路远之的身上留着他路振宁的血,那他们永远都是父子。
  “远之,你放心,这事儿肯定给你办的妥妥的,有你爹出马,什么事情办不成,你就安心等着就成!”路振宁自信满满。
  路远之没什么表情,但是眼底却毫不掩饰他的嘲讽。
  路振宁看见了,但是并不在意。
  路远之这人,跟他妈一个德性,要么就别得罪,要得罪就干脆往死里得罪,干脆,利落!
  路振宁已经得罪过他了,所以从头到尾就没真的想要他的原谅。
  什么父子血脉是永远割不断的,这样的鬼话也只有傻子才会信!


第89章 
  路振宁的办事效率极高,他的朋友多路子广背景又深厚,本来他是不用自己亲自去跑的,但是为了让路远之解气,他很有诚意地去办事大楼跑了几趟。
  路振宁对他和自己儿子的关系认识得很清,路远之恨他,恨他恨得恨不得让他去死。不管是谁,身边有着一个能力比他强,钱比他多还仇视他的儿子,谁能安得下心?
  路振宁不能,他不知道多少次从噩梦中惊醒,梦里全是路远之用尽手段来折磨他。
  路振宁心里有一个秘密,谁也没说过。
  在路远之母亲刚走的那段时间里,他把路远之关起来过。
  路姥爷被打成了走资派,被说是与外国势力来往密切,虽然这事没证据,但路姥爷的留学背景,他从前的资产,都成了“铁证”,没人会信他们的“狡辩”,尤其这举证还是来自于路舅舅的爱人。
  路姥爷倒了,路远之妈妈的娘家余家注定没救了。
  要连累我的,要连累我的……
  路振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惶惶不可终日地不敢走出房门,他将所有的害怕和恐惧都转化为愤怒,一点不剩地发泄在了路远之身上。
  那件事情谁也不知道,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为余家奔波,就想着要保下余家仅剩的血脉路远之,每日忙得连饭都顾不上吃,更别说注意到路远之身上刻意被遮挡起来的伤口了。
  路家的其他人倒是多少察觉一些,毕竟是住一个屋檐下的,但那个时候谁沾上余家谁就是死,别说关心了,能不跟着路振宁一起就算是仅剩的良知在作祟了。
  路远之一定会报复回来的,他一定会报复回来的。路振宁一直这么坚信着。
  但他并没有多害怕,因为路远之是他儿子,不管两人关系怎么样,这一点只要利用好,就能将路远之压得死死的。
  最重要的是,路远之是“卖国贼”的儿子,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花了大力气保下了他,可是也仅限于此了,他的出身就决定了他不可能从军从政,政审那一关就过不了。
  但路振宁没能放心多久。
  余家的案子,又被翻出来平反了。
  当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路振宁的脑子是发懵的,和喜形于色的老爹老娘不同,他惊得差点要自爆。
  恍惚得回过神,路振宁就看见了路远之。
  路远之和往常一样,安安静静地看着他,黑色的眼睛沉静又淡然。但掩藏在背后的,却又像是择人而噬的怪物,等待着时间,就把他一口吃掉。
  怪物。
  怪物。
  怪物。
  路振宁差点就跳起来想去掐死这个怪物。
  但已经长成少年的路远之,却早已不是那个脆弱得一把就能掐死的小娃娃了。不论酷暑还是寒冬都坚持锻炼的他,一脚就能将路振宁踹得老远。
  开始走下坡路而且疏于锻炼的路振宁早就不是他的对手了,早就不是了。
  路振宁在那一刻起就知道了,他和路远之之间,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我可是你老子,活下来的那个,一定是我!”路振宁眼里闪过一丝狠辣,很快又将自己狰狞的表情压了下去。
  再等等,再等等,他的手里还有那么多钱,再压榨一些再压榨一些,然后就彻底干掉他。
  路振宁从小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不想吃苦,所以那么多孩子里,他的嘴是最甜最能讨父母欢心的,他不想吃苦,所以知道余家拥有着怎样的财富后,他费尽心力地赢得了余焚佩的欢心,从他大哥的手里抢走了余家女婿这个位子,他不想吃苦,所以在余家倒台后,立刻就表了衷心和余家一刀两断,他不想吃苦,所以面对突然有钱的路远之,什么尊严都能舍下,他不想吃苦,所以……路远之,你就去死吧。
  十八年前,我给了你一条命。十八年后,我就只是把我给出去的东西收回来罢了。
  “远之。”路振宁换上和蔼的慈父表情,“房子给你买好了,执照也给你办下来了,之后你看还有什么需要爸爸帮忙的吗?好歹我是你爸爸,有什么困难就跟我说,别强撑着。”
  路振宁爱演,路远之却不愿搭理:“行了,我知道了,有事我会拜托爷爷的。”
  路振宁听到“爷爷”两个字就满意,乐呵呵的又演了一会儿父慈子孝的模样,这才走了。
  “演技真不怎么样。”围观的时尉给了句评价。
  “那你可就错了。”路远之看着路振宁的背景冷笑道,“白衣芳那演技要是有他一半,路家早不是现在这样子了。”
  时尉愣了一下。
  时尉对白衣芳有点印象,上辈子的时候她在路远之走了之后就嘚瑟起来了。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本来年纪就大,一个在医院里躺着,一个大毛病小毛病一堆,路远之事情一出来,两个老人家就受不了刺激没多久也走了。
  白衣芳就是这个时候跳出来的,把老爷子老太太留下的东西抢了个七七八八,一改从前软弱可欺有苦难言的可怜后妈样。
  倒是路振宁,痛失爱子又接连遭受两个老人家的白事,身体一下子就垮了,整个人看着都憔悴了一些。
  所以时尉先入为主地以为,路振宁这人对路远之多少还是有那么些父子情的。毕竟路远之是他的第一个孩子,听他叫了第一声爸爸,也是真心爱过疼过的。
  那么,如果这些都是让人这么误认为的话……
  时尉一想,就觉得不寒而栗。
  “行了,不用太在意他,他现在有求于我,在我还有利用价值之前,他是不会做什么的。”路远之拍拍时尉的肩,晃了晃手里的几本本子,“现在我们要想的,是这个。”
  就像路振宁清楚的那样,路远之心里也清楚。
  他的父亲,他曾经认为过世界上最高大最爱他的人,心里想要杀死他的丑恶,已经快遮掩不住了。
  那些曾经有过的信任、天真、期待……通通被消磨得一点不剩。
  路远之不会动手,他不会杀了路振宁,但是如果,如果路振宁对他动手的话,那么他也绝对不会任由他伤害自己。
  路远之懂路振宁,就像路振宁懂他自己一样。
  十八个年头,他们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十八个年头,他的视线从未离开过他,爷爷知道的路振宁,他知道,爷爷不知道的,他也知道。
  路振宁,我看着你呢。
  总有一天,我要让你跪在地上忏悔的。对妈妈忏悔,对姥姥姥爷忏悔,会舅舅忏悔,对我……忏悔。
  总会又那么一天的,路振宁。


第90章 
  路振宁买的两间房子,都在燕大附近,只是隔得有些远,一间在东边一边在南边。
  不过这不是什么麻烦事,两家要卖的东西不同,面向的客户群体也不同。
  燕大旁边就是菁华大学,不算校外的客户,两所大学加起来的潜在客户群已经不得了了。
  学校的人流量是其他居民点比不上的,学生这个群体的消费能力,也是其他群体比不上的。后世有一个说法,夸的是店主,说是能在学校附近做生意赔本,那是相当的有能力。
  学生的生活费全是父母给的,不管给多还是给少,但都是从别人那来的,没体会到赚钱的难处,先体验了花钱的快乐,所以消费的能力能不比别的群体大吗?
  华国现在有两所“华国第一”的大学,全在这里了,汇集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学生。
  除了在义务教育普及后的千禧年以后,不管哪个年头,能读得起书并且把书读好,绝大部分的家庭都不会太困难,时尉他们宿舍是意外,六人间五个贫困户,五个专业,望眼整个燕大也就他们这一个这样的奇葩。
  在燕大,不用为下顿吃什么发愁的城市孩子才是占了绝大多数的。
  时尉的目标群体就是他们。
  “目标群体定位很清楚,所以要买的东西是溢价比较高的,对吗?我想想啊……这几年的西学风潮很厉害,你说要做小吃店,那不是西餐厅就是西点屋了吧?”路远之学的的法律,但他姥爷在经济上那是曾经的权威,路远之在经济这方面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
  时尉没说话,只是给路远之翘起了大拇指。
  “对,东边的那间屋子离燕大菁大差不多,那里开西点屋,装修要好,卖的是氛围和环境,价格高点也不愁客人,南边那里屋子比较大,就卖小吃,酸辣粉加炸串烤串,价格亲民一些,干净便宜学生就会大,利润空间也不会小。”
  八几年到一零年一直都是小吃的天下,白领金领的工资是明面上的,让人艳羡但是门槛却很高。但小吃就不一样了,别看外面骑着小推车买小吃的人没什么风光,但白领三千的时候,他们一月就有九千,金领六千的时候,他们一月能有上万。就算是过了黄金期,到了一几年,这些平平无奇的小吃摊,收入上万的依然大有人在。
  路振宁买的两间屋子里面都还有人,是他加了钱,他们才肯卖房子的,价格虽然比均价要每平米高了十块钱,但是也还在可以接受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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