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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被美食淹没-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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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在看过路振宁和白衣芳的消费记录以后,他们就只觉得自己真是傻透了。
  效益不好,能几万几万地买首饰,能几间几间地买套房吗?他们没少出力,可人家只随便拿些钱就把他们给打发了,当真把他们当叫花子呐!
  他们心里恼怒不已,但马上想到路振宁不能再碰厂子里的事务了,又立刻开心了起来。
  老三是个浪荡子,从他身上捞钱可比从路振宁那捞钱来得简单太多了。
  “行了,吃饭吧。”路老爷子拉着脸,活像别人欠他几百万。可不是几百万嘛!
  一顿饭吃得心怀鬼胎,老爷子是生生地将饭菜当成路振宁在吃,其他人眼里是掩盖不住的兴奋激动,反而是让老爷子帮忙出了气拿了钱的路远之一脸的冷漠,眉头动也不动。
  “爷爷我吃好了,先上去陪奶奶了。”路远之的饭量小,嘴挑,家里做饭的阿姨厨艺好归好,但路远之也没能吃多少。
  路老爷子气得慌,老太太也好不到哪里去,不想看到儿子的蠢样子,早早地就回房间歇着去了。
  “你爸怎么说?什么时候给钱?”老太太苦过富过,也曾经吃过树皮啃过草根,对钱财并不在意,但她也深深地知道,钱,就是勾人犯罪的好东西!
  “爷爷说了,让他先给二十万当利息,剩下的再扯皮呗。”路远之对这个倒是不在意,他既不缺钱也不贪财,就是找个由头给他家狗子和小白花找麻烦罢了。
  路老爷子一开始说三十万,后面说帮着出十万,全是说着玩,说给别人听的。他哪里有十万块钱呐,工资到手,补贴这个补贴那个,没几下就花完了。
  银行的流水月月送到路远之手里,三年来他什么话都不曾透露过,也不是顾念着什么父子之情,他不说,并不代表着不闹。
  今天这时间卡得就挺好,时尉要二十万,他烦了狗子和小白花的喋喋不休,凑在一起正好在他们身上割块肉,能看笑话能拿钱,没比这更让他痛快的事情了。
  唯一不好的就是惹得两位老人家生了场气。不过两位老人经历了那么多风风雨雨,对什么事情看得也都比较淡了,气一顿,睡个午觉,也就不亏得自己了。
  反正路家的权利都还握在两人手里,让他们不高兴了,还不是得从哪些个“源头”上找回来。
  老太太吃着饭,一口一口嚼足了三十下才往下咽,她一边慢吞吞地吃着饭,一边对自己儿子进行批判:“你那老爹不是个什么好东西,本以为拿了钱干起事业能把性子收一收,结果身上哪些烂玩意儿招了更多回来!他那种人啊,我算是看清了,就只有钱跟他最亲,以后可不能再给他留钱。他没钱,你有钱,想让他怎么跟你亲他就会怎么跟你亲!”
  老太太怎么说也管理过几千人的大厂子,几万个工人曾经都得听着她的命令开工作业,看人的本事不赖,也就是在自己亲儿子上栽了几回!
  “我才懒得让他跟我亲呢!”路远之跟爷爷奶奶最亲,他在两个老人面前从来不掩饰对自己老爹的嫌弃和鄙夷,“奶奶,我们可说好了,不管明天后天大后天,只要狗子过来,你都别搭理他。”
  “我才不搭理他呢!”老太太对儿子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也很震惊也很鄙夷。坑儿子钱算什么本事,有本事你坑洋鬼子的钱去啊!
  “那你可一定记好啊,之前你也是这样,说不搭理他了,没三天又乐颠颠地让人给他送吃的去了。”
  老太太这次是真的气狠了,但气归气,儿子落魄她又是于心不忍的,年纪大了,心本来就容易软,更别说路振宁从小就是个会说话的,娶了白衣芳以后,强强联合,嘴巴跟塞了蜂窝似的,蜂蜜不要钱地往外撒!
  “我知道啦!”老太太被孙子当面戳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把那账单拿来,我每天看一看,保准看一次不搭理他一次。”
  老太太现在的日子过得舒坦,说不上是奢侈,但样样都合她的心意,对奢饰品没什么需求,和那些个节俭的老太太没什么区别。一次性三四万美金的东西在她眼里就是不值得的,更别说这钱还是从她孙子手里“抢”来买的。
  要是身体再年轻个十多岁,路大伯不用出手,她能拿着扫把将路振宁的两条腿给打断!还能把白衣芳的两只胳膊也给打折!
  路远之陪着老太太边说边吃,老太太这些年开始养生了,说是吃饭慢对身体好,老太太就把慢给发挥到了极致,一顿饭能细嚼慢咽地吃上一个小时。
  等路老爷子敲打完大儿子小女儿,路老太太的午饭还没吃完。得亏是夏天天热,饭菜凉了也不打紧。
  “爷爷,狗子什么时候把钱给我送来啊?”比起拖拖拉拉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来的本钱,路远之显然比较关心马上就能到手的“罚款”。
  “怎么说话的呢,那是你爸!”路老爷子眉头一皱,看着吓人,但语气中却没多少的严厉,“下次没人的时候喊就喊,可别当着别人的面这么喊,知道了吗?”
  “我知道的。”路远之嘴里说着知道,但明显却是一副还要继续干的神情。
  老爷子颇为无奈,但又真舍不得压着他做他不喜欢的事情。小娃娃已经够可怜了,大小没了娘,后妈也不是个好东西,亲爹窝囊变了后爹,爷爷不护着点,还能有谁护着他呢?
  “你爹那事干得真不是东西,我跟他说了,让他在明天中午前把钱凑齐了,到时候我让小赵送到你那处去。”
  路老爷子儿子女儿多,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也多,大别墅虽然大,但挤挤攘攘地住了十几二十多口人,路远之不爱在这住,大部分时间都是住他姥爷家的小洋楼。
  “那你让他尽量快点,我准备和我同学一起做生意呢。”路远之翻了个白眼,嫌弃他老子的速度太慢。
  “怎么,开始做生意了,要做什么生意呀?要不要爷爷帮你找找人脉打听打听消息?”老爷子对待孙子也儿子,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
  路振宁来找他想要得到帮助的时候,任他磨破了嘴皮子也没什么好脸色,但到了孙子这里,路远之都不用说,老爷子就开始给他谋划了起来。
  “那倒不用。”路远之对时尉挺有信心的,“我们都弄得差不多了,就差了点本钱。”
  路老爷子一听,立刻把小赵喊了上来,让他再跑一趟,跟路振宁说说,尽早把钱凑齐,要是能在下午三点前凑齐就更好了!
  至于为什么路家最有钱的人做生意会差本钱,那就很简单了,银行里的钱,和做生意的钱能一样吗!


第64章 
  时尉早上和路远之才说过,下午二十万就被路远之拿来了,一大麻袋的钱被堆在床底下,一打开口子,满袋子的大团结看得人眼晕。
  二十万的钱,时尉不是没碰过,但他有钱的时候,银行的业务已经发展得像模像样了,你来我往间都是一串数字,他还真没见识过这么多的钱明晃晃地摆在眼前。
  路远之有那么些故作老成,除了特定的情况,他大部分都是端着的,但毕竟是少年心性,在路狗子那里有大胜了一把,心情很是不错,这会也不端着了,压抑了一路的的心情毫不掩饰地挂到了脸上。
  “这钱放我这里太危险了,要不还是放你那先吧。”时尉惊喜二十万的巨款能这么快到位,但也同样忧心。这钱是不能拿到银行存着的,那样太引人注目后续也太过麻烦了。
  时尉可不想每天去银行取一点取一点,然后闹得兴师动众满校风雨,说不定还会上个报纸被热议一番。
  这样的风头太大,不是他希望看到的。
  低调做人,低调赚钱,才是时尉喜欢符合他的风格的。
  “先说好,我不动手。”路远之的偶像包袱很重,为了安全,钱是用套了几层的编织化肥袋装着的,看起来土不拉几丑兮兮脏兮兮的编织化肥袋子是个好掩饰,但同样,这东西太不符合路远之给自己安的人设了。
  他可是燕京一霸,不管是大院里的孩子,又或是在道上混的混子,都得被他的赫赫威名给震慑住。这样的他,是百分百拒绝在身上扛着一个编织袋的。
  “要不我把小徐给找回来?”小徐就是刚才帮路远之将一麻袋钱背过来的勤务兵。小伙子晒得黑,脱下军装换上平时的装束,年轻朝气看着就是和他们一样的学生。他又没有什么偶像包袱,一路坦坦荡荡地走过来,根本没有人往一麻袋钱上想,最多只觉得是老家的亲戚给寄了土特产过来。
  “不用了,我来吧。”时尉看着路远之略带点忐忑生怕被路远之压着扛包的小表情,忍不住好心情地勾了勾唇角。
  时尉拿出一沓一千的三沓钱,往自己柜子里放好,然后锁上。一转头,就见路远之坐在小板凳上,乖乖巧巧地睁着眼睛等他忙完。
  时尉眨了眨眼,活像看见一只刺猬脱下了满身的刺变成一只团吧团吧缩在一起的小奶猫。
  又乖又白又听话。
  “怎么了?”路远之见时尉一直盯着自己看,以为脸上是沾了什么脏东西,便下意识地就伸手摸了摸。
  时尉笑了一下,将差点伸出去掐一把路远之小嫩脸的爪子按捺住了。
  路远之的年纪是他们宿舍最小的,六人中徐施湾年纪最大,二十一周岁,而年纪最小的,就是路远之的,刚刚才过完十七岁的生日。
  路远之年纪最小,又有一个小猫胃,个子挺高,但瘦瘦的。他挑食归挑食,但营养并不缺,皮肤也白,还嫩,配着乌黑的头发,显得脸又小又嫰。
  以前的路远之冷着一张脸,整天没个小模样,大家伙又不是什么天天盯着人家脸犯花痴的富家小花痴,每天忙得要死还来不及,哪里又会去细究路远之到底长得怎么样呢?一开头就能被他的气势震慑到,然后什么也不看了。
  “时尉,你干嘛?”路远之的直觉很准,他总觉得时尉是在盯着他看,但也又不知道为什么盯着他看,只能是皱着眉喊了他一声。
  “就突然发现远之你长得挺嫩的。”
  时尉没什么别的意思,重生之前,他办公室里的那些小姑娘还天天不乐意听任何和“老”或者成熟有关的词呢,恨不得天天有人夸他们长得美长得嫩,也就没意思到这个词在现在对一个男孩子来说并不是一个好词,起码不是一个赞美的词。
  路远之一听就炸了,不过可能是今天心情还挺好的原因,倒没把时尉怎么样,只是瞪着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凶狠地剐了他一眼。
  “快走快走!”路远之怕自己一拳头下去时尉可能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便也不跟他计较其他的,赶紧催促着他走。
  时尉被路大佬的死亡凝视击中几次,不仅没害怕,而且还趁着路远之转身看不见的时候,偷偷笑了起来。
  要说刚刚路远之是蜷缩着身子矜持又乖巧的小奶猫,这会儿就是炸着毛量出爪子要伤人的炸毛猫了,不过不管是小奶猫还是炸毛猫,时尉都好像能get到一点路远之的可爱的虚张声势了。
  路远之高二就搬出来不和路家一大家子一起住了,他现在住的是以前姥爷一大家住的小洋楼。
  小洋楼三层,带着喷泉、花园、亭子还有其他的一些小屋子。这地方一“庄”独占的面积不小,光是前面的喷泉就有三百多平,花园的面积就更大了。
  余家以前是个体面人家,书香门第三代为官,路远之他曾姥爷曾经还是个名声大噪的外交官,家里修缮得很是不错,除了几间四合院以外,这这一间中西合并的小洋楼曾经也是风光无限的。
  可惜后来没能保护好。战争、建国的时候,余家将绝大部分的家产都给捐了出去,围堵祖上留下的几个四合院还有这个小洋楼没舍得卖,本想着是要做个留念,但人心有时候比见血的战争来得更可怕。
  余家在战乱中没死光,但在来之不易的和平中,却被人借着各种名头一个一个地被逼自杀。
  几间四合院还有这间小洋楼都被收走过,后来平反时又还了回来。
  四合院条件要差一些,几百口人在那里住着,没有水电没有马桶下水道也不方便,所以路远之也没将那些住在那里的人敢走,只是继续收租。
  而小洋楼这边,路远之是不让人住的。这里在建的时候就被精心设计过,虽然在一百来口人的折腾下破旧杂乱了许多,但只要舍得花钱收拾,依然能变回原来的模样。
  这小洋楼在六年前就交到他手里了,只不过当时这里杂乱得很,因为空地面积大,还拔了花草乱搭乱盖了不少建筑,前几年一直在拆修,直到路远之上高二了才弄好。
  小洋楼就三层,但却有三十多间大屋子,使用权归属街道处的时候,里面还弄了板子隔了间,曾经住下过一百多号人,烟熏火燎地被折腾得不成样子。不过重新修葺过的小洋楼已经看不出被糟蹋过的模样。
  推开雪白的大门,明晃晃亮晶晶的巨大水晶灯即便是不打开开关,也在散发着柔和动人的光芒。脚下踩着的是看着就十分昂贵的长毛地毯,大概是每天都有人打理的缘故,黑色为底色红色为花纹点缀的长毛毛毯并不脏也没有一直被踩踏的痕迹。
  路远之并不喜欢他的生活空间里有太多不相干的人,所以这里并没有一直待在这里伺候他的人,只是每周让在路家做事的阿姨顺便到这里打扫一下,工资额外地给。
  “怎么样,我家还不错吧!”路远之仰着下巴脸上带着得意炫耀的神色,像极了一个得到了糖果小男孩。
  “嗯。”时尉享受过奢华生活,出入过各种各样的高档场所,眼光自然是高的。但是再高,也不得不承认,路远之的这个小洋楼,不管是大体的设计,还是不起眼的小细节都充满了用心,高雅中充满了温馨的生活氛围。
  “这可是我妈设计的,它是最棒的!”路远之的脸上带着一丝怀念。
  路远之在八岁以前,绝大部分的快乐时光都是在这种小洋楼里度过的,成天笑呵呵慈祥老顽童的姥姥姥爷,追在他后面跑的表弟表妹,成天给他当大马骑的舅舅,跟他还有表弟表妹一起偷吃零食的舅妈,爱和姥姥姥爷撒娇的妈妈,被训得抬不起头的爸爸……
  这个地方,是路远之生命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但可惜的是,再怎么浓墨重彩,随着时间的流逝,绝大部分的颜色在慢慢褪去,好些事情甚至因为时间化成了再努力也回忆不起的空白。
  时尉愣愣地看着路远之脸色的怀念和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的淡淡哀伤,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你看我干嘛?”路远之不是个一直沉浸在过去的孩子,他很早就知道自己的目标,一味的伤心并不能解决任何事情,所以有效的打击报复,用仇人的忏悔的和鲜血才是最能慰藉亡灵的方式。
  路远之的目标从来就十分明确,所以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在一瞬间回忆过去的时候,竟然还未带上一丝的哀伤犹豫。
  “我在试着能不能从你的脸上看出你晚上会吃什么呀。”时尉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
  路远之不需要别人的同情和怜悯,他是个内心强大目标坚定的人,想做的事情,会做的事情就放在那里,无需任何人的施舍。
  那样彻骨铭心的记忆,时尉也有过,所以他更加明白。


第65章 
  时尉准备带着路远之去吃饭,但一下又不知道哪里有什么好吃的,还是得请教路远之。
  “……”路远之的脸上有一瞬间的空白,“时尉,你是来说相声的吗?”
  时尉也有一点不好意思,但路远之的嘴,他是知道的,金牙齿玉舌头,娇贵的不行。
  过去的日子里,时尉过得糙,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现在也就只是加上一点营养均衡,想将个子再往上窜一窜,口味怎么样,他还真没怎么注意过。
  这附近能有什么味道不错的馆子,他是真的一无所知。路远之刚帮了他怎么大的忙,于情于理,时尉都不好意思随便挑一家路远之不喜欢馆子。
  “走吧,最附近就有一家味道不错的店,他们家的汤味道很好。”
  路远之说的附近和时尉所理解的“附近”,时尉本来以为,附近的意思应该是路程时间不超过十分钟的,结果时尉跟着路远之走了半个多小时,路远之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还没到吗?”时尉的眼里透出了疲惫。
  路远之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马上就到了。”
  时尉侧头看了他一眼,眼里溢出笑意:“慢慢走,不急,我还想跟你多说说话呢。”
  “说什么话啊,黏黏糊糊的。”路远之耳根微红,撇过脸去故意不看时尉。
  时尉心道,现在嫌我黏糊了,刚才说了一路聊了一路的时候怎么不嫌黏糊了?
  两人之前没多少太深的交情,但两人都是高材生,肚子里有货,聊起天说起话来一点也不怕冷场。时尉摸爬滚打算是半个人精到他这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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