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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_E伯爵-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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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最后一次下手的对象是索罗兄弟矿业运银锭的车,可那一次是个圈套,埋伏了足足六十个警官。剥皮者杰克这次没能剥任何人的皮,自己的倒掉了一层。他很快就被吊死了,但那些抢走的钱却无影无踪。”
  “等等……”吴有金打断他,“我记得你刚才是要跟我说劳埃德先生的坏话。”
  卢卡斯警长只是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他行刑的那天我去了现场,他是个中等个子的秃顶男人,肌肉发达,满脸横肉。不管是把绞索套到脖子上还是牧师为他的灵魂祈祷,他都面无表情,他一声不吭地被吊死了。当然,他是个凶徒,可他老婆不是。那个瘦骨伶仃的女人离开了卡森城,后来有人给我说她在南卡罗莱纳过得不错,但还不像有五千美元的样子。”
  吴有金试探着问道:“你的意思是……那个人其实不是剥皮者杰克?”
  “他是顶包的,很明显,那些劫案都不是一两个人能完成的。理查德·劳埃德才是他的老板,不止一个证据证明他们有联系,但是最后所有的罪名他都洗脱了。他给了那替死鬼份子钱,可能超过他应得的,然后再供养好他的老婆孩子。”
  “你这些都是道听途说吧。”
  “他拥有两条金矿脉是真的,亲手干掉了五个决斗者是真的,他在内华达州有些影响也是真的。有人见过劳埃德冲着活人开枪的样子,还有人用刀向他挑战过,结果也很悲惨……离他远点儿,艾瑞克,他不是你这样的小绵羊能够打交道的。”
  那你跟那位剥皮先生都是灰太狼吗?
  吴有金忍了又忍,终于皮笑肉不笑地向卢卡斯警长挤出一句话:“你知道吗,其实我不太擅长结交新朋友,我真没有你想那么在意劳埃德先生。”
  我只在意戴维那个笨蛋能不能活下来,然后一起回去。
  戴维仰面躺在帐篷里,看着顶上开口处的天空颜色从深黑慢慢地变浅,最后闪烁的星星们也变成了浅色,最后慢慢地淡化在微蓝的天幕中。
  戴维轻轻地叹了口气,抱紧了身上的那堆皮草——就算是库伊拉(注)看到他现在享受的这堆被褥也会羡慕的,因为除了黑色和灰色的狼皮,柔软的鹿皮之外,还有一张非常完整的棕熊皮。
  “真是残害野生动物呀……”戴维一边感叹,一边伸手摸了摸盖在胸口的那张狼皮,暖和的感觉让他简直不想爬起来。他是个赖床爱好者,以前每到周末,只要不加班,他都会睡过中午十二点。对于一个忙碌的都市人来说,能在柔软的羽毛枕头和被子里缠绵到自然醒,简直是天堂般的享受。
  而对于一个穿越者来说,在经历了箭头乱飞、拼死逃命、烈日暴晒、沙漠跋涉、要死要活之后,能在一堆柔软的皮草中舒舒服服地睡到现在,那感觉就跟以前在家里享受的美好时光一模一样了。
  戴维把脸转向旁边,看到了旁边空荡荡的垫子,一丝热气儿也没有。很明显睡在上面的人已经离开了好一会儿了。
  开始戴维以为挨着血狼那种人应该会失眠,但他实在低估了自己的心理素质,他一躺下就睡着了,甚至都没做梦。食物和睡眠让他就像蓄电池一样重新满身干劲。
  戴维没有急着起身,他把双手交叠在脑后,看着上面敞亮的天空,试图理清现在的状况:
  首先,最清楚的事情就是:他现在是个战俘,他被扣留在了敌人的部落,他们对他有处置权。
  其次,看起来血狼和那个叫“红手”的酋长目前还不打算要他的命,也没打算虐待他,否则他们就不会给他吃的、衣服,还让他躺在这里。
  第三,他们希望他能“治病”,就像一个真正的医生那样,这将是他赖以活命的最重要筹码。
  戴维觉得目前他面临的选择有两个:一是乖乖地留在这里,等待着印第安人给他送来病人;二是找到机会,偷一匹马逃走。无论做什么选择,结局都有好有坏。
  冒充医生,撞大运医好几个人,受到尊敬,治不好,被揭穿以后可能会丢掉性命。
  逃走,前提是偷到马,不然即便逃走也没法穿过戈壁。如果运气好,能找回镇上(这概率简直不会超过20%)或者碰到白人,那就得救了,如果倒霉,很可能被拽回去,那时候脚后跟就保不住了。
  戴维按照逻辑推演了一下,觉得保持现状,观察观察再做决定是最明智的。
  这么打定了主意,他的身体似乎也被灌注了一些力气,终于摆脱了柔软皮草的挽留,从那张垫子上做起来了。
  刚起身,就有人撩开帐篷门走进来。
  戴维这辈子,除了他的妈妈和未成年时候的女同学,还没有光着上半身坐在“床上”面对一个女人呢。
  那个叫做“灰雨”的印第安少女来到他的面前,放下了一罐水和一个装满了土豆和豆荚的陶盘。“谢谢!”戴维想起了用牛粪洗手的马赛人,他在脑子里google了一下好像没有发现印第安人有同样的习俗,这才放心地拿用木勺舀起了食物往嘴里塞。
  忘掉牙膏吧,忘掉洗面奶吧,这这样的条件下你不能要求保持原来的个人卫生习惯。戴维一边自我辩解一边吃着那些食物,他欣慰地发现有盐和辣椒粉的调料,总体来说味道还不错。
  那个姑娘就坐在他对面静静地看着他,似乎也不打算回避。就算是最热爱食物的人,被这么专注地看着也会不好意思继续吃的。
  “嘿,公主,”戴维放下了木勺,看着她,“我没打算逃走,而且就算我跑的话,你也无法阻止吧?”
  灰雨咬了下嘴唇,忽然开口说话,遗憾的是她说的全是印第安语言,戴维一个词儿也不懂。但他没打断她,保持着最礼貌的态度看着她说话。大概是为了让他好理解,这姑娘一边说,还一边打手势。戴维愉快地看着她摸摸自己的头,又摸摸胸口,用手比划着各种形状——不管多么滑稽的动作,美丽的少女做出来都赏心悦目,脸果然是一切的决定因素。
  大概是他脸上那暧昧的笑容让灰雨意识到这混蛋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理解自己的动作上。于是她顿了一下,用手指了指旁边的“聚魂棺”,然后又用手点了点自己的头。
  戴维的脸色变了:“这是什么意思?”
  灰雨又指了指哪个箱子。
  她不会说箱子里装了个人头吧?戴维背上一阵冷汗。
  (下)
  “她对你抱有很高的期待。”血狼从帐篷外面进来,对妹妹说了几句话,女孩儿却摇摇头,再次指了指那个箱子。血狼又说了几句什么,语气似乎发生了变化,灰雨的表情变得不太好看,她站起来离开了帐篷。
  “干嘛对小姑娘那么凶啊。”戴维打抱不平,“她才十八岁吧,还是十七?”
  “十六。”灰雨说,“她是个寡妇,她的丈夫死于毛嘴子的枪口,现在我是她的保护人。”
  这算是童婚吧,戴维吓了一跳。血狼反而在他的旁边坐下来。这个印第安人的头发和皮肤都湿漉漉的,仿佛刚刚沐浴过,胡茬也没有了,下颌方正,跟他上半张脸一样线条刚硬。
  “你说她对我的期待,是什么?”该不是想再嫁给我吧,戴维忍不住想到了“站立舞拳”和邓巴中尉(注2),那可真是一段莽荒罗曼史。
  “她希望你能治好部落里的病人,就像铁圈一样。”
  “铁圈?”真令人泄气啊。
  “也是一个毛嘴子,但他跟你们不一样,他是一个好人,他为我们做了很多事。包括治疗那些被诅咒的病人。”血狼指着那个箱子说,“那就是他留下来的,但是他死去以后,就没有人会用那些东西了。灰雨希望你能用。”
  原来不是打劫来的赃物,如果是听诊器什么的还凑合,虽然戴维听不出来什么东西,但是好歹会装模作样。“等我吃完以后可以看看,”戴维一边继续享受早餐,一边问道,“那个铁圈,他一直待在你们部落?”
  “不,他是偶尔来,他是很早以前来到这附近的毛嘴子之一,但是他不像其他人带着工具到处挖掘,他喜欢摆弄一些机器。他对我们很友好,他会拿出礼物请我们的带路,走遍了这附近。他还会教我们说毛嘴子的话,还带酒来给我们喝。所以红手很快就给了他名字,把他当做朋友。”
  “说不定是圈地的。”
  “不,铁圈只是到处走,他走过的地方就像他来之前一样,没有修房子,也没有挖洞,他跟其他的毛嘴子不一样。”
  戴维心中一动:“这个铁圈,该不会就是教你英文的人吧?”
  血狼看了他一样,没有否认。
  一个白人能跟印第安人做朋友,教他们英文,还看病,并且没有占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要不是做慈善,就是个人类学家。“他雇你当向导?”戴维记得血狼提到过,“他拿什么付账?”
  “各种东西,包括玻璃镜子、铁勺子和别的,”雪狼说,“我们并不像你们那样只要金子。”
  “实际上,银条我也是不拒绝的,”戴维笑着说,“你们的交往持续了很多年吧?你的英文肯定不是短时间能说到这么好的。”
  “早些时候他经常来这里了,那时候我认识了他,但是后来就他来得非常少了,已经是隔很久才来一次了,不过每次会多呆几天。再后来,他就去世了。”
  “哦,”在这鬼地方身子弱的都待不了多久,“那他是怎么死的?”
  “正如所有人都必须走上最后的一段路程,他也是在岁月之中归于沉寂的。作为朋友,我们安葬了他。”
  “你们还挺重情重义的。”戴维敷衍地赞美了一句,“而且难得有个白人竟然不愿意埋在教堂里——”
  戴维的尾音好像突然被利刃斩断一般地截住了,如果他是海绵宝宝,他就能感觉到一股气泡突然从体内升起,在头顶炸裂开,如果他是小黄人,他一定突然跳起来会大叫“芭娜娜”!这突如其来的预感让他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那个,铁圈,”他的心跳加速,舌头发干,“他叫什么名字,我是说,他的英文名字。”
  血狼歪着头,想了想——着模样可真萌——“黑文·米洛”他说,“米洛,是这个名字。”
  “是凯文·米洛吧?”
  “嗯,也许是这么念的,我只叫他我们的名字。”
  管你们叫他什么,他都是那个捕捉雷电的西部富兰克林!戴维激动地想,又看了看那箱子。对啊,“K?M&A?M”,这不就是凯文·米洛和艾丽娅·米洛的名字缩写吗?
  戴维在脑子里飞快地理了一遍现在已经知道的情报:在二十多年前米洛夫妇来到这里,他们跟印第安人认识,他雇佣眼前这位帅哥的儿童版做向导,然后他在洛德镇的房子发生了雷击和火灾,米洛太太失踪了——或者死了,米洛先生就减少了来印第安人地盘的次数。此后的十几年他在洛德镇当教师,并且跟后来的神父搏斗。最后他赢了,死也没有加入上帝的羊群,反而把自己交给了印第安人。
  还有他的遗物!
  戴维扭头看着那个箱子,现在他百分百肯定那是一个聚魂棺!
  “我说,”在这样激动人心的时候,戴维尽量维持着平静的面具,“既然这样,不如你打开箱子,让我看看有什么工具是我会用的。”
  万一能找到穿越时空的证据,那可就真是惊喜了!这就是上帝给他打开的另外一扇窗。
  血狼却没有动,他摇摇头:“我现在没有办法打开。”
  “你不是说灰雨对我充满了期待吗?我很想证明她的期待没错,让我看看有没有听诊器什么的,我可以告诉你这里哪些人的心脏有杂音,我说不定还能判断谁有高血压。”
  血狼显然听不懂那几个复杂的词儿,但他能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尽管如此他还是摇摇头:“不行,我没有钥匙。”
  “啊?”
  “这个箱子的钥匙已经跟随铁圈长眠在他的墓地,他说过,将它留在这里是在等待他的灵魂允许合适的人打开。”
  你在扯什么鬼?戴维瞪大了眼睛,这是在演《还魂》吗?我箱子都找到了你却跟我说这个?
  戴维的怒火刚刚升腾,突然被血狼一把拽住了胳膊,强大的力量一下子就把他拉起来。
  难道他有读心术?
  但血狼显然不是要跟他说说思想上的冒犯问题,他拽着着戴维走出帐篷。
  “别磨磨蹭蹭的了,你先证明一下你会治病吧。”
  作者有话要说:
  注1 库伊拉:电影 《101斑点狗》中的爱好皮草的反派。
  注2 这是《与狼共舞》中的剧情,男主人公邓巴中尉救了因丧夫之痛打算自杀的印第安妇女“站立舞拳”——其实是印第安人收养的白人女孩儿——两人后来经历种种,结为夫妻。


第17章 勉强算个庸医·劳埃德先生的新动作·寻找墓地·涅槃钢?我的天啊!
  (上)
  治病,戴维想,但愿他们这里最严重的病人只是得了感冒。
  抱着侥幸的念头,戴维跟着血狼走出了帐篷,乖乖地站在外面。灰雨在远处跟几个印第安妇女说话,血狼冲她高声说了几句,她浮现出喜悦的表情,很快跑开了。连旁边的几个女人也变得很高兴的样子。
  他们肯定是去召集病人,说不定还有装病的。戴维心想,同时努力回忆自己在童子军里学到的那些基础的草药知识。
  熬柳树的皮和枝条可以治疗头痛,那里面有水杨苷,可以起到和阿司匹林相似的效果。
  熬蒲公英一类的玩意儿,可以缓解胃病。
  熬接骨木树皮,可以退烧。
  感冒咳嗽,可以泡荨麻的叶子喝。
  哦,对了,车前草,那东西才超级管用,把叶子捣成泥可以止血,把茎叶浸泡了以后可以治腹泻……
  但是——戴维抬起头来看了看周围——这个营地虽然是进入了山区,但周围的植被也算不上茂盛,看起来能利用的并不太多。
  这也许反而是件好事,如果有病人治不了,至少还可以怪罪到“药品”不足这一条上去。
  戴维安慰自己,看了看身边的血狼,脑子还在想那个箱子。如果那真的是凯文·米洛先生的东西,他就必须找到打开的方法,说不定可以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但打听这件事儿的确有风险,至少现在不是好时机。总不能让血狼发现他对米洛先生的箱子有相当程度的兴趣。
  他得找到机会,在顺利逃走之前(没错他的确还一直记挂这事儿)他还要再详细地打听清楚米洛先生下葬的地点,还有他为什么留下那奇怪的遗嘱。
  当然了,还不能完全排除血狼胡编乱造的可能性。
  他觉得现有的线索还不能够做出一个清晰的推断,剩下的都还得见机行事了。而他眼前更重要的是,是那些陆续向他走来的病人。
  戴维吞了口唾沫——天啊,他看到了一个不停颤抖的老头,还有一个脸色看起来就是肝病晚期的“姜饼人”,那个满身是红点的小孩儿,难道是荨麻疹?
  他偷偷地抹了把汗,却刻意挺直了背。虽然没有ECFMG证书(注1),但他至少看过《急诊室的故事》,还一直追到了大结局的故事呢。
  吴有金站在街道上向对面望,那是道尔顿夫人的黄玫瑰旅馆。还是那么热闹,人来人往,但是跟以前比起来,似乎陌生的面孔更多了。吴有金猜想他们都是劳埃德先生的人,但他没有具体数过,他们来得很零散,也没有聚在一起过,看上去就像是随意雇来的。
  但他们肯定会有动作的,吴有金在交付棺材的时候听老威廉姆斯说他们要集结起来出发去找印第安人,也许是寻仇,也许是寻找失踪的戴维·杨格,但后者肯定不是主要目的。如果真的要去把那个笨蛋找回来,说不定跟着这些倒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勇敢点儿,吴有金对自己说,戴维虽然是个慢半拍又脱线的家伙,但他好歹是文明社会的人,是自己在这个半野人出没之地唯一的盟友。
  于是,吴有金拉了一下格子衬衫的下摆,勇敢地踏出第一步。
  一匹呼啸而过的马车吓得他立刻退了三步。他惊魂未定,朝着那远去的马车恶狠狠地扔出一串诅咒。万事开头难,他在心里默念着中国的老话,天将降大任什么的,重新向黄玫瑰旅馆走去。
  这次“摩西”顺利地分开了红海,来到彼岸。
  尽管吴有金已经尽量保持着一副“老子就来喝杯酒,别把我当菜鸟”的表情,但是过上过下的人还是会向这个黄种人多看两眼。
  毫无疑问,聚集在旅馆中的杂碎更多了,以前吴有金从来没有在洛德镇见过他们——他们跟这里的常住居民很好分辨,因为洛德镇虽然是一个由淘金者和冒险者组成的野蛮之地,但是它本质上是聚集着愿意靠正经劳动和一定的运气来发财的一群人,而现在这些外来者显然是亡命徒。
  他们穿着不同,有些粗陋,有些阔气,有些穿着掉色的衬衫,有些则是上好的皮夹克,有些人靴子上的马刺铮亮,有些人的靴子磨掉了后跟,但他们的眼神都是一样的:冰冷、麻木,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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