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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帅怎么可能是炮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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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好的拯救剧情呢?一条要死不死的老狗怎么拯救剧情?
    孟婆坑我!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情况应该不是孟婆故意的。他还记得那片刻如同空间错乱的感受,还有最后救了他一命的那道黄光。
    对了,黄光……那到底是孟婆分出的仙力还是干脆就是她本人?若是本人,那她是不是也和自己一同来到了这个未知的世界里?
    庄向晨立刻振作起来,如果孟婆真的也来到了这里,肯定要过来找他的。就算是没来……没来的话,他也只能就这么凑合着过了。
    收拾好心情,庄向晨庄向晨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试着往前走。两条腿都走过,四条腿自然也不在话下,除了一开始有点踉踉跄跄之外,他很快都能在及肚子深的雪地里小跑了。
    大雪伴随着狂风在林间呼啸,庄向晨小心翼翼地跳过带刺的灌木,绕了几圈后,很快找到几行野鸡野兔的脚印,顺着方向追了过去。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他现在虽然还没有感到饿,可至少也得先存点儿粮食,否则等真饿的发慌腿软,凭他这都市长大,五体不勤的人类技术哪有可能逮的着任何活物?
    ↑↑↑他并不知道,若是在食物贫乏的情况下,很多大型食肉动物都会在很远外循着血腥味追来,那种情况下,他这条“老狗”压根就不可能保得住自己的食物。
    幸好今年是个丰年,山脚下几个村子里都存上了足够过冬的粮食,几乎没有什么人选择冒险进入这片野狼出没的山林里打猎。而同样的,没有了人类的祸害,这里野鸡野兔不说满地都是,也实在是不少了。
    庄向晨很快扑住一只小兔子,咬着脖颈把它给叼起来。这只兔子浑身上下的毛发都是雪白雪白的,要不是他本来就是循着脚印追过来,再加上变成狗后眼力直飚5。0,还真不一定能发现的了它。
    这时,庄向晨嗅到了一股血腥味。
    不是来源于他口中的兔子,而是他左前方很远的地方。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先把嘴里的吃完再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他也已经发现自己的失误了,这么远的情况下他都能闻到那边传来的气息,那别的食肉动物呢?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这会儿恐怕已经有别的竞争对手发现他和他的兔子了。
    生肉混合着毛皮的气味问起来实在是很恶心,但意外地吃起来不错。庄向晨两眼一闭,强迫自己把能吃的都吃了个干净,实在是吃不下去的内脏就只好这么扔在雪地上。
    雪地上染着几朵红艳艳的花,还冒出丝丝热气。
    “呜……”这热气很快就引来了不速之客,一条与庄向晨同色的大狗慢吞吞从树丛里钻了出来,脚边还跟着一条小崽子,也是灰白色。

    第4章 林中野狼(二)

    “嗷呜——”大的那只嚎了一嗓子,小的飞快跑过来,亲昵地蹭在庄向晨脚边吃剩下的兔子。
    这下子,庄向晨要是还能继续把自己当成一条老狗,那就是脑子落地时给砸坏了。
    我他妈……原来是条狼啊!
    “呜呜……”小狼一边吃,一边侧着脑袋看先前另一道血腥气息传来的方向。
    吃你的吧,贪心不足蛇吞象。庄向晨一爪子把它脑袋摁下去,这小狼恐怕就是原身的小崽子了,那条大的应该是它老婆。只可惜不知怎的自己灵魂进入了这具躯壳,两辈子都没结过婚的人,一下子直接喜当爹。
    喜当爹就喜当爹吧,他又不是养不起。虽然说进这具身体不是他自愿的,但既然占了,至少对原主也该有点感恩之心。
    兔子很小,不过狼崽子也小,吃完剩下半只后肚子就圆滚滚的了。庄向晨抬头看看四周,正准备带着它去找那条母狼,就见对方从林子里出来,嘴上还叼着团被子。
    看来是沿着血气到那边看情况去了,庄向晨迎上前,看它到底叼回来什么玩意儿。
    。……一个孩子?
    那被子竟是个襁褓,里面裹着一个瘦巴巴小猴子似的婴儿。婴儿的脸红彤彤的,看上去像是在发烧。雪花落在他脸上很快就化作了冰凉的水,流进襁褓里去。
    “呜……”母狼小心翼翼将襁褓放下,伸出舌头舔去婴儿脸上的雪水。
    庄向晨恍然大悟,他还奇怪为啥小狼只有一只,恐怕是先前就有一个夭折了。而母狼在亲子有夭折甚至全部夭折后,确实有可能捡走人类的小孩儿当做自己的孩子去养活。
    只要不是准备吃就好。他松了口气,就算是变成了狼,可灵魂也还是个人类,可受不了吃人,刚才他都准备好跟母狼打一架了。
    雪继续下着,两大一小三条灰狼带着一个人类婴儿向着丛林深处奔去。
    庄向晨不认识回去的路,就只好跟在母狼身后跑。不一会儿,它们面前出现了一小块光滑的峭壁,峭壁下有个背风的洞口,里头还铺着干草和狼毛。小狼崽子欢呼一声冲了进去,庄向晨和母狼随后。
    洞不大,庄向晨自觉地趴在外侧挡风,母狼把口中的襁褓放在自己腹部,婴儿细细地啜泣着蹭它柔软的毛皮,不一会儿感受到乳。头的存在,凑上去吸了起来。
    也亏得是母狼产子晚,又还没断奶,否则这孩子恐怕还真活不了。
    婴儿喝饱了,庄向晨又往里挤挤,和母狼一道把他彻底埋在毛中,免得冻着。天色渐渐地大亮起来,小狼崽子已经睡着了,他惆怅地叹口气,疲惫的感觉涌上来,也一道睡了过去。
    孟婆什么的,剧情什么的,睡醒再想吧。
    然而睡醒的他也不再有精力去想这码子事了,养小孩实在是个累活,尤其是人类的小崽子。母狼似乎还懂些药理——毕竟狼也有生病的时候——一天到晚漫山遍野地叼草药,婴儿吃的草比奶还多,抓食物的事就全落在了庄向晨身上。母狼的胃口可不是小狼能比的,又要产奶,一只野鸡只能算开胃菜。有一回庄向晨好运拖回一整只小野猪,才一天就有一半进了母狼的肚子。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这人类婴儿跟它们一家时差相同,都是白天睡晚上醒,一直忙活到黎明。
    值得一提的是,庄向晨还惦记过那血腥味的事,第二天夜里去看了一次,发现只有放过襁褓的地方周围有些血迹,问上去像是鸡血。他料想这应该是那狼心狗肺扔孩子的人为了快点引来食肉动物吃掉孩子才撒上去的,干脆将计就计,咬死好几只野鸡兔子在那放血,又把周围全都踩得乱七八糟。
    下午果然就有人提着刀背着弓来查看了,是个中年汉子。庄向晨躲在旁边的灌木丛里一声不吭,毛发和雪地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从大汉的武器和衣着上他能判断出这地方文明状态大致相当于中国古代,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架空——言情小说里最喜欢架空了,不会有考据党出来反驳。
    最重要的是,他并不知道这世界到底还是不是他写的书。
    “唉,我也是没办法啊。大夫人非要你死,我不忍心杀你,就只好让你死在这些野狼手上,孩子你也不要怪我。”中年汉子看上去有些不忍,但见到这景象还是松了口气。他显然没想到这里还有一条高智商的野狼,也就压根没注意到这些血迹层层叠叠,显然不是同一时间撒下去的。
    他很快就放心地离开了这地方,庄向晨忌讳他背上背着的弓箭,没敢跟踪,等他走后也跑了。
    老婆孩子还在家里等着吃呢。
    庄向晨自己也并没有注意到,雪地上本来是有着四道狼脚印的,其中两道伴着点滴血痕。
    母狼的药理学的很有点扎实,原本皮包骨头发着高烧的小猴子,愣是一天天活了下来。虽然还是很瘦,但也不像一开始哭都哭不出来,看上去随时要断气的模样了。
    庄向晨把捡到他——是个男孩儿——的那一天作为他的生日,虽然他那时就已经有好几个月大了。母狼断了奶,他就去抓没断奶的其他动物给孩子喂奶,并且因此用石头垒了个笼子专门用来存放这些动物。他还趁着母狼和小狼不在的时候用尾巴教他以两条腿走路,拿爪子在雪地上教他识字,甚至准备大一点儿就教他烧火煮肉。
    他不想养个真正的“狼孩”出来,在原本他的世界,出现过的寥寥几个“狼孩”最终都死于吃生肉引起的消化道疾病。
    在这种朝夕相处之下,小孩儿明显更亲近于庄向晨一些。三条狼都在洞里的情况下,他总是扒着庄向晨不放。在狼们出去觅食的时候,甚至也想跟着庄向晨出去。
    一来二去,庄向晨艰难地和母狼交流了好久,终于和它实行了换班制,两狼轮换着留一个在家看孩子。

    第5章 林中野狼(三)

    这下子小孩儿就没法再往外爬了,代价是庄向晨得捉更多的猎物回来,忙得毛都掉了一大堆。
    掉下来的毛全用来压在洞穴里,又软又暖和。
    庄向晨还给俩儿子都取了名,狼易和狼迩,又好念又好记,可惜他自己舌头打转怎么也念不出来,于是也就没谁知道了。
    狼迩自己倒是知道这名字怎么写,庄向晨用爪子写给他看过,同样的还有庄向晨自己的名字。小孩儿在这方面表现出超凡的天赋,很快自己就也能用小短手歪歪扭扭地写出来了,就连歪扭的幅度都跟庄向晨写的一模一样。
    庄向晨:“……”这个不要学啊儿砸!
    这里的冬季很漫长,庄向晨用爪尖在石头高处划道道,一直划了一百一十九道,山间的溪水才开始破冰。细小的芽儿从消融的冰雪中探出头来,不少小动物也开始渐渐从冬眠中醒来。
    对这一点最直观的体现是,三狼一人经历了近一个月只能吃个半饱的日子后,又开始可以吃到肚子溜圆了。
    这天清晨,庄向晨卷着身子把俩儿子团在一起,狼迩揪着狼易的耳朵骑在它背上,两个小的打打闹闹。小狼崽子倒是听有分寸,从不对弟弟动爪子动牙,都是老。二率先撩拨它。
    今天是母狼轮班,通常这时候它就应该已经在外面吃饱,叼着多的食物回来了。
    可爷儿仨一直等到天色大亮,两个小的忍不住饿着肚子睡了过去,都没有见到母狼的影子。
    庄向晨的心中突然有了些不好的预感。母狼向来准时,再说了这座山上野鸡和野兔都颇多,昨天它还带回两只鸡,今天怎么会抓到现在都还没回来?
    他轻轻将两个儿子放在地上,站起身来一声长哞。
    “呜——”悠远的狼叫声在山间回荡,没有任何回应。
    怎么会?庄向晨有点儿慌了。他安逸日子过了几个月,都快要忘记自己是身处野兽出没的危险山林。狼这种东西虽然强,可若是碰到老虎或者熊,压根就不是对方一合之敌。
    还有人……猎人。
    动物的世界里并没有法律,也就更没有“杀人偿命”这一点,它们每天都在自相残杀。同样的,古代也没有“珍惜动物保护法”,就算有,灰狼这种深山老林里到处都是的东西也不可能加入进去。
    “呜呜?”小狼崽子和小孩儿都被惊醒了,疑惑地看着他。小孩儿晃晃悠悠站了起来,用手揪着庄向晨背上的毛保持平衡。
    庄向晨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突然耳朵一动。
    极细碎的声音,像是有什么生物在走动,向这里靠近,但绝不是狼,狼很谨慎,不会发出这么大的声音。
    “它们”不止一个。
    是人!
    庄向晨差点跳了起来,毫无疑问这些人是被他刚才那声哞叫引来的。他顾不上再考虑母狼到底怎么了,迅速矮下身子,用脑袋将还没反应过来的小孩儿顶到自己背上,同时示意小狼跟上。
    他带着两个儿子朝相反的方向跑去,但并没有跑的很远,始终保持着能听到他们动静的距离。他身体紧绷,小狼崽子和小孩儿都感觉到了这种紧张,下意识一声也不吭。
    “有窝……热的……”风向变了,风中伴着血腥气飘来破碎的声音,夹杂着间歇的狗叫声,“……跑了……”
    庄向晨从来没有如此感激过上苍,不是让自己落到一个语言不通的世界里。
    随着人类的靠近,声音也逐渐清晰起来。
    “算了吧,跑就跑了。”
    “那怎么行?鹏少爷下个月就要来野猎,万一被狼伤着了,大夫人非扒了我们的皮不可!”
    “哪有那么巧,都杀了这么多了。”
    “这山可没多大……”
    大夫人,鹏少爷,野猎,已经杀了很多。
    短短几句话就已经可以说明很多事情,庄向晨气得两眼发花,空气中的血腥味更让他双眼通红,恨不得扑出去将那些人全都给咬死。小狼也嗅到了那股浓重的气息,虽然还有些懵憧,但也直觉感到了危险,口中发出低低的呜呜声。
    就为了个富家子弟野猎的安全,这帮人竟然准备杀光这座小山上所有的猛兽!
    更别说那个“大夫人”……这个词他已经是第二次听见了,第一次是在几个月前,那个意图杀死他家小孩儿的猎人口中所说的人。
    母狼和他通常打猎的地方正在那些人来这里的方向。庄向晨想了想,在周围转了一圈,找到一个树洞,顶进去一些干草,再将小狼崽子和小孩儿都塞到了里面。
    “呜?呜呜呜呜。”两个小崽子都想往外爬。庄向晨没有再纵容他们,从喉咙口发出威胁的声音,让他们有些畏惧地又缩了回去。
    乖儿子。庄向晨有些心酸地想,弄来干草石头之类的东西将洞口遮掩住,自己则悄悄地往那些人的方向去了。他和母狼在一起养了这么久儿子,虽无夫妻之实——这是当然的,也有夫妻之名。他断然做不到不顾母狼生死,一个人带着俩儿子就这么跑掉。
    万一母狼只是被那些人给吓跑了呢?万一它之后还会再回来呢?不说它回来有可能直接撞到那些人,就是为找他们爷儿仨而到处逛,也有可能遇到危险。
    他尽量悄无声息地潜过去。那些人有狗,但血腥味这么重,他们一定是把所有的“猎物”都随身带着,用来吸引新的猎物。
    但这样也必定会干扰猎犬的嗅觉,它们不一定能发现他。
    必须要去看个究竟。
    几个月来逮鸡逮兔子练出来的隐藏技能总算是看得过去了,他顺利来到了峭壁边,没有惊动任何一个人或者一条狗。
    这队人足足有十多个,每人都穿着兽皮精制的猎装,手上拎着刀,背上背着弓箭。其中七个人还牵了狗,清一色的狼狗,膘肥体壮。
    他们每个人都带了马,但是没有骑,马背上放着他们各自的猎物。
    其中一只枣红马的背上有一只毛色灰白的母狼,睁着眼睛,已经死去多时了。

    第6章 林中野狼(四)

    那一瞬间庄向晨以为自己就要炸开了。
    但是他没有,最后关头他想起小狼崽子和小孩儿,已经准备跃出的腿又慢慢缩了回去。
    “嗷呜——”一条大狼从他不远处另一个草丛里蹦了出来,扑向猎队。它也是灰色的,但灰的近黑,体型也比庄向晨它们大很多,放小说里估计就是个“丛林狼王”的角色。
    其中一人搭弓射箭,一气呵成,箭头力度之大,从狼嘴进去,尖端从后脑勺突出。
    “就是这只吧。”那人捡起狼尸扔到自己的马背上,正是那匹油光发亮的枣红马。他的猎物也是最多的,都快要放不下了,不像队里有些人,马背上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立刻有人奉承道:“林猎长就是不一般!看我们这样没有根骨的,啥都捞不着啊。”
    林猎长哼了一声:“我当年要不是年幼失沽,发育的不好,早就进了仙家门派了,还能跟你们这种烂泥待在一块儿?”
    这一席话说得众人脸上都不怎么好看,可又不敢得罪他,只好诺诺地答应着。
    仙家门派?庄向晨心里一惊,这特么居然是个修仙的世界?!
    他感觉不好,若是普通人自然发现不了他,可万一那什么“林猎长”真如同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只差一步就能进门派修仙了,那么肯定五感就超过旁人。
    他只微微动了一下,就见那林猎长转头过来,极快地又是一箭!
    “嗷!”庄向晨痛叫一声,窜进林子里。
    “还有一只,快追!”
    猎犬被解开束缚,一窝蜂朝他追过来。
    庄向晨发现不对就立马准备逃走,身子扭着,因此那一箭并没有射准,而是擦着他皮毛过去,带出一道长长的血痕。猎狗们就是跟着这气味找他。
    但庄向晨自己已经撑不了多久了,那道伤口在奔跑中越撕越大,血不要钱似的往外涌,很快他就会血液流尽而死。
    今天,当真是天要亡他们野狼夫妇?庄向晨苦笑着想,也不知道俩儿子没了爹妈,到底还能不能活得下去。
    唔,也许这里也是一个书中的世界呢,也许不是他的,也许主角正好是他家小孩儿……要不然他家小孩儿怎么那么聪明呢?教什么会什么……
    哗啦啦的水声传来。
    庄向晨失血过多,原本已经开始有些昏昏沉沉的,此时心里猛地一振!
    水!对啊,血有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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