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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之夜谋杀案-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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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言   

  兄弟高台街1号宅邸的大书房里,四个男人围着圆桌而坐。过去这几年当中,在吊灯下的这张桌子上,曾摆了许多令人啧啧称奇的古怪展示品,好让菲尔博士来细查一番。比方说会跳舞的发条玩具,那个锡制小玩意儿的旋转舞姿,在〃威瑟比农庄〃事件中提供了解决问题的线索;或是那6枚青色钱币,它们绞死了摄政街的波尔顿。不过,今晚放在桌上募集而来的陈列品,倒是少见的不搭调。但在鼎鼎大名的〃阿拉伯之夜谋杀案〃中,它们扮演的角色却是呈堂物证。这些物证共有6件,头一件是一本食谱,最后一件是两对假络腮胡。   

  照射在桌上的灯光强烈,颇有聚光灯的效果。除了已点燃以供通宵聚会(如有需要的话)之用的炉火外,房间内并无其他光源。基甸·菲尔博士在最大张的椅子上就坐,他一边看着大桌旁放满雪茄和烈酒的小茶几,一边面露微笑。在法国南部待了四个月后,博士的精神可说是非常充沛,健康状况也是好得不得了。也许大家还记得,在解决了牵连两名英国女孩的〃吉拉德毒杀案件〃后……那是一桩令人身心俱疲的麻烦事……他就前往坎城了。之后,他在蔚蓝海岸无所事事地闲逛,一方面治疗气喘病,但主要目的是要在自然放松的情况下恢复身心健康。在吊灯下看起来,他现在的脸色比以往还要红润。而在系着宽黑缎带的眼镜后方,他的小眼睛闪闪发亮;咯咯笑声使好几层肉的下巴生气蓬勃,连带抖动了水桶腰。就像那送圣诞礼物的鬼魂一样,在这个房间里,他巨大的身躯似乎是无所不在。他一只手放在拐杖上,另一只手捏着气味浓炽的雪茄,并且指着桌上的展示品。   

  〃是的,我很感兴趣,〃他在愉悦的喘气声中承认。〃是什么样的案子,能把一本食谱和两对假络腮胡凑在一块儿,我愿意花整晚来听听看。我注意到了,一对是白色,另一对是黑色。不过我说啊,海德雷,其他这些物证是怎么回事〃他伸手指了指。〃它们几乎都给人不舒服的感觉。我认得出来那是一把弯曲的刀子;它的模样看起来很锋利。但这些照片是干什么用的这一张看起来像是一排足迹。而这一张嘛……嗯,像是一张拍东区摊贩或市场的照片,门上方的墙面上还有一大块泼溅的黑色污迹。啊〃   

  〃的确如此。那个嘛,〃总探长海德雷面有忧色,〃是某人把煤块扔在墙上的。〃   

  菲尔博士将雪茄往嘴巴送的动作在途中停住。他的脑袋向一侧稍微倾斜,导致夹杂灰丝的大把蓬乱头发盖住了一耳。   

  〃把煤块扔在墙上〃他复述一遍。〃这是为什么呢〃   

  分区巡官卡鲁瑟以沮丧的口气插嘴。   

  〃是的,先生。除非总探长他的案情重建是全然错误,否则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线索。还有,和那块污迹一联想起来,您就会注意到这黑色的假络腮胡。您瞧,首先这上头有乙醇粘剂,说起来这一点又更重要了。〃   

  〃闭嘴,行吗〃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大声喊道。这位知名企业家凭着自身才干,如今已是伦敦警署的助理警务署长。〃你看不出来整个事件被你越说越乱了吗你给我闭嘴,你们俩都给我安静一下,让我来解释说明。听着!菲尔,我们现在的处境相当棘手,所以最后只好来求助于你。情况是十分古怪,没有人能搞清楚状况。〃   

  〃你勾起我的好奇心了,〃菲尔博士说道。〃请继续。〃   

  他环顾桌前的三位客人。虽然这几位各据一方的大不列颠子民,如今都聚集在这同一张桌子上,不过他们叙述或甚至思考此事件的方式,却大不相同。   

  约翰·卡鲁瑟,爱尔兰人,怀因街的分区侦查组巡官。他是新一代的警官:年纪未及三十五,拿到奖学金荣誉的大学毕业生,运动健将,个性温文有礼,想像力非常丰富但时而会脱离常轨。他很快就学到如何遏止自己的想像力,虽然这般自我抑制常教他难为情。他身上惟一不像爱尔兰人的特点,是拥有能识破别人心眼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有时却会让人感到不舒服。除此之外,你看到的是一张瘦长、黝黑、幽默的脸庞,嘴角叼着一只烟斗,讥讽的眼眸上方有阴郁的双眉皱在一块。         

虹桥书吧。  

第2节:序言(2)         

  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秃头佬,过度肥胖的体型,是深不可测的英格兰人。他的坐姿像是那位公牛医生(Dr?Bull),而且人如其名地表现出忠贞不贰、多愁善感、愤世嫉俗、亲切爽朗、饶舌多嘴、暴躁易怒,以及顽固倔强等人格特质。他厌恶自己那副德行,却对本身偏颇的价值观自豪不已。他的脾气一触即发,但对人完全无害,透过警界神秘的管道,这种脾气让他在背地里赢得唐老鸭这个抱歉的绰号。但最关键的是,他永远都会扮演一个好朋友的角色,在〃阿拉伯之夜谋杀案〃中,至少有某个人可以为此作证。   

  第三位是来自推卫德河(译注:Tweed,从苏格兰南部流经英格兰境内而注入北海)以北的总探长大卫·海德雷。他是菲尔博士最要好的朋友,而博士也知道他是个平庸之辈;不过呢,你永远不会知道在什么地方会需要他的帮忙,菲尔博士时常有此感受。在外表上,他小心谨慎、冷静沉着、行事合乎逻辑,但其实他时而笨拙、时而精明,时而痴呆迟钝、时而乖僻古怪。他那镇定迟钝的一面……有个故事仍在传诵中,说他如何单枪匹马走入白杨木东区最恶名昭彰的贼窟,以模型枪逮捕迈尔斯和贝利,然后背对着一个个恶徒指节铜套的伺机而动,冷静地押解他们离去……他的麻木迟钝,掩饰了即使在无人有意蔑视的情况下,他也会迅速反击的易怒倾向。他是个庄重的居家男人,厌恶流言蜚语,而且自尊自重至无以复加的地步。他的想像力说不定比前两位还要丰富,虽然他会生气地否认。最要紧的是,任何陷入大麻烦的人,无论是不是朋友,他都不会拒绝伸出援手的。   

  菲尔博士看了看这伙人,心里觉得纳闷。   

  〃听我说,〃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击桌说道。〃韦德博物馆发生的事件非解决不可。过去这四个月来,你一定没看过英文报纸,所以对这个事件一无所知吧好极了!那就更棒了!我们会轮番把事情始末逐一说给你听。我们这里的三个人,都经手碰过此案,结果却在得意洋洋中一败涂地。〃   

  〃一败涂地〃海德雷说道。〃还不至于如此吧。〃   

  〃好吧,总之,就法律上来说,算是一败涂地。事情大致上是这样的:卡鲁瑟先是突然见鬼似的,碰上一件案情似乎无人能解的凶杀案。接着由我接手,我们将案情理出了头绪……但凶杀案本身仍是一头雾水。然后换海德雷上场,于是凶杀案的解释是有了……结果每件事还是完全说不通。他妈的这案子就像蛹一样,每剥掉一层皮,就会出现一种解释,最后在底层上面看见的字却是〃你被骗了〃。煤灰!〃阿姆斯特朗悲痛地说道。〃煤灰!〃   

  菲尔博士略显茫然恍惚。   

  〃我们被耍得团团转,〃阿姆斯特朗暴躁地继续说道,〃但我们还是得重新仔细检视整个混乱情势。不管你喜不喜欢,飞毯你是坐定了。我们会轮流叙述案情,并对前一位叙述者的难题加以解说。故事听到最后,我们究竟该怎么办,你必须提出你的建议来。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想法的话;不过我是很怀疑啦。好了,卡鲁瑟,开始吧。〃   

  卡鲁瑟似乎局促不安。他伸手到海德雷的手肘边,取得一堆蓝色封面的打字纸,接着转动既阴沉又滑稽的眼眸环视众人,最后叼着烟斗晃动的嘴巴终于露齿而笑。   

  〃恐怕我是把事情搞砸了,〃他说道。〃然而,长官,整个过程当中,我似乎没给自己惹来不当的麻烦,所以我还可以略微心安。市场里头的说书人,都是坐着讲故事的。我建议您倒满酒杯,戴好帽子,长官,因为我们就要开始了。   

  〃我的第一个预感,是有些事不太对劲……〃       

※虹※桥※书※吧※。  

第3节:第一章消失的髯须客(1)         

  第一部   

  阿拉伯之夜的爱尔兰人   

  巡官约翰·卡鲁瑟 陈述   

  第一章消失的髯须客   

  我的第一个预感,是有些事不太对劲,而这个不对劲的感觉是起于霍斯金巡佐……各位一定还记得,他是一位穿制服的警官。不过即使是在那当下,除了有个疯子在墙上做出怪诞行为外,此事件中也很难再看出其他端倪。虽然我们常接到抗议怀因街喧哗狂欢的投诉,尤其是那些穿晚礼服打白领结的男士狂欢达旦、通宵喝酒之时,但作奸犯科之徒也很少会戴着长长的白络腮胡现身亮相。     

  6月14日星期五夜晚的11点15分,我碰上了霍斯金。那天我比较晚到局里,所以手上还有事要做;在继续埋头苦干之前,我打算外出到潘顿街去向流动摊贩买杯咖啡和三明治。当我站在街灯下,转头朝干草市场略作休息之时,差一点就和霍斯金撞个满怀。他是那种老派的警察,个性阴沉严肃,留着一撮拿破仑式的小胡子,而且我从未见过他如此激动失控。   

  呼吸沉重的他,把我拉到阴暗处说道:   

  〃您瞧,长官,〃霍斯金说道,〃25年来,他们搞那什么恶作剧我一直看在眼里,但这一次的恶作剧却叫我前所未见。那个家伙还戴上长长的白络腮胡,即使它们根本是假的!我会扯掉他的胡子!〃霍斯金不怀好意地说道。〃您瞧!〃他指着自己的颈子。在他衣领上面,我看见又长又深的抓痕。〃您知道克里夫兰街的韦德博物馆吧,长官〃   

  第一章消失的髯须客   

  阿拉伯之夜谋杀案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老早就听过韦德博物馆这个地方。我心中常隐隐约约地想,哪天一定要进去那里头逛逛,不过却从未付诸行动。我们分局收到严令要好好看守那地方;施加压力的不仅有韦德本人,还有警界的高层人士。人们一定听过老杰佛瑞·韦德这个名字,即使可能只知道他是个非常出色的银行家。然而,这个说法可无法让他满意。虽然我没见过他,但我听说他这个人暴躁易怒、离经叛道,并且堪称是〃世上最会引人注目的大老板〃。此外,我还知道他在圣詹姆斯街上拥有一些房地产,包括帕尔摩街的一栋公寓大楼。   

  大约在10年前,他资助了一家小型的私人博物馆(开放给大众参观),并担任该馆的馆长。虽然我记得在哪儿读过一篇文章,其内容说到馆中也存放一些早期英国四轮大马车的上好展示品……这是一种迎合老人家脾胃的混合变体物……但我老以为那是一间以亚洲或东方为主题特色的博物馆。这间博物馆位于克里夫兰街,同时和圣詹姆斯宫殿隔着广场相望。而延伸至街道东端尽头的该馆部分,却被那些幽暗小广场和从18世纪以来似乎就无人居住的建筑物所包围。纵使是白天,在那邻近地区也找不到一丝热闹气息……只有许多空荡荡的回音……到了晚上,说那地方有多诡异,它就有多诡异。   

  因此,霍斯金一提起那里,便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跟他说别这么气急败坏,把事情经过说给我听。   

  〃我正在巡逻,〃霍斯金昂首挺直身体,说道,〃而且沿着克里夫兰街往西走。时间差不多是11点钟,长官。我正要朝下一个据点出发……帕尔摩街的巡逻区域……去和那儿的警员交接。当时我正路过韦德博物馆。您看过那地方吧,长官〃   

  那地方我曾经路过好几次,记忆中那是一栋面朝大街的两层楼石屋,两旁各有狭长的高墙。此外,石屋有着高贵的青铜门,围绕门沿的是可能称之为阿拉伯碑文的带状雕刻装饰:这就是为何令人注意到那地方的原因。我和霍斯金都放下趾高气扬的官架子;在那种地方,恐怕我也嚣张不了太久。   

  〃所以我在想,〃霍斯金以亲密的口吻嘶哑地继续说道,〃我在想,我可以去检查一下门,确认巴顿是否没忘了关门。嗯,长官,门都锁得很紧。于是我不假思索地亮出手电筒,您知道的,长官;我把灯光往上一照……〃他话声暂歇。〃哎呀,我吓了一跳,但我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因为他正在上面,人就坐在墙上。他是个体形高瘦、戴着高顶丝质礼帽、身穿礼服大衣的老头。而且,他还留着长长的白络腮胡。〃   

  我打量着霍斯金,不知道该笑还是该作何反应;我若是对他不够熟悉的话,我就会发誓这是某种精心设计的恶作剧。但此人的态度,却是无可救药地认真。   

  〃是的,长官,我是说真的!他就坐在墙上。我把灯光打在他身上,理所当然会让我吓一跳……他那种年纪,斜戴着帽子,以及有些醉醺醺的模样,就像是……我出声叫他:〃哟呼!你在上面干什么〃然后我瞥了一下那家伙的眼睛,我必须承认……〃   

  〃你太神经过敏了,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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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第一章消失的髯须客(2)         

  〃好吧,长官,你可以嘲笑我,〃霍斯金阴郁地说道,像是早已料到会有这种反应地点点头,〃但您没看见他的人。他戴着一副大框架的眼镜,瞪着我的样子像是丧心病狂。他的脸型瘦长,络腮胡留得不太自然,细长如蜘蛛般的小腿悬挂在墙上……突然间,他跳了下来。砰!我还以为他是往我身上跳呢。长官,您看过传递捐献盘的教会执事吧他看起来就像是那副模样,只不过他失心疯了。他跌了个狗吃屎,但马上站起身来。然后他对我说:〃你这个手段高明的骗子,你杀了他,你会为此被吊死的。我看见你在马车里头。〃接着他就伸出双手向我袭击。〃   

  此时的霍斯金并未喝醉酒(他朝着我的脸上气不接下气,所以我可以分辨出来);而且他的想像力,也不可能捏造出如此可怕的怪物。   

  〃八成是个大块头的老人,〃我说道。〃后来呢〃   

  霍斯金语带歉意。   

  〃最后,我只好赏了他一拳,长官。从他老迈的容貌来看,此人是个急性子,所以这是我惟一的对策。嗯,为了让他安分,我打中他的下巴,随后他便安静下来了。接着我发现一件最怪异的事情……他的络腮胡是假的。我可以对天发誓,长官,我说的是真的。胡子是用某种黏合剂固定上去的,而且是整排一起松脱。我无法好好看清他的脸,因为他试图踢我,结果竟然踢中我的手电筒,于是那一带的街道就变得有些阴暗。〃   

  说到浑然忘我之处,霍斯金脸上露出笑容。   

  〃好吧,长官,我自己这么想:〃哎呀,这不就是你喜欢的怪异事件吗〃〃这个可以称之为相貌堂堂的老家伙,把我搞得束手无策(我是如此认为),他戴着一对假络腮胡,躺在离帕尔摩街不到百码之处的地方,像一块门前供人拭除鞋底泥土的垫子仰卧着!〃嗯我可以告诉你,眼前这般情景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傻瓜。我惟一能做的,就是去叫警车来。就在此刻,我想起自己正在巡视途中,并打算去见帕尔摩街的詹森警员。所以我想,我去打电话的时候,可以请詹森看守这家伙。好了,长官,我在排水沟旁把他扶起来,并将他的头颅靠在路边石上面,如此一来,他就不会大量出血了,而且这么做或许不会让他更加疯癫。我转身走开,但顶多只走了20来呎,我回头望去……只是要确认他有没有好好躺在那里……〃   

  〃结果呢〃   

  〃不妙,长官,发生了状况,〃霍斯金郑重其事地答道。〃他不见了。〃   

  〃不见了你是说他站起来,然后一溜烟地跑掉〃   

  〃不是的,长官。他那时已陷入昏迷状态;这一点我可以对着《圣经》发誓!我的意思是说他消失了。咻!〃霍斯金一边以丰富的想像力说道,一边紧张地摆动手臂。〃长官,我所说的全属事实,〃他故作神气地挺直身体,显然某件事刺痛了他的心灵。〃您是个聪明的绅士,长官,我知道您会相信我的。詹森警员他,他不相信我所说的话,而且还嘲笑我这个上司。〃不见了〃他说道。〃那他这会儿在哪里莫非是可恶的小妖精把他抬走了〃他如是说。〃假络腮胡!〃詹森说道。〃假络腮胡个头,无聊!也许他穿着轮式溜冰鞋,撑着绿色洋伞呢。老兄,你回到局里之后,最好是别提起这个故事。〃但我还是说了,因为这是我的职责所在,而且我忠于自己的职责!何况,根本没有地方能让那家伙平白无故地消失。〃深呼吸一阵子后,霍斯金积抑已久的不满愤慨终于平息下来。〃您瞧,长官。那家伙当时就躺在路中央,离任何一道门都有几呎之遥。再者,如此安静的情形下,若有任何人一走近,我一定听得到声音的;任何人影我也看得到,因为街上不像这里那么暗,而且我发誓我最多只走开30呎。但我什么都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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