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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便利店-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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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曾经说过,只要她的病能好一些,就会带弟弟来看她,真是期待啊。
一边猜着弟弟的样子,爱丽丝一边毫不客气的用洋葱手帕擦眼。
母亲告诉她,她的病来源于眼泪,只要把眼泪都流干了,以后她就能做个正常人,和外面的女孩子一样,能和同龄的女孩子玩,而且也能见弟弟。
就因为这个,所以爱丽丝每天擦眼的时候都绝不会逃避。
尽管有时候那硬硬的东西会戳到她的脸蛋,弄得她很不舒服,但是想到这样就能早点治好病,爱丽丝就还是坚持用手帕擦眼,直到数着‘叮咚’的次数,觉得差不多了,才停止了继续抹眼睛。
嗯,她的病要慢慢治,每天哭多了对治病也不好。
自从她有一次太心急,结果被母亲训斥,她就再也不敢一次性哭太久。
流泪这么多眼泪,爱丽丝也有些累了。
如果她这时候照镜子,就会发现自己红着眼睛,竟和兔子一般无二。
用正常的手帕沾水清洗眼睛,等眼上的辛辣感褪去,爱丽丝才疲倦的换上睡意,抱着白兔沉入梦乡。
今天的爱丽丝,过的也很充实。
……
便利店
因为过年的原因,外面的鞭炮声一直响个不停。
于是路鹿干脆就把店开晚了点,一直到十一点,他都仍然没有睡,自然的,环境不适合睡觉,店门也没有关。
路鹿原以为这么晚了不会再有客人来,但谁知道在临近十二点的时候,店里又踏进来一个人,还是一个很久没见的熟人。
宋程,他提着一盒东西,意气风发的走进了店里。
看他虽然疲惫,但是难掩高兴的神色,路鹿心里有了猜测,于是,他放心地道:“宋程,你科举考完了吗?”
“考完了,已经放榜了。”宋程意气风发地道:“店主,我中了!”
第九十六章
“恭喜。”
之前的那段时间; 宋程的苦读路鹿都看在眼里。
在他看来,宋程的努力完全配的上秀才的功名,他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古代的秀才,类似于现代的大学生; 但是在待遇和地位上却是大学生不能比的。
最初宋程跟他说过,他最大的志向就是考个秀才; 但这并不是他志向低; 而是一名秀才在乡间已经很了不得了。
宋程的家境不好,这点便利店的熟客都知道。
他的家里有十几亩地; 但是要供应他读书,交了税后就没剩多少,所以他们一家子过的十分艰辛。
而宋程考上了秀才; 首先他家里的那十几亩地就不用交税。
其次,即使宋程不愿种地; 有了秀才的名头,最不济以后还可以当个教学先生。
每年收几名学生,他就能养活自己,到时候再娶一个妻子; 轻轻松松就能完爆地里刨食的大多数人。
当然,这只是宋程一开始的理想。
考上了秀才后,他的野心就更大了。
既然他有读书的本事; 为什么不继续往上考,考个举人,做一番利国利民的事情呢?
宋程表现的意气风发; 路鹿也就敢问:“宋程,以前你一直说要考秀才,接下来还要继续考吗?”
“考,怎么不考。”宋程笑道:“那时候心里还没有着落,所以不敢图的太多,现在考上了,就情不自禁地想在往上窜一窜,毕竟,哪个读书人不想当举人呢?”
宋程的这番话让路鹿了然,这是想当官了。
确实,古代‘士农工商’,做什么都没有当官好。
无论是社会地位还是财富,当官都比其他职业要占便宜。
而且宋程如果真想一展抱负,那么当官就必然是他的首选之路。
宋程有大志向,路鹿也由衷的为他高兴。
和路鹿聊了几句,抒发了自己的少年意气之后,宋程又谈起了自己未来的打算:“这次我考试的排名高,所以录上了廪生。我大夏朝对读书人很是看重,所以廪生每个月都有六斗米的供应,足够我吃用了。而且每年,官府还会发四两银子的补贴,有了它们,我家的情况能更宽裕些,就是过几年的乡试,我也敢搏一搏。”
这还是宋程头一次谈起他的家庭,平时他都在读书,所以路鹿也不好问他。
如今宋程谈兴正浓,所以路鹿就知道他是家中独子,有两个姐姐几年前嫁了出去。
谈到姐姐,宋程就有些遗憾,要是他能早考中秀才,姐姐就能嫁的好一些,不像如今,只能嫁个中不溜秋的人家。
宋程的眉宇间沾满了疲惫,路鹿一问,才知道他刚考完没多久就来见他了。
一提到这个,宋程就把手中的木盒递给了路鹿,感激地道:“这段时间,真是多亏了店主的帮助。我现在还是个穷酸秀才,拿不出什么好的,只能送点吃的给你尝尝鲜,希望不要嫌弃。”
路鹿当面打开了手中的木盒,宋程一怔,路鹿才意识到,他最近和一群西方人混多了,竟然忘记了东方的含蓄。
当着别人的面打开礼物,确实有点不大礼貌。
但好在宋程也见过店里的其他客人,尤其是经常和他抢食的吸血鬼猎人,他穷酸的模样令他印象深刻,所以他并没觉得被冒犯,反而笑吟吟地对路鹿解释起这是什么东西。
“店主,这是桂花糕,我们那儿的一种点心。我听说五和斋的桂花糕味道很好,就买了些给你尝尝。”
既然都打开了,路鹿也不再客气。
他拿起一块桂花糕,径直放进嘴里。
就如宋程所言,桂花糕香软可口,入齿清甜,确实相当好吃。
“谢谢,桂花糕很好吃,让你破费了。”
看到路鹿喜欢,宋程也挺高兴。
不枉他花半两银子去五和斋买了桂花糕,只要店主吃的高兴,他这份钱就花的值。
五和斋的桂花糕享誉小城,当然价格也十分昂贵。
宋程买的是专门送礼用的,所以用来盛桂花糕的盒子都精心雕刻过,显得特别高大上。
要是只是他自己,虽然有了‘秀才公’的身份,这样贵的糕点,也一时舍不得吃。
尤其是他家的财政大权都被爹娘把持着,刚考上秀才就翘尾巴,他爹还不得气得给他一脚。
所以,在买的时候,他就提前跟爹娘有了交代。
他告诉他们这盒桂花糕是供给这段时间一直帮助他的‘大仙’的。
大仙的法力两人有目共睹,所以他们很轻易相信了儿子的话,并再三叮嘱他这事万不可和别人说。
宋程一边应着,一边挑了一盒最贵的桂花糕。
在花银子的时候,他毫不心疼,因为这次考试,让他体会了这段时间店主对他的帮助有多大。
考试之前,他就略有耳闻。
考试要一连考几天,而且考试的环境相当恶劣。
起初,他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以为自己是个农家子,是苦惯了的孩子,应付区区一个考场不在话下。
但当到了真正考试时,他眼睁睁地看着有好几个考试因为生病或者是精神崩溃被抬下去,失去了考试的机会,十分可惜,才知道他前一段时间接受的馈赠帮助了他多少。
不得不承认,有了充足的食物,他的体格壮实了许多。
而每天晚上那几个时辰充足的光照,也让他能安心学习,学多了,心里的底气也更足。
所以,即使有考试的压力,他的心态也一直保持平稳。
虽然是头次下场,但他也可以保证自己发挥出了自己的最好水平,由此才能在府试中名列前茅,一举得中秀才。
再三向路鹿表达了感激之情,见便利店外面的鞭炮声连绵不断,宋程灵机一动,就问路鹿他这里是不是过年了。
得到路鹿肯定的答复,宋程就自告奋勇地帮路鹿写了一副对联。
一段时间不见,宋程的字也有了明显的提升,路鹿谢过宋程的笔墨,把真*秀才给他的对联好好收起,准备明儿一早就把对联贴在便利店外面,管它搭不搭,只要自己开心就好。
忙乎完对联的事,又聊了一会儿,宋程就起身告辞。
考上秀才后,他也不能就此松懈,反而要更加努力,才能考上举人。
最近一段时间他一直在忙家里的事,所以松懈了读书。
不过等忙完琐事,他还要再次捡起书本。只是以后,他可能就不常来便利店了。
之前多次在便利店蹭吃蹭喝,他也很不好意思。
现在有了条件,他的自尊自然就不容许他再干出这种事。
但临走前他和路鹿说过,即使不来读书,有空他也会常来店里看看。
送走了宋程,时间也不早了。
路鹿听外面的鞭炮声渐止,就赶紧挂牌休息,一觉睡到了第二天早上。
清晨一早,他就起床洗漱,然后急急忙忙的把宋程的那幅对联挂在了便利店门口。
在他挂对联的时候,门口路过了一个懂书法的大爷。
那位大爷对对联赞不绝口,他以为这对联是路鹿写的,就跟他套近乎,想让他帮自己也写一幅。
然而路鹿哪能找到写对联的人,古代秀才的笔墨,就算大爷给得起润笔费,他也没空找人,于是他就好声好气的应付走大爷,这才得到了清静。
挂完对联,路鹿简单的吃过饭,就做到了书桌前,开始他的绘画日常。
在过年的这几天,因为回家,所以他丢下画笔,荒废了一段时间。
现在他有了空闲,自然要再捡起来。
就像宋程努力读书一样,画技这种东西也需要不断练习。不管什么技能,长久不用就会逐渐荒废,水滴石穿。
打开电脑,路鹿先欣赏了一番他以前的画。
夜晚便利店带给了他无限灵感,有些东西画出来不好乱发表,他就留起来给自己看。
他不接单的时候,就画自己喜欢的自娱自乐。
有一副画是关于小人国的,那天有位女法师在店里买了雪碧,听说要运回去庆祝节日。
虽然他无缘到他们的世界一看,但凭着脑补,他还是画了一幅小人们围着雪碧畅饮的画。
一排排的穿着法师袍的小人们围着雪碧罐子喝饮料十分不搭,包括其他几幅,比如‘古代书生端坐在桌子上读四书五经,手里还拿着一个汉堡’,要是被不明真相的人看了,一定会骂他瞎几巴画。
虽然路鹿知道自己画的都是真的,但这种事怎么也不可能跟别人讲,他就把这些画当成了日记,每次遇到感兴趣的客人就画一张。
他不打算拿给除自己以外的第二人看,也就无所谓隐私权。
在日积月累之下,关于便利店的画他越画越多。要是都打印出来,准能塞满一个文件夹,数目相当可观。
扫过某幅‘大胡子男子在沙漠里痛饮崂山白花蛇草水’的画,以及一个与巨熊搏斗,手里还拎着个暖壶的混搭男。
路鹿略微一想,就决定了今天该画什么。
就在刚才,新来店里的女孩子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能流宝石眼泪的女孩,本身就是一幅很好的素材。
尤其是女孩的颜值还挺高,身上穿的衣服也十分时髦,省了他添加美化滤镜的麻烦,画起来一定相当轻松愉快。
作者有话要说: 假如主角的职业是个写网文的,剧情大概是这样——
主角同学把每晚见到的东西加工一番放到网上,连想素材的功夫都省了,突然好羡慕主角怎么破……
第九十七章
在桌前画了一天; 一直到晚上,路鹿才放下作画工具,开门准备开店。
熟练的挂好牌子,接下来就是静待客人上门。
话虽这么说; 但如今还是处于冬天。
因为某种未知的原因,冬天上门的客人很少; 所以即使开了店; 路鹿也十分清闲。
“您好,欢迎光临——”
伴着透过玻璃门缝渗入的冷风; 连门铃的响声都开始拉长。
然后,一声童稚的声音顿时打破了沉郁:“哇!这里是哪儿?冻死我了!”
“你好,这里是便利店……”
路鹿的话才说了一半; 就注意到新来的客人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短衫。
见状,有了充足经验的他立马回房间拿了一件大衣; 不由分说的给小正太裹了起来。
而由于太冷,小正太也没有对这个突然冒出的人有什么意见。
他乖乖地任由路鹿给他裹衣服,等大衣披身,他才紧了紧大衣; 打着寒颤道:“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会这么冷?”
“这里是便利店,一个卖东西的地方。”路鹿给小正太具体解释了便利店; 又道:“至于为什么这么冷,是因为我们这儿正处于冬天。”
“冬天,我那里还是夏天呢。”
小正太摇着头; 神色有些复杂:“我原本还在讨厌夏天,在想要是冬天快点来就好了。现在一见到冬天,我又想回夏天了。”
一开始,小正太严肃的神色还唬了路鹿一跳。
看他肃穆的表情,路鹿还以为他在思考什么深奥的问题,所以刚才他特意没打扰他,任他思考人生大事。
没想到想了半天,小正太想的竟然是这个。
路鹿有些想笑,不过小正太说的也在理,夏天的时候人是会想念冬天,但是真到了冬天,就会觉得冬天也不怎么地。
见小正太还在沉思,闷笑间,小正太打了个打喷嚏,鼻涕也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于是路鹿赶紧扯了些纸巾递给小正太,小正太应声谢过,用纸巾狠狠擤过鼻涕,然后他又把大衣紧了紧,这才觉得好过点。
“喝点热水吧,我再去那件衣服来。”
看到小正太冻得厉害,路鹿知道给的衣服少了,就又拿了几件,这下他把小正太全副武装,他才终于感到不冷了。
“谢谢店主赠衣,我叫伯齐。”
在路鹿去拿衣服的时候,小正太终于消化完脑子里的东西。
于是,向路鹿道了姓名之后,伯齐表示自己可以,就一个人到货架上选想要的商品。
路鹿眼睁睁的看着伯齐离去,其实他很想告诉他,小兄弟你的身高有点矮。
对于路鹿来说很合身的大衣,穿在伯齐身上就有点惨不忍睹……比如那件大衣,就有一块被拖到了地上,随着伯齐的行进在地上拖着,宛若抹布……
好在,便利店的地刚拖过,而且这两天没有开店,白天也没有客人,所以路鹿就假装看不见,让衣服拖着就拖着吧。
伯齐在货架间穿梭,看他矮矮的身高,想拿最高层的商品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期间路鹿多次想要帮忙,但伯齐坚决坚持自己可以,路鹿就丢下不管,任由他自己折腾。
“唉,拿点什么下饭好呢?”伯齐踮脚仰望,眼睛却死死盯着牛肉罐头:“好想吃牛肉啊,可是吃牛肉犯法,还是算了吧。”
伯齐年纪不大,但也在学堂读了半年,所以稍懂一些律法。
在他的国家,牛是能帮助人耕种的动物,关乎民生大计,因此任何吃牛的人都会遭受鞭笞之刑。
伯齐是个守礼的人,不想知法犯法,所以尽管对那罐印着牛头的罐头恋恋不舍,但最终还是含恨放下,准备选些别的。
他的世界此时正处酷夏,天气十分闷热。
在酷暑难熬的日子里,胃口难免会受到影响。
特别是每日的饭食都单调重复,和昨天完全一样时,胃口就会更加不好。
这天,母亲给伯齐准备的饭食还是豆饭。
比起精米,豆饭廉价、管饱,所以家境一般的伯齐天天吃这个。
伯齐不是不理解自己家的条件,他也从没因为饭跟母亲闹过。
但是理解是一回事,接受是另一回事。
伯齐已经尽力吃单调无味的豆饭,但随着天气渐热,他吃的越来越少。
就像今天的午饭,他只吃了一半就再也吃不下,只能把剩下的豆饭放进盒子里装着,准备带回家当晚饭吃。
下午放了学后,在归家的路上,伯齐心中惴惴,有点不敢回家。
最近,母亲已经因为他不吃饭训斥过他,然而他真的吃不下,弄得母亲恨恨地说出‘就该让你饿上几顿,这样就不会挑食’的话。
母亲的话让伯齐心里很愧疚,他也觉得是自己嘴太挑了。
周围有那么多吃不上饭的奴隶和流民,能顿顿有豆饭吃他还嫌弃,真是太不应该了。
想着想着,可能是天冷的缘故,伯齐的肚子突然又叫了起来。
他这时才知道,自己果然是没吃饱的。
大概是他那儿的天气太热,他被熏得没胃口,才会吃不下豆饭来。
难得有了胃口,伯齐就顾不上寻找开胃小菜的事,而是走到桌椅区,费力地爬上椅子。
然后,他把抱着豆饭的包裹打开,向店主讨了热水,就着热水囫囵把温热的豆饭吞了下去。
由于之前他还在炎热的夏季,所以豆饭还保存着一丝热度。
在寒冷的气温下,能吃一点热乎乎的饭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伯齐有了胃口,就自然不再觉得豆饭难吃,于是他很顺利的把豆饭一扫而空,压在心中的那块大石头也消失不见——至少,今天回去他不用面对母亲的训斥了。
把盛豆饭的食盒包裹好,伯齐站起身,又走到货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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