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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便利店-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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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它们一个是味增做成的汤,一个是火锅酱料。”出云国守向杏子解释道。
“味增汤还可以理解,火锅酱料,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呢?”杏子不解地道。
“恩,这个啊,它是大唐人吃的一种新式酱料,我已经尝过了,味道非常好。”
“竟然是大唐之物!”
听到是大唐来的饮食,一向冷静自持的杏子也不由失去了镇定。
就算她是出生在乡下的女孩儿,也知道来自大唐的东西必是精品。
不管是茶叶,瓷器,还是诗书,都是大唐的东西更有韵味。
不说别的,她最喜欢的就是乐天先生的诗呢。
虽然扶桑的诗人也颇有物哀之情,但是比起大唐的人,总是少了一股大气之感。
大唐,真的不只是地大物博而已。
也因此,一听到是大唐的东西,尽管杏子已经没有了胃口,也勉强自己端起装有火锅酱料的小碗,如父亲所说的轻抿了一小口。
“这,这是什么味道?”
“好鲜!”
仅仅是一口,杏子就尝出了大海的感觉。
当汤料咽下后,杏子感觉自己吃了一整条、不,是喝下了一百条鱼的精华!
就算是单吃刚钓上来的鲜鱼,也没有它能激起人的食欲。
“怎么样,杏子,好喝吗?”
“谢谢父亲大人,火锅底料非常美味。”
“哈哈,你喜欢就好。”
听到杏子也喜欢底料汤的味道,出云国守开怀的笑了。
杏子这么喜欢,也不枉他费了一番功夫,特意选了海鲜底料。
不管怎么说,只有杏子能吃下就好。
“杏子,你试试把汤浇到姬饭(普通的大米饭)里,吸收了汤汁的姬饭,味道比茶泡饭好吃百倍。”
“好吃百倍……”
杏子为这句话着魔了,她小心的举起小碗,以免它玷污她厚重的十二单,然后慢慢倾斜,终于把所有汤汁都倒入了才动了几筷的小碗里。
被稀释过的火锅底料,无论蘸菜还是泡饭,都是极能刺激人的美味。
杏子第一次吃味道如此分明的东西,在厚重调料的刺激下,她空口吃完了一整碗饭,而且竟然还有再吃一点的念头。
这太不对劲了!
身为一名姬君,怎么能如此不知节制呢?
再美味的东西,也不能多吃才对啊!
哪家贵女会不顾规矩,肆无忌惮的大吃大喝呢?
贵女的优雅提醒杏子不能再吃了,然而海鲜泡饭实在好吃,如此美味的汤汁,如同恶鬼不停地诱惑杏子,再吃一碗,你还可以再吃一碗……
不行,杏子,你不能这样了!
杏子心里猛地激灵,告诫自己不能再吃了!
“杏子,味道如何?火锅底料旁边的味增汤味道也不错,你也可以试试。”出云国守关切地道。
“听大唐人说,味增做成汤后,味道不输火锅底料呢。”
什么?既然大唐人都这么说了,那要不要再试试?
出云国守的话彻底击溃了杏子心中的最后一道防线,她安慰自己大唐人也吃这种东西,那么品尝大唐人所钟爱的食物,是风雅的,是合乎贵女的教养的。
在这样的心态下,她终于试着把一小盘菜倒入味增汤中,细细地品尝它的味道。
“呼,好吃!”
“原本普通的菜,吸满了味增汤的味道后,竟然会变得如此好吃。”
“这菜和之前沾着酱吃比起来,简直是两个东西!”
浸满味增的蔬菜刚一入口,杏子就不禁发出了一声舒爽的感叹。
不过她刚出声就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于是她擦完嘴后掩饰地用袖子遮住了嘴,并懊悔自己得意忘形的举动。
不应该,食物再好吃,杏子你也不该如此失态才对!
身为贵女,必须要有贵女的修养才行!
可是,还是好想吃啊……
就吃一点,真的只再吃一点。
这次真的是最后一口了!
杏子又夹了两口菜,结果越吃越舒畅,还忍不住端起碗来喝了点味增汤。
啊,味增汤真是美味极了,不管是直接喝还是蘸着菜,都如此美味。
在美食的控制下,杏子的理智如脱缰的野马般被味增汤带走了,这让她彻底失去了控制。
最后,丢掉理智的她干脆自暴自弃地把所有小菜吃了个光,一刻钟后让侍女收拾的只有空空如也的托盘。
“姬君的胃口何时变得这么好了。”收拾托盘的时候,侍女非常疑惑:“姬君平常最多也只能用半碗饭的,难道,这真是味增汤的功劳吗?”
她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决定自己下次也试试,能让姬君喜爱的东西,应该会相当好吃才对。
而且她隐约听见国守大人说这是大唐传来的东西,既然是大唐,那么这个叫味增汤的就更值得期待了。
出云国守离开便利店后,路鹿才想起既然他来自平安京,那么那里应该会有阴阳师吧。
但是轮到请求出云国守的时候,路鹿又想到这种事当事人是不会愿意的。
除了小人国的法师,他还真没见过把红石分享给别人的人,所以,出云国守应该也是不愿意的。
另外,出云国守也没说自己的时代有没有鬼,说不定他们那里的阴阳师也是骗人的水货而已。
路鹿宽慰自己时间还有一年多,还有很多机会邂逅驱鬼人,所以现在不用着急,还是练好魔法为先。
不过,内心到底焦不焦躁,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走了一个平安京国守,快到十点的时候秋彤竟然来了。
路鹿知道平时秋彤都七八点钟来,现在都快十点了,这很不正常。
果然,秋彤一看见路鹿就迫不及待地跑过来朝他道:“路鹿,你这里网怎么样,借我用用。”
“无线在后面,墙上有密码。”
“怎么,平时没见你玩手机,今天怎么这么着急?”
“哎,你不知道,我刚才遇到了一只刺猬。”秋彤叹气道。
“刺猬?”
“对啊,我出去上厕所的时候遇到了一只刺猬,它就在我脚边,我差点一脚踩上它!”
“你穿着拖鞋吧,要是不走运,你这一脚就要扎到刺猬毛上了。”路鹿瞄了眼秋彤的脚,同情地道:“你那里的条件真够恶劣,蛇、刺猬都有,不会还有兔子吧?”
“呃……我那里还真有野兔,前两天还遇到两只兔子凑到一起吃草来着。”秋彤无奈地答道。
第三十二章
“所以; 你是想来买杀刺猬的东西吗?”
“杀刺猬?你怎么会这么想,它又不是老鼠。”秋彤瞪起眼道:“我来是想查查,刺猬都吃什么东西。”
“刺猬吃的东西……”路鹿想了想道:“这个我可以告诉你,刺猬是杂食性动物; 瓜果蔬菜之类的都可以吃,你随便喂点东西给它就可以了。”
“这样啊; 我平时吃什么就给它什么吧; 不过野生刺猬还是吃水果比较好吧。”秋彤低语了几句,又道:“不过你怎么会这样了解小动物啊; 看你的样子,不像是有爱心的人。”
“你是不知道,我还养了只仓鼠; 我对小动物可有爱心了。”
路鹿睁眼说了句瞎话,然后才真情实感地道:“我有个朋友家里养了刺猬; 曾经去他家看过,所以才知道刺猬吃什么。”
“而且最近养刺猬的越来越多了,一只才一百元钱,接触久了就自然知道它吃什么了。”
说到这儿; 路鹿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沐穆那个被害妄想症怎么那么喜欢养小动物,他就不怕刺猬扎死他吗?
不过到底不是他养刺猬; 所以别人爱怎么养怎么养。
至于喜欢帮他接盘的人,他就更欢迎了。
“对了,秋彤; 你这么喜欢小动物,你介不介意再养只小仓鼠?”
“介意,我讨厌长得像老鼠的啮齿动物,仓鼠也不行。”
秋彤冷酷地朝路鹿叙述自己弄死房子里老鼠的经历,看起来对鼠类深恶痛绝,路鹿只好作罢。
得到了想要的消息,秋彤担心刺猬跑了,就跟路鹿打了个招呼,急急忙忙的跑了。
等她回到原地的时候,她发现刺猬竟然不见了!
这让她十分失望,她都向路鹿要了削好的半个苹果,刺猬怎么能跑了呢?
秋彤不信这个邪,就四处搜索刺猬,她相信这么短的时间,刺猬不会跑多远的。
秋彤左右走了几步,果真在屋子旁边找到了一只小小的刺猬。
这只刺猬原本在慢慢移动,一看到手电照过来,立马就一步也不敢动了。
它死死的趴在地上,仿若死了一样。要不是它瑟瑟发抖的刺暴露了它还能动,秋彤还真以为它是被冻僵了。
“这个小家伙,是害怕还是被冻得?”
秋彤很好奇,就把手电移向了别处。
结果她一挪手电,刺猬就开始蹑手蹑脚地爬,而当她忽地把手电移过来,刺猬就又趴在原地不动,像死狗一般瘫在地上。
“喂,要不要这么怕啊,我又不会把你煮了吃。”
秋彤对刺猬的举动很无语,不过她仔细想想就理解了刺猬的行为。在城市里小鸟根本不怕人,而这里鸟儿一见到人类就飞远了,比城市里胆小多了。
秋彤知道,山村的人很穷,所以小鸟刺猬都是能吃的美食,只要能吃饱肚子,也不管动物可不可爱。毕竟连生存都是问题,哪有心情和同情心去可怜别的动物。
所以,她这样对刺猬是不是不好?入乡随俗,干脆把这只刺猬捉起来炖了,做一锅汤岂不是美滋滋?
这种大山深处,别提刺猬了,不管什么东西被吃了都没人管。
秋彤想了想就直摇头,她连杀条鱼都不敢,更何况杀刺猬。
而且野生刺猬是保护动物,即使没人管,她也不能违法法律。
于是,她小心地接近刺猬,把切成小块的苹果放到它的身边,转身走到了远处。
然后……她躲到了屋子后面,看刺猬到底吃不吃水果。
事实证明路鹿说的果然是对的,在她离开几分钟后,刺猬慢吞吞地翻了个身,把苹果块尽数扎到自己的刺上,然后钻进草丛里一溜烟跑了。
“刺猬啊刺猬,也不知道助你被学生逮到填饱肚子,还是跑得快点好了。”秋彤望着它,放弃了想投喂一直刺猬的打算:“唉,祝你长命百岁吧。”
秋彤落寞地回到屋子里,准备以后能帮一点是一点,就算以后学生能逮到刺猬,把它喂得肥肥壮壮的也能让学生吃的更好不是吗?
秋彤陷入了纠结的情绪,而在她走后,路鹿那里倒是又来了一个客人。
“糟糕,忘了挂闭店的告示了,希望这个客人能快点走掉。”
10点是路鹿要洗漱睡觉的时间,虽然晚一会儿没关系,但是坚持了那么旧的作息被打破,还是有一点不爽。但路鹿知道这是自己的过失,所以没有抱怨的情绪,只是提醒自己明天不要忘记了。
同时,他也在客人进店后赶紧在门口挂上了暂停营业的告示。
“这里是便利店!”
“天啊,我竟然穿回来了吗?果然是老天眷顾啊!”
一个年轻的红袍太监仰头长笑,让路鹿不禁为之侧目。
便利店里进来一个太监,这倒是没什么,本来这家便利店就很奇怪,什么世界的人都能来。不过……穿回来这句话就有点太奇怪了。
在信息大爆炸的年代,因为穿越剧的盛行,所以年轻人几乎都知道穿越是什么意思。
而这个太监的话如果是真的,不就说明他是从类似现代的地方穿越到古代的?
如果是类似韦小宝那样没净身的假太监还好,如果是真太监,路鹿只能为这位仁兄默哀了。
虽然男人的这二两肉作用不多,但是没有这个果然还是怪怪的。
从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穿越到一个没有人权的朝代,而且还要遭受肉刑,从此过上没有熏香就羞耻满满的生活,简直太惨了!
比起动辄造反成为皇帝,或者穿成王爷、少爷的穿越者,这个太监不禁没有得到穿越的基本福利,而且直接降临了地狱模式——成为了公公。
那些穿越剧果然是假的!
算算概率,古代人里生活安逸的永远是处在封建社会顶尖的少数人,如果穿越,有很大可能穿越成没活到五岁就夭折的孩子,接下来是乞丐、贫农,入不敷出的手工艺者。只有运气好到逆天,上辈子拯救了世界的人,才能成为皇亲国戚!
所以,算起来这个疑似穿越者的太监活的还算好的。
看他的料子很好的衣服就知道他至少吃穿不愁,生活层次已经完爆百分之九十的人了。
而且,这穿越者的年龄是不是有点小……
第三十三章
大概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
而且如果他是真穿越的话……
路鹿看到他兴奋的样子; 都不忍心打击他了。
“那个,你是不是高兴的太早了?”
“嗯?”红袍太监这才反应过来:“你是谁,还有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与其问我; 不如你自己冷静下来想想就知道了。”
红袍太监很是诧异,不过他还是依言想了一番。
“原来是这样。”他浑身的激动消失了:“如果我从这个门出去; 是回到这个世界; 还是我穿越后的世界?”
“这个我不太了解,不过你可以试试。”
太监皱起了眉头;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坚定地朝门口踏去。
红袍太监走的时候已经是10点多; 所以他走后路鹿就赶紧洗漱睡觉了。
但路鹿没想到,第二天晚上; 他又遇到了这个太监。
“怎么样,你回家了吗?”
“没有。”红袍太监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又回古代了。”
“我叫洪易,老哥,你怎么称呼?”
“我是路鹿。”
“冒昧问一下; 你是什么时候穿越的,如果有参照物,说不定能找到你的家人。”
“那就费心了。”洪易问道:“老哥; 现在是几几年?”
“2017年。”
“那就是了,我是两年前穿越的。”
洪易回想道:“当时,我因为沉迷网游; 所以被父母送到了王教授的网瘾电疗所。”
“被送进去后,因为我对那些盟友互相举报的行为看不过眼,不肯给王教授下跪,再加上不服从电疗所的命令,就被绑起来一直电,结果有一次承受不住,我被电晕了过去,然后就穿越了。”
“现在过了这么多年,我那个身体不会已经死了吧?”
“你在穿越前也叫这个名字吗?如果被电死,当时应该有新闻。”
“对,我一直叫这个名字,我穿越的时候是十五岁,如果能找到新闻那再好不过了。”
得到洪易给的信息,路鹿上网用手机搜了一番,结果发现治网瘾只有一个羊教授,根本没有什么王教授。
而且网上对网瘾电疗所的态度确实是十分恶劣,但是电死人的新闻真没有搜到。
“你自己看吧,没有关于你的新闻,也没有王教授。”
“你可能不是我们世界的人。”
洪易接过手机,把网页一直往后翻了10页都没有发现王教授的影子,不得不承认这确实不是自己的世界。
他记得在他穿越之前,王教授就很有名气,网上铺天盖地的都是他的广告,如果真电死了人,不可能没有一点水花都没有。
“唉,看来我真是回不去了。”
白欢喜一场,洪易觉得十分难受,但是想想回去后他也不知道如何跟父母相处,或许还是维持现状才是最好的结果。
他永远也不会忘记,当王教授一次次电他时他心里的感受,当时他想着出去后一定要把王教授捅死,跟父母断绝关系,但是时间过去了这么久,他已经没有感觉了。
当然,如果他现在遇到王教授,他不保证会顺手做出什么事。
想当年,他也是一个月入几万的游戏主播,就因为父母看不过眼就把他送去电疗,他实在是伤心透了。
想到这儿,洪易也打消了回去的念头。
或许古代的条件比现代艰苦了点,但是他幸运地遇到了一个不错的上司。
再说阉已经被阉了,现在穿回去也没什么卵用,不如在古代好好干着,至少周围还有熟悉自己和关心自己的人。
唯一遗憾的是古代没有手机和电脑,他再也摸不了游戏了。
等等,他现在在便利店里,虽然世界不同,但他看店主身边,不是也有一部手机吗?
有手机,就代表有游戏。
没有网游,哪怕有俄罗斯方块也行啊!
于是,他有点小激动地对路鹿道:“老哥,借我手机用用,我可不可以用你的手机下个游戏?”
“给你。”路鹿把手机递过去,同时疑惑地问:“洪易,我不是告诉你名字了吗,为什么还要叫我老哥?”
“我穿越前是15岁,现在是年轻的17岁,老哥你一看就是社会人,不叫你老哥叫你什么啊。”他理直气壮地道。
洪易的话让路鹿陷入沉思,他想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
以前在公交车上让座还会被叫哥哥,上了大学后那些小孩就只会叫他叔叔。
那时他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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