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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金手指导致扑街的十种方式[快穿]-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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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就不够灵敏,受了伤更是迟钝,一天下来,身上伤痕累累,有几次差点捅进心脏。
  
  测试结束之后,他奄奄一息地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周围是从他身体里淌出来的黑色的血,他的嘴唇已经没有一点血色了。
  
  两个研究员像拖死尸一样把他拖走,拖了一路的血,然后扔到禁|闭室的床上。陶慕嘉大脑空白,闭着眼只想睡觉,然后过了一会又有打扫的人进来,乒乒乓乓扫地拖地撒药粉,把他吵得全无睡意。
  
  等到清洁工走了,陶慕嘉的神智也恢复了些,他忍不住去想林歌是不是也是从这条路上走来的,如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这样的环境里,活着不如死了。
  
  可他现在还不能死,他答应等林歌回来一起离开。
  
  陶慕嘉:林歌现在在做什么?
  
  1551:趴在沙堆里,面前有几只蚂蚁,然后他把蚂蚁捉住了,放到了一个袋子里。
  
  陶慕嘉:沙暴想借此研究?如果带回基地,也不怕蚂蚁跑了祸害人啊。
  
  1551: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总要弄清楚这啥子毒才能有效解毒。
  
  陶慕嘉:我是怕沙暴和光明城一样,根本不是为了解毒。
  
  1551:这些是阴谋家的事,你还是少操这份心吧。
  
  陶慕嘉仰躺着,看着苍白的天花板,感到无奈又可笑。光明城外拼死拼活卖命干活,只为获得一只抗毒血清,殊不知,他们卖命的人正是害他们的人,而他们却奉若神明。
  
  沙暴可以借此打垮光明城,但是沙暴也可能成为下一个光明城,人命在权利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这里可没有什么为民请命的人,只有斗争,只有杀戮,只要这世上还存在两个人,就不会停止斗争。
  
  陶慕嘉:这个世界太累了,你答应的,下次换个轻松点的。
  
  1551没说话,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远在千里之外的林歌在夜色下看向沙暴基地的方向,他手中袋子里装着的三只蚂蚁活蹦乱跳,长在头部的大钳子气势汹汹地开合。
  阎王拍了拍林歌的肩膀,安慰他道:“你也别太想着了,做完任务早点回去见他才是正道。”
  
  然而林歌瞭望了半天,没有理他,阎王识趣地离开,留给他私人空间。
  
  “希望回去之后还能见到他。”林歌垂下眼帘,小声说。
  
  他们这次任务要执行七天,只能在沙漠里搭帐篷过夜,三个帐篷围在一个篝火堆旁边,上面放着大锅煮着压缩饼干和郎饼,还有些野菜,才有土的石头缝里挖出来的。
  
  压缩饼干煮成了糊糊,郎饼也湿哒哒的像泡了水的馒头。看起来都不怎么好吃,于泽还往里面加盐,威廉竟然带了味精,最奇葩的是阎王,往里面加了点土。
  
  众人侧目。
  
  阎王点烟,意味深长的说:“这是基地的土,是我们现在的家园,我们必须要时刻思念他。”
  
  众人哈哈大笑,曼妮微微翘了翘嘴角,眼睛却没有神采,她默默看向林歌这边。





第49章 末世大逃杀
  晚饭解决的很潦草,众人把锅里的东西搅碎了,舀到碗里,抿一口,味道果然非常糟糕,不过沙漠里本来也没有什么吃的,大家也没有嫌弃的余地,囫囵吞了几口就填饱肚子,照阎王的话说,吃的不是饭,是气氛。
  
  吃完晚饭之后开始散步,众人拿着望远镜观察周围的情况,今夜月明星稀,四野安静,没有发现敌人,也没有看见平民。
  
  林歌围着帐篷走了会,在高高的沙山上坐下,远望亮着红点的塔尖,那是远在几千米之外的光明城中心,栾荣曾经工作的地方。
  
  病毒爆发五年多,他还没有见过这个历经苦难的世界的全貌,他隐隐有和陶慕嘉一起逃难的记忆,但是记忆很模糊,除了陶慕嘉和他亲近的相处,其他的景象他都没有印象。
  
  漫天黄沙,衣不蔽体的人群,破烂的房屋,骨瘦如柴的小孩,还有堆积在光明城外累累的白骨。
  
  这次执行任务,林歌远远地看到过这些景象,却觉得这个世界与他相距甚远,在他被抓进光明城之前,他的记忆里最乱的时刻也只是大家没有目的的逃难,抢着最后一班列车,堵在高速公路上,化成僵尸的人趴伏在地面上,朝着目的地伸着手,死不瞑目。
  
  那个时候,还有人,还有车,还有绿树和蓝天,虽然世界很乱,末日将近,但人们还有希望。
  
  光明城建立之初或许也给人带来过希望的,只是有了力量,初衷就会改变,人民的希望已经不再重要。
  
  林歌低下头,看着手中拎着的三只蚂蚁。
  
  一个人走到他旁边坐下,打破了这阵宁静,“在想什么,是光明城,还是栾荣?”
  
  林歌侧过头看向她。
  
  曼妮从兜里拿出了一包烟递给林歌,林歌没接,她自己叼了一根点火,深吸一口再吐出,白色烟雾从她嘴边溢出,把曼妮的面容模糊。
  “我是从木乃伊爆发的时候加入光明城的,那个时候,世界乱七八糟的,人在接连不断的死去,包括我的家人,包括我的朋友,我甚至想过我自己也会死在这场浩劫里。
  
  光明城挺好的,有钱,有权,有兵力,还有高墙,病毒不会进来,难民也不会进来,可是我,也出不去了。”
  
  曼妮的话顿了许久,烟烧了一半,她继续说道:“光明城曾说会给我们一个光明的未来,可是我在那里看不见光,我们一直一直在工作,在为光明塔里的人创造价值,我们生活的空间却越来越少,越来越苛刻,光明城里没有反对的声音。
  
  有一次,我在城墙上值班的时候看见了一个人,我的母亲,她刚刚感染木乃伊,只要有抗毒血清就不会死,可是她身体不好,几十年了,老毛病,根本攒不起买抗毒血清的钱,我去求上司,说用我的工作产出换我母亲的命,先接我母亲进来,我再拿工作抵,他们答应了,把她接了进来,还给了她药,但是告诉我因为有病毒在,必须隔离,等我还完债了才能见面。
  
  三个月,我拼命工作,好几次差点猝死,终于攒够了钱还了债。我去看我的母亲,然后看到了一具烧焦的尸体。
  
  那是光明城创立的第二年。”
  
  曼妮的声音变得有些颤抖,烟遮住了她眼角的泪滴。
  “我知道他们不在乎我这种人的想法,我就算走,他们也不会在意,所以我逃了,带着仇恨加入了沙暴。
  
  沙暴挺好的,大家都很亲切,幽默又风趣,没那么多条条框框,晚上还能一起看篝火,我甚至还找到了我的爱人,我的爱人很漂亮,她虽然不怎么说话,但我知道她喜欢我,我们在沙暴,不用担心那些世俗,不用在乎别人的眼光。我很喜欢这种日子,还天真的以为这种日子会持续下去,直到我看见了沙暴的上层。
  
  他们吧光明城用废了的病人据为己有,继续施行惨无人道的实验,我才知道,这两者之间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我又想逃了,可是她不愿意走。”
  
  烟只剩了个屁股,曼妮弹了两下烟灰,把烟头按灭在沙堆上。
  
  林歌看着远方,也不知道听见了她的话没有,两人静默着坐在沙堆上许久,林歌才问:“你和我说这些做什么?”
  
  “大概是因为很羡慕你们吧,你们还有转圜的余地,我却没有了。对于自己得不到的东西,人总是想着成全别人,看着别人幸福,就好像自己曾经也能走上这条路一样。”
  
  林歌又沉默了许久,他抬头看看天色,月已偏西,起身拍拍裤子。
  “天色不早了,回去睡吧。”
  
  曼妮坐在原地没有动,她听见身后沙子簌簌响,突然叫住了林歌。
  “林歌。”
  
  林歌停下来。
  
  “有人等胜过没有人等,有目标胜过没有目标,希望你我都能找到正确的道路。”
  
  林歌点点头:“好。”
  
  帐篷周围都没人转悠了,林歌钻进帐篷的时候阎王已经在呼呼大睡,枪就挂在腰间,林歌动了一瞬间的杀机,然而现在杀了这些人也没有解决根本问题,他要的是地形图。
  
  林歌轻手轻脚地在阎王身边躺下,寻思着如何套话,然而一闭上眼,都是陶慕嘉的模样,在光明城内基地岛上照顾他的模样,在沙暴里陪他看星星的模样,还有在沙漠里相互依偎的模样。
  
  这一觉睡得不踏实,凌晨三点多的时候林歌就醒了,准备出去喝点水。
  
  外面比夜深的时候更黑,月亮将落,太阳未升,火堆烧的只剩巴掌大,曼妮在火堆旁值夜,看见林歌出来便打了声招呼,林歌看见了她脸上两条清晰的泪痕。
  
  曼妮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赶紧擦了两下,转过头去不再理他。
  
  林歌拿了水蹲到她旁边把水地给她,小声问:“你知道沙暴的通道图吗?”
  
  曼妮就着喝水说:“付旗有,在身边。”
  
  “我能信你吗。”
  
  “这点你其实很清楚。”
  
  林歌点点头,拿着水袋离开。
  有时候人做事,是需要魄力的,他相信自己的判断,就算判断错误……
  
  没有这种选项,曼妮作为特殊部队的一员,完全没有做这种事情的动机,就算要试探林歌,付旗也不会同意用这种方法,他要的是利用人才,而不是把人才往外赶,何况付旗本就知道他和陶慕嘉忠不忠心。
  
  而从个人方面,曼妮骗他没有任何好处,就算她通知付旗林歌的目标是他,最坏情况也只是缩小林歌的行动范围,把他们离开的时间延后,从利益相关来说,付旗绝不会杀了他们。
  
  只要不死,就有希望,而现在是,只要有一点希望,都不能放过。
  
  这次任务顺利,正好碰到了光明城第二次派人下来,大概是上次触及了警报,这次这群人穿了很严密的防护服,并且通过一根管子往下输送了某种东西,打开通道的时候没有蚂蚁爬出来。
  
  这次最关键的是,这群人果然带了一大包蚂蚁出来,看样子是要散播毒物了。
  
  任务一个星期已过,众人急匆匆回程,赶着报告新发现。
  
  一想到马上可以见到陶慕嘉,林歌反而觉得有些心慌,他只当这是近乡情怯没做他想。
  
  一天一夜的车程,他们终于回到了沙暴的基地,六人一同回去复命,付旗听了这个消息之后很是高兴,借着这个消息,可以引起动乱,光明城将会和民众针锋相对,这个时候沙暴只需从天而降,领导新的秩序,很快就能获得道义上的胜利。
  
  林歌在最后排,听他们对未来的畅想,只觉得无聊,散会之后他立刻赶回房间,从通风口爬进通道。
  
  散会之后付旗一般会从会议室转到办公室,既然曼妮说付旗带在身边,那么有可能在付旗经常呆着的三个地方,一个会议室,一个办公室,一个卧室。
  
  林歌从卧室开始查起,卧室没有摄像头,可以随意翻找,然而卧室里很空荡,没有东西。
  
  剩下两个地方林歌打算晚上再去查看。
  
  时间很快转到了晚上十二点,林歌在下午补足了睡眠,又从通风管道爬去了监控室,监控室的人嗑着瓜子看着电视剧,林歌拿着铁丝钩把几个频道调成了重复播放,监控员看电视看得津津有味,一点没在意。
  
  做完这些,林歌第一时间跑去看陶慕嘉。
  
  陶慕嘉这一个星期都受伤惨重,深夜才能好好休息,林歌轻手轻脚地挪到他身旁,没有吵醒他。
  
  林歌在黑暗中都能嗅到浓重的血腥味,他甚至庆幸自己看不清,他不敢面对伤痕累累的陶慕嘉。
  
  他在陶慕嘉床边凝视了许久,轻轻叹了口气,转身准备离开,手却被抓住。
  
  “林歌。”陶慕嘉的声音虚弱,“你找到离开的方式了吗。”
  
  这几天的折磨并没有让他停止观察林歌,曼妮说的那些话他也知道,他觉得曼妮是真心的,就是不知道林歌怎么想。
  
  “快了,我知道谁有地图了。”
  
  陶慕嘉安心了,“相信自己判断。”
  
  “我会的。”
  
  陶慕嘉松开手,再次睡了过去,林歌轻叹一声,从通风管离开。
  





第50章 末世大逃杀
  陶慕嘉难得睡到了自然醒,因为林歌回来了,研究组没有再把他拖去做实验,好吃好喝得供了他一天,还交代他不要对林歌说起他在实验期间经历的事。
  
  陶慕嘉表面应付得好看,心里早就恶心他们一万遍,幸好林歌知道,不然他受的委屈都没地方申诉。
  
  昨夜在他睡着的时候希望值涨了20点,变成了+15,看来是找到地图了,林歌的高兴,他也能感受到,他的委屈,林歌也知道,这种同甘共苦的感觉其实也不赖。
  
  陶慕嘉坐在窗明几净的接待室里等待林歌,思绪飘得有些远。
  
  他甚至想到了他们逃出去之后的生活,到现在为止,他不得不承认,他对林歌的感情没有上个世界对远扬的深,从始至终,这也不过是个任务,就像1551不断告诫过,不该有太多牵绊,既累又苦,但是每当危机来临,他还是会去想林歌,想他们以后的生活。
  
  这种感觉不知道该如何说,没有亲情深厚,没有爱情缠绵,勉强称为友情吧,又好像比友情多了点。
  
  1551说这是一种只存在于末世的感情,是人类与人类之间的同种之情。
  
  陶慕嘉:……这就超出我的知识范围了。
  
  等了半个多小时,林歌终于被带了进来,他起身相迎,被林歌抱进怀里。
  
  陶慕嘉愣了一下,然后默默地回抱住他,他们不讲话,也不需要讲话,这个拥抱的意义有很多,多到陶慕嘉不需要去想。
  
  沉默的时间长达十分钟之久,林歌放开双臂走了出去,没回头看他,但陶慕嘉知道,他们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
  
  今日休息一天,陶慕嘉在房间里养精蓄锐,到了晚上,林歌果然从通风管道而来,陶慕嘉二话不说跟着他爬进了通风管道。
  
  管道很狭窄,里面曲折离奇,而林歌似乎在里面作了标记,能够清楚地记得在哪里转弯。
  
  管道里面漆黑一片,陶慕嘉开始只能跟着声音往前爬,慢慢才能够看清前面的通道。
  也不知道爬了多久,就感觉过了好几天一样,林歌终于停下了,把通风口的铁窗拆掉,跳下去之后让陶慕嘉慢点下来。
  
  通风口离地面有点高,陶慕嘉不太敢跳,但看林歌在下面张着胳膊,咬咬牙闭着眼往下跳去,然后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他还没站稳,林歌就牵着他的手匆匆往一个方向走。
  
  陶慕嘉因为前些天失血过多,跑起眼前模糊,一阵眩晕,可他知道他们现在不能停下来,沙暴的人随时都可能追上来,他恨不得再跑快一点。
  
  林歌却停下了,陶慕嘉撞在他背上,眼前黑了好一会才有清晰的画面,他们面前站着一个人。
  
  “阎王?”
  
  阎王点了根烟,压低了帽檐,声音多了几分沉痛。
  “为什么要当逃兵?”
  
  “我们从不是逃兵。”林歌说。
  
  “看在我们曾经并肩作战的份上,你们跟我回去,我跟首领求个情。”
  
  “若是不。”
  
  “若是不……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叫阎王吗?不是因为名字叫不出口,是因为我的枪下从不留活人。”阎王抬起头,眼里蕴藏的犀利锋芒是他们从未见过的,那是属于常年沉沦战场的人的杀意。
  
  “我想问个问题。”
  
  “说。”
  
  “如果我非要离开,是不是连败两百个人就可以。”
  
  “一个人。”
  
  “加上他。”
  
  阎王举起手,陶慕嘉听到了一声枪响,感受到了胸口附近的剧痛,两眼一黑倒在林歌怀里。
  
  “这样就可以。”阎王把烟吐出来,把枪收回去,从他们身边走过,“他让我破例了,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林歌把陶慕嘉背到背上,温热的血浸湿了他的衬衫。
  
  陶慕嘉疼得说不出话来,只能闭着眼大口大口地呼吸空气,变异的体质让他不会那么快死去,但是血总有流尽的时候。
  
  他们坐上了一辆车,林歌稍稍帮他止了血,握着他的手让他撑住。
  
  陶慕嘉扯扯嘴角,“都到这种时刻了,我要是撑不住岂不是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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