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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竹马种田的日子-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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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就跟小东西说过,有什么想法都要说出来,既然他喜欢了,那就买吧,手头宽裕还是有点好处的,重要的是慢慢改变小东西胆小沉默的习惯,让他知道相信自己。
“好嘞!”
等到周承宇他们买完所有需要的东西,顺便把镇子逛了一圈,回到家已经是黄昏后了,再晚点他们可就看不见路了。
“承宇,带子佩出去买东西吗?”周四叔的夫郎正好端着一盆水出来,看见他们笑道,“子佩还没来过我们这里,是该出去熟悉熟悉。”
“四叔爹,吃饭了吗?”周承宇也笑着跟他打招呼,毕竟四叔还帮子佩看过病。
“四叔爹。”苏子佩也跟着叫了一声,人他是没有认全,但是这些天,大概的跟承宇稍微要好的人他还是知道了的。
“吃过了,你们快回去吧,一会儿天暗下来了,可不好喂鸡鸭。”
“好。”周承宇提溜着一笼子鸡,牵着小东西就往家里走去,却正好在路边远远看见承宣跟陈澜并肩一起走,愉快地哼起了小曲儿,看来村子里很快就要好事将近了。
苏子佩跟着他慢慢走,看到笼子里活蹦乱跳的小鸡仔,笑得眯了眼,恰好抬头看见前面的两人,他有些疑惑,晃了晃两人相握的手:“承宇,是陈澜吗?我们要去打招呼吗?”
周承宇才想起,小东西还没见过周承宣,他昏迷的时候周承宣就跑货去了,这回来还没两天,也没认识。
“嗯,看样子是刚从地里回来,我们去打个招呼。”周承宇笑道。
“今晚吃什么?”周承宣扛了一把锄头,背着篓子,里面装着种地用的肥料,嘴里叼着一条狗尾巴草,“要不到我家吃吧,早上不是还留了半只鸡吗?你要多吃点,看着这么瘦。”
说着伸手去捏了捏他的手腕,只捏到骨头,略嫌弃,“啧,真的好瘦,你平时都不吃饭的吗?”
陈澜动了动手腕,没挣脱,只略微红了脸:“吃的。”
“这几天我都在村子里,要不你都过来吃吧,家里还有三只老母鸡,都杀了吃了,省的我出远门还要惦记它们是不是会饿死。”周承宣笑道,那三只老母鸡还是他特意跑到村长家买来的,不过就当给这个人补了。
陈澜微微迟疑,紧了紧背上的篓子没说话,周承宣以为他是介意,压低声音道:“是怕村子里的人说闲话?还是你也嫌弃我一穷二白?”
“没。”陈澜连忙抬头看他,俊秀的脸上有些纠结,“老母鸡留着下蛋比较划算,你要是出远门没空,我可以帮你喂,别吃了。”说完有些尴尬,自己凭什么指手画脚,周承宣这几天愿意帮自己那么多忙已经很好了。
“也不是不可以。”周承宣扬了扬眉毛,“可是你要是再做那种清汤寡水的菜,我可能会饿死的。”
陈澜垂下了眼眸,他就算有心想感谢这个人的帮忙,现在手上也没有余钱,他原本准备等地里的东西收成了,到时候手头宽裕了,再好好谢谢这个人的。
“不过——”周承宣话锋一转,伸手握着他的肩膀,对上他的眼睛,笑嘻嘻的,“不过,我在村子这几天,能不能继续蹭你家的饭?我会付伙食费的,你的也包了,就当是你给我做饭的酬劳了,好不好?”
说完看着他低低地笑:“阿澜做的饭真好吃。”
第29章 。挺稀罕的
陈澜脸完全红了; 肩膀上有力的大手; 传来的温度似乎要灼伤他的皮肤,这个人低声的闷笑,以及他喷洒出来的气息,是他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哪怕以前他也曾经订过亲; 可是却是被嫌弃的存在。
如今; 这个人只需要几句话,就把陈澜的思绪扰乱了; 他从来没有体会过被人护着的感觉; 以前在村子里,他出生时,阿爹难产死了,后来阿父在他三岁时也去世了,他是被祖父祖爹都厌恶的存在; 是别人口中的丧门星。
所以在他刚刚十五岁; 家里的亲戚就做主给他定了亲,是一位游手好闲; 名声扫地的汉子; 只因为他给的彩礼比别人多。
但是; 不久之后,没等到他嫁过去; 他所谓的未婚夫也染病死了; 他“丧门星”的名字更加坐实了; 出门都会被人戳着脊背骂,所以他是感谢这次洪水的,他没有勇气再在良村待下去。
“好不好?”周承宣不依不饶,心里暗想,这个哥儿怎么动不动就脸红呢?真俊,可稀罕了。
“嗯。”陈澜微不可察地应了一声。
“承宣,陈澜。”周承宇从背后走上来,颇有兴味地打量了两人,挑挑眉,“这么晚了你们怎么在这儿呢?承宣你不是没事就窝在家里的吗?”
苏子佩不认得周承宣,但他这些日子,从陈澜来他家借牛开始,两人已经算得上认识了,有时候还可以说好一会儿话,所以他只是叫了一声陈澜。
周承宣大咧咧地收回手,指了指背上的篓子,得意:“我可是去劳作了。”
“哦。”周承宇翻了个白眼,“你家的地你还记得在哪里吗?劳作?”
“哎!对了。”周承宣一拍脑袋,开心地看着陈澜,“阿澜,我也有地啊,都好久没种了,赶明儿我到村长那里,把地转到你名下好不好?我留着荒废了,没有几天在家的。”
这里的人,屋子都自带院子,种些青菜什么的,如果是田地,就是按人头统一分配的,这是基本地,如果你自己花钱买的,叫增加地。所以像周承宣这种,虽然地是在他名下,可他一个人,哪里顾得上那么多,常年在外跑货,都习惯了到镇子上买粮的日子了。
周承宇暗暗唾弃,转地做什么,你还不如把人娶回家,看样子陈澜对周承宣应该也有那么点意思,应该算是一桩好事吧。
“那么多地,阿澜你种得过来吗?”苏子佩轻声问道。
谁也没想到是苏子佩第一个开口,周承宇看他一副呆呆的样子,就知道子佩真的只是担心陈澜忙不过来,不然,他也以为小东西是故意的了,故意牵红线。
周承宇大大方方地搂上苏子佩的腰,给周承宣介绍道:“我未过门的夫郎,苏子佩,你们还没见过,平时叫他子佩就行。”
“这就是你拒绝了那么多哥儿,非要娶的夫郎?看着真俊。”周承宣夸了一通,冲苏子佩笑笑,“我跟承宇从小玩到大的,比他还大几岁,你叫我承宣就行。”
苏子佩腼腆叫了一声,又缩回周承宇怀里不说话了,一双杏眸眨呀眨。
“我们回去了,你们慢慢聊。”周承宇牵着人就走了,不要打扰别人谈恋爱,会被雷劈的。
周承宣看着走远的两个相偎的身影,还是第一次觉得承宇傻的那么可爱,非要娶一个被大水冲来的哥儿,现在看见了,那哥儿可真是粘他,好看又温顺,周承宇忒宝贝他了,连走路都小心翼翼牵着人。
“今天谢谢你了,要是没事了,我就先回去。”陈澜低头匆匆转身走了,被熟人撞破了他也觉得不自在,他相信刚才周承宇肯定是看到他们略显亲密的动作了。
“哎,阿澜。”周承宣追上去,一把握着他的手腕,“别走那么快,不是说好了去我家吃饭吗?吃完了我送你回家,天黑了不安全。”
陈澜微微用力,挣不脱他的手,干脆就不动了,只是步子迈得有些急,周承宣看了看,心里嘿嘿直笑,没事儿,这跑的是自己家的方向,说明没忘记要一起吃饭。
周承宣借着微光,看到前面匆匆迈步的哥儿侧脸有些红润,真好看,心里一个开窍,阿澜不会是害羞了才走的这般快的吧?
回到周承宣自己的院子里,反手把门关上,周承宣从背后把人圈到自己怀里,低声闷笑:“阿澜是不是害羞了?跑那么快。”
“周承宣你、你放开。”陈澜还是第一次跟汉子这么亲密,怕周承宣只是玩玩而已,心里又惊又委屈,声音竟然带上了一丝哭腔。
“不放,这里又没有其他人。”周承宣低头就可以看见那一截白皙的脖颈,竟然没有晒黑,虽然因为干活有一些汗意,但是哥儿的皮肤本来就偏嫩,细细嫩嫩的,让人想尝尝这里的味道。
不过,周承宣毕竟不是登徒子,他也就是想想而已,当然还不会做那么出格的事情,他只是伸手紧紧握着陈澜的手,在他耳边轻声开口道:“阿澜,要不,你做我夫郎吧。”
“我挺稀罕你的,乖乖静静的,又那么厉害,一个人可以把那么多地都种了,偏偏还要逞强,不对,不是逞强,只是胆子小,根本不敢跟人开口要帮忙,看着笨死了,可是我很稀罕。”周承宣笑着在他耳边说道,嗅到他发丝上传来的淡淡的香草味,有些心猿意马。
陈澜听到这些话,身体僵在那里,也不挣扎了,脸上还有点错愕,感受到手上和身上传来的温度,他有些留恋,半晌没有说话。周承宣是他活这么大,第一次对他说,很稀罕他的人,以前的人除了厌恶就是恶语相向。
周承宣把人转过来,看他一直没说话,伸手抚过他的脸庞,手上的薄茧摩擦在皮肤上,让人不容忽略:“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过几天我还要出去一趟,这次估计会晚一些回来,等到回来了就有半个月的空闲时间,我就去请媒人过礼。阿澜,等我。”
“真的?”陈澜抖着唇,伸手掐了一把自己的胳膊,吃痛地皱眉,吓得周承宣握着他的手,撸起他的袖子:“傻吗?掐自己做什么?你看都红了,真狠心。”
“没、没事。”陈澜连忙把袖子放下来,遮住了那一截白皙的胳膊,忐忑,“你会食言吗?如果、如果我是不好的人呢?”
“不会,我认真的,阿澜做我夫郎吧,我会好好对你的。”周承宣又问了一遍,他就是觉得陈澜稀罕,不想等了。
迟疑了好久,还是选择了“好。”
“子佩,别看了,赶紧洗澡去,今天你也累了,洗完早点休息。”周承宇走到后院,手上的袖子挽至手肘,露出半截肌肉线条的小臂,无奈地看着那个兴致勃勃地蹲在那里喂小鸡的人。
买回来的小鸡都留在了屋子里,给一些糙米喂,怕它们在外面会冷死,其他的那些半大的鸡则直接放到后院去,跟那七只母鸡一起,反正定时添水添吃的就行了,也不费事。
“承宇呢?”苏子佩敏锐地抓住了关键词,为什么是他洗完早点休息?平时他都跟承宇一起的。
“我把昨天剩下的那条锦鲤雕刻好了再睡,就差最后一步了,很快的。”周承宇把人拉起来,拍了拍他身上沾着的土,耐心跟他解释。
……
“真的很快吗?”苏子佩再一次确认,已经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头发也没有绑,就被周承宇抱着走回房间。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自从小东西伤了脚之后,周承宇留在浴室外面等他抱他回房的习惯一直没有变,哪怕是现在他好了。
“嗯,真的很快。”周承宇把他放进被窝里,唇角弯了弯,“好好给我暖床。”
第30章 。哼哧哼哧摘玉米
山色翠绿; 潺潺流水; 不远处是一排排整齐的砖瓦房,炊烟袅袅。时间过去得飞快,转眼间两个月已经过去了,离周承宇他们婚期也不远了。
苏子佩已经比较熟悉村子里的路; 平时承宇专心雕刻的时候; 他也懂得去地里看一看稻苗的长势; 还可以磕磕绊绊地摘几颗玉米回来煮。
因为之前周承宇分得的两亩地,要的正好一块是稻米; 一块是玉米; 其实这还是周承宇没来之前种的,他算是坐享其成,反正他也不知道种什么,要是不够吃了,就到镇子上买吧; 地里就象征性地种些东西吧。
这两个月; 周承宇把木雕按时送到水老板那里,他做事很随心; 只要保证他跟小东西的基本需求了; 赚多少其实还行; 没必要天天扑在雕刻上,所以每个月除去吃穿用的倒也保持了二十两左右的进账; 还不需要动他另外留出来的银子; 对此; 周承宇是很满意的。
物以稀为贵还真不是瞎说,周承宇除去给水老板那边送货,还做了几个大的别致的木雕,给周承宣带到别的镇子上,是那里的富贵人家订的,周承宇的木雕已经渐渐打响了名头。
早上,露水未晞,旭日东升。
苏子佩一个人正站在玉米地里,挑挑拣拣,原因无它,小东西想吃玉米了,家里种的是糯玉米,他就喜欢那种糯糯的口感,这是他除了鸡翅难得的合口味的东西了,周承宇自然不会阻止。
而且周承宇他们家地里种的东西完全就是自给自足,不打算卖钱的,没有什么压力,所以地里的东西,周承宇是把它当做苏子佩的零食的,只要想吃就好,管他那么多呢。
屯粮?不存在的。
家里地窖不缺粮食,红薯土豆两人如果不吃,都是拿去打粉收着,或者直接放到地窖里,连喂鸡都不愁没粮食了。
毕竟是一个在城市长大的人,苏子佩走在地里还是磕磕绊绊,要摔倒了就连忙扶着玉米杆,所以玉米地里一片歪歪扭扭的。
可苏子佩还是乐此不彼地寻找自己的猎物,田边放了一个篮子,手里抱着几颗玉米,额前一些细绒的毛发已经被汗打湿贴在额头上,不过眼神倒是亮晶晶的。
“一、二、三、四、五……”苏子佩低头看了看怀里的玉米,把它放到篮子里,微微懊恼,“怎么才摘了五包?不够吃,再多摘五包!”
于是苏子佩又重新转回地里,挑选长得最好看的来摘,魔爪刚伸向一颗苗条明显没成熟的玉米。
“哎,苏子佩,那个还没熟呢!太嫩了不好吃!”木灵激动地在佛珠喊道。
“长得不都一样吗?”苏子佩伸回了罪恶的小手,微微惭愧,“那木灵,你可以感受到哪些熟了吗?”
“右手边那颗叶子有些黄了的,你扳开外面的看看,里面是饱满的才算熟了。”木灵无奈道,他看着苏子佩摘了五颗,有三颗都是嫩得不行的,实在忍不住了,主人你为什么放苏子佩出来祸害人家玉米,它们也有灵气的。
“哦。”苏子佩呆呆应了一声,罪恶的小手伸向别的地方,暂时不打那颗长得很漂亮的玉米的主意了。
“哎,苏子佩,你摘了不要把玉米杆扶起来了,踩下去。”木灵兢兢业业地做技术指导,不,他表示他心很累,他想看主人雕刻,但是他的家戴在苏子佩手上。
“为什么?”苏子佩疑惑问道,因为在地里待久了,衣摆上还沾了一些露水,抱着好几颗玉米,用这么呆萌的语气问这种问题,还真是有点傻气。
“因为它们不会再长了,没用了,等到玉米杆倒在地上晒干了,可以用来生火,让主人把它们搬回家。”木灵说道。
“哦。”苏子佩点了点头,试探着把玉米杆踩下去,动作虽然笨拙,但是效果还是有的,不一会儿,就给自己留出了一条路,地里就只剩下还没有摘的玉米,目标明显多了。
篮子里装满了玉米,比苏子佩平时摘的两倍还多,他把玉米整整齐齐放在篮子里,一提,丝毫没有动静,小脸挎下去了:“摘太多了——”
木灵:“……”
“不过是连玉米都不会摘的哥儿,你看看,把玉米地糟蹋成什么样子了?”
正当苏子佩站在那里想着怎么把玉米搬回家的时候,田边走来了几个哥儿,他只认得周梨,不过这次周梨没有说话,看他的眼神也有点不自在,说话的是另外一个哥儿。
苏子佩站在那里,一身靛蓝色长衫,衬得他身姿更加纤瘦,面前摆着满满的一篮子玉米,看着刚才说话的哥儿:“你是在说我吗?”
周杏就是觉得不服气,凭什么阿梨要给这样的人让步,他还不知道周辛和周梨去过周承宇家的事情。所以他指了指那片玉米地,一脸愤懑:“不说你,难道说我吗?这里谁不知道做农活,那可是粮食,怎么可能像你这样糟蹋玉米地的?”
“可是承宇不会生气。”苏子佩少见的没有退让,承宇就是他最大的靠山,“这是我家的地,不关你事。”
“怎么了这是?”李迎恰好牵着林榆走过来,他是想到地里摘些菜回去的,没想到正好遇上这一出,有些奇怪地打量着他们几个,子佩那个性子肯定不会跟人有口角,那就只能是别人挑事了。
“承志哥夫。”周杏他们呐呐没说话,要是让李迎知道他们在吵架,回去跟他们的阿爹一说,他们可就在村子里丢了面子。
“小叔爹!”林榆显然是很喜欢这个安安静静的小叔爹,小豆丁挣开阿爹的手,一溜烟跑过来,抱着苏子佩的大腿,一张肉嘟嘟的小脸仰着看他。
“林榆乖,你也跟阿爹来摘菜吗?要吃玉米吗?”苏子佩蹲下来把孩子抱着,笑着问他。
既然周杏他们不说话,李迎自然不想多事,他看了看苏子佩还有地上那满满的一篮子玉米,笑道:“子佩,今天怎么只有你一个?承宇呢?你拿不了那么多就让承宇过来提吧。”
“承宇在家,嗯,给菜地除草。”苏子佩想起菜地里长了不少的野草,微微不好意思,昨天他把小菜苗当做杂草给拔了好多,承宇就再也不让他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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