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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生游戏里谈恋爱-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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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漫仔仔细细地将邀请函读了一遍,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看到最后,他将目光放到了底部的备注上――“在花园中准备了惊喜”?
  张漫默默地在脑海中将花园这一地点打了一个大大的叉号。
  游戏里的提示大多不会是无缘无故的,有时候多关注一下细节就能让自己逃过一劫。敌对阵营发的邀请函上说在花园里准备了惊喜?真实意思应该是我们要在花园里杀了你吧?
  “你应该也是收到那张邀请函了吧?就是那张生日宴会的邀请函?”何莉娜的声音把他唤回了现实,张漫默默点了点头。
  何莉娜继续说道:“自从收到了这封邀请函,我就再也没能睡个好觉。我本来打算远远地逃开,假装没有收到过它。但无论我第一天逃到多么远的地方,总会在起床的时候看到它出现在我的床头柜上。而且随着赴宴的日期一天天接近,上面我的名字也渐渐从墨色变成了血一样的红色――我知道它是在警告我,所以我不敢不来。”
  “原来如此,我可以看一下何小姐的邀请函吗?”张漫想要看看他跟何莉娜的邀请函有什么区别。
  “这……不瞒你说,其实我的邀请函在宴会厅里的时候就已经弄丢了。”何莉娜叹了一口气,“当时场面实在是太混乱了。我一个不注意,它就已经找不到了。”
  撒谎。
  虽然只是只认识了这么短的一段时间,但是张漫可以从她的言行举止中看出她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女人,想要把一切都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样的一个人,会因为不小心而丢掉性命攸关的东西?
  怎么可能呢?
  张漫正想开口说些什么,鼻子却感到一阵痒意。
  “阿嚏――!”几个喷嚏打完,张漫忍不住摸了摸胳膊,奇怪,为什么他会感觉到一阵凉意?不会是有人在诅咒他吧?
  怀疑的人选不是没有,就是那个无故失踪,让他遍寻不得踪迹的新人。
  不过这次他却是猜错了,让他浑身发凉的并不是现在还被蒙在鼓里的新人,而是顶替他位置的“冒牌男友”。
  “你怎么了?不会是生病了吧?”何莉娜见状关切地凑上前来,伸手就想要摸他的额头。
  张漫连忙后退几步,躲开了她伸过来的手。他站的位置后面正好有张简陋的木桌,他一后退,木桌被撞了一下,“哐当”一声,木桌的抽屉从上面掉了下来。
  这间房子许久都没有人住过,抽屉掉在地上,扬起了厚厚的一层灰尘,何莉娜咳嗽了几声,退了开来。
  张漫却眼尖地发现掉落的抽屉里露出了几张泛黄的纸张,他蹲下身,不动声色地把它们收进了自己的游戏包裹里。
  “怎么了?地上有什么东西吗?”何莉娜十分敏锐地问道。
  “没什么,刚才是我的钥匙扣掉在地上了。”他摊开手,给她看手中小马宝莉的钥匙扣。
  “……杨先生还真是挺有童心的。”何莉娜嘴角抽了抽,言不由衷地夸奖道。
  “过奖了。”张漫矜持地点了点头,趁着何莉娜被他噎住,暂时不想跟他说话的时候,在脑海中翻开了他捡到的纸张。
  七九年五月十五日,多云
  今天是我在庄园就职的第一天,庄园主安排我到马场工作,负责照料马儿,我很喜爱这些无忧无虑的可爱生灵,它们会让我的心情瞬间美好起来。
  七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晴
  庄园主的女儿今天来到了马场,她穿了一条藕荷色的裙子,笑着跟我打招呼。她说她叫阚莎,这名字真美……直到睡前,她美丽的身影还在我的脑海中萦绕不去。
  七九年八月三日,阴
  我带着莎莎逃离了庄园,我不后悔这个决定,我要捍卫我们的爱情。
  八零年七月十五日,晴
  莎莎生下了我们爱情的结晶。我们给他取名为“琛”。“琛”代表着珍宝,这个孩子就是我们珍爱的宝物。
  八五年七月十五日,大雨
  庄园主发现了我们的藏身之处,他要抓住我们了!
  最后这一张字迹尤为潦草,可以清楚地看出作者的不安焦急的心绪,张漫放下了纸张,若有所思。
  很明显这些纸张是日记的一部分,日期并不连贯,里面总共出现了四个人物――棒打鸳鸯的庄园主、爱情故事男主角马夫、爱情故事女主角阚莎,爱情结晶X琛。
  张漫并不知道小孩儿的姓氏到底是什么,只能用X来代替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是认真玩游戏的张漫先生~简直跟诺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哈哈哈(?ω?)hiahiahia
  看到有小天使说感情进展太快,我其实想说,阚琛现在还没有完全爱上诺诺,只是对他很有好感,觉得他非常重要罢了(画重点),他真正爱上诺诺还要在后面。


第12章 冲动
  那么问题来了:这一家三口现在在哪里呢?他们被庄园主找到之后发生了什么?
  结合何莉娜曾经说过庄园曾经有过三任主人,每一任都死于非命这件事,张漫心里隐约有了一个猜测。
  可惜手头的线索实在是太少了,他还不能立刻得出结论。
  不过现在也只是第一天而已,还剩下六天的时间,足够他完成游戏了,所以他并不是很着急。
  他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夜深了,他需要一个地方休息,但是现在他待的这个木屋实在太简陋了,床板也早已被蚂蚁蛀空了,根本不能睡人。包裹里虽然有帐篷,但是当着何莉娜和两个助理的面他也不可能把它拿出来,所以睡觉就成了一个问题。
  现在夏诺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危机过去之后,他的精神松懈下来,迟来的倦意占据了他的整个脑海,他开始不停地打起了哈欠。
  “怎么?困了吗?”阚琛看他困的头一点一点的,才恍然记起原来人类都是需要睡觉的。因为脱离人类的身份太久,他早已经忘记普通人类是如何生活的了。
  “现在几点钟了?”夏诺强打起精神,如此问道。
  阚琛掏出怀表,一打开,怀表内的一张全家福跃入眼帘,他不动声色地将表盖扣上:“正好十二点整。”
  “我在家的时候十点钟就要上床了……”少年发出了模糊不清地咕哝声,他的头一点一点的,小鸡啄米一样,看的阚琛内心的阴郁一扫而空。
  他不禁笑了起来,问道:“是吗?那你早上几点钟起床?”
  “唔……”夏诺十分理所当然地回答,“当然是睡到自然醒啦……”
  他说出了一个会让许多人羡慕不已的答案。
  不过在场的人里,除了李查理,没有一个是货真价实的人类,自然体会不到这话有多么拉仇恨。
  李查理又是一个经常沉迷排剧可以整日整夜不睡觉的奇葩,所以也没有对此做出什么反应。他的注意力全集中在了手里的黑色木料,不无遗憾地说道:“既然要睡觉,那你们明天晚上再来找我吧,明天项圈就做好了。不过,我还是觉得用它做一个木偶会更好一些……”
  提到木偶,阚琛嗤笑了一声:“然后再像今天这样,轻易地就被人占据了身体?”
  “那不一样……”李查理底气不足地解释,“那个木偶是材质出了问题,当初做的时候我加入了叶蔷的头发,所以才会发生这种事……不过,这次的事情确实给我提了个醒。”
  说到后来,他把目光投向了身边的小一小二,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小一无奈地说道:“别看了,我们是不会出现这种问题的。”
  它跟小二所用的材料,一个是叶蔷流掉的胎儿,另一个则是刚出生就被她掐死的婴儿,根本不会有原身来抢夺它们的身体好吗?
  “对哦。”李查理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
  夏诺已经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了,他抵抗不了困意,眼睛一闭,身体往前一倾,就落入了一个冰凉的怀抱,阚琛伸手揽住他,做出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小二瞪大了眼睛,它悄声问道:“你要带小哥哥去哪里睡觉啊?”
  因为庄园中生活的大部分都是非人的存在,大家都是各自划定地盘,阚琛虽然是庄园主,但是也不会去侵占别人的领地。
  在庄园里,能够休息的地方除了黑猫凯特占据的前庭,剩下的就是……
  “就是你想的那样。”阚琛将夏诺打横抱了起来,少年好像察觉到了什么,把脸埋在他的胸口,轻轻蹭了蹭,感受到熟悉的气息之后瞬间放下心来,沉入了更深的睡梦中。
  男人被他蹭得胸口发痒,他看着少年睡得红扑扑的脸蛋,心中陡然泛起一股陌生的冲动――他突然很想摸一摸、亲一亲那一看就软嘟嘟的脸颊,甚至还想要咬上一口,尝一尝是不是如同想像一般的美味。
  他的脚步几不可察地停顿了一下,在走过小木偶人身旁的时候,小一听到了一声犹如叹息一般的低喃:“要忍耐啊,吃掉的话会舍不得的。”
  小一:“……???”
  它盯着男人远去的背影很久很久,直到小二凑到它的身边,羞涩地小声问它:“哥哥,等那个小哥哥睡醒了我可以去找他玩吗?”
  虽然拥有那种能力的夏诺可谓是它们的天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出于慕强心理,又或者是因为夏诺生得好看,人又容易亲近,小二却是很喜欢他。
  小一看着弟弟渴望的眼神,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可以是可以,但是你要记得离阚琛远点。他的这里……”
  小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一脸沉重地说道:“……已经坏掉了。”
  小二:“……”
  小一摸了摸它的脑袋:“听话,你已经够笨了。再跟他接触的话,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哥哥才是笨蛋呢!”小二跺了跺脚,一转身跑了出去。
  他跑出了歌剧院的大门,看到何云正在将何正伟的尸体往榛树林里拖去。
  看到它跑了出来,一副气呼呼的模样,还跟它打了个招呼:“哟,小二,又跟哥哥吵架了?”
  “何云姐姐。”小二停了下来,认认真真地喊了一声。
  此时的何云完全没有之前跟叶蔷等人在一起时的娇纵,或者说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娇纵的女孩子。
  她原本家境富裕,人长得也漂亮,性格也不错,有一个门当户对的男朋友,准备在她大学毕业之后就结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的人生就会一直这么顺风顺水下去,结婚生子,安度一生。
  可惜有一天,意外发生了。
  她在一次晚归的时候遭遇了抢劫,抢匪抢走了她身上的财物,还把她……
  这件事不知怎么传了出去,未婚夫跟她解除了婚约,流言如同刀剑般将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割的遍体鳞伤。
  这时候粱正伟出现了,他说他一直爱慕何云,不嫌弃她的过去,甚至还愿意改姓入赘何家,做何家的上门女婿。
  何云果然被他打动了,虽然她并不爱他,但是遇到这样一个愿意包容她,接受她不堪的过去的男人,她也是非常感动。如果放在之前,粱正伟这种一无是处的男人她是绝不会多看一眼的。
  两人结婚之后也是过了一段相敬如宾的和谐生活,粱正伟,不,应该说是何正伟借助何云父母的资源,做生意也是风生水起,一切都仿佛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直到有一天,何云无意间发现了真相――当年伤害她的那个劫匪,居然就是她的丈夫,她的枕边人粱正伟。当年他知道自己高攀不上何云,所以策划了那场抢劫,摧毁了何云之后,他再趁虚而入――
  知道了真相的何云承受不了打击,一时冲动选择了自杀,死后才开始后悔――她还没有报仇,没有揭开这个男人的丑恶嘴脸,没有让他得到惩罚,她怎么甘心就这么死了!
  所以她来到了庄园,亲手策划了这场复仇,看着这个男人跪在地上跟她求饶忏悔的时候,她的内心居然毫无波动,这个男人已经不能调动她一丝一毫的情绪了。
  “七天后姐姐就要离开庄园对吗?”小一如此问道。
  它知道何云是还想要再见她父母一面的。
  庄园会收留满怀仇恨的恶灵,帮助它们报仇,却不会限制它们的自由。七天之后庄园的大门会再次打开,想要离开的恶灵尽可以离开,不过如果离开了还想要回来的话,那可就很困难了。
  除非它们拥有一张庄园的邀请函。
  不同于那些强制邀请客人的邀请函,真正的邀请函是要获得庄园主的邀请和认可,才能在无尽的时空里定位庄园的位置,打开庄园的大门。实际上,说它是邀请函,不如说是通行证更为贴切一些。
  “如果姐姐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去要一张哦!”小二还是很喜欢这个会温柔地摸它的头,给它糖果的小姐姐的。虽然哥哥告诫它不要靠近阚琛,但是只是去要一张邀请函的话,应该没关系吧?
  夏诺不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一张可以自由往来庄园的“通行证”,他现在正在被男人抱着,一步一步地往庄园的主宅走去。
  如果有人在场看到这一幕的话,一定会非常惊讶。
  因为男人的身影在夜色中已经变成了大团大团的黑雾,他每迈出一步就好像跨越了空间一般,脚下踏着重重的虚影。
  李查理的歌剧院离主宅的距离并不是很近,阚琛却只花了三分钟便到达了目的地。
  他抬头看了一眼夜色下显得格外阴沉的主宅,眸光沉了沉。
  少年在他怀里睡得人事不知,还发出了规律的呼吸声。
  阚琛心下一颤,那股奇异的冲动再次袭击了他,让他喉咙格外焦渴。
  他连忙定了定心神,迈步走了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以为自己是想要吃掉诺诺的阚琛:要忍耐,吃掉的话会舍不得的。
  看透了一切的小一:……这个人怕不是个傻的。
  嗯,此“吃”非彼“吃”
  阚琛没经验,以后小一会助攻的。


第13章 美味
  主宅内部装饰的富丽堂皇,即使长久无人居住,里面的装潢也不因年久失修而褪色,细节处可以看出些微的异国风情。
  阚琛一踏进雕花的仿古大门,主厅的水晶吊灯便倏然亮了起来,走廊上的壁灯也仿佛接收到了主人的命令,一盏接一盏地闪耀着明黄色的幽光。
  阚琛还记得当年他第一次来到主宅的时候,他才五岁,被强行从父母的身边带离,带到了上一任庄园主面前。
  当时那个老者已经六十多岁了,一头花白的头发,拄着一把文明杖,西装革履,外表看起来如同一个绅士。
  ――也只是“看起来”而已。
  阚琛依然记得他盯着自己时,那仿佛要把他刺穿的,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沉目光。
  他看着他,缓慢而沉重地开口:“这孩子,生的一点都不像莎莎。”
  他身旁的管家微微躬身:“老爷,您仔细看看,他的眉眼还是跟小姐有几分相似的。”
  眼前的男孩拥有一双英挺的眉毛,湛蓝色的眼睛好像一汪深湖,即使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被几个陌生人评头论足,他的眼睛里也不见丝毫的惊慌:“你是谁?我的爸爸妈妈呢?”
  老者看他这副模样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厌恶地皱了皱眉:“真是没有礼貌,你就是这么跟长辈说话的?”
  他转过头跟管家抱怨:“都是让下等人给教坏了,有其父必有其子,这不懂礼数的模样跟那个马夫一模一样……”
  阚琛生来早慧,虽然只有五岁,却已经能明事理,懂人言,他听出眼前这人是在诋毁他的爸爸,不禁反驳道:“背后说人坏话,你跟你嘴里的下等人也没什么区别。”
  “什么?!”大概许久没有敢当面驳他的面子,老者先是震惊,然后便是恼怒,“我倒是没看出来,你小小年纪,倒是牙尖嘴利的。”
  “老赵。”他沉声吩咐道,“带他到禁闭室里,让他好好反省一下自己,起码要让他懂得基本的礼貌。”
  这一次的回忆就停留在这里了,阚琛最后对主宅的印象,便是那通明的灯光,以及掩藏在云层里的皎洁的月亮。后来回想起来,他之所以会对那幅画面印象深刻,是因为潜意识里对黑暗的抵触以及光明的渴望。
  因为在那之后,他就被关进了逼仄的黑屋里,屋子里不见一丝光明,也寂静的可怕,他唯一能够听到的只有自己的呼吸。这样的环境,足以逼疯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何况只是一个只有五岁的小孩子?
  他们倒是不曾短缺过他的食物,管家会准时送来一日三餐。送餐之前,他会站在门口,居高临下地问道:“小少爷,您知错了吗?”
  阚琛没有回答,他是个聪明的孩子,自然知道只要服软就会被放出去。然而每当管家这么问的时候,他都会紧紧地闭着嘴巴,不发出一丝一毫的声音。
  他并不觉得自己有错,反而是他们,仗势欺人,把他关在这里想要用黑暗和孤独让他屈服。
  如果他比他们更强的话,他们还能强迫他低头认错吗?
  或许那个时候,他的心里就埋下了想要获得力量的种子了吧?
  阚琛想起小时候又倔强又天真的自己,不禁哑然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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