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第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少年虽然没点头也没摇头,但那双大眼睛里明明确确就是这个意思。
  秦慕文刚嫁进来的时候,他的婆婆,也就是黎锦的母亲,就是这么要求他的。
  “我们家黎锦是个读书人,不能做农活,他那双手就是提笔写字的,以后这些你全都做了,知道吗?”
  当年的秦慕文才十五岁,家道中落,他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尚书之子,开始学着做农活,伺候人。
  到现在,已经两年了。
  黎锦揉揉他的脑袋,笑着说:“农活儿总归是男人该做的事情了吧?以后我不跟你抢洗衣服的事情。”
  他拿着镰刀和背篓出门,没看到,少年已经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
  秦慕文缩在被子里,无声的哭着。
  自从阿爹死后,从来、从来没人对他这么好了。
  黎锦上辈子做过一些农活,他毕竟是医学生,八年的学习生涯里,曾经利用暑假时间去山区支教。
  闲了还会帮村里人做点农活。
  割麦子打麦子就是那时候学到的。
  黎锦的爹娘都在两年前去世了,他家里人口少,所以村长只给他分了两亩地。
  毕竟田地多、家里人口多,每年要交的税也多。
  农活没人干的话,这地就荒废下来。
  原主黎锦对村长收回他家的地很不满意,但现在的黎锦就觉得这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他家里现在总共就三口人,两亩地足够了。
  纵然黎锦有着前世做农活的基础,但跟经常做这些的庄家汉还是有区别的。
  不过好在他家里地少,割了两个时辰的草,好得被他把二亩地割平了四分之一。
  村里的庄家汉原本看到黎锦拿着镰刀来,都打算给这位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教怎么割草。
  毕竟下棋时,黎锦那捏着棋子的手,骨节修长,皮肤宛若白玉,真比那小娘子的手还要好看。
  但这确确实实是男人的手。
  他们都没想到,黎锦的那双手,拿起镰刀来,割草也是这么的干净利索。
  虽然动作有点不熟练,但做了一下午,周围地理的人都眼睁睁看着黎锦的动作越来越熟练,割草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天擦黑的时候,黎锦跟着村里人一起往回走。
  以往有些排挤他的人,这会儿都不再对他冷着脸,甚至还有长辈夸赞到:“黎锦现在真的不一样了。”


第15章 
  既然黎锦已经下定决心融入这个社会,自然会跟周围人搭话交流。
  他身上好像带着一种特殊的魔力,那就是只要一主动交谈,很快就能融入一个大集体。
  当然,实际上没有任何魔法元素在内。
  单单就是情商的问题。
  黎锦刚走进院子,就看到一点昏黄的油灯在窗户边静静的燃烧。
  这会儿,黎锦才彻底的意识到,这是个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网络、更没有电的世界。
  只剩下土屋、油灯、油纸糊的窗户,还有一个等待自己回家的夫郎。
  本该是全然陌生的人,却在短短一两天的相处中,给黎锦以心灵上的慰藉。
  一个在现代向来孤零零的医生,在古代骤然有了一个家。
  黎锦用水冲洗了镰刀,挂在厨房的墙上等待晾干。
  他挽起袖子,又把手洗干净,这才进屋。
  秦慕文其实很担心黎锦,毕竟割草可得用上镰刀啊。
  黎锦以前都没碰过这些东西,他恐怕连怎么握镰刀都不清楚。
  ——万一,他把自己哪儿划伤了呢?
  要不是身体实在不方便,秦慕文真的想去把黎锦换回来。
  他、他只要知道黎锦心疼他,有割草这份心就足够了。所有的苦活累活,他都可以做。
  黎锦进入院子后,秦慕文就焦急的等他进屋。
  但那脚步声渐进卧室后,又拐到了厨房,紧接着水声响起,秦慕文虽然着急,但也没有出声。
  等到黎锦进屋,秦慕文几乎迫不及待地握住他的手。
  在昏黄的油灯下,仔细的看着。
  昨儿端鸡蛋羹被烫出的水泡还在,今儿又增添了不少新伤。
  这些伤口秦慕文也曾有过,两年前,他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
  嫁给黎锦后,他被要求学着割麦子。
  那是他第一次割麦子,他的手上也伤痕累累,不只是被尖尖的麦芒划破的伤口,还有握着镰刀拼命使劲儿而磨出来的水泡。
  如今,秦慕文用自己带着薄茧的手,轻轻抚摸过黎锦手上的水泡和就算被冷水冲洗了还能看到红血丝的伤口。
  现在,黎锦的伤口跟当年秦慕文的伤口何其相像,但当年没人心疼秦慕文。
  只会要求他继续、快点、努力的干活。
  在一次次的划伤、流血、疼痛之后,现在秦慕文割麦子,手已经不会被麦芒划破了,曾经的伤口都慢慢凝成了茧子,保护着他自己。
  也无声的诉说着,这两年来他所经历的种种。
  但秦慕文对此毫无怨言,他已经习惯了。
  黎锦看着少年脸上的心疼,安慰道:“都是小伤口,一觉睡起来就好了。”
  他当年做医生,刚进医院实习那会儿手也偶尔会被锋利的手术刀划破。后来练得多了,才熟能生巧。
  做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难处,黎锦又没有公主病,这些小伤他真的不放在眼里。
  秦慕文这两天话都很少,因为黎锦以前看不起他哥儿的身份。
  讨厌他。
  甚至不让他跟自己说话,仿佛跟哥儿说话会降低自己的格调一样。
  之前黎锦跟少年说话,他基本上都是用点头或者摇头来回答。
  只有这个动作回答不了的,少年才会张开嘴轻声细语的说出来。
  这会儿,少年忘记了之前黎锦给自己订下的规矩,说:“小伤口也不能这么随意,更不能见水!”
  少年说着说着就停不下来,“明儿这些伤口肯定好不了,你先把地里的活儿放一放好不好,等我能下床,我们一起做。”
  黎锦抽回手,顺道刮了刮少年的鼻子,笑道:“我没这么娇贵,都是庄家汉的孩子,以前没做是我的不是,如今这些活儿我得学着做了。”
  少年只觉得鼻尖和黎锦接触后,酥酥麻麻,不知道这是坐月子期间的正常反应,还是什么其他原因。
  兴许是黎锦态度温和,俊朗的眉目间再无之前的暴戾,只剩下文人那股清贵。
  少年很快就把心里的话说出来:“阿锦,娘临走前说,让你守孝二十七个月后,参加科举……
  现在两年已过,如今正是六月,等到今年九月,守孝期就算结束。明年二月开春,正是童生试的时间。”
  少年习过字,读过书,家里曾经也有哥哥参加过科举。
  所以他对科举的流程还算熟悉,说起来也井井有条。
  黎锦:“…………?”
  这难道不是一个田间生活、赚钱养家的故事吗?还要加上科举副本??
  看着黎锦略带疑惑的神色,少年小声的问:“阿锦,难道你忘了?”
  黎锦没说话,他不习惯撒谎。
  他是真的还不知道有这么一码事。
  如今被少年一提醒,黎锦也想到自己跟村里人交谈的时候,他们称赞起自己来都是‘真不愧是读书人’‘读过圣贤书的人就是不一样’……
  黎锦之前根本没当回事,毕竟这都是别人客套的话,他以前夸别人家孩子也会夸聪明伶俐学习好啊。
  黎锦面无表情的想,古代的民风已经淳朴到夸人都不往大了夸,特别实事求是的夸。
  村民们说他是读书人,所以他就该意识到自己去考科举……
  黎锦揉揉少年的脑袋:“前几天喝酒喝断片了,脑子混混沌沌的。”
  少年不疑有他,主动说:“阿锦是读书人,这些日子不若去温习功课,等我几天能下床了,我去割草。”
  ……原来绕这么一大圈,就是为了说割草的事情。
  少年怕黎锦不答应,把自己的手伸出来,那双明显比黎锦小了一圈的手,手心和指腹都是软软的茧子。
  “我的手不怕麦芒,割不破的。”
  黎锦把他的手塞回被窝:“手太小,镰刀你都握不全,建议驳回。”
  这下轮到少年愣住。
  他、他是握不全那在手柄处绑了一圈麻绳的镰刀,但他会割麦子割草啊!
  秦慕文性格到底生来就乖巧,虽然还想坚持一下自己的意见,但黎锦都拒绝他了,这会儿也乖乖的听话,把手缩在被窝里。
  黎锦被他乖巧的样子取悦到。
  看着矮几上几乎没动的饴糖和蜜糖,只有那小包的蜜饯少了两颗。
  黎锦想,或许并不是少年不喜欢吃,只是他觉得这东西比较贵,自己不舍得吃。
  黎锦去厨房做了一个溏心荷包蛋,汤里放了一颗饴糖,味道稍带一点甜味,正是少年喜欢的。
  至于他自己,黎锦发现案板底下的另一个筐里装的是土豆,直接放在柴火边上烤,还时不时给土豆翻个面。
  就用土豆当主食。
  如今他已经把健身提上日程了,猪肉和猪蹄他是不打算吃,但猪蹄可以给少年炖汤,猪肉还可以做红烧肉,这都是给少年吃的。
  他自己健身的话,能接受的肉食就是牛肉、鱼肉、鸡胸肉等。猪肉脂肪含量高,增肌的人不能多吃。
  只可惜牛肉买起来不容易,现在也只能靠水煮蛋和鸡胸肉来补充蛋白质。
  黎锦把米糊和糖水蛋给少年端进屋。
  孩子饭量小,多的米糊就留给少年吃。
  黎锦自己则回厨房啃土豆,还有一颗白水煮蛋。
  李柱子这会儿才把牛车赶回家,听到媳妇儿说黎锦今天去地里割草了,想也没想,直接就找到黎锦家了。
  他现在才觉得自己这个沾不上亲的后生真正活得像个人样了。
  李柱子在门口喊了几声,黎锦去给他开门。
  李柱子也知道黎锦家里的情况,只有一间主屋,里面肯定是黎锦夫郎在歇息。他一个外男不好进入。
  于是他也不嫌弃,跟着黎锦去了厨房。
  一进去,李柱子惊呆了,看着那被啃了半个的土豆,说话都结巴了。
  “你、你就吃这个?”
  之前赋税高,田里产量不多的时候,家家户户也吃土豆度日。
  但如今陛下仁慈,降低田税,村里的庄家汉已经好久不拿土豆当主食了。
  黎锦神色泰然,丝毫没有被人发现的落魄和难堪。
  他说:“暂时只能这么吃。”
  等下一波药材卖了钱,他就可以去订一些牛羊肉,健身七分靠练三分靠吃,他当然得两头抓。
  但这话听在李柱子耳朵里,就成了‘家里穷,我只吃得起这个’。
  李柱子指着一边的猪肉和猪蹄,说:“这不是有肉吗?米面没了去我家拿。”
  黎锦分了一半的五花肉给李柱子,说:“柱子哥一直很照顾我,这就当我给你的谢礼。
  至于米面,我也不能白拿,我今天卖药材赚钱了,不能再接受柱子哥的接济,自然得明算账。”
  李柱子忙摆手说不要,他在村里算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了,自己有牛车,砍柴一天都能赚三十多文呢。
  更别说媳妇儿经常做一些针线活赚钱,一家子生活还算安康。
  黎锦说:“我以前是个浑人,做了不少错事,都多谢柱子哥一直帮忙,这个谢礼,您一定要收。
  虽然很薄,但以后总有厚礼的。”
  李柱子只能收下,至于黎锦说的厚礼,他真的一点都没惦记。
  反正邻里间不就是这么相互帮助的么?他收了黎锦的猪肉,明儿帮黎锦割草就是了。
  随后的几天,李柱子看到黎锦早饭永远不离土豆,要不是黎锦还会吃俩水煮蛋,李柱子就真的要拽着黎锦去他家吃饭了。
  又不是穷的吃不起米面,哪有人这么虐待自己的?
  但就算黎锦的食谱里有鸡蛋,李柱子还是不住的感慨。
  “黎锦现在可算是会疼人了,家里的好东西都给了孩子和夫郎,他就天天啃土豆!”
  黎锦:“???”


第16章 
  因为黎锦会做人,收了好处知道礼尚往来,李柱子得了空非要帮着黎锦一起去地里割草。
  原本黎锦计划割四天的草,两天就割完了。
  李柱子还说:“咱们村不养猪,那东西臭,咱们村又在河上游,养了猪会被下游的村子嫌弃。
  但是下滩村就很多养猪的,这些麦草正好可以用来喂猪。
  你如果闲了就去下滩村问一下,他们收麦草的话,这两亩地的草就卖了吧。”
  黎锦这才知道,村子有按照姓氏划分,比如隔壁村子‘吴’是大姓,那就叫吴家村。
  也还有按照地域划分的,比如下游养猪的村子,河水流下去形成了一滩滩水池,就叫下滩村。
  而他所在的这个村子,混姓,不按照姓氏命名。
  本来根据地域分,应该叫上河村。
  但是二十年前村子里考出去了一个举人,那人名叫李放,字鸿雁。村长做主改了村子名字叫‘鸿雁村’。
  十里八乡就他们村子出了个金凤凰,这是他们一整个村子的荣誉。
  黎锦觉得李柱子说的很有道理,就算是上山采药可以赚钱,但家里依然亏空许多,这些麦草能卖掉也是好事。
  割完麦草的第二天,黎锦就按照李柱子指的路,朝下滩村走去。
  虽然是六月,但早上乡间还没那么热,泥土和石子儿混合铺成的小路上行人不多。
  耳边有麻雀在叽叽喳喳,好不热闹。
  最近在干农活,黎锦就没穿长袍,而是靛蓝色的粗布短打,长度堪堪遮住屁股,腰间用布条绑起来。
  这种衣服穿的时候完全看这布条绑的紧不紧。
  要是绑的松了,布条掉了,那就直接袒胸露乳没得商量。
  虽然这种短打黎锦已经穿了好几天,自打第二天上山采药,他就没穿自己的长袍了。
  但他对这种依靠一根布条绑在腰间的衣服生来有种不信任感。
  早上起来,黎锦绑了又拆了好几遍,最后少年都看不下去了。
  他跪在床边,仔细的帮丈夫穿好衣服,那双手灵巧的缠绕着腰间的布条,最后绑起来。
  少年垂着眼眸,长长的鸦羽映在黎锦的眼眸里,真真无比贤惠。
  最后,少年从他的针线篓里找出两根白色的布条,双手飞快的搓成一根绳子,帮黎锦把手腕处也绑起来,这样显地十分干净利落。
  不一会儿,黎锦全身上下就被收拾的整整齐齐。
  这是自打黎锦有记忆起,第一次被人伺候着穿衣。
  尤其少年一脸的认真,仿佛在做一件大事。
  黎锦虽然不习惯,但内心却好像被尖尖的猫爪挠阿挠,不痛,却酥麻到了心底。
  走在路上,黎锦都看着自己的双手。
  做手术打绳结那么迅速,怎么连个衣服都绑不好?
  不过他也没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多久,不到半个时辰,就走到了下滩村。
  黎锦见到一位老大爷在门口端着饭碗吃饭。
  他上前拱了拱手:“老爷子好。”
  那老大爷见他彬彬有礼,露出个笑容,问道:“后生可是要来买猪?”
  黎锦笑道:“非也,我来卖猪草。”
  他背篓里装了些猪草,为的就是给买主看看货,要是买主同意,那就订价。
  老大爷听到这里,也不恼,说道:“后生这时候来可算找准时间了,现在家家户户都在割麦子,哪有时间给猪割草?你去村口第二家问问,他们家昨儿还找人去山里割草喂猪。”
  黎锦谢过老大爷,就去了村口第二家。
  古代真的民风淳朴,周围村子里的人都很友善。
  那家人果然却麦草,听到黎锦的来意,眼睛都亮了。
  再看看黎锦背篓里的‘样品’,说:“一车算二十文,怎么样?”
  黎锦想,李大牛一车柴能卖到三十多文,自己这是麦草,二十文也不算亏。
  而且这还不用他运过来,也不用多劳神。
  黎锦说:“好,就按照你说的来。”
  那家人为了稳妥,打算找自家村长写个单子,为的就是两方没人违约。
  结果村长那里有好几个单子要写,村长说:“咱们得有个先来后到,你们要么等我把前面的写完,要么自己写好,拿来我过目,无误之后就去交易。”
  那家人打算拉着黎锦去家里歇息一下等一等。
  黎锦已经开了口:“请问纸笔有多的吗?”
  他声音清朗,咬字清楚,村长抬起头,见这人面生,虽然穿着庄家汉的衣服,却有种截然不同的气质。
  村长让儿子给他拿来纸笔。
  黎锦也不推辞,直接落笔写。
  自从少年跟他说明年二月要考科举,他这些天好歹回忆起原主读书的一些情况。
  虽然都是一些小片段,但黎锦已经大概知晓,这跟中国古代差别不大。
  不过,原主那真的是不学无术,一手毛笔字指不定还没十一二岁的小童写得好。
  但黎锦医生大二的时候有中医这门课,学校甚至为此还开了一门毛笔字的选修课。
  他对古代文化挺有兴趣,就去研读了一番。
  这会儿就直接拿出来献丑了。
  毛笔字,大都从最基础的楷书练起。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