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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如何疼爱-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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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依然还是那个让他最喜欢的大哥哥。
如果不是沈家的人,如果不是沈家的那些坏人,大哥哥又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想到沈家的人对他做的事情,小川就恨得不行。
然而他年龄太小了,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青年受苦。
幸好他现在还活着,宁小川觉得一切还来得及,他一定要救他。
青年苦笑道:“你说的没错,他们……的确都是坏人……”
何止是坏……眼前的这个孩子又怎会明白沈家做的那些事情,青年叹了口气,他的声音断断续续,脸上最后一点血色没有了,明显已经快支撑不住了。
“大哥哥,你要撑住!你看!”小川突然想起了什么,把怀里的包袱解开,一股脑的全都倒出来,“你看,是金子!这些金子一定可以救你的命,我去给你请大夫,给你买吃的,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那些果然是金灿灿的金子,还有几张银票,一看便知全都是真的。
青年已经无力再问他是哪里来的这些金子了,他用最后一点力气握住男孩的手,断断续续道:“小川,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已经没有用了,你一定要把它们收好,然后离开这里,记住,财不可外露,你小小年纪,虽然聪明,但也一定要处处小心……”
现在对他来说,再多的金钱、再好的大夫也没有用了。
“大哥哥!”小川见他身体卷缩起来,脸色极其痛苦,立刻就哭了起来,“大哥哥,你不要死,我去给你找大夫!”
“不,小川,你听我说。”
青年按住他的手,颤抖的说道:“我只需要你为我做一件事,虽然很残忍,但是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因为你是……无所不能的宁小川……还记得吗?”
宁小川哭着点头:“大哥哥你说!小川一定帮你办到!”
青年伸出一只手,在他身上仔细摸索了一会,从他袖子里面掏出一把小小的匕首,看着那把匕首,他笑了,“这是我送给你的,果然还在。”
也只有眼前这个孩子,是真的把他放在了心上。
看来老天终究还是可怜他,到最后一刻,还让这个孩子来陪他最后一程。
宁小川哽咽道:“我一直都带着!这是大哥哥送给我的最宝贵的东西!”
青年笑了起来,那笑容极其微弱,却充满了欣慰之意,他试着把匕首拔出来,但是他已经没有力气了,他努力了一会,终究意识到自己连这点事情都做不了,最终只得无奈的把匕首塞进他的手里,道:“小川,把它拔出来,大哥哥已经没有力气了……”
“大哥哥?”宁小川茫然的看着他。
青年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用这把匕首,杀了我。”
宁小川愣住。
第127章 竟然应验了
洛云澜对宁小川说的话是:“用这把匕首,杀了我。”
究竟是有多么沉重的绝望,才能让一个人让一个孩子做出这样的事情?
更何况这个小男孩还是他很喜欢的一个孩子,在他最困境的时候,只有这个孩子陪伴着他,不嫌弃、不远离,反而仍然尊敬他,亲近他。
临死之前,也只有这个孩子,想尽了一切办法想要救他脱离苦海,陪他走完这最后一程。
而那些他曾经信任的、喜欢的、在乎的,全都残忍的离他而去,将他弃如敝履。
那势必是生不如死的绝望,才能让他下定这个决心。
宁小川当即就愣住了,难以置信的看着洛云澜,“大哥哥,你在说什么?”
“小川,你做得到的……”洛云澜的呼吸急促起来,“大哥哥……真的很痛苦,只有杀……杀了我,才能让我解脱……”
现在,活着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丝毫意义,即便是他还能活下来,以他现在这个残破不堪的身躯,和屈辱不堪的记忆,就算是活着,也只剩下无尽的痛苦和绝望而已。
“不……我做不到。”宁小川惊恐的把手中的匕首扔了。
大哥哥是他最喜欢的人,他怎么下得了手!
青年眼中顿时充满了内疚,“对不起……小川,是我为难你了……”
他说完这句话就咳嗽起来,泛着青灰的苍白脸色竟透出一点微红,但他明显已经痛苦到了极致,整个人都卷缩成一团,嘴里也咳出了鲜血。
“大哥哥!”宁小川哭着扶住他,绝望的问:“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洛云澜已经没办法回答他的话了。
宁小川流着泪看着他,那眼神就如同洛云澜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仿佛被抛弃的小动物一样惶恐不安的眼神。
小川,对不起。
看出他眼中的愧疚,宁小川哭着下了决定。
“大哥哥——”
宁小川哭喊的声音响彻街头。
洛云澜的胸口源源不断的流出鲜血,他死死握住宁小川的手,嘴角动了动,脸上竟微微透出一点笑意,“谢谢你,小川,记住,要快点长大……不要……再被人……欺负。”
在宁小川的哭喊声中,洛云澜眼中最后一点光亮消失了。
——
季云初缓缓呼出一口气。
每一次在接收到这些原主们的灵魂记忆的时候,他的心情无疑都是沉重的。
原主所经历的一切都在他眼前一幕幕的发生,所有的痛苦、怨恨、悲痛、懊悔……这些种种负面的情绪他都能够侵袭的感觉得到,就如同亲生经历过了一次一般。
如果季云初的精神稍微弱一点,只需要一次就能被逼的崩溃。
“洛云澜。”季云初低声念出原主的名字。
虽然洛云澜在临死前露出了解脱的笑意,那表情甚至是放松的,但季云初知道那只是身体上的解脱,他受的伤害实在太重了,哪怕多活一天都是生不如死的折磨。
然而他就算是死了,也没有得到真正的解脱,无尽的悔恨还存在在他的灵魂之中,让他死也不得安宁。
看来,这又是一个沉重的任务。
不过,对季云初来说这已经不稀奇了,这种绝望的境地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过,他在调整了一下心绪之后,便让系统开启了下一个空间。
幸好系统没有再出什么状况,再次睁开眼睛之后,季云初已经成了洛云澜。
只不过……这情况怎么有点不对劲?
季云初愕然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大红的灯笼,大红的蜡烛,以及他身上大红的婚袍……
季云初忙让系统调出原主的档案,登时一脸黑线。
看来是他又只专注于原主经历的事情,忽视了重要的讯息。
原来这个世界,存在一种叫哥儿的身份的人,在季云初看来,哥儿的存在,就跟他经历过那一世中的Omega差不多,哥儿虽然同样是男子,但却能怀孕生子,且生育率不比女人要差,而且,跟Omega相似的一点……就是哥儿还存在一个发情期……
顿时,一群羊驼从季云初心中呼啦啦狂奔而过。
季云初满脸的黑线,千言万语只在脑中汇聚成了一句话——他吗的,又变成了个能生孩子的男人。
洛云澜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哥儿,所以的哥儿身上都有一个明显的标志,就是朱砂痣,哥儿的朱砂痣大多都长在眉间,有些在手腕、胸前,朱砂痣的颜色月是艳丽,说明哥儿的血统越纯,生育率也就越高。
洛云澜的朱砂痣在锁骨上面,他是洛家最小的儿子,上面还有一个大哥,洛云澜的家族在当地也很有威望,但却因为家族里一个长辈犯了大罪,整个家族遭了秧,那之后,很多人都上门提亲,哪怕曾经不如洛家的,也都想趁此机会趁人之危,落井下石,想要得到洛云澜,最终,洛云澜被指婚给了沈家的少爷沈明章。
原主所在的国家叫北陵国,北陵国对哥儿这一身份的存在十分看重,有专门的法律保护,只不过比起Omega,哥儿的身份也比普通女子高不了哪里去,但若是容貌姣好,血统纯正的哥儿就不同了,那代表着这种哥儿完全可以嫁给权富贵人,若是家族有地位的,还可以嫁到皇室里去。
传言洛家的小公子容貌绝世,血统纯正,是个十分珍贵的哥儿,若是他的家族还跟以前一样,他完全可以嫁给一个中意的夫婿,然而不幸的是,他嫁给了一个人渣。
自此,他悲惨的命运开始了。
沈家是权贵专家,沈明章的姐姐是皇后,他就是正儿八经的国舅爷,对普通人家来说光这一点就是高不可攀的,沈家的生意还做的很大,可以说集财富与地位于一身。
原本洛家就是因为想要攀上这个高枝才选择把最珍贵的小儿子嫁出去,说白了,就是希望洛云澜为沈明章生孩子,与皇室权贵攀点关系,让洛家能够有点起色。
然而沈明章却并不喜欢洛云澜,他从很早就看上了另一个哥儿,周子然。
周子然是青楼出身,容貌和身姿都属于上等,性格却孤高冷傲,寻常男子就算是一掷千金也休想得到他一个眼神,跟洛云澜是完全相反的性子,偏偏沈明章还就喜欢他这种性格的哥儿,费尽了心思想要和他一度春夏,最后还把一颗心给搭了进去。
自从洛云澜嫁到沈家之后,就几乎没过过一天好日子,沈明章想纳周子然为妾,但沈家富贵权势之家,又有个皇后娘娘在,怎么可能让周子然进沈家的家门。
沈明章是个极其任性的人,哪怕得不到的东西也硬要用尽手段尝尝滋味,没过多久周子然就收到了沈家的警告,一时间在皇城闹得沸沸扬扬。
周子然这样骄傲的一个人,哪能忍受这样的屈辱,他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一方面利用沈明章报复沈家,一方面他也勾搭上了某个江湖门派和朝廷中的重要人物,为的就是让那些所有瞧不起他、践踏他尊严的人付出代价。
洛云澜完全是躺着也中枪,周子然性格极端,连他这个无辜的人也容不下,洛云澜受尽折磨之后,饥饿交迫,最终惨死在街头。
除了那个叫宁小川的小男孩儿之外,没人在意他的死活,甚至也只有宁小川最终为他收尸。
在季云初眼里,沈明章就是个渣,周子然到是有几分计谋,完全担得起心狠手辣四个字。
不过,这样才有挑战性。
只不过……任务开始之后季云初就傻眼了。
这尼玛怎么跟上辈子似得,上来就让他娶……不,是嫁人!
季云初想起上辈子他与成烈分别的时候,他没让成烈说完那句话——
“如果是你有夫婿……”
真的应验了……他竟然真的要嫁给一个男人!
这事儿要是让那个男人知道,还不知道他会怎么想!
季云初抓狂了,心说老子不干了!之前那次让老子娶个女人就算了,竟然让他刚穿过来就穿着婚袍嫁给一个人渣!
季云初浑身冒火,回头一看,果然系统又缩到主空间里面装死了。
季云初:“……”
靠谁不如靠自己,虽然洛云澜嫁入沈家是比如的事情,但这刚穿过来就让他嫁给人渣,也太憋屈了。
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就这么便宜了沈明章。
“洛公子。”
两个丫鬟推开门进来,刚一走进就看到原本温润如玉的洛云澜洛公子冷着一张脸,如水般漂亮的眼睛里透出熊熊的火焰。
季云初:“……”
第128章 美人就是美人
季云初那表情称得上是咬牙切齿,目光里全是愤怒的火光。
丫鬟们都被吓了一跳。
在她们的印象当中,洛云澜可是一个从来不轻易生气的人,别说是看着他发怒了,连大声说话都没见过。
洛家的小公子脾性温和,长相上等,这是全城皆知的事情。
那一年评选北陵第一美人的时候,洛云澜就曾经排在前三位,名气更不用说,多少权贵都想得到他,偏偏被沈家给抢去了。
此时少年一身大红婚服,白皙的脸庞被鲜红的缎子映照的犹如初春的花瓣,精致绝伦的五官和漂亮的眉眼,看起来比少女还要明艳三分,那一身婚袍是找了最后的师傅给他量身定做,尤其是腰部的设计,将洛云澜柔韧细软的腰肢衬托的淋漓尽致。
这世上哥儿比的不光是容貌和身上朱砂痣的成色,包括文采、才艺、身份,以及从脸到脚,可谓是无一不比,更甚者,比的是名器。
所谓名器,自然是床榻乐趣中极为美妙的一点,口、手、腰、足,还有男女最隐秘的地方,都有可能是名器。
在哥儿当中,自然不乏有名器的,那周子然便是个天生带名器的,听闻周子然的名器在手上,凡是被他的手触碰一下,无一不心神荡漾,欲望迭起。
这也是为什么周子然对谁都是一副冷淡孤高的态度,却还有那么多人上赶着想接近他的原因。
这绝不是夸张,听闻皇室之中,就专门爱找这种天生带名器的哥儿,不光是床上乐趣无穷,据说有名器的哥儿即使年纪大了,也别有一番风味儿,远非那些普通的哥儿相比。
北陵上一任皇帝,就是因为沉迷于天生名器的哥儿身上,导致被现在的尊皇起义谋反,夺了皇位。
不过,名器一说虽然属实,但极其少见,且只有在床榻之间才能辨别的出来,洛云澜是个处,自然不知道有没有名器,但他的腰肢细软、身姿曼妙是出了名的。
当年沈明章也是听闻了洛云澜身带名器的传言,虽钟情于周子然,还是勉强答应了这桩婚事,还不就是为了尝尝那传说中名器的滋味儿,成婚当晚,沈明章就破了他的身。
然而,在当夜沈明章就发现洛云澜身上并没有名器,在他看来洛云澜空有一副美貌,其他方面无一和周子然相比,甚至连一直传说的名器都没有,没过多久就厌烦了他。
现在这个时候,是沈明章和洛云澜成婚的前一天,沈明章还没有碰过洛云澜的身体,自然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名器,别人就更不知道了。
两个丫鬟目光一触及到洛云澜修长的腰肢就有些脸红心跳,明显是想起了关于名器的传言,看向他脸上扭曲的表情时才被吓了一跳。
一个丫鬟战战兢兢道:“洛公子,您怎么了?是否哪里不舒服?”
“我很好。”季云初表情立刻恢复如常,淡淡道:“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丫鬟们面面相觑,同时捂着嘴笑了。
季云初:“……”
等他能清楚到了哪一步了才松了口气,原来明天才是他跟沈明章成婚的日子,今天只是在准备而已。
丫鬟们间他神情温和,跟平常一样,胆子也渐渐大起来。
“洛公子真是天资绝色,我们少爷明天有福了。”
“是呀是呀,我们少爷有福气。”
“洛公子,您需要什么,请尽管吩咐我们。”
季云初面色笑着答应,心里头却有一群草泥马奔腾而过。
在这个世界的女人眼里,哥儿虽然也是男人,但是跟她们也没什么两样,都是一样能生孩子,在床上被男人干,一个哥儿是绝不会娶妻生子养家养孩子的,他们在到了某个年纪之后,就会被嫁出去,给别的男人生孩子。
然而,这个世界的哥儿,和之前那个世界的Omega还是有本质的不同的。
Omega在那个世界上是绝对珍惜的存在,且不说Alpha对Omega有着天生的保护欲,一个Omega发起情来,稍不注意就会引起Alpha的争夺,嫁给Alpha的Omega更是会被百般呵护和保护,而哥儿即使到了发情期,也不会随便让男人被动发情,只是更风情诱人,容易引起男人的欲望罢了。
而且哥儿虽然被法律保护,但其保护程度却远远不能与那个世界上的Omega相比。
至少在那个世界,Omega的保护协会绝对不会让一个Omega经历像洛云澜这样的遭遇的,严重点的话,那个虐待Omega的还会被保护协会送到法庭上去,而哥儿若是受了虐待,官府虽然会管,但也得看虐待哥儿的是什么身份。
沈明章的姐姐是皇后,他本身也是沈家的独子,沈家家大业大,在北陵国又地位超群,北陵国有几个人敢管他?
若说这北陵国最有权势的人,自然就是皇帝了,说起这为皇帝,无一人部敬畏,甚至于惧怕的。
当年皇位交替的时候,是历史上北陵国最为动荡的一段时间,上一任皇帝沉迷美色,不顾国家兴亡,最终被现在的皇帝,也就是传说中先皇流落民间的小皇子萧烬夺了皇位,传说现任的皇帝性格杀伐果断,在治国方面也十分厉害,在他铁桶一般的统治之下,几年过后北陵国恢复了现在的繁华安宁。
要对付周子然和沈明章并不难,但洛云澜的身份摆在这里。
哥儿的身份虽然听上去尊贵,但说白了,地位也不比女人要高到哪里去,血统纯正的,被权贵享用,血统一般长相也一般的,能嫁个有钱有势的人家就不错了,周子然虽然有眉毛,性格也不像是一般哥儿的软弱,但还不是在青楼那等地方被男人们拿来欣赏品鉴。
季云初穿过来的时间,正好是洛云澜和沈明章大婚的前一天。
季云初只考虑了一会儿,就决定先离开沈家再说。
不管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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