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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哥儿在现代-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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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不是我可以随意处理?”
  “呵呵,当然。”
  “那给我吧。”梁瑜笑着,不等袁宥黎双手奉上,就一把抓了过来。
  然后——
  然后,袁宥黎就看到了惊奇的一幕,只见那束被包扎的非常漂亮的玫瑰花,被梁瑜那么轻轻一抖,所有的花瓣都落到了面前的流理台上,又一抖,包扎花的紫色绸布和缎带被解了下来,只剩下一步枝干被递了过来。
  “把这些扔了吧。”梁瑜面无表情的对上有些目瞪口呆的人说,“这些花瓣够我们做好几顿玫瑰豆腐了。”
  (⊙o⊙)玫瑰……,豆腐!
  梁瑜的话,让袁宥黎几乎傻了眼。但很快他又恢复了过来,因为他敏锐的在梁瑜的话中听出了关键字。
  ‘……我们做好几顿……’,尤其是这个‘我们’二字,然后是‘好几顿’,这些字无疑不是在向他表明什么。
  可是,是真的吗?眼前的人真会留下来?就算只是几天也好。

  ☆、帮个忙
  
  第七章:
  
  袁宥黎买回来的紫玫瑰并非是用颜料染成的,用微波炉烘干后,在与白白的豆腐一起入锅前,先被用鸡蛋,面粉和肉末在油锅里过了油,做出来的玫瑰豆腐,那花片吃着外嫩里脆,别有一番风味。
  袁宥黎十五岁出国,十七岁开始建立自己的商业帝国,世界各国,天南海北什么美食没吃过,但这道别样的玫瑰豆腐,还是深得他心。
  之前那股因为梁瑜当面‘辣手摧花’打脸的窘迫,也消失的一干二净。毕竟花再美,也没有喜欢的人亲手给做的羹汤好。
  当然,若是吃饭的时候气氛再好一点就更好了。
  因为某隐秘地方的伤口,午饭的主食梁瑜准备的是南瓜粥,对于这一点袁宥黎没有任何异议,本来他就是个蹭饭的,按理说也是应该他来照顾人,结果他回来就只带着一束玫瑰花,逼得人家伤员自己动手填饱肚子了,他也不好意思有意见。
  吃过饭,不等袁宥黎起身收拾碗筷,坐在餐桌另一边,纠结了一顿饭的梁瑜终于开口了。
  从今天这人送花的举动,梁瑜已经看出,对方应该是喜欢他的,只是这样的喜欢会持续多久,却让人很难捉摸。再者,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能不能喜欢一个男人,更别说天荒地老了。
  上午那会儿,经过一番思考,梁瑜也想清楚了。总不能因为怕死,就什么也不做。那样他觉得对不起自己。既然知道自己活不久,那就应该活得比别人更随意,更潇洒一些,这也是他中午费力给自己做这么多菜的原因。
  况且现在的他还不能真正确定,自己的身体是不是真的如猜测的那样。要是到时候知道是个乌龙,那就可乐了!
  所以现今之际还是快快乐乐的活着,当然,为了这得来不易的小命不至于昙花一现,他决定,暂时放下点自尊,先死皮赖脸的蹲在这边几天。
  在男儿国,他不是没听说过有哥儿因为长得丑,二十岁左右发Q期到了,还没找到自己的配偶,进而被Y火活活给烧死。如果自己也是如此,他觉得他还是宁愿死在大多数人不知道的地方,也不能死在大学那样的大庭广众之下。
  否则新华报纸上一定首页刊登:燕京大学前状元XXX,今天发现Y火烧死在宿舍!
  梁瑜:/(ㄒoㄒ)/~~想想就觉得恐怖!
  “我,我想借住在这边一段时间。”梁瑜看向对面的男人忐忑的说。
  袁宥黎怔了一下,扯开嘴角,点头道:“可以,你想住到什么时候都可以。”
  “那,谢了。”梁瑜笑,半晌,摸摸鼻子又道,“恩,你,能,能不能再帮一个忙?”
  “你说。”
  “我,我最近不想去学校。”梁瑜说这话的时候,有点不敢看对面的人,“我想在这里自学,等期末考试的时候再过去。”
  期末?袁宥黎挑眉,要是他没记错的话,现在才五月初,大学的期末一般在七月初,那这中间的两个月……
  袁宥黎不会想梁瑜这是想让他包养什么的,将梁瑜的神色放在心里过了一遍,结合之前看到的资料,自动脑补出结果。
  “如果,你想安静一下,我可以帮你。”
  这孩子的身世到底如何,现在几乎没人知道,但近五年的生活经历,却是让了解的人为之痛惜和愤怒。
  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被收养这原本是好事,可那打着好心人身份的人,却让孩子反过来养活自己一家人就让人看不起了。
  现在,这孩子被伤的不想去面对,或许也有自己这边一部分责任,但袁宥黎认为,更多得应该是那家人和那个女人的事情。
  梁瑜自然是不知道袁宥黎脑补的结果,不过,就算知道,这会儿的他也不会多做解释,只淡淡的道:“谢,谢谢。还有,昨天晚上。”
  昨晚!袁宥黎讪笑:“昨晚的事儿,我也有责任。”
  “不……”梁瑜刚说出一个字,忽然觉得这个问题似乎根本不适合纠结下去,尴尬的自动闭嘴。
  袁宥黎抬起手,看了下腕表,已经下午两点多了:“碗筷我来收拾,你再去休息会儿,下午我让人去学校帮你请假,顺便给你的导师说说情况。需要从学校给你带什么东西吗?”
  “不……”梁瑜想说‘不用’,但转念一想,自己要在这边呆不少时间,学校暂时是绝对不想踏入的,那么……,“可以帮忙把我的电脑拿过来吗?”
  “没问题。”袁宥黎点头。“去休息吧。”
  梁瑜:…_…|||!为什么又感觉到一种被长辈照顾的感觉?
  给梁瑜请假的事情,其实并不用袁宥黎亲自出马,一个电话就能搞定,然后再让他的万能秘书王优作先生出马。
  王优作:我就是M体质的,老子上辈子欠他的,干嘛要给他姓袁的当秘书。
  说起来,虽然袁宥黎十六岁就出国了,但是他师承燕大的好几位知名教授,也算是燕京大学的名誉学生,事业有成之后,更是为自己的母校做了不少公益,所以学校的几位实权人物他都熟悉。
  不过,今天这样的事儿,却是不用直接找什么学校的高层人物,将碗筷丢进洗碗机后,先给王优作打了一个电话,不顾对方的抱怨,命令人下午抽时间去一趟燕大。然后才给燕大那边自己当初的一位导师,现在文学院院长梁毅先生打了电话。
  “哈哈。”梁毅院长那边听闻袁宥黎说的事情后,未语先笑了。笑的电话这边的某人很是诧异。
  “莫非梁毅先生也认识我的小盆友?”
  “哈哈,岂止是认识。”梁毅道,“那可是我们文学院的第一状元郎!大一第一次末考的文章,几乎把老朽都给比下去了。只是老朽没想到,这小家伙居然是你的小盆友。”
  袁宥黎:…_…|||!
  “不过今天,你想办的事儿,恐怕是办不了了。”
  “恩?为何?”
  “因为你晚了一步啊。”梁毅道,“就在你打电话来的前一分钟,我刚接听完下面来的一个汇报电话。电话的内容就是关于梁瑜的。”
  “……”
  “……其实钱财乃身外之物,我之前就觉得小梁同学很得我的缘,把钱财看的很淡。既然那些人那么看重那些死物,就让他们拿去吧。唉,对于小梁的来历,这两年来,我也多多少少的知道一些。不过,说句无情无义的话,如果你真想帮那孩子,就直接让他和那家人断了关系最好,以后,若是他有心,仍然可以继续孝敬那对养父母,否则,继续下去,只会毁了他。”
  “……我明白了。谢谢先生。”
  “呵呵,不客气,怎么说小梁和老朽五百年前也是一家啊,我和他比你可亲多了……”
  “……”
  “我听下面人说,小梁昨晚上出门的时候,除了宿舍里那些,钱包什么的都是带在身上的,应该也没损失多少,多了,你这有钱人就帮忙给补点吧,我们穷学生不容易啊,再说你都占了我们小梁便宜了,也不能一毛不拔。”
  …_…|||!这老头……
  袁宥黎无语的听着对面的老头在哈哈大笑中挂了电话。
  当年他之所以那么早出国,就是因为异于常人的性向,因为在那个年代,自己这样的性向一旦被人爆出,给家庭的影响就是巨大的,而袁家刚刚从灾难中恢复过来,没有人敢赌这一把。
  不过,梁毅作为自己的二叔,也是现在的名义父亲的朋友,又是自己的启蒙导师,算是知情人之一。似乎这老头的思想一直都很前卫,记得第一次听说了之后,还当着自己老子【生父】的面跟自己竖起大拇指赞叹:果然是风流才子啊,也就像你这样的天才人物,才能如此风流。

  ☆、十好男人真难做
  
  第八章:
  
  死要面子的结果就是梁瑜磨蹭着挪回卧室后,脊背上出了一背的冷汗,不得已只能接着去浴室冲了个凉,原本以为洗个澡或许会舒服点,没想到洗完澡之后身体更疲惫了,甚至感头也变得昏沉起来。
  正好梁瑜本来就想睡觉,于是匆匆的擦干头发,就钻进了被子里。
  五月的天气,在燕京这里,又是高楼之中还是不算热的,盖着轻轻暖暖的羽绒被睡觉不要太舒服。
  于是袁宥黎来到卧室的时候,就看到的是已经睡着了,且睡得安详的人,然后忽然之间也有了困意。
  再然后……
  袁大总裁就给自己找了个昨天晚上也没休息好的理由,三两下脱了一身累赘的衣服,到浴室里洗了一个战斗澡。回来时,除了腰间围着一条白色浴巾,其他什么都没穿。
  袁宥黎很小就到了国外,那会儿刚好是国内从保守文化到现代文化的过度阶段,自然他在国外就很好也很快的将所谓的现代文化学了个淋漓尽致。健康睡眠等于裸睡这一点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今天早上梁瑜醒来发现自己光溜溜的也不是没有原因的,毕竟主人家压根没有穿衣睡觉的习惯,也就不会为‘客人’着想了。
  上了床,袁宥黎的动作不自然的就变得非常小心,一举一动都很怕把床上睡着的人弄醒,却又忍不住一点一点,偷偷摸摸的想要靠近对方。
  那行经别提多么的猥琐痴汉了,袁宥黎自己都囧囧的有些唾弃自己了,可又忍不住那么做。
  梁瑜:这就是大叔行经好吧,大叔!
  好不容易终于零距离接触了,袁宥黎觉得自己的心脏都提到了喉咙口了,但见对方没醒才算是松了一口气。心里真是特别的满足。
  或许是由于太紧张,袁宥黎并未发现怀里抱着的,隔着一层他之前买来装样子的睡衣的人,体温高于常人。直到在美美的睡梦中,被怀里人不舒服的呻吟声叫醒。
  梁瑜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可喜可贺前一天酸疼不适的身体现在变得舒爽轻松,扭头去看高高的床头柜上那只很有气势的‘高大上’的电子钟,除了有点惊讶自己居然从昨天下午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九点多,却是丝毫不记得从昨天下午三点多开始,到凌晨两三点,由于自己身体高烧反复,折腾了这屋子的另外一个主人一夜。
  身体好了,身体的各部分机器就会很好的运转。先是为了一泡水,慌慌张张的爬起来冲进厕所,回来,刚准备继续在床上躺一会儿,肚子又提出了抗议,逼得他不得不放弃睡眠去觅食。
  袁宥黎的这套房子,就是一套普通的两厅三室。卧室打开,宽敞,豪华的客厅以及开放式厨房餐厅等便尽收眼底。
  自然梁瑜也就忽视不了,开放式厨房里那位挽着袖子,对灶台上的砂锅虎视眈眈的人。
  “小瑜?你醒了?”袁宥黎第一时间发现了卧室门口的人。不过,心情是郁闷的,他八点钟不顾身体疲劳起来,为的就是想亲手给爱人煮一锅稀饭,听说砂锅煮稀饭最是养人,于是让人送来一只砂锅。
  可结果就是他非常悲催的发现,自己除了会用电饭锅做做米饭外,似乎真没有做饭的天赋。商场里不少国外回来的都说,自己出国别的没学会,倒是学会了一手厨艺。
  可他……
  袁宥黎忽然很有落泪的冲动,丫的他十六岁就因为性向,被父母过继给早年出国的二叔然后出国。
  可因为他二叔老人家太富有,又没有亲生子女,于是,把所有的爱子之心都使劲的往他身上使,照顾的几乎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要不是他家老爷子还记得,孩子不能太娇养,每年坚持实行他的成才计划,将小辈们不是扔军营,就扔进其他训练架构魔鬼训练,这会儿的他估计都废了。
  九十年代回国之后,二叔是没跟着,溺爱不了,又换上觉得亏欠他的老爷子和老太太。
  于是,到现在为止,除了某次参加室外商业应酬,为了面子跟人学了一个星期的用电饭锅做饭和蛋炒西红柿外,他真的……
  “你在煮饭吗?”梁瑜快步的走进厨房,本来出门看到屋里有人,有那么一瞬间他还挺尴尬还不适的,但眼看着灶台上的砂锅有扑锅的危险,不得不赶紧上前来救援,就刚刚看这男人一脸紧张盯着砂锅的样子,就知道这家伙不会做饭。
  梁瑜相信,估计自己不喊还好,只要一喊危险,就要真危险了。
  “哈,听说砂锅煮饭好吃。”袁宥黎看着梁瑜熟练的拿过一边的抹布,赶在砂锅扑锅前揭开盖子,老脸一阵嫣红。
  到了现在他已经不得不承认自己自不量力了,一个除了会按步骤用电饭锅做米饭和蛋炒西红柿的人,怎么可能妄想驾驭砂锅这样的古代级奇物。
  “哦!”梁瑜拿过一边放着的勺子在砂锅里搅拌了一下,嘴角就忍不住抽搐了,“这米放的似乎有点多。”
  “恩。”
  “……”梁瑜一脸黑线,心里腹诽:恩什么恩啊,你弄大半锅的米,就这么一点的小锅,你以为做干饭呢?
  想着,这人估计根本不懂自己的意思,梁瑜干脆的关了火,走到一边将电饭锅拿过来,他可是清楚的看见了旁边垃圾桶里有半桶的残次品,就算这米粮不是自己的,但继续浪费,那是会遭天谴的。农民伯伯种粮食也不容易!
  看着梁瑜不言不语的将砂锅里的半生不熟的米和水倒进电饭锅里,袁宥黎就知道估计自己又做错了,干脆自动让位。
  “抱歉。”等梁瑜快速的收拾好灶台转过身来,袁宥黎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道歉。
  梁瑜一怔,半晌才觉得很不好意思。靠!刚刚他的大脑频道一定开错了,丫的居然冲自己的未来金大腿叫板。
  “呵呵!”梁瑜傻笑两声,以掩饰自己的尴尬和不自在。
  一边,袁重华像是没看到似地,亲切的问道:“你好点没有?”
  啊?“什么?”
  “头还疼吗?”
  头疼?什么头疼?梁瑜傻傻的摇头,“不疼,我现在很好,我已经没事了。”腰不酸,屁股不疼啊!
  话是这么说,袁宥黎还是上前摸了摸对方的额头,直到发现的确很正常才笑道:“没事就好。本来按照李医生的吩咐,想给你煮碗粥,暖暖肠胃再吃药的,看样子已经不需要了。”
  “我,我昨天晚上发烧了?”梁瑜这才想起刚才路过那面镜子的时候,发现自己被换了的衣服。之前还,还以为这人怎么滴他了,然后毁尸灭迹呢。
  当即感觉耳朵有点发烧。
  “是啊。”袁宥黎好像没发现梁瑜的异样,语带愧疚道,“是我没照顾好你,让你昨天没休息好,引起伤口发炎,最后起了高烧。”
  “呃!”梁瑜脸上又是一阵尴尬,发烧的真实原因,他想一定不止是伤口发炎这一点,毕竟就他这身板,别看单薄,但怎么也是炼出内劲儿的,要不然他的‘暴雨梨花针’‘天女散花针’怎么使?他哪里是那么容易感冒发烧的。
  想到自己对于昨天晚上的事儿居然一点印象都没有,梁瑜再次惭愧道:“……谢谢你。”
  “呵呵,对我,你不用说谢了。”袁宥黎淡笑,一双眼睛温柔的看向梁瑜。
  靠!梁瑜只觉得自己好像被什么扎了一下,紧张的连忙退后两步,笑话,这诡异的气氛,再加上这标准的花花公子专用台词都出现了,他烧的慌啊!
  因为梁瑜已经完全没事,就不需要再刻意吃什么食物了,想到饭做好也中午了,袁宥黎就提议出去吃饭,正好弥补他昨天的疏忽,以及顺便约约会,买买需要的东西…
  梁瑜听说自己放在学校宿舍的笔记本电脑等值钱的物品,昨天中午就被梁琪美给拿走了,整个人都愣了。
  他是真没想到这梁琪美奇葩指数已经到了这么高了。这丫的简直就是没脸没皮啊!这样的事儿她都能做的出来?
  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不要脸的,不要脸的怕“灵魂出窍”的。
  看看,他丫的都到经典的倒出第二个层了,这得多高的境界啊?看来自己活了两辈子都是幸运的,至少以前根本没遇上不是。
  不过,这女人的速度会不会太快了,按理说昨天自己跑了之后,那群人不是应该找她的麻烦吗?莫非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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