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的神使大人-第1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如此的急行军,何清欢三人也没拉下,只是到营地吃了饭就睡死了。
脚肿起来了。
白伏城心疼的给按摩:“非得跟着出来,是什么好事吗?”
何清欢哼哼着:“不出来怎么会知道。”
到达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就在集会的外围休息了,吃了烤肉。
第二天,外面就熙熙攘攘的,真有赶集的感觉了。
何清欢一个咕噜爬起来,要去看。
白伏城急忙拉住他;“还没化妆嗯。”
急忙把黄泥巴涂上,这姜黄泥巴除了化妆的功能之外还能防晒。
何清欢出来的时候,就看都有的部落的女人脸上涂着白色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
直愣愣的看着那些红褐色的女人脸上涂着白色,天哪,这样真的美吗?
被那个部落的男人蹬了一眼。
白伏城急忙解释:“我一个傻弟弟,什么也不懂,第一次来集会,长长见识。”
男人不满的蹬了一眼,才走了。
趁着没吃早饭先去集会上转了一圈,果然,集会聚集了附近很多的部落。
能在这个集会上出现的,都算是中上的部落了。
特别落后贫穷的部落根本来不了。
各个部落都有自己的营地,来的早的,或者势力庞大的部落看上了地方,也有撵走人家的。
现在都已经安营扎寨了。
大熊部落没有在集会中间找有利的位置,因为白伏城这次不想引人瞩目。
所以也没有人和他抢地盘。
这个时候大家都在准备早饭,大部分都是烤肉,也有少部分用的是陶锅,在煮东西吃。
比如这个集会的主人大江部落,因为就在本部落举办的,陶锅就在家里,所以,他们部落的人用陶锅煮东西吃。
转了一圈,遇见几个认识的族长,都在自己的营地,准备吃早饭,收拾要交换的东西。
简单的打了招呼,回到营地。
这个集会真的很大,大概已经到了十几个部落。
每个部落大概都在五百人往上,派了几十到一百个不等的勇士和女人来集会。
这是何清欢看到人类最多的一次
那也不如上中学的时候在学校里见到的人多。
营地里的烤肉已经做好了,因为撒上了调料和香料盐巴,比外面的部落好吃多了。
有邻局的部落闻着香味过来“你们做的什么?这么好吃?”
梅花姐爽快的递给他一块,那个男人咬了一口:“哇,好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不好意思的说:“能给我们交换一下吗?”
“怎么交换?”梅花姐问。
“你说。”
“你们拿来了什么东西?”
“有皮子,黄羊,”
“这样吧,你们给我们一张皮子,我们帮你烤一只黄羊。只算是烤制的手工费。”
男人说:‘我回去和族长商量。"
一会儿,男人回来了:“族长说不合适。”
梅花姐笑着说:“没关系,再给你一块,让族长尝尝。”
男人拿着烤肉走了。
何清欢一边吃烤肉,一边说:‘白伏城,你看我们的烤肉这么受欢迎,不如我们卖羊肉串吧。”
白伏城说:“集会上没有卖吃的,都是交换东西。”
何清欢说:‘没有,我们卖才新鲜啊。”
梅花姐说:“不如试一试,有买的,我们就卖,没买的我们就自己吃啊。”
白伏城点头:“好,反正我们也要自己吃饭。”
于是,在营地前面垒了一个长条形的烤炉,下面留烧火通风口,中间放柴火这样火焰才烧的好。
上面放串。
肉就是自己捕猎来的黄羊肉,串串就用的附近随处可见的柳树枝子。
因为原始人豪迈,就穿的大串。
价格就由红梅姐负责。
分队行动,有人切肉快,有人去弄柳树枝,有人垒炉子,有人捡柴火。
肉切好了,何清欢负责腌制,白伏城出去趁着这个集会搞外交,打听各种消息。
到中午的时候,集会上的人多起来了,各种交易繁忙。
就大熊部落的营地前响起了“羊肉串,羊肉串啊,新鲜好吃的羊肉串啊。
好吃不贵,保证你吃了一回想下回。”
何清欢让几个人一人拿了一串举着边吃边逛,要求逛遍整个集会务必让所有人都看到好吃不贵的羊肉串。
刚拷出来的,兹兹的响着的,散发着诱人芳香的羊肉串,在众人目瞪口呆中招摇过市。
肉竟然可以弄成这样的小块烤着吃,这样熟的又快,滋味又足,以前我们怎么没有想到?
很快就聚集了一群的人围拢在烤炉前:“怎么交换?”
你有什么可以交换的?梅花姐熟练的交易。
我有一只黄羊,可以换几根羊肉串?
拿过来我看看。梅花姐说。
勇士扔过来一只黄羊大概有五十斤。
梅花姐估量着,这羊出去内脏可以出三十五斤羊肉,可以烤七十串,骨头,羊内脏还可以煮羊杂汤。
“这样给你五十串这样的。行吗?”
“可以。”勇士痛快的答应了,梅花姐给他一串刚考出来的。
先吃着。余下的加大火力,五十串同时在烤炉上翻滚着。
因为肉块小,比整只烤制快多了。
何清欢潇洒的往上面洒调料,末伏的天气,守着火炉,忙得汗流浃背,脸上更花了。
这时远处来了一队人马,集会内的人都往那看。
原来是最北面的也阿鲁古雅部落来了。
只见地主大江部落的族长带着几位首领过去迎接。
何清欢竖着耳朵听路人的议论
这个阿鲁古雅部落可是最大的部落了,有一千人呢。
一千人啊,数都数不过来呢。
听说了,这次来的是族长最爱的弟弟,栾犀。
听说栾犀在整个大陆最美的男人。
第27章 最美的男人
嘻嘻,能见到是难得的福分啊。
是啊,是啊,那个族长从来不让他出来呢。
可是听说他有一百个女人呢。
一百个也说少了吧,光每年冬天去他们洞里过冬的时候每个部落进献的女人就不光一百个了吧。
还得去掉死了的啊。
别说了,别说了,来了来了。
何清欢撒着调料,看着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过来了。
竟然是抬着的类似小床一样的平板,上面坐着一个年轻的男人。
头上带着五彩的羽毛编制成的头冠,光着的上身,脖子上挂的饰品,垂到胸前。
有动物的牙齿,有美丽的贝壳,有羽毛,有彩色的石子。
下面围着剑齿虎的兽皮裙。
果然是见过的最美的原始人了。
给他抬着床的人是四个健壮的男人,但是,脸上都有一处烫伤,在额头的部位。
后面的人群里也有这样的烫伤的伤疤的人。
这是怎么回事?
路过烧烤摊,香味和拥挤的人群,吸引住了步伐,那位美人发话了:“这是什么东西?”
梅花姐急忙回答:“是烤羊肉串,非常好吃。”
美人说:“老远就闻到香味了,先给我来两串尝尝。”
何清欢低头翻转肉串,并不抬头看。
梅花姐说:“这五十串已经卖给这位勇士了。我得先问问人家。”
转身问旁边的勇士,勇士看看哪位气势容貌都高人一等的美人,鞠躬
“能请尊贵的栾犀大人吃羊肉串是我们的荣幸,我们族长知道了也会高兴的。”
栾犀满意的点头::“你们是那个部落的?”
勇士回答:‘我们是使鹿部落的。”
何清欢听着两人的对答,恨不能起一身鸡皮疙瘩,原始人也懂得拍马屁了?
他不知道的是,附近所有的部落冬天的时候都要去栾犀他们部落的山洞过冬。
否则就只有冻死在帐篷里的结果。
所以,任何部落都巴结栾犀的阿鲁古雅部落,何况是栾犀。
栾犀问何清欢:“好了吗?我都饿了。”带着尊贵的懒散病娇。
何清欢花着脸,拿起两串烤的喷香流油,肥瘦相间的肉串递给他的随从。
栾犀看着他突然哈哈大笑:‘真是个有意思的人。”
接过肉串咬了一口,优雅的嚼着,和那些见了吃食就扑上去的原始人果然不同。
这是从小没挨过饿的人才有的优雅。
鼻子里嗯了一声:“果然,好吃,晚上就吃这个了。”
随从马上过来和梅花姐定了晚上的二十串羊肉串。
扔给她的是一颗天蓝色的石头。
何清欢伸头一看,竟然是一颗栾犀也戴着的绿松石!
绿松石如果穿孔的话必须要有坚硬的东西,比如铁器,难道?
阿鲁古雅部落已经有了铁器?
马上叫人把白伏城找回来,给他一看,绿松石,告诉他栾犀戴着的绿松石有孔。
白伏城只觉得后背一阵冒冷汗,阿鲁古雅如果有了铁器的话,那。。。。。。
这感觉可太恐怖了。
他们当然不会像何清欢那样有了铁先打口铁锅用用。
他们会制造武器,比如矛,比如砍刀,把所有的石器武器变成铁器的!
那意味着,今年冬天如果有人不安分,将遭到灭顶的斩杀!
白伏城的表情严肃凝重,何清欢有点不适应,从来没见过他这样的模样。
而,大熊部落因为他的带领这几年发展的太快了,今年又融合了高山部落,消灭了食人族,
恐怕已经引起了阿鲁古雅那个强硬派族长欧吉德的忌惮。
今年冬天入洞过冬的费用恐怕要狮子大张口了,虽然自己准备了充足的食物,只怕就算进献给他,也不会让他满意的。
何清欢担忧的问他“怎么了?”
白伏城强笑一下:“没事儿,晚上给你详谈。看看你的小花脸,歇会儿吧。我来。”
勇士的五十只羊肉串取走了,又来了不少订单。
梅花姐派人去换了口陶锅回来,给神使大人煮羊杂汤喝。
晚上,栾犀的侍从过来取定好的二十串羊肉串,送回他们在大江部落早就给他们预留的营地里。
何清欢问白伏城:“他们脸上怎么都有烫的疤?”
白伏城拿了吃食:“回帐篷跟你细细谈。”
两个人一边喝羊汤,一边聊,白伏城把自己的分析都告诉了何清欢,
最后说:‘阿鲁古雅部落已经进入了奴隶社会,那些脸上有疤的都是奴隶。”
何清欢惊讶的啊了一声:“奴隶社会?”
白伏城说:“对的,人在任何社会制度下,总有自私,贪婪,黑暗的那一面,比如食人族的费斯。
他就是杀戮成性,为了虐杀而杀人。
而阿鲁古雅的欧吉德就是个黑暗的人,欲望特别大,因为欲望强烈的人,要努力去实现他的心愿,所以行动力也特别强。
他不停的攻击别的部落,超过三十五岁还没有死的老人全部放山放养。
女人和孩子没有食物的分配,只有勇士才能吃饱饭。
而这样还不算,他后来发现了更节省食物的办法就是奴隶。
打败了部落全部沦为奴隶,在脸上烫疤,以示和部落里的平民的区别。
奴隶更是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干最苦最累,最危险的活儿。
那些能跟着栾犀的随从都是好命的,起码没有性命之忧。
别的奴隶都是战争中冲在最前列的人。
现在加上他们有了铁器,只怕,我们部落不是他们的对手。
因为我们部落里的勇士和老人女人,孩子的比例太小!
他们部落加上奴隶,百分之七八十都是勇士。”
何清欢也有些着急了:“那我们不去那个山洞过冬不就行了?”
“冬天你知道这里有多冷吗?零下三十几度。怎么靠帐篷过冬?就算勉强过去了,自然损耗就不少!”
何清欢咬牙:“我有办法在冬天取暖。保证冻不死人。”
白伏城看着他,在微微的火光中清俊的脸上显出坚决地果断。
上前不顾炎热抱住他:“谢谢你,清儿,你真的是天神给我的福星。”
两个人正腻歪,外面有人说:“族长,栾犀来人请您的弟弟过去说话。”
“说什么话?”
“说是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要赏给东西。”
白何二人对视一眼。
何清欢说:‘我要是不去会引起他的怀疑的。”
“我暗中保护你。”白伏城摸了摸裙子低下的瑞士军刀。
派了四个人明着跟着何清欢,自己在后面远远的跟着。
到了栾犀的大帐篷,有人通报:“栾犀大人,人来了。”
随后有人撩起帐篷的帘子,何清欢迈步进入。
栾犀斜斜的倚在皮子制成的枕头上,慵懒的看着来人:“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清儿。”何清欢回答,这个时间还没有姓呢,只告诉他名。
“真是好名字呢,谁给你起的?”
“我哥哥。”
“就是那个大熊部落的族长、”
“是啊,栾犀大人真是无所不知。”
“呵呵,你真会说话。”栾犀笑一下,果然明媚动人,比部落里的女人还动人心。
“你身上弄的这是什么?我喜欢干净人,去给他洗洗。”栾犀并没有征求何清欢的意见,命令奴隶去打水过来。
何清欢一慌,急忙说;“栾犀大人,我有病,就是长在皮肤上的病,这是药膏,不是泥巴。”
栾犀一听他这么说,兴味更浓了:“哦,是嘛?叫巫医过来,给清儿看看是什么病。”
一会儿一个中年女人弓着身子进来;“栾犀大人,有何吩咐。”
栾犀一指何清欢:“给他看看,他得了什么病,他们部落的巫医说是皮肤上长的病。
小部落的巫医没见识,也许你给他看看就好了。”
巫医过来闻闻:“是药膏。”闻到了姜黄的味道。
栾犀说:“给他洗洗,好好看看。”
何清欢推辞说:“不麻烦巫医了,我这药还是可以管些作用的。”
说话间,栾犀一个眼神,奴隶过来夹住何清欢,巫医端着陶盆,拿起皮子已经给洗了脸了。
瞬间,清俊无畴的脸庞出现在众人面前。
何清欢大叫:“不要洗了,不要洗了。我有皮肤病,会传染的。叫白癜风。”
第28章 □□
栾犀一脸兴致盎然:‘巫医,你知道有个病叫白癜风吗?
巫医说:“我听说有的部落的人会皮肤变白,先是一小块,然后逐渐变大,最后全身都变白。
但是因为这个白块会传染,所以如果部落里出现了这种人,都被放山放养了。
不知道说的是不是这个名字,白癜风?”
何清欢点头,原来这个世界就有白癜风了,本来是一时情急才想的这个病,想不到给这个病命名了啊。
正说着话,外面有人通报:“栾犀大人,大熊部落的族长来见。”
栾犀眉毛一挑,好玩了啊。“进来吧。”
门帘一挑,白伏城挺拔英挺的身形出现在帐篷里。
“大熊部落白伏城,见过栾犀大人。”鞠一躬。
因为栾犀坐在他的小床上,并没有打算站起来和他握手,白伏城只好鞠躬,表达自己谦卑顺服的意思。
栾犀看着二人:“他是你弟弟?”
“是的。”
“你俩长得还都挺美的,各有各的美。”
“和栾犀大人无法相比。”
“呵呵,美各有各的,不是一样的,要是大家都长成我这个样子,也就没有什么美不美的了。”
何清欢不由的给他一个赞赏的眼神,他竟然有了这样的领悟,果然,又聪明又美丽。
栾犀看到他的眼神,不由一笑“清儿这病可有治?”
“啊?清儿的白癜风?栾犀大人已经知道了?”
栾犀点头,看着这个哥哥,自己弟弟过来一会儿就追过来,也是宝贝着吧。
“清儿小时候就得了这个病,部落里要把他放养,阿姆舍不得,就把他偷偷的养着。
后来年纪大了,到是会琢磨着做吃食,部落里见他能干活,也就没再提放养的事情。
这不从没出来过,今年是第一次过来集会。
恐怕他年纪小不会说话,他的病会传染给尊贵的栾犀大人,所以来带他回去的。”
栾犀笑了:“族长说笑了,要是会传染,怎么会让他做吃食?”
后面一句已经是斥责了。
白伏城心里一紧,嘴上回答:“栾犀大人,那是因为他身上涂了药膏,一是治病,二是阻止传染,才敢带他出来的。”
“哦,是这样啊,那这么多年来,你阿姆和你被传染上了吗?”
“回栾犀大人,我们平时都不碰他,到现在还没有,以后有没有就不知道了。”
白伏城想野外生存的久了早就变成了一身健康的古铜色皮肤。
而何清欢全身嫩白,基因好,没办法。
姥姥是资本家的女儿,奶奶的大地主的女儿,历史积累下来的基因改造,到他这一代,无可避免的女儿都是绝代风华,男儿都是貌赛潘安。
基因的力量无法改变,我也不愿意长这样啊。何清欢无奈。
栾犀看看兄弟二人:“你就先回去吧,我就留清儿说会儿话,不会碰他,这样就不会传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