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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疼,那么爱-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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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有一天,办公室的小雪漫不经心地扔给我一句,说,知道么,安安,闻尚曾经追求过美致呢。我所受的煎熬,这才一下子变得清晰。原来闻尚一直这样不温不火地送花给我,并不是因为他喜欢这样的方式,而是他的心里,依然装着卑微的美致。而我,怎么就把有心计的美致,给看轻了呢?
  3
  美致再跑来甜言蜜语地说好话给我,我便不客气,挖苦她说,这样的话,说给你闻尚哥更有用呢,虽然你长得漂亮,可我一个新人,既不能帮你找活做,也不能免费给你妈看病,所以你的美貌和口才,在我这里简直是浪费哦。
  美致在听了几次这样的话后,终于不再殷勤地过来找我。我桌上的花,依然是日日新鲜;闻尚偶尔经过,会微笑着看上片刻,而后习惯性地说上一句:安安,为什么不试着将凋谢的花瓣收集起来,让美致给你做一个清香的花瓣枕呢?我总是低头装作很忙碌的样子,不去理会闻尚的建议。怎么告诉闻尚呢,其实我试图将每朵他送我的花都收藏起来,可是不久它们就全都坏掉。什么东西,都有保鲜期,爱情,也大抵是如此吧,娇艳的时候光芒四射,一旦谢了,便迅速地只剩了枯枝败叶。
  几个月后,美致的母亲病重,急需要输血,而美致的钱,在输了一次血后,就所剩无几。美致跑来求我,说闻尚哥是最有办法的人,求你让闻尚哥救救我妈妈,好吗?我以后会帮医院洗更多的床单,打扫更多楼层的房间,求求你,让医院先救我妈妈……我看着从没有落过泪的美致,心底浮起一丝丝的同情,但还是婉转拒绝了她。我说,美致,我真的无能为力,即便是闻尚,也没有那么大的权力,打破医院的规矩的。况且,你知道,闻尚,其实更喜欢的,是你,为什么你不去求他呢?
  美致终于去求了闻尚,闻尚很快地打电话给我,几乎以命令似的语气说:安安,你文笔是院里最好的,尽快写一份倡议书,让全院的同事为美致的妈妈捐款,或者捐献相匹配的血型,记住,一定要写得打动人心!快要挂掉的时候,他又柔声补加了一句:安安,如果我们这些幸福的人,能给美致一些无私的帮助,就像她曾每日代我送花给你一样,将一份爱转送给你,那么,不管她是不是用了心计,我们彼此,都会觉得温暖,是么?
  4
  我在制作得素朴又美好的倡议书上,写道:我们的幸福,已是足够;而美致的幸福,正在回家的路上。如果你曾经买过她的花儿,且从这些花的芬芳里,品到过一丝的恬淡,还有温情,那么,分一些给可爱的美致,好么?她和妈妈,需要我们这双拈花的手,需要我们载她们的幸福,快快地回家;就像,美致曾经用怒放的花儿,温暖了我们回家时寂寞的旅程……
  这样的一份倡仪,贴在美致曾经卖花的门口。募捐箱的旁边,放着满篮的百合,每一个给予美致帮助的人,都会得到一枝。美致说,百合是最良善的花,我想闻尚和我一样,记得清晰,所以他会买下这么多的百合,送给让美致生出希望的人们。
  我在给美致的妈妈输血的时候,美致哭了。美致说,我的血,是妈妈给我的,如今你把自己的血,输给我的妈妈,那么,我们此后就流了相同的血,就是最亲的姐妹。我相信这些话,不是美致的蜜语甜言,她是肯把每一个人的好,都放大了,努力记住的女孩。她对每一个人说好话,她勤快地帮我们跑腿买东西,她大汗淋漓地洗成堆的床单,她偷偷从护士那里学会如何给妈妈注射,所有这些,只不过是美致这样聪明的孩子,为卑微的自己,积累幸福的方式。
  美致的妈妈,终于度过了最危险的时刻。美致开心地像个孩子,送花给每一个病房。整个的医院,即刻被淡淡的海棠花香萦绕。我和闻尚收到的,是并蒂的莲花。美致悄声说,姐姐,何时你和闻尚哥结婚,一定记得要请我做伴娘哦。否则,我会大闹洞房的。我笑,说,可是美致,我多么希望,做伴娘的,会是我……
  我以为美致会在这句话里,羞涩地扭头走开,可是她怎么却哭了呢?美致说,知道么,姐姐,我的幸福,已经到家了,它现在就藏在我心底了呢。
  美致送妈妈回乡下去休养,她说妈妈的病,慢慢地好了,她可以放心地在城市里,做自己喜欢的事。至于她又要去哪里,利用小小的“心机”,寻找幸福,我和闻尚,都不知道。她只留下一个花瓣做成的双人枕,还有一管美宝莲的唇彩,就悄悄地离开了。
  美致没有给我只言片语,但我知道美致的心。爱情与唇彩,都是美致最想要的幸福。而我却只用了一点点的温情,就足以让这个傻傻的丫头,将它们全部放心地交付于我。
  我的幸福,已在怀中。那么美致的幸福,也快到家了吧。



贰:爱诱

第一章 暧昧
  1
  倪尔康发短信给蓝素素说,素素,每次我需要用钱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蓝素素看了呆愣许久,但终究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回复于他。甚至,她连表情,也不知该调整到多少度,才能够应对倪尔康这句看似如此掏心掏肺的话。
  蓝素素不知道怎么就招惹上了倪尔康,用招惹这个词,是因为倪尔康在她的心里,实在说不清是爱还是恨。她最初认识他,就是因为利益上的相合。倪尔康所在的公司,要出售一批式样上有些过时的衣服配饰,而蓝素素恰恰是服装公司的一个业务员,倪尔康不过是打了一个电话过来问是否要货,蓝素素便自此与他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蓝素素天生是个好脾气的人,又有不错的设计能力,倪尔康将样品照片在网上传给她看的时候,她出于客气,随便安慰他一句,说,这些配饰其实搭配一些流苏应该会别有风情,可以让它们起死回生。倪尔康就因为这句话,水草一样缠上了蓝素素,让她想要费力挣扎,却发现越是挣扎,就缠得越深。
  倪尔康到底缠着蓝素素帮忙购进了这批配饰,这样做的结果,倒是出乎蓝素素的意料,不仅让倪尔康在公司的地位迅速蹿升,而且还因为公司采纳了蓝素素关于增加流苏风情的建议,而让一批本来滞销的服装跟着在市场上脱销。而蓝素素也因此得到公司奖励的一笔不菲的奖金。
  蓝素素用这笔钱请倪尔康吃了饭,两个人在微醉中,似乎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彼此深聊起来,才知道竟是来自北方同一个城市。只不过一个因为大学毕业而留在了上海,另一个则是从北方为了打拼而至上海。
  倪尔康大约是真的醉了,也不管酒吧里人人都需要安静,就拍了桌子,说,你看,老天爷从来都不会乱牵线,我们在家乡的时候不认识,跑到上海,这一场相识,想逃都逃不掉。所以素素,你还是认命,交下我这个朋友,绝对没有错。
  蓝素素被说得也有些受了感染,咕咚灌下一杯酒,说,尔康,以后有什么事,我们互相帮助。
  2
  蓝素素酒醒之后,躺在租来的小房子里,看着昏昏欲睡之时,倪尔康发来的一条又一条的短信,便觉得有些许的清凉,游丝一样,弥漫了全身。这是她第一次,在湿热的上海,觉得有一丝的凉意。尽管她在上海,生活了6年,相比于刚来此地一年有余的倪尔康,算得上“老上海”,可是她依然无法适应这里的天气。当然,也包括生活。
  蓝素素是个懒散的人,平日里朋友发来的节日性的问候,她从来都不回复,除非是有人以为她失踪了,问第二次,她才懒洋洋回复一句,喔,刚才忘了看了。所以对于倪尔康发来的短信,她看完了习惯性地想要删掉的,可是突然就止住了,然后按了几个键,回复他说,谢谢你的问候,改天我们不喝酒,去吃城隍庙的小吃吧。
  一周后倪尔康果真发来了短信应约,说他已经租好了车,亲自驾车载她去吃小吃。蓝素素从乱糟糟的小窝里爬起来,将自己收拾得像模像样了,又涂了点淡色的唇膏,这才对着镜子笑一下,出了门。
  他们约好了在蓝素素公司门口见面,蓝素素到了只顾着看来往的车辆,希望会看到探出头来朝她挥手的倪尔康,却不想,等了片刻,并不见人来。她有些微的不高兴,想这男人,约会女人,怎么能迟到呢。正想着,后面便有人拍了她的肩膀。蓝素素吓了一跳,回头看时,见是倪尔康。 
  蓝素素看他旁边既没有宝马,也没有香车,便假意生气,说,你的车呢?倪尔康豪迈地一拍旁边一辆灰不溜秋的自行车,说,喏,这就是我的座骑,足够载动90斤的苗条公主了吧。
  蓝素素被他给逗乐了,她已经许久都没有骑过自行车,觉得有回到少女时在巷子里自由穿梭的快乐。她啪地就跳了上去,而后一拍倪尔康的后背,说,师傅,开车!
  倪尔康就这样载着蓝素素,驶在拥挤的人行道上,时不时地,就在蓝素素的一声尖叫里,紧急刹了车。路人纷纷侧目,看着这样一对骑在叮当作响的自行车上的男女,发出各式的评论。蓝素素听见其中一个中年女人朝另一个女人叹说,还是年轻好,爱情都经得起摔打,我们这年龄,别说他没这心,即便是有这心,我们也怕是懒得理他这风情。
  蓝素素在这样的话里,突然想要靠在倪尔康的背上,就靠一会,她就能够知足。就像她在上海的几年里,有些累了,终于可以找一个港湾,停靠一会。至于这港湾,是暂时的憩息地,还是永久的守护所,或者根本就是一个既不遮风也不避雨的破败处,她则没有去想。
  3
  蓝素素就这样稀里糊涂地与倪尔康成了朋友。
  “朋友”这个词,是蓝素素对外的称呼。总有八卦一点的同事,问常来给她殷勤送盒饭或者等她下班的男人是谁,蓝素素就含糊其辞,说,一个关系近一点的老乡朋友。蓝素素特意加了“老乡”这个词,似乎不这样加别人便会误会,以为前面的定语是“男”,男朋友和老乡朋友之间,显然还差着一截,而这差下的一截,蓝素素便不知道该拿怎样的心情来盛放。
  倪尔康隔三岔五地就过来请安,很准时,每次都是在蓝素素恰好要关窗下楼的时候。她隔窗看着楼下那个抬头仰望的平凡的男人,有时候他手里会拎着一条鱼,那是打算去蓝素素租住的小屋里做饭去吃的。蓝素素看着一个混入人群便可以被淹没掉的男人,心里总会浮起一丝的温暖,感觉,像是身边有了一个家人。
  倪尔康的菜,做得的确好吃,蓝素素渐渐上了瘾,常常就打电话,给倪尔康,列好了菜谱,让他买了去做。蓝素素将一把钥匙给了倪尔康,这样他就不用跑大远的逆方向来接她回去,而是一开门就可以看到他忙碌的满头大汗的样子。蓝素素想,迷上一个人的厨艺,是不是就被他俘虏了大半?否则,她怎么就突然对倪尔康温顺起来了?
  这种温顺,看上去似乎顺理成章,但还是让蓝素素觉得有些突兀。
  是倪尔康发短信给她,在一个午后,说家里出了事,要急用一笔钱,但自己一时凑不齐,如果蓝素素方便,能否先借他6000块?蓝素素很快就回复他,好,这就去。
  钱不算多,但蓝素素从自动取款机旁出来,在隔壁一家衣服店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影子,突然就觉得少了昔日的光芒。想当初她也曾经有过一个男友,那个男人总是毫不顾忌地从蓝素素钱包里掏钱花,蓝素素几次劝说于他,都不管用,最后很毅然地分了手,那男人还觉得无辜,说,不就是花钱么,我给你钱花的时候不是连吭都没有吭一声么,怎么轮到了你,就上升到要分手的地步?
  可蓝素素当时的确分得义无反顾,毫无不舍。可是而今,到了倪尔康这里,她怎么就没了昔日的锐气?
  4
  蓝素素想了许久,才勉强找了一个理由来说服自己,或许是因为倪尔康不是自己的男友,至少,算不上是吧,所以她才会这样坦然地将钱借他,并没有想过要他何时还上的问题。就像,她从没有想过会和倪尔康有进一步的发展。
  这样厘清了关系,蓝素素便觉得有些凉,似乎,她在上海,又成了孤单的一个人。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在潜意识里,将倪尔康当作一个可以让她依靠的男人。但她却是在言行上,流露出了对他的依赖,她爱吃他做的饭,喜欢他等她回家的感觉,愿意同事开她与他的玩笑,周末的时候喜欢他骑着租来的“宝马”,载她在上海的大小胡同里穿行,享受她病了的时候他在身边忙前忙后的感觉。
  而倪尔康又将蓝素素看作是什么了呢?他依然像往昔那样给她做一份热气腾腾的水煮鱼,吃完饭后很老实地回自己的住处,从来没有提过要在蓝素素这里过夜,他与她保持着一份距离,这份距离可以安全到放下金钱这样敏感的话题,而不至于让彼此觉得尴尬,或者亲密中生出隔膜。
  倪尔康在他约定的三个月后,又拖了一个月,才将钱打到了蓝素素的帐户。蓝素素看着卡上那个安静的数字,想,是不是他们的关系,就这样完结了?
  她还没有想好这个问题,倪尔康又有了事,说是他私下里跟一个公司做了一笔生意,赚取一笔货物的中间差价,但自己身边暂时没有这么多钱周转,问蓝素素能否借他3万块,事成之后,他将会给他一部分利息。
  蓝素素没有吱声,倪尔康锲而不舍地再次发来,蓝素素这次干脆关了机。
  蓝素素透过房子,看外面繁华的上海,她知道自己早晚都会离开这个城市,她一直没有在这里扎下根来,她也没有那些路边法桐的耐性,等着时光滑过,自己也成了这些繁忙街道上的一员。她怕还没有等到,自己就老了,老到根须不止不向那深处去扎,反而暴露在水泥地上,现出让所有人都窥到的老态。
  所以,她需要主动地去寻找一个温暖的家园,而不是暧昧地此地养一株草,彼地又种一棵花,结果,全是路过,自己什么都没有得到。
  蓝素素这样想好了,便打开手机,在倪尔康那句每次我需要用钱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的掏心掏肺的短信后,回复道,可是,我不需要你这样的想念,更不需要你拿了想念的幌子,来骗取一个女子,本已不多的年华,我要寻找的是爱情,而不是暧昧。谢谢这一程的温暖。再见。
  蓝素素将新买好的手机号换下,心里一片安静的蓝,就像夏日一场急雨过去,天空被洗过的澄明。 

第二章 无情而过
  1
  一入大学,我便迫不及待地加入了老乡会,感觉里像找到了组织一样的温暖和踏实;心,在听到那么熟悉的乡音后,也少了一份初到这个陌生城市的孤寂和凄清。这其中,有一个叫陈慕的师兄,对我尤其地热心,不仅带我很快地熟悉了校园和周围的环境,而且知道我家庭困难后,还把我介绍到图书馆做勤工俭学,让我捉襟见肘的处境即刻得到缓解。这样切实的帮助,自然是让我感动。我打电话给母亲,说起陈慕,母亲立刻嘱咐我,一定要真心对人家,这样有什么事,他才会照应到你。
  我当然明白母亲的意思,对于我这样一个从农村里走出来的贫寒学生,除了老乡,在这个喧嚣的城市里,几乎再也找不到可以依靠的人。而且陈慕又是一个那样“吃得开”的人,不像我,只知道死啃书本,关于人情世故,几乎一窍不通。依靠老乡的关系,能够和陈慕走得更近一些,我想这或许是比勤奋学习还要重要的吧?
  陈慕一身兼着许多的职务,常常忙得找不着人影,我挣了钱,想请他吃饭都没有时间。而且那么多的人来求他办事,我这样一个小老乡的饭,如果只是单纯地想要讨好他,怕是永远也轮不上的吧。有个师兄说过,大学就是一个小小的浓缩了的社会,如果你在这个小社会里,除了成绩没有一点小小的心计,你永远也不会真正地成长成熟起来。听起来有点残酷,但我还是从周围热衷于寻找自己的交际圈的同学身影上,开始知道,为了毕业时能留在这个城市,我也必须有自己的圈子了。
  2
  终于想起陈慕还没有女朋友,为什么不把班里某个秀外慧中的女孩子介绍给他呢?没有一个男生不希望在大学里谈一场浪漫的爱情的吧,贫穷如我,都渴盼爱情,更不用说那么优秀的陈慕。我很快将目标锁定在班里一个叫白兰的女孩子身上。她是个说话细声细语的温柔女孩子,长得也漂亮,见了谁都会绽开恬美的微笑,至少她是不讨厌我的,不像有些稍稍势利的女孩子,与她说话都不怎么搭理。而白兰,用她迷人的微笑征服了每一个男生,那么,她也一定可以将陈慕征服,进而在我和陈慕之间,搭上一座可靠稳固的桥梁的吧?
  我的猜测果然是没错。陈慕在看到白兰的第一眼,便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陈慕开始忙里偷闲地来找白兰,如果她不在,他便会让我捎纸条给她。有时候还会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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