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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疼,那么爱-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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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公共课的时候,写了张纸条,告诉陈思,周日早晨八点,我在悠兰花店的门口,等他。课间休息的时候,我将纸条偷偷夹在了陈思的课本里,而后便在老师开始讲课之前,一脸绯红地溜出了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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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周末的清晨,有很好的阳光,我躲在洗手间里,很笨拙地给自己描了眉,又涂了美宝莲的唇彩,这才在舍友们的鼾声里,轻手轻脚地走出了宿舍。
我捧了带着露珠的百合,在初秋微凉的风里,站到八点半的时候,终于看到陈思,跑步过来。我微微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等他走到身边来叫我的名字。可是,那熟悉的脚步声,却并没有停下来,而是慢慢小跑过去。我抬头看着那个高大的背影,终于鼓足勇气,喊道:陈思!
陈思果然停下来,很诧异地回头向我看过来。而后走近了问道:陈小美,找我有什么事呢?我这才明白,他原是没有注意到我。可是看着他明亮的双眸,我却是将背了千万遍的台词,忘得一干二净。我紧张地摆弄着胸前的百合,突然地抬头笑道:陈思,我刚买的花,很香哦,你要不要?陈思哈哈大笑,说:陈小美,没想到你还是一个很浪漫的丫头呢!好啊,我就不客气,拿走一半啦!
而我,却是在这句话后,将所有的百合都放到他的手里,便疯跑开去了。我听见自己朝身后大喊:陈思,花儿都送给你了,记得好好照顾它们啊!
几天后的一个黄昏,我在走廊里,听见对门一大堆的男生,在教室里闲聊。有陈思的声音,他说,那个对面的陈小美,真是奇怪啊,那天我晨跑经过,她竟非要塞给我一大束百合。有男生便打趣说,这个陈小美,说不定是看上你了呢。
我在他们夸张的哈哈大笑里,突然地眼泪便流出来。原来陈思根本就没有迟到,而是他完全忘记了我请求的那个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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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还是很开心,想着四年的大学,足以让陈思慢慢地知道我的爱,且像我爱他一样,全身心地爱上我。只要,只要再没有别的女孩,大胆疯狂地追求他。
可是怎么会呢?那么完美的陈思,被如此多的女孩子簇拥着,怎么会孤单呢?那个站在最远处的我,黯淡无光,使完了所有的力气,怕是也穿不过厚厚的美女群吧。
但我还是要努力,哪怕,他一次次地将我忽略掉。哪怕,这种爱,只是像夏日里最后一只蚊子,让他在碰触的瞬间,只是觉得微微的痒和痛,抹一点花露水,便慢慢地将我忘记。可是,在他拼命地驱赶里,曾经那么近距离地亲吻过他,对于生命将尽的一只蚊子,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吧。
清晨的早操,因为场地的原因,已经停上。宿舍的电话,因此再不会响起。而我,则习惯性地开始“骚扰”陈思。总是给他发一些美好温情的短信,陈思偶尔会回,说,胖丫头,你从哪儿捣鼓来这么多公共短信发给我呢,没事谈场恋爱,给男朋友发多好啊,要是你愿意,改天我给你介绍一个噢。我从没有告诉陈思,那些像诗一样的短信,是我怎样在夜里爬起来,打开手电,记下来的;它们在我的心里盘旋,像他一样,任我怎么努力,都无法将之忘记。无法忘记,我唯有记住他们。
陈思终于开始交往女孩子,是一个音乐系的美女,和陈思很般配的样子,两个人在校园的大道上走过,总会有许多的人,回头看,且像我一样地感叹:多么幸福的爱情。可是没有人知道,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是多么地难过。只是难过,并没有嫉妒。因为丑小鸭,对优雅飞翔的天鹅,除了由衷的羡慕,怎么会有更多的奢望呢?
有时候会碰到他们,陈思很大声地和我打招呼,说,胖丫头,什么时候找到男朋友,记得告诉我噢。我在红着脸答应了几次之后,终于在一天快要入睡的时候,告诉陈思,其实,我早已有了男友。陈思哈哈大笑着说,可是胖丫头,你一直形单影只啊,你的那个男友,为什么不肯出来陪你,他究竟躲在哪里呢?我说,陈思,谁都没有权利看到优秀的他,因为,我只肯让他藏在我的心中。
这样的对话,不知怎么就传遍了全系。是陈思的评语吧,他说,那个矮胖平淡的丫头,不仅是浪漫,还经常说些很怪的话,从没见过像她一样傻的女孩子呢。我并没有跑去找陈思辩解,且让他把我当成一个傻丫头吧,只要,我每天都能在教室的门口,与他“偶遇”,且听他一次次地喊我胖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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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的大学,陈思谈了三次恋爱,每一次,都被人认为是最完美的一对。可是,只有我知道,真正爱过他的人,只有我一个。而且,至始至终,我都不曾将他从心中忘记。
最后一年的夏天,我终于要离开这所大学。而被保研的陈思,则会继续留下来。那年的夏天,蚊子异常地汹涌,我的腿上,几乎全是伤痕。我依然给陈思发“公共的短信”,他又恢复到单身,但却是在系里忙碌,连毕业前的最后一顿饭,都没空去吃。他偶尔见到我,会惊呼,说,陈小美,你怎么变成瘦丫头了啊,而且单薄地有点让人心疼呢。我想陈思不会明白,一场四年的单恋,足以让一个人,消耗掉所有的精力,他依然是强壮结实,只因为,他从没有经历过一场真正值得他付出一切的爱情。
是一个开始落雨的夜晚,我被一只孱弱又坚强的蚊子叫醒,它嗡嗡地绕着我飞,任我如何地驱赶,都无法让它离去。这样一个寂寞的雨夜,突然地便想给陈思发一条短信。我说,陈思,我将拜托一只最可爱的蚊子去看你,它会带去我所有的爱与祝福,还会快乐地亲吻你,替我送上很多爱的红包给你,夏天转瞬即逝,愿这夏日的最后一只蚊子,会给你带来整个秋天的幸福。
陈思在第二天的清晨,终于回复给我。他说,丫头,为什么四年里每一个季节要逝去的时候,最先告诉我的,总是你,是不是,你真的像女生们说的,默默地爱了我四年?可是,傻丫头,为什么你从不让我知道呢?
这夏日的最后一只蚊子,终于在我踏上南下火车的时候,让陈思知道,有个傻瓜,曾经那么执着地爱了他四年。
第十一章 没等爱情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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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学毕业的那一天,有要好的师弟来送我。背了帮我收拾行李的小美,他们悄声对我说:放心吧,师兄,我们会帮你照顾好小美,亦会帮你看好她,让她毫发未损地在一年后飞到你身边的。我看着近在咫尺的小美,她微微上翘的嘴角,有我所熟悉又心疼的坚毅执著和隐忍。我轻轻走过去,当着师弟们的面从背后环拥住她,我说,小美,我要走了,你好好照顾自己,我会一直等着你。
我没有像师弟们说的那样,告诉小美,让她一年后飞到我身边去。我了解小美,我知道她不是个可以轻易被别人左右的女孩子。尽管整个的大学,我为她做了许多被别人认为值得她用一辈子去感激和回报的事情,尽管她也深深地爱着我,且拒绝了外系优秀男生一次又一次的乞求,只肯留在我的身边。可是,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小美不是那种为了爱情而将整颗心都留守住的的普通女孩子,她如果想飞,纵使我有再大的网,也是不能让她留住的。所以,我宁肯让她自己,选择未来。
第一次遇见小美,是在大二,我在校学生会,为新来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和减免学费方面的服务。小美着了很素朴的系服,带了明朗又清透的微笑,在那一大堆因自卑而显得手足无措的贫困生里,像一株安静美好的百合,兀自地立着,丝毫不因自己出身的贫寒和卑微,而连带地将最美丽的青春,也自觉地黯淡下去。每个人在领了表格出门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似乎怕人窥去上面的“贫困生”三个字。惟有小美,落落大方地领了表后,坐在我身边便填了起来。我不经意地一低头,便看到她的家庭景况一栏里,写了“父逝母残,小妹年幼”几个字。这样一个女孩子,我在她的身上,寻不到丝毫被贫穷摧残过的痕迹,我只看到她眉眼里的坚强与自尊,闪着让人不可逼视的光芒。
我在那张表格里,找到了我想要的一切内容。而后我用手中小小的权力,给小美开了后门,在图书馆帮她找到一份轻松又安稳的工作。这样我在去图书馆的时候,便可以时时地看到她明媚温暖的笑容。
小美并没有意识到我在追她,她会在我殷勤地帮她整理完图书后,很真诚地说声谢谢;亦会在我请她吃冰淇淋后不久,客气地回请我吃甜美的巧克力。我知道这是小美处世的方式,她不会接受无缘无故的帮助;除非,是以爱的名义。等我在她整理的图书中间,夹满“我爱小美”的纸条后,小美便不再说谢我,亦不再跟我客气。她在我偶尔落在她椅背上的外套里,别了一张小小的纸条,说:小美也爱阿聪。这样别致的方式,我想是只有内敛又勇敢的小美才会有的。她一旦爱上某个人,便会明确无误地告诉他,而不是羞涩地任对方去苦苦揣摩,更不会用骄傲的言行,将对方吓跑。
2
恋爱后的小美,从不会因为我优越的家境,而自怜或是无休无止地向我索取什么。她依然是那个独立又自强的女孩子,她因为我的爱而接受我种种的帮助,又因为爱我,而不再对我说半个谢字;就像,她给我那么多的体贴和关爱,却从不爱听我任何感激的言语一样。小美说,爱是无私的,如果你爱我,就不要将爱情以外的东西加进其中;亦不要试图将我整个的心,全都夺过去,它,依然是属于我自己的完整的那一颗。三年的甜蜜相处,我都没有将小美的方式改变掉。她一如往昔地爱着我,亦始终如一地做着她自己。
周末的时候,我会和小美回她十几里外的家,照顾她双腿残疾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个和蔼可亲的人,与小美一样,有着乐观明朗的心态。看到我和小美那么和谐,常会一个人忍不住笑。每次我都会偷偷给她留些钱,她从不会推让,她相信自己的女儿有能力给我同样的关爱;她们没有钱,但会回报给值得去爱的人,比金钱还要贵重的一颗真心。小美的妹妹,是个活泼可爱的中学生,热爱音乐, 听我说要买一个漂亮的吉他送给她做生日礼物,兴奋得几乎日日失眠,只等着做寿星的那一天的到来。她从没有因为我是姐姐的男友,便小心翼翼地恭维着我。她很坦率地挑我种种的毛病,让我加倍努力去追求她的姐姐。她亦会嘻嘻笑着拍我的马屁,只为一枚奇特的邮票。呆在这样一个家庭里,我常会莫名其妙地感动,我想三个相依为命的女子,怎么会在艰难里如此幸福又快乐,难道她们的心,具有超强的免疫力,可以在困顿的岁月里,始终坚强不可摧?
三年里,我几乎把这个温情的居所当成了自己的家。我自己挣了钱帮她们还掉一笔笔债务,小美母亲的心脏病一次次发作,总是我全程地悉心照料。这样做着的时候,我的心里,除了有幸福和自豪,还有隐隐的渴望和期盼,我希望小美会在我的付出里,有我所希望的随我走天涯的任性与冲动。或者,她会说一句:这辈子,我都会与你寸步不离。
3
我没有等到小美的这句话,就毕业回了自己的城市,做了一个中规中矩的公务员。父母一次次地托人给我介绍比小美条件好许多倍的女孩子,却都被我以各种的理由拒绝见面。他们终于愤而断绝了我的经济来源,我微薄的薪水,有一半多寄给了小美的家里,以至连换个新型的手机都没有钱。哥们儿知道了,便说我傻,守着一个明显不会给你结局的女孩子有什么用呢?她的心那么高,即便是真的爱你,也被她的所谓理想牵引着,回不到你身边来了。你见过长了翅膀的鸟儿,会与人一样在房子里安稳栖息的吗?
我还是没有主动地劝小美为我留下来,而她,亦在毕业后,飞去了北京,攻读心理学的硕士。我工作的那个小城,对此专业的需要,几乎为零,小美明显地,不会回到我的身边了。我不再对小美抱任何的希望,她却一如既往地深爱着我,且对我们的未来,充满无限的憧憬和向往。她会在周末千里迢迢地赶回来看我,只为依偎在我的怀里,假寐上片刻。她会在冬天里织漂亮的围巾手套送我,自己的手上,却因为长时间的飞针走线,起了层层的冻疮。她做家教挣了钱舍不得买喜欢的衣服,第一件事是存起一部分,做我去北京时的游玩费用。她一心一意地爱着我,不管我已经对这份爱懈怠,亦不管我们究竟有没有未来。她一旦爱上某个人,便不会再做任何的怀疑和犹豫。
我在小美读研半年后,终于说服自己,去了北京。小美开心得像个小孩子,取出她存下的“专款”,带我逛遍了整个北京城。她的小妹,也考上了北京的重点大学,只是没有时间陪我,她与同学组建了一个名为“北京格格”的乐队,在旅游场所四处演出。我随小美去看过她一次,依然是弹着我送她的那把吉他,但神情里,有了与小美一样的内敛与执著。这样两个姐妹,她们的血液?,有我永远不可企及的坚定和柔韧。我追赶不上她们的脚步,亦不企盼她们会站住脚等我,我惟有转身,回自己平庸的小路。
4
我寑短信告诉小美,我有了新女友的时候,她刚刚坐上火车,朝我飞来。我没有多说什么,便将那个手机,弃置一旁,再不去碰。我害怕小美会锲而不舍地将真正的原因追问出来。我们都了解彼此,所以我才选择这样的“谎言”,将她的热情,彻底地击退。小美中途便下了车,返回了北京。我在孤独了一个月后,才拾起原来的手机,一条条地看小美发来的短信。
小美说,阿聪,我原以为你有足够的耐心,等我毕业后飞回到你的身边,与你相依相守,再不分离,可你还是自己中途退缩了。小美还说,阿聪,我只是一只燕子,向往高远的天空,但却知道窝在温暖的屋檐下,外面再怎样的诱惑无限,我都会日日飞回自己的巢穴。小美又说,我这样不断地向前走,只是因为,为了能与优秀的你,拥有并肩前行的资本,这样你重视门当户对的父母,才会真正地将我接纳,这是我的方式,这么多年,你却没有真正地明白……
这样一份真爱,我在毕业一年后,没有等得及它来找我,便自动地被我丢掉了。而我,却曾经离它那样近,只需耐心地等待,等待它变得足够地勇敢和自信,便可以与这份爱厮守一生。
第十二章 那个叛逆到老的女人
1
她怀上我的时候,并不像别人的母亲那样喜悦,忙碌着置办婴儿穿的衣服,并欣欣然地为小孩子计划未来,想着这个孩子会更像父亲还是母亲,是男孩还是女孩。事实上她那年不过是21岁,尽管我21岁的时候,已经知道自己的未来是离开小城,到繁华的北京找一份工作,并寻到一个能够值得依靠的男人。她甚至根本无视我的存在,照例偷偷地吸烟喝酒,并在与父亲吵架后,离家出走,随便住在一个陌生男人的家里。
想来在她肚中的10个月里,她带我去了不少的地方,父亲工作,不能时刻看守着她,她也便乐得拿了父亲的钱,出去逍遥。据姥姥说,那时候家里人最担心父亲上门,知道一定是有事,且与她有关。要么她去舞厅里挺着肚子跟人跳舞,还暧昧地打情骂俏。要么她跑去看电影,跟周围的小痞子起了纠葛。要么她在饭馆里喝酒,人家打烊了,还醉卧不醒。
姥姥为她这样一个女儿发愁,所以尽管她与父亲频频争吵,打骂,他们始终没有支持过她要离婚。他们知道自己的女儿是什么样子的脾性,生来叛逆,爱惹是生非,能有父亲这样的男人,肯接纳她,于她就已经是一种福分,假若她真的离婚,哪怕不带着我这个孩子,怕也是难于再嫁。而且她又那么刻薄,最擅长拿人短处嘲笑取乐,她甚至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看着父亲的一双金鱼眼,说肚子里的孩子也一定跟他一样是水中生物,大概也跑不出青蛙和蛤蟆的样子。父亲为这句话气得许多天不跟她说话,她却毫不在意,好像那不过是一阵风,刮过去,在别人脸上留下划痕,却在她心里,连影子都没有。
我不能不承认,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子,连小城里四五岁的小男孩,看到她,都喜欢嘻嘻哈哈地跑到她身边,拿手戳她脸蛋一下,而后坏笑着一溜烟跑开去。她有一双波光流转、顾盼生情的眼睛,乌黑发亮的长发,即便是随手一挽,都有种散漫不羁的风情。而她总是微微张开的双唇,则有一种让人想入非非的性感魅力。
这样漂亮的她,在小城里,当然是被许多女人嫉妒又不屑一顾着的。而男人们,则爱有事没事地过来招惹于她。她本就不是安分的女子,在生下我不过是两年,便又惹出了一场绯闻。而这场绯闻,不仅让父亲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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