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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对 那时错-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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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机没有应答。
    “那把车钥匙给我。”柯鈤语气不由分说。
    最后,司机把他们带到老城区的一所教堂前。
    “吱哑”一声,教堂门被推开。
    这是典型的乡村教堂,面积小陈设简单,十字架结满尘灰,左右各两排长椅,四条长椅就坏了三条。
    显然,教堂荒废已久。
    司机说,他就只知道这个教堂。
    柯鈤和那位司机用十几分钟时间对教堂进行了简单的清洁,在那十几分钟里林馥蓁就站在教堂门口看着。
    打扫完教堂,柯鈤站在教堂里,她站在教堂外,他大声问她:林馥蓁,你有没有改变主意?
    “什么?”问。
    “你现在还打算嫁给我吗?”
    低声回答:“当然。”
    柯鈤往前一个大跨步,把手伸到她面前。
    脚没动,抬起眼睛:“干什么?”
    “教堂有了。”柯鈤说。
    后知后觉,环顾四周,最后目光落在地面上,铺在地上的青石板想必已有千年历史吧,青石板上,日影斑驳。
    “可是,没有牧师。”低声说着。
    说完,林馥蓁心里一片愤怒。
    原本她不是想这样说的,原本从她口中说出的应该是:“那还等什么。”
    柯鈤问那位司机,愿意客串牧师吗?
    司机说他干不了牧师的事情,但让他当主婚人应该没问题,不久前他给自己朋友的女儿当过主婚人。
    “没有牧师,只有主婚人可以吗?”他问她。
    林馥蓁紧紧抿着嘴,她应该说出口的是“当然可以”,可她很害怕说出口的要么变成“不可以”;要么就是“柯鈤,我现在身体很不舒服,鲑鱼汉堡老是让我有作呕的感觉。”
    那个鲑鱼汉堡真是罪孽深重,弄得她现在胃部还在翻江倒海。
    柯鈤迈出教堂门口。
    心里一慌,拉住他的手,问柯鈤你要去哪里?
    他是如此轻而易举摆脱了她,脚踩在青石板上,没几分钟就消失在她视线范围内。
    柯鈤再回来时身后跟了十几个人,有黄种人有白种人,连褐色肤色的人种也有,走在最后是一名拄着拐杖的老先生。
    “他是一名退休牧师。”柯鈤指着拄拐杖的老先生说,“牧师有了。”
    点头,是啊,牧师有了。
    “一场婚礼,怎么能少得了观礼嘉宾。”柯鈤的目光从站在教堂门口的一张张面孔上掠过。
    那应该是来自于世界各地的人们,在陌生的亚洲青年的请求下,决定成为一场婚礼的见证者。
    现在,牧师有了,观礼嘉宾也有了。
    十几双眼睛都在看着她,这十几双眼睛就包括一直背着手的柯鈤。
    这个时候,她应该往前迈出一步,把手交到他手上。
    可是呢,她的脚一动也不动着,不敢去回视那一双双眼睛,最终低下了头,看着自己的鞋。
    红的、蓝的、白的、粉红的、橘黄色、深紫色的叫不出名字的花朵被狗尾巴草束成花束,就这样被递到了她的面前。
    抬头,触到那双眼眸。
    温和,纵容,一如既往。
    初见时“这个男人我前生一定见过”的感觉重临心头。
    大约,她前生真见过他。
    也许,这就是人们口中的姻缘。
    他和她前生约好。
    再见面时,携手共度一生。
    她的新郎这个下午可真忙,和婚庆公司的人谈判、找教堂、清理教堂、拉来了神父、拉来了观礼嘉宾,看看,连花束也是他张罗来的。
    而新娘只会发呆。
    这下,花束也有了,但愿它不是从谁家的窗台偷采摘下来的。
    也许,她的脚所等待地就是眼前的花束吧。
    接过花束。
    回看他,咧嘴。
    咧完嘴后又敛眉。
    清洁教堂时,怕弄脏礼服,他把礼服交给她保管,现在他就只穿一件衬衫,这个时节的阿尔卑斯山温度很低,可他额头上的汗刚被风吹干又添上新的汗渍。
    看来,只会发呆的新娘让新郎一点都不省心。
    往前一步,踮起脚尖,把他额头上的汗一一擦拭干净,再把礼服交到他手上。
    深深看着他。
    “那还等什么?”终于,这话成功从林馥蓁口中说出。
    在进入教堂之前,望了一眼天空。
    士兵去了战场,公主嫁给邻国王子,士兵和公主彼此都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最后公主会问士兵为什么只站了九十九天,大约只是因为好奇吧,那缺失的一天并没有妨碍到他们幸福的生活。
    十几名观礼嘉宾分成两个阵营各自坐在一边,摇摇欲坠的长椅让他们的屁股也不敢挪移一下,就怕着滑稽的摔倒动作会破坏婚礼的神圣。
    把新娘交到新郎手上的任务将由一名黑瞳黑发的中年男人完成。
    充当主婚人的司机寥寥几句后,婚礼开始。
    坐在最前面的一名观礼嘉宾打开手机。
    结婚进行曲从手机里缓缓流淌而出。
    结婚进行曲播到一半,教堂门被大力推开,所有人眼睛都往着教堂门口,只有林馥蓁不敢回过头去。
    从背后传来的脚步声让她提心吊胆着,就深怕着……脆生生的那声“爷爷”让林馥蓁大大松下一口气。
    回过头去。
    站在背后的是一名留着络腮胡的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手里拉着年纪大约在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孩,小女孩挣脱络腮胡男人的手,朝这场婚礼扮演牧师身份的老先生跑去。
    小女孩是老先生的孙女。
    小女孩是来给爷爷送假牙,因为啊,爷爷一没有假牙说话就会漏风,平常说话漏风不要紧,但念结婚致辞漏风了这就不可以。
    这真是一场状况百出的婚礼。
    在牧师戴假牙时,观礼嘉宾们都在憋着,先笑的人是牧师自己,接下来笑的是前排的几位。
    笑声似乎会传染,最后连司机和新郎都笑了,看到大家都在笑,于是林馥蓁也笑了,站在教堂中央走廊,手捧着花束,一边笑一边去看柯鈤。
    柯鈤也在看她,她笑着避开他的眼睛。
    五分钟后,教堂门重新被关上。
    林馥蓁退回到教堂转角处。
    结婚进行曲第二次响起。
    脚步跟随着再熟悉不过的旋律,一步一步。
    这一次,教堂门没被推开。
    结婚进行曲一直延续到最后。
    曲终。
    新娘顺利被交给了新郎。
    教堂静悄悄的,所有人都在等待着神圣的一刻的到来,等待着来自于牧师口中那个很长的问题。
    这个问题一般都是新郎先回答。
    但他们等来的不是牧师的发问,而是新郎的发问。
    新郎问牧师:先生,您可以先把问题交给新娘吗?
    牧师一双眼睛透过老花镜镜片转到新娘这一边。
    润了润唇瓣,林馥蓁想从喉咙口挤出“可以”,有什么不可以的,反正都一样。
    但她没能成功说出那声“可以。”
    那个鲑鱼汉堡造成的破坏力还在持续着,让她身体现在还很不舒服,到底是哪里不舒服又说不上所以然来。
    鲑鱼汉堡的破坏力还远远不止这些。
    欧洲不大,巴黎是欧洲三大中心之都之一,一路上从蔚蓝海岸区到苏黎世,从苏黎世到日内瓦,从日内瓦再到安纳西火车站,都可以听到那场婚礼的消息:
    一个叫做林馥蓁的姑娘甩了连氏实业首席执行官,一点脸面都不给,但被甩的这位青年企业家不见任何沮丧之色,甚至于在婚礼上还侃侃而谈。
    几个小时后,部分媒体开始猜测,从这场婚的开始乃至过程再到结果都充满了匪夷所思,在过去一个礼拜时间里,从婚礼不公布新娘身份;以及来自于世界各地的豪华观礼嘉宾;再到巴黎电视机的直播都赚足了眼球,最后,婚礼上,新郎的一句“我被甩了”更是把那场婚礼推向高。潮。
    于是,质疑出现了:这场婚礼也许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商业运作。
    如果这场婚礼是一场商业运作的话,那位一直以来口碑良好的青年企业家信誉品行将蒙受巨大的损失,没人喜欢被愚弄。
    耳边。
    “林馥蓁,欢迎回到这个世界。”
    林馥蓁闭上眼睛。
    周遭安静极了,那些落在她脸上的目光似乎要穿透她的眼帘。
    在心里倒数着:
    三、二、一。
    掀开眼帘,迎视牧师的眼睛。
    点头。
    也只能点头了,林馥蓁心里害怕从她口中说出的那声“是的”一不小心就被听出究竟,是否不够坚决。
    牧师推了推老花镜。
    终于——
    苍老但不乏威严的声音:“这是一个很长的问题,请在听完后才回答,薇薇安,你是否愿意嫁柯鈤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的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爱你自己一样爱他,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者贫穷,始终忠于他,直到离开这个世界?”
    呼出一口气,开口。
    教堂里,并没有出现那句脆生生的“是的,我愿意。”她是开口了,但就是一个声音也发不出来。
    不对,很不对劲。
    林馥蓁再呼出一口气,开口。
    喉咙被封住一样,一个发音也发不出来,被裹在婚纱里的那具躯体开始有细细密密的汗一拨又一拨冒了出来。
    她得想办法消灭掉那个鲑鱼汉堡所带来的破坏力。
    第三次。
    深深呼出一口气,开口。
    “婚礼到此结束。”很平静的声音在教堂回响着,但声音不是来自于她。
    脚一软,林馥蓁一屁股瘫坐在地上。
    在柯鈤想迈出脚时,伸手扯住他的裤管,但手指头的力量软绵绵的。
    质地极好的涤纶布料从她手里溜走。
    低下头,泪水一滴一滴滴落在白色婚纱上。
    柯老师今天可真够忙的,满头大汗东奔西走,好不容易把一场婚礼的必备元素筹齐了,现在还得和那些人赔礼道歉。
    好在,那些人对于新郎的遭遇很是同情,离开前还安慰了新郎一把。
    一拨拨脚步声远去,走在最后面地是拄着拐杖的老先生,老先生说在他的牧师生涯,这样的事情没少遇过,这不算什么。
    滴落在婚纱上的泪水越积越多。
    关门声响起,脚步声由远至近,近到眼前。
    不敢抬头,就只敢看着他的鞋。
    那双鞋还是她为他挑选的。
    她跌坐在地上,他站在她跟前,谁都没有说话。
    也不知道过去多久时间。
    林馥蓁想起什么,急急抬头,急急叫了声柯鈤,急急说到:“是因为薇薇安。”
    怎么想都是这样的,如果当时牧师叫的是林馥蓁而不是薇薇安的话,她应该不会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在三个月前,他们的资料就给了婚宴公司,当时给的是薇薇安的身份,司机传到的牧师手上的讯息自然也是薇薇安。
    如果牧师问的是“林馥蓁,你愿不愿意嫁给柯鈤”,那么那声脆生生的“我愿意”就会在教堂上响起。
    “如果是林馥蓁的话……如果是林馥蓁的话……那就……”在他的注视下,林馥蓁的声音一点点变小,最终什么也说不出来。
    唯有,低下头。
    泪水夺眶而出,这泪水的源头是愤怒。
    好好的一场婚礼都被她搞砸了。
    从头顶处传来他的声音:
    “林馥蓁,自己骗自己有意思吗?”
    蠕动嘴唇,低低的,低低的:我没有。
    礼服被丢到一边,接下来是领结,再接下来他拿走她手上的花,花被丢在礼服旁边,他席坐在她面前。
    拭去她眼角处的泪水,低叹:“虚伪的女人。”
    这一次,她没一丁点反驳他的念头。
    看着他,千言万语,最终也只能化成“对不起。”
    那声对不起让他嘴角处的笑意凭添上淡淡苦涩。
    笑容苦涩,声音也苦涩:“那个雨夜,你来到我的屋檐下,就像一只忽然间迷了路的小生物,我把你带回家,那种感觉像是从动物园里认领了一只小可怜,我所要付到的责任就是让这只小可怜不要一直垂头丧气,最好,能顺便把它养胖一点,假如它的性格能温和一点那就是额外的收获。”
    “逐渐,雨夜被领回家的小可怜变成一个叫做林馥蓁的女人,不知不觉,在漫长的时间里,我开始观察那个叫做林馥蓁的女人,我看到她和很多人站在红绿灯口前,等在红绿灯口前有很多人,有的在玩手机;有的在打电话;有的在和朋友聊;有的干脆发起呆来,而她呢?她的眼睛紧紧盯着红灯,终于,绿灯亮起。”
    “绿灯亮起时,得有人先踏出一步,她才肯迈开脚,走在斑马线上,之前玩手机的打电话的,和朋友聊天的发呆的都目光往前,脚步或者匆忙或者慢悠悠,而她脚步不紧不慢,眼睛在留意着马路两边,就深怕有人违反交通规则,把车提前开到斑马线或者公然闯红灯。”
    “好了,过完了马路,走在人行道上,她远远避开所有标注‘危险请勿靠近’告示的场所,高压电闸、不是很牢固的路灯、车祸频发路段、老旧的广告牌、年久失修的立交桥、湖泊围栏等等等,那样名字叫做林馥蓁的女人每一步每一天每一年都走得小心翼翼。”
    “林馥蓁为什么要活得这么小心翼翼呢,并不是她怕死,而是她必须珍惜生命,在变成一个热爱生活的姑娘之前必须先要珍惜生命,只有珍惜生命了,才能触到幸福生活,林馥蓁要得到,要完成的幸福生活是妈妈和黛西阿姨以最大牺牲换来的。”
    “谁说林馥蓁坏了,她的内心比谁都要柔软,都要善于感动。”
    泪水汹涌而出,喉咙发涩,可就是叫不出柯鈤这个发音来,她很想叫他的名字来着,用最为亲爱的语气。
    但却怎么也叫不出来,这一次林馥蓁知道,这和那个鲑鱼汉堡一点关系都没有。
    “在一个月时间里把自己变成一百八十磅的胖妞也是源于她对幸福生活的追求,甚至于,嫁给那个名字叫做柯鈤的男人也是源于幸福生活,”他轻触她脸颊,“但我认为,林馥蓁可以配得上更为饱满的幸福生活,一种真真正正发自内心肖想的幸福生活。”
    “今年林馥蓁二十五岁,在林馥蓁二十五岁的人生里,二十岁之前是为了外婆、为了妈妈、为了黛西阿姨,甚至于为了那些失去父母的孩子而生存着;二十岁之后的林馥蓁则为了不辜负两个女人而生存着,这让我总是很心疼,心疼得想拉她一把。”
    还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唯有透过泪眼去凝望。
    凝望那张熟悉的面孔。
    这张面孔,她前生一定是见过的。
    “我没那么伟大,我只是很碰巧的知道一个人是怎么在漫长岁月里着思念一个人,他喜欢的水果、他喜欢的颜色、他喜欢的洗发水味道、他喜欢城市国家、他喜欢气候季节等等等这些总是透过日常生活变成了一个个固执的小习惯,陷入思念的人浑然不觉,心酸的是在旁边看的人,我通过我的妈妈知道长久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林馥蓁,你现在才二十五岁,你和我妈妈是这个世界我最爱的两个人,我不想我爱的两个女人都遭遇同样的命运。”
    他的指尖最终定额在她眼角处。
    “‘小画眉’我听他是这么叫你的,小画眉这么的可爱;小画眉这么的美好;小画眉又是如此的任性冲动;小画眉更是理应该活得肆意而张扬。”
    轻声呵着:“所以,走吧,去找寻真真正正属于林馥蓁这个个体的幸福生活,林馥蓁,你要记住柯老师的话,这个世界不是所有男人都叫做林默,林默只是这个世界的绝少部分。”
    他说:“现在,我再去回想那个雨夜,那个雨夜迷了路躲在我家屋檐下的那只小生物,我想,这一刻也许才是那个雨夜的最终诠释。”
    “这种诠释,和等待有关,原来,我一直在等待着,躲在我屋檐下的小生物终于找到属于她的道路,从此以后,一往无前。”
    透过泪眼,凝望着。
    凝望着那张熟悉面孔。
    那张熟悉的面孔嘴角处带着笑意。
    这笑意,不是在这五年相处时的任意一种笑容。
    这笑容。
    分明是来自于遥远的前生。
    她走了,林馥蓁走了。
    柯鈤相信,有些人的离开,是为了满载而归。
    林馥蓁是他领回家最为特殊的小生物,现在这只小生物回归到大自然界去了,总有一天,他们还会遇到。
    相信再遇见时,他可以看到她强壮的臂膀。
    凝望着教堂的那扇门。
    隐隐约约中,内心深处在告诉着他什么。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也许是很久也许仅仅是一眨眼光阴。
    那扇门被推开了。
    穿着白色婚纱,身材婀娜的女人从那扇门走了进来。
    女人来到他面前,紧紧拥抱他。
    女人在他耳畔说出:“柯鈤,你信吗?我前生见过你。”
    细细端详着眼前的这张面容,谁说不是呢,这容颜十九岁时就引发起他内心的好感,也许那好感和前生有关。
    “是的,我信。”他说。
    她笑,眼眶却是出来了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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