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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对 那时错-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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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馥蓁心里苦笑,时间所留下来的烙印在不恰当时刻时凸显出来地简直是一场灾难。
在他捏她脸颊时她的未婚夫就身边。
庆幸地是,当连嘉澍还是小小的法兰西时吻过柯鈤的绿蜥蜴,所以,他看起来不怎么生气,还让她照顾好他,而他去找他同事要醒酒药。
摄制组分为他们的房子结构为一个房间一个工作室,之前一直是林馥蓁睡房间柯鈤睡工作室。
柯鈤让连嘉澍睡他的工作室他睡沙发。
午夜十二点整。
房间门口,林馥蓁垂着头,手有一下没一下拉着柯鈤的睡衣衣摆,问生我的气了吗?他捏我脸颊我没有恶狠狠拍开他的手你生气了吗?
柯鈤手轻轻触摸着她额头上的刘海。
再扯一下他睡衣下摆,这一次比起之前的力道还要大得多。
“没怎么生气。”很是无奈的语气。
再扯了一下他的睡衣衣摆。
从头顶处传来了淡淡的叹息声:“林馥蓁。”
“嗯。”
“我明白,他除了是你曾经喜欢的人之外,还陪你度过人生阶段最为重要十年。”
“这么说来着,我现在三十五岁,你们刚刚出生时我已经可以轻松背出人之初性本善,十岁,你们本着恶作剧心态用沾满泥浆的脚踩在公园白色长椅上时,我也许正给刚刚上车的老者让座,二十岁,你们因为一丁点的事情闹分手互删对方手机号时,我也许和我的前女友在某个咖啡馆喝咖啡,倾听她现在的情感生活,这就是时间赋予人们的意义,某天,大部分人终将沿着类似的成长轨迹,不过,我得补充一点,”笑,笑得很好听,“三十岁时我没和我前女友在咖啡馆喝咖啡过,但是,如果我有前女友的话,如果我接到我前女友电话的话,我会推开那家咖啡馆的门。”
额头抵在他的胸腔处。
低低说出:“柯鈤是伟大的好人,林馥蓁是自私的坏人。”
晚一个钟头睡觉的弊端就是晚半个小时起床。
海洋生物在清晨最为活跃,为了追求光影效果,日出前半个小时是绝佳拍摄时间点,摄制组在赶在六点出门。
林馥蓁会把闹铃定在五点半,起床后给柯鈤准备早餐,柯鈤准备工作时要带的资料。
距离六点还有三分钟,林馥蓁呐呐看着柯鈤一手提着资料包,一手把从微波炉拿出来的面包塞进嘴里。
门口传来车喇叭声,那是柯鈤的同事在催他。
柯鈤朝她做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用手势比出待会我给你打电话。
点头。
六点,柯鈤准时出门。
桌上放着牛奶,那是柯鈤忘带的。
拿起牛奶林馥蓁打开门。
摄制组的车已经开走了。
摄制组租的地方距离天使湾很近,早晨空气很好,周遭十分安静,林馥蓁打开牛奶瓶,背靠在宿舍墙上,一小口一小口喝着牛奶。
柯鈤青年时代服过兵役,是在生活细节上极度严谨的人,忘带东西这类事情压根不会发生在他身上。
可他今天忘带牛奶了。
那个老男人可真会装,不高兴就说出来干嘛要装大方,林馥蓁在心里念叨着。
那瓶牛奶林馥蓁从天蒙蒙亮喝到日出时分。
把牛奶瓶丢到垃圾桶里,慢吞吞回到宿舍。
工作室门还紧闭着,林馥蓁狠狠瞪门板一眼:柯鈤是伟大的好人,林馥蓁是自私的坏人,连嘉澍也是自私的坏人。
所谓的客厅,小得可怜。
这五年,林馥蓁发现一个规律,一旦心情不好,本来就很小的空间就会变得更小,小到让人烦躁,甚至于呼吸困难。
要摆脱这种不大好的感觉就是把家具重新排列,客厅小得可怜家具更是少得可怜,一张折叠沙发配上一只单人沙发外加一个方形茶几,之外再无它物。
拍拍手,看着重新摆放后的几样家具,林馥蓁觉得空间似乎大了不少,伴随着空间变大她的心情也好上很多。
咋听,还以为她心情常常不好似的,其实并不,林馥蓁情绪不好只不过是偶偶,和她比较要好的同事总是说她是那类即使世界末日来临时也懒得跑起来的人。
摆弄完家具,接下来就是日常家务。
为了节约开支,除去柯鈤那套每逢正式场合就被派上用场的正装会定时送到干洗店之外,其余衣服全部采用人工洗。
过去五年里,林馥蓁不断发现她不会地其实有很多,洗衣服就是她不会之一。
而现在,她不仅会做饭会洗衣服,和小贩砍价,什么时间点能买到最便宜的食物等等等诸如此类在过去五年时间里自学成才。
挽起衣袖,把昨天换的衣服丢进洗衣机里,其中就包括那两套斑马条纹睡衣,她和柯鈤还得在这里呆到下月中旬,距离下月中旬还有一段日子。
柯鈤似乎对斑马条纹睡衣很抗拒,林馥蓁想她下午要不要到商场去给柯鈤再买一套睡衣,她昨天可是买了一双二百六十欧的鞋子。
想到那双二百六十欧的鞋子,顿脚,顿着脚把洗好的衣服一一拿出来。
拿到最后一件时,手有些的迟疑,脊梁骨处凉飕飕的。
回过头。
洗衣机放在阳台处,阳台和客厅就隔着一道门框,连嘉澍单肩靠在门框上,也不知道在那里站了多久。
她和他之间隔着大约六七步距离。
连嘉澍面向阳台,也不知道是在看她还是在看着早晨的海,一动也不动的,即使她回头即使她眉头紧皱,他还是一动也不动着。
叫了一声“连嘉澍”。
毫无反应。
也许是酒还没醒,林馥蓁没再去理会,把衣服放进衣篓里,凉衣架在另外一边阳台上,阳台门很小,连嘉澍的站位结结实实把阳台门堵住。
“连嘉澍!”林馥蓁提高声音。
还是毫无反应。
想强行穿过,手被扣住,力道大得让人怀疑,也许他再用稍微加大点力气,她手腕就会被捏碎。
昨晚就不该让他住进来。
抬头。
连嘉澍目光落在她手中的衣篓里。
扣住她手腕的力道很重,但说话声音却是很轻:
“早上,当我在陌生环境醒来时,脑海中那穿着斑马条纹睡衣男女被归结为是酒精所导致的泡沫情绪,小画眉不可能穿那么丑的睡衣,更不可能穿着那么丑的睡衣和一个男人在深夜待在一起。”
“我打开那扇门,看到正在洗衣服的女人,我还看到讨厌的斑马条纹睡衣,原来,穿着斑马条纹睡衣的男女不是存在于梦里,那种感觉很糟糕,类似于,在我打开那扇门的时间里,她从二十岁变成了二十五岁。”
“于是,我站在一边看着她洗衣服,等她洗完衣服,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只是一个长得像小画眉的女人而已。”
什么话?!
“连嘉澍,要不要我再去和柯鈤的同事要解酒药?”问。
“林馥蓁,你要怎么解释,此时此刻站在我面前不像林馥蓁的你?”
……这次,林馥蓁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他指尖轻触她眉心:
“又要和我说一大堆大道理让我相信,现在的你才是真真正正的你吗?现在的你热爱生活,你连自己都骗不过又怎么骗得了我,关于热爱生活这个话题,从来就不属于小画眉,不属于小画眉也不属于小法兰西,从来都是生活在热爱小画眉和小法兰西,不是我们去热爱它。”
林馥蓁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才能表达出“往事不堪回首”这种羞耻感,心里碎碎念一番,拿腔拿调说嘉澍你好好看看我。
连嘉澍很给面子。
“看清楚我了吗?”
“嗯哼。”
“我以前最胖时也就四十七公斤,现在我最瘦时是五十一公斤,所以,我理解那个正在洗衣服的女人在你眼里看起来只是像林馥蓁的这种错觉。”
“林馥蓁,不管你再怎么狡辩,你也否认不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拉长声音,“你和我那长得像土拨鼠的小叔叔没睡过。”
艹!
“柯鈤的枕头在他的工作室,你房间放的是单人床,昨天中午你在睡觉时,我翻了你和他的行李,我想你应该知道我是出于何种目的翻了那些行李了。”
这话让林馥蓁处于瞠目结舌中。
连嘉澍自以为是的言论还在继续着:“在这件事情上柯鈤应该深感庆幸,不然,他昨天晚上也许就回不来,他不是喜欢和动物们在一起吗,我多的是法子让他一辈子和动物们同床共寝。”
看着连嘉澍。
他笑着捏了捏她下巴:“看看,现在连生气都不会了,你还敢说,站在我面前是完完全全的你吗?这些年,我那长得像土拨鼠的小叔叔都教了你什么?”
大大呼出一口气。
举手:“连嘉澍,我不想一早就和你吵架,还是在柯鈤不在的情况下,和一男人一大早就吵架,这男人还是我前未婚夫,这会影响到柯鈤的名声。”
他浅笑:“听你的。”
晾完衣服,她问连先生,你不要去上班吗?
“离开伦敦前,我和我秘书说,我得去把一个女人带到伦敦来。”
选择自动忽略。
来到厨房,连嘉澍也跟着她来到厨房,林馥蓁打开冰箱,问连嘉澍我还没吃早餐,一起吗?
连嘉澍没答应,也没拒绝。
拿出两个人份量的鲜贝,一个番茄,半颗洋葱,本来这些材料是林馥蓁准备给柯鈤做海鲜煎饼的,被连嘉澍那么一闹,海鲜煎饼泡汤了,柯鈤表现得那么棒,配得上一顿牛排。
怕海鲜留到晚上不新鲜,索性就当成早餐。
把鲜贝切成半放进沸水中半分钟后捞起,再把西红柿切成碎丁状,再之后是洋葱,在林馥蓁做这些事时,连嘉澍站在一边安静看着。
十五分钟后,两份海鲜煎饼放上餐桌。
关于那两份海鲜煎饼,连嘉澍做出以下评论:起码在色泽上看起来很像那么一回事,但是,好看并不等于好吃。
“那就不要吃?你不想吃的话我吃了。”没好气问。
然而,她的话在连嘉澍的眼里变成——
“心虚了?”连嘉澍表情愉悦。
两人餐桌,林馥蓁坐在这一边,连嘉澍坐在另外一边。
五分钟后,林馥蓁的碟子干干净净,而连嘉澍只吃掉小块海鲜煎饼。
小法兰西脸色并不是很好。
不,确切一点来说是很糟糕。
是海鲜煎饼太好吃了,没能如他的愿,外表好看但实际上是难以下咽的,就像二十岁之前林馥蓁的无数尝试。
“要不要再吃一点?”询问声音十分的平静。
毫无反应,俨然一副见鬼了的模样。
心里叹气,轻声问到:“林馥蓁会洗衣服了,林馥蓁会做饭了就那么让你难以接受?”
“是的。”冷冷回答。
真是自私的家伙。
“林馥蓁会洗衣服,林馥蓁会做饭了这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但是,林馥蓁在洗衣服,林馥蓁在做饭这都是在别的男人眼皮底下发生的事情,我无法接受,也永不接受。”连嘉澍站了起来。
“嘉澍,昨晚,在你没敲响那扇门之前,我和柯鈤正在接吻。”低着头,林馥蓁说。
周遭,安静极了。
“等我身体恢复到理想状态,和柯鈤睡觉是迟早的事……”
不大不小的一声打断了林馥蓁的话。
地板是浅色的,一滴一滴往下滴落的液体是红色的,滴落时的频率像从屋檐掉落的雨滴,新的一滴打在刚刚滴落的一滴身上。
不敢抬头。
不停滴落的红色液体越汇聚越多,形成遍布状。
垂着头,说:“嘉澍,你口中那个土拨鼠的男人在我一百八十五磅时天天叫我小甜心,是他让我懂得,珍惜自己不是整天把头抬得高高的,别人攻击你了你就攻击回去,而是累了就休息,生病就去看医生,身体哪怕受到一点点小小的伤也得处理。”
把拳头握得紧紧的。
死死低着头,说:“连嘉澍,柯鈤得好好的,要是他有一点点的不好,你和我之间的十年交情我会毫不犹疑丢到垃圾桶去,到时,我们就真正完蛋了。”
周遭就只剩下那唯一的声响,以一种不断循环的节奏。
遍布于浅色地板上的红色液体成滩状。
林馥蓁一直垂着头。
“砰——”的一声。
慌慌张张抬头。
房间就只剩下她一个人。
看着那扇紧紧关闭着的门发呆。
也不知道过去多久,目光无意识从餐桌上扫过,桌面上的水都把餐巾弄湿了,装水的玻璃杯碎成好几块。
玻璃碎片边沿沾满红色液体,看着像是调皮的孩子用红色彩色笔添上的。
看看玻璃碎片,在看看遍布于地板上的红色液体。
笑。
看看,变了心的女人有多可怕。
对吧,嘉澍?
☆、第124章 两小无猜
林馥蓁下午两点出的门; 离开时地板干干净净的,橱柜餐桌和平常没什么两样。
一个小时的午休让她映在镜子里的脸色呈现出饱满的状态,这个时候柯鈤要是在她身旁了,肯定会伸手把她的脸颊乱捏一通,真是的; 她又不是他那只不爱劳动的猫。
化了淡妆涂了口红; 穿上那双二百五十六欧的鞋子; 出门一看; 天气好极了,折回,添上耳环。
衣服晾在向阳所在; 林馥蓁站在门口瞅着阳台看了一会; 两套斑马条纹睡衣在风里头荡来荡去。
手机铃声响起,不需要去看林馥蓁就知道是谁打来的,这个时间点还能有谁。
果然。
眉开眼笑听着; 脚步休闲得很。
柯鈤问:“我同父异母的哥哥的儿子走了没有?”
“是的,我用海鲜煎饼把他打发走了。”她说。
细细想来,的确似乎是那样。
通话以“今晚你不需要穿斑马睡衣; 我今晚给你做牛排”结束。
这个下午; 林馥蓁有两个任务,给柯鈤买一套睡衣; 然后再去超市买牛肉。
时间多的是; 足够她好好挑上一番。
从超市出来; 购物袋沉甸甸的; 她在打折区挑到不错的苹果。
超市门口,有啤酒商家在做活动,啤酒被堆砌成了金字塔形状,两个巨大的啤酒桶十分抓人眼球,连嘉澍就站在其中一只啤酒桶旁边,白衬衫换成暗色条纹衬衫,垂落至额头处和大太阳眼镜遮住三分之二脸,左手缠住绷带,举着右手,手掌心正往着她的方向。
没被变心的女人吓跑呢,也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因为不放心,林馥蓁半个钟头前打电话个柯鈤,柯鈤好着呢。
上前,硬着头皮问你不需要去上班吗?
对了,他不久前说了,得把一个女人带到伦敦去。
换话题,换话题。
打开购物袋,拿出一个苹果,讪讪问“要不要吃个苹果”,问完马上想起苹果没洗,这是连嘉澍的大忌,把苹果放回去,讪讪说苹果没洗。
还是毫无反应。
超市门口人很多,她的行为也不知道看起来像不像和空气打招呼,和空气对话。
反正打过招呼了,抹了抹脸,林馥蓁朝公车站走去。
数十步之后,购物袋被接走。
本能先于她的思想:“很重,你手受伤……”
庆幸地是,连嘉澍似乎没听到她的话。
抿着嘴,继续往前走,在那声“林馥蓁”中放缓脚步,瞧了一眼他受伤的手,低声应答出。
“这一整个下午,我都在看着你和他通电话,看着你为他挑选睡衣,跟着你逛超市,看着你在打折区挑选水果,在你挑选苹果时,我问一位女士,我问她那个正在挑选苹果的女人看起来像不像是一位即将步入结婚殿堂的人,我得承认,当时在问这个问题时我心里紧张极了。我很怕从那位女士口中听到‘是的,她看起来就像一名即将步入结婚礼堂的幸福女人。’”
“因为害怕,我说女士请您好好回答我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对于我来说很重要,你挑完苹果,那位女士告诉我,别的不清楚,但她确信那个在挑苹果的女人是一个很会过日子的人。”连嘉澍声音平静。
林馥蓁抬起头,面向前方。
迎面而来的风把她头发一一赶到背后去。
“二十五岁的林馥蓁在连嘉澍不知道的时间里变成很会过日子的人,这应该是对二十岁连嘉澍犯下的自私一种最大的惩罚。”平静的声腔带着淡淡的苦涩。
那只缠住绷带的手轻轻触了触她的手。
他说:“林馥蓁,对不起,那天把你独自一人留在婚礼上,以那样卑劣的借口让你受到伤害,拒绝花时间去看一眼那个陪了我十年的姑娘,去温柔凝视她的眼睛,理所当然在心里认定那是一个自私的姑娘。”
停下脚步。
公车站已经到了,公车站就只有他们两个人。
林馥蓁低下头。
那一低头,风把她头发乱七八糟吹到脸上,忽如其来的烦躁像那毫无章法的风,头发又不听她使唤了。
大力去拨头发的手在半空中被握住。
一扯,她往着他所在方位靠近半步,一个转身,他的身体挡住了迎面而来的风,周遭忽然间安静了下来,他们的身影被日光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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