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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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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知道主人不会开门,门铃声突然消失,就在齐歌松了口气的时候,放在桌子上的手机震动起来,他瞧了眼来电显示,是个陌生号码,又靠回椅子里,闭上了双眼。
结果手机震动个不停,门铃声也紧跟着响了起来,此消彼长,简直如同魔音穿耳。
不用想齐歌就知道打电话的人和门口的来客是同一人。
犹豫了半晌,齐歌接通了电话,他没出声,倒是对方冷冷开口:“开门。”
声音熟悉又陌生,那是个年轻男子的声音,磁性低沉却也异常冷漠寒凉。
齐歌没想到竟然是他,遂即一想倒也正常,苦涩一笑,什么也没说便挂了电话,撑着虚弱的身子下楼开门。
门口,洛秀早等的不耐烦了,要是齐歌再不出来,他都要找人撬锁了。
就在他眼底的暴躁越积越深,忍不住要踹门的时候,大门忽然从里边拉开,洛秀冷冷的抬眸,当看到站在门口的那道瘦长身影时,震惊的瞪大了双眼。
上位多年,他早已养成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性子,此刻如此失态可知入目的人带给他的震撼有多深。
记得上一次见到齐歌还是在云南,虽说那时他受了重伤,但依旧挺拔俊朗,铁骨峥嵘,以洛秀挑剔的眼光来说,也不得不承认齐歌是个非常优秀的人,容貌、气质、能力都是一等一的,也怪不得京都各家的名媛都心系与他,他自是有那个资本的。
更何况,能让宋锦心心念念的男人,能和自己争夺同一个女人的人,能差到哪儿去,可以说齐歌是个可以和他平分秋色的男人,也是最让他咬牙切齿的地方。
可是才短短十几天的时间,那个骄矜风华的男人已经变成面前这副样子,让他如何不惊讶。
瘦骨嶙峋,衣服穿在身上空荡荡的,就跟撑衣服的竹竿似的,颇有几分心惊肉跳的恐怖,那张脸也迅速消瘦下来,颧骨高凸,轮廓分明,脸色苍白的过分,要不是那双漆黑眼珠未埋没他的风采,就真像个死人了,浑身透着一股阴沉消寂的暮气。
虽然早有心里准备,可哪儿来亲眼所见带来的震撼来的深刻。
不过帅哥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帅哥,都这副样子了,瞧着更是别有一番风骨,越发显得眉目清秀隽永,气质干净纯粹,与他记忆中的齐歌截然不同。
两人目光相对,气氛瞬间一触即发,都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情敌相见也毫不逊色,两人因宋锦早生芥蒂,又有之前那一次大打出手,这一眼可以说是两个男人的较量。
齐歌虽说瞧着虚弱苍白的厉害,但他在军营多年也不是白磨练的,只是一个眼神已足够和洛秀抗衡,只是很快他就收回了视线,淡漠的侧身让开。
“进来吧。”他的声音亦是嘶哑暗沉的厉害,带着一丝诡异的凉气。
洛秀亦收回视线,迈步踏进了门槛,目光落在鞋柜上一双淡紫色的居家拖鞋,目光一凝,那是小锦的拖鞋,洛秀脑子里瞬间脑补了很多画面,把心底的狂躁深深压下,冷哼了一声朝客厅走去。
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四周,企图找出宋锦生活过的痕迹,越看脸色越黑,心想自己干嘛给自己找气受,收回目光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看起来潇洒不羁,斜着目光看了眼慢悠悠走过来的齐歌,心底说不清什么滋味。
按他的性格不幸灾乐祸雪上加霜就不错了,但他发现自己竟然同情对方,呵呵,洛秀你够了,同情他的功夫不如怎么想想挽回小锦的心。
齐歌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下,即使虚弱至此,背脊依旧挺的笔直,让人丝毫不敢小瞧他,看了眼对面的男子,齐歌抿唇道:“你即使不来,我也会找你的。”
洛秀挑了挑眉,笑道:“如今我先找上门来了,倒是省了你的功夫。”他最近一直有派人留意宋锦和齐歌的动静,他不敢贸贸然找上宋锦,只能等齐歌落单的时候来找他,今天早上属下来报宋锦一大早就和孟祁出了门,他一面派人盯着两人,一面赶紧来这儿找齐歌。
这样瞧着他倒有些紧巴了,就跟迫不及待想要看齐歌的狼狈样似的,想到这里洛秀赶忙端坐好身子,这番动作他做来流畅自然,又行云流水,再配上那张天怒人怨的脸,赏心悦目的很。
齐歌瞳孔骤然紧缩,放在膝上的手不自觉握紧。
这样的洛秀,才配得上小锦吧。
掩饰去眸底的黯然,齐歌淡声道:“客套话就不多说了,我知道你也不爱听,现如今我的情况想必你也了解了,再想要信誓旦旦的给小锦幸福,也只是奢望了。”
抬眸看了眼洛秀,见对方一脸认真的听着,压下心底的痛,齐歌突然冷厉道:“爱情里没有先来后到,虽然是你先遇上小锦,甚至给了她孩子,但你不懂得珍惜,把她弄丢了,她是我真心爱慕的女子,我不想说我有多爱她,什么样的词语此刻都显得苍白,我只怨老天给我开了个大玩笑,让我遇上了她,却没有给我厮守的时间,现在再想来当初和你的承诺也不过是个笑话。”
洛秀静静听着,心底说不上什么滋味,以前他嫉妒齐歌嫉妒的要发疯,现在想来,自己实则幼稚的可笑,和齐歌相比,他对宋锦的那点爱就显得有几分讽刺了。
当然,这只是他内心的想法,不是说他对宋锦的爱没有齐歌来的深,而是在齐歌这种干净纯粹的爱面前,他就显得有几分卑劣了。
不过洛秀是绝对不会承认的,他看上的人,绝对不会放手,这种想法也只是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很快就被他抛之脑后。
齐歌身子虚的厉害,说了这么一大段话整个人累的不行,额头上冷汗沁出,唇色也越加乌紫,深深的呼吸一番,齐歌目光紧盯着洛秀:“虽然很不甘心,但这是我此刻最真实的请求,我不在了,请你照顾小锦。”
洛秀冷嗤一声,他的骄傲让他放不下自尊和齐歌虚与尾蛇,“爷的女人自有爷疼,用不着你的请求。”
齐歌现在没工夫和他计较这些口舌之争,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他虚弱的笑了笑,目光望向虚空,好似他喜爱的姑娘就站在那里。
“她是个很没有安全感的人,看着温婉柔顺,实则冷心冷情,我把她的心焐热,让她接受我花了不少心思,虽然她一步步的接受我,甚至答应我的求婚,但我知道,她对我只是因为太孤独而产生的依赖,虽然我们在外人眼前很恩爱,很般配,只有我内心最清楚,她对我,从未有过爱情。”
洛秀愣了愣,实在想不到齐歌会对他说出这样一番话,小锦从未爱过他吗?
这一刻,他倒是有些可怜面前的男人了。
齐歌何尝没有看到他眼底的怜悯,笑着摇摇头,洛秀这种在爱情面前尤其幼稚的人怎会了解他的想法,他爱小锦,但不会强制要求她给予同等份量的爱情,只要小锦能陪在他身边,经年累月,当依赖变成割舍不断的亲情,厮守一生已足矣,至于是不是爱情又有什么呢?
他只要知道,他是爱她的,就够了。
当他知道洛秀的存在的时候,当他在云南小诊所见到那个骄傲飞扬的少年时,他就知道,这个少年,在她的心底必定是不同的。
只是错过了就是错过,他也想牢牢抓住自己想要的温暖,才会刻意忽略心底的那点酸涩,他也想自私霸道一次,毕竟小锦对他,也是有情分在的。
“洛秀,你从小就是个非常聪明骄傲的孩子,这是优点,也是缺点,在爱情里你太骄傲只能把爱人越推越远,小锦无疑也是骄傲的,只是埋藏的很深,遇强则强,你要想和她好好过下去,就要记得这点,在她面前,不要在乎你那点可笑的自尊。”
听齐歌这副说教的口吻,仿佛有多了解小锦似的,洛秀心底一阵阵不舒服,很想开口讽刺几句,但最终忍了下来,因为他心底清楚,齐歌说的很对,故此只能气闷的把头扭到一边去。
这副孩子气的模样令齐歌苦笑着摇了摇头,洛秀虽然强大,可内里到底只是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在外人面前再厉害,他内里依旧脱不了稚气,这样子他怎么放心把小锦托付给他,但洛秀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他了!
“我给不了的婚礼,我希望你能给她,虽然你才二十岁,根本不是结婚的好年龄,可小锦等不了,孩子更等不了,你是男人,应该担负起肩上的责任,虽然丈夫和父亲这样的角色对你来说是个很大的挑战,但既然你口口声声说爱她,你敢给她一个名分吗?”齐歌目光灼灼的盯着洛秀,颇有压迫性。
洛秀愣了愣,结婚?责任?名分?
说实话,结婚这个事情他还从未想过,不是他不爱小锦,而是他对结婚根本没概念,他甚至想过一辈子都不结婚,他自己不想做的事从没人敢逼迫他,知道小锦将要和齐歌结婚时,他脑海里的第一反应就是把人抢回来,他的女人和孩子怎么可以成为别的男人的人。
他想要把宋锦牢牢拴在身边,人是他的,心也只能是他的,对深度洁癖更有感情洁癖的他来说,丝毫没觉得这想法有什么不正常,自己的女人当然要极尽宠爱了,她就是要天上的星星他也会想尽办法的给她摘下来。
原来真心爱一个人,是要给她名分吗?一本结婚证,一场婚礼就可以证明他的爱吗?洛秀有些不解的蹙眉。
这是什么逻辑,他爱她,不拘泥于任何形式,不会因为两人是不是夫妻而有任何改变,不过想到两人如果结婚的话,她就永远和自己绑在了一起,这种感觉让他有些热血沸腾。
一看洛秀的表情,齐歌就知道他什么想法了,心底无奈的同时更多的是愤怒,这个男人,他果然太高看他了,小锦都怀了他的孩子,他竟然从未想过娶她,难道他口口声声的爱就是让小锦未婚先孕,让他们的孩子背上让人唾弃的私生子名声吗?
这一刻,齐歌有些后悔了。
☆、117 孩子干爸
洛秀看到齐歌眼底的不虞,突然福至心灵,笑道:“不就是一场婚礼吗,你能给得起,我自然也给的起,还要比你的更好。”
齐歌微眯起眼睛仔细打量着洛秀,半晌,沉声道:“记得你今天说过的话,如若有一天你辜负了小锦,我就算化为厉鬼也绝不会放过你。”他语气轻飘飘的,听着没一点力气的样子,却偏生阴森森的,令人毛骨悚然,尤其是那双漆黑眼珠流星般划过的一抹幽绿,诡异而森凉,让人不敢不不相信他的话。
洛秀心底“咯噔”一声,面上依旧不露声色,因为他知道,齐歌不是无的放矢,他自己本身就是个诡异的存在,他即使不信神佛此刻也不得不掂量一二。
“呵,我和小锦之间的事儿,用得着你一个外人插手吗?我们之间还有两个孩子,未来好着呢,用不着你操心。”
齐歌脸色一瞬间黑沉下来。
洛秀今日来此也不是故意给齐歌难堪的,他就是受不了对方一副指教、好似对小锦很熟悉的口吻,他心底不舒服,对方也别想好过。
他突然想起前几天慧明给他批的姻缘,本是命定,人定胜天,当时他气的险些把慧明揍一顿,偏那老家伙油盐不进,愣是什么都不说,洛秀知道,那家伙肚子里有两把刷子,倒也不愧他得道高僧的名头,只是这样却更令他郁闷。
什么叫本是命定?那就是说还有转折,本来是属于他的东西,却被别人抢走了,只是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又怎么会被别人抢走,那只能说那东西从未属于过自己。
但还从未有人能从他洛秀手里抢走东西。
人定胜天?呵呵,他还就偏要与天斗了。
此刻再看齐歌,越看越不顺眼,要不是因为他哪儿来那么多事儿,不过看在他时日无多又这么可怜的份儿上,他就大度的不与他计较了。
后来两人又说了很多,话题大多都是围绕着小锦,洛秀即使再不耐烦,只要牵涉到小锦,他就又平生多出了许多耐心,齐歌不想与他过多计较,因此后来气氛也算和谐。
洛秀神清气爽的离开了,只觉的天是那么蓝,风是那么轻柔,连空气都是那么清新,走路的步子都轻盈了许多。
沉香看自家主子兴高采烈的样子无语的翻了个白眼,他那个高冷的主子跑哪儿去了,这个绝逼是冒充的好吗?他家主子从不会笑的这么傻兮兮的。
临上车前洛秀问了句:“她们两个去哪儿了?”
沉香知道主子指的是宋锦和孟祁,派去跟踪的人也刚把消息传来,沉香不敢隐瞒,立马回道:“去相国寺找慧明大师去了。”
洛秀冷哼了一声,“可惜,注定要失望了。”
沉香眉毛抖了抖,心底为那齐歌点了一排蜡。
“回公司。”洛秀悠哉着坐回后座,顺手拿过笔记本摊在膝盖上,关注起上边的股票走势。
……
人走了,客厅里彻底空荡下来,齐歌在沙发上坐了很久,这才慢悠悠往楼上书房走去,在书桌前坐下,拉开抽屉把里边的一份文件拿出来,一页页的翻看下去,直到最后一页,他拿起笔手指颤抖的在右下角签下自己的名字。
至此、已无回头路。
抽出信封,把文件装进去,又写上邮寄地址,齐歌这才打电话让快递小哥上门取件。
没有等多久门铃就响了,齐歌一直等在楼下,没让人多等便开了门。
快递小哥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皮肤黝黑粗糙,一看便知是长年累月在阳光下暴晒,那小哥见门开了,笑呵呵道:“您好,我是顺风快递的快递员XX,刚才是您打电话……。”
不等他说完从门后伸出来一截枯瘦苍白的胳膊,快递小哥愣了愣,怎么会有人瘦成这样,那修长干瘦的手指拿着一封密封的快递文件袋,中间还夹着一张红灿灿的百元纸币,只是那手指太过瘦长,倒显得有几分恐怖。
似是知道他在发愣,那胳膊又往前伸了伸,直接塞到了快递小哥怀中,快递小哥愣愣的接过,手指不小心触上对方的手指,透骨的冰凉让他生生打了个寒颤,然而不等他反应过来,那胳膊又飞快的缩回去,门砰的一声关上。
那人从始至终隐藏在门后,从那缝隙里窥得那阴沉沉不见天日的空间,那人枯骨般苍白干瘦的手指,触指入髓的冰寒,无一不透着诡异。
门合上,迎面挤压而来一股阴沉幽凉的冷风,仿佛被一盆冷水兜头浇下,让他整个人猛然一颤,瞬间醒过神来,只觉得手里捏着的纸袋都有些冰冷。
他摁响门铃,大声道:“先生我还没找您零呢,您开开门好吗?”
只是不论他喊多大声,这门都再不会有人来开,快递小哥想,能住得起这种房子的人家里非富即贵,可能是不在乎这点钱吧,也没再多说什么转身就走了。
离开前扭头看了眼紧闭的大门,只觉得这家处处透着诡异神秘,想起刚才那一瞬间几乎将他血液都要凝固了的冰冷,猛然摇摇头大步离开。
办好一切事情,齐歌回了卧室,拉着厚重窗帘的卧室一片暗沉,他一步步摸索到床上,躺下来盖上被子,双手交握在小腹处,缓缓闭上了双眼。
嘴角微微勾起一丝弧度,安详而静谧。
……
这边孟祁开着他拉风的兰博基尼带着宋锦一路直奔相国寺,相国寺在西郊,而宋锦住在东区,几乎要穿过大半个城市,这个时间点还正好是上班高峰期,没一会儿就被堵在了路上,前后都是车,几乎是寸步难行。
宋锦脸色一点点难看下来。
孟祁把喇叭摁的震天响,本来就因为堵车烦躁的不行的众位车主都要落下车窗大骂了,一看到那辆在车海中无比的高贵冷艳的冰蓝色炫酷跑车,一个个都缩回了脑子。
在京都能开得起这种车子的,都不是好惹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孟祁烦躁的狠狠拍了下方向盘,眉目冷戾的盯着前方:“堵车成这样,怎么没交警来管,老子要举报。”
宋锦蹙了蹙眉:“好了,现在着急也没用,耐心等着吧。”她想起不久之前她和齐歌去民政局领证的时候,就是被堵在了路上,当时齐歌一个电话打过去,立马就有交警来疏通,有权利就是好啊。
对宋锦的话孟祁不敢反驳,气恼的扭头望向窗外。
一路晃晃悠悠,等两人赶到相国寺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相国寺建在半山腰上,掩映在翠郁青山间,碧瓦青黛,长长的阶梯自庙门口径直蜿蜒到山脚下,从远处看,背靠蓝天白云,甚是优美神秘,蔚为壮观。
这相国寺乃是流传了千年的名寺,亦是古代有名的皇家寺院,在佛门很有号召力,香客鼎盛,乃为天下第一寺都不为过。
要进相国寺除了那条通天佛阶,再没有第二条路,因此不论前来的是老是少,是贫贱或者富贵,在佛门前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信徒,想要入得庙门,必须一步一步的踏上阶梯,有那虔诚的信徒三拜九叩,只为了心中的信仰。
把车停在山脚下,孟祁看着那悠长的阶梯,担忧道:“这么长的阶梯你身体肯定受不了,还是我背你上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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