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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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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等到比武大会结束的那一刻,她的笑容消失了。没有宴会,没有庆祝。只有冷冰冰的沉默,只有国王和首相之间恶狠狠的瞪视。后来,当伊里斯和他的儿子以及所有英勇的骑士都离开之后,小女孩泪眼汪汪地跑去找姑妈。“你父亲确实提出了婚约,”吉娜夫人告诉她,“但伊里斯断然拒绝。‘你是我最得力的仆人,泰温,’国王说,‘然而仆人和主子的继承人之间没道理结合。’擦干眼泪,亲爱的,你见过哭泣的狮子吗?你父亲会给你找个好男人,一个比雷加好得多的男人。”
  姑妈撒了谎,正如父亲让她失望,正如今天的詹姆也让她失望。父亲没找到好男人,他把劳勃塞给我,是他让巫姬的诅咒犹如毒花生根发芽。若遂诸神所愿,她嫁的是雷加王子,他决不会看那个小狼女第二眼的。雷加会成为国王,我会成为王后,我们的子孙将世代繁衍下去。
  她永远也不能宽恕劳勃杀了他。
  狮子是不宽恕敌人的,黑水河的波隆爵士很快就会明白了。


Chapter26 布蕾妮
  是海尔·亨特坚持要带上脑袋。“塔利会把它们插到城墙上。”他说。
  “我们没焦油,”布蕾妮指出,“肉会腐烂。留下它们吧。”行经阴森森的绿松林时,她不想提着被自己杀死的人的脑袋。
  亨特不肯依。他自行砍断死人的颈项,将三颗脑袋的头发扎到一起,挂在马鞍上。布蕾妮别无选择,只能尽量假装它们不存在,但有时候,尤其是晚上,她觉得死人的眼睛看着她的后背,还有一次梦见它们互相低语。
  他们原路返回。蟹爪半岛寒冷潮湿,有些天下雨,有些天多云,从没暖和过,甚至扎营时,也很难找到够多的干木头用来生火。
  等来到女泉城,一大群苍蝇已与他们如影随形,乌鸦吃掉了夏格维的眼睛,“猪崽”帕格和提蒙身上则爬满了蛆。布蕾妮和波德瑞克早就保持在前方一百码处骑行,以远离腐败的味道,只有海尔爵士顽固地声称自己不在乎。“埋了它们。”每次扎营过夜时,她都劝他,但亨特固执得要命。他是不是想向蓝道大人邀功,这三个都是他杀的?
  出于荣誉感,骑士没这么说。
  他和布蕾妮被带到慕顿家城堡的院子里见塔利。“结巴侍从扔了块石头,”他报告,“其余都是这使剑的妞儿干的。”三颗脑袋已交给士官,清洗干净,涂上焦油,插到城门上。
  “三个?”蓝道大人不大相信。
  “看她打斗的架势,你会相信她还能再杀三个。”
  “那你有没有找到史塔克家的女孩?”塔利问她。
  “没有,大人。”
  “宰了几只耗子,满意吗?”
  “不,大人。”
  “真可惜。好吧,你已经尝到鲜血的滋味,证明了你想证明的东西。是时候脱掉盔甲,穿回像样的衣服了。港口有船,其中一艘要去塔斯,我安排你搭乘。”
  “感谢大人,但不用了。”
  塔利大人的脸色表明,他恨不得将她的脑袋也拿枪插上,挂在女泉城门口,跟提蒙、帕格和夏格维做伴。“你打算继续这件蠢事?”
  “我要找到珊莎小姐。”
  “大人,请听我一言,”海尔爵士道,“我看到她跟血戏子们打斗,她比大多数男人强壮,动作更快——”
  “是那把剑快,”塔利打断他,“瓦雷利亚钢天性如此。比大多数男人强壮?没错,她是个怪胎,这点我不否认。”
  不管我做什么,他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喜欢我,布蕾妮心想。“大人,也许桑铎·克里冈知道那女孩的消息。如果能找到他……”
  “克里冈是逃犯,似乎加入了贝里·唐德利恩一伙。当然,也可能没有,故事版本各不相同。如果知道他躲在哪儿,我会立刻将其开膛破肚,教他死得惨不忍睹,但迄今为止,虽然吊死了几十个匪徒,我们却始终抓不到首领。克里冈、唐德利恩、红袍僧,现在还有那个‘石心夫人’……连我都抓不到,你怎么找呢?”
  “大人,我……”她没有答案,“我试试看。”
  “算了,去试吧。你有那封信,无须我的通行状,但我还是会给你一份。幸运的话,你唯一的麻烦是骑马骑到身子散架;如若不然,被克里冈和他的狗群强暴完之后,他们也许会让你活下去。那时你可以怀着狗杂种游回塔斯。”
  布蕾妮不理会这些话。“请问大人,猎狗身边有多少人?”
  “六个,六十,六百,取决于问的是谁。”蓝道·塔利显然不想再搭理她,他转身准备离开。
  “假如我和我的侍从请求您安排住宿,直到—— ”
  “随你怎么请求,我不能忍受你住在我的屋檐下。”
  海尔·亨特爵士踏步上前。“大人明鉴,据我所知,这儿仍是慕顿大人的领地。”
  塔利恶狠狠瞪了骑士一眼。“慕顿懦弱得像蛆虫,别跟我提他。至于你,小姐,大家都说你父亲很优秀。倘若如此,我同情他。世上有些人生儿子,有些人生女儿,这没办法,但只有被诅咒的人才会得到你这样的怪胎。无论生死,布蕾妮小姐,只要我还坐镇女泉城一天,就不准你再回来。”
  言辞就像风,布蕾妮告诉自己。它无法伤害你。由它去吧。她想说:“遵命,大人。”但话未出口,塔利已经离开。她梦游似的走出院子,不知要往何处去。
  海尔爵士跟着她。“城里有几家客栈。”
  她摇摇头,不想跟海尔·亨特说话。
  “你还记得臭鹅酒馆吗?”
  她的斗篷上仍有那里的臭味,“什么?”
  “明天正午在那里等我。我堂兄埃林曾被派去抓猎狗,我找他谈谈。”
  “为什么?”
  “为什么不呢?假如我成功,而埃林失败,我能笑话他好几年。”
  女泉城确实有客栈,海尔爵士说得没错。但其中有些在历次劫掠中被焚毁,有待重建,保留下来的客栈里挤满了塔利大人的士兵。那天下午,她和波德瑞克走了个遍,却找不到床铺。
  “爵士?小姐?”太阳快落山时,波德瑞克说,“这儿有船。船上有床位。吊床。或者架子床。”
  蓝道大人的手下仍在码头巡逻,密密麻麻,犹如爬满三个血戏子脑袋上的苍蝇,幸好他们的头目认得布蕾妮,挥手将她放行。本地渔民正将船系到岸边准备过夜,一边叫卖当天的渔获,但她的兴趣在大船上,那些可以在风暴频繁的狭海中来往的船只。这样的船,码头里共有五六艘,其中一艘名叫“泰坦之女号”的三桅船正解开绳索,准备趁晚潮出海。她和波德瑞克·派恩轮流询问剩下的船只。海鸥镇少女号的主人把布蕾妮当妓女,声明他的船不是窑子;伊班捕鲸船上的鱼叉手提出要买下她的男孩;其他船的态度好一些,她在破浪号上给波德瑞克买了个橘子,这艘平底货船刚从旧镇过来,途经泰洛西、潘托斯和暮谷城。“下一站海鸥镇,”船长告诉她,“然后绕过五指半岛,去姐妹堡和白港——假如风暴不太恶劣的话。告诉你哦,我的破浪号一直很干净,老鼠没有其他船那么多,还有新鲜鸡蛋和刚搅拌出来的黄油。小姐您要搭船去北方吗?”
  “不。”现在不去。她很想去,但是……
  朝下一个码头走去时,波德瑞克缓缓挪步,犹豫地说,“爵士?小姐?假如小姐真的回家了呢?另一位小姐,我是说。爵士。珊莎夫人。”
  “他们烧了她的家。”
  “但她的神在那里。神不会死。”
  神不会死,女孩会。“提蒙心狠手辣,杀人如麻,但我认为猎狗的事他没撒谎。在确定女孩不在河间地之前,我们不能北上。继续找吧,还有船。”
  在码头东端,他们终于找到栖身之处,那是一艘被暴风雨严重损坏的划桨商船,名叫密尔之女号。她严重倾侧,失去了桅杆和一半船员,船主却没钱修整,因此很乐意从布蕾妮那儿赚几个小钱,让她和波德共享一间空舱。
  当晚他们睡得很不安稳。布蕾妮醒了三次。第一次是开始下雨时,另一次是木板“咯吱”作响,她以为机灵狄克要溜进来杀她——这回她握住了匕首,其实屋里什么也没有。躺在狭小黑暗的船舱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起机灵狄克已经死了。等睡意渐渐来临,她又梦到那些死在她手上的人。他们在她周围徘徊,嘲笑她,折磨她,她用剑狠狠地砍,将他们劈成血淋淋的碎片,然而那些碎片仍将她团团围住……夏格维,提蒙,帕格,没错,还有蓝道·塔利,瓦格·霍特,红罗兰·克林顿……罗兰指间夹着一朵玫瑰。他将玫瑰伸向布蕾妮,她把他的手砍了下来。
  她浑身大汗淋漓地醒来,夜里剩下的时间都蜷缩在斗篷底下,倾听雨点敲打头顶的甲板。这个夜晚风雨交加,远处雷声阵阵,她不由得想起那艘趁晚潮出海的布拉佛斯船。
  第二天早上,她找到臭鹅酒馆,叫醒邋遢的店主,买了些油腻腻的香肠、炸面包、半杯红酒和一壶开水,外加两个干净杯子。那女人一边煮开水,一边斜睨布蕾妮。“你就是跟机灵狄克一起离开的大个子,我记得你。怎么着,上了他的当?”
  “没有。”
  “强暴你?”
  “没有。”
  “偷你的马?”
  “没有。他被歹徒杀害了。”
  “歹徒?”那女人似乎好奇更甚于惊慌。“我一直以为狄克会被绞死,或被送去长城呢。”
  他们吃了炸面包和一半香肠。波德瑞克就着带红酒味的水吃,布蕾妮则捧着兑水的红酒,寻思自己为什么要来。海尔·亨特并非真正的骑士。他那张诚实的脸不过是戏子的面具。我不需要他帮助,不需要他保护,不需要他,她告诉自己,他根本不会来,所谓见面只不过是又一个恶作剧。
  她正要起身离开,海尔爵士进来了。“小姐。波德瑞克。”他瞥了一眼杯子和盘子,吃剩一半的香肠躺在一摊油脂里,已然凉了。“天哪,我希望你们别吃这儿的东西。”
  “吃不吃关你什么事,”布蕾妮说,“找到你堂兄了吗?他说了些什么?”
  “最后有人看到桑铎·克里冈是在盐场镇,就是打劫那天,之后他沿三叉戟河向西骑去。”
  她皱起眉头,“三叉戟河很长。”
  “对,但我们的狗儿不会游荡得离河口太远。维斯特洛似乎对他失去了吸引力。知道吗?在盐场镇,他是在找船。”海尔爵士从靴子里抽出一卷羊皮,推开香肠,将它展开。这是一张地图。“猎狗在十字路口的老客栈里杀死三个他哥哥的人,这儿;然后带头打劫盐场镇,这儿。”他用手指敲打盐场镇。”他被困住了。佛雷家在上游的孪河城,往南穿过三叉戟河是戴瑞城和赫伦堡,西面的布莱克伍德家和布雷肯家正在开战,蓝道大人在这儿,女泉城。而即便他不怕山地部落,前往谷地的山路也已被雪封住。一条狗能上哪里去呢?”
  “如果他和唐德利恩在一起……”
  “他没有。埃林可以肯定这点,因为唐德利恩的人也在找他,并扬言要吊死他,为了他在盐场镇干的事。这事与他们无关,蓝道大人放话说他们参与了劫掠,目的是为了让平民们起来反对贝里的兄弟会。只要老百姓在保护闪电大王,就永远抓不到他。附近另有一支队伍,由那个叫‘石心夫人’的女人带领……据一则故事所述,她是贝里伯爵的情人,被佛雷家绞死后,经由唐德利恩的亲吻而复活。现在她跟他一样,都是不死之身。”
  布蕾妮仔细观察地图。“如果克里冈最后被发现的地方是盐场镇,应该从那里下手。”
  “盐场镇没剩下什么人,埃林说,只有一个老骑士躲在他的城堡里。”
  “尽管如此,还是得从那地方开始找。”
  “有一个人,”海尔爵士道,“一个修士,他在你到来的前一天进入我看管的城门。此人名叫梅里巴德,是土生土长的三河人,并一生都在这儿效力。他明天就要动身巡游,每次巡游都会造访盐场镇。我们跟他一起走吧。”
  布蕾妮猛地抬起眼睛。“我们?”
  “我跟你们一起走。”
  “不行。”
  “好吧,我跟梅里巴德修士一起去盐场镇。你和波德瑞克爱去哪儿去哪儿。”
  “蓝道大人又命令你跟着我?”
  “他命令我离你远点。蓝道大人认为,被狠狠地强暴一次也许对你有好处。”
  “那你为什么跟着我?”
  “要么如此,要么回去看门。”
  “你的主人命令你—— ”
  “事实上,他不是我的主人了。”
  她怔了一怔。“你不再为他效力了?”
  “伯爵大人通知我,他不再需要我的剑了,或者说不再容忍我的傲慢无礼。反正结果都一样。从此以后,我准备享受雇佣骑士的冒险生活……不过要真找到珊莎·史塔克,我们肯定能得到丰厚的奖赏。”
  金钱和土地,他看中的是这些。“我想救那女孩,不是卖她。我立过誓。”
  “我不记得我立过誓。”
  “所以你不能跟着我。”
  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时,他们出发了。
  这是一支怪异的队伍:海尔爵士骑在栗色战马上,布蕾妮骑高大的灰母马,波德瑞克·派恩骑一匹驼背劣马,而梅里巴德修士手持木杖走在旁边,领着一头小毛驴和一只大狗。那头驴子驮的货物如此沉重,布蕾妮有点担心会把它的背压断。“都是吃的,带给贫穷饥饿的三河百姓,”梅里巴德修士在女泉城门口解释,“种籽、坚果和干果,燕麦粥,面粉,大麦面包,三轮出自小丑门边那家客栈的黄奶酪,我自己吃的腌鳕鱼,狗儿吃的腌羊肉……噢,还有盐。洋葱,胡萝卜,芜菁,两袋豆子,四袋大麦,九只橘子——我坦白,橘子是我的软肋,这几只都是特意从水手那儿弄来的,也许是春天来临之前能尝到的最后几个。”
  梅里巴德是个没有圣堂的修土,在教会的等级阶层中,地位仅比乞丐帮兄弟高一点。七国上下有数以百计像他这样衣衫褴褛的修士,从事基层工作,在各个肮脏的小村庄间跋涉,执行宗教仪式,主持婚礼与忏悔。理论上讲,凡是他造访之处,人们应该供给食物与住宿,但老百姓大多跟他一样贫穷,因此梅里巴德要是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就会造成宿主的困难。好心的店家有时准许他睡厨房或马厩,有些修道院、庄园,甚至少数城堡也会接纳他,得不到便利时,他就睡树下或篱笆后面。“河间地有许多好篱笆,”梅里巴德说,“越老越好,没什么比得上一百年没人管的篱笆丛了。在那里面,正派人睡得跟住客栈一样暖和,还不用担心跳蚤。”
  修士愉快地承认,他不识读写,但会念上百种祷词,能背诵《七星圣书》中长长的段落,农民们用得上的也就这些。他的脸很粗糙,乃是长年风吹日晒所致,一头蓬厚浓密的灰发,眼角牵着皱纹。尽管高达六尺,身材粗壮,他走路却有点驼,远远看去矮了许多。他的手大,布满茧疤,红红的指关节,指甲里净是泥尘,此外,他还有一双布蕾妮毕生所见最大的脚丫,那双脚从不穿鞋,覆盖着又黑又硬的老茧。
  “二十年来我没穿过一双鞋哟,”他告诉布蕾妮,“第一年,脚上的水泡比脚趾头还多,每当踩到硬石头,脚底就像杀猪般鲜血直流,但我不停祈祷,于是天上的鞋匠神将我的皮肤变得跟皮革一样柔韧。”
  “天上没有鞋匠神。”波德瑞克提出异议。
  “有的,孩子……你或许叫他别的名字。告诉我,七神当中你最爱哪位?”
  “战士。”波德瑞克毫不犹豫。
  布蕾妮清清嗓子。“在暮临厅,我父亲的修士总是说,只有一个上帝。”
  “上帝有七种形象,正是如此,女士,你指出这点没错,但七位一体的神启并非平常百姓可以领会,而我又笨嘴拙舌,因此就说有七个神。”梅里巴德转回来面对波德瑞克。“我认识的男孩没有一个不爱战士。然而我老了,老人爱铁匠。没有铁匠的劳作,战士守护什么呢?瞧,每个镇子,每座城堡都有铁匠。他们制造我们耕地种庄稼用的犁,制造我们修船的钉子,制造马蹄铁保护我们忠诚马儿的蹄子,还有领主老爷们闪亮的宝剑。铁匠的价值毋庸置疑,因此我们才将其尊为七神之一,其实称其为农夫、渔民、木工或鞋匠也一样。他究竟干哪样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干活。天父主宰,战士打仗,铁匠劳作,合起来代表着男人理应履行的职责。铁匠是神性的一个化身,正如鞋匠是铁匠的一个化身。他听见我的祈祷,治好了我的脚。”
  “诸神慈悲,”海尔干巴巴地说,“但你完全可以穿着鞋子,何必麻烦神灵呢?”
  “赤脚是我赎罪的方式。最神圣的修士也可能犯罪,而我的肉体软弱之极。想当年我年轻气盛,那些女孩子……倘若村子方圆一里之内只有你一个男人,那么修士看上去也像王子一样英勇高贵。我为她们背诵《七星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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