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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金手指制造师-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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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乐没有想离开,他本来就是要守在亚希伯恩身边,原文中现在应该是几大氏族陷入了被袭击的恐慌中,他们正在追查究竟是哪一个氏族竟敢这样做。从系统告知他的来看本来应该是s及暗中下的手,但或许并没有这样简单,这个世界已经被不知道的谁介入了,一切都会发生转变。
范乐将自己裹成了一个黑粽子躺在树下晒太阳,他觉得白天睡觉实在是一种罪过,但血族的本能还是让他有点昏昏欲睡。
正在这时他见到了城堡墙角处溜出来的一个身影,正是做好准备潜逃的尤言云。尤言云准备很充足,甚至还打包了一些食物和水,但是更多的东西他就没有带了。趁着白日里城堡的仆人的都在睡觉,他迅速地钻进了森林。
范乐一个打挺站了起来,原本可没有这一出,他可不能让尤言云出事,他还指望着某天亚希伯恩开窍,进注意力从自己身上转移到他的真命天子身上。
就这样尤言云在不知觉的情况下多了一个保镖。
森林中的野兽白天本就没有晚上多,仅有的几只也被范乐暗中震慑走了,因此尤言云走得特别轻松,但范乐这边可就不太好受了,阳光对于血族实在是一个大杀器,就在范乐再一次不小心被阳光灼伤到手背后,系统终于看不下去自己宿主的蠢样了。
【叮,宿主现为五级金手指制造学徒,可选择五种血族天赋能力】
范乐眼光一闪,他怎么把这一茬给忘了,赶紧翻出技能树。系统在这时候还是很靠谱的,其中赫然列出了避光术,大概是因为避光这一项对于血族实在太重要,还分了初级和中级,从初级升到中级需要消耗两个技能选项,也就是一共需要三个,而升到高级则需要四个,这不是现在的范乐能够支付的,因此他果断地选择了升到中级,并且还有一个隐匿一个急速,简直是保命绝技。
其实血族除了异能魔法之外本就拥有一个天赋技能,只是需要力量增长到一定程度之后才能出现,比如他现在占有的这具身体很显然并没有具有开出天赋能力的实力。
有了避光术跟踪就轻松多了,不过就在下午的时候,范乐见到了一个人,一个人类。现在还是在森林的中央地带,先不说这里出现一个独行的人类是多么诡异,那人身上的穿着也很奇怪,竟然是白色的袍子。他很快在记忆中翻出来,这是属于教廷之人的装扮,并且地位不低,但教廷之人怎么会出现在亚希伯恩辖地的深处,并且恰好是在亚希伯恩离开的时候。
范乐眯起眼,这件事情绝对不是巧合。他没有错过那白袍传教士身上隐藏的对付血族的银器以及对方在见到尤言云时眼中闪过的惊讶和惊喜。
范乐将自己隐匿起来,他能感觉到这个人实力不低。
而尤言云则是在白袍人出现的一瞬间警惕起来,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实在让他有些草木皆兵。
“不用怕,我是教廷的人,我在你身上感觉到了那些邪恶存在的气息,你应该是从他们手中逃出来的吧。”白袍人取下兜帽露出了一张异常圣洁的脸孔,他的样子让人看起来就很难产生敌意,脸上带着的温和的笑容让人忍不住就想要靠近。
“我……”尤言云身体一抖,他没想到这个人竟然看出来了,那么他能够相信他吗?
“别害怕孩子,我是来拯救你的,到我这里来,那么邪恶将永不能再进犯与你。”他抬手一道白光融入了尤言云体内,让他身上的疲劳一扫而光,“来吧,我先带你离开这里。”
尤言云终于点了点头,这个人或许真的不是坏人,他跟着白袍人一同离开。
范乐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上去,直觉告诉他这个白袍人有很大的问题。
☆、第63章 辣个狂犬病
繁华的现代都市到了夜晚也是灯红酒绿,一名青年正坐在一家餐厅用餐刀切着牛扒,他时不时地看向几百米外的一座庞然大物,那是一座巨大的教堂,而那个白袍人正是带着尤言云进了那座教堂。
教堂中有神圣的力量,更有许多牧师传教士,范乐很难靠近,在这种时候血族的身份确实不太方便。
他愤愤地嚼了一口,却觉得也不怎么好吃,看来是体质的影响,对于血族来说鲜血才是最美味的食物。至于吃东西的钱,是他从几个意图打劫他的小混混身上反抢的,对于这种钱财他来之不拒。想到亚希伯恩城堡中那些及其贵重的装饰品,他怎么出来的时候就没记得顺上一两件呢?
走在繁华的大街上,范乐细细打量这身边经过的每一个人,这座城市属于亚希伯恩的管辖,每一个来到城市的血族都需要拜访他经过他的允许,这就是亲王的职权。
黑夜正是魑魅魍魉聚集之时,范乐只是一扫眼就见到了不少隐藏在人群中的血族,大多是些小家伙,能力比起他还要不如,甚至还有能出没于阳光下的半血族。
已经快午夜了,一个有着栗色头发的女孩从餐厅中出来,他家境不太好,需要她在放学之后打工得到一些钱来补贴家用。今天已经有些晚了,再不回去妈妈会担心的。她有些犹豫要不要走更近的那条巷子穿过去,但是平时在餐厅中有听说那条巷子中有吃人的魔鬼,千万不能从那里经过。她犹豫再三还是选择了近路,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魔鬼呢,只是吓人的吧!
漆黑的巷子只有短短地百米,甚至从这一头就能望见那一头得灯光,但就这样短短地距离这个女孩却惊恐地发现他今天或许出不去了。因为此时在她的前后两方都两个男人,黑暗中看不见他们的长相,但是她却能诡异的看见他们眼中发出的嗜血的红光。
“这……这就是魔鬼吗?”她惊恐地蹲下身抱住脑袋。
“哟,今晚上碰见个好货色,闻起来还是个处子。”
“我最喜欢处子的鲜血,极致的美味甘醇。”
女孩恨不得堵住自己的耳朵,她终于明白自己遇到了什么,她曾经在同学中听到过有一种名叫吸血鬼的生物专吸人血。
“小姑娘别害怕,哥哥教你什么叫做快乐。”一只冰凉仿佛是死人的手抹上了她的脖颈。
“啊——”女孩惨叫一声,但是她想象中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而是一声巨大的*砸在墙上的声音。
她犹豫着睁开眼,却发现一个劲瘦的青年挡在自己身前,他那并不宽阔的背脊看起来就仿佛山一样高大,给与她安全感。
“快走!”那青年抓住她的肩膀将她扔了出去,一个人影想追过来却被他拦下。
女孩不敢停顿,她飞快地跑出巷子,但却异常地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躲在对面街道上偷偷地看着巷子中发生得超出她想象的事情。
范乐捏了捏拳头看着眼前四个已经快失去理智的血族:“欺负小姑娘算什么,还是我来陪陪你们吧!”他并不在意这几个血族青年的来历,因为他是血猎。
银光一闪,这次出现在他手中的不再是那柄餐刀,而是他自己制作的两把银质匕首,而他的容貌也随着战意的沸腾出现了变化,头顶长出了两只白色的耳朵。
“gangrel!”立刻有一个人认出了他的身份,血族十三氏族之中只有gangrel会发生这种改变。
gangrel一族一般很少出现于人前,他们漂泊不定,喜欢在山野之中游荡,可以说是相当神秘的一族,这四个人没想到他们今天居然会在城市里遇到一个gangrel,并且还是一个血猎。血族绝不会使用银质的武器,那会灼伤他们自己,并且对于银质品他们也存在一种厌恶感,只有血猎才会使用银质的武器,它对血族具有极大的杀伤力。
范乐可不管他们的惊讶,匕首银光一闪就逼近了当前一人,那人来不及闪躲顿时被匕首捅进心脏,除了灼烧之外他还感觉到似乎自己全身的血液都被心口的匕首吸走了一般,他想张口说些什么,却在下一刻化成了灰烬。
另外三人对视一眼同时扑了上去,虽然这个gangrel看起来比他们厉害,但是只要杀了他,他们就能得到对方的血液,力量就会更加强大。但是无论他们怎么攻击,他们尖利的指甲都碰不到对方一分一毫,反而是那对银匕首在他们身上留下了不少伤痕,并且随着血液的流*体开始渐渐不支起来。
三人渐渐萌生了退意,但范乐怎么会让他们如愿,错身一个飞踢,同时右手执匕向后一插,一个血族在他手下灰飞烟灭,而被他踢出去的另一个则被他左手掷出去的匕首插进了心脏。剩下的最后一个早就见状不好逃到了巷口,范乐没有去追,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下一秒,一声枪响,那个血族胸口出现一个血洞,随后错愕着倒下,他没想到这里居然还隐藏着一个血猎。
一个手拿左轮身穿花衬衣沙滩裤的大胡子男人走了进来,他脸上挂着笑容:“好久不见,阿布迪!你的身手进步了!”
范乐弯起嘴角:“好久不见,你的枪法退步了。”
他等的人终于出现了。范乐会在此击杀这四个血族不是心血来潮也不是因为他要继续执行血猎的身份,而是因为他来到城市里不久就发现了跟在自己背后的人,那是阿布迪曾经加入血猎时的一个老前辈,在整个血猎里也是小有名气,他的关系网很广,范乐希望从他这里得到一些消息。然而在此之前他必须表明自己血猎的身份立场,其他血猎对于他们这类身份为血族的血猎总是多有提防的。
“好吧,你的嘴可没有你现在的样子可爱。”大胡子笑得意有所指。
范乐嘴角抽动了一下,他努力压制沸腾的血液,大概是阿布迪死亡之前狂暴的后遗症,他只要一激动脑袋上就会出现白色的兽耳。
“你的血应该会比你的长相更能入口。”范乐嘲讽了一句转身离开,大胡子马上跟了上去。
“别生气啊,我们大半年没见要不去哪里吃一顿,最好的冰镇啤酒!”
“别找我,我没钱。”
“嘿!伙计你可是血族,血族怎么能这样坦荡荡地说自己没钱!”
两人渐行渐远,那个被范乐救下的女孩瑟缩了一下跑开了。
血猎因为成员复杂,有血族有人类,因此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者,甚至组织也很松散,多是以小团体的形式存在。也正是因为它的这点特殊之处,这也是一个打探多方消息的好方法。
大胡子的酒量不是吹的,范乐和他几乎喝到了天亮才终于被放过,如果不是阿布迪的身体本能还行早就趴下了。不过范乐推测这点酒量也应该是以前被大胡子硬灌出来的。
“最近确实有些不太平,你说得事情我会注意。但是……阿布迪,你是决定回去了吗?”大胡子灌下一口啤酒,酒液顺着他乱蓬蓬的胡子留下来,但那双眼睛却显得异常锐利,就像黑夜中的猫头鹰。
“没有什么回不回去的说法,无论怎样我都成不了一个人类,我永远都是一个血族。”范乐把玩着空掉的杯子,“我只做我认为正确的事,与种族无关。”
“这样就好,我不希望有一天会拿这把枪对着你。”大胡子叹了一口气,“再喝!”
“你还是自己来吧,我怕有些人要发狂了。”范乐站起身离开。
大胡子望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血猎与血族之间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他们针对的大多是低级滥杀的血族,至于更高等级或者亲王的势力他们并不会招惹,因为亲王代表的是一个城市血族的秩序,如果亲王出了问题那么那座城市在一段时间内将会极为混乱,这并不是血猎希望看到的,因此他们更加赞成有这样一个高等级的血族将一个城市来管辖,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血猎与血族之间还有合作关系。
而真正与血族敌对的是教廷,这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
这次的事情闹得太大,一旦血族发生什么乱子第一个遭殃的就是人类,因此范乐笃定大胡子会查得比他更尽心尽力。
天已经蒙蒙亮,范乐暂时不想回到城堡,也不知道亚希伯恩有没有回来,如果他回来却发现他和尤言云都不见了回事什么表情呢?范乐在心中暗爽。
他想了一会儿转身去面包店买了一大袋子新鲜出炉还热烘烘的面包,然后来到了一处隐蔽的下水道前。范乐有节奏地敲了三下,两长一短,然后把面包放在一旁耐心等待。
不多时下水道井盖就掀了起来,一个面貌极其丑陋的男人出现在他的面前,男人血色眼睛在阴暗中显得有些阴森,他的表情很是不耐:“该死的,现在已经是早晨了,你就不知道挑个好时间吗?”
“抱歉打扰了。”范乐露出一个歉意的微笑,“只是想摆脱你们一点事情。”
他把还带着温度的面包往丑陋男人面前一推:“如果实在不方便的话,我就晚上再来吧。”
丑陋男人摸了摸还温热的面包,那种柔软的感觉让他不想放手,他鼻子里哼了一声:“东西我收下了,有什么事情就说!”
范乐对他的态度毫不在意,依旧笑着说道:“想请你们帮忙盯住两个人,还有请你们打听下教廷最近有没有什么异动,是与被刺有关的。”
那丑陋男人眼神一凝:“你要知道的消息,这点东西不够。”血族长老被刺可是大事件,他们要打听消息也很不容易。
“当然,以后我会再让人送过来的。”
“成交。”范乐把详细情况说了一遍,丑陋男人抱着面包就钻回了下水道。
而这个男人在阴暗潮湿的下水道中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道:“不知道是哪个家族的,性格还不错,就给他写优惠好了。”
nosferatu是血族中不受欢迎的一族,因为他们丑陋的外表实在不符合大多数血族的审美观,甚至他们觉得见到nosferatu都是对自己眼睛的伤害,因此除了不得已几乎没有血族会与他们接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nosferatu渐渐只在城市的暗处下水道或者地下墓穴中活动,城市里没有什么消息能够瞒过他们。他们受到其他血族的歧视,但是内部却异常团结,招惹了一个就相当于招惹了nosferatu全族,所以范乐对那个丑陋男人才会异常客气。与nosferatu交易的代价其实并不是十分昂贵,他们生活在地下因此渴望着地面上的一些东西,比如刚出炉带着暖烘烘气息和香甜滋味的面包,对于一些nosferatu族人来说也是奢侈品了。
范乐起身离开,他不准备继续呆在城市里,时间太长恐怕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他也不想让那个白袍人注意到他的存在,也许那人已经注意到他了。
太阳终于升了起来,范乐打着哈欠变成一只小蝙蝠钻进了一家酒店的房间中补觉,但愿他睡醒的时候不会发现自己置身于洗衣机或者垃圾桶。
☆、第64章 辣个狂犬病
教廷一个房间中,尤言云有些坐立不安,他面前还坐着一个人,正是将他从森林中带出的白袍人。
“言云,这件事你一定要好好想清楚。”
尤言云咬着嘴唇:“我……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做不到的!”他想起那天范乐在他眼前挥手间杀掉三个血族,那冰凉的血液溅在脸上的感觉,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耶利米,你就让我回去吧!”他眼神中露出祈求之色。
被他称作耶利米的白袍人眼中闪过一丝嘲讽,语气却很温和地说道:“如果你真的想回去我当然会帮助你。但是你已经被邪恶的血族选中,你的体内有他留下的印记,不管你逃到什么地方他都能找到你。如果你回了家,难道就不担心你的家人受到牵连吗?”
尤言云浑身一抖,他不想自己的家人受到任何伤害,但是他不认为那个男人在他体内留下了什么印记,因为他根本不在乎他:“怎么会,那个男人他根本不在意我,怎么会留下什么印记?”
耶利米听到这话眼神一凝:“哦,如果不在意又怎么会将你带回去,亚希伯恩很难看中一个人,只有他看中的人他才会带回城堡。”
尤言云眼中似乎有些挣扎,他脑海中闪过男人迷人的笑容,但随即又是男人与那个叫阿布迪的青年之间亲密的动作,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心里不太舒服:“他更在意一个叫阿布迪的,他是和我一起被带走的。”
“阿布迪?”耶利米在脑海中搜索了一遍这个名字,但并没有印象,或许他应该好好查一查这个人的来历,能够出现在亚希伯恩面前并博得对方的好感,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动作而造成的不可预知的改变,那这个叫做阿布迪的说不定和他是一样的来历。
尤言云说了这句话之后似乎情绪有些低沉,耶利米没有多说,指尖沾染了圣水在他额头上轻轻一点,尤言云就觉得有些刺痛,并且眼前出现了一些黑色的雾气,看着十分邪恶。
“这就是他留在你体内的印记,只有杀掉他本人才能解除,否则你将会随时被他感知到。在教廷里还好,邪恶的吸血鬼不敢踏足这圣洁之地,但出了教廷就再也没有谁能保护你了,因此你一定要做出抉择,是抹杀掉这个威胁你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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