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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种田]巫医奋起-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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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猴子因为下雨而不能去外面“野”;此时正老老实实地坐在不远处将邬迪曾经晒干的药草分类。

    “你们起来了?灶上有热汤,还有煮芋头。”自从下雨之后,部落里就没有实行集体大锅饭了——毕竟外面下着雨,根本就不能在外面搭灶做饭。

    不过对于部落里的人来说,比起以前下雨之后只能啃一些生肉和果子,现在能够吃到热呼呼的食物,晚上有暖烘烘的炕床睡,已经是无比幸福的日子了。谁也不会抱怨只能自己做饭吃这些小事。

    “父亲,我来帮你吧。”邬迪让恭坐在堂屋(每个房间里都隔出了一个大约十平米左右的空间),自己则去灶上端吃的。恭坐在那儿有点儿无聊,就凑到集的身边。

    前不久,恭终于放下了心里的疙瘩,私下里改口不再称呼集为“族长”而是“父亲”,态度也像是寻常父子之间了,喜得集当天多猎了一头长角牛回来。

    “没事,你多休息休息,这点我还是做得动的。”因为下雨的缘故,部落里也没有组织打猎,而集平时就忙碌惯了,这一闲下来就觉得憋得慌,所以干脆找些事情来做。

    “你们要做什么?”邬迪端着热汤和芋头过来——因为芋头的量大管饱,部落里已经渐渐将芋头当成了主食,而肉食则是真正地成为了“菜”。

    “做衣服啊,冬天冷,我们不能像是现在这么穿。”恭现在也习惯上了邬迪那“春夏秋冬”的说法。

    “你先吃东西。”邬迪剥了一个芋头沾了点儿盐递给恭——其实蘸糖更好吃,只是邬迪没有发现甘蔗,更不用说那种白砂糖了——又将热汤端到恭面前,自己则是三口两口地吃了芋头又大口秒灌下一碗汤,然后转去集那里看。

    ******

    填饱了肚子,恭也抱了一堆兽皮出来准备缝制。邬迪对缝破口子都有点儿吃力,更别说将兽皮做成衣服这种需要更多技术含量的活儿了。

    不过他在集旁边看了一会儿,倒是看出来点儿名堂:“这个裙……呃,衣服,就这样子做,中间不是空的吗?”

    他们平时穿的是兽皮短裙,邬迪用了布给他和恭做了几条小裤裤穿着倒没觉得有什么,但是现在看着和现代女性穿的包臀长裙……或者说是长筒裙类似的东西,邬迪ORZ了——在冬天这么穿不是一样很冷么?这儿有没有打底裤、裤袜什么的,除非是穿着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否则一走路铁定从下面灌风的啊。

    “可是没办法……啊,说起来,邬迪,一开始你穿得那个看起来好像就很保暖的样子……”恭正准备用石刀切割兽皮,听到邬迪这么说,突然灵光一现。

    “嗯,你说得对,你们等等。”邬迪走回屋里从背包里翻出自己那条裤子,还有长袖拿出来。猴子将药草分类完毕,也跑到这里,将地面扫干净,邬迪就直接将衣服裤子铺开。

    “就像这样,如果做出了裤子的话,那么就不会灌风了。就算裤腿做得有点儿肥大,到时候在裤脚那里用绳子捆紧就好了。”当然,如果大小合适的话最好。

    说到过冬的裤子,邬迪就不可避免地要想起以前那些肥大的棉裤。虽然看起来的确不太好看,但保暖的能力却是一等一的。

    听邬迪列举了这种裤子的好处,恭和集都很是心动。

    说起来,虽然他们过冬的时候会穿的更多更长一些,但是因为兽皮本身不贴身,而且基本上做的穿在下半身的也就是一个围着的兽皮,所以其实并不是很御寒的。

    “我们可以这样缝,将两层兽皮的毛对着,这样既不用担心兽皮上的毛摩擦皮肤,也不用担心在外翻的毛被打湿弄脏不好整理,而且,这样就暖和多了。”恭研究了一下邬迪的裤子该怎么用兽皮做出来之后,兴致勃勃地提议道。

    “恭你真是太聪明了!”邬迪只想着怎么往兽皮里塞棉花,却忘记了这个兽皮本身上面就有着软乎乎的兽毛。只不过因为兽皮对比人体的皮肤还是较为刺人的,所以根本没有想到将兽皮反转。

    “我也只是看着这样做可以省下不少兽皮,所以就想着这些兽皮该怎么用……”在自己的父亲面前被爱人夸奖,恭还是觉得有丁点儿不好意思。

    “的确,如果按照我们以前的方法的话,这样做出来的兽皮不保暖,我们通常都会在身上继续绑兽皮的。总的算起来,其实还是浪费了兽皮,这样做的话,不仅可以将兽皮最大限度地利用起来,而且在外面那层毛往里翻的兽皮还可以抵御寒风的入侵……”集越说眼睛越亮,“邬迪,恭,你们愿意将这个方法教给部落里的其他人吗?”

    虽然集是族长,但他也是恭的父亲。

    邬迪看来恭一眼,将这件事全权交给恭。接收到了邬迪的眼神,恭点点头:“当然可以,这本来就应该大家分享的。”这样,穿得暖和了,大家活下来的几率也更大些。

    “邬迪大哥,恭大哥~”猴子这家伙,因为恭只比他大几岁的缘故,只有在有求于人的时候才会叫恭“大哥”,“我也想学~”

    等到学会了,他就可以给自己做一套,也可以给……做一套。

    “猴子不用学啦,我帮你做就好了。”对于猴子,恭其实是当做小弟弟来关心的。

    “咦,还是不要了吧,邬迪大哥会吃醋的啦,”后面一句是猴子小小声凑到恭耳边嘀咕的,说完就跳开,一脸讨好的看着邬迪,一副“我绝对没有吃他豆腐”的模样,“我以后总不可能一直麻烦你给我做吧?那太累了。”

    猴子现在身上穿的就是恭做的。因为猴子现在还小,所以并没有什么,但是自认为已经向成熟男人迈进(?)的猴子却不愿意让别人的伴侣给自己做衣服。

    恭挑眉看着猴子这幅样子,摇了摇头:“那好吧,我去给你拿一根骨针出来,你跟着学。”

    邬迪这个“缝制废”见他们三人都开始动手,自己也帮不上什么忙,便抱着菠萝蜜和陶罐到一边坐下——他也是有事情要做的。

    ******

    邬迪所要做的事情,其实是酿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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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邬迪是想着部落里的大家一起来的,但是因为大雨,没有雨具不方便串门,邬迪只能自己动手了。

    因为菠萝这个东西一来是存量不是很多——大多数都用来制成了菠萝干——二来是用菠萝酿酒需要很久才能成功,所以邬迪就选择了更容易好做的菠萝蜜酒。

    说起菠萝蜜酒,可不是因为邬迪单纯地想要用菠萝蜜代替菠萝想出来的,而是本来就存在的。

    邬迪曾经去过雷州半岛的徐闻县,他当时对菠萝蜜有了更多的认知也是在那个时候。徐闻县那有名的液体金黄甜香的徐闻液就是指菠萝蜜酒,那可是好喝又暖胃,最适合天气寒冷的时候饮用了。

    邬迪当初不做菠萝蜜酒是因为要做这个必须要有蜂蜜加入,但是那个时候部落里的蜂蜜只有从熊族部落换来的那点儿,邬迪很是舍不得——他是想要恭泡水喝的。

    恭虽然对蜂蜜水的甜味很是喜欢,但知道这个蜂蜜除了泡水喝还有更大的用处外,便一直放着蜂蜜没动了。

    邬迪劝不动他,最后只好用来泡菠萝蜜酒——恩,做好了之后要多留一些自己用,到时候恭天天喝,暖胃又驱寒,而且可以酒后那啥什么的哦吼吼吼~

    果酒是很简单好做的,而且邬迪之前做过一次菠萝酒,所以这次的动作更快。

    只是做完了菠萝蜜酒之后,从菠萝蜜中剥出来的果核却堆了满满一大堆。

    “邬迪大哥,这个可以用来当石子儿玩的!”猴子连忙开口,生怕邬迪就这么讲果核扔掉。

    因为邬迪曾经看部落里小孩儿玩的游戏几乎没有,所以就将自己童年最火爆的“弹珠”游戏教给了孩子们。

    孩子们觉得去找那种圆溜溜的石子儿太麻烦,而且不够用,所以便将吃菠萝蜜时剩下的果核当做了“弹珠”玩。

    见到这么多的果核,猴子想起自己因为手艺不行而输给大家造成大量缩水的果核,忍不住眼睛闪闪发亮——要是这些果核都是自己的,哇哈哈,那么他就是部落里“弹珠”最多的啦!

    “玩?玩什么,这个可以吃的。”邬迪毫不留情地打破了猴子的期盼。

    猴子虽然因为这些果核不能属于自己而感到有些失望,但是听到邬迪的话,他又精神起来了:“吃?怎么吃?”果核硬邦邦的,而且外面还滑腻腻的,除了他们拿去玩儿外,不管是兔子还是牛羊都不吃的。不过,邬迪大哥既然这么说了就一定有办法!对此,猴子盲目地相信着。

    “就这么洗干净了直接用水煮,可以放点盐。等熟了之后剥开壳吃里面的肉,比栗子……地瓜?花生?芋头?比芋头还粉还好吃。”邬迪连说了几个比喻,才让众人明白那种味道——唉,没有发现栗子什么的就过冬了,实在是有点儿遗憾啊。

    “这么多的果核,我想我们中午就吃这个代替芋头就够了。等我将这些罐子放好,将草药该切的切了该磨粉的磨粉了,我就给大家做饭吧。”

    虽然邬迪在缝制衣服方面的确是个废材,但是他好歹还是有拿得出手的“贤惠技能”的。

    家庭煮夫什么的,在岳父面前露一小手什么的,也是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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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哇哈哈哈!沙子的祈祷(诅咒?)灵验了!今天天气一下子就回暖了!沙子迅速从长袖变成了短袖……看着师弟师妹们穿着长袖束腰军训服真是……各种阴险的笑啊XD~

    准备一个大磨难……或者大阴谋……大家有没有招儿?来支支招╭(╯3╰)╮~~~


☆、57·小娃娃都是炸弹

    虽然有芋头、蘑菇、野菜等等东西;但邬迪他们每天还是必须吃上一顿肉的——之所以是“一顿”而不是“两顿”;是因为现在部落里的人都是一天吃两顿的。

    在邬迪没来部落之前;因为狩猎工具的原始;使得猎物的不好狩得;使得部落里的食物只能处于勉强吃饱的状态。

    通常大家只吃早上一顿和晚上一顿——因为男人要外出捕猎需要体力,所以早上一顿他们不用像是女人、老人和小孩儿一样啃果子野菜;而是可以吃点冷肉或者生肉填肚子。

    邬迪是吃惯了三顿;甚至因为有时候加班什么的晚上还要吃一顿夜宵的,所以来到这儿很是不习惯。好在邬迪并不是无肉不欢的主儿,所以一般来说到了中午他都会自己找吃的——连带着让恭也养成了一天三顿的习惯。

    而现在,邬迪也是延续了一日三餐的习惯。不过好在邬迪并不是纯肉食动物——可以说他一天吃的肉比恭还要少些——做饭讲究的也是荤素搭配;肉是绝对不会当主食的。因此,就算他们中午和晚上吃的两顿都有肉,那肉的总量加起来在以前也不过是部落里男人一顿的肉,根本不会出现什么过度消耗存粮的问题。

    就是以前一到冬天就为部落的食物问题发愁的集也不着急。因为按照以往惯例,等到大雨停了之后,部落会再次进行几次狩猎——这次不仅包括陆地生物,还包括海洋中的鱼虾螃蟹海带紫菜牡蛎什么的。

    这几次狩猎是入冬前的最后几次存储食物的行为。等到大雨再次落下之后,这儿就会飘满雪花——并不是海边就不会下雪了。邬迪光是从那个冰洞就推断出来,这海边冬天可绝对没有海南三亚那么舒服……只是最多不会像是东北那边儿一样大雪覆盖罢了。

    所以,等到大家开始猫冬之后,部落里就连平日里的两顿饭都要省着吃。邬迪在得知这一点之后,也摸摸鼻子默认以后由三顿变成两顿。只是想到这样的话,他就觉得应该在还没有“节食”的情况下好好吃一段时间——人就是要有更高层次的追求,从吃饱到吃好也是一个很大的飞跃的嘛。

    ******

    因为前段时间大家都在努力收敛物资,所以除了平时吃过的食物外,还发现了很多新鲜东西。

    而邬迪对于这样的发现自然是欣喜异常的,在下雨之前,就贮藏了好几袋子的辣椒、胡椒、大蒜、百里香、龙蒿叶、薄荷、八角、紫苏、茴香之类的很多的香料——冬天要吃味道重的东西才给力,而且这些东西除了当香料,更可以当药材的。

    检查了一番家里的存货——在下雨的第一天,部落就专门挨家挨户平均发放了肉、菜和果子的——之后,邬迪决定中午就吃红烧肉了。虽然没有白米饭配不太完美,但是他实在是想念那个味道了。

    就算是没有酱油什么的,但是有这些东西,想必也可以互通有无“补充”“补充”的。

    ******

    五花肉切成一厘米见方的小块后,将之前熬出来的油用木勺子舀出来一些将石锅(邬迪也想过用陶制的锅,可惜这种锅炖汤煮菜都行,就是不能用来炒菜,因为很容易就会在翻炒过程中被碰碎)里。等油化了之后用木铲将整个锅底涂均匀,将肉块放入锅中煎。

    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去除五花肉中多余的油脂——现代社会中的人吃肉吃的越来越瘦,总觉得猪肉里肥肉太多会怎么怎么样,可是又舍不得口腹之欲,于是便想出了各式各样保留原滋原味但却减少油脂的方法——让肉皮酥脆一点,到时候吃就会外酥里嫩,炖煮化开了的汤汁也会被煎地微微发硬的外层肉给“包”起来。

    这样做一直到肉的外表有些金黄后,锅里的油反而比刚放下去的时候还要多。邬迪用铲子将多余的油舀起倒入另一个专门用来放炒过一次的油的罐子里。

    将肉全都捞起来放到另一个碗里,邬迪将调料都放到油锅里炒香,顺便还捏了几颗葡萄挤汁进去调甜味。

    等调味汤汁做好了之后,邬迪将一大碗红烧肉倒进去。被炒得出油而有些干的肉块迅速地开始吸收起汤汁来。邬迪在保证不会糊锅之后,续了点儿水便将木头做的锅盖盖了上去,然后将灶膛里的柴火抽出来插进灰烬里弄熄,让灶里的余热慢慢地帮助肉块吸收汤汁。

    红烧肉的数量虽然多,但是绝对不够三个大男人一个半大孩子吃饱肚子的,所以邬迪将昨晚上吃剩了的,专门留下来的还有点儿肉的鱼头鱼骨头倒进陶罐里,掺水加盐盖盖子开始炖煮——等水开了揪点儿菜叶子进去,就又是一锅汤了。海鱼就是比河鱼要有味儿多了。

    有菜有肉有汤,剩下的,只需要将煮熟的菠萝蜜果核捞出来剥壳就可以了。

    看着酱香红润油亮的红烧肉,雪白翻滚的鱼汤以及剥出来鹅黄色闻起来香喷喷的核肉,邬迪心里想着等会儿一定要美美地吃一顿。却不想这个念头刚一出现,自家大门就被砸响了:“开门!开门!邬迪在吗?!”

    邬迪手一抖,差点没把手里的一大碗红烧肉给“送”到地上去,赶紧将连碗带肉地放回灶台边,急匆匆从厨房了走出去。

    而此时,正在“客厅”学习缝纫的猴子已经跑过去将门打开了。猴子一开门,一个浑身湿漉漉的人就扑了进来,撞得他一个趔趄:“生!要生了!”

    猴子被撞得一屁股坐在硬邦邦的地上,痛得他没好气大喊:“什么生了啊?!”

    “我女人麻要生了!邬迪呢?邬迪在哪儿?”那个男人根本就没注意到被撞到地上的猴子,只是焦急寻找着邬迪的身影。

    听见男人又急又慌的声音,屋里的人都一愣,还是恭反应快:“要生娃娃了?!”虽然对方身上都被雨水给淋湿了,但恭还是眼尖地认出了对方——就是那个比彩后怀孕的女人的男人。

    刚走出来的邬迪一听到恭这话,就愣了——生娃娃?又是自己的活儿?

    闯进来的那个男人一见邬迪眼睛都亮了,也顾不得脸上身上都一股一股地往下流水,几步跑过去就要将他往外面拉:“快……她麻生不出来卡住了……一定要救救她!”

    ******

    麻的男人叫做正,是一个平时看起来很老实憨厚、沉默寡言的汉子。

    因为麻的肚子越来越大,所以正一直很注意麻的情况,生怕麻一不小心就开始生了——在这个时代,女人生娃娃基本上都是在死亡线上挣扎。挣扎掉了就会有小娃娃,挣扎不掉甚至可能赔上两条命。

    麻一开始是想着外面下大雨就自己努力生下来的,但是没想到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都感觉小娃娃的脚了,偏偏就卡在那里不动了。

    生孩子本来就是憋着一口气,现在麻憋的那口气都要用完了,但是那个小娃娃就像是定住了似的,怎么也不动。正本来就担心自己的女人,此刻见到麻都快要翻白眼了,也顾不得什么,急急忙忙地就往邬迪那儿跑——他可是记得之前邬迪帮彩生了娃娃(……)的,现在也一定能够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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