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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总对我有想法[快穿]-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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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他吃着碗里的; 看着锅里的又怎样,黎越宵还不是这样。
  但凡林绪那里有一丝松动; 他也不想转身找黎越宵这个渣男,找了渣男,他却又不甘心,事情发展应该不是这样的。
  是怎么样呢,他想象不出来; 但应该是比现在顺遂许多,不用为生活讨好他人。
  于绍承没有想的是,他现在没有那个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本钱和本事,却那么做了。
  什么白月光,于绍承在黎越宵那里根本没有被当作白月光的感觉。
  只看见黎越宵和替身受说着肉麻的话,一边说还一边看他,像故意气他似的。
  渣男!
  为什么和小说里的不一样,明明小说里 ,黎越宵知道原主给林绪戴了绿帽子,出轨了,还把原主奉为白月光,在替身受和白月光之间,难以取舍,来了好一出虐恋情深,才和替身受he的。
  这当然有着林绪的功劳,他也不是那么佛系的人,在杀死于绍承前,怎么可能让他过得潇潇洒洒,混的风生水起。
  于绍承穿书后的剧情里,穿书者舌绽莲花,把出轨洗成原身爱慕者针对他的毒计,好在最后关头,保住了清白。
  而现在,林绪把他□□精神出轨的事坐实了,并不像原身一样,任由于绍承洗白。
  于是在黎越宵这里,于绍承的白月光光环破碎。
  白月光应该是无暇的,怎么能出轨呢,出轨对象还不是黎越宵
  黎越宵看向林绪,现在的他,已经不忌惮林家,几年时间,他把黎氏企业扩大好几倍,他的确是一个不可小觑的商业天才,出色资本家,连许多老狐狸也私下称赞。
  林家集团下,有和黎家产业重合之处,黎家在黎越宵的带领下,在这领域,压了林家一头。
  当然那只是重合的经营项目,在给他两年,黎越宵有自信全面超过林家。
  却没想到的是,最近他看中的项目,本来已经板板钉上的事,不知道怎么被林家截胡。
  
  看着林绪,黎越宵眼底什么闪过,林绪没看懂他那么复杂的眼神。
  “是很久没一起吃了。”林绪看着两人,“你们又旧情复燃了?”
  明明他语气不冷,表情也不是如常的冷峻,只是平常一问,两人却像被人撞破丑事般……
  如此不同往常表现,黎越宵只以为他如此一问,是特意讽刺,或者说,是嫉妒?
  毕竟于绍承的存在,于林绪,是那样特别。
  于绍承不知如何回答原主前夫这个尴尬问题,遂低头沉默,而黎越宵,到是一点也不介意回答这个问题:“是啊,林总没想到吧。”作为男主,他颜值外形自然是及优秀的,英俊至极的面上自信非常,是格外令人心动的魅力,自信的底气 ,来自他出色非常的经商能力。
  在林绪面前,在没有以前的弱气,心惊胆战,深怕林绪因为于绍承,对黎家出手。
  他现在已不惧林家,不惧林绪,几年时间,他刻苦经营,忙起来小情人都能忘了几个月才记起,才让黎氏企业成长为参天大树,已经不是以前的风雨飘摇,别人轻轻一击就能破产。
  就算林绪要对付黎氏,他也不是毫无还手之力。
  黎越宵自认为,现在已经不必向林绪示弱来麻痹对方。
  “黎总心胸真开阔。”林绪轻笑一声,让黎越宵脸色一变,“这就不关林总的事了。”
  说完就错身离开,对一旁默不作声的于绍承不管不顾。
  林绪虽然只说了一句话,但于绍承和黎越宵,都能凭这句话脑补良多。
  见人就那样走了?
  于绍承一呆,在他呆怔间,林绪进了包厢享用美食,里面还坐着集美貌气质才华一身的小情人傅哲羽。
  于绍承反应过来,周围只剩他一人,他跺了跺脚,真特么想用四十一码大脚,把高端大气上档次无缝地板给跺碎。
  这娘的跺了跺脚,还是他向小白花受学的,那小白花不知道怎么做的那么自然,他做了只觉整个地板都跟着震了震,明明他也挺瘦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文没有固定的受,不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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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么哒


第9292章 
  林氏集团一直计划着把总公司般至都城; 也就是京城; 那样公司发展空间更大,林绪也没有一直留在S市看戏的意思。
  忙碌一段时间后,林家集团总公司搬到京城; 林绪这个总裁加董事长; 林氏集团股份最多的人; 自然不会留在S市。
  离开了S市,傅哲羽这个小情人就隔的远了,不过明星拍戏; 东奔西跑; 似乎哪里都一样。
  对于林绪包养小情人的事,123不惊讶,他早就看透了似乎多情,实则本质冷情的宿主。
  稍微有点感觉就能来一段; 该走的时候照样走,下个世界就差不多忘了上个世界的事了。
  想到这里,123徒然想起一件事; 宿主好像好久没储存任务世界的记忆了啊,现在却没事一样。
  呵呵; 假模假样搞个记忆储存器,用了两次就没用了。
  没有记忆储存器,现在的宿主还不是照样没心没肺,活得潇洒,玩得那么嗨; 还无师自通的学会包养小情人了。
  真是天生的任务者,适合吃这行饭。
  【宿主,你小情人马上要拍戏去了,远水解不了近渴,要不我在给你物色一个。】
  123非但没劝林绪洁身自好,反而帮忙物色美人:【以我的能力,在人物数据库里筛选美人,分分钟选出几百个美男子给你享用,或者美女也可以,好不容易身心都边变为男人,放纵一下也没什么滴,放纵无数下也行,嘿嘿~】123不知道想到什么,猥琐的嘿嘿一笑。
  又说:【话说宿主你已经彻底弯了吧?】
  弯没彻底弯林绪不知道,只知道他要是想石更,随时都能起来,火气足的很,这个世界首先考虑包养男人,只是因为男人更经得起折腾而已,做这事就应该激情四射,双方匹敌才和谐。
  他以前知道123节操不高,没想到已经到了没节操的程度,自己没节操就罢了,居然打算把他往沟里带,几百个美男,这是想要害死他呀。
  【我看你是太闲了。】林绪是男人,不可能过着和尚般的生活,偶尔火气上来,有条件当然不会苦逼的硬憋着。
  但这不代表他就是吊长脑袋里的人啊。
  林绪丝毫不觉得自己包养个小情人去去火有什么不对,从123口中出来,却是他不干那事过不下去似的。
  【还好你没jj。】
  这句话戳中了123脆弱神经:【没jj怎么了!吃你家大米了!用你家jj了!!】
  刚才还怒火冲天,没毛也炸毛样子,下一刻就委屈巴巴的哭唧唧:【宿主你生在福中不知福,我想给你挑美人你还不乐意,要是我能享受,肯定天天夜驭数美,你有机会竟然不惜福!】
  有一个想发情,却没有工具的系统,林绪叹气,有点幸灾乐祸怎么办。
  临行前,一向寡言少语,贴身助理做的称职称责的傅哲羽对他说:“我要走了。”
  昨晚不是说过吗?
  “知道了。”林绪以为傅哲羽忘记昨晚说过,才又说一遍。
  傅哲羽也到京城来了,因为他接了一部大制作的古装戏,影城就在京城,在影城里拍完一部分后,还要去实地取景拍摄,所以他要离开一段时间。
  网上关于他的黑料已经洗白,并且人气还更上一层楼。
  傅哲羽想说到时候联系,但看他漫不经心的态度,想到签的合同,张了张嘴,没说出口。
  小情人走了,林绪业余生活没了,除了上班花心思稳定林氏集团在京城的位置,就是雷打不动的修炼。
  偶尔会参加一些晚宴,就算林家初来京城,京城上流社会也不会轻视,因为林家比京城好些富流之家还强,所做生意更是差不多行行都有,即使有人看不起,也不会表现出来。
  今天就有一个宴会,林绪没想到会在宴会上遇见黎越宵,轮廓深邃,英俊无比的男人,旁边是一个高挑纤瘦的青年,和于绍承有几相像,应该是主角受
  黎越宵在人群中看见他,端着红酒,直接走了过来。
  “林总,好久不见。”黎越宵嘴角牵起一抹笑意,略微僵硬,给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
  打个招呼,两人似没有仇怨的说了会儿话,老乡见老乡,不说两眼泪汪汪,起码没斗起来。
  主角受是属于漂亮乖巧型,那双眼睛澄澈清亮,在黎越宵旁边乖乖听两人讲话,像风中百合,柔弱而美丽。
  林绪目光错过黎越宵,顺带看了主角受一眼,主角受无疑是特别的,漂亮干净,特别是那双眼睛,单纯如初生小鹿,惹人注目。
  和被穿越前的于绍承,风格完全不同,相似的只是相貌罢了。
  黎越宵一个无意一动,挡住林绪视线。
  林绪和他同款皮笑肉不笑:“放心,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黎越宵一瞬间神色不好,难不成他这小情人若是符合林绪胃口,林绪还想来个霸道强取不成。
  黎越宵连一眼看出的假笑都不带了,说了声有事就带人离开。
  黎越宵这样不把林绪放在眼里的行为,自然是有底气的,他妈出身京城豪门张家,嫁给他暴发户的爹,是私奔出逃的,家里本来给他妈订了门家世相当的人家,却婚礼时间都定下,请柬都发出去,大家都知道这场盛大婚礼后。
  某天不声不响和人私奔了,私奔对象就是他爹,等家里人找到人后,两人证都领了,张家顿时成为上层笑柄,未来亲家成仇家,张家气得登报和他妈断绝关系,这一断就是二十多年没有来往。
  直到大他几岁的小舅舅车祸而死,张家失去唯一继承人,不想偌大家业无人继承,才不得不联系上他。
  于绍承自然是知道这点的,所以在知道和反派boss林绪没有机会后,转眼和黎越宵搭上。
  于家破产,他才不想为了生活,苦逼兮兮给人打工呢,只要主角或者反派手指缝里漏点东西给他,就够他舒舒服服过一辈子了。
  所以即使黎越宵对他态度随意,丝毫不知珍惜,他也忍辱负重跟在他身边,一直跟到京城来。
  没想到那个小白花那么鸡贼,见黎越宵带上他,就说想出去走走,四处旅游瞧瞧看看,没想到旅游到京城,还那么巧的遇见他们。
  黎越宵周旋两人之间,眼看两人明争暗斗,以前乖乖巧巧的小情人,居然也会耍计斗狠,顿时兴致缺缺。
  那晚参加宴会回来后,就再也没理两人了,只专心为继承张家偌大家业作准备。
  于绍承拆穿了小白花的真面目,即使惹得黎越宵厌烦,也阻挡不了他高兴。
  不知不觉,于绍承的命运,离林绪接受的剧情中成为人生赢家相比,越来越远。


第9393章 
  接下来几天; 千篇一律的生活。
  今日风和日暖; 是个外出玩耍的好日子,林绪去某山庄泡温泉。
  看见前面两道人影走过,定睛一看; 居然是主角受和于绍承。
  什么时候两人关系那么好了?居然一起来泡温泉。
  林绪站的位置在视角盲点; 两人没看见他。
  林绪没看见黎越宵; 他们两个人,和同一个男人纠缠,互为竞争者; 居然甩开黎越宵来泡温泉。
  林绪想到什么。
  莫非两人相爱相杀; 居然杀出爱情来了?背着黎越宵搞到了一起?
  林绪好奇的跟上去,进入他们隔壁房间,舒服的泡着温泉,一边叫123转播隔壁情况。
  林绪眼看前方; 面前有一只有他才能看见的屏幕,屏幕上出现于绍承和主角受两人。
  【宿主,我给你转播画面; 可是要消耗不少能量的。】
  【嗯,辛苦了。】林绪随口一说。
  123受宠若惊; 想说什么,见宿主那么认真,把话吞回肚子里,也目不转睛看着屏幕。
  林绪不光能看见两人做什么,还能听见两人说什么。
  “崔沈宁; 你找我做什么?直说吧,别打扰我泡温泉。”于绍承一脸不耐烦,他本来是邀请黎越宵一起来的,黎越宵却说有事,说要是他实在想泡温泉,叫和崔沈宁和他一起。
  和崔沈宁这个替身上位的主角受一起泡温泉,简直比吞了只苍蝇还恶心。
  崔沈宁是于绍承穿越那本书里,替身上位的主角受的名字,林绪懒得记他名字,想起他的时候,只有主角受这统一代号。
  至于于绍承,一个穿书者而已,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世界意识怎么会承认他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正因为世界意识不承认于绍承这个遮掩了主角光环的异界人,导致这个依托小说而生世界不稳,才有他驱逐穿书者的任务。
  林绪接受的剧情里,穿书者最后和原身he,那本书里的主角受崔沈宁,最后和书里的剧情一样,和黎越宵这个主角攻在一起。
  在一起是在一起了,却因为于绍承,活成一对恨不得对方去死的怨偶。
  “于绍承,你不要纠缠黎越宵了好不好?”在于绍承蛮不讲理气场下,原主角受崔沈宁弱弱说道,就是要用这种语气恶心死你。
  “他不会喜欢一个婚内出轨的人,脏死了,他不会想得病的。”崔沈宁说,漂亮怯懦的表情,眼里闪着恶意。
  于绍承嗤笑一声,“怎么,终于不装了,这样多好,每天看你装装装,简直恶心死我了,你不脏,黎越宵还不是为了我不碰你,他看中,只是你那张和我相似的脸而已。”
  崔沈宁脸色狰狞一瞬,又很快收敛,又是那个内向漂亮,安静,惹人亲近,笑了笑:“你误会我了,我没有装,我平常就是那个样子。”
  于绍承翻了个白眼儿,表示不屑,反正他是不会放过黎越宵这张金卡的,退出,以后谁养他。
  他才不会出去辛辛苦苦打工。
  “行了,没什么事我就走了,简直浪费我时间。”不在这个房间泡温泉了,崔沈宁呼吸过的空气,令人作呕。
  见主角受欲言又止,于绍承轻蔑,“别说让我离开黎越宵,你这个的被包养的小情人,有什么资格,我才是他爱的人。”
  他可是他白月光,虽然白月光已经变成风干了的白饭粒。
  先捞点好处,等黎越宵实在厌恶他不行了,让他滚在说。
  于绍承之所以像小说里的原主那样作死,是因为他发现,主角受在黎越宵眼里,现阶段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的情人,一个玩意儿而已。
  不,玩意儿都算不上。
  于绍承离开那间房间,崔沈宁看着他嚣张不屑背影,神色不明。
  于绍承又开了一间温泉房,反正不是用他的钱,既然来了一趟,那就泡个温泉吧。
  而主角受,在他走后,就离开了山庄。
  林绪看见于绍承泡着温泉,慢慢睡着,然后滑落水里。
  林绪分出精神力,让人睡得更香,无知无觉,梦中死去那种。
  听说于绍承死了,林绪听到这个消息,眼皮都没抬一下。
  人死了,他没立即离开这个世界,想看看于绍承会不会又借尸还魂。
  于绍承骨灰被黎越宵送回于家,让他家人处理身后事,没有伤心之意,相反还松了一口气,暗地高兴。
  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行,真以为自己会像林绪那傻叉似的爱他不行,非他不可。
  黎越宵笑容讽刺,心心恋恋只是别人脑补能力太强而已,还脑补错了对象。
  于家连墓都没给于绍承一个,骨灰被撒入湖里,开玩笑,S城公墓的一个墓地可是要许多钱的,几万十几万几百万不等。
  几万,那点钱对于以前的于家来说,是毛毛雨,可现在,对于于家,真的是很大一笔钱了,怎么会拿出来给于绍承这个间接让于家破产的人买墓地。
  要不是于绍承出轨,林家也不会见死不救,要不是于绍承嫁人后还不安分,林家肯定会扶持一下于家,那样最后就算破产,也能衣食无忧。
  可是现在。
  破产后,于家几人被巨大落差,磋磨得对于绍承没有亲情,最后甚至是隐隐带恨,他们本来就是自私自利的人。
  可骨灰摆在不大的家里不好啊,于是创业失败的老大做主,把于绍承骨灰洒入某公园湖泊里。
  瞧,多么浪漫诗意的葬法,重要的是,还不花钱。
  两老口也同意,到底是亲儿子,于绍承死了,他们也是难过的,也不可能真的因为钱,不让他下葬。
  这个办法真的很好,不用花钱,于绍承以最自然的方式回归天地。
  
  一间咖啡厅里,林绪西装革履,气势强大,加上他没有表情就显冷酷的脸,霸道总裁气质不要太很显。
  旁边是拿着合同文件的助理。
  最近林氏谈了一新项目,就差签合同了,今天在这的目的,是签合同。
  按道理,合同应该在公司签的,那样才显得庄重,但双方都是年轻人,也不必那么一板一眼。
  所以双方约在这有格调的咖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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