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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途璀璨:影后前妻不好追-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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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走后,楚若菲终于卸下那张伪装的面具,那张还带着精致妆容的脸,气得通红,眼睛瞪得极大,甚至几近狰狞。

    当然,这些程墨舫看不到。

    程墨舫一回到家,程熙栀便朝他飞快的跑来,“爹地,怎么样?怎么样?你见到妈咪了吗?她是不是答应来看我了?”

    下午程熙栀看完季凌音的直播节目后,给程墨舫打了电话,说要他想办法带季凌音来看他,程墨舫说他会去找季凌音。但没有答应一定会把季凌音带过来。

    如今见到程墨舫这副样子,显然是没有成功。

    小奶包拉下脸,委屈的看着程墨舫,“爹地你真笨。”

    男人伸手摸了摸小奶包的碎发,低声道:“妈咪现在不理爸爸,改天我们一起去找她好吗?”

    “我早就知道,等爹地追回妈咪,黄花菜都要凉了,现在知道来找我了。哼哼,等把妈咪接回来我就娶她做老婆,爹地你太逊了,妈咪当你老婆太委屈了。”

    程程墨舫:“……”这孩子到底不是亲生的,竟然这样说他!

正文 第93章:我爱的,到底是哪个你?

    第93章:我爱的,到底是哪个你?

    “初见江晨宛如星,万紫千红一叶樱。”

    偌大的书房里除了四周的壁灯外,就只开着一盏幽暗的台灯。男人挺直着背坐在书桌前的座椅上,伸手轻轻翻开那本樱红色的日记本。

    日记本封面是一簇簇樱花,上面的图案是定制的,是苏樱18岁生日,他送给她的。里面的页面,也是有不规则的樱花图案。很漂亮,很少女。

    他没有像别人那样,写很多的祝福语,只写了简单的四个字:生日快乐,署名一个墨字。

    他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去买礼物的时候刚好碰到了林婉夏。

    林婉夏猜出他是在选苏樱的生日礼物,开口道:“小樱不喜欢贵重的东西,但喜欢很别致的小礼物。就像是送她手表啊,发卡之类的,她不在乎多大牌子,但如果是独一无二定制的,她会喜欢的不得了……对了,最近她好像说想要买一本独一无二的日记本和钢笔,我打算送她钢笔,你送她一本日记本吧。”

    “我知道一个地方,可以私人订制那种特别好看的,独一无二的日记本。”

    听完林婉夏的话,他便跟着林婉夏,去找人订制了这本日记本。

    林婉夏没有骗她,苏樱看到这本日记本的时候,眼睛都亮了,笑容神采飞扬。

    “天呐,这是我收到的最有心的礼物了,程墨舫,谢谢你。”她差点忍不住扑过去抱住他,可看了看身边一大堆的人,最终只是笑着将日记本抱在怀里,“我会每天写的。”

    她没有食言,从那以后,到她离开的前几天,日记几乎是一天不落记下了她零零碎碎的生活,虽然有时候只有几行字。

    可这本日记本,提的最多的那个名字不是他,而是江邵晨。

    打开封面,扉页上第一行字便是:“初见江晨宛如星,万紫千红一叶樱。”

    初见江晨,这个江晨不言而喻就是江邵晨,万紫千红是不是形容如花儿一般绽放着的她,一叶樱,是她经常会用来形容自己的一种花。

    “18岁生日过啦,终于成年了,这个日记本是程墨舫送给我的,哼,那个讨厌鬼。日记本很好看,不过是他送的,勉强收下啦,以后我可是要当演员的人,提前演戏装作很喜欢,这样也算是对他有礼貌啦——2008年5月5号。”

    苏樱的生日是在5月4号,这段话是她生日第二天写下的。

    “他真的是一个很温柔的男生啊,他的笑容就像是和煦的春风,像是春天的花,夏天的风,秋天的落叶,夏天的阳光,如果能一直待在他身边就好了。江邵晨,看,连名字都那么好听——2008年7月10号。”

    苏樱的文笔很好程墨舫一直都是知道的,她的作文比赛每次都能拿高分,所以写日记也会用优美的语句。

    “真的恨极了这个世界,恨极了周围所有的人,可就算是痛恨他们,还是得每天笑脸相迎,脑海里也有一个声音在说我虚伪,但那又怎样,这样他们就都会喜欢我了,这样就算是我犯了错也会被原谅了。2008年10月10号。”

    “林婉夏,你为什么不去死,为什么别人处处要拿你跟我比较,我是不会输给你的。”

    “爷爷说,苏氏有了很大的危机,必须要跟程墨舫结婚,这样程家才会帮助苏氏,可是我不喜欢他,要我违背自己的心意嫁给他,还不如让我去死。”

    “程爷爷走了,程家肯定没有人喜欢我,我讨厌程叔叔,虚伪的商人,我更讨厌程阿姨,她喜欢的一直是林婉夏,听说程阿姨有心脏病,我知道有一种药跟心脏病药很像,只要我偷偷换上,没有人会知道。”

    跟苏樱结婚后的第二周,程墨舫母亲确实身体越来越差,后来在她经常吃的药罐里发现了一颗不是治心脏的药。

    外面的天已经渐渐黑了,偌大的房间里一片寂静,如死一般,唯有玻璃窗边的百褶窗帘随风吹起时发出一点点轻微的响动。

    看了几页内容之后,男人疲惫地闭上双眼假寐起来。

    这个日记本是他送给她的,他亲眼看见过她拿着日记本写日记,里面的字是她的字迹。

    这里记录了那几年来,她所有丑陋的一面。唯有在写到“江邵晨”三个字的时候,仿佛连落笔都变得温柔了几分。

    他闭着眼睛似乎都能想象得到,她认真握着笔,坐在床前的书桌上写字的样子。

    她喜欢在每页纸下面画一个笑脸。记得有一天无意间看到过她画笑脸,问她为什么,她说要提醒自己多笑啊,爱笑的女孩运气不会太差。

    可这个日记本里真正的解释是:我真的很讨厌笑,笑起来好累,可是为了让大家喜欢我,还是要笑,每天画一个笑脸,努力装作很开心吧!

    想到这里,程墨舫睁开了双眼,直直的看着那本被风翻动了几页的日记本,在心里问道:苏樱,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你?

    是没有心机,善良热情的那个,还是日记本里这个隐藏无数秘密的那个?

    还是,现在把冷漠当做保护自己的盾牌的这个。

    或者说,这个世界,其实根本就是有很多个,很多个你。

    那么我爱的,到底是哪个你?

    突然。程墨舫眼眸顿住了。

    他再一次坐直身子,伸手用力翻动着桌上的日记本,把日记本翻到最后的几页。

    日记本最后记录的日期,是2011年10月8日,如果没有记错,是林婉夏出事的前一天。

    因为在林婉夏出事的第三天,也就是2011年10月11日,苏樱跟他提出离婚,他强了她,然而第二天苏樱就“死了”。

    所以那几天的日子,他记得很清楚。

    “林婉夏,我一定要你死,不管用什么样的方法,只有你死了,我才不会这么痛苦的活着。”只有这一句话,如此带着愤恨,怨恨的一句话。

    可是在这最后一句话的前几天,她还记录了在洛城的生活。

    但是,上次她却告诉他,在林婉夏出事的那几天里,她去了滨城,如果她那几天真的在滨城,为什么日记里没写她去滨城的事?

    但她看起来不像说谎,或者说他不相信苏樱会在这方面骗他。那么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么这本日记本是怎么回事?

    程墨舫几乎是周身打了个冷颤了,然后他猛地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拿起外套和那本日记本转身大步朝外面走去。

    有没有可能,日记本里面的内容,根本就不是她写的?

正文 第94章:妈咪老婆大过天

    第94章:妈咪老婆大过天

    程墨舫走出书房之后又折了回来,他从抽屉里找出一本书,从书中抽出了两张写了同一首诗的白纸。

    将两张纸放在书桌上后,他摊开日记本,把日记本后面写着“林婉夏,我一定要你死,不管用什么样的方法,只有你死了,我才不会这么痛苦的活着。”的那一页轻轻撕了下来。

    之后,他走到书架里找出了另外一本书,一起拿在了手上。

    做完这一系列的事情后,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边往书房外面走边打电话。

    “在哪里?”他的声音是一如既往的沉稳冷静,仿佛刚刚那个轻颤的,疲惫愣神的根本就不是他。

    电话那边的男人打了个哈欠,边收拾东西边开口:“还在局里,好几天没好好睡一觉了,这棘手的案子终于结束了,正准备回家好好睡一觉呢。”

    不等程墨舫开口,他顿了两秒又继续道:“我今天可一定要回家补觉,天大的事都别找我,喝酒就更别找我了,再不睡觉我就要升天了。”

    程墨舫轻轻蹙眉,随后对电话那头说了句:“有比天还大事,在办公室等我,我马上过去。”

    暨尚宇:“……”他现在能假装在执行任务,没有接到程大总裁的电话么?

    “爹地,你要出去吗?”程墨舫刚走出书房的大门,便看到抱着iPad,穿着可爱卡通睡衣的小奶包站在房间门口站着。

    程墨舫大步走过去,蹲下身子轻轻揉了揉他的碎发,“嗯,有事请需要处理一下,你先睡觉,我忙完就回来,嗯?”

    “哦。”声音听起来有一点点的不高兴。不等程墨舫开口安慰,他便又扬起嘴角冲他一笑说:“爹地你快去吧,早点回来哦!”

    他抱着iPad本来是有事情想跟程墨舫说的,现在,既然爸爸要出门,他也就没有再开口了。

    自己能解决的事情还是自己解决吧,他心想。

    “好,我很快回来,不准再上网了,9点半必须睡觉,牛奶喝完了?”程墨舫表情略显严肃,声音也带着命令般低沉。

    小奶包撇了撇嘴点头,“当然喝完了。”不喜欢喝牛奶,却每天都得喝真是一件不太开心的事情。

    得到满意的回应后,程墨舫这才单手将程熙栀抱起。

    “晚安。”将程熙栀放在柔软的大床上,程墨舫俯身在他额头轻轻一吻。

    程熙栀听话的将iPad放到一边,扯了扯被子,乖乖闭上了眼睛。

    不过待程墨舫的脚步完全消失,小奶包眼睛瞬间就睁开了。

    怕程墨舫没走远发现自己起来,他从床上爬起来跑到窗口拉开窗帘偷偷望着,直到他的车子开除别墅,他才起床把台灯打开。

    然后拿过iPad登上了QQ。

    鬼泣神灵精英群内:

    妈咪老婆大过天:“二哥、三哥、五哥,紧急求助,快快出来!”

    众人:黑人脸问号!

    老二:“小七怎么了?”

    老三:“要我们黑谁一句话。”

    妈咪老婆大过天:“谁帮我查一下这个人最近在网上发过什么言论,和谁有过线下线上交易。”说着程熙栀发过去一个IP地址。因为不想他们知道自己是为了妈咪季凌音,所以他并没有直说原因。

    发过去之后,又在第一时间,他将那个IP地址发的关于季凌音的帖子给封锁了。

    帖子上的内容,是上次杂志社道过歉的,关于季凌音和程墨舫绯闻照片的解析图。

    上次道歉,同一口径是,此图是PS别人的图片,并非是程墨舫和季凌音。但这个人却大张旗鼓说,这张照片绝对没有任何PS痕迹。

    并且还发了下午楚若菲和季凌音在咖啡店的照片,照片上,是季凌音甩手,刚好楚若菲跌倒在地的画面。

    抓拍的技术简直一流。

    还愤然说季凌音是小三抢楚若菲的男朋友,说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殴打楚若菲。

    幸好程熙栀发现的早,第一时间封贴了,没有让太多人看到,不然估计又要引起轩然大波。

    最men的小五:“他得罪你妈咪了,还是骚扰你老婆了?”

    妈咪老婆大过天:“最多给你们五分钟时间哦!”

    最men的小五:“小七,你太看不起我们了,两分钟,绝对把他祖爷爷的祖奶奶给你查出来。”

    妈咪老婆大过天:“你还有一分五十五秒。”

    众人:“……”

    一分钟三十秒之后,最men的小五甩出来一分资料。

    程熙栀看了看资料,有些迷茫。

    这个人明显就是一个给钱就黑人的“惯犯”。

    程熙栀想了想,朝群里发了一句话:“五哥,把跟他交易过的洛城人标注一下。”

    最men的小五:“忘记你家在洛城了,稍等哈!”

    没多久,小五便又甩过来一份资料,“应该是这个姓林的了,是个女的,最近好像在针对一个女明星,姓季,长得很漂亮,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不太火。”

    程熙栀:“……”敢说我妈咪不火?不过看在你有眼光的份上,不跟你计较了,好歹你也是我五哥。

    妈咪老婆大过天:“我知道了,谢谢五哥。”

    最men的小五:“客气,要我们帮你教训那个姓林的吗?”

    程熙栀想了想说:“你们要是有空帮我查一下她有没有值得教训的吧,她身上要是没有,等大哥回来,让他帮我教训一下她家族。”敢欺负他妈咪,他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

    他们可真打死都想不到,这话是一个还不到五岁的小孩说出来的。

    最men的小五:“OK,交给我了。”

    老二:“那没我们什么事,我们就先撤了,正看片呢。”

    老三:“二哥你看什么片,种子发我一下呗。”

    妈咪老婆大过天:“什么种子,你们新研究的战术?”原谅一个还不到五岁的孩子不懂成人的世界。

    最men的小五:“小七你到底多大,不会是未成年吧?”

    妈咪老婆大过天:“我明年上幼儿园大班了。”

    众人:“……”

    神出鬼没的老四:“我看你是老婆在身边所以装纯吧。”

    妈咪老婆大过天:“我睡觉啦,哥哥们晚安。事情就拜托你们啦!”

    最men的小五:“没问题,大哥估计明天会上线,到时候我跟他说,对了,八妹好像找过你,不过没说什么事,你私聊她一下,她这段时间课程紧,没有时间上线。”

    妈咪老婆大过天:“我知道了,我会找她的。”说完程熙栀关了QQ,然后将iPad放在床头柜上,躺下身子开始睡觉。

    老三:“小七,我一直很好奇,你妈咪和你老婆到底谁大呀?”

    神出鬼没的老四:“我也很好奇,如果你妈咪和你老婆同时掉进水里,你会救谁?”

    最men的小五:“小七已经睡了,你们问破天他也不会回。”

    老三:“……”

    神出鬼没的老四:“……”

正文 第95章:他还有资格爱她吗?

    第95章:他还有资格爱她吗?

    程墨舫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警察局。

    进去后,他将手上的三张纸和一本书分别放在暨尚宇的面前,“帮我鉴定一下这几个笔迹。”

    暨尚宇疑惑地抬头,“现在?”

    “对,现在。”程墨舫确定道。

    暨尚宇拿起程墨舫给的东西,无奈地叹了口气,“哎,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可真的为自己感到悲哀,难得不用熬夜,却还要给你当免费劳力,谁来可怜……”说道这里,暨尚宇的声音戛然而止。

    他盯着程墨舫从日记本上撕下来的那一页纸上的字,疑惑道:“林婉夏?阿玨来找我问她的事也是你让他查的吧?她都躺了五年,这事还有必要查嘛,再说,当年都没有查出来什么,你觉得现在还能查出来?”

    程墨舫双手抱肘瞥他一眼,开口道:“我现在只是让你鉴定一下这几份字迹,没说要问你其他的,不想早点做完回家睡觉了?”

    暨尚宇撇撇嘴,拿着那几张纸往办公室外面走,“得,我去还不行。坐这等我几分钟。”

    看在自己以前没少麻烦程大总裁,以后可能还要麻烦他的份上,也就不再多少什么了。

    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没过多久,他便拿着东西回来了。

    他将四张纸分成三处,“这两首诗,明显是一个人的字迹,不过不是同一只手写的,喏,这边是左手写的,这边是右手。”

    程墨舫点头,确实不错,字体漂亮的是左手写的,字体稍微差点的是右手写的。

    这首诗,还是苏樱高中毕业后去他家玩,闲得无聊抄的。

    是她最喜欢的,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他记得,她两张都写好的时候,右手写的那张,最后那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因为她不小心倒了奶茶染上了水渍,她强迫症的点很奇怪,换任何人,应该也都会再写一份。

    她倒好,非得将另外一张也倒上水渍,结果就是两张都一样花了一个角。

    “喏,苏樱的专属摘抄,独一无二的,送给你啦!”

    程墨舫万分嫌弃的接过她手中的纸,“那我就勉为其难收下,改天养只猫给他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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