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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站-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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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思朝驱车离开公司的时候便听见了有女同事私下庆幸,他只摇摇头,颜值已经拯救不了他在女同事心中的形象了。
叶思朝和唐逢久的故事只有开头就结束了,后面的都是两个人的自作多情。两个人自作多情可不一定会合成一块夹心饼,也有可能是一团浆糊。
其实事情挺简单——十来年前,还不成熟的两人都爱过,但从未在一起。原因也很简单,唐逢久想要叶思朝的爱,叶思朝考虑的却是未来。
唐逢久承受不起叶家父母的怒火,这一点在十三年前唐逢久第一次与叶思朝告白时唐逢久就清楚。
当然,那个时候叶思朝还是直的。
发小是个尴尬的身份,然后黏黏糊糊弄了十三年。十三年里叶思朝至少有百来次拒绝,也有百来次唐逢久的“大彻大悟”,然而大彻大悟之后该黏着的还是黏着。
现在,叶思朝是出于发小的情谊,唐逢久却忍不住给自己加戏。
同往常一样。
里面的真实性怕是这二人没有一个清楚的。
你如果问叶思朝怎么想的。
那他一定没有想法。
是唐逢久把他拉进了一个不属于乖宝宝的世界,初恋也为了唐逢久单方面的告白和他分手。后来还能喜欢上这个毁了他世界的人还真是“天意”,就像狗血小说里的剧情一样,不合常理。
当叶思朝二十二岁有能力从家中脱离出来的时候,唐逢久身边已经有了别人。
而当叶思朝决定安定下来与唐逢久当一辈子都朋友的时候,唐逢久又与前男友分手了,那时候他的生意失败已有一年,而在新闻业的工作才刚刚起步。
唐逢久完美错过他的低谷期。
他也完美地离开了青春,提早步入毫无生气的中年。
虽然他才三十岁。
只是一个人放手,另一个就贴上来。
比蜂蜜还粘糊的关系。
啧,这叫个什么事?
“我已经到了安怡酒店楼下。”他翻开通讯录发了信息过去,只是一开车门便远远看见两个男人正在争吵,一高一矮,一个高大健硕,另一个就显得相对娇小了。
唐逢久和男人比起来要小一些,比起女人又是高一些,巴掌大的小脸此时白得通透,玉石似的。
叶思朝又在脑海里给自己发小冠上了一大堆形容词,天知道他发小怎么会身世凄苦却又长得比大户人家小少爷还要嫩。至少他认识的大户人家小少爷不管内心有多嘤嘤嘤,外表都挺可靠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认识的人太奇葩,造成了这么一个刻板印象。
叶思朝锁上车子,一下子暴露在冷风里有些吃不消,这些年的工作强度让他的身体有些透支,与唐逢久对面的男人比起来显得瘦削。
那个男人要打架他是打不过的。
“你放手!大家好聚好散,何苦死死纠缠?!”唐逢久这一句让整个酒店门口都人都清楚了是谁纠缠谁,有些知情的瞥了一眼脸色越来越黑的男人,低头快步走开,也只能在内心给唐逢久点一只蜡烛。
唐逢久自然知道纠缠他的人是谁,这时候却只想闹得人尽皆知——那是一种隐秘的快乐,一种精神鸦片。
无论如何,他唐逢久都不是那种靠身体上位的人!
正在安怡酒店的老板脸色越来越黑的时候,一只手扶住了脸色惨白的唐逢久,阻止他往外拔时将自己甩出去。
唐逢久苍白的脸色上出现了一点颜色和精神:“朝朝!”
是叶思朝,他听见唐逢久的称呼只是飞速皱了下眉头,接着很快抹平,对对面的男人报以公式化微笑:“荆先生,在大庭广众之下洽谈不好吧?”
他用了洽谈这个字。
对面的男人,也就是叶思朝口中的荆先生诧异了一下后脸色缓和了一些,顺势放开唐逢久,目光却还在唐逢久与叶思朝脸上游移。
叶思朝并未恼怒对方带着些许恶意的打量,将柔弱无骨的唐逢久扶正,对对面的男人伸手道:“叶思朝。”
“荆道故。”男人与他虚握了一下便放开,像是碰到了脏东西一样。
这个男人有洁癖,叶思朝在心中翻阅查到的资料,而转头看唐逢久眼中明晃晃的愤怒,他在心中为这个男人的资料添上一笔:逢久并不了解。
唐逢久作为他的发小,身边有哪几个男人在追他自然不会对叶思朝隐瞒,甚至可以说为了看叶思朝吃醋,介绍得挺频繁的。
“我先送逢久回去。”
“等等!我有话和你说。”荆道故叫住叶思朝,连带着唐逢久也愣住,接着荆道故指着唐逢久道:“先让他坐车上,你知道的。”
唐逢久憋红了一张脸,张口反驳道:“我和你的事与他无关。”
“这么护着他?怪不得那么浪,原来是有实战经验啊!”荆道故阴阳怪气,唐逢久憋着一张脸“你”了半天,荆道故趁机将人的手扭向自己这边,唐逢久只来得及尖叫一声便被对方的胸膛捂了个结实。
挣扎不开。
荆道故的底已经被唐逢久在众人面前捅了个干净,火上心头,索性凑近去恶劣地说道:“你昨夜这么……”
啪——
一声脆响。
“别把所有人都当成和你一样的。”趁着对方捂脸,唐逢久全力推开对方,反作用力将他整个人往后摔,只是并没感受到想象中的疼痛。
手被叶思朝拉住了。
叶思朝在荆道故拉扯唐逢久过去的时候就被连带着往前踉跄了几步,在接住唐逢久的时候咬了牙才让自己没有再往后退半步。
只是脑袋早已开始轰鸣,在风里头吹了太久脸上已经有不正常的潮红。
然而他强行压下的荆道故的黑气又被唐逢久一句话挑开了。
唐逢久本欲道谢,却见荆道故指使人上来制住叶思朝,他语言快于思想:“我和你是什么关系,和朝朝就是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
唐逢久这么说就一定不会是发小的关系。
叶思朝看见荆道故的脸上黑气蹭蹭的,恍惚中就明白了前头听到的被打碎在水声里的声音是什么。
唐逢久的哭声。
叶思朝恍惚觉得耳边的风声里都有人在哭。
他当年护不住周蝶,现在护不住唐逢久。
“行了,这是外头,这出戏演得再好也没人付钱。”
这是叶思朝说的。
“回去。”
叶思朝强作精神,仍然冷着一张脸。
然而迈出几步后还是将唐逢久推过去:“你先回去,这是车钥匙,在车上坐好。”
叶思朝额头沁出一层冷汗。
“我和荆总谈谈。”
“这件事接下来一定会传开。”荆道故站在原地,没有挪进酒店里的意思,二人就在外头灌着冷风。
叶思朝用沉默表示认同,脸上的笑容并未像血色一样褪去。
“是个傻子都看得出来,你根本不爱他,”荆道故嗤笑,“只可惜他也是个傻子,傻子里的傻子,偏生就痴情于你这么一个冰碴子。你难道不知道你脸上的笑很假?”
“虚伪。”
他当然知道,他还知道唐逢久在八年前就没有再爱过他,而且现在的唐逢久的确很“爱”他。
“荆先生除了这些以外还有别的要说的吗?”
“你一点想法也没有?”
“荆先生说……我应该有什么想法?”他说话的语气不自觉地带了些嘲讽,明明是在陈述自己与唐逢久没有友情以上的关系,却成了“啊……那个女表|子就是这样”的感觉。
等拳头招呼到脸上的时候,叶思朝只来得及听见一声“朝哥”便失去了意识。
连疼也不记得。
再次醒来是躺在医院,身上已经换了蓝白条的病号服,看着有些像电影监狱里的狱服。唐逢久守在身边,他环视一圈并未发现那个叫自己朝哥的人,见唐逢久一双眼亮晶晶的,忍不住泼了盆冷水:“花想暮呢?”
唐逢久那双会说话的双眼立刻表示了他的委屈与不满。
“那个救朝朝的,叫花想暮?”唐逢久将床单一角折起又散开。
“嗯。”
“朝朝没看见他就晕了,怎么知道是他?”
“只有他叫我朝哥。”叶思朝转头盯着窗外,不去看唐逢久自带魅惑加成的泪眼。
“以前小蝶儿也这么叫啊!”唐逢久声音里的颤抖都遮不住了,可这一句话却彻彻底底扎了叶思朝的心窝子。
男的,只有花想暮这么叫。
女的……
叶思朝冷笑:“你觉得你有资格提小蝶儿?”
唐逢久脸上血色尽褪,恰好医生来测血压,他忙不迭走了。
周蝶是唐逢久做的第一件坏事。
唐逢久前脚刚走,一位熟人进来和替他检查的医生打了个招呼。
“老孙?你今天不是休息吗?”
“你没瞧见我?我刚才不是一直跟在病人家属身后?”
替叶思朝看鼻窦炎的医生此时一身休闲装,算不上年纪大,却被同事叫做老孙。
他搬了根凳子坐在病床边,伸手探了下他的手腕。
“孙医生还会诊脉?”
“形势所逼……第几遍了?叫孙哥。”
“好,孙哥。”叶思朝只当他是学医学得多才能在竞争中赢下去,并未想别的。半晌,孙迟羽杵着下巴想了会儿,还是甩出了那句话:“思虑过重,今天有什么不对劲的。”
“晕,还有……耳朵不大好。”
叶思朝在唐逢久说出口之后才清楚先前的电话是怎么回事,明明唐逢久的哭声不弱,却被他当做水龙头坏了的嘎吱声。
在行车的过程中也没有怀疑过这是一场意外。
听力、思考能力都大幅下降。
“最近这几天最好都不要出门,风大。”
孙迟羽这话反倒提醒了他手边软乎乎的感觉有些异样,低头这才发现是一条棕色的围巾。
“花老师的,你昏迷的时候还冷得发抖。今天他请我和我弟吃饭,就在安怡酒店对面。”
“巧。”叶思朝笑笑,伸手要将围巾递给孙迟羽,他起身按住他的动作,笑道:“花老师说你原来的围巾旧了,这是路上买的,待会儿把钱打给他就行。”
“送的?”
孙迟羽点头。
叶思朝笑笑,脸上血色回来了些:“得,又要请客了,孙哥一起?我做庄。”
“行,等你的传唤。”孙迟羽并未推辞,而叶思朝也是不喜欢推辞的。
叶思朝被那么一砸,脑子里越发混沌,又是头回醒来见有人呆在身边,心情莫名就好了点,便多说了那么几句。
二人聊了一会儿,叶思朝问到花想暮的去向,恰好孙迟羽的手机响了。
“他和我弟下午的课,你待会儿自己打电话问。”
叶思朝若有所思地点头:“也好,我也困了。”
孙迟羽看了眼手机来电,与他道了声别便匆匆离开,病房里冰凉的白色又缠上来,只有脖子上的男式围巾还有一些体温。
他觉得应该不是自己的体温,因为所有人都说他没有体温。
持续的高温将他沉入梦中,梦里那年他二十二岁,与人合伙办了一个公司,恰好挣到了第一桶金,这时候的他还很天真,急冲冲想要问问唐逢久是否有意和他一起面对父母的怒火,然后便见到了正在为新晋男友笨手笨脚地织围巾的唐逢久。
唐逢久的脸上溢满阳光,在那个冬天都是那样温暖。
叶思朝是唐逢久头顶的白月光,而从那时候起,唐逢久便是叶思朝心口的朱砂痣。
当白月光被云彩遮住,朱砂痣偏生开始变得腥红。
离开唐逢久的小出租屋的时候,无意间路过了一家饰品店。明明那贴满粉红星星的店面很不合他的审美,他的视线还是鬼使神差地粘在了一条围巾上。
然后这条围巾他便戴了八年。
但从这一刻起,过去八年的独宠没了。
“你爱我我不爱你”的幼儿园游戏?
恕不奉陪!
第三章
孙迟羽到病房外的花园里接的电话,恰好可以从窗口看见将脸埋在围巾里已经入睡的叶思朝。
电话里的郑骥归连着唤了三四声先生才将他从叶思朝的身上引回注意力。至于为什么孙迟羽会盯着叶思朝,他已经通过415问得一清二楚了。
“的确蛮像,但是不是。”
“别那么认真,”孙迟羽叹气,坐在长椅上同郑骥归通话,“还有,叫哥。”
“先生。”
“……”孙迟羽觉得应该放弃对弟子的教导。
“主角受已经走了?”
“对,如你所料,他本来想捡个漏的,只是叶思朝比较警觉。”孙迟羽来之时叶思朝已经醒来,但看唐逢久的脸色并不像是讨到了什么好处。
“攻一已经回来了,按照剧情,叶思朝会在昨天打电话过去冷嘲热讽一遍,然而他打是打了,却不是想要冷嘲热讽,仅仅是通知,而且没打通。”
“因为唐逢久当时正在闹别扭,去了庆功宴,还喝了下药的酒。”孙迟羽接着郑骥归的思路分析,“那么为什么一样的情节在这里发生了一个大转折?”
孙迟羽恍惚联系到与叶思朝的第一次见面,他劝说了二十三岁的叶思朝一次,甚至建议他交个男朋友或者女朋友,单纯谈心的那种。
叶思朝的初恋是发小周蝶,是个女孩,他是在长期过程中被唐逢久掰了的,以前对女孩子的接受能力不差。
而叶家父母最希望的也是传宗接代、光宗耀祖。
然而在一个月后孙迟羽便听他说分手了。
“先生猜的不错,在415的记录中,叶思朝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放手的。”
“415……这个奴颜媚骨的小东西……”孙迟羽先前在脑海中对415奴役了一番,415便逃到了郑骥归那边,若非必要,都快在郑骥归那里张根了。
“先生莫恼,总归都是我们的。”
孙迟羽说不上来这句话哪里不对味,只得晃了晃脑袋说郑左相说的都是对的。
“叶思朝的爱从剧本掠夺型的变成了忠犬型的,加之他生性冷淡,看上去也就和单纯的关心没有差别了。唐逢久觉得自己受到了冷遇,反倒越挫越勇,起了必须将他收入囊中的念头。”
也就是一个理解不通的误会,相当于叶思朝能够接收唐逢久的脑电波,而唐逢久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接收失败。
“这也是总体剧情并未发生大的变动的原因,主角反倒比剧本中更加自我了。剧本中他已经动了甩掉叶思朝的念头,便去了派对,遇见了攻一,而在这里,他没有放弃叶思朝,也就不会起对着干的念头。”
“说起来,当年明明是周蝶先提到分手,叶思朝为什么要将这个算在他和唐逢久的身上?”
久未出声道415一上来就抛了个人性的大问题,孙迟羽逮着机会先将415这样那样了一番才愉悦地回答道:“周蝶早慧,清楚自己和唐逢久在叶思朝眼里一样,而她自己唯一的优势是性别。再者,她那个时候已经十七了,他也知道自己并不是爱。而唐逢久就不一样了,那时候的唐逢久真的可以失去理性,综合权衡,她选择了三个人的友谊。至于唐逢久和叶思朝越走越远反倒是出了她的计算的。”
叶思朝一共谈过两个女友,十七岁一个,二十三岁一个,都不是主动的,包括分手。
“叶思朝大概是认为如果不是当年自己执意追问唐逢久的古怪,唐逢久就不会被迫告白,他和唐逢久不会闹掰,周蝶也不会发现,最后他和周蝶也不会分手。”
孙迟羽和郑骥归相连的识海中,二人穿着古装相对盘坐,孙迟羽手中抓着一个团子捏来捏去,正是系统415。
“依先生所见,我们该如何确保叶思朝不会掺和到唐逢久的主线中去?”毕竟形势一片大好,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他们这次的主要目标便是叶思朝,原书中的一个炮灰攻四,原书中为了唐逢久可谓是声名俱裂,与父母决裂不说,工作上的也丢了一大半。而原书中叶思朝的人设是冷静甚至冷血,在确定了初期人设之后要按着主线走完全不同的路,要么是精分,要么是推翻原人设,只是这两者都会对还未开始的剧情造成巨大影响,那便只有对角色施加影响——叶思朝受主神影响最深。
叶思朝最后凭借着近乎疯狂的表现赢得了读者的喜爱,在结尾那一章唐逢久原谅了叶思朝,并在番外将他收入囊中。
全书都有这么一个基调:唐逢久苦恋冷漠白月光,求而不得怒黑化,打脸白月光。
“冷漠”这个设定一出,几乎所有人都看不见叶思朝同水一样渗入缝隙的温柔了。
挥散脑海里对角色的怜悯,孙迟羽换了个话题:“花想暮呢?名字和叶思朝那么相像,该不会是一对吧?”
郑骥归摇头:“叶思朝和花想暮原定都是炮灰,名字是同时想出来的。作者本意是想给叶思朝一个归宿的,前期人设太渣,弄得读者抱怨,将炮灰弄成了反派,作者而在那时候就将花想暮炮灰了。”
后面不用说,一定是后期虐叶思朝虐得太狠,作者在呼声下又在结局把他给了唐逢久。也因此,叶思朝的剧情转折生硬,主神对他的操控痕迹最为明显。
真是跌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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