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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时-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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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那么说的时候,脸上的神情让我特别羡慕。
    她从来没有用这样的神情提起过我:那么骄傲、温柔……仿佛承光哥才是她的儿子——令她满意并且得意的儿子。
    可我一点儿也不嫉妒承光哥,我希望承光哥更加优秀出色,我的承光哥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是我的super hero,如果我能拥有一个梦想,我希望长大以后能成为他。
    那时的承光哥已经长得很高了,他走过来牵我手的时候得弯下腰,那一刻我看到了他眼睛里的我——泪流满面。
    我还看到了承光哥眼睛里一簇一簇的火,明亮又愤怒。
    他拉着我走到姨奶奶面前,他脚步大,我小跑着跟着他,几次都差点摔跤了,心跳非常快,紧张又兴奋。
    承光哥说话的时候不像我妈妈那么快,噼里啪啦的,他的语速恰到好处,叫人听得明白又不敢打断:“这里在座的,你们有哪一个不是吃着盛家的、用着盛家的呢?何必五十步笑百步?还有,既然知道齐光还是个孩子,刚才那些话是应该对一个孩子说的吗?我姑妈尊敬你们是长辈,你们倒是也拿出点长辈的样子来啊!”
    姨奶奶“哟”一声叫起来!
    可是我看得出来,她神情和刚才不一样了——她害怕了。
    “哟——承光,你这是胳膊肘子在往外拐啊!啊?”
    “我往外往里往哪里拐也拐不到你。转了不知道几道弯的什么鬼亲戚,跑这里充什么盛家人。”承光哥语气一冷,他身后替他拿行李的保镖们纷纷站了过来,个个怒目而视盯着在座的人,仿佛承光哥一声吩咐他们就会立刻动手。
    好威风!好厉害!我真的好羡慕承光哥啊!
    “你们这么多年一直在我家骗吃骗喝,我姑妈有这个肚量,我也就不跟你们计较。可你们别忘了这是哪儿、谁是这里的主人,这里住着的是我们盛家嫡系,我和齐光是盛家嫡系的孙子,我姑妈是盛氏的总裁,至于你们——以后再让我知道你们谁在齐光面前胡说八道、嘴里不干不净,你们就通通给我滚!”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所有人都已经安静下来了,虽然其他人都装作不看承光哥,但是原本麻将稀里哗啦的声音、聊天大笑的声音都没有了……甚至几个抽烟的叔叔伯伯都悄悄的把烟给掐了。
    大家都害怕承光哥!
    那天后来所有人都走了,第一次走得这么快,而且没带走家里任何的东西。
    那天晚上妈妈有应酬没回来,吃晚饭的时候我担心的问承光哥:“哥,你不害怕吗?妈妈回来一定会骂你的。”
    妈妈骂人的时候很恐怖。
    “不会的,”承光哥看上去一点儿也不怕,他给我添了一碗汤,摸摸我的头,说:“你还小,等你大了就明白了——你妈其实没那么喜欢那帮人。”
    “可是,妈妈说他们是长辈,我对他们要有礼貌。”
    “你有礼貌了啊,没礼貌的是我。”承光哥满不在乎的说。
    “哥……”我心里头热热的,说不出的感动和激动。
    “齐光,你记住——”承光哥看着我的眼神很认真,表情郑重,“你只要称心如意的活着,剩下的事情都交给我。”
    **
    承光哥从不轻易许诺,因为他许给人的承诺一定会兑现。
    我这十八年来,过得别提多么顺心了,我的发小朋友们为了家族事业上课实习忙的不可开交,我却从不学那些我不感兴趣的东西,我学钢琴、画画、下棋……后来我喜欢上了服装设计,承光哥为我敲开了所有我想去的设计学院的大门。
    要不是我这不争气的身体,我会比Fay更年少成名、名扬业内吧?
    可身体这么不好,我却从来不怎么怕死——想象一个男孩子,从小到大没有参加过体育课、没有在学校运动会上露过一次面、没有和好友一起打过一次篮球比赛、甚至没有在课间与同学追闹过……学校里的女同学在背后叫我“琉璃王子”,听着挺肉麻,但我真的就是这么脆弱。脆弱到厌倦这个世界,脆弱到毫不怕死。
    脆弱的时候我总是无望的想:如果我能像承光哥那样该多好?像他那样健康挺拔、气质郎朗,像他那样去很多地方、交各种朋友……像他那样被所有人以羡慕的眼神崇拜着,那该是多么好的人生啊!
    盛承光,这个名字与我的只差一个字,我多么想成为那个人。
    哪怕一天都好,我好想做一次盛承光。
    我妈妈其实是知道的——我有多么的崇拜承光哥。
    所以当我拒绝手术的时候,她对我说:“你承光哥为了你丢下了美国的生意,特意回国,你为了他也要勇敢一些啊齐光。”
    那时候她为了保胎去南边静养了,所以她还不知道承光哥回国不单是为了我,还有那个女孩子的缘故。
    我长大后已经知道爸爸当年做了什么错事,我也曾经偷偷去看过那个女孩子——我同父异母的妹妹,她被养在妈妈名下一个小别墅里,只有一个佣人照顾着她。
    我听到老宅的阿姨们闲聊时说起,那个佣人对那个女孩子很不好,平常就是给口饭吃、洗洗衣服,压根不算照顾她,而爸爸一年到头也去不了她那里两次。
    所以那个女孩子被承光哥带走了,谁也不知道。
    其实我想想,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谁能拿承光哥怎么样?
    谁会为了子时怎么样?
    没有人会子时出头的。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我也不觉得子时有什么好:长得好看?谢嘉树长得也挺好看的;乖巧听话?这个世界上不听承光哥话的人不多,女孩子尤其少;气味相投?据我所知她连小学都没毕业,能和承光哥聊上天么?
    可是承光哥喜欢她,真的喜欢,我看得出来。
    我的super hero喜欢她。
    怎么说呢,我以前也并不恨子时,虽然我同情盛明华女士,但是这十八年来我亲眼看着爸爸在盛家遭受的一切……我能明白当初为什么会有子时的出生。
    我不认为是子时害我生病,但是她的存在令我亲爱的妈妈一生不幸,这是千真万确的。
    所以我不恨她,但也仅此而已。
    可是承光哥把她带到了我面前……这丫头也太惨了,比我还惨,我只是因为身体病痛活得有点痛苦,她没病没灾的却活的毫无目的。
    连个为她出头的人也没有,连谢嘉树都能欺负她。
    好吧,那么我为她出头。
    谁叫承光喜欢她呢?为了承光哥我也愿意对她好。
    我想做一天的盛承光,像他那样毫无畏惧的活着。我终于等到了这一天——我带走承光哥唯一的畏惧,我替他照顾子时,他就能继续一往无前了。
    我相信承光哥,要不了多久他就能摆脱困境,他会像他一直做得那么好,他会得到他想要的温暖家庭。
    在这之前,就由我来守护他喜欢的人们吧!
    就让我来做一次盛承光。
    “子时,你要不要提拉米苏?”我拿着餐单,问子时:“我帮你。”
    **
    作者有话要说:盛总对于小年轻来说还是很有魅力的,陈三少那种已然是成仙的遥远人物,盛总才是刚出炉热气腾腾的男神啊~~~
    

☆、第81章

    番外之一生的故事
    盛明华的脾气大是整个G市都知道的事情。
    盛家嫡系唯一的女孩儿;虽然父母早逝;但是她的亲哥哥盛明晨主持着盛氏和盛家,说一不二,谁又敢对她的坏脾气说什么呢?
    盛明华其实也知道自己的脾气不好;她私底下问她哥:“哥,你说我会不会真的嫁不出去啊?”
    “怎么会,有我在呢。”盛明晨对这唯一的妹妹疼宠至极,拍拍小少女的头;宽慰了她;又温声说:“不过,你也不小了;应该懂事了;以后说话做事真要收敛一些——怎么能对姨婆她们那么说话呢?亲戚之间彼此照应是应该的;你要是不喜欢,我以后不邀请他们来家里就是了,但是在外面见了面你还是得客气一些。”
    “切!我干嘛忍她们?就算我对他们很好,如果我们出了事他们也不会真的帮忙的,最多嘴上说两句好听的。”少女盛明华觉得自己把一切人情世故都看得透透的!
    “你啊……”盛明晨手指虚点点她,叹气。
    盛明华的脾气,连她哥这种程度的话都听不得——她立刻就不高兴了,甩了她哥一脸的“我讨厌你!”。
    盛明晨又生气又无奈,但也知道不好再说她什么了,最后还是她嫂嫂拉着她回房间,轻声细语的劝了好久,盛明华才转阴为晴。
    父母走得早,长兄如父长嫂如母,虽然脾气差,但盛明华的少女时代活的可谓肆意无比。
    可是她的肆意无比的少女时代很快就结束了。为她遮风挡雨、保她肆意无比的兄嫂在一场车祸中双双离世,留下偌大一个盛氏和尚在襁褓的承光。
    盛明华傻眼了。
    她的叔伯兄弟们比她先反应过来,盛明晨夫妇的灵堂还没设好,他们就全都来了。
    盛承光是盛家最金贵的嫡子长孙,是名正言顺的盛家继承人,现在他尚在襁褓,自然得有个人抚育他。而谁得到了盛承光的监护权,谁就得到了在盛承光年满十八之前的盛氏主事权。
    盛家乱作了一团,叔伯兄弟们几乎大打出手。
    盛明华其实一点儿也不稀罕盛氏,她跟在盛明晨身边长大,亲眼看着她的哥哥如何辛苦,这份职责有多重、多吃力不讨好,她看得一清二楚。
    况且她是个女孩子,她刚考上了名牌大学的服装设计系,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服装设计师、拥有自己的品牌,然后……嫁一个脾气很好、很喜欢她的男人,生两个脾气很好的小孩子。
    所以她本来不想管的,这摊事又累又不讨好,她也没有自信能够担起这么大的一个企业来。
    可是……可是承光、承光!
    那是哥哥嫂嫂唯一的孩子,他们在天上也希望他平安健康长大成人。哥哥嫂嫂养育她长大,待她那么好,她不能眼看着承光被居心叵测的人带走抚养,她不能令哥哥嫂嫂魂魄不宁啊!
    “你们都再别吵了。我是承光的亲姑妈,我来养他。”那年刚满二十岁的盛明华在兄嫂的灵堂上宣布。
    叔伯们当然不同意,之前的相互攀咬攻击变成了枪口一致对着她。盛明华的坏脾气在这个时候一点用都没有——没有了盛明晨,谁还会怕一个坏脾气的小女孩呢?
    盛明华斗不过他们,也说不过他们。
    可她丝毫没有认输。
    她是盛明晨的妹妹,是盛家正房唯一的嫡女,她要守护尚在襁褓的承光,她绝对不会倒下去!
    她找上了谢家,谢家当时的家主、谢嘉云的父亲,是盛明晨生意上最好的朋友。
    那是盛明华生平第一次求人。
    她成功了。
    谢家很强大,也是真心要帮助盛明华,为此盛、谢两家结下了一门娃娃亲,以作同进退之意。
    有了谢家的全力支持,盛明晨生前其他的朋友也都纷纷伸出了援手。
    令盛明华没想到的是曾经被她骂跑的姨婆——她带着其他几门远房亲戚来哭灵,把那几个争夺家产最凶的叔伯兄弟大骂了一顿,那些话盛明华是一辈子都骂不出口的,可是听着她们破口大骂、看着叔伯兄弟脸上的神色,她感觉无比解气!
    事到如今她才明白她哥哥当初为什么那么说。
    因为就算只是口头说着好听的、就算是假的,人有时候也会很需要一些这种安慰和支持。
    **
    盛明华顺利的得到了承光的监护权,也磕磕绊绊的守住了盛氏。
    她尽心尽力的抚育着承光。虽然家中凡事都有佣人们,她还有许多的助理和秘书,但是家里有个小孩子,外面有偌大一个盛氏,盛明华的时间和精力都被这两样耗光了。
    近十年过去,她将盛氏守住了,承光长成了一个健康的小男孩,和他的爸爸很像。
    盛明华猛然发觉自己竟然快要三十岁了。
    她心想,她这辈子应该也就这样了。
    可是就在她三十岁这一年,她遇到了赵怀章。
    那是在她母校的一个荣誉校友会上,她作为名列第一的荣誉校友受邀参加,现场有许多学生的作品展出,盛明华看中了一幅画,助理去交钱办手续,她就在附近随便转转。
    恰好被她看到刚才过来向她道谢的画作者,正拉着一个年轻男人、激动的说着:“……是盛氏的总裁买的!她好年轻好漂亮啊!她说我有天分、以后一定会有前途的!”
    盛明华听着想笑,可是那个年轻男人先笑了。
    他的笑容……像月色下风骨清高的荷花,绝色月华之下宠辱不惊的徐徐绽放。
    后来赵怀章成为了她的枕边人、最亲密的人,盛明华却很少见他那样笑。
    盛明华正失神,助理办完买画的手续回来,走到她身边轻声的说:“盛总,可以走了。您下午还有三个行程。”
    “你看那边,”盛明华示意她看那个年轻男人,“那个是谁啊?”
    盛明华会这么问,是因为她的助理就是这个学校毕业的。
    当初盛家出事,盛明华放弃了刚考上的服装设计系回去主掌盛氏,这么多年虽然她从来没有提起过,可是她心里是遗憾的,所以每年盛氏都会在这个学校举行招聘会,这个助理就是前年的招聘会上选上来的。
    “他叫赵怀章,是本校美术系毕业的,后来留校当了老师,我大一的时候听过他的课。”年轻的助理是个温柔可人的女孩子,说话的时候总是轻声细语的,长长的头发又黑又亮,盛明华总是训她为人做事软弱,一边训一边教,想着以后将她放到秘书室里,应该能有个好前程。
    至于赵怀章——
    我活得这么辛苦,难得喜欢一个人,能不能不管对错、由着我?
    **
    盛明华为别人打算,自然有更多的人打算着她。
    难得盛家的女魔头看中个男人,还是个穷教书的,于公于私、明里暗里不少人迫不及待要促成这事。
    说来也巧,赵怀章那时候正心思活动、想着离开学校。
    他喜欢学校的安逸和氛围,可是像他这样从农村来的男孩子,念了这么多年书,再回去种田是不成的,留在城市里,除了画画和教书他什么也不会,而画画和教书远不能让他在这个大城市安家立业,更不用说他还想将老家的父母接来城市安度晚年。
    不算拮据也远不算富裕的日子,令他连午夜梦回都会觉得遗憾啊——这一生就这样了吗?
    就在这个时候,他放在学校画廊里的画被人全部买走了。
    赵怀章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他忐忑又激动的去见买主。正巧是学生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的时间,校园里到处都是人、乱哄哄的,赵怀章远远看见他的画正被人搬上车,有个女孩子在旁边叮嘱搬画的人:“小心一点,动作轻一点。”
    四周过路的学生们三五成群、高声谈笑,那么吵闹的环境,赵怀章看着那个女孩子,觉得内心忽然无比安宁。
    他深吸了一口气。
    赵怀章走过去,却被告知这位并不是学生口中那位“好年轻好漂亮”的盛氏总裁。
    “赵老师,其实我是服装设计系毕业的,大一的时候我修过您的一门课。”小女孩在盛明华多时教导下已经学会强装大方,但这时面对年轻英俊的男老师,还是控制不住的红了脸。
    “盛总她很欣赏您的才华,如果您时间方便的话——”女孩子暗暗也是深吸了一口气,说。
    她来这里既是按照盛明华的意思来买画,也有其他人命令她促成好事。
    赵怀章不知道这并不是来自盛明华的邀请,所以他不但去了,而且诚心诚意的请盛明华吃了一顿饭。
    卖出了那么多画,他终于能在这个城市买一套小小的房子,能将父母接来看看城市的风景,也不必辞职了……赵怀章怀抱着对这一切的感激,带盛明华去了他很喜欢的一个小馆子。
    那是盛明华一生当中唯一一顿只有一道菜的饭。
    炖鱼汤,锅那么大的一盆,里头有胖胖的鱼头、鲜嫩的竹笋、柔软的黑木耳、可爱的鹌鹑蛋……“好好喝!”盛明华捧着赵怀章盛给她的一小碗鱼汤,幸福的眯着眼睛感慨道。
    上一次有人这样特地陪她吃饭、亲手给她盛汤,还是十几年前她哥哥还在的时候。
    明艳动人的盛氏总裁,在大学城外一家不起眼的小馆子里、一大锅的鱼汤前,泪盈于睫。
    赵怀章从前日子清苦不想拖累人,从来也没交过女朋友,这种美人掉泪的事情他是第一次碰上,手足无措,默默的递给她手帕——他的手帕。
    盛明华稀里糊涂的接过,擦了眼泪才发觉,她破涕为笑,将那块格子棉布的手帕甩到他手边,“好土!”
    赵怀章一向好脾气,不好意思的笑笑就把手帕收起来了。
    哭过以后的盛明华双眸如同雨后星空愈加璀璨,小饭馆昏黄灯光下,明艳不可方物。
    赵怀章心跳有些快,垂下了眼睛。
    这一顿饭之后,事情完全脱离了赵怀章的控制。
    他的画从学校的画廊搬去了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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