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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坑吧祭司大人-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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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碗上氤氲的白汽慢慢散去无踪,高真北尝了一点点,确定药不烫了,才端过去,他小心将金璜扶起,靠在自己怀中,然后慢慢将药喂在她的唇边,喂下去一勺,溢出来一半,高真北熟门熟路拿起手巾,替她拭去唇边的药渍,又继续往里喂。

    这般情深意重的模样,连凤歌都感动了,如果不是因为高真北是北燕人,而林翔宇还在搓手跺脚,她真想劝金璜就嫁给高真北算了,这么长时间的照顾,人家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他一个非亲非故的外国人,对她这么好,长得又不错,不嫁他还等什么呢?

    “那,我们就先告辞了。”凤歌不想打扰他们这温馨的画面。

    高真北抬起头,对凤歌认真的说:“姑娘能拿到通关令,可见家中也不是普通人家,我是否可以请托姑娘一件事?”

    “但说无妨。”

    “能不能请姑娘找到认识这位姑娘的人,通知她的家人?”

    “好的,我一定会尽力。”

    “我不能天长日久的在恒国留下,到时候若我不在了,谁来照顾她呢?”

    好男人!上哪儿找!

    凤歌十分感动:“高公子真是个大好人。”

    “毕竟是我伤了她,没想到,她对那药的反应这么大,寻常人一天也就该醒了,她都七天了还不醒。”

    哎?是高真北?不是那几个士兵吗?

    高真北错将凤歌惊愕的目光看成了敌视,他有些尴尬的解释道:“我……我当时以为是一只猛兽,突然从我背后跑出来,所以,我就用涂了鬼降草汁的箭头射伤了她。发现弄错之后,我马上用了解药,可是她却一直没有醒来。”

    照顾陌生人的义举忽然变成了赎罪之举,凤歌一下子有点不适应这样的转换,不过她还是点点头:“没关系,如果你要走的话,我可以照顾她,我家里有许多仆役丫环,照顾她完全没有问题。”

    “实在不行的话,那,也只好麻烦姑娘了。”高真北看着金璜的侧脸,又是重重叹了一口气。

    走到半路,凤歌便迫不及待的打开纸团,发现上面只有用手指甲刻出来的几个字:“欲刺萧”。

    用手指甲刻字着实不容易,能将这三个字刻完还没被发现,真是不容易。

    欲刺萧,看来是有人想要刺杀萧燕然,但是这个人是谁呢?高真北吗?还是律王府里的内奸呢?

    回到县衙,林翔宇站在门口翘首以盼的模样,活像民间传说中的望夫石,盼到凤歌进门,林翔宇跟前赶后,又是铺垫子又是倒茶水:“那个,金姑娘还好吗?”

    “……挺好……”凤歌含含糊糊的吐出来两个字,幸好他没有跟着一起去,要是他知道高真北是这么照顾金璜的,说不定会愤怒的挥着他的小拳拳捶高真北的胸口。

    那画面太美不敢想,算了,还是别让他去给大恒男儿丢人现眼了。

    “她还有需要调查的事情,一时不能回来,放心,高真北不会伤害她的。”当然不会伤害金璜,但是大概会伤害林翔宇那脆弱的琉璃心吧?

    凤歌决定假装这件事自个儿从来不知道,这种三角恋,谁沾上手都只会得罪人,还是等金璜醒了自己决定到底怎么处理的好。

    凤歌忽然想到,如果金璜躺在那里都知道萧燕然要被刺,岂不是说明高真北与此事有关?可是高真北这个北燕人,不管去哪儿都十分显眼,想要不动声色的跟律王府里的奸细,或是别处什么奸细往来,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啊。

    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凤歌将有人要刺杀萧燕然的事告知林翔宇,让他马上通知萧燕然做好防备,自己要进律王府一趟。

    “戈凤姑娘?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许久不见凤歌的凤安年大喜,命身边的丫环给凤歌倒茶端来点心之后,便叫她们自己去花园里逛逛,不要打扰他与凤歌谈诗词歌赋,说人生哲理,待所有丫环离开之后,凤安年兴奋道:“我刚写了两万多字,正想着什么时候请姑娘过府,可巧姑娘就来了。”

    “上次读过二公子的妙笔之后,总想着什么时候过来,却又怕公子写得太少,心里猫抓似的着急。”

    凤安年献宝似的将自己新写的稿捧给了凤歌:“写得粗鄙,还请姑娘台鉴。”

    “二公子太谦虚了,我见二公子的文笔风华极佳,读得令人丢不开手,比起上回所见,已是大有进步。”凤歌一目十行读完了凤安年新写的,无非风花雪月,文中所寄之意也不过是恩恩爱爱的小情怀,凤歌虽是女子,却是以储君为目标培养,哪里能看得下这些东西。

    只不过想着这位凤二公子双腿残疾,终日在莺莺燕燕桃红柳绿的丫环们环绕中过日子,能有什么见识,能有什么胸襟。

    凤歌与他高谈阔论一番诗词歌赋之后,便不着痕迹的将话题转到律王府近日的动静上来:“二公子近日可有听说北燕可能又要与大恒开战了?”

    “啊呀?竟有这等事?”凤安年圆睁着双眼,看着凤歌,那模样十分吃惊,他又是搓手又是叩齿,一副惊慌失措六神无主的模样:“北燕的边境离丰县不过数里地,那些北蛮子骑着快马过来,转瞬即到,这可怎么好,这可怎么好。”

    凤歌心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怎么想起来去吓唬这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知风花雪月的公子哥儿,要找听事,还不如找那位想要上位的娘子,兴许她整日在律王身边呆着,知道的还多一些。

    “不知上回见过的那位夫人现在如何了?记得那会儿她得王爷宠爱于一身,现在莫不是已经坐上如夫人之位了?”凤歌故意说。

    提到她,凤安年幽幽叹了口气,垂着眼皮:“她,已经死了。”

    “什么?死了?急病吗?”那位夫人年纪并不大,看起来身体十分健康,怎么就忽然死了,莫不是死于王府里姬妾争风吃醋?

    凤安年摇摇头:“不是。”他抬头向外张望,确定没有人趴在门边偷听,这才压低了声音说:“她总是想打听父王的行踪,甚至还买通了父王的侍卫,让他们说出父王每天都去了哪里干了什么,父王大怒,便命人将她活活打死了。”

    派人盯着律王行踪什么的,那不是自己给她出的主意吗?原本是想让她成为自己的眼线,不料,竟然被律王发现,而律王更是不顾她与自己的夫妻之情,当真下得了这般重手?

    说起来,那夫人竟是因自己而无辜枉死。

    凤歌的心脏“嗵嗵”直跳。

    
  
  
  
第三十五章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平生第一次真正与人命沾在一起,原本脸上阳光灿烂的凤歌,心中千回百转,却不敢在凤安年面前说出一个字,她不能在这个地方暴露自己的身份。

    凤歌的眉角从来都是微微上挑,那是她身为天家之女,大恒储君,从骨子里带出的骄傲。

    沉静的双眼里总是透着与年龄不相衬的成熟,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说出什么样的话,都要在脑子里先过三圈。

    自登殿听政以来,没有人见过她失态,她也从未感到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与父皇在一起议事的时候,当十四岁的凤歌与三十岁的父皇站在江山社稷图前的时候,就好像是两个成年人。

    凤歌低垂着眼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凤安年担忧的问道:“那不过是一个姨娘罢了,她逾矩窥探王爷的机密,本也该死,姑娘何必为她而感到烦恼。”

    “说的也是,不过是贱命一条罢了,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落得如此下场,也没什么可惜。”凤歌的神色已经恢复如初,就好像不过是在讨论一只小猫小狗一般。

    “禀二公子,王爷召二公子前往书房。”门口有仆人恭恭敬敬站着传话。

    凤安年应声道:“我这就来。”

    原来律王竟然在?这位王叔年初刚进过宫,不仅参加了新年大朝会,还参加了当晚在后宫举行的家宴,自己做为晚辈还去敬过酒,想必他能认出自己,可千万别让他看见了。

    凤歌起身告辞:“既然二公子有事,小女子且先告辞了。”

    “戈姑娘请等等。”仆人继续说,“世子听闻璇玑才女之名,想要见一见姑娘,特着小人前来请。”

    “这……”凤歌看着凤安年,不知这位比自己大三岁的世子大表哥又是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许多年前曾见过他一面,后来王爷进宫朝拜时,也没带他,凤歌倒不担心会被认出一来,只是想早些脱身:

    “小女子身份低微,怎好见得王爷世子?”

    凤安年却对她说:“不打紧,我这大哥最喜爱结交侠士名流,无论是武勇过人,或是文思敏捷,无论男女,无论本国人或外国人,他都乐于交往。”

    “姑娘正好也在大哥那里等等我,待我从父王书房出来,再与姑娘尽兴品评天下文章。”凤安年一双眼睛,十分期待地看着凤歌,话说到这份上,那边世子请,这边二公子邀的,自己现在在明面上最大的靠山不过是个风吹吹就哭唧唧的林翔宇,若是与这两位公子硬顶着,只会给自己和林翔宇带来麻烦。

    念头在脑中如电光火石般闪过,凤歌点点头:“那就有劳带路了。”

    仆人将凤安年从房间推出,两人行至小院门口分开,凤歌向左,凤安年向右。

    临走时,他还依依不舍:“记得等我回来啊,我还有一篇文章没有拿出来给姑娘看呢。”

    凤歌没有答应他,也没有拒绝他,只是微笑道:“快去吧,别让王爷等急了,若是王爷知道是因我而误了时间,只怕小女子吃罪不起。”

    凤安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起来,令仆人将自己一径往书房推过去,远远的,还听见他喊着:“等我啊。”

    随着引路的仆人向前,穿过一个飘满了荷叶的大池塘,又穿过了栽满香花碧草的花园,绕过正厅,便是律王爷的嫡长子凤子宸居住之处。

    眼前与凤安年所住的小苑里修竹簇立的模样完全不同,此处院落满是高大乔木,看那粗细,应该是四十多年前,律王被封在这里,新建府邸的时候栽下的,如今已是冠盖参天,比起凤安年那里的儒生文士的清冷感,这里另有一种大气而开阔的感觉,倒是符合他世子的身份。

    再向前走,又是一座小院,这里方是内院,院门形似满月,上悬一牌匾,用隶书端端正正写着三个大字;关山月。

    “世子果然是心系家国天下。”凤歌由衷赞道。

    仆人依旧躬身前方引路:“我家世子两岁便能识字,五岁能诗,多少先生赞他聪慧明理,便是王爷有事,也会与他商量。”

    多么熟悉的人设,这不是自己吗?凤歌一时好胜心起,故意问道:“那世子性情如何?世间早慧之人,多是恃才放旷,十分难相处,便是我自己,也少不得有这狂狷性子,若是他是这样的人,还是不见为好,免得小女子无意顶撞了世子,无端获罪。”

    “姑娘不必担心,世子素来喜好结交天下英才,见过多少孤僻冷傲之人,我家世子也只以礼相待。”

    凤歌笑道:“世子平素给你的月钱有多少?让你处处维护于他?”

    “世子待我们下人也是极好,没理由将好人硬说得不堪。”仆人不卑不亢的回答,凤歌想起曾经在宫里偷听到宫女们扎堆说着另一拨宫女的八卦是非,就连新进宫的采女宝林,或是行差踏错半点,也会被她们编排着嘲笑,想来王府里也不会例外。

    能得仆役下人在言语里如此发自肺腑相护的人,若非真好人,那也绝对是个出色的伪君子。

    平常人家的住宅,门前小路总是曲曲弯弯,显得随性而有意境,这位世子的门前,却是青砖垫地,笔直一条直通屋子,门前矗立着一座雕刻有苍山云海的石屏风。

    绕过石屏风,宽宽敞敞三间大屋子,正门上又有一匾,还是端端正正的隶书:“峄阳孤桐”。

    孤桐?凤歌在心中念了一遍,眼睛四下张望,果然在院落中一处发现一棵高大的梧桐树,树下放着一张石案并一个石凳。

    见凤歌往那里看,仆人解释道:“待风和日丽,绿荫满枝时,世子得空便会在树下抚琴。”

    “如此说来,世子果然是一个风雅之人。”凤歌微笑道,心中却想的是往这里栽一棵梧桐,莫不是想要采“凤栖梧桐”之意?

    难道律王叔早就有造反之意,想令凤氏皇朝的皇位最终栖于自家?

    想着这样的可能,凤歌心中愈发提起了十二分的小心,一会儿进去对答,可千万别被这位大表哥给看出任何破绽来。

    “世子爷,璇玑才女到了。”

    “快进。”

    朱漆雕花的门扇在凤歌面前缓缓打开,凤歌一步步走进房门,做好了应对任何意外的准备。

    正屋中的陈设,比起凤安年那里,都要显得大气许多,有些东西,甚至不比凤歌所居丹凤殿差,博古架上那些琳琅满目的玩器,更是令人眼花缭乱。

    回想起自己宫里,为了不让谏官有话说,丹凤殿里只摆一些鲜花鲜果,文房四宝并书籍字画,珍珠、玛瑙、翡翠一并皆无,玉山子、水晶洞、珠宝花那也是绝对不可能存在。

    从书本中,凤歌知道天下苍生独供皇家一家,自家的一分一毫吃穿用度皆来自民脂民膏,不能失了体统,也不能铺张浪费,因此也并不觉得屋里没有小摆设是多么的可怜。

    现在,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了。

    凤歌看着那小巧的金丝树上缀着满满的枫叶状的红宝石,还有那大大的……白菜?

    那白菜叶的颜色,看起来黄绿黄绿的,倒有几分像是宫里一位北方厨子最擅长的菜——酸菜炖粉条里的酸菜。

    菜叶上还有一只黑色的蝈蝈?什么蝈蝈喜欢吃泡过的白菜?这么多丫环仆人,也没有人去赶一赶吗?

    白菜边上搁着一小块西瓜,西瓜看起来也不够好吃,墨绿发黑的外皮裹着红得发紫的内瓤,隐隐约约能见几点黑籽,仿佛搁了很多天。

    白菜西瓜都不算什么,旁边竟然还搁着几块五花肉,这位世子难道是有在正屋里做菜的爱好?

    在没有摸清底细之前,凤歌决定暂时压下心中的困惑。

    “戈凤姑娘也喜欢奇石?”一个憨厚的声音传过来,没错,特别的憨厚,没看见脸的时候,凤歌脑中浮现的是一个头戴草帽,身穿短褂,搓着手“嘿嘿”憨笑的农夫。

    等她找到声音的主人,不由微微一怔,这形象,跟声音相差的也太大了吧。

    到底是王爷与王妃所出的儿子,两道剑眉斜飞入鬓,一双不大的眼睛正眯着,就好像一双弯弯的新月,他在笑,他的笑容如同外面的艳阳一般灿烂。

    他的面色净白,两颊红扑扑,比起他的弟弟凤安年起来健康许多,他的嘴唇稍稍有些翘起,十分热情的样子,从唇缝间露出的八颗白玉般的牙齿,显示出他对凤歌的到来,是十二万分的欢迎。

    见到他之前,凤歌也不是没有见过其他几位堂哥堂弟表哥表弟:

    比如端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阴鸷”;

    安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骄横”;

    定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冷傲”;

    还有庆王爷家的世子,全身上下都写满了“纨绔”,这位五岁的小世子不小心把“纨绔”写成了“绒裤”,被太傅打了几下手心,令他抄写一百遍,结果控制不住笔,若大一张纸上也写不了几个字,把太学里的存货给糟蹋完了,为了不挨骂,便往自个儿的衣服上写,数数还是不够数,差点写在了凤歌的身上。

    其他的斯文稳重的也有,只求风花月雪的也有,这般憨厚的还真是头回见过,几年前,他好像不是这样啊。

    男大十八变,越变越奇怪?

    凤歌微低着头,上前敛袖为礼:“见过世子。”

    凤子宸忙命侍女请她坐下:“久闻璇玑才女大名,却总是无缘一见,我这里虽比不得二弟修竹苑那里书香阵阵,但这些奇石,每一块都是天地的造化,蕴含着世间的灵气。此次请姑娘过来,是想请姑娘评点一二。”

    什么?这些是石头?

    凤歌脸上平静如初,近前一观,果然,那颗好像泡了几天的酸菜,是一块和田子玉雕刻而成,黑色的蝈蝈是白玉上一块被矿物质浸染形成的天然墨色。

    摆了好些天的西瓜,则是绿色碧玺内天然形成套嵌的红色碧玺,人工将它琢磨成球状。

    玉石与碧玺还是宫内娘娘们常见的配饰,那块五花肉实在是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石头,凤歌想要摸一摸,刚刚动了一个念头,凤子宸便将那块石头从博古架上取下来,像小孩子献宝一样,将那块石头递在凤歌手上。

    “这是巴蜀国的一个行脚商人路过丰县时卖给我的。”凤子宸喜滋滋的述说自己是如何得到这块五花肉石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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