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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迟墓(冢离)-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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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恰恰相反,我从小在这类斗里长大。
我带着池琛在黑暗中躲开几个机关后,池琛在黑暗中难得夸我一句,“不错”,我心里乐开了花,面上清清嗓子,“一直不错。”纵投农扛。
他啐了句“厚脸皮”,我顶嘴道“明明是不要脸”,他又笑了,他一笑,我心里都开花了,我们的气氛很微,我的心也从地狱又重返天堂。
我扶着他,前头突然有光。
“哟,是个肉粽子!”
我眼底划过抹流光。
倒斗的最喜欢的就是正斗和肉粽,这次都碰在一起了。
所为肉粽子,就是陪葬品众多的粽子了……
在夜明珠照耀下,池琛的脸忒好看,我扶着他一路无惊亦无险的走到棺材边儿,他道了句“边儿呆着去”后,我乖乖的退到一边儿椅子上坐下。
那厢儿,但见池琛双手按在棺材之上,背上伤口以肉眼可见速度愈合。
七八根短箭一点点从他脊背上退出来,“当啷”“当啷”的齐齐掉在地上。
然后是脸上伤口也复原。
我心下松口气,突然感觉脚下没了力气,趴在桌子上,环顾四周。
桌上放的是清朝鼻烟壶,精致的很,我直接揣在了口袋里……池琛恢复后,朝我走来,“咯噔”“咯噔”的脚步声,在静谧的墓室里回荡。
我且抬头看他,池琛身上除了泥印和血,已经全部恢复,方才染血的唇不显苍白虚弱,此刻徒增妖冶美艳,我心跳开始加速。
而他到我面前,声音淡淡。
“累了?”
我是有点累,但不敢说,迅速摇摇头。
其实真的累,觉得像是打了一场仗似得,但以后,会有更多这样的事儿吧,我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池琛眸光却突然一沉,我心便跟着收紧,“我真不累……我……啊!”
他突然执起我的手,原本我没什么感觉的,叫他一碰,才感觉到疼。
这会儿,我才看见我两只手都废了似得,指甲都挖没了。十指连心呢……
“不错,还有知觉。”
池琛睫羽低垂,看不见眸中光敛,只见薄唇紧抿。
继而在我没反应过来时,单手抱我起来,那另一只手,抬手间,摘走了硕大夜明珠。
其余的也没多拿,就带我跳走出去。
外头,阳光明媚,山清又水秀。
这往山下走,才熙熙攘攘的看见小庄子,没什么人。
几个农村的小田园犬“汪唔”“汪唔”的叫着生人,却在池琛冷眼中个个又安静下来。
池琛搂我跟搂小孩儿一样。
一手持着夜明珠一手抱着我。
我不要脸的凑过去,在他侧脸上亲一口。
而他目视前方,没有丝毫表情,我有些气馁,又亲一口,我真太喜欢他,喜欢到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疯了。
他一招手,我就疯了。
他对别人好,我就怒了。
他提起旧人,我就哭了。
喜怒哀乐,全在他手里。是掌控,还是握紧,一颗心全在他手掌心。
早掏出去了,血淋淋的心。美人迟墓:
至于以后,他是拿刀子捅,还是细心爱护,全凭他。
交出去的心,反正……收不回来了。
阳光,小树,鸟鸣,犬吠,几个留守的老人出来看见池琛一身血,又吓得纷纷跑回去,“啪嗒”“啪嗒”的关了门。
池琛抱我直到这小村庄里的破旧医院。
把我往人桌子前破凳子上一撂,那气势,完完全全是个土匪——
“给他包扎。”
说完,“啪”的一夜明珠丢在人医生桌上……
第162章 掌门人要让位
医生懵神,不知哪儿头逢集,但看池琛一身血。那张脸虽帅,却又是泥巴又是血,哪看得出风华绝代。
且小镇人,委实胆小,最主要是——
不认得那夜明珠。
医生哆嗦,吓的结巴。
“大……大玻……玻璃珠,不……不收……不,不当钱……”
池琛眯眸,身上寒气迸发,“别让我说第二次。”
说完后,犹是老实人也被吓到,
“包!这就包……”
医生说着麻溜起来。但脚下一软,踉跄着摔个大跟头,头都摔破了皮,又快速爬起来,顾不得擦一把脸上的血,就去拿药。
屋子小,一览无遗,没打电话报警。
我头疼,池琛还真是到哪儿都霸王……阎罗口中的他是意气风发,可这小事儿上……还真是……
我看着池琛,却发现他媚眼发光。原是瞥见包不知是啥的小路烟,那媚眼亮了亮,迅速拿来,就开始抽。
我不由得想起他当江户川时,江户川不抽烟。把他憋得半夜来找我。
江户川啊……
那张纯良的脸,至今想起还觉得有些闷闷的不舒服。
那边儿,医生手抖抖的回来。我看着池琛嗜烟如命的狠抽劲儿,有些疑惑,池琛为什么这次不给我包扎……
酒店楼下,他还给我包扎。
这边儿医生手抖的给我消毒。
我手已经完全肿起来了。
说实话,我对这点伤不放在心上。
我小时候在梅拳社走梅花桩。
这里的梅花桩,不是倒斗里的三点梅花桩。是一个个木桩子。
初时要在上头走,做到如履平地,后期在上面耍拳。
那时候,大善人还没来。
我经常被同期学员恶意从后甚至是故意从前面。推到一米多高的桩下,然后他们还要跳下来,砸我一下。搞的我内出血不少次,也曾埋怨过。
徐祖尧却只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大善人就是那时候出现,他喝止那些人,又亲身施教,让我不要对敌人心软。
甚至是,让我在他肩上划下梅花形的十字疤。让我学会下狠手,让我见血不要怕,说血是好东西……只怕现在。他是恨的吧,恨血,宁愿从来都没见过我。
其实,我也是。
如果没有遇见过,就不会有这些了吧……
想到陆九重,我心里的欢喜全部没了,就只有难受,在我叹口气时,手上一疼,“嘶”的倒抽口气,那边儿池琛一脚踹过来——
“没用!滚!”
我吓了一跳,看向我的手,泥巴都被擦掉,就差上药了,是药粉撒着手疼。
可医生被池琛一踹,直接昏过去了。我看着池琛站在我面前,他难得皱了皱眉,哎,他是怕弄疼我吧?所以假他人之手?
我自恋的琢磨着,他亲自上阵,我自是开心。
池琛拿药,娴熟的给我上药,我的手一点不疼,心里是甜的。
而发觉我的目光,池琛叼烟抬眸,一脸痞相。
“看个屁!”
说话间,嘴里烟头跟着动了动。
我依旧心道句“看你,你就是个屁,”然后,笑出声来。他手一顿,又道:“笑个屁,不许笑!”
我抿唇,却收不住笑意。我们又回到从前,多好。他看我还笑,似乎想捏我,却手指僵了僵,又似是没舍得,继续给我绕着纱布,一圈又一圈。多想没羞没臊道句“池琛,你是不是舍不得我疼?”
毕竟都这会儿了,还怕什么呢?
都已决定未来的路。
想来能快活一会儿是一会儿——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
可是……又怕回忆太多,池琛万一难受怎么办?
又生生忍住。
爱一个人是什么样?大概就是,你看见他时既描绘了下半生与他在一起的场景也……看尽了离别。
我想,我就算是说了,依照池琛的性子约莫也只给我一句“少往自己脸上贴金”,自顾自的胡思乱想着,池琛已经给我固定好纱布。
那手腾出来,可算拿下烟来,烟灰都已经烧到烟屁股,而他低头弹烟灰的时候,我想起很久之前——
韩祁白对一马子做的事。
就是自己把烟吸在嘴里,再去亲那马子。
当时,灯红酒绿,他们那表情享受的……
唉,可惜,我没那个胆子,没羞没臊我都做不到。
一想到离别我就心酸的不得了。
能亲亲池琛的脸,我已经心花怒放了。
要真那样做,我的心,非得从嗓眼儿里蹦出来。
也更舍不得吧?
在我胡思乱想时,池琛已经往外走去,他依旧淡漠,背影依旧高傲,“走了”。我“嗯”了一声后追上去,然后我看见他顺走了桌上“大玻璃珠子”,我把鼻烟壶留下了。
我跟着池琛出去。
处久了,池琛秉性我也摸个一二。
情爱我暂时不敢谈。
何况,我永远都超越不了风卿。
但我的有点事,我能一直和他在一起,他和我在一起,会开心,这就够了。只要池琛不推开我,只要蛊毒不发作。我永远不会离开他……
我抬着双手蜷在心口,讨喜的跟哈巴狗似得姿势,反正在他面前也不是一两天这样,笑眯眯道:“池少,咱现在去哪?”
池琛淡淡道,“带你去见个人。”
我微微一怔,才想起来之前被红叶打岔之前的的事儿。
说起来真是扫兴,方才池琛都和我道歉了,虽然那也不算是道歉……
我道:“见谁?”
他继续往前走,一步一个脚印,大长腿上都是泥,但我看着还是顺眼。
“到了你就知道了。”
我有些吃惊:“呀,池少,你没说‘少问’啊!”说完后,我想抽自己,可两个手疼着,就没有。
池琛停下,身高优势,有些居高临下的斜睨看我——
“那下次说。”
我赶紧讨饶,“别别别,是我嘴贱!”池琛回头,啐了句“出息”后,却脚步一顿,一把抓着我,和我躲在了林子里。
打前头,一排溜的道门人,几个有些眼熟,上次天山看过的,他们……怎么会在这里?
“你说,掌门人到底发什么疯?居然要让位!”
“谁知道?不过二尘师兄一直在山门,显然更得人心,掌门人有心让位,咱们就去请呗……”
“啧啧啧,可他也不至于把自己封起来啊……是不是出事了……”
“马上门主大会,这是要让二尘师兄去了……”
他们说着走远了,我拧起眉。
“陆九重让位给离尘?”
我看着池琛。
池琛没做声,继续往前走,边走边道:“你不用管,继续走。”
我抿了抿唇,真是不管了。因为,在唐门时,陆九重说让我永远不要上天山。他应该是那时候就决定让位,所以,提前告诉我吧?
前头,池琛走的飞快,我快步跟上去。
也不知道池琛又抽什么风,一言不发,后头任凭我说什么,都不理我,说多了,烦了,啐句“闭嘴”。
我已习惯他忽冷忽热。
这般“竞走”,走了约两个小时,过了三个小庄后到镇上。
我们也真够偏僻的,到了镇上才知道,咱们到了贵州。
池琛和我这染血的衣服实在是太惹眼。
一路上,路人纷纷避之。
赶巧儿路边儿有个古董店。
我在门口仔细看着,有没有轻羽门标志,池琛却直接走进去,我只好跟进去……
说实话,就算是轻羽门来了,我也不怕。
哪怕红叶再来,我也不怕。嗯,矫情点说——
只要有池琛在,我什么都不怕!!
只可惜,这家古董店太陈旧,想必没什么钱,估计买不起池琛手里的夜明珠。
而进了古董铺,里头没看见人,只有个漂亮的两岁小丫头。
看见池琛的瞬间,稚嫩声音喊的竟是——
“爸爸!”♂手^机^用户登陆 m。 更好的阅读模式。
第163章 入了龙阳之好
那一声“爸爸”分明是冲着池琛喊的,丫头却径直从池琛旁边跑过来。
我还奇怪呢!
池琛是初魃,这上千年的东西。怎么可能撞脸?而且撞的这么妖娆绝代!所以,撞脸的只能是我。
我看那小丫头一口一个“爸爸”抱着我大腿。
按道理,此时我该说上句,“哟,这小丫头,长得和我小时候……”但是,我不知自己小时候长什么样!
但看这丫头,的确是有些亲近感。
那厢儿,屋内走出名女人,我听见她掀起帘子的声音,脚步声渐近,人未到而声先至。声音说不上多动听却也有独特的韵味:“肉肉,快过来,别唐突了客人!”
肉肉?倒适合这小丫头,对得起这丫头一张粉嫩肉嘟的小脸。
犹那双翦水秋瞳,水灵活现的眼里满是期盼,抬起头,撅着嘴:“爸爸快抱抱肉肉!”
说着,小肉肉还撅起嘴,“不仅抱抱,还要亲亲哦!爸爸你好不乖,好久不回家……”
那般稚嫩的声音,教人听着心都软了。
我扫了一眼池琛,他漠然处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之态。
说话女人已经从柜台里走出来,对我连连道歉。“不好意思,这孩子小,不懂事,见着人就乱……”
我这才抬起头,淡淡笑道:“无妨,童言无忌。”
哪想女人呆住,踉跄两步后,快步走上前。“阿廷?”
女人声音惊讶,下一秒,那双和肉肉一般的翦水秋瞳里泛出泪来。
她一把抓住我的手,眼泪夺眶而出:“你这死鬼!终于回来了!”女人直接抱住我。那粉拳一下下用力砸在我背上,力气……不可谓不大。
砸的我直咳嗽——“咳咳咳!那个……大姐……”
“什么大姐!你还装!我就知道你个死鬼命大!不会轻易死的!我就知道!”
她愤怒打断我的话。我腿边儿上,肉肉“哇”的一声哭出来——
“哇,爸爸妈妈抱……肉肉也要抱抱!”
她一边哭一边往我身上跳。
经历了杨华撞脸的事情,我已对撞脸见怪不怪,我被砸的内出血了,池琛却走到旁侧,不知道在看什么。
我好不容易把她扯下来。
“不是……这位大姐……”
“你还敢喊我大姐!你还敢喊!你这死鬼!他们都说你死在湘西了!老娘我就偏不信……我就一直等你……呜呜呜……可算是回来了!”
她边说边拧着我,疼得我直咬牙。
“我就说,你堂堂校尉,怎么可能说死就死!”
她没说这句话之前。我没什么反应,等她说了这句话后,我心一沉。
古董铺多和倒斗有关。
这也是个惨死在湘西的可怜人——
可是,更重要的是,别的事情。
比如,我的身世。
我脑中,一抹冷光划过。
女人长得不算多老,刚生了孩子,身材丰满,脸蛋微圆,正是风韵绝佳之时。
她搂着我胳膊道:“好了死鬼,别玩了?我知道你嫌弃我暴脾气,以后,我改就是了,我以后再也不跟你吵架了,我知道错了……”
女人拉着我的手,发现我的手受了伤呀的一声叫:“阿廷,你受伤了?怎么伤的?严不严重?”
我看着女人这般关切的确不像装的,而池琛突然转身,沉声道:“他受伤失忆了。”我一怔,池琛这什么意思?要我装吗?可女人终于抬头和我四目相对。我看见她眼中划过一抹诧异和狐疑,继而她低眸手缓缓地松开。
那边儿,池琛朝我走来。
女人皱眉,道:“阿廷,你好像年轻了。”
我咬住下唇看向池琛,池琛视若无物,撒谎不眨眼,“校尉门出事后,他就受伤了,我把他送回来。”
女人眼中划过抹冷色,和狠色。
我行走江湖多年,一眼看穿。
然她笑道:“好啊,那咱们进去慢慢说!”
“爸爸!抱抱!”
旁侧,肉肉又伸出手来。
我正要抱起她,女人却抢先一步把肉肉抱走——
她上下扫我一眼道:“你身上带着死人气,还是别碰孩子了。”
我身上,有死人气?
我和池琛对视一眼,池琛递给我个眼色。我也琢磨着和我身世有关系,便一起随着女人走进去……
却不想掀起帘子后,里头空无一人,那女人不见了。
彼时空中更是落下一个网。
这网可厉害,叫挣死鬼。
越挣扎,收的越紧,江湖上可不多见。现在我信了,这女人是校尉夫人。
继而那边树下“蹭蹭”的出来几根绳子,眨烟就把我和池琛掉在半空中了。
这女人再出来的时候,肉肉并不在。她手里拿着短弩,方才还小鸟依人,陡然间就气势如虹——
“说!”
“谁派你们来的!”
“有什么目的!”
“不说的话——我就不客气了!”
女人短弩已拉好线,随时可以发出,不是开玩笑。
说时迟,那时快,池琛手指轻轻一划,就抱我跳了出去!那厢儿,“嗖嗖嗖”的短弩出鞘声,然后是“铮铮铮”的没入树干声。
那厢儿女人见状不妙想逃,被池琛三步并作两步抓住……
“把你知道的事情,全告诉我。”
池琛面色冷峻,擒住女人对他来说轻而易举,比擒我还简单。如果我活像是擒小鸡,女人便是麻雀了……
怎想的女人抵死不从,怒目圆瞪:“你休想!”
“池琛!放下她。”
能和我撞脸,又是校尉门。阎罗说,我是被徐祖尧捡走,也许这其中有什么关联!但我万万没想到关系出来后,我和池琛又走上了另一条有意思的路。
也是那时候,我确定了一件令我头痛的事。
池琛若是黑脸,我就是红脸。在我不断解说和让女人捏我的脸,确定不是人皮面具后,女人终于信了,一五一十交代出,她和郑廷的事。
郑廷,前任校尉。
女人,前任校尉夫人,名为莫小言。
在莫小言口中,三月前,郑廷和她吵架后,就带一伙人去了湘西,据说那边出了个大斗。谁知道,郑廷就出事了。
可莫小言一直不信郑廷就这么死了,就一直等着。
直到今天看见我……
“郑家还有人吗?”
池琛知道我想什么,替我问道。莫小言摇头道:“当然有,我看你们不是郑家人吧?我也是听说,郑家丢了一个女婴,满江湖都轰动……”
满江湖都轰动?我心不受控制的跳了跳,只能是南楚北郑!
楚家和郑家,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兵器世家,算是两位兵器祖宗。他们这两家,早在唐门之前就存在——
不过是高人大隐于市。
相传,楚家专出古剑,郑家专炼盔甲。
楚家靠一把千年古剑,郑家靠一件千丝软甲,两家相辅相成,笑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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