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搂紧我-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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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朔说过:我要教别人学好,自己使坏。

  当农民用小车推出一段辉煌的革命史后,他们被城乡决策排挤在成功的喜悦之外,农民依然是农民。

  当农民用汗水创造一段改革的新篇章后,他们在解除城乡界限的边缘依然努力挣扎,农民变成民工,可民工非农民非工人。

  万里长城的下面是铮铮白骨,伟人说不到长城非好汉!

  今天的城市大半留下农民的汗水和血肉,他们用自己的肩膀撑起一个新中国。中国农民的可爱就是不计较自己的悲哀,因为这个国家给他们太多的蔑视和屈辱,他们已经精神疲劳,忘记每一个白眼,在他们的心中高尚得装不下庸俗,即使从乡下走出大量的腐败分子,他们还是乡人的子弟。

  农民的矛盾就是他们改变不了农民的习气,这是他们的血脉也是他们的无奈。

  一些人想嫖妓,可又怕别人说,于是先做一番宣传,大讲特讲一些所谓的性文化,搞一些活动,辩论一番,其实都是为自己做伏笔,找借口,欲盖弥彰,于是从三陪到二奶,这样的过渡,都是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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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哪里
狗狗

  
  陈染家养了一条狗,叫三三,是个“男孩”,很可爱。陈染很喜欢他,常带他出去遛弯。三三有自己窝,很温暖,吃得也是高级食品。陈染家的阳台,是三三的洗手间,陈染把不看的报纸放到阳台,专门给三三屙便便用。三三很幸福,他是狗中的新贵,陈染的宠儿。

  我曾经养了一只小金巴狗,名字叫豆豆,因为他两只眼睛圆骨隆咚,非常可爱而得名。豆豆最讨人的地方就是善解人意,而且听话,喜欢围着人转,上窜下跳,活跃调皮。因为讨家里人喜欢,他在我家里很是得宠了一段时间。后来我母亲总以狗不干净为理由将他转给了我的亲戚,我的亲戚非常溺爱豆豆,豆豆有了新家,就忠实地当起了叛徒,有一天,我去看他他竟不认识我了,冲着我虎目圆睁,狺狺地恐吓我,摆着装腔作势的姿态,不仅让我有些潸然。

  猪

  
  陈染曾经给她的朋友讲过杀猪,很残忍。陈染讲那话的时候,带着悲天悯人的感情,她是觉得动物被残害实在的可怜。那天陈染是参加朋友的聚会,有感而发,她讲完之后浑然忘我,不知吃了多少猪身上的美味,事后陈染想起不由感叹自己多么虚伪。

  我在乡下见过杀猪,有一个很大的木桶盛满开水,放在一个长条板凳的旁边,等着洗它的五脏六腑。一头大白猪困在凳子上,象一个大粽子。我站在不远处,那头猪肚皮朝上看着头上明媚的阳光,那天上帝在休息,猪有些绝望。猪在感觉不妙的时候,开始吼叫,它的叫声好像引吭高歌,而不是惨绝人寰的恸哭。猪用它一生都没有过的声音向世界告别,在我的记忆里,那不是痛苦,相反,是它享受纵欲的欢畅。

  猪一辈子沆瀣,可人们爱它养它,当然爱到极致就要吃它。这是人的逻辑,就像两个爱得死去活来的人,无论男和女,一到关键的时候就会和对方说:我要吃了你。脸上嗔着,其实是故意,心里不知痒成什么样儿,满脑子耍流氓的影子乱窜。

  
  龟

  
  
  海斯密斯有部小说《海龟》,陈染对里面一个情节印象很深。说的是,一个母亲把一只龟放进煤气炉上烧的一口锅的开水里,龟被开水烫着奋力向外挣扎,它两只爪子把在锅沿上,头伸得很长,那是它用力的结果。在龟准备逃出沸水的那刻,龟的目光和这家里的小儿子目光相遇。孩子的心理,成为作家大书特书的中心。后来,母亲用锅盖把龟压回锅里,龟垂死挣扎,用头顶住锅盖向小孩投来绝望的一瞥,一时间他们之间精神的交流,穿越文字让读者的陈染唏嘘不已,她的精神被凝固。

  宋朝之后,龟仅仅成为长寿的象征,民间龟的意思已经堕落到用于亵渎人的人格,这也是中华文化的衍变。

  我家里到现在都很喜欢养龟,在我还是小屁孩的时候,我的母亲从南京专门给我带回一只绿龟,我养了很多年。后来,因为搬家龟送给了别人。我那长得如花似玉的老姐,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心血来潮开始养龟,她养龟的动机,很大程度上源于迷信,一个能给家庭带来好运的思想牢牢占据她的头脑,算是旧风俗翻版新文化。只是我老姐总养不好龟,好几只都被她的大大咧咧弄成白内障,最后驾鹤西归。现在她家里还养着两只大龟,每天在一个古董似的瓮里东张西望,憨态可掬。

  
  猫咪

  
  学术泰斗季羡林家里有只大白猫,叫白白。我家里原来有只猫,叫狐狸。因为它全身的毛是金黄色的,油光雪亮,长得也像狐狸,滑头滑脑。

  一般的猫都不太老实,性格倔强,但我的猫很安分,很懂人情。每当我上班的时候,它会主动跑到门前送我,仿佛挽留我不想让我离开它。等我走了它就跳到阳台的柜子上晒太阳,柜子上原来有个没用的褥子,那里就成了它的安乐窝。每当我下班回来,一听到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它就心有灵犀地跑到门前蹲着等我出现,然后发出悦耳地咪一声,向我呼唤,好像迎接我回来。这时我就把它抱起来给它一个温馨的吻,然后问它:狐狸想我没有?也不知它真懂假懂,它又回我一个甜蜜的:咪——

  狐狸在我没事的时候最喜欢跳到我怀里,也不管我乐意不乐意,完全按照它的性子,往我怀里一偎,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我的床也是狐狸的床,半夜的时候我总是碰到它,这时我朦朦胧胧地意识到它又偎到了我的身旁。我的外婆曾经告诉我,猫是夜的精灵,是我的守护神。

  我的狐狸每天清晨都会蹲在我的胸口,看着我直到我醒来,然后叫一声,跳到地上,等我起床。

  狐狸在我的生活里是一道阳光。

  但我的母亲,把我的阳光送走了,因为她的心太脆弱。母亲很喜欢小动物,但她很怕和小动物建立感情,那种难舍难分会要了她的命。

  
  八哥

  
  有一天,我外甥从他爷爷的小区楼上下来,突然听见一道悦耳的声音传来:你好!——,声音尖俏,非常有趣,他抬头寻找,发见在对面的阳台上挂着一只笼子,里面一只八哥正冲他打招呼。我外甥非常高兴,于是立即也向它问好。

  后来我姐下来,那只八哥登时两眼放出贼光,大叫:你好漂亮,你好漂亮!

  那只八哥不仅会拍马屁,据说还会古诗,如果你说:锄禾日当午,只要它心情愉快,就会应出下句:汗滴禾下土。

  我外甥告诉我,我不信,觉得他吹牛,我外甥急了,让他妈作证,我姐立即证明一点无误。

  有一次,我到我外甥的爷爷家取东西,刚从楼上下来,就听见一声:你好!我心里一阵舒服,喜悦之情立即泛上脸庞,正定睛寻找,突然听见又传来一声:哎呀,哪来的丑八怪!

  我顿时手忙脚乱,左右环顾,还好没人,拔腿就跑。以后发誓,再也不去我外甥爷爷的小区。

  我现在的家里,除了偶尔飞来的小甲虫,和灰土土的小蛾,再没有什么可爱的小动物,这是住在楼房的悲哀。

  最近一些年来,不知是人作孽,还是世界本来如此,一些流感从生物体上传出来,弄得人心惶惶,可怜那些小生灵,无奈地面对这个世界。

  其实更加无奈的是人类,因为没有小生灵的世界,人类会多么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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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扯出一个话题
现在的电影,把杀人当作美学宣扬的可能当属张艺谋,其为翘首后者难攀。尤为《英雄》,气势滂沱,张曼玉挥手一剑,倒下何止一片,简直一国,秦始皇真要活着看见,鼻子非气歪了不可。

  少年时代,突然《三狭五义》不流行了,出来个梁羽生《七剑下天山》,好像是个蓝皮本,像杂志,很多孩子争着看。没多久,有个叫金庸的取代了他,此人非同一般,故事奇诡多变,波澜壮阔,引人入胜。

  我最早阅读金庸的小说,是《射雕英雄传》,也是大开本,纯蓝封面。先是我哥,掖着藏着,鬼鬼祟祟,像读黄色小说。那时所谓黄色,就是男的和女的谈恋爱,拉个手,眉来眼去什么的,就这,不得了,一下子就能上纲上线,直接进入人的思想灵魂深处,一句话,想都别想,否则不是一个简单的堕落能说得清的。

  思想问题不是小问题!

  我常常假模假样的对我哥神秘行为保持视而不见,逐渐使他放松警惕,最终对我失去提防。我趁他不备,从他的窝点把书盗出来,以神速疯狂阅读。

  从小我就养成了兵不厌诈的良好习惯,虽未学过《孙子兵法》但已能运用自如,这也算是天资聪慧吧。嘿嘿!

  从我偷书欣赏到大侠金庸伯伯的《射雕英雄传》后,我就崇拜起他来。金庸,神人也!太会讲故事了,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故事的发展每每在意料之外。

  于是,思忖,金庸何许人,金庸是人么?

  随着《射雕英雄传》之后是《神雕侠侣》,然后本子换了,开始有宝丰堂出品的《笑傲江湖》、《飞狐外传》、《碧血剑》、《鹿鼎记》……

  一路看下去,都在偷偷摸摸进行中。

  辛苦啊,读书容易吗! 

  后来,大陆有了《射雕英雄传》的电视连续剧,香港拍的,由翁美玲,黄日华主演。那时,黄蓉,翁美玲是许多男性心中的梦中情人。每每谈起她,嘴里眼睛里脸上都流露着赤裸裸的色迷迷,堕落意识毫不遮掩。

  这就是男人,一遇到有姿色的女人,就什么都不顾了,什么政治思想教育,全都是形式主义,只有翁美玲才是真实的,让人流连忘返,想入非非,馋涎欲滴。

  我那时的偶像是东邪黄药师和中神通老顽童。

  这两个人是我骨子里的幽灵。

  我在上大学的时候,很多人已经不看金庸,而是寻找到新的武侠精神人物——古龙。

  古龙是什么人?我借朋友的书浏览了一下。这时我看书已经是明目张胆了。

  第一本看到的古龙的书是《七种武器〉,故事情节不知道,到现在也想不起来,看的时候也没看出什么?好像没看懂。

  最后还是由我朋友介绍,说古龙的书不是讲故事,讲人,讲道理。他说得很神,好像他彻头彻尾顿悟了似的。

  古龙好像也有语录集,是一些吃饱撑的人编的。

  古龙语录在新时期取代了《毛泽东语录》,是新的人文意识,进步也是退步,符合马克思主义思想。

  古龙小说主人公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手中无刀,心中有刀。我的朋友给我讲解,古龙小说中最厉害的人物都不用什么武功,只是一个眼神,千军万马,立即死于一瞬。我的神啊!果真比张艺谋的数字化还厉害,超自然神力,东方美学。

  牛!

  张艺谋大概也是从古龙这里得到的灵感。

  九十年代初,一个叫王朔的人横空出世。一篇《空中小姐》的短篇故事,拉开了他成为痞子文学鼻主的序幕。王朔开山立派,势不可挡。其惊人妙语: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是万万不能的;玩的就是心跳等等,叱诧风云。一个时期,王朔占据了文坛主流,不论你乐意不乐意,反正他的顽主当定了。

  从王朔的第一篇《空中小姐》开始,像《橡皮人》、《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动物凶猛》、《我是你爸爸》……,我几乎都阅读了。感受就是他善于讲胡同故事,非纯文学故事,生活故事,现在流行的说法——草根故事。王朔的小说弥漫了小市民意识,小青年感受,很贴近生活。但王朔的思想性,一定意义上被他的文学小聪明堵塞,被他的非中国化思路弱化——即畅销小说的理念,美国好莱坞式的文化“快餐”——这有悖于中国本土化文化意识。中国乡土意识浓厚,一定时期内他的文学观念不能实现。当他从美国回来时,网络文化已经风起云涌,新的文化操作模式,已经推陈出新,锐不可当。

  旧貌换新颜,时代不饶人。

  进步了!

  一代新人换旧人,盟主老了,可时代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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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长叹一口气
早上,领选民证遇见我的一位前辈。他原先在工厂上班的时候就是个不务正业的人,满脑子宏图伟志,一心想在商业上有所成绩,说俗了就是想发财。

  那已经是上个世纪末的事情了,因为他整天胡思乱想,领导把他的小组长撤了。他满不在乎,想尽一切办法,和领导谈心,连蒙带胡最后终于弄了个闲职,算是达到了目的。

  他的目的就是干自己的活,活得自由活得潇洒,无拘无束。其实那时他没干什么大买卖,就是弄了个蹦的(三轮摩托车),拉拉短途客人,同时卖点小裤衩袜子什么的,赚点小钱。现在,他在一家酒店当经理,也算脱胎换骨。

  他一见到我,就非常亲切,因为他非常欣赏我的为人,用他的话说:有知识,还干净的人。

  他是有感而发。在我认识他的时候,我还是小屁孩,现在也不过是比小屁孩大了一点儿。即使这样,还有人整天这么称呼我,哎,也是没办法。谁让咱不成熟哪。

  他和我谈起酒店里的事,一句话:忙。忙什么?忙应付各种检查,忙客人和酒店的纠纷,零零杂杂,一堆琐事。他说,在酒店里唯一的好处就是见到很多来自天南海北的人,三教九流,长了很多见识,多了很多社交的经验,除此别无其它。然后他告诉我很多乌七八糟的事情,全都是小姐啊妓女啊……。现在的小姐不像以前,一眼就能辨认出。现在的小姐打扮得都很端庄,宛如白领,每天进出宾馆,有十几岁的有三十几岁的,有一个陪两个男人的也有两个陪一个男人的。不仅有社会上的,还有在校的大学生,大学里专门有人帮助联系……。我听得目瞪口呆,他说的却平静无齐。

  下午,我与另一位前辈,也是一位书虫,闲聊。不知怎么就谈到陈丹青,他说最近在《南方周末》看见陈丹青一幅画,画得是女人,色彩浓重,很是艳丽。然后他笑着说,陈现在看来也是按捺不住寂寞,掉在女人堆里了。我狐疑丹青先生有这么俗么。

  (陈丹青,山水春宫字对,1999年作,51×125cm,成交价:1;045;030(元))

  陈丹青先生出生于50年代,年轻时在苏北插队,70年代就读中央美院油画系,后留校,80年代定居纽约,成为自由职业画家,回国后受聘清华大学,现居北京,后因不满教育体制种种弊端辞职。

  我的这位书友前辈不是绘画创作者,对于绘画理论和绘画技术知之甚少,但对于名人逸闻尤其学者却信手拈来。我就是在他这里拜读了陈先生《退步集》,并且常和他切磋读书心得。

  丹青先生绘画的杰出点可能就在于把印刷品和摄影照片用油画的方式再复写,对此,有许多人产生误读,以为这根本不是创作。但丹青先生有他自己的绘画理论,他在印刷品和油画之间建立起新的架构,不断地“挪用占有”,这种临摹或重新再创作使他独树一帜。他成功的其中根由,去除技术上的手段,就在于他使绘画透过表象传达出更深层的意蕴。

  我的书友虽然不懂绘画,但对丹青先生崇拜有加,因为他也是渴望心灵自由的人。

  对于女性身体的偏爱,可能也是画家审美的精神需求,仅仅这是一个方面。我们无法揣度画家是否都有心理的阴暗面,以女性的身体作为自我宣泄的载体,或者作为精神解脱的一个符号。

  我的书友,在放弃对丹青先生的议论后,突然又提起另一位陈姓画家,他不是别人,而是丹青先生少年时仰望的偶像——陈逸飞。

  陈逸飞先生40年代出生于宁波,祖籍浙江镇海,毕业于上海美专,80年代留美,后在华盛顿,纽约,日本等地举办画展。他在70年代末画的《占领总统府》曾经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那时他就已经是写实主义的高手。

  陈逸飞先生早期的风景画也非常出色,但真正留给大家印象的还是他90年代画的一系列仕女油画。

  
  陈逸飞先生的仕女画,展现了浓郁的东方审美情调。他用高超的超写实技巧,将古典的韵致与西方绘画技术紧密结合,描绘出脱凡出俗的美。他画中的仕女高贵华丽,身着极具东方民族特色的清末艳丽服装,缱绻凄美略带幽怨,加之深沉的光线衬托,一种忧郁的气氛自然益处。

  由于陈逸飞先生追求只指出不确定的绘画意趣,一定意义上,他的唯美就带上了深深的脂粉味,而这也成了被人误读的原因。另外,他在90年代初,创立了Layefe服装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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