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挖坑抢婚顾少一世长情-第7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时值八月,这里是色达最美的季节。
天空湛蓝,草原苍翠。
小意微眯着双眸看到来来往往的人们脸上都是一片安详。
像老村长一家,也像那座临海村落最朴实的村民。
他跟着人群的步伐到了坛城。
许多人一步一叩,嘴里念念有词。
小意突然头痛欲裂。
有什么东西拼命想要从他的骨子里挣脱出来。
但是,直到他昏迷,再醒来,依旧是一片空白。
有年迈的觉姆给他端来了稀粥和馒头。
觉姆穿一身藏红色的长袍,苍老的脸上映着两团高原红,笑容无比的慈祥。
小意的目光穿过她,落在她身后一个纤柔的身影上。
两人离得远,他看不清她的模样。
下意识的,他却起了身。
“小伙子,你这是去哪儿?”
“婆婆,您知道她是谁吗?”
觉姆回头,顺着小意的视线看过去,然后淡淡一笑:“知道,她来这里很久了,就住在我的隔壁。”
“婆婆,她有家人吗?”
“家人?没有,我只知道有一条藏獒陪着她,不过,偶尔也会有人来看她。”
两人正在小声谈论时,那道纤柔的身影突然回头。
眸色带了茫然,只是一瞬,她又转过身了。
小意终于看到了她的模样。
五官精致,眉眼温柔,唯一与之不协调的便是脸颊上隐隐晒出了高原红,而在她的脸颊下方还有一道长长的疤痕。
只一眼,小意的心跳便乱了分寸。
这个小姑娘的美被日晒雨淋折磨着,又被那道疤痕掩盖着,像一块未雕琢的璞玉,隐隐在明媚的阳光下散发着温润的光泽。
不夺目,不张扬,但是,他就是莫名的喜欢。
像是寻遍千山万水,他终于找到自己丢失的另一块半圆。
遇见她,那是种尘埃落定的欣喜和圆满。
此生,再无遗憾!
“我要娶她!”
小意丢下一句话,转身便走。
觉姆在他身后喊他:“哎,小伙子,你小心她身边那条藏獒啊。”
那条藏獒在色达早已是赫赫有名。
从冰雪初融开始,色达便有不少的旅游爱好者纷至沓来。
其间有虔诚礼拜的,也有心生邪念的。
特别是在这年轻女人荒漠的佛教圣地,突然出现一位模样可人的姑娘,自然有人心痒难耐。
趁着人群蜂拥,有色胆包天的男人摸了摸姑娘的小手。
于是,一条纯黑的藏獒猛然上前便咬住了男人的脖颈,顿时间鲜血喷涌。
若不是小姑娘及时制止,男人恐怕早已气绝身亡。
此事传出去之后,再没有谁敢靠近小姑娘半分。
觉姆提醒小意,是因为他初来乍到,不懂规矩。
迈了颤颤巍巍的步伐追上前,年迈的觉姆担心他的鲁莽会让他成为下一个遇难者。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十米,五米,两米……
小姑娘正安静地坐在一旁念诵佛经,全然不知身后有人到来。
随着一声低低的咆哮,一条黑色的藏獒突然从路边窜出来,然后猛然扑向小意。
“啊!小心啊!”
觉姆尖叫提醒,同时也吓得手里的馒头滚落在地。
小姑娘听到喊声回头,便看到自己养的藏獒扑在一个男人的身上。
惯性的力度太大,毫无防备的男人被扑倒在地。
只不过,让人惊奇的是藏獒趴在他身上并没咬他,反而伸了长长的舌头不停地舔他的脸,一条长尾巴使劲摇。
小姑娘拿书的手指不停地颤抖:“九哥?九哥,是你吗?”
她只是猜测。
藏獒身形壮硕,几乎将男人整个身体完全挡住。
一旁的觉姆急急忙忙跑过来:“乐乐啊,还愣着干嘛?快,快把你的小二黑拉开啊。咦,它咋就不咬他呢?”
“小二黑!”
凌乐乐出声阻止。
小二黑听命,只能恋恋不舍退到一旁冲着凌乐乐不停地叫。
男人趁机也从地上坐了起来。
凌乐乐终于看到了他的脸,那张让她魂牵梦绕的脸。
眉眼英挺,五官俊逸,线条轮廓完美如刀削,与以前稍微不同是他的皮肤不再白皙,偏小麦色,而他的眸色再不似往日的狠冽,带了丝丝的柔软。
起身,脚步带了踉跄走到男人面前:“九哥!”
凌乐乐半跪着,伸了手轻轻去拉他的手:“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她再不似从前顾以珩从阿曼回来时,带了娇嗔,怨他为什么才回来?
现在,只要他能回来。
等一个月,一年,一生,她都不觉得漫长。
只要他能回来!
男人一脸疑惑,却是毫不犹豫就将凌乐乐顺势拉到了自己怀里。
一只大掌紧扣着她的腰,动作娴熟无比:“你叫乐乐?你认识我?”
☆、187 无需多言,他的爱已经在那里。(大结局十七)
187 无需多言,他的爱已经在那里。(大结局十七)
凌乐乐双手勾住了他的脖颈,抬头,拿一双如水的眼眸看着他。
在他黑色的瞳仁里倒映着两个小小的人儿,凌乐乐想到了从前的那晚,她骑在他身上却被顾以珩拒绝。
然后,她俯身很认真地告诉他:“如果非要说后悔,一定是因为错过你,才会让我的余生备受煎熬。”
如此,那话真是应验了。
错过的这些日子,她以青灯为伴,生命里再没了任何的色彩。
凌乐乐将自己的脸轻轻贴到他的胸口听他的心跳声:“九哥,我和儿子都在等你!”
小二黑在一旁很应景的叫上两声表示肯定。
觉姆却是满脸惊吓:“这?这?乐乐,你来这里就是为了等他?我就寻思嘛,一个小姑娘来这苦寒之地做什么呢?既然是一家人,就赶紧回去吧,回去吧;啊?”
觉姆念叨完,迈了腿颤颤巍巍离开了。
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嘀咕:“现在的年轻人都是怎么回事?估计就小两口闹个小矛盾而已还离家出走。哎,想当初我们那时候打得头破血流还要在一起呢……”
……
凌乐乐的确是牵着顾以珩的手回去了。
回到那座简陋到极致的小木屋。
屋里一张单人床,一个烧水的炉子,一张桌子,桌子上堆满了抄写好的佛经,如此而已。
顾以珩坐在床沿边上,修长的手指随意翻动着那些经卷,笔迹娟秀工整的小楷,又带了行云流水的洒脱:“乐乐,这都是你写的?”
他的嗓音一如从前的磁性醇厚。
凌乐乐将炉子上刚烧好的开水提起来,准备给他冲泡一杯绿茶。
顾以珩迅速起身:“我来。”
他的大掌从她的指尖划过,带了炙热。
男人一件简单的藏青色衬衣,一条黑色休闲裤,比起从前穿黑色正装时拒人千里的冷漠和寒烈,笔挺的身姿多了一丝随和。
凌乐乐温柔地笑:“好!”
她把水壶给他。
顾以珩拧起来,眉头紧蹙:“你提这么重的东西?”
“嗯?不重吧!”
她还能拧满满一桶水呢。
一杯绿茶,袅袅飘香。
顾以珩将莹白的茶杯端给了凌乐乐:“你先喝!”
凌乐乐看了看他略微干裂的唇,那是长途跋涉的艰辛造成的。
轻轻抿了一小口,然后递给他:“九哥,你休息一下,我去给你熬粥。对了,这里没有荤腥,只能喝白粥哦。”
凌乐乐转身,顾以珩却抓住了她的手腕。
“乐乐,别忙了。”
他将凌乐乐拉到自己身边,声音带着严肃:“抱歉,我失忆了,不知道自己是谁。在我昏迷的时候,老爷子曾告诉我喊过乐乐两个字。我不知道我心里的乐乐是不是你,所以,你需不需要怀疑你认错了人?嗯?”
凌乐乐端坐在他身边很认真地看着他,从他的眉眼开始,然后到他的唇,下巴,喉结……
“顾以珩,这是你的名字。我,凌乐乐,是你的妻子。我们还有个儿子,顾少辰。当然,你还有两个情敌,嗯,叫什么呢?”
凌乐乐笑起来,眸色中像是有星辰闪烁:“呃,我忘记他们的名字了,九哥,我好像也失忆了!”
“谁失忆了?谁?”
小木屋外,有人应声走进来。
“秦朗?”
凌乐乐回头便看到秦朗健硕的身姿穿着一件暗红色的袍子站在门口。
上一次来看凌乐乐,他便说了要丢下他的公司来这边陪她。
所以,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大热天,也难为他去弄一件厚重的衣服穿身上。
下巴上有汗珠滚落,一只漂亮的手在半空中不停地扇着。
秦朗的目光从凌乐乐脸上再赫然落在顾以珩身上,带了几分探究和诧异,然后仅剩下满满的怒气。
“顾以珩?我靠!靠!靠!”
他一连说了同样的三个字。
这个男人是突然从哪儿冒出来的?
为嘛他一声不吭就将凌乐乐找到了?
这地方偏僻,凌乐乐住得更偏僻。
他第一次来色达,打了无数电话,跌跌撞撞带了一堆人找寻一整天才找到。
秦朗非常生气,急匆匆走过去,一把抓住顾以珩的衣领:“顾以珩,你不是死了吗?死了,为什么要回来?既然要回来?为什么不早点回来?你看乐乐为你都遭的什么罪?”
他一脚踹到桌子腿上:“嘶,靠,疼死劳资了。”
秦朗觉得自己火冒三丈,这个男人就是存心的。
非要让凌乐乐爱他爱得死去活来,他就满意了。
攥紧拳头,牙齿紧咬,脖颈上青筋暴跳,他想要一拳揍到他的脸上。
顾以珩就是混蛋!
不负责任的大混蛋!
顾以珩抬眸,眸色平静,他侧目问凌乐乐:“乐乐,他应该就是我的第一个情敌!”
虽是疑问的方式,语调却是肯定的。
“情敌?我呸!”
秦朗终究是将他那愤怒的一拳砸到桌子上,桌面上叠好的佛经都跟着簌簌往下掉。
“顾以珩,你装疯卖傻,想要取得凌乐乐的原谅,是不是?我告诉你,即便乐乐原谅你,我也不会原谅你,哼!”
“我为什么要你原谅?”
顾以珩拍了拍自己被抓得褶皱的衣服,比起秦朗的暴跳如雷,他俊逸的眉眼闲适从容。
“你,你,欺人太甚!”
秦朗抓狂,拉过凌乐乐的手:“乐乐,你揍他,狠狠地揍,必须揍得连他妈都不认识他。”
凌乐乐无奈,拉过秦朗,从一旁端出来一张小凳子:“秦朗,坐下吧,大热天的,你不累?”
说着,给他倒了一杯水:“呐,喝吧,喝完就回去。”
秦朗挑了邪魅的桃花眼朝顾以珩看过去,他坐在凌乐乐的床沿上,而自己却要坐矮小的凳子。
唇角一撇,一脚将凳子踹到一边,然后将水杯端起来咕咕地喝。
喝完,一抹嘴:“回去?我回哪儿去?劳资今天就不走了。”
嫌热,呼啦一下撕开衣袍,露出他这段时间辛勤锻炼的战果:八块腹肌,外加两条性感的人鱼线。
他再不是从前的绣花枕头,他也能保护凌乐乐了。
然后一脸显摆的样子,对着顾以珩冷哼。
顾以珩挑眉,若无其事将之前秦朗砸落在地上的经书捡起来,一一叠好。
秦朗被他彻底无视,上前抓了他的衣服“嗤”一声便撕开了,衬衣纽扣“蹦蹦蹦”四处飞溅。
片刻……
“呃,乐乐,我有点头晕,估计是高反了,先去宾馆休息休息。”
秦朗退后两步,重新将自己藏红色的衣袍拢上,然后转身便走。
他看到的顾以珩身上的确没有任何很明显的腹肌。
但是,在他被衣服遮掩的地方,双手臂上两道枪伤,心脏部位的疤痕尤为恕�
那是他为他的女人和儿子拼命的结果。
无需多言,他的爱已经在那里。
……
小木屋里终于安静下来。
凌乐乐站在原地,愣愣地看着他身上那些深深浅浅的伤痕,她从来不知道他伤得如此严重。
当晚暴雨肆虐,她仅仅听到了两声枪声。
落下海里之后,原来他是用尽所有的力气给了她生的希望。
咬了唇,隐忍的眼泪终于在那一刻滚落下来。
顾以珩上前,轻轻将她揽入怀中,修长的手指抚摸着她的小脑袋:“不是说我们有儿子了吗?嗯?做妈妈的人还哭鼻子?”
凌乐乐双手环住他的腰,声音委屈到了极致:“顾以珩,你这是该有多疼啊?”
……
当晚。
凌乐乐将顾以珩送去了酒店。小木屋太过于狭窄,单人床也容不下两个人。
秦朗正在酒店的餐厅吃饭,见到迎面而来的凌乐乐和顾以珩,一脸嫌弃,“咚”一声将一瓶高度白酒杵在桌面上:“顾以珩,来啊,为了表示庆祝你死而复生,今晚我俩不醉不归。”
顾以珩侧目,见到凌乐乐眸色担忧,拍拍她的肩:“就喝一点,嗯?”
凌乐乐无奈的点头,走到秦朗面前:“秦朗,你不要欺负他,听见了没有?”
凌乐乐现在确定顾以珩是失忆了。
失忆的男人缺乏安全感,她担心秦朗暴戾的脾气。
“乐乐,你不公平,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欺负他了?”
秦朗给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
从始至终,都是她的男人在欺负他,好吧?
一顿饭下来,顾以珩没醉,秦朗醉了。
趴在桌面上絮絮叨叨:“乐乐啊,我要怎么才能追上你?顾以珩在,你爱他。顾以珩走了,你还是爱他,你的心里就空不下一小块位置给我吗……”
顾以珩看着秦朗,眸色复杂。
他知道得不多,但能肯定面前这个男人对凌乐乐的爱一点也不比曾经的自己少。
……
秦朗是被顾以珩搀扶着回的酒店。
酒店标间,两张床。
秦朗趴在床沿上罗里吧嗦对顾以珩讲述他和凌乐乐经历的那些事情。
特别是讲到自己额头上那块伤疤时,说话的声音又带了怒气:“顾以珩那个王八蛋,弄个伤疤也要比劳资的大,真是气我了……”
顾以珩坐在他对面的床沿边上,很明显就能看到他俊朗的脸上那块突兀的伤痕。
虽说男人不在意容貌,但是任谁都是希望自己更完美一点。
“秦朗,谢谢你!”
顾以珩声线暗沉。
这声谢谢,他说得心情沉重。
谢谢他在自己不在的时候,拼尽全力护着凌乐乐安好。
“谢我?谢个屁?谢我你能把乐乐给我?靠!”
秦朗从床上翻了个身:“顾以珩,我给你说,从今往后你再敢惹乐乐伤心,我就抢了,把乐乐抢走让她给我生儿子,让你找不到,到时候哭死你。还有,陆西庭那个王八蛋,明明都订婚了,还来抢我的乐乐,你们一个个都是王八蛋,混蛋,滚,滚,滚……”
顾以珩对他的谩骂毫不生气,从床头上端一杯水递给他:“喝点?”
秦朗推开他的手,摇摇晃晃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去了卫生间稀里哗啦的吐。
顾以珩就站在卫生间的门口,从他的角度很明显能看到他的双肩在轻微的抖动。
秦朗在哭。
无声地,用醉酒的方式掩盖住自己内心的脆弱和难过。
他怎么能去和顾以珩比呢?
男人失忆,像是一次重生。
可重生之后的他在穿越千山万水之后,还是找到了凌乐乐。
并且在千万人中,他一眼就看到了她。
如果说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还不如问问男人到底有多爱凌乐乐?
融入到灵魂深处也不过如此吧。
他也爱凌乐乐。
能爱到为她去死。
但,到底是比不过相爱的两人心意相通。
就像所有的人都认为顾以珩已经离去,凌乐乐却坚信他一定能回来一样。
……
秦朗是第二天一大早离开的色达。
他走的时候,顾以珩的房门紧闭。
他的脚步在门口顿了顿,最终没有敲开那扇门。
他原本准备说,对凌乐乐好点。
转念一想,这不是废话吗?
房间里,顾以珩一夜未眠。
站在窗户边上一支接一支的抽烟。
直到楼下出现秦朗的身影,形单影只,无比落寞。
顾以珩将烟掐灭,迅速出了房门。
凌乐乐正在小木屋诵经。
见到突然而至的顾以珩,先是一愣,然后温柔地笑:“九哥,这么早啊?”
顾以珩从她的手里将经书拿开:“乐乐,你来这里过这样的日子就是为了替我赎罪,对不对?”
秦朗在昨晚将从前发生的一切都给他说了。
顾以珩无法知道自己和面前这个娇小的女人相爱有多深,但是,他看到她长跪在地默念经文,他的心脏便莫名地紧缩。
想要揽她入怀,给予她最妥帖的照顾。
凌乐乐又笑,眉眼弯弯:“这样的日子挺好,九哥你看我,从前刁蛮跋扈,动不动就咬你,现在变了很多,不再鲁莽行事,能让人省心啊。”
顾以珩单膝跪在地上,将凌乐乐抱到自己怀里:“凌乐乐,如果你从前真是我的女人,我允许你张扬得肆无忌惮。”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