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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老太太-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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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菜不需要怎么翻炒,只需要大火炖上十来分钟,将水熬干后,就可以了。
一个多小时后,门口传出鞭炮声,叶八妹知道这是送葬队的人回来了。
她招了招手,指挥几个媳妇将做好的饭菜一一摆放到门口的桌子上。
院子里面一共摆了二十张长桌,一张桌子可以坐十三个人,就这么多桌子却还是不够,需要分两轮才可以让所有的客人吃上饭。
里屋另摆了三张圆形桌子,这是给送葬队准备的。
送葬队因为出了力气,他们吃的会比较好,比如一般的客人吃的是大米粥,但他们吃的却是捞饭。
四个大力士当中有一个是叶爱国哥哥的儿子,也就是叶八妹的侄子,名叫叶富贵。
他领着送葬队的人走进里屋,看着桌上油亮亮的饭菜,脸上笑开了花,露出几颗白花花的大槽牙。
桌上的饭菜摆得满满当当,有油炸得黄灿灿的南瓜番薯饼,焖得骨肉分离的鸡肉炖香菇,香气十足的腊肉炖冬笋,卖相十足的南瓜蒸土鸡,只看一眼就移不开眼睛的鸭肉炖冬瓜,以及青绿色的烫小白菜。
送葬乐队由一群半大的孩子组成,他们一走进里屋就被屋里的香气馋得迈不动腿,等到看到桌上的荤菜后,更是馋得移不开眼睛。
叶富贵是这些人中年纪最大的那个,算是送葬队的大哥,他率先拉开椅子坐下,随后招了招手。
其他小伙子见他招呼了,顿时猴子似的窜到桌上,也不拿筷子,直接用手抓向盘子里的肉。
这时候在吃喝面前装绅士的都是傻/缺。叶富贵也不甘示弱,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汤,只见汤水莹白,鸭骨架炖得糜烂,深呼吸一口,真是香得灵魂出窍。
他急忙喝了一口汤,鲜得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下。
火急火燎地喝完汤,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鸡肉塞进嘴里,鸡肉入口即化,但是化开后细细咀嚼,却发现肉质十分有嚼劲。
尽管饭菜很烫,但没有人有慢下来的意思,每个人不断循环着两个动作,一个是夹菜,一个是吞咽,根本顾不上咀嚼。
三十来个人个个吃得满头大汗,大喊痛快。
第3章 物归原主
这顿丧饭从下午三点一直吃到夜幕降临,临近六点才送完最后一批人。
叶八妹叫来叶大壮和大媳妇春秀,吩咐叶大壮将借来的桌子和椅子逐一还给村里的人,又吩咐春秀领着几个弟媳妇去将天井边上的锅碗瓢盆洗了。
天井边上的锅碗瓢盆很多,远远看去像一座人工堆成的小山峰。
这些东西不少是向村里人借的,乡下地方,谁都不宽裕,他们得赶紧将锅碗瓢盆洗干净后还给人家,省得别人晚上做饭不方便。
叶八妹回房间拿了十几个红纸封的红包,每个红包封了一块钱,还桌椅和还锅碗瓢盆的时候需要封给别人一个大红包。
丧饭虽然叫喜丧饭,但毕竟晦气,因而要在换东西的时候送上一个红包,以此洗去晦气。
叶大壮是大儿子,但是在叶八妹健在的时候他还不能代表叶家,所以还桌椅的时候需要叶八妹领着他们去。
叶八妹揣着红包走出门口等着,几个儿子、孙子有的单独抗两张椅子,椅子是长板凳,有两人座的,也有五人座的。
有的两个人一起抬一张桌子,有的四个人一起抬一张桌子。这些桌子是从几户邻居家里借的,大小不一,重量不等。
出了院子门,叶八妹直接领着人走向右手边的第一家,那是叶爱国大哥家,叶爱国的大哥名叫叶爱民,今年七十岁,身体健康,农忙时候还能下地插秧。
叶爱民家小院的格局和叶八妹家的小院大同小异,小院门口是茅草搭建的圆形拱门,往前走是第一个小院,院子的左边是柴房和厨房,院子的右边是牲畜房和工具房。
再往前走又是一个圆形拱门,这个拱门与第一个拱门不一样,这个拱门用泥砖搭建,虽然叫拱门,但是并没有门。
进入拱门的正前方是主人房,主人房的两边是大小一致的厢房。整体来看,这是一座葫芦形状的院子,两道门,门窄院子宽。
第一道门的门上有一个铁质的门把,来人可以用门把敲打木门以此提醒里面的人来客人了,不过农村人大都喜欢直来直去,一般不会用门把敲门,而是扯开嗓子喊:“哎,xxx在不在家?”
叶八妹站在门口,打量了几秒铁门把,随后转身对叶大壮道:“叫人。”
她年纪大了中气不足,喊几嗓子,明天就不用说话了。
叶大壮放下肩膀上的三条板凳,扒在门口,对着门缝喊道:“大伯,大婶,富贵,我是大壮啊,你们在不在家,我们来还桌子凳子了!”
“哎,大壮啊,等一下,我这就去开门。”
叶大壮接着喊:“大伯啊,您慢点别急,慢慢来。”
里面传来一阵嘻嘻索索的脚步声,不一会木门从里面被打开,探出一个白发苍苍的脑袋。
叶八妹上前,距离叶爱民一条手臂的距离,开口道:“大哥,我们来还桌子和凳子,您看放哪里合适?”
叶爱民拍了拍叶八妹的肩膀,叹了口气道:“放门口吧。爱国不在了,你可要照顾好自己。”
在农村,谁家要是有白事,在一个月内是不允许去别人家做客的。
叶爱民虽然是叶爱国的大哥,在根上是一家人,但是他们已经分家了,那么在实际上却是两家人。
叶八妹点头表示明白,挥了挥手示意几个儿子将叶爱民家的桌子和凳子放下,拿出一个红包,双手拿着两端递给叶爱民。
“大哥,请您收下。”
叶爱民接过红包,随后摸了摸口袋,摸出一袋烟叶,又从另一个口袋摸出一张白纸,拿出袋子里的烟叶放到白纸上,卷成一根烟放进嘴里,
左右手的食指因为常年吸烟的关系染上了一层黄色的烟渍,他从裤兜拿出一盒火柴,抽出一根划出火点燃烟的一端,吸了一口,鼻孔喷出一股烟。
他咳嗽一声,问道:“都忙完了?”
叶八妹点了点头:“客人都送走了,还剩下一些东西没还给村里人。”
叶爱民吐出一口烟,抖了抖烟灰道:“那你们忙去吧,等时间过了,有事情过来找你大嫂,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一家人。”
他说的等时间过了说的是等一个月孝期过了。
叶八妹点头,叶爱民吸完最后一口烟道:“行了,你们忙去吧,天色不早了,早忙完早点休息。”
叶八妹回头看了眼摆在门口的桌子和凳子,扭头看向叶爱民道:“大哥,你看下这些桌子和凳子是不是你们家的。”
叶爱民挥了挥手:“不看了,天都黑了,看也看不清,明天再看吧。”
说着,他回头喊了一嗓子:“爱宝,快来搬东西。”
叶爱宝是叶爱民的大儿子,今年四十五岁,长得高高壮壮,很是憨厚。
叶八妹见他没有聊天的意思,笑了笑道:“那大哥我们就先走了,改天再来探望您。”
叶爱民挥手示意他们离开。
叶八妹领着人继续往前走,拐了个弯到了下一家。这一家的老太太和叶八妹的关系很好,平时喜欢坐在一起烤火聊天。
他家人口比较少,院子是普通的圆筒形院子,只有一个门。
叶八妹这次没叫叶大壮喊门,而是敲了敲门上的铁门把,扣了三下,里面传出脚步声,十几秒后门被打开。
出来的是个老太太,名叫袁君,小时候家境不错,裹了小脚,后来在特殊时期家道中落,灾荒年代流浪到了徐水村,嫁给了徐水村的瘸子,生了两个儿子,四个闺女。
现在两个儿子都娶了媳妇,生了孙子,四个闺女全部都嫁人了,虽然家境不富裕,但是儿子还算孝顺。
一打开门,袁君上前抱住叶八妹,眼泪哗啦啦地流,一边哭泣一边道:“前几天还好好的人,怎么就去了,哎,人老了,都不知道还剩下几天能活了。”
叶八妹抱着她的肩膀,上辈子她也是这么想的,前几天还好好的人,怎么说没就没了?
她和叶爱国的感情很好,自从他去了之后,一直接受不了他去世了的事实,以至于大病一场。
不过,这辈子不一样了,她伸手摸了摸袋子里的小白龙,轻声道:“别哭了,你看我都不哭,你哭什么?”
袁君捶了她一拳头:“我看你是想哭哭不出来,老姐妹,听我一句劝,想哭就哭出来,别忍着。咱们年纪大了,看着身体健康,实际上毛病多着呢,别没病把自己憋出病来了。”
叶八妹抹掉她眼角的泪水,从口袋拿出一个红包道:“拿着,我是来还桌子和凳子的。”
袁君推开她的手,扭开头擦了擦眼角道:“我不拿,你拿回去,桌子和凳子就搁这吧,我一会叫他们出来拿。”
叶八妹收起脸上的笑意,虎着脸道:“拿着,这是村里的习俗,你不拿像什么话?”
叶大壮接话:“婶子,你就拿着吧,我知道你和我娘关系好,但习俗就是习俗,破了不好。”
袁君瞪了叶大壮一眼,叶大壮缩了缩脖子。
她往衣兜上擦了擦手才慢慢接过红包,叹了口气道:“行行行,你们娘俩对付我一个,我说不过你们。”
收起红包,她看向叶八妹。
“八妹,家里有事,不管大事还是小事记得来找我。我这辈子娘家人都不在了,我和你好,你就是我娘家人,咱们不讲究那些虚的,你明白吗?”
叶八妹拍了拍她的手:“知道了,你回吧,时间不早了。”
袁君摸了摸口袋,拿出一沓钱塞到叶八妹手里:“你拿着,不够再找我。”
叶八妹怎么能拿她的钱,急忙将钱塞回她的兜里:“不用,家里还有。”
袁君怒骂:“有什么?今天这顿饭吃了不少吧,你还能剩多少?听我的,这些钱你先拿着,就当我借你的,等有了再还给我。”
叶八妹推拒她的手:“真不用,家里真的还有。”
袁君说不过她,夜色下直接将钱塞到叶大壮的衣兜里,伸手按住不让他掏出来。
“这······?”
叶大壮为难地看向叶八妹,他是晚辈,不能像叶八妹那样将东西还给袁君。
叶八妹拉开袁君的手,从叶大壮兜里拿出钱,塞回袁君的手里,神色严肃道:“老姐妹你这是干嘛呢,钱你拿回去,我家里还有。”
袁君拿着钱,眼眶泛红地看着叶八妹:“你就是要面子,行了,不要就不要吧,我不管你了。”
叶八妹上前抱住她,心里一阵感动。
她活了这么几辈子,谁真心对她,她还是知道的。袁君是个好姐妹,可惜命不长。
告别了袁君家,叶八妹领着人继续往前走,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将桌子和凳子全部还了回去。
村里还没有路灯,临近七点半,整个村子被夜色覆盖,一片漆黑,看不见前方的路。
第4章 母慈子孝
回去的路上,叶八妹拿出一把手电筒,这是家里唯一的手电筒,打开开关,橘黄色的光亮照亮前方的路,他们走了半小时才走回家。
农村一般五点开始做晚饭,六点半左右开始吃晚饭,到了七点钟,夏天的时候一家人拿上凳子和蒲扇到村口的大榕树下聊天;冬天的时候则是一家人围在火堆边上烤火,聊天。
回到家,从院子门口可以看到院子里面的橘黄色灯光,灯光下飞舞着小虫子,随着灯光旋转跳跃。
推开院子门,几个人的声响引来了人。
几个媳妇走了出去,大媳妇春秀走过去搀扶叶八妹,轻声问:“娘,家里还剩下一些剩饭剩菜,要不热一热今晚吃?”
现在叶八妹当家作主,几个媳妇不管是做饭还是做家务都需要请示叶八妹,虽然叶八妹没要求她们这样做,但是整个村子都是这样做的,她们自然也就这样做了。
叶八妹点了点头,领着几个媳妇走进厨房。几个大孙子跟着叶大壮帮忙收拾凌乱的院子。
打开厨房的灯,她看了眼厨房里的食材,荤菜已经被吃光了,还剩下小半篓的小白菜、半个南瓜、大半桶白米粥以及半铁锅的鸡汤。
看着仅剩不多的食材,她打算做一道拿手料理——汤泡饭。
叶八妹挽起衣袖,扭头看向几个媳妇道:“晚饭我做吧,我给你们做一道汤泡饭。”
春秀拉住叶八妹的手臂,立刻反对道:“不行,娘,做饭这样的事情交给我们几个媳妇就行了,您去歇着吧,等我们做好了就叫您。”
这个大媳妇嗓门虽然很大,但也只是嗓门大而已,人却是个孝顺孩子。
叶八妹拍了拍她的手:“汤泡饭你们会做?”
春秀张了张嘴,小声道:“不会。”
叶八妹回头看向另外几个媳妇,二媳妇低下头把玩着指甲盖,三媳妇扭头看向另一边,四媳妇看向大媳妇,五媳妇在傻笑,六媳妇拍了拍衣服,七媳妇看了眼叶八妹,又看了眼大媳妇,随后低下头。
叶八妹笑了笑:“都不会吧?行了,这次我先做着,你们跟着学,下一次就该你们自己做了。”
几个媳妇纷纷抬起头,严肃道:“是,都听娘的!”
叶八妹转身走到灶台边,几个媳妇快步跟上。
汤泡饭要的就是粗茶淡饭,讲究“简单二字”,越是金贵的食材,越是做不出汤泡饭的滋味。
叶八妹从厨房找来十来个鸡蛋,敲开倒进大海碗,拿起筷子将蛋黄和蛋清充分搅拌均匀,直到蛋液冒出乳白色的泡泡才停手。
弄好鸡蛋后,弯腰点燃中间铁锅的柴火,橘黄色的火星慢吞吞地吞噬木柴,不一会冒出青墨色的浓烟。
这个点做晚饭已经算晚了,冬天白天短晚上长,到了六点天色已然暗了下来,做什么都不方便。
灶台里的柴火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不一会,锅里的水被蒸发干净,黑黝黝的铁锅里冒出烟雾。
叶八妹拿出一碗猪肉,这些猪肉是今天早上熬出来的,因为冬天的关系,现在已经结成了乳白色的猪肉膏。
用勺子挖了一勺放进锅里,铁锅发出”滋滋”声,几秒后将乳白色的猪肉融化成滚烫的液体。
她就着铁锅的边沿将鸡蛋液轻轻倒进去,随后拿过筷子快速搅拌,她要在鸡蛋液糊成一团之前将鸡蛋液打散。
灶台的火很旺,很快将鸡蛋煮熟。
看着金黄色的炒鸡蛋,叶八妹拿过一旁抖干净水的小白菜切成段,放进锅里。
简单翻炒几下,闻到小白菜的菜香味后将木桶里的米粥尽数倒进锅里,然后放下蒸熟了的南瓜。
等米粥滚上两滚,这道汤泡饭煮好了。
香味弥漫在空气中,随着空气扑进厨房里每个人的鼻孔,几个媳妇纷纷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道:“好香啊!”
叶八妹笑了笑,说道:“香吧?吃起来比闻起来更香。”
几个媳妇有的擦了擦嘴角,有的伸长脖子看向锅内,有的小声交谈,有的拿出勺子递给叶八妹。
叶八妹取来一个大瓷缸,将煮好的泡饭盛进瓷缸里,随后拿出抹布将厨房收拾干净。
收拾好了之后,叶八妹接过七媳妇红梅手上的勺子,舀了一勺汤饭送到春秀嘴边,说道:“尝一尝味道够不够。”
春秀惊喜不已,她虽然经常被人羡慕遇到一个好婆家,但婆婆的好仅限于不压榨媳妇而已,从来没做过喂饭这样亲密的事情。
她在其他几个媳妇羡慕的眼神下张开嘴巴,将勺子上的泡饭抿进嘴里,尝到味道的瞬间,双眼立刻亮了起来。
咀嚼了两下,她忍不住将口中的食物咽了下去。
叶八妹将勺子递给春秀,和蔼道:“好吃吧?”
春秀猛点头,目光看向瓷缸,垂涎欲滴。
叶八妹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回头道:“时间不早了,收拾碗筷吃晚饭吧。”
将近八点半,春秀张罗着将饭菜摆上饭桌,其他几个媳妇领着孩子,拿着碗筷走了进去。
家里一共三十个人,分成两桌,一桌坐的是大人,一桌坐的是孩子。
叶八妹坐在主位上,右手边坐着的是叶大壮,依次是叶二壮,以此类推。
左手边的位置空着,那是叶八妹留给叶爱国的位置,紧接着是大媳妇春秀,以此类推。
她在叶爱国去世那天和几个孩子说了一件事情,以后家里吃饭,必须给叶爱国留一个位置。
几个儿子和媳妇都没意见,儿子们都以为她思念叶爱国过度,无法接受叶爱国已经离开了的事实,精神出现了问题。
媳妇们则很理解她的做法,爱人虽然去世了,但是不管他在不在都应该在家里保留他的位置,这是一个女人对男人爱和思念。
不管他们真实想法如何,总之叶八妹的左手边从此多摆上一副碗筷,成了空位子。
农村很多家庭都有主母分饭的习惯,一般老太太还健在的话是老太太分饭,老太太不在了则轮到大媳妇分饭。
以前由叶八妹负责分饭,现在她以年纪大了为由,将分饭的重任交给了春秀。
大媳妇春秀十分惶恐地接过饭勺,在一家几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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