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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傲娇萌妻-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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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瑶小姐,早上好。”管家对李诗瑶的话颇有几分充耳不闻的意味。
叶念初也顺着管家的目光看过去,说话的女人穿着一条黑色的连身裙,配着高高的红底鞋,长长的卷发下有一张妆容精致的脸,因为带了美瞳,瞳仁是海蓝色的。
第289章 怎么个“陪”法
叶念初承认这个女人说的话都对,其实她并不住在唐家,要是与她的家相比,这里还要大出几千倍呢。可是那又怎么样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她一点儿都不羡慕住在这里的人,如果可以,她想马上回家去。
安诗瑶在李家算是半个主子,她是李夫人从孤儿院领养的孩子。李夫人热衷于慈善事业,她资助的孤儿院里接收了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由于孤儿院无力承担巨额手术费,李夫人出资为这个孩子安排了手术和康复治疗。不多的几次接触中,李夫人觉得这孩子乖巧可爱,也怕孤儿院的环境不好,不利于康复,就将她领养了。
安诗瑶来到李家后,觉得自己完全是从地狱走进了天堂。李夫人对她的照料很周到,所有的人待她都很好,可是随着渐渐长大,她还是明白了一些事情——她虽然住在李家,享受着别人一辈子可能都不会拥有的东西,但是她仍不属于李家。这从李夫人给她起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她姓‘安’只是化用了李夫人的姓‘安哈尔塔’中的一个‘安’字。至少在李家,‘李’和‘安哈尔塔’都是高贵与权利的象征,而她,没有资格被冠上这样尊贵的标志。
安诗瑶上下打量着叶念初,她在德国留学,不常回来榕城。不过安诗瑶觉得明阳的眼光倒是越来越差了,去年和前年选的那两位小姐,家世都是非常显赫的。而今年这个唐珍妮……榕城的唐氏地产?在昨天听说明阳选上了唐家的小姐之前,她是从来没听说过的,绝对不是什么名门望族。如果连这样没有显赫家世的女孩都可以陪在明阳身边,有可能成为明阳的妻子。那么,她安诗瑶是不是也可以呢?
自从来到李家后,安诗瑶就得到了最好的照料,受最好的教育,像真正的名门千金一样地生活着。她的身边从来不乏追求者,但是她都看不上。因为她身边有一个优秀到令人发指的——弟弟。
无论多好的男孩子,只要与李明阳一做比较,简直就是石头与钻石的差距。从前安诗瑶从来不敢觊觎李明阳,因为她知道养母是具有贵族血统的名门淑媛。所以,明阳的妻子也必定要来自一个可以与李家相匹配的高贵家族。
可是,就在昨天,明阳选择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户人家的女孩儿。而且,养父和养母对此也没有多说什么。如果说只要明阳喜欢,养父养母完全可以接受一个小户人家的儿媳妇。那么,只要明阳喜欢她,养父养母应该也可以接受吧?
有了这个认知,安诗瑶觉得自己开启了通往新世界的大门。她以后完全可以被冠上‘李’这个姓氏,只要李明阳喜欢她。
“明阳从小学到大学都是上的名校,在德国国防军指挥学院只用两年时间就修完了全部的学分。”安诗瑶的眼中满是嘲弄,“你在哪儿读书,上的应该不是名校吧?”
其实叶念初也不是不想回答安诗瑶的问题,可是她真的不知道唐珍妮是在哪里上学,万一说错了,分分钟就会穿帮的。这样的话,唐立德可能就不会给妈妈支付手术费了,这对叶念初来说,简直是要了她的命。
“我在问你话呢,真是没教养!”安诗瑶的语气十分刺耳。
叶念初虽然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什么人,但是从管家对她的态度,应该是住在这里的吧。叶念初承认自己没有跟这种看起来就很富足的家庭打过交道,也没见识过真正的大家闺秀应该是什么样子,但无论如何也不该是这样傲慢无礼的样子。
叶念初深吸了一口气,她觉得唐珍妮不来参加这个‘假期实践’应该不单是因为受伤了,可能还是不愿意面对这样颐指气使的人。叶念初经常打假期工,多么不讲道理的人都遇到过,多不礼貌的人也遇到过,估计唐珍妮是受不了这些的。
管家其实很意外,在他的印象里,安诗瑶是个很聪明的人,他一时还有看不明白,她这样针对唐小姐是什么意思。餐厅里的气氛渐渐紧张起来了,还好此时有人进来通报——唐家的人过来给唐小姐送东西来了,是唐先生亲自过来的。
管家稍稍松了口气,刚才的情况真是为难。安诗瑶他不能得罪,唐小姐更不能得罪,毕竟少主对她是很不同的。刚好唐先生来了,可以打破这个尴尬的境遇:“请唐先生到会客室去,唐小姐请跟我来。”
管家带着叶念初走进一个像是客厅一样的房间,房间里贴着藏青色的压花壁纸,咖啡色的地毯,华丽的沙发,还有巨大的黑色大理石茶几。整体的色调都是深色,不过作为装饰的摆件、古董和灯饰都是很明快的色调,这样一调节下来,反倒显得格外华丽不会让人觉得眼花缭乱的。
唐立德看到叶念初走进来,连忙迎上来,亲昵地拉住叶念初的手:“珍妮啊,住在这里还习惯吗?爸爸给你带了一些你平时喜欢的衣服……”
叶念初一时还无法承受唐立德这样殷勤的‘关心’,表情非常不自然。还好管家看着仆人上了茶水和果盘后,就很拾取地说:“唐小姐,我帮您把行李送到楼上去。”
“谢谢。”叶念初点点头。
会客室里一时只剩下唐立德和叶念初两个人,叶念初就算是再迟钝,也发现这里的每个人对她的态度都很奇怪。这个‘假期实践’似乎并没有说起来这么简单。叶念初问出了最困扰她的问题:“您……究竟是让我到这里来做什么工作?“属实说,唐立德并没有想到叶念初会被李家的少爷选中并留在庄园里生活半年,毕竟唐家在一票豪门之中,真的太不起眼了。当时让唐珍妮来参加‘选妃’也没抱什么希望的,只是想博一个受邀参加了李家在悦榕庄园的晚宴,以后在政治联姻中有这么辉煌的一笔也好提高身价。把叶念初送过来,只是为了通过那个体检。
现在叶念初被选上了,那一切都要从长计议。其实这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如果叶念初可以讨得李家少爷欢心,以后能跟李家联姻的话。到了那时候,他就认回这个女儿,他跟李家就是亲家了。这样就再也不用看沐家的脸色了,天知道他这些年在沐心莲的阴影下过得有多憋屈。
“其实……不是做工作……”唐立德小心的选择着措辞,他必须要安抚好这个可以为他带来荣耀和财富的女儿,“就是……好好地陪着李少爷就好了。”
叶念初震惊地看着唐立德,他究竟在说什么,这个‘陪’又是怎么个‘陪’法?她只听说过陪伴空巢老人的工作,比如陪老人散步、念报纸还有聊聊天什么的。但她觉唐立德所说的‘陪’,肯定不是这样的。她现在是有些明白刚才那位安诗瑶小姐的态度了,安诗瑶觉得她配不上李明阳。其实也没错,她确实配不上,而且,她也从没想过要与那个高高在上到李家少爷有任何关联。
“对不起,这件事我做不来,您还是另请高明吧。”她叶念初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根本不想搅进这么复杂的事情里去。
“念初,爸爸从没求过你什么事情。这一次,无论如何你也要帮帮爸爸。”叶念初有这样的态度,还算是在唐立德的预料之中,所以打感情牌的说辞他也早就想好了,“其实爸爸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昨天只是怕珍妮缺席晚宴得罪了李家,才让你代替珍妮来的。现在已经这样了,你就得继续好好地做下去。你也看到了,李家不是一般的豪门,他们的势力是你无法想象的。如果被他们发现我在这件事情上做了假,唐家就完了……”
“那是你们唐家的事情……”叶念初心里冷得发抖,唐立德是从来没有求过她什么事情,那是因为在昨天之前,他们都没好好跟对方说过一句话。如果被李家发现被唐立德给骗了,唐家就完了。唐家怎么样,又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念初,医生说你妈妈头部的血肿已经快要侵压到呼吸系统了……”唐立德也不想用最后这颗筹码的,真是太伤感情了,可现在是到了不得不用的地步了,“你好好待在这里,你妈妈的手术已经安排在明天了,我会亲自过去陪她做手术的。”
叶念初往后退了两步,跌坐进沙发里。面前这个温文尔雅的男人真的是给了她一半生命的父亲吗?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父亲用孩子母亲的生命来威胁自己的孩子吗?应该没有吧……
“你只要在这里陪着李家少爷,其他的事情爸爸会安排好的。”唐立德真是将‘打个巴掌给个甜枣’的手腕儿运用到了极致。
叶念初自嘲的笑笑,她就这样被自己的父亲给卖了,她必须留在这里,好好的陪李家少爷,否则妈妈就要因为没有手术费,而失去宝贵的生命。用自己半年的自由去换妈妈的生命,还是很划算的,是不是?
叶念初都不敢想,半年后的她,将会是什么样子……
第290章 别乱动
母亲出车祸之后,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抱怨和哭泣是最没用的东西,除了白费力气没有一点点用处。她现在没得选,只能任由唐立德摆布,因为那个自称是她爸爸的人手里,攥着妈妈的命。如果可以选择,她宁愿认一个做乞丐的父亲,也不想要唐立德这样道貌岸然的人做父亲。叶念初心里苦笑,幸亏唐立德不是乞丐,否则妈妈的医药费可怎么办呢?
叶念初像个乖巧懂事的女儿,将唐立德送到外面。看着唐立德的车子消失在视线里,她抬头看了看面前巍峨宏伟的城堡,她住在这里究竟算什么呢?可能是由于昨天刚下过雨,今天的天空蓝的没有一丝云彩,庭院里的花草树木都像是用抹布擦洗过的一样,漂亮得不像话。再美的风景也无法让叶念初的心情好起来,这里的一切都让她觉得沉重。
叶念初从院子里走回到城堡里,经过之处只要人出现,必然会停下手中在做的事情,恭恭敬敬地向她问好。叶念初以前的生活里从来没有类似的经历,这让她非常不适应,只想赶快回到那个暂时属于她的房间里去。
叶念初在下楼之前已经整理过房间了,至少是恢复成昨天她住进来时的样子。不过很显然这里还是被重新打扫过的,床单被罩还有茶几上和梳妆台上的花都换过了。叶念初拉开衣柜,发现衣柜里挂着几件样式新颖的连衣裙,这大概就是唐立德送过来的。
说实话,这些裙子很漂亮,不过根本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叶念初现在急需的是内衣和睡衣,并不是这种华而不实的衣服。叶念初摇了摇头关上衣柜,慢慢坐进沙发里,呆呆地看着贴着精美壁纸的墙壁。她真希望自己就坐在这里,睡一觉醒来之后,发现就到了半年后,那该有多好。
仆人请她下去吃午餐时,不可避免地又看到了安诗瑶。偌大的餐桌上只摆了两副碗筷,安诗瑶已经坐在那里了,叶念初倒是不用费心思去想自己该坐哪儿了。其实看到李明阳不在这里,叶念初是挺开心的。人总是要吃饭的,李明阳早餐和午餐都没出现,应该是根本不在家吧?有钱人家少爷每天都在做什么她是不清楚,不过肯定不会在家当宅男吧。他天天在外面玩儿是最好不过了,晚上也不回来就更好了。反正李家看起来应该是非常有钱的那种家庭,李明阳干脆来个说走就走的旅行,等他回来说不定已经是几个月之后事情了。
叶念初自己yy得很嗨皮,完全没有注意到安诗瑶看她时蔑视的眼光——光是搭着佐餐的小酱菜就能吃大半碗饭,真是比皮卡还好养:“你们唐家的厨子烧菜很难吃吧?或者根本请不起厨子?”
不谈其他,就是站在相互尊重的立场上,叶念初觉得自己应该也有权利不回答别人无礼的问题吧。况且叶念初没在唐家吃过饭,根本不知道唐家有没有厨子。早上安诗瑶就已经给她下过判断了——她没家教不是吗。
吃完午餐后,叶念初就回房间了。她蜷缩在沙发上,反正也没事情可做,睡一觉的话,说不定时间可以过得快一点儿。不过叶念初一点儿也不喜欢那张大得离谱的床,在陌生的环境里,还是这样小小的空间更能给她一些安全感。叶念初睡得并不好,半梦半醒听到有人在敲门。叶念初猛地坐起来,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得不行。她走到门口,轻轻拧开门锁。
安诗瑶已经换了一套衣服,酒红色的挂脖连衣裙,依旧搭配高高的红底鞋。其实抛开她那些傲慢无礼的态度和尖锐刺耳的言语,叶念初觉得安诗瑶还是挺漂亮的,有点儿像杂志封面的平面模特。
安诗瑶手里端着一个托盘,托盘里放着一只炖盅。看到一脸懵懂的叶念初,安诗瑶根本没有给她拒绝的机会,直接把那个托盘放到叶念初手里:“跟我来。”
以安诗瑶今天的所作所为,叶念初就算再笨也知道听她的话准没好事儿。现在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安小姐,您要带我去哪儿呢?”
“你!”安诗瑶的脸色马上变得非常难看,家里的下人都知道她不喜欢别人称呼她为‘安小姐’,所以大家才都叫她‘诗瑶小姐’。她真是越来越讨厌这个女人了,安诗瑶很严肃地说,“从你住进庄园开始,关心和照顾明阳的生活就是你每天的必修课。明阳现在回来了,你把这个参汤端给他喝。”
“好。”原来是让她做使唤丫头,叶念初觉得这根本没什么反正她又不是唐家的大小姐,在咖啡店打工也是做这种端茶倒水的事情。只不过,她一点儿都不相信安诗瑶会好心地来这么教导她。至少她觉得,像李明阳那样看起来就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类型,应该不喜欢被人这么‘照顾’吧?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她的本意也没想要讨好李明阳,李明阳喜不喜欢这种照顾对她来说根本无所谓。最好是很讨厌,讨厌到直接把她送回到唐家去。那样的话,唐立德也抓不出她什么错,她就不用耗在这里,可以快点儿回去照顾妈妈了。
安诗瑶冷笑一声,一听说要去见明阳就这么高兴,这女人还真是下贱。不过明阳最讨厌的就是无事献殷勤的女人了,记得去年明阳本来是要在庄园里住大概一周的时间,刚住进庄园的那位于家千金,亲手做了点心拿给明阳吃。明阳当天晚餐前就离开了。
安诗瑶轻轻打开那扇房门,几乎是用推的把叶念初给弄了进去,然后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房门合上的瞬间,安诗瑶唇角挑起一抹玩味的笑——明阳最讨厌别人进他的房间了,除了必要的打扫几乎没人可以踏进那里一步的。
而且,明阳又是刚回家。安诗瑶在李家待了这么多年,自然知道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明阳一般出去办事都是精神高度紧张的,所以回来休息时,更是忌讳有人去打扰。安诗瑶转身下了楼,自言自语地说:“其实我也不想这么做,你就错在不该出现在这里。”
只要把这个讨厌的‘唐珍妮’给弄走了,她就有将近一年的时间来接近明阳了,她相信李明阳最终是会注意到她的,毕竟……她在李家待了这么多年,还是很了解李明阳的生活习惯的,对于这一点,别的女人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了解得比她更全面。
叶念初一进房间就有些害怕,现在明明是白天,可是这里却挂着厚厚的窗帘,房间里黑黢黢的,一丝光线都没有。她的手紧紧攥着托盘,还是觉得心慌得厉害,想要马上离开这里。
其实房间里一片漆黑还算是好的,如果现在房间里光线好到叶念初能看到东西的话,估计她会更害怕,此时一把冰冷的伯莱塔正指着她的脑袋,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叶念初的太阳穴。
李明阳的房间以前不是这样,但是自从他的眼睛受伤之后,他的卧室就陷入了一片黑暗。如果真有杀手可以通过层层防御侥幸进到他的房间里来,在这样漆黑的环境中较量,对于双方来说才算是公平的。
不过现在进来的可不是一个杀手呢,李明阳记得她身上的味道,不动声地将枪别回腰间。叶念初原本就在门口,现在也不打算往里走,侧了下身想要拧开房门。就在她摸到门把的瞬间,自己的手腕被一只大掌握住。惊慌失措之下端着托盘那只手也失去了支撑,炖盅快速从托盘里滑落出去,叶念初反应过来时为时已晚,只来得及一声惊呼。
不过叶念初并没有听到瓷器碎裂的声音,她感到有人稳住了炖盅,然后连同托盘都被从她手里拿走了。虽然叶念初现在什么都看不见,但估计这么做的人应该是李明阳,毕竟这里是他的房间。可是她又不太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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