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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恋人:首席的周末情人-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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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沉默下来,为了省电,手机盖上了,四周一片漆黑,彼此的呼吸声在耳畔回响着。”清媛,知道我第一次看到你,在什么地方吗?”林梓逊突然开口说道。”在哪里?””你十八岁,念高三,有一天你放学回家,那天太阳很大,你想买个雪糕吃,于是在车站报亭前面停下来,你那时候常跑步回家,因为你想省钱,从学校走回家,林走带跑要四十五分钟,坐车只要十几分钟,你在那里停下来,掏出钱来,可是又放了回去,当时我就在站在你身边,我听到你说,坐车还是吃雪糕呢?我看着你,你全身都是汗,衣服贴在了背上,额前的柳海剪得短短的,一双眼睛明亮极了,我觉得很有趣,这年头还有人为这种事而犹豫吗?你最终放弃了吃雪糕,转身往公车旁边跑去,你把书包举得高高的,一点形象也没有,拼命往上挤,你还喊着:小心啊,开水来了!”
沈清媛扑哧一声就笑起来,林梓逊也低低地笑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幕他记得如此清晰,深深地镌刻在他的心里,就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她的姿势,她的神态,都让他感兴趣极了。
笑完,两个人又沉默下来,过了好久,林梓逊突然又开口了:”你恨我吗?我曾经那样对你,现在又让你伤心难过。”
沈清媛苦笑了一下,恨吗?她想恨,可是这大雨一淋,想到出去后就要咫尺天涯,她却怎么也恨不起来了。”我不是看不起你,我是不想你到商场上受苦,商场不是你想像中的简单容易,就算是我,是何超然,也常常会有力不从心的感觉,我是想让你过得舒服一点,不用操心。”
林梓逊的声音有些低,他揉了揉太阳穴,靠着树坐了下去,然后一拉沈清媛,把她拉进怀里,两个人静静地依偎着,听着这雨声打在树叶上。
正文 第143章 他倒下了!
嘀嘀答答。
扰乱人的心。”听心里话吗?”他的手指抚到她的脸上,却又想起她说好脏的话,手指迅速曲了起来,握成了拳,克制着再度抚上她脸上的冲动。”你说。”沈清媛小声说道,他的动作,她能感受,心里酸酸痛痛的,难受极了。”我爱你。”
他沉声,缓慢,坚定地说道:”从决定要你那天起,从来没想过要有分开的一天,我想过很多次我为什么会爱上你,像你说的,你贫穷太简单,在商场上帮不上我,可是我还是爱你,你太像小太阳,而我的生活太阴郁,我看到你,就像看到一簇温暖的火焰,每天晚上抱着你,我就觉得无比的心安,我就想,这样的小太阳,当然只能是我的,最好别人看都不要看一眼,不要分走她的热量!
我从小就霸道,我讨厌我的东西被人碰,被人分享,所以我看到你和何超然的感情这么好,我就嫉妒,我就讨厌他,这很幼稚是不是?
可是,沈清媛,我从来没有拥有过这样一段完整的、完全地属于我,给予我一个人的爱!不管是我妈妈,还是爸爸,他们都没能给我!我太希望这份爱永久地呆在我的身边,永远不离开我,你能明白这种感觉吗?
就像一个从来没有吃过糖的小孩子,突然有一天,拥有了一块甜蜜的漂亮的糖果,他欣喜若狂,他害怕着有一天,这糖突然就化掉了,从他的指缝里跑掉,所以他的手指就越抓越紧……””别说了,我明白。”沈清媛哭着摇了摇头,伸手捂住他的嘴,可是,他脸上的皮肤怎么烫成这样?
林梓逊努力眨了眨眼睛,看着她的泪颜,声音低得一进入这风中,便被吹散:”可不可以不要离开我?我不想一个人住在冰凉里!”
沈清媛捂着嘴,夜么漆黑,他的眼睛亮亮的,是星星钻进了他的眼睛里吗?她小声哭着,摇头、摇头……慢慢地,到快速地……虽然爱,正是爱,才让她知道这件事之后心里犹如梗了一根锋利的刺,扎得她难受、痛疼、肝肠寸断!
林梓逊的眼底涌出层层失望,他默默地侧过脸,看向远方漆黑的天幕,今后,等着他的就是如这夜一般黑暗的世界!”沈清媛,我后悔了,没有珍惜你。”
他习惯性地把手伸进裤兜去摸烟盒,可是烟盒早就被打湿了,掏出来,稍一用力便成了皱皱地一团,打火机没带在身上,他抽出一根湿掉的烟丝放进了嘴里轻轻地嚼了两下,低声问:”今后谁会有福气来拥有你?””不知道,可能没你帅,没有你有钱,可能又会是个王子!谁知道呢?”沈清媛屏住快哭出声来的冲动,快速地说道。
林梓逊侧过脸来看了她一眼,她紧紧地抱着肩膀,发着抖,小小的身躯缩成一团,长发湿答答地黏在脖子上,他情不自禁地就俯过身去,想在她漂亮的小脸上亲一下。
不想,沈清媛正好扭过头来看他,两个人的唇碰在一起,冰凉,柔软,有苦味、咸味、涩味、腥味漫延到两个人的舌尖。
只楞了一秒钟,林梓逊就迅速丢掉了烟盒,用力地抱住了她,炽热,霸道地吻上了让他沉迷不能自拔的小嘴,反正是最后一次,便是恨,也要吻上这一次!
永远记住这一吻的感觉吧!
痛苦的、炽热的、缠绵的、不舍的、难受的,万般情绪交织在舌尖,水珠滴在两个人的脸上,又滑到紧紧相贴的唇上。
和着泪,吞下肚,这情的滋味。
沈清媛没有挣扎,任他吻别。
久久的,他恋恋不舍地松开,头重重地靠在她的肩膀上,他再也无法撑下去,终于倒了下去,重重地压在她的身上,在沈清媛的尖叫声中一起重重地倒在地上。”梓逊,你怎么了?”
沈清媛终于感觉到不对劲,她用力地摇着林梓逊的胳膊,大声问道。
雨如此大,哗啦啦地,把她的声音盖住,林梓逊只觉得她的声音飘渺得像是从遥远的天边传来,老天,你把她给我、带走、又还给我,请你把她留在我身边!我除了钱,穷得一无所有,我没有亲人,没有知已,只有她,能让我快乐!
眼前好黑,他们还在森林里,还在下雨,沈清媛为了他伤了一次又一次,怎么能够又让她受伤?他强忍着从五脏六腑里窜出的可以烧毁每一片骨骼的火焰,拼尽全力挣扎了一下,想爬起来。
可是,他不是铁金刚,他不是超人,他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他也会生病,会痛,会哭,会害怕失去爱的眷顾!
他,终于失去了意识,林梓逊,你还是做不到你的誓言,你没能带她走出去,相反,你成了她的累赘!
这种感觉,真的很糟糕!”梓逊,梓逊,你醒醒!你不要吓我!”
沈清媛尖叫起来,手脚并用,从他的身下钻了出来,把他抱进了怀里,轻轻拍打着他的脸,他没有反应!她又低下头去,去吻他被自己咬破的唇,他还是没有反应!
天啦,你怎么了?
林梓逊,你这么强悍,你怎么可能倒下?只有雨淋漓的世界里,她的哭声开始带了恐惧,在这无边无际的黑夜里,盘旋得悲怯,流淌得凄迷。
可是,有什么事是不能原谅的?
亲眼看到深爱的他在你眼前倒下的痛才是最切肤剜骨的!
林梓逊,你不必来求我原谅,我只要你好好地过下去,无论是和我,还是和贝西!
她冰凉的小手用力地把他的身体抱进怀里,天啦,他这么烫,像是一块烧得通红的铁!他在发烧!这么凉的晚上!事实上,他自那天跳进河里之后就有些着凉,只是一直忍着不愿意吃药打针,在他心里,生病都是弱者的行为!林生病,他都不允许自己!
我的你,你应该早早告诉我,你这么这么需要我,而不是像我想像的那样,只是你寂寞时的玻璃娃娃,我会好好陪着你,告诉你,我也这么这么地需要你,不舍得离开你半秒、半步。
林梓逊,你快起来,你这么高,我这么小,我怎么背得动你?
大雨,请你停下,不要再来淋我的熊猫先生,对我来说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熊猫先生!
月光,请你眷顾,用光亮给我们指明前路,我们是真的相爱,只是被俗事蒙蔽了眼睛,却不知伤害的却是自己!
还有,亲爱的森林景区管理员们,你们可不可以不要怕辛苦,不要怕大雨,快快来当我们的救星?带我们走出这重重迷雾,回到那充满花香和甜蜜的世界?
我不要咫尺天涯,我要日夜相守,相亲相爱。
熊猫先生,我爱你,我愿意原谅,我愿意接受,我不要离开你。
你是坏孩子,你对别人冷血无情,可是我知道你的心真的在我身上,我还奢求什么?我就是爱上了你,爱上了坏孩子,我为你痛,为你伤心,为你牵挂,我逃不掉自己的心,所以,我认输了,我愿意继续陪着你。
时间的荒野,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于千万人之中,去邂逅自己的爱人,那是太难得的缘分,所以我不要缘份从我的手里溜走,我知道,除了你,我不能再爱上任何人。
贝西,请允许我自私,我爱他,我不能做到把她让给你!欠你的,让我们下辈子再偿还!
她用力地擦了一下眼泪,挣扎着站起来,用力地拉扯着他,大声喊道:”林梓逊,起来啦,不许睡觉,我们回家去啦!你起来,我扶你走!”
跌跌撞撞,艰难地把他拉了起来,他沉重的身躯压在沈清媛的身上,好吵!雨声、还有她叽叽喳喳的声音,他模模糊糊地听到那声最美妙的声音:
回家!
你终于愿意原谅我了么?
他咬着牙,尽量地站直身体,不让重量完全压到她的身上。”你这么厉害,这时候怎么能窝囊呢?你要保护我才对。”沈清媛唠唠叨叨地说道,用力地搂着他的腰,把他的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肩膀上,艰难地往前走去。
大雨模糊了眼睛,不时会被树枝挂到头发,擦伤脸颊,被纠缠的草绊住脚步,可是,我们不要停下来。
沈清媛咬着牙,半扶半拖着这个比她高了诺高的男人,艰难地往前行走着。
往前,一定有光明。
往前,一定是花香。
往前,管理员的笑脸一定在那里等待。
还有,该死的胆小鬼大卫,你那句害怕下来……我抓到你,你就死定了!今后一个月,我都不打扫办公室的卫生,我要让你睡在垃圾堆里!”欢,你在哪里?你听得到吗?”大卫的大嗓门如同美妙的赞歌,从远处传来!
大卫啊,你是怕我不给你扫屋子么?这么及时出现!沈清媛拖了哭腔大喊起来:”死大卫,你快给我滚过来!”
手电筒的光,交织纵横,穿破了重重黑幕,如同t台上最亮的灯光,璀璨地降临!
管理员和大卫就像神话里的神仙一样,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看,熊猫先生,老天怜惜我的爱情,要还我一段柳岸花明!
沈清媛哭着笑着拍打着林梓逊的手,大声说:”梓逊,他们来了,我们要回家了!大卫你这么帅,我给你找十个裙子!”
大卫的眼睛闪亮,冲他一笑,从她手上接过了林梓逊背了起来。
可爱的欢,我答应他不告诉你,在去的路上,他请我制造一点和你独处的机会,所以当他跳下去英雄救美的时候,我装了胆小鬼!
正文 第144章 安静
只是,我不知道你们两个这么倒霉,居然会真的迷了路,幸而及时找到了你们!
欢,你真的是我喜欢的裙子!
我希望你找到自己真正想走的那条路,而我,会祝福!
时间,走了,又来!从不在人间多作停留,匆匆地从你眼前跑过,留下一地月亮碎光,病房里飘着淡淡的药味儿,沈清媛趴在床头上,看着他,冰冰的手指在他的脸庞上轻抚着。
他的唇轻抿着,浓眉微蹙,下巴上密密地扎满了胡茬,青青的一片,显得有些脏,浓眉微蹙,高高的鼻梁上被抠了一个血印子,唇角上的齿印还很明显。
不用说,这就是沈清媛雨夜的杰作,事实上,再冷傲的男人也有自己的缺点,就像坏孩子林梓逊,可以一脚踹翻对手,却不忍心动沈清媛一个手指头,只要两个人真的动了手,他也只会冷着面唬唬人,却不会真的出手,最后的结局便是他的脸上开满了充满生机的菟丝花。
他这样静静地躺着,已经三天了,医生说他只是太疲惫,体力透支,所以才睡得这样沉。自她落水起,到去森林之前,林梓逊一直过着透支体力的生活,这一倒下,让他体内郁结的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他!蓝色条纹的病号服让他看上去没有平时那样冷硬了,反而有些脆弱的模样。即使是在林烈雄去世的那些天,他也只是懒洋洋的样子,可是现在,他真的倒下了!像小孩子一样,拳把大拇指紧紧地隐藏,这是害怕的时候才会有的表现!轩,你在怕什么?我在这里守着你!
他被雨淋成了重感冒,右脚被包得像只大粽子,前夜,他从小山坡上跳下来时,脚掌被尖锐的断竹刺穿了!他只顾着摔下去的沈清媛,没有管自己的脚,硬生生拔出来,去哄她。血把他的袜子黏在脚上,又被雨水泡着,天,这应该有多痛啊!这个傻男人,居然还忍痛背着自己走那么远的路!
沈清媛心痛地轻抚着那只脚。
你这样躺着,这么安静,真是不适应啊!
手从他的脸上滑下来,给他掖好被角,然后把小手伸进被子里,寻找到他的大手,手指插进他的大手里,一根根地把他的手指扳起来,又弹下去。”林梓逊,你真是划得来,漂亮的,清纯的,温柔的都被你拐上床了,我真是划不来,只有你一个男人,别的男人是什么滋味呢?”
声音带了点委屈,又有些不甘心,还有些怨恨,末了,她又叹起气来:”我这是什么命啊?你出了轨,我还得来照顾你,向你说好话!照我的脾气,应该整锅开水好好给你涮涮,涮干净!”
正说着,一只小苍蝇嗡嗡地飞了过来,在病床的上空盘旋着,这么贵的病房居然有苍蝇?沈清媛慢慢站起来,拿起刚才随手搭在床头的毛巾,然后猛地一用力挥向了那讨厌的家伙。
片刻,苍蝇继续在空中飞着。
毛巾的一角却重重地打在林梓逊的眼睛上。
他闷哼了一声,缓缓睁开了眼睛,看向沈清媛,她正歪着脑袋看着自己。
其实他早就醒了,可是听到沈清媛的自言自语,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才好,也不敢睁开眼睛来,害怕这一睁开,沈清媛就会跑掉。
目光交织,气氛有些尴尬。
都在寻思着说点什么才合适的时候,外面传来了轻轻地敲门声。
砰砰……
在静寂的夜里让二人都惊了一下!
现在已经十一点多钟了,这么晚了,还会有谁来看他?两个人向门口看去,门轻轻推开,一个小脑袋探了进来,是小昱!接着柳素洁便跟在他的身后走了进来。
上周柳素洁就带着小昱去北京参加少儿武术比赛了,今天一比完立刻就坐车赶了回来,家还没有回,就直接来了医院。”梓逊,好些了吗?”柳素洁向沈清媛微笑着点了点头,便看着林梓逊问道。”没事。”林梓逊手撑着,就想坐起来。
饿了好多天,一坐起来,头就有些晕,他按住太阳穴用力揉了揉,低声说:”比赛怎么样?””那还用说,我当然厉害,我打得他们落花流水!”小昱立刻来了劲,在病房里一个后空翻,然后呼呼地就开始打起了拳。
林梓逊唇角扬了起来,这小子和他爸倒是一点也不像!
柳素洁也轻笑着,柔声说:”好了,不许吵着叔叔,沈清媛,你出来一下,我有事跟你说。”
呃?沈清媛看了一眼林梓逊,林梓逊点了点头,这才跟着柳素洁一起走了出去。”大嫂有事吗?”出了门,沈清媛小声问道。”嗯,我听小景说了贝西的事,你准备怎么办?”柳素洁轻声问道。”我想原谅他,可是,我只要一想到他和贝西……我心里就很不舒服,心里就像种满了刺一样,扎得皮肤血肉一起痛。”
沈清媛叹了口气,老实地回答道。”如果决定原谅,就一定要想清楚,男人犯这种错,确实让女人很难接受,不过,我相信梓逊今后一定会好好待你的,在林家,只有我和他相互照顾,所以这些年来,我也把他当成亲弟弟一样的,你、我、他、小昱,还有将来的你们的宝宝,我们是一家人,以后要互相关心,互相扶持,不要再吵架,好吗?”
柳素洁握住她的手,轻轻地握了一下,然后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盒子来:”这是爸爸临终前悄悄给我的,让我在合适的时机交给你,你们两个既然又能重遇,就是缘份,不要轻易让缘份跑掉了,相信我,只有真爱才最重要。”
沈清媛低下头打开了盒子,里面一枚普普通通的金戒指躺在里面,色泽有些旧了。”林家的媳妇都会有一个,当年一共有五枚,一代代传下来,到了我们这辈,就只有你和我这两只了。”
她伤感地说道,林烈雄是真的喜欢她这个媳妇,集团里很多事都是悄悄和她商量,一些私密帐目上的事情也是带回去由她处理,只可惜他一心想维护的家,还是散了。”妈妈,我困了,叔叔又不理我。”小昱跑出来,大声喊道。”明天再来看他,你好好照顾他。”柳素洁微笑着说完,和小昱一起离开了病室。
目送着她们走进了电梯,沈清媛迎着灯光,把那枚戒指举起来,黄澄澄地,上面刻着小字,她仔细看了半天,是繁体的,依稀猜着,是合欢两个字。
合欢?脸烧了一下,可是眼神立即又黯淡下去,心里无端地就冒出来他抱着贝西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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