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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送上门-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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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过来抱了方洵一下,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去吧。”
“可是……”
“去吧。”胤阳重复道,“他是个有执念的人,或许今天之后,他可以彻底的放下了。”
工人体育馆外面满满当当的都是人,粉丝们早早的到场,有围在一起聊天的,有坐在地上卖周边的,有撑着易拉宝,举着灯牌拍团体照的,还有黄牛在门前来回晃悠,随便拉住一个人就问要不要票……十月的天已经微凉,眼前的场面却是十分火热。
方洵走到场馆外挂在横栏上的一个巨型条幅前,看着上面熟悉的人影,有些怅然,条幅上烫印着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组织logo,从来没有听过的应援口号,有那么一瞬,突然就觉得自己老了。
她买了一个应援用的黄色小旗子,上面印着很简单的logo,是秦朔付的钱。
体育馆里人山人海,欢呼声鼎沸,似乎要把棚顶整个掀翻,坐在他们身边的粉丝激动地大哭大笑,有一个一边哭着一边扭过头来看方洵,抽噎着说:“我是妹妹团的,喜欢gg两年了,你呢?”
我啊?
方洵想了下,有些感慨的回道:“六年了吧!”真的很久了,甚至在秦朔之前。
那个粉丝立马激动的拉住方洵胳膊,鼻涕一把泪一把,抽噎的不成样子了:“我是从y市过来的,坐了一晚上的火车,昨天参加了一个活动,今天来看演唱会,本来买了明天的票回家,但是突然不想走了,听说后天还有活动,我想参加完再走。”
心里突然有点泛酸,是藏在心底很深很熟悉的一种感觉,沉寂了那么久,终于被哭声唤醒,密密麻麻的爬了上来。
方洵弯着嘴角点头:“那就参加完再走吧,过来一趟挺不容易的。”一个人一生也没多少这样疯狂的岁月,也没有可以一直疯狂下去的勇气和力量,她当年也曾疯狂,她能理解她。
那粉丝又是一声抽泣,然后卖力的挥舞着手中的灯牌,又开始疯狂呼喊,“gg,我们永远支持你!!!”
秦朔看了她一眼,忍不住笑了下:“你以前也这样?”
“嗯。”方洵有些不好意思的笑,“还好没让你看到,不然就太丢脸了。”
“那天我该陪你来的。”秦朔突然低喃,眼底蓦地闪过酸涩和失落,“那样就可以看到你丢脸了。”
他的话是玩笑的意味,听在方洵耳朵里,却不由得一酸。
整个场馆像要炸裂一样的欢呼沸腾,舞台上的那个人哭过笑过,撕心裂肺的叫喊过,这会儿收敛了情绪,坐在舞台上的矮阶上静静地唱。而方洵和秦朔静静的坐在那里,什么都不说,但两个人知道彼此谁都没有听进去。
演唱会结束已经夜里十一点半了,外面不知什么时候下起雨,方洵下意识地看了看门前那张长椅,觉得视线有些模糊。
秦朔静静的看着她:“我送你回去吧。”
方洵收回视线,目光不经意的一瞥,看到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车子,于是摇了摇头:“不用了,胤阳来了。”
秦朔没再说什么,他似乎已经觉得很满足,很圆满,不需要再去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就已经足够了。
他回过头,定定看着从场馆不断涌出的粉丝,一边兴奋着一边因为没有带伞有些微微的懊恼,在门口左顾右盼来回张望,就像那个时候的方洵,她就是那样看了看外面的天,然后双手遮着头,一副认命的架势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大叫:“啊啊啊,怎么会下雨啊,我好倒霉啊,死秦朔,不陪我来!!”
眼里不知什么时候有了湿润,心里有些抽搐的疼,秦朔慢慢的转过头来,低低的说:“我想抱一抱你,可以吗?”
却不等方洵点头,他已经张开双臂将方洵拥进了怀里。
没有很大的力气,没有霸道的想要禁锢和束缚的企图,他的手臂甚至是有些空虚的环着她,然后才一点点慢慢收紧。靠近了他的胸腔,才感到他的心在剧烈的跳动,身体也有些微微的颤抖。
“我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也不知道能不能忘了你,但我会努力,努力做到你希望看到的那样。”秦朔的嗓音有些低哑,带着涩涩的紧绷,就那样默默的抱了她好久。
原谅我,不能继续看你幸福下去!原谅我,不得不离开了!简单说爱多么容易,放手才是疼痛至极,不止会撕烂我的皮肉,还会搅碎我的心!方洵,原谅我,就让我这样静静地抱你一会儿,因为即使只能多留你一分一秒,那也是失去你后,会陪伴我长长一生的回忆!
天地静寂,只有雨声淅沥,良久,方洵听见凄凉的四个字。
“我要走了!”
身体突然变得空虚,那个结实的怀抱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冷意就一点点灌了进来。
方洵木然的站在那里,有些失神地看着他的背影,下意识地,目光转向从前他等她时坐过的那张长凳。那夜细雨蒙蒙,他的背影寂寥而沉默,昏黄街灯下他转过头来,对她笑了一笑:“结束了?”
那时,她心里闪过狂喜和小小的诧然,忘记了下雨,就那样飞奔过去抱住他!那时她想,这个人,我要对他很好很好,我要喜欢他一辈子!其实没有谁可以轻松的说出一辈子,因为做不到。
雨又下的大了些,方洵伸手在脸上抹了一把,连同雨水和泪水一并擦掉。已经看不到秦朔了,他高大的背影完全淹没在沉寂的夜色里,连个模糊的轮廓也没留下。眼角的泪水越来越多,但她知道,那不是难过,更不是难舍,而是感动,因她曾经认真喜欢过这个人而感动;因她们回不到从前却还是没有后悔,没有怨恨,还是可以理解和尊重彼此而感动;更因为她现在有了更好,更值得她全心对待的一个人而感动!
胤阳推开车门,撑了把黑色的伞,慢慢的走过来。
刚刚的一幕他看得清楚,却没有打断,这会儿却有些懊恼的将她抱在怀里,嗔怪道:“不撑伞这个毛病,你什么时候改?”
方洵不说话,紧紧箍住他的腰,尖尖的下巴抵着他肩膀,生怕他跑了似的,用力的往他怀里钻:“有你在,我一辈子都不想改。”
起了风,雨越来越大,一把伞不足以遮蔽风雨,两个人都淋湿了不少。
方洵觉得有点冷,又往胤阳怀里缩了缩,而她那件针织衫外套的口袋里不知什么时候被塞进了一张纸条,只是淋了雨,字迹一点点被水浸透模糊,看不出本来面目!而她大概永远不会知道,曾有人在她的口袋里留下了那样一张纸,虽不起眼,却写着他毕生所愿。
愿无岁月可回头,但有良人可白首。
方洵,你要快乐!
——正文完——
第64章 番外(1)
周阔觉得自己这一生,可以正经对待的事情很少很少。
唯有方洵是个例外。
他永远记得那天,穿着白色t恤的方洵拎着澡筐直冲冲地闯进男生浴室,而他不着寸缕的站在她面前,两个人不约而同怔住,场面堪称惊天动地,他这辈子也没见识过这么刺激这么让人崩溃的事,抓狂的不知怎么是好。而方洵似乎也被吓住,居然忘记捂住眼睛,眼睛瞪得大大的,一眨不眨的使劲盯着他看,反应过后又像看疯子似的指着他,跺着脚骂他变态,咬牙切齿义愤填膺,仿佛
被看光光的那个是她……
他气急败坏,手忙脚乱的扯过毛巾挡着下半身,怒不可遏的提醒她,“这是男生浴室。”
她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红着脸连着说了好几声对不起,然后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周阔看着那道背影,顿了好一会儿,最后不知怎么,竟然被气得笑出来。
后来再见她,她做出一副很熟络的样子,主动上前热情的打招呼,笑得比阳光灿烂。他突然觉得这个女孩很坦然很真实,他若斤斤计较,反倒显得小气,还不如个小女生大方豁达。
于是他也对她笑。
那时,他并不知道那个灿烂笑容背后的真正含义。
后来,他越来越多的在校园碰见她,听大家谈论起她,说她脸皮厚,追一个男生追得疯狂,每天都在他上课的必经之路守着,有意无意的制造“偶遇”,她甚至会爬上小操场前面的篮球架偷窥他的寝室……对于这些,周阔只觉得好笑,可不知怎么,似乎是好奇心作祟,又似乎想跟其他人一样看热闹,于是他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小操场的篮球架下,果然看到她趴在上面,满怀期待的往宿舍楼里观瞧。
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
那个男生似乎并没有被她打动,因为他从来没看见有哪个人走出宿舍楼,走到她的面前,哪怕是来呵斥的。
那个人无动于衷,甚至是不屑一顾,她却日复一日的坚持。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有点心疼她的傻。
或许是那日,她从篮球架上慢吞吞地爬下来,丝毫没有注意到就站在她身后的他,她低着头,有点恍惚,一脸落寞的往回走,那个表情太过刺眼,让人心生微痛。他印象中的方洵,应该是肆意张扬的,应该是阳光灿烂的,比起此时的颓然和失落,他更怀念那个笑得没心没肺,甚至是在浴室里大叫着骂他变态的方洵。
这世上,总会有一些无聊的人,也总会有一些思想龌龊的人,这些人喜欢看热闹,喜欢把别人的真心当成笑话,作为谈资来消遣,来取笑,甚至是侮辱。于是那天,周阔下了课准备去食堂吃饭,碰巧听到两个无聊的男生一边走一边嘻皮笑脸谈论这件事,一脸鄙夷地说从来没见过方洵这么蠢的人,也没见过像秦朔这么假正经的,白白送上门的还不要,虽然姿色普通了点,好好调~教一下还是可以品一品的,大不了玩完就甩呗。
周阔的脚步越放越慢,最后顿住,这件事本来与他无关,可他却觉得自己的脚步有千万钧重,怎么都抬不动了。
那两个男生被他打得住进了医院。
后来男生的家长来学校闹,死活要校方给个说法,又吵着要周阔给个交代,可周阔什么都没说,最后被记了一次大过。
这件事方洵当然不知道,她甚至不知道周阔的名字。在她眼里,他只是那日不小心在她面前走光的倒霉男生,偶尔碰见,打声招呼,仅此而已。
可是周阔知道,他清楚的知道,这个有着灿烂笑容的女孩,他喜欢上了。
虽然有点唐突,有点莫名,但就是喜欢上了。
于是他开始仔细琢磨,应该怎么跟方洵说这件事,怎么叫她静下心来认真地听他说,而不是每回一见到他,都是伸手一指,扬着眉毛大笑:“嗨,又是你呀,真巧,哈哈哈。”
从来没有表白过,所以从来不知道原来表白是一件如此困难的事,需要小心翼翼,需要前思后想。
他想,或许他们应该再熟悉一点。
于是他开始制造巧遇。
而每一次的巧遇,他都努力地去跟她多说一些话,多让她了解自己一些,果然,她看待他的眼光开始不同,那时他想,她是不是也开始有一点喜欢他了呢?
那种感觉是甜腻而忐忑的,患得患失,又带着丝丝雀跃。
他甚至侥幸的想,或许下一回,他就不会在篮球架下看到她了,人总会失望的,太深的失望之后,会畏惧上前,会想要放弃。
可他迟了一步。
方洵确实不再爬篮球架了,因为秦朔终于动容,终于从他的宿舍楼里走出来。那日阳光很好,他皱着眉头站在篮球架下,对着趴在上面的方洵冷冷地说:“爬那么高干什么,我住一楼,102……”
然后他们开始出双入对。
然后他们开始你侬我侬。
他成了冷眼旁观的那一个。
s大学一向生机盎然的春景,突然变了天,那放眼望去满目的栀子盛放,怎么成了一片苍白?
然而很快,苍白沦为血色。
那日,他刚走出校门,就被一群拎着长刀的社会青年围住了,从他们的话里隐约知道是之前被他打得住院的其中一个男生因为记恨在心,所以花了钱找人来寻仇,他寡不敌众,被砍了七八刀。
恍恍惚惚的,看见方洵吓得煞白的脸,她拨开围观的人群,颤抖着双手把他从血泊里扶起来。
他有点抗拒,不愿意她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她却固执地搀扶着他的胳膊,非要送他去医院。
他看着她煞白的脸,不知怎么就问了一句:“终于追到了?“
她一脸茫然。
其实,这样也好,笑着比哭着好,比失落好,比什么都不知道不确定一味傻等着好,他该祝福。
其实有点不敢相信秦朔的突然离开。
因为一直明白,方洵的喜欢不是一厢情愿,秦朔的感情,虽然克制,虽然迟钝,但也是真的。
只是,怎么可以说走就走,连声招呼都不打呢?
方洵突然就变了,她再也不是那个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笑着的方洵,她开始颓废起来,沉郁起来,将自己小心地藏在一个灰暗角落,郁郁寡欢。
他偶尔会看到她喝酒。
怎么都劝不了,他只能陪她喝,陪她疯,陪她哭,陪她闹。
陪她一起诅咒那个突然失踪的人一辈子都不开心,一辈子都后悔,洒脱的发誓说就算他哭着回来求得原谅,她也不再理他。
周阔知道,那些话都是假的。
因为她的眼泪是真的。
他开始每天陪她到她的班级上课,陪她听自己完全不感兴趣的语言文学。
他会每天变着法的讲很多有趣的笑话给她听,然后小心的观察她脸上是不是会有一丝笑的表情。
也会每天一起吃饭的时候,下意识地避开小操场前的篮球架。
他们开始出双入对,但不是因为爱情。
可那时的方洵,却把这种感情看作比爱情更可贵。
虽然她从来不说,心里却渐渐出现曙光。
她自己也奇怪,曾经那样哭过,那样痛过,究竟是什么在慢慢治愈她的伤?
然后就把一切归功于时间,是啊,时间是良药。
日复一日,日子过得很简单,方洵在本校读研,周阔背着父母偷偷考研,陪她留在了s大。
家里吵得天翻地覆,父亲的本意是要他到公司跟周翦学做生意,他偏偏要在学校读自己并不喜欢也丝毫不感兴趣的文学专业,只为了陪在方洵身边,等她慢慢的好起来。
他的父亲一面妥协,一面又同掌管盛世集团的厉家合作,给周阔和厉抒甯定下了婚约,周阔知道后死活不同意,于是家里采取了强制手段,将他锁在房间里三个月。
周阔想尽一切办法,最后闹到绝食才被他父亲放出来。
他想,他一定得表白了。
可是胤阳出现了。
后悔是什么滋味儿?
人的一生大概都会尝过一次。
他对方洵充满了怜惜,不愿在她最失落最无助的时候趁虚而入,他想等她好起来,等到她有勇气也有力气再爱,他自己也不明白,他为什么非要做个正人君子,为什么不肯趁虚而入?于是他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失去,而这一回,再也无法挽回了。
因为方洵看起来那么快乐,甚至比跟秦朔在一起还要快乐,这样的快乐,若是打扰了,连他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
他觉得胤阳才是方洵的救赎,也是方洵的命中注定。
只是他不知道,在秦朔离开,胤阳出现的两年空白里,是他在方洵日渐颓败的生命里填充了新的颜色,是他给了她重新去爱的勇气,给她空洞的灵魂注入了希冀和曙光。
当然,方洵也不知道,胤阳更不知道,没有人知道。
从来只是他一个人的秘密。
那日阳光烫人,医院楼前,柳树下的长椅上,方洵和胤阳两个人手握着手,静静凝视。
他就知道一切再不能重来。
可他会永远记得,那个春深,她将他从血泊中扶起,眼里全是慌乱无措,脸色煞白,还一直对他说没事,没事的方洵!
那个想用一生去呵护,她却永远不可能知情的方洵!
那个看似神经大条,没心没肺,其实也认真,也固执,也有侠骨柔情的方洵!
那是他永远得不到的方洵!
——我从来不认为,爱上你,是我有错,
只不过爱情中,终究要有人擦肩而过,
巧的是,那人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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