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路人甲日常-第9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喜欢花花草草不说,凡事经过他打理的花木,皆是郁郁葱葱,生命力很是旺盛。
只这会儿好事却成了坏事儿了。
乱心扉的事自然不能暴露,苏苏只能看着他媳妇儿把内院里的花草一盆一盆的倒腾出去,待他打理好了,再一盆一盆的倒腾回来。
若不是洪笙肯定他们绝对没问题,苏苏都要怀疑他们和岳百优是一伙儿的了。
我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而岳百优本着“蚁多咬死象”的心态,乱心扉这种毒香居然从没离过身,每天变着法儿的要见苏苏。
苏苏看着日渐暴躁而不知的岳百优,不知是该可怜她还是恨她。
煞笔,没听说过是药三分毒吗?这才叫损人不利己!
若是这姑娘还这么执着,大概她哥哥叫于谦也救不了她了。
苏苏手中倒是有解药,但是凭什么给她呢?
苏苏知道,自己从来不是圣母!
第二十九幽夜行动(二)(一更)
哈密的中心大街依旧热闹非凡,白天越来越炎热,天色暗的越来越晚,中心大街上白天几乎见不到几个人,傍晚却开始出现了夜市。
阔别一个月终于回家的洪笙拉着苏苏,遮掩了面容,抛开了下人,只有他们两个,像谈恋爱的未婚男女一样,从街头逛到街尾,也吃到街尾。
苏苏虽然看着瘦弱,实际上因为正在长身体,吃的真心不少。
不过就算苏苏是大胃王也不可能将每个摊子都吃过来,好在有洪笙,苏苏吃几口过个嘴瘾,其它的都交给洪笙。
不过就算如此,苏苏还是撑住了。
平日里苏苏在宋家习惯了饭吃八分饱的养身之道,从来没像现在这么大吃特吃过,简直可以称的上是暴饮暴食。
逛了夜市,两人也不想回家,洪笙干脆骑着马带着苏苏去了县城外一个小山坡。
让马儿自由去吃草,洪笙带着苏苏来到一个背风的地方,用随身戴的皮毛大氅铺在草地上,搂着苏苏躺下,身上盖了苏苏的厚披风。
苏苏感受到洪笙心里的伤心、郁闷和愤怒,安慰的话到了嘴边却咽了下去,只紧紧的搂着洪笙的腰,将头放在他的心脏上,听着“砰!砰!砰……”一下一下的震动。
“苏苏,你说我是不是很可笑?很傻?”
洪笙呢喃出声,虽是问苏苏,却更像是自我检讨。
果然,没等苏苏开口,他就自问自答道:“我其实真的挺傻的,在这个谁拳头大谁就是老大的地方,还想讲江湖义气,最后不仅害了你还差点将自己陷进泥潭里,简直就是傻透了。”
洪笙心里的悔恨差点将自己淹没,“我能走到如今的地步,除了拼着一条命,也是因缘际会。若不是有你,大概这会儿我真是万死难逃其咎了。”
苏苏没说话,等他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苏苏这才拍了拍他的胸口,“我的如意郎君是一个盖世英雄。”
听了这话,洪笙虽然没有满血复活那么夸张,但声音里也有了一丝笑意,握紧了苏苏的手。
“我洪笙对天地发誓,这一生,只做苏苏一个人的盖世英雄,如违此誓,天地不容。”
苏苏想伸手堵他嘴,虽说她相信此时洪笙对自己的心,也相信自己不会叫别人抢了自己煮熟的鸭子,但是誓言还是不要随便发的好。
毕竟,穿越这么神奇的事都发生了,谁知道哪个神仙无聊闲的蛋疼,来一句“妈蛋,劈歪了!”
在慢慢认清了自己的心,觉得或许对洪笙可以比喜欢再多一点喜欢时,苏苏可不想做寡妇!
只不过她的手被洪笙握在手里,挣脱不开。
洪笙拿刚冒出头的胡子扎了扎媳妇的小嫩脸,两人一同看星空,没有在说那些煞风景的话,苏苏想起前世一首歌,换一个词非常应景。
在山坡和我爱的人,让星星点缀成最浪漫的夜晚。
赶在关城门前两人回了家,洪笙已经从媳妇那获得了爱的抱抱和亲亲,将心中的郁闷一扫而光。
然后尽可能不带任何个人情感的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告诉了苏苏。
对别人,这些事当然是机密,换个人就是亲密无间的妻子也不能说。
但苏苏是“幽夜行动”的编外人员,有权利了解具体情况。
经过将近半个多月时间的追查,老牛羊肉馆确认是鞑靼在哈密设置的一个奸细据点。
秦都司布下天罗地网,这些“大隐隐于市”的鞑靼奸细全部落网。
具体审问过程不用说,苏苏不好奇也不想听,她只知道结果就行了。
原来这些人竟全部是鞑靼人,只他们身上有一半的汉族血统,看上去更像汉人,这才过来当奸细。
他们这条暗线的主子是苍狼部落的首领——鞑靼六王子的外祖。
之后在六王子十二岁后被苍狼首领转交给六王子,专门为他收集中原地区的文化风俗,从这就可以看出这位苍狼首领的野心。
只不过六王子那时候并不是太重视他们,交给自己的暗卫首领处理。
而能当上暗卫首领的都不是蠢货,发布的命令是继续潜伏和在寻找“好苗子”。
岳百优就是“好苗子”中的一员,在她哥哥为了能填饱两人的肚子而从军后,她就因为一件漂亮衣服却没有银子而加入了其中,那时候她不过七岁。
十三岁时,岳百优已经通过在那些奸细手里学到的手段开始勾搭男人获得一些消息来换取银钱。
而这样的女孩子,在哈密卫有十来个,都是最底层挑选出来的。
这些姑娘甚至都不知道为谁在工作,不知道探听的消息重要与否,当然她们也不在乎,只要给银子就行。
岳百优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因为她的美貌、小聪明、野心和她那位当兵的哥哥,岳百优成为了最不会被人怀疑的暗线。
那些鞑靼奸细也舍得在她身上下本钱,而最终也收到了回报。岳百优的哥哥死前为妹妹争取了一个靠山和保护伞,而这个人就是鞑靼奸细们已经逐渐注意到的洪笙。
岳百优也因此得到了一些话语权,进入了这一据点的高层。
但即使知道了这些人的身份身份,与鞑靼有杀兄之仇,她居然依旧没有回头。
岳百优到底怎么想的,外人暂且不知。
只说老牛羊肉馆这个据点真的就是无意中建立起来的,所以六王子对它也没有有什么大期待。控制的那些女孩接触到得也不是什么高阶官员,谈听的消息有限。
他们真正的作用就是有一天六王子攒军功来到哈密时,他们可以来个里应外合。
所以他们在哈密待了十年,如若不是每年都会有大笔的银子从不为人知的渠道拨过来,他们真以为自己就是一个普通掌柜(大厨、伙计)的身份呢!
不过,马上他们就不这么想了!
先是鞑靼攻城失败、然后六王子——他们的主子被生擒,还不等他们商量对策呢,两国和谈了,为了成功赎回六王子,他们当然不能在哈密搞事情激怒大楚,只能继续蛰伏。
但流年不利,先是从特殊渠道知道了六王子被刺杀生死未卜的消息,还不等他们从懵逼中恢复过来,六王子的直属暗卫首领就给他们传了信来。
大汗薨逝,大王子继位,六王子暗卫中有叛徒,他们必须转移,静静等待六王子用到他们的那一天。
妈蛋,我想静静!世界变化好快,跟不上节奏怎么办!
第三十章 自作孽(二更)
巴特拉吉之所以叫老牛羊肉馆儿的奸细藏匿起来,也是怕他们在这个关头不小心暴露了痕迹,万一被大楚一方抓住就特么的尴尬了。
这群人也很快发挥了不同于常人的本事,一番改头换面就成了另外一个在哈密有迹可循而且清清白白的老百姓。
但这些人却没有想到,他们会这么快就因为一个被抛弃的棋子而暴露。
苏苏有些疑惑的道:“他们为什么会放弃岳百优?既然放弃了,为什么不直接杀了她?岳百优可是知道他们的身份的,万一恼羞成怒去告发他们怎么办?”
至少也该来个杀人灭口而不是放任不管吧!
否则哪里会给苏苏发现他们的机会?
苏苏有些整不明白,那些奸细的脑子里难道都是豆腐渣吗?
洪笙看着自家皱着眉头却依旧漂亮的不像话的媳妇儿,解释道:“不是不想下手,是他们没机会,叛徒出现,他们只能快速的藏匿起来。
加上他们自以为很了解岳百优,岳百优对他们的情况知道的又不多,所以才留她一条命在。”
在些鞑子奸细眼中,岳百优是一个心中只有自我,被贪欲和野心所驾驭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最好掌控。
而且除了在洪生身上失了手外,还是一枚很好用的棋子,他们原没想过放弃她。”
但岳百优居然和白家大小姐勾搭在一起,甚至想叫他们帮忙查一下白家“违法乱纪”的事儿,好拿捏住白家为她所用。
当然对那些奸细的说法是“不过一个商户罢了,能为主子出力是他们的荣幸。”
而这却是导致他们彻底放弃岳百优的根本原因。
老牛羊肉馆的奸细在鞑靼虽然只是边缘人士,但在他们来哈密前,就有人提醒过:哈密白家惹不得,有关于他们家的一切都不要去触碰,以免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这些奸细能在哈密潜伏十年之久,一是行事谨慎,二就是从来没有那么多好奇心。
岳百优瞒着他们和白茉莉有了交集,等他们想要阻止时,却又被人警告:不要管白家的事。
无论是白家还是警告他们的人,他们都惹不起,如今出了事,为了自己小命着想,自然是考虑都没有考虑的就放弃了岳百优
苏苏眉毛一挑,“白家果然和鞑靼有关系?观白家行事,所图甚大啊!”
洪笙皱着眉,“无论怎么拷问那些鞑子奸细,只说上面的人警告他们,白家不能惹。他们不知道白家到底是什么身份。这些奸细如今只求速死不牵连家人,应该不会说谎。”
就算抓到了这些奸细,在这个敏感时刻,也只能默默处理掉,如若真去和六王子对峙,才是蜜汁尴尬。
“白家的事自由秦都司处理,只岳百优怎么办?为什么那些奸细那么自信她不会将功赎罪去告发他们呢?”
苏苏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在乎一个答案,或许她就是想知道人性到底能沦丧到什么地步。
洪笙不想叫这些事污了苏苏的耳朵,但见她坚持,只能无奈的道:“自私自利已经渗透到岳百优的血液和骨髓中,即使她发现自己被抛弃,也只会装作从来没有见过什么鞑靼奸细,更不会去做什么将功赎罪的事。
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有什么罪,有什么错。若是有,那也是别人逼她的。”
沉默了一会儿,洪笙又道:“在她哥哥死时,那些奸细就想放弃她的,是她自己欢呼雀悦的告诉那些人,她那废物哥哥还算不错,临死还给她铺了一条青云之路。”
苏苏:……
还能说什么呢,果然“世间只有人心恶。”
除了苏苏和洪笙,没人知道家里悄没声息地多了一个人,那是秦都司派过来的暗卫。
每日的任务就是盯着岳百优,模仿她的一言一行。
直到半个月后,苏苏以“商量亲事”的名义请了岳百优过来,然后闹得不欢而散。
但即使是岳百优的丫鬟,也不会想到怒气冲冲离开的主子,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的换成了另外一个人。
而苏苏看着喝了迷药躺在她卧室外炕上真正的岳百优,不禁感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那个暗卫只在彼此的脸上贴了一层透明膜,然后两人的身份就互换了,真是神奇。
相比老牛羊肉馆的那些鞑子奸细而言,显然白家的水更深不可测。
但这个时候想要查探出白家的秘密,将他们连根拔起,只能从白茉莉身上做文章。
但白茉莉从刘府回去后传出就卧床养病的消息,这段时间居然就病重不起了。
这个消息在小范围内流传了开来,就有了白茉莉是被秦夫妻的女儿挤兑成这个样子的传言。
但苏苏却在第一时间想到“死遁”这个词,赶紧叫洪笙告诉了刘指挥使。
那位会易容学过口技的暗卫就是为白茉莉准备的。
真正的岳百优被连夜送了出去,想到她清醒时的谩骂和诅咒,苏苏真的一点儿不同情她。
难道为了活的更好,就什么都可以舍弃吗?
舍弃了亲情,舍弃了良知,舍弃了国家,甚至舍弃了自己,就算最后得了金山银山,这样活着真的有意思吗?
但这些全都与苏苏没有什么关系了。
关于岳百优的结局,她亦不想再知道。
自己真的就是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人,就想做一个安安静静的路人甲,为什么总是有那么多的意外发生?
夜里,躺在洪笙的怀里,苏苏忍不住问道:“你们会去鞑靼吗?”
洪笙这会儿也顾不得猜想媳妇口中的“你们”都有谁,而是惊讶于媳妇居然知道这些事?
难道秦淑人和赵夫人连这些事都告诉了苏苏?我去,他媳妇到底是个什么来历?
夫妻两个自从忙起来还没有好好的说过话,有些事苏苏以为洪笙知道,怕隔墙有耳,也就没有再提过,此时看着洪笙惊讶的表情,才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
苏苏坐起来,眯着眼,伸出手,好看的手指上长着一厘米长的指甲,捏着洪笙胸前的两个小粉红,嘴角还带着一丝浅笑,“你准备上战场嵌一刻才告诉我——你的媳妇,她的夫君要出征了吗?”
洪笙看着这样魅惑的苏苏,感觉又刺激又怕怕,娘喂,这会儿说实话会不会被踹下床!
第一章 白虎印鉴(一)(一更)
刘指挥使的意思是叫洪笙先去鞑靼捞一笔军功和外快,然后找时机回防,以备不测来接应大部队,免得六王子翻脸不认人,叫孤军深入的西北军背后受敌。
这绝对是蒋洪笙当作心腹和子侄看待才有的待遇,洪笙自然不会不知好歹。
苏苏和洪笙夫妻两个将话说开,苏苏得知洪笙一定会上战场,而且还是带着先锋营,跟在秦都司麾下,作为头一批进入鞑靼的先遣部队。
危险自是不用说,但好处也显而易见。
西北九卫近五万士兵,还有五万秦家军,四品及其以上的将官至少有二三十位。
跟在秦都司身边的位置即便不是抢破了脑袋,也挣得乌眼鸡似的。
洪笙不用抢不用挣,已经成为内定的一个,如今气氛还算平静,是消息还没有往外传。
等圣旨到了,秦都司正式调兵遣将,不知道又有多少人想要用眼神杀死洪笙了。
苏苏见不久又要与夫君还有六郎他们分别,也不耐烦再去管“岳百忧”的事儿,干脆包袱款款的搬去了哈密大营。
顺便将来家里跟她学规矩的杨芳姐儿也打包带走。
这姑娘性子虽骄纵了些,人却不错,自打来了家里,知道岳百优和苏苏撕破了脸,已经和“岳百优”干了好几次架了,真上手的那种。
看着“岳百优”隐晦的求救目光,苏苏不知怎的,就感觉心里敞亮了许多。
进了八月,中秋在即,苏苏才从哈密大营里回来。
京城和送往扬州的节礼是六月初就上路了,苏苏算算日子,没过几天就该到了。
哪知京城的节礼比苏苏的节礼到的还早,而且还是宋家常跑西域这边儿的商队大统领亲自送来的。
这位大统领姓魏,是宋老夫人和宋老太爷的干儿子,苏苏与他倒算是老熟人了。
“魏叔,怎么是您亲自来了?”
“干娘不放心你,只恨不得自己年轻二十岁,亲自过来看看你。我若不亲自来,看看她老人家的心肝儿是胖了还是瘦了,回去没法交差啊!”
魏长宏今年整四十,长得虎背熊腰,一脸横肉,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却最是心思细腻,看见落叶都要感叹一番,老夫人常笑言:“这是一个被经商耽误的诗人。”
苏苏自小跟着琥珀打理老夫人的私库,年年都有大把的好东西是他带回来的。
魏叔给老夫人这个干娘的感情丝毫不亚于两个亲生儿子,甚至比三老爷这个庶子对老夫人更亲近。
自打知道苏苏在庄子里忠勇护主的事后,每每回来都要私底下再给苏苏一份厚赏。
魏长宏说完,自己绷不住先乐了。
苏苏拿他当亲叔叔,颇为孩子气的嘟着嘴道:“魏叔都当爷爷的人了,怎么还这么没正行。算算日子,大壮嫂也该生了吧。生的是小侄子还是小侄女?”
魏叔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大壮已经娶了妻,苏苏出嫁时,大壮嫂已经有六个月身孕了。
“哈哈哈……你大壮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