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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日常-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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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苏叫人将东西拿出来,都是一人一个栆木的大箱子。
洪笙道:“都是我媳妇给你们准备的,回头安顿好了,到家里来吃饭,我就不多留你们了。”
几个大兵也没有不好意思,皆眉开眼笑的齐声道:“谢谢大嫂!”然后各人抬着各人的,便是冷秀才力气小,也有杨小山帮着。
他们是真高兴,虽然知道洪老大肯定不能叫他们空手回去,但谁也没想到嫂子给准备了这么个大箱子啊。而且经过这一路相处,他们都知道嫂子不是那种驴粪球子外面光,额,不对。(冷秀才、冷秀才,语言支援!)
嗯,不是“那种金玉其表,败絮其中”,嘴上说的好听的,那是真办实事的,所以这么个大箱子,就算只装了一半,那也够本了啊!
只有几个心眼不大的则暗搓搓想着,自己得了什么,别人又得了什么?大家是不是一样?
若是不一样,谁多谁少?若是一样,他都成了千户(百户)了,和别人一样是不是有点跌份?
冷啸是洪笙的亲卫之一,只不过他是脑力劳动者。大家都相处这么长时间了,谁什么样还能不知道。
冷啸对杨小山使了个眼神,杨小山便笑眯眯的道:“好家伙,这么个大箱子,还挺有分量,不知道小嫂子都准备了什么?”
冷啸则眼光一扫就把众人的神情尽收眼底,心中叹了一口气,洪老大什么都好,就是江湖气太重,怜贫惜弱的侠义心肠,好是好,只不太适合用军功、拳头说话的军队。
大家一样的军功,凭什么就叫某某某先挑战利品?就因为他穷,他家庭困难?可是穷和困难并不是大家造成的,凭什么次次迁就?这就导致队伍里出现了裂缝。只如今这道缝还小的很,还能修补上。
好在洪老大娶了个好媳妇,也算替他补上了这块短板。
冷秀才漫不经心的道:“你忘了魏嬷嬷说的话啦,大嫂那是伯府老夫人教养出来的,在许多贵人跟前都有脸面,为人处世自然也是一等一的,老大心粗想不到的,她还能想不到?大户人家最重规矩,我刚才看了一眼,连礼单都有。”说着将自己得了什么念了一遍,只那四个戒指不在礼单上,他还没看见。
杨小山也是识一些字的,如今升了百户,他一听冷啸说的,跟自己的礼单对了对,笑道:“哎,我比你多了手靶镜和劳什子香皂,还说是内造的,那岂不是皇帝用的?”
他们这话都没避着人,或者说就是给大家伙听得,其他人私底下对了对,千户职位的比杨小山这个百户,虽然没有他说的手靶镜和内造香皂,但一盒子香料就算在西北也不便宜呢。再说了,百合香,听着就雅致!
这回,大家是都满意了,心里也不得不对苏苏赞了一声,到底是大家出来的,就算是丫鬟出身,那见识也不是小门小户能比的。
冷啸又看了看大家表情,知道这事总算圆过去了。
突然,他想起什么事,问道:“你们有谁知道,岳姑娘是在蒲类还是在哈密?”
张三也是洪笙的亲卫,一听这话,心里一惊,道:“先前,老大叫人收拾哈密的宅子时,好像是她毛推自荐的吧!”
李四这会儿也顾不上和张三抬杠了,一脸无奈道:“所以说,她在哈密大宅?呵呵,你们说,洪老大和小嫂子说了这位‘干妹妹’了吗?”
其他几人面面相觑,觉得“洪老大,药丸!”
第一章 姐姐有礼(一更)
进了哈密县城,洪笙在前面骑马引路,苏苏坐在马车里,也不拦着粉黛几个掀起车帘张望着,因为她早就发现,关外比之关内,对女子的束缚更少。
在沿途的城镇,苏苏还看到跟着父兄跑商的女孩呢,更别说沿街叫卖的大姑娘小媳妇了。便是大家小姐,没有长辈带着,也能只带着丫鬟婆子悠闲的逛着街。
苏苏在此前已经了解到,哈密县有一条非常繁华的商业街,位于县城中心,将整个哈密县分成东城和西城。东城是汉族聚居地,西城则是少数民族聚居地。
这还是一百年前,当时的镇国公,年轻时在哈密领军时划分的。
当时是各族混居,虽说都是大楚子民,但民族不同,信仰不同,风俗不同,甚至连吃食都不同,自然存在诸多矛盾。
常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民族纠纷。所以当时的镇国公就下令重新划分聚居地,尊重各民族风俗。
又因为哈密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一环,所以大兴土木修建商业街。
两城之间的商业街成了各族交流的纽带,倒比先前住在一起更加融洽。
如今经过一百年,这个政令依旧被当权者坚定执行。
苏苏他们进城,正好从商业街上过。
此时不过早上**点,早饭摊子和小商小贩形成的早市已经结束,但各大商铺却是正好营业,来往的商人赶着马车或者组建了骆驼队。
粉黛几个到底年纪小,看着红头发、黄头发,绿眼睛、蓝眼睛的外国人惊呼不断。
京城自然也有各国商旅来往不断,但她们平日里根本不出门是一方面,京城里,坊市划分严格又是一方面,哪里有如此热闹的场景。
四个小丫头叽叽喳喳的小嘴说个不听,见苏苏不管她们,还还得寸进尺的拉着苏苏,要她讲解一下两旁的建筑,给她们长长见识。
东城的便罢了,西城那边儿的建筑真是风格各异。
有那种镶嵌大块彩绘玻璃的尖塔型建筑,有阿以旺式住宅,还有和汉族差不多的回族房屋,有欧洲传过来的巴洛克式建筑等等,简直就是一个万国缩影。
直到马车拐进东城区,四个小丫鬟还意犹未尽,苏苏无奈的道:“这边又不是京城,逛个街还要走上大半天,顾虑也太多。往后你们想出来玩耍,只出了门几步就到了,到时候只怕看都看够了。”
苏苏定的规矩,下人们一个月中能有三天的休息时间,或者连休或者分着休,只要把差事安排好就行。若是赶上宅中事多忙乱,不能休息,那还另有赏钱。
四个小丫鬟一听,也是这么回事,这才收了心神,服侍苏苏重新打理了一下发髻、首饰、衣服,给她带上了面纱。
不一会儿,马车停下,洪笙在外朗声道:“娘子,咱们到家了!”
四个小丫鬟先下了车,打起车帘,洪笙上前,亲自扶苏苏下来。
苏苏抬头望去,红漆大门中门大开,两旁站着十几个下人穿着的男男女女,只年纪似乎都不小了。
苏苏还在其中看到了几个明显有残疾的男仆,加上气势与普通下人不同,她心里一转,就明白,这大概是战场上下来的残兵。
只站在人前的那个姑娘是怎么回事?
只见那姑娘约莫二九年华,一张鹅蛋脸,俊眼修眉,长挑身材,长得很是不俗,只气质上有些不足。
她梳着一个繁复的百花髻,插着四五只赤金簪,耳朵上一副黄豆大小的红宝耳坠子,妆容有些浓艳,叫苏苏看了,倒感觉糟蹋了那张脸。
上身穿着一件石榴红绣彩蝶双飞戏百花的对襟衫,衫子掐腰收肩,显出高耸的胸脯和杨柳般的细腰,下身搭配一条石榴裙。
苏苏的穿着和她一比,倒叫人分不清哪个是刚成亲的新妇了。
看穿着,不像个丫鬟。可要说是亲戚,洪笙并不曾和她提过,难道是……
想到什么,苏苏心里一顿,似乎有一股子轻微的痛,却又很快消失不见,连苏苏自己都没来不及体会。
她是理智的阮苏苏,面对现实才是她该做的。所以苏苏冷静下来,心里道:这一身红衣,哪里有这么嚣张的侍妾通房?
想来也不是这样的身份,但女人的直觉告诉苏苏,来者不善。
洪笙顺着苏苏的视线望过去,心里便叫了一声糟糕,忘记和媳妇说了,可千万别误会。
刚要说话,便见那位打扮的跟个红辣椒似的姑娘走了过来,一脸担心的看着他,左打量,右打量,直把洪笙看得发毛。
然后便听到“洪大哥可是回来了,我算着时间,前几天就该到了,只一直没洪大哥的信儿,都快担心的睡不着觉了。”
不等洪笙说话,这姑娘又自来熟的上前拉住苏苏的手道:“这就是苏姐姐吧,百优拜见姐姐。”
洪笙便是在蠢也知道今儿个岳姑娘有点儿反常,听她叫苏苏姐姐而不是大嫂,心里就有点膈应。
而苏苏早就错开了身,避开了那姑娘这一礼,粉黛水墨等四个小丫鬟也赶忙挡到苏苏身前。
苏苏看了一眼洪笙,见她脸上表情不太好,知道这出戏并不是安排好的就行了。
一路相处过来,苏苏到底是相信洪笙的,他既然没和自己说过这位姑娘,想来并不是什么太重要的人物。
而这人居然在自己家门口,给她这个女主人来了个下马威,真是不知所谓。
苏苏漫不经心的掏出帕子,擦了擦被那位姑娘握过的手。她的手上满是汗迹,想来心里也并不像面上表现的这么淡定。
加上苏苏还看到身后那些仆妇眼中闪过的不屑和讥讽,这些情绪想来不是给自己的,那就只能是对这位姑娘了。
“虽说我并不曾听夫君说过姑娘,但你既然叫他一声大哥,按理来说,应该叫我一声大嫂。”
那姑娘被苏苏的丫鬟拦住,脸上的笑容已经挂不住了,在一听苏苏这话,更是一脸无措和委屈。
“第二,我是家中独女,父母早亡,除了义结金兰的三位姐姐,并不曾有什么妹妹。”
苏苏不等那姑娘开口将言,接着又道:“第三,看姑娘年纪应该也有十七八岁了,我虽成了亲,却不过只有十五岁,当不起姑娘一声姐姐。”
这话说的简直可以称之为掷地有声,“啪啪”打脸,红衣姑娘已经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看着洪笙,只洪笙这会儿哪里顾得上她。
照这段时间的了解,他感觉媳妇应该是生气了,他现在就该赶紧解释,只媳妇儿那小模样,怎么看怎么喜欢!
洪笙这幅样子只叫红衣姑娘差点没厥过去,喂喂喂,这就扎心了,老铁!
第二章 糟心事(二更)
消息有误,导致一见面就被人打脸的岳百优看着面前蒙着脸的苏苏,恶毒的想着:见不得光的贱人,不过是个丫鬟出身,你狂什么?
心里则恨死了向她传消息的那个傻大兵,屁事做不好,还敢肖想她,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那德行。
却原来,当日一同上京的军士回到哈密后就有人过来找岳百优献殷勤。只那人也不过是听随着洪笙下聘的同袍说可一些,比如洪笙的聘礼置办的如何如何,原来他媳妇是伯府丫鬟如何如何。
这一耳朵两耳朵的加上脑补,就是岳百优知道的消息。她只道洪笙可能是为了攀附伯府,这才不得不娶一个丫鬟进门。
而既然是出了府的丫鬟,想来年纪也不小了,这才有一声不怀好意的“姐姐”之称。
洪笙这时也给苏苏介绍道:“这位是岳姑娘,她大哥是我刚来西北时的同袍。”说到这,洪笙停下,而那位岳姑娘则眼眶变红,眼泪说掉就掉了下来。
苏苏一边感叹这位姑娘的演技太浮夸,一边想,想必洪笙那位同袍应该是战死沙场了。
至于为什么会在洪笙家里,苏苏都能想出接下来的狗血剧情。无非就是父母双亡,和哥哥相依为命。
如今哥哥也没了,只得将她托付给洪笙。然后日久生情啥的……呵呵,都特么是套路,千万别指望着自己同情她。
同情一个惦记着自己老公的女人,然后引狼入室,那不是缺心眼,那是傻啊!
所以苏苏就这么淡定的看着这位留着泪还没把浓妆哭花了的岳姑娘重新与她见了礼,道:“百优拜见嫂嫂!”
呵呵,百忧(没错),确实是个忧伤的故事。不过,丫的挺能屈能伸啊。
苏苏笑着伸了伸手,虚扶了一把,“姑娘多礼了。”论风范,装相,那一百个岳百优也不是一个苏苏的对手。
苏苏即便脸上蒙着轻纱,那优雅高贵的气质就已经从举手投足间展现出来。
岳百优:完败。
在门口耽搁了一会儿,苏苏看着洪笙,道:“夫君,这都快吃午饭了,还是赶紧进门安顿吧!”苏苏也没兴趣给人当猴看。
洪笙见苏苏在人前对他言听计从,事事以他为主的样子,仿佛刚才那一幕是大家的幻觉一样,就觉得好笑又有点蛋疼,估计晚上又得半夜爬床了。
面上却一本正经的道:“回家!”说完打头走在前面,苏苏和她错了半个身子,小媳妇样的跟着。
进门路过那些下人,皆弯腰福礼或是单膝跪地,声称:“拜见大爷、奶奶!”
洪笙挥了挥手,苏苏柔声道:“起来吧,等安顿好在一一见过吧!”
洪笙买的这宅子还是才建了二三年的新居,只原主人的商队在路上被劫了,损失了大笔货物钱财不说,还死了好些伙计,光赔偿金就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为了上下打点,不得不抛售在哈密的产业,至少能换的一些现银,也许还能东山再起。
这座宅子做价一千两,知道是兵老爷要买,又便宜了二百两。因为宅子里的家具摆设都是好木料,也新的很,洪笙便又掏了一千两银子,把家具什么的也买下来了。
说来,家具倒比宅子还贵。只洪笙怕苏苏不喜,嫌弃是人家用过的,就叫人都收到了库房里,便是苏苏不用,以后拿出去卖了,也能赚一笔差价。
这座宅子真心不错,是五进的四合院,第一进院是垂花门之前由倒座房所居的窄院,第二进院是对外使用的厅房和东西厢房,之后再设一道垂花门,在厅房和这道垂花门之间形成第三进院,垂花门之后为正房和厢房所在的第四进院,是主院。后面还有后罩房,就是第五进院。
在第五进院子的东侧和西侧还各有一排房子,作为厨房和仆人住宅。
内宅的院落中有正南北十字形的甬道。外院的庭院里种了栆树、石榴树,正房前面则是两个小花坛,种着牡丹花,如今开的正盛,苏苏认出几种名贵品种。
在四进和五进中间,还有一个小花园,玫瑰、芍药、海棠、紫藤、石榴、鸢尾等花卉争奇斗艳,引来蝴蝶蜜蜂嬉戏追逐。
洪笙并没有急着安顿,而是带着苏苏在家里转了一圈,正房后面还有一座小竹楼,原是先前的房主给女儿准备的绣楼。
精巧的两层竹楼,不仅能对着小花园,站在两楼的阳台上,还能将整座宅子尽收眼底。
苏苏对这座宅子很是满意,屋里添些家具就能住,而且还随自己的心意摆弄。
只她的好心情,也就到这了,只因为眼前的事太糟心了,没有经过男女主子的同意,那座竹楼居然有了主人,就是那位岳百优姑娘。
见过脸大的,没见过这般不要脸的,不说苏苏此时的心情,便是洪笙脸色也不太好。
他和那位同袍也就是岳百优的哥哥说来并不是太熟悉,先前不过是同一个百户所的兵丁罢了。
只他升了总旗时,那位同袍被分到了他旗下。这还没等太熟悉呢,就上了战场,然后那位同袍就牺牲了。
那人也不是一下子就死了,而是受了重伤,当时也不是就他一个在身边,受托付的自然不只洪笙自己。
只洪笙到底是上官,从战场下来又从总旗升了百户,大家似乎都默认由他多照顾点,洪笙又有一份江湖侠义心肠,便没有拒绝。
只当时岳百优都十六了,也不小了,洪笙就想着干脆将她认为义妹,好好给她找个婆家,多陪送点嫁妆,也算对得起和那同袍一同杀过敌的情义了。
谁知道这姑娘听说哥哥没了就厥过去了,醒了也不吃不喝,洪笙没法子,只能把人从他们家那破屋子里接到自己宅子里,又叫家里的老妈妈照看着,等她接受了现实在说别的。
之后就是姑娘倒是接受了哥哥战死沙场的事实了,但并没有接受洪笙认她为妹妹的好意,只说她有哥哥,不认别的哥哥啥的(呵呵),洪笙一见人家姑娘这么伤怀,他不提就是了,心里把他当成妹妹也一样的。
有姑娘在家里住着,洪笙为了避嫌,也就不怎么回家了,而且那时候他满心满意都是往上拼,挣一个配得上苏苏的身份,哪里会注意别人。
第三章 有恃无恐(三更)
话说岳百优也是够悲催的,整整两年的谋算,那都是给瞎子抛媚眼,白费心思了。
眼看着一年大两年小的,她都快十八了,洪笙的官也越做做大。就差恨不得把洪笙推倒的时候,传出来消息,人家洪笙定亲了。
岳百优简直就是咬碎了一口银牙,娘的,叫人摘桃子了。
在她心里,大哥将她托付给洪笙,那就是也包括终身大事的,而洪笙自然也是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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