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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芳草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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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芳草香
作者:淡雅阁
文案
一场突如其来的空难让她回到了孩提时代,重生已是难得,更幸运的是还拥有了随身空间,本想平平淡淡过完这一生,奈何极品闹上门,于是一不做二不休,打跑极品,善用空间,办厂子、开果林,誓要发家致富,过逍遥日子。
(女主虽有空间,但空间能力有限,过程还需女主自己奋斗。)
小说类别:都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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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久违的家
清晨,徐徐的微风吹过,送来阵阵清爽。群山环绕的云和庄在第一缕阳光穿透云朵普照大地之时便渐渐热闹了起来。
“小晨,衣服洗好了没?没洗好就先放着,回来吃过早饭之后再去洗。”林妈妈李伟燕嘹亮的声音打断了小溪边上正陷入沉思的林子晨。
“诶,知道了。”林子晨把手上还没洗干净的衣服放到一旁的石头上,洗干净手上的泡沫,甩掉水珠,起身往家里走去。
已是深秋,然而云和庄周边群山上的树木依旧郁郁葱葱,唯有那万绿从中一点红的枫叶在提醒着人们:秋已深了!
脚踩松软的泥土地,眼看周边熟悉的风景,林子晨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恍惚感。已经记不起多久没有像现在这样仔细地看过家乡的一草一木,更记不起多久没过过这样闲适自足的生活。
“姐,快点。你再不回来,肉汤可要被我喝完了。”
林子晨的脚步还没有踏进院子,一个稚嫩的声音就传到了林子晨的耳朵里。林子晨推开篱笆做成的小门,走进院子。迎面走来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模样与林子晨有七八分相似。
“小曦喜欢喝肉汤就多喝点。”林子晨上前,习惯性地伸手要摸摸林子曦的头。
林子曦身子一扭,躲开了林子晨的手,“姐,我已经长大了,不可以再乱摸我的头。”说完,嘟着嘴“凶狠”地瞪了林子晨一眼。
林子晨看着自家弟弟萌翻了的表情,噗嗤一声笑了。
“姐~”林子曦语气略带恼怒地控诉林子晨笑话他。
“额,不好意思,姐不是故意要笑小曦的。”林子晨举手妥协,“好吧,从今天开始姐不再乱摸小曦的头。”
“嗯,姐说话要算数。”林子曦一双大眼睛紧紧地盯着林子晨,仿佛林子晨一说“不”他就再也不理林子晨似的。
“好。要不要跟你拉钩钩?”林子晨满眼笑意看着林林子曦,扬扬自己的小拇指。
林子曦闻言,脸蹭地红了,撇开脸,假装没看到林子晨眼里的戏谑,“我,我去吃早饭了。”说完逃似地跑进了厨房。
“哈哈哈······”林子曦的反应彻底愉悦了林子晨。
李伟燕和林清祥在厨房里看到姐弟俩的互动,眼里双双闪过了一幕笑意。
“小晨,还愣着干嘛,快去盛饭。”李伟燕笑着瞪了一眼林子晨,让林子晨不许欺负弟弟。
林子晨假装没有看到李伟燕警告的眼神,摸摸鼻子,走进了厨房。
林家的房屋都是泥砖黑瓦的,厨房很狭窄,一个土灶,一个水缸,一个橱柜,再加上一张小木桌,厨房里所剩的空间就不多了。
空间虽小,但是李伟燕懂得收拾,整个厨房看上去很干净整洁,一尘不染的。
小木桌上放着一盘青菜以及一盘香郁的猪肉汤,还有一碗白米饭。林子晨端起白米饭,盛了一点肉汤浇在白米饭上,再夹了几根青菜堆在米饭上,便走出了厨房。
庄里的人家吃饭没什么讲究,除了过年过节,或者来客人了才会上桌吃饭外,平日里都是端着饭碗在自家院子里站着,或者端着饭碗这家窜窜,那家窜窜就解决了一顿饭。
今天是周末,学校不用上课。吃过早饭后,林爸爸林清祥和李伟燕便出去干零活,而林子晨姐弟两就留在家里。
林子晨重新回到小溪边上把全家人的衣服洗干净,晾在院子的竹竿上。深秋的清晨总是凉爽的,林子晨抚顺被风吹乱的刘海,站在院子里看着低矮的房屋入了神。
林子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此时此刻内心的心情,明明上一刻还坐在飞机上看着窗外的彩云入神,下一刻就遇到了空难,再次睁开眼,已经回到了少年时代。
唉,既来之则安之。上辈子因为学历不高,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努力才在繁华的大城市里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本想着趁假期出去旅游放松一下,哪曾想到会遇到空难,再次醒来,曾经拥有的一切都已经变成了过往云烟。
上辈子,林子晨虽然时不时会问问自己这样忙碌的生活是不是自己想要的,但是却从来没有奢望过能回到过去,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这也导致了林子晨自醒来到现在一直都处于一种恍恍惚惚的状态当中。
“姐,姐?”做完作业要出去玩耍的林子曦一走出家门就看到在院子里定了神的林子晨,忍不住上前轻声唤了唤。
“嗯?额,怎么了?”林子晨回过神,迷惑地看着林子曦。
“姐,你怎么了?是不是发烧还没好?要不要去看看医生?”人小鬼大的林子曦像个小大人一样踮起脚尖想要伸手探了探林子晨的额头。
林子晨心里一暖,捉住林子曦的手,笑了笑说:“没事,姐的烧早就退了。”随即看到林子曦穿戴整齐的样子,林子晨醒悟了过来,“小曦是要出去玩吗?想去玩就去吧,中午记得早点回来吃午饭就行了。”
“嗯,那我出去玩咯。”林子曦虽然很担心林子晨,但是玩耍的**更加吸引他,于是林子曦一步三回头,看着林子晨不断地示意他快出去玩才放心地扭头去找村里的小伙伴了。
看着林子曦的身影走远,林子晨拍拍衣服上不存在的灰尘,把装过衣服的空桶放回了厨房的洗澡间里。
走出厨房,林子晨往正屋走去。林家的正屋是泥砖房,中规中矩的农家房屋构造,红色的泥砖,黑色的瓦片,棕色的木门,这些全都是林清祥一手弄出来的。林家的厨房是后来加盖的,就紧靠着正屋的右侧。屋前一片空地,简单地用篱笆一围就成了一个独立的小院。
这个年代的平和县,几乎每个乡镇都是泥砖房,盖房子也是自家人亲力亲为,造出来的房子虽然做工粗糙,但是厚实,绝不会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而且泥砖房最大的特点是冬暖夏凉,因而一年四季住在里面都不会觉得燥热或者是酷寒。这对于上一世久受大都市闷热天气“毒害”的林子晨而言是最难得宝贵的。
走进正屋,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十来平方左右的客厅,简单地摆放着一张木桌以及几张椅子。客厅的左右两边各有两个房间,外侧两个光线充足、明亮的房间分别成了林子晨姐弟两的卧室,里侧靠近厨房这边的房间做了仓库,并打穿了一扇门直通厨房,剩下的一间房就成了林清祥夫妇的主卧。
林子晨在屋里转了一圈,见到处都是干干净净的,根本不需要她再去整理,心里微微叹了口气。
☆、2、摘菜
上一世忙碌惯了,这会儿屋前屋后转了好几圈也没找到活儿干的林子晨浑身就开始觉得不得劲,无聊地在院子里转来转去,眼睛四处飘着,看能不能找到事情做。
无趣地在院子里转了好几圈,眼神不小心瞄到了客厅墙上挂钟指向的点数,林子晨深深地松了一口气,脚步一转,身影毫不犹豫地往厨房走去。
林子晨站着厨房的大门口,一双凤眸迅速扫了一眼整个厨房的布局,终于在橱柜的底下找到了她想要找的东西--菜篮子。
迈开步子,上前一手捉过菜篮子,林子晨身影毫不拖沓地往外面走去。
林家的菜园子就在早上林子晨洗衣裳的那条小溪边上。林子晨沿着记忆中的道路,慢慢往小溪边走去。
林家的菜园子不大,五六平方米大的一块土地被林妈妈李伟燕均匀地分成了好几块,每一块都种上了时令蔬菜,一家四口吃的蔬菜都是这几块地里产的,纯天然无公害真正的绿色食品。
菜园子地形呈三角形,一面靠山,两面临水。近水的两面用成人高的竹篱笆围了起来。为了防止家养的牛群会弄坏篱笆,闯入菜园子里偷吃蔬菜,云和庄的妇人们都会在自家菜园子的外围再种上一种当地才有的荆棘。
这种荆棘枝叶茂盛,枝干伸张开来可以把菜园子紧密地包围起来,加之枝干上长满了锋利的刺,即使皮厚的大水牛也不敢轻易从它们中间走过。
林家的菜园子外围也种上了这种荆棘,确保了菜园子里的蔬菜不会受到大水牛的偷食。
现在是深秋,荆棘的叶子已经脱落完毕,只剩下光秃秃的,浑身尖刺的枝干。要是在春天,这种荆棘还会开出雪白的白花,一簇簇的,远远看去就像天上的白云,微风吹过,吹散朵朵白花,那情景仿佛进入了童话里的世界,美不胜收。
林子晨打开菜园子的篱笆门,熟练地在一块菜地前蹲了下来开始摘菜。
林妈妈李伟燕勤劳能干,把菜园子打理得井井有条,菜地里的蔬菜也是长势可人,棵棵绿意盎然,水灵水灵的,光是这么看着就让人觉得食欲大开。
林子晨麻利地摘满了一篮子的蔬菜,心满意足直起了腰身,拍拍手上沾着的泥土,林子晨转身准备回家做午饭。
走出菜园子,林子晨伸手想要把篱笆门挪回原来的位置,却一不小心被旁边神出来的荆棘刺中了手腕,“哎呀!”林子晨吃痛地低呼了一声,看着开始往外冒血珠的手腕,轻轻吹了几下就没去理会了。
好在刺中林子晨手腕的荆棘是枯死了的,不然被生机勃勃的荆棘刺弄破肌肤的话,手腕起码要红肿、瘙痒几天后伤口才会慢慢愈合,连牛被刺中了也不例外,这是这种荆棘最让人顾忌的特征。
手腕上的痛楚很快就消退了,以至于专心于洗蔬菜的林子晨并没有留意到自己伤口上冒出来的血珠子刚冒出来就又神奇地被肌肤吸收进去了,细小的伤口也转瞬间就愈合了。
林子晨的心思一早就被菜篮子里水灵灵的蔬菜占据了,回家的路上一边轻轻地哼着小曲,一边在心里谱写着今天中午的菜谱,待回到家里,林子晨心里也已经挑好了菜谱。
林子晨把菜篮子在木桌上放着,挽起手腕开始洗锅、切菜。一切准备就绪,林子晨望着家里用的老式灶炉有点无从下手了。柴火、松香木、盒装的火柴、稻草苗,这些都是脑海里最深的记忆,可惜现在的林子晨是十几年没碰过这些的林子晨。
望着那满是黑炭灰的灶炉壁,林子晨不敢保证她会不会一失手就把厨房给毁了。
就在林子晨纠结着要不要冒险试一试的时候,出去玩耍的林子曦回来了,林子晨仿佛看到了救星一般,一把拉过林子曦,“姐要做饭,你来添柴火。”
“哦。”林子曦敏锐地捕捉到了林子晨看到他回来那一刻时明显松了一口气的表情,虽然不知道林子晨为何松了一口气,但是林子曦还是乖乖地给自家姐姐当下手。
有了林子曦的帮忙,林子晨接下来的事情就顺手多了。林子晨不慌不忙地把材料一样一样放入锅里,时不时用锅铲翻动一下,偶尔提醒一下林子曦该添柴火或者把火势弄小一些。姐弟俩齐心协力,很快就弄好了两菜一汤。
“呼,好香啊!”林子曦深深吸了一口菜香,都有点忍不住伸手拈几根菜塞进嘴里过过瘾了。
“啪。”林子晨伸手轻轻拍掉林子曦伸向菜盘子的脏手,眼睛一瞪,“洗手去。”
在自家姐姐的淫威下,再看看自己黑乎乎的小手,林子曦很有自觉性地跑去外面的水井打水洗手了。
“姐,我可以吃饭了吗?”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再加上玩了一整个上午,此刻再闻着这菜香,林子曦的肚子很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林子晨伸长脖子看了看外面,还是没有看到林清祥和李伟燕的身影,于是转身对林子曦说:“饿了就先吃吧,姐先去喂猪。”
林子晨提着已经拌好的猪食往屋后的猪圈走去。家里的猪是端午过后买回来的,养到现在已经有一百来斤了,好好喂养的话,到了过年的时候估计可以长到两百来斤,除去自家过年要留下的一部分,其余的拿去卖也可以换点钱回来。
按林子晨自己看法,这样的养殖方式一点也不挣钱,一头猪辛辛苦苦养了大半年才换回那么几百块钱,人工费、饲料费都挣不回来。不过庄上的人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做的,也没有人会特意去改变,林子晨也不会去做这样的事。说到底养猪并不是为了挣钱,而是过年的时候可以少花一点钱去买猪肉。庄上人家养的猪都是纯天然的,没有喂食任何加工过的饲料,猪肉也是一等一的美味。
要是可以得话,这不外乎也是一条发财的路啊!林子晨陷入了深思。既然重生了,自然要做点改变家里现状的事,她林子晨可不是一个只会安于现状的人。
喂完猪,林清祥和李伟燕也回来了。李伟燕一进家门就闻到了浓浓的菜香,眼里闪过一抹惊讶,“小晨,是你做的饭?”
林子晨微微点了点头,催促李伟燕和林清祥快去洗手吃饭。
之前的林子晨不是没有做过饭,只是手艺没今天的这么好,故而林妈妈才有点不确信。
☆、3、空间
林清祥站在水井旁一边用打湿的毛巾擦拭身上的汗水,一边笑着说:“小晨的手艺进步了呀,光闻着这菜香,我的肚子都咕咕叫起来了。”
林清祥长得虎背熊腰的,全身的肌肤因为常年在太阳光下暴晒,变成了健康的麦子色。
大热天的,在没有风扇和空调的山区,男人们散热的最好方法就是“打赤膊”,也就是**着上身。
林清祥擦干身上的水珠,就这么**着上身进了厨房端饭。
林清祥的身材很棒,常年的劳作练就了他一身的肌肉,看着就觉得充满了力量。
李伟燕看着林清祥还沾着些许水珠的上半身,脸不由地红了一下,随即笑骂道:“老不羞的,小晨还在呢,赶紧把衣服穿上。”
女儿都十四岁了,多少知道一些男女之事,自然要避讳一下。
林清祥不乐意,这大热天的,吃一顿饭都能出一身汗,他好不容易才凉爽了一点,穿着衣服吃饭,吃完了岂不是又要洗一次澡?“这大热天的,你就别折磨我了。”
“是热比较难受,还是女儿比较重要,也不怕小晨长针眼。”李伟燕瞪了林清祥一眼。
林清祥顿时焉了,低怂着脑袋,求助地看向林子晨。
林子晨撇着脸,好笑地看着这夫妻两的斗嘴,见林清祥看向自己,忙转开脸去,“爸,你随意,我什么也没看见。”
林清祥又把求助的目光看向一旁的儿子。林子曦大口扒着碗里的饭,转过身,也假装没看见林清祥投射过来的目光。
女儿儿子都不搭理自己,林清祥只能把目光转回到自家媳妇的身上。
林清祥低怂着脑袋,眼睛含情脉脉地凝视着李伟燕,无声地说道:“媳妇,女儿和儿子都在呢,你就给我点面子好不好?”
李伟燕撇开脸,不理会林清祥,但是也没有再说让林清祥把上衣穿上的话。
得到媳妇的恩准,林清祥心情愉快地扒着碗里的饭,脸上还带着灿烂的笑容。
“姐,爸的样子好丢脸哦!”林子曦挪到林子晨跟前,悄声地说。
林子晨回头看了一眼还在厨房里“眉目传情”的林清祥和李伟燕,无声地笑了,眼里满是暖暖的笑意。
用过饭,林子晨把李伟燕推出了厨房,自己一个人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
李伟燕难得体会一次被女儿照顾的待遇,自然乐呼呼地离开了厨房。
把厨房整理得有条有理的,林子晨关上厨房门,回了客厅。
李伟燕和林清祥要午休,林子曦出去找小伙伴们玩耍了,林子晨便一个人回了房间。
停了下来,林子晨才有心思查看自己手腕上的伤口,可是抬起手腕一看,上面白白净净的,一点伤口的痕迹都没有看到,“奇怪了,难道是我产生了错觉才会认为自己被荆棘刺到了?”
仔仔细细才查看了好几下自己的手腕,伤口没有看到,倒是在自己的手腕处看到了一朵彩云模样的印记。
林子晨不记得自己手上有彩云模样的印记。用手搓搓,搓不掉,涂了点口水在上面,继续搓,可是把皮肤都搓红肿了,那朵彩云依旧光鲜地印在手腕上。
林子晨低头,一双眼睛盯着手腕看了大半天,仿佛要把手腕上的彩云看没似的。
林子晨不信邪,出了房间,拿了香皂、洗衣粉一样一样往手腕上搓,可那彩云印记就像肌肤上长出来似的,无论林子晨怎么搓,怎么洗,也弄不掉。
看着已经通红一片的手腕,林子晨决定暂时不弄了,回床上午休去了。
迷迷糊糊的,林子晨发觉自己正置身于一个白雾的世界里,周围都是白茫茫的一片,能见度极低。莫名地出现在这样的一个地方里,谁都会心生警觉,但是林子晨却只感觉到了安宁,没有感觉到一丝丝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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