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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双灰绿色的眼睛-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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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斯低头胡乱翻看着手机上拍的那些笔录,半天都没有答话。

    “说实话,我一直不喜欢这个斯默克,觉得他很古怪。可是现在回想起来,他其实对我一直都很友善,而他的那些在我看来十分奇怪的言行,可能只是因为他这个人很单纯。甚至可以说是很愚蠢、很笨拙。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遇到我们竟会令他无辜地送了性命。”晏菲用手捂着脸,说话的声音显得干涩而疲惫。

    兰斯走过去坐到她身边。用手抚摸着她的后背,轻声说:“这是我们都没有想到的事情。其实他就是一个一直没有长大的孩子,不懂得分辨善恶是非,当然就更没有学会谨言慎行。我猜余兴成之所以单单没有付给他钱。可能就是因为他十分清楚这个傻孩子的为人。一旦有了大笔的钱,他很可能就会肆意挥霍并到处炫耀,将林场的事情说出去。而若是没有钱,他反而会安分地去林子里打猎,也不太可能将自己被开除的事情到处夸耀了。谁能料到,这个傻孩子最后还是因为钱的事情被害了。现在我们唯一能为他做的,就是找出杀害他的凶手,替他讨回公道。”

    晏菲慢慢将手从脸上放了下来。看着兰斯道:“我想我可能已经找出了那个凶手,他叫余兴胜。”

    “余兴胜?”兰斯皱了皱眉。“他和余兴成是什么关系?”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同一辈的兄弟有时名字中间的那个字是一样的,所以余兴胜和余兴成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的关系。”

    “会不会是当地警察不熟悉汉语发音,把‘成’字给拼错成了‘胜’字?”兰斯犹存了些许疑意。

    晏菲摇了摇头,“警方没有弄错。根据笔录,这个余兴胜并不是常青公司的正式雇员,他只是以余兴成亲戚的身份长期在营地里呆着,在余兴成外出时替他照看公司里面的事情。事发当天,余兴成并不在兰巴雷内,而是去了利伯维尔,处理其他生意上的事情。按照余兴胜的说法,斯默克向他提出想重新回来工作,他告诉 斯默克,余兴成不在,要过几天才能回来,可是斯默克不愿意走,于是他就给了他一些钱,让他过几天再来。斯默克收了钱以后就走了,这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余兴胜的这个说法得到了常青公司门卫的证实,斯默克确实独自离开了常青公司,而且他当时的情绪比早上刚来时要平静得多,甚至还笑着跟门卫告了个别。”

    “如果门卫的证词可靠,那么杀人现场就不在常青公司的营地内,很可能就是在尸体被发现 的地方附近。”

    “门卫的证词同时也得到了常青公司其他工人的支持,他们都曾看到斯默克笑着出了公司的大门。这些作证的工人中不只有中国人,还有当地人,不太可能同时都被余兴成收买了。”

    “如此说来,余兴胜应该是先用钱稳住了斯默克,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平安地走出了常青公司的大门。随后,余兴胜又与斯默克在公司外面的某处见了面,趁机杀了他。他们见面的地点,应该就在那个被关闭的林场,而斯默克的尸体也是在离那里不远的地方被发现 的。我看过勘探队的笔录,发现 斯默克尸体的地方是在他们新增加的一块工区里。当时勘探队的人正在进行施工前的清路工作,在林中的一条小溪边发现 了尸体。”

    “我想斯默克一定是从那个喀麦隆人那里听到了常青公司可能在非法盗伐的事情,就觉得自己掌握了余兴成的秘密,想以此为要挟,得到一笔钱甚至是找回原来的工作。余兴胜给了他钱之后,又把他骗去林场,并在那里杀了他。余兴胜当然不能让尸体留在林场里,但他也不会带着一具尸体在充满危险的林子里走多远,应该是尽可能找个隐密的地方草草埋了了事。他没有想到的是,那片林子中确实充满了危险,因饥饿而四处觅食的野兽随时都会出现,将斯默克尚未腐烂的尸体刨了出来。而余兴胜更没有想到的是,勘探队的新工区竟然已经推进到林场附近,从而正巧让他们发现 了斯默克。”

    “可能是上帝也想帮帮这个可怜的傻孩子吧,或者是,他想让那个凶手早日自食其果。”兰斯的绿眼睛闪过一道锐利的光。(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六章 伤残

    “两盒止痛药。”那个中年人将一张处方和钱递给柜台后面的年轻女孩。

    年轻女孩只是随意扫了一眼处方,就将药和零钱递给了中年人,同时微笑着说:“您从中国带来的药又吃完了?余先生?”

    余先生脸上的肌肉微微扯动了一下,勉强算是露出了一个笑容,“是啊,那种药在中国的药店里买也需要 处方,不容易弄到。”

    “下个月我们这里会进一批新药,其中有一种止痛药,它的效果应该比现在您买的这种更好一些。”年轻女孩热情地说,显然对面前这个长期受病痛折磨的中国男人非常同情。

    “好啊,到时候我会让大夫给我开那种新药的处方,谢谢你了,贝蒂。”余先生向贝蒂点了点头,然后拄着那根红木拐杖,转身出了药店。

    在距离药店不远处的一个偏僻街角里,晏菲和兰斯正坐在车里观察着一瘸一拐走出药店的余兴胜。

    “江医生说的果然没有错,余兴胜真的又来这里买药了。”

    兰斯将手中的照片收了,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说:“林阳辉刚传过来的这张余兴胜的照片应该至少是在五、六年前拍的,跟他现在的相貌差了很多,若不是左腿残疾的特征相符,一时还真难断定就是他本人。”

    “五、六年?我怎么觉得至少是十多年前拍的呢?照片上的那个人最多不过二十七、八岁,可眼前这个余兴胜。看起来怎么都有四十多岁了,头发都白了快一半了。”

    晏菲看着余兴胜走到他的那辆灰色皮卡前,先开了车门将拐杖放了进去。然后才费力地爬到了司机的座位上,关好车门以后,将车拐上了主路,向常青公司营地的方向开去。

    兰斯将车开动,慢慢地跟上了余兴胜的车,才接过晏菲的话道:“根据档案资料记载,余兴胜今年三十四岁。二十一岁入伍,后来在参加一次军事演习中意外 受伤,左腿留下了永久性的伤残。被迫退伍,当时他只有二十三岁。退伍后他干过很多行当,都没有什么起色。五年前,他来到加蓬。投奔他的堂兄余兴成。由于这个人行事低调。在余兴成的公司里一直没有什么像样的职位,所以让负责调查余向东和余兴成的人误把他当成混饭吃的闲散人等,就在报gào 中忽略了此人。”

    “怪不得一开始你还不相信有余兴胜这个人存zài 呢。他真的只有三十四岁吗?那他就是传说中的少白头了?”

    “不是少白头,他是被伤病和艰苦的工作折磨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听江医生说,余兴胜刚来加蓬时,余兴成对他并不好,让他跟那些中国伐木工人一起干活,待遇上完全没有区别。

    余兴胜因为早年落下的伤患。非常不适应加蓬这里炎热潮湿的气候,左腿的伤处时常疼痛不已。他从中国带过来的止痛药吃完以后。又不敢麻烦余兴成带他去当地的医院看病开药。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江医生,就求这位热心的老大夫帮忙给他弄了些止痛药。江医生当时也是很同情这位身有残疾的退伍兵,就时常免费送他些止痛药,后来江医生随勘探队去加蓬南部施工,就再也没有见过余兴胜了。

    直到半年前勘探队来到兰巴雷内施工,与常青公司也算是比邻而居了,江医生才又见到余兴胜,当时就觉得他变化非常大,除了更加少言寡语,相貌尤其变得异常苍老,头发也白了不少,最令江医生不安的是,余兴胜的性情似乎也变了很多,从前常挂在他脸上的那种忍耐和认命的神情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残忍和疯狂的眼神。

    在跟余兴胜闲聊的过程中,江医生得知,他现在的生活有了改善,不用再去林子里干活了,而且余兴成还专门托人从中国带过来一种止痛药给他服用。江医生问清了这药的药名之后,曾上网查过相关的资料,发现 这种药确实有非常强的止痛效果,但同时也有极强的负作用,若长期服用,对人的身体和精神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江医生认为,余兴胜如今性情大变,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跟他正在服用的药物有关。所以他就劝说余兴胜,尽量减少服用那种止痛药,并且还为他推荐了一位当地的医生,可以帮他开一些剂量温和的进口止痛药。看来余兴胜对江医生还是很信任的,确实按他说的开始去看当地的一位医生,并且按那个医生所开的处方去药房买药。”

    “这样说来,这个余兴胜也是个很可怜的家伙。”

    兰斯只是冷冷一笑,“还记得托里亚吗?他自幼失孤,在孤儿院里倍受欺凌,失散多年的幼弟又被警察误杀,他也应该算是个很可怜的人。可是,可怜并不能成为为恶的理由。一个人的身体伤残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的精神也同样伤残了。余兴胜从一个被欺压者变成助纣为虐的欺压者,甚至沦落为杀害无辜者的凶手,这是他精神上的伤残造成的,而这种伤残是无药可救的,他只会自取灭亡。”

    晏菲轻声叹了口气,“你觉得,那个失踪的年轻记者会不会也是他杀的?”

    “可能性非常大。以余兴成的为人,不太可能会为了这种事自己动手杀人,也许他正是看中了余兴胜有过当兵的经lì ,又是个伤残人士,不易引人怀疑,才想方设法地将他转变成一个躲在阴暗角落里伺机而动的杀手。”

    “警方刚公布了斯默克的死因,他是由于被重物连续击打头部而致颅骨破裂而死。你刚才看到余兴胜手中拿的那根拐杖了吗?看起来很沉重很结实的样子——”

    “看到了。这根拐杖应该就能解释斯默克的死因,而且还可以解释,为什么他的尸体被带到离凶杀现场那么近的地方草草掩埋,原因是那个凶手行动不便。”(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七章 纪念日(一)

    一路跟随余兴胜回到了常青公司的营地,兰斯将车在一个隐蔽处停了下来。

    “我们找机会混进去,把余兴胜的那根拐杖偷出来,好不好?”晏菲忽然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兰斯笑了笑,“真是贼胆包天啊!我倒是很喜欢这个想法,不如今晚我们再做一次夜行大盗,将余兴胜和余兴成的房间和办公室都翻个底朝天,没准儿会有些意外 的收获。”

    晏菲一听兰斯同意了自己的提议,马上兴奋不已地拍手道:“岂止是他们两个人的,我们还要把整个营地里值钱又好拿的东西都偷走。”

    “你这个鬼精灵!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人怀疑到我们这次偷窃的真正 目的了。”

    晏菲得意 地一笑,心里却是很清楚,兰斯其实一早就打了这样的主意,否则他不会一路跟着余兴胜到这里来实地踩点,但他却故意 做出这一切主意都是晏菲想出来的样子,只为了满足她这个小女人的好胜心。

    在给了这个贴心的好男人一个温柔的吻之后,晏菲笑得很甜地说:“我饿了,不如我们去吃烤鱼吧。”

    对烤鱼已经产生天然过敏的兰斯回吻着这个专爱捉弄人的小女人,在她耳边诱惑地说:“我们还是回酒店吧,今晚餐厅的特色菜可是有你非常喜欢吃的龙虾——”

    “你怎么连这个都知道 ?”晏菲可不会轻易上他的当。

    “我当然知道 了,因为是我特意吩咐他们做的。而且我还让他们准bèi 了最好的红酒。”兰斯继续 实施着诱惑。

    “原因呢?为了提前庆祝我们今晚的盗窃行动马到成功?”晏菲明知故问地瞪着大眼睛。

    “当然不是。”兰斯刮了一下晏菲的小鼻子,“还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你在哪里吗?”

    “嗯——”晏菲转着眼睛想了想,“去年的这个时候嘛。我应该还没有登上那架破飞机,对了,我应该正在跟一个英俊的德国小伙子在书店里聊天。而你这个狡猾的坏蛋,就躲在某个角落里观察着我,心里正琢磨着应该怎么对付我吧?”

    “回答完全正确。”兰斯奖励了晏菲一个吻,“正是一年前的这一天,我们在那种十分特殊的情形下相遇。然后就一直相伴着走到了今天。对我来说,这是我人生中最值得纪念的一天,因为你走入了我的生命中。从此改变了我的人生,让我从一个头脑冷静的杀手变成了一个常被捉弄的傻瓜。”

    “你也改变了我的人生,兰斯。”晏菲温柔地捧着兰斯的脸,“你让我从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神变成了一个无所不偷的女贼。”

    然后。这一对为了自己身上所发生的巨大转变而欣喜不已的男女。就热烈地吻在了一起——

    “兰斯,”晏菲一边吃着美味的龙虾,一边用温柔的眼神看着兰斯,“我们今晚的庆祝活动应该什么时候开始?”

    “已经开始了啊,”兰斯装傻道,“你不喜欢我为你准bèi 的美酒佳肴吗?”

    “你不会告诉 我说,我们的纪念日只有吃吃喝喝吧?”晏菲撒娇地拉住兰斯的手,双颊因红酒的作用而泛起了美丽的红晕。

    兰斯抚摸着晏菲有些发烫的小脸儿。微笑着道:“当然不只这些,我还准bèi 了很多庆祝活动呢。不过你的酒可不能喝得太多,否则一会儿就无法继续 欣赏甚至参与这些有趣的活动了。”

    “放心吧,我当然不会喝多,这点儿酒只是助助兴而已。等一会儿我还要开车呢——”晏菲咧嘴笑着,大眼睛泛着朦胧的水光。

    兰斯轻叹了一口气,“这可是你一直在诱惑我——”

    说完,他从餐桌边站起身,俯身抱起那个犹自醺醺然的小女人,将她放到了那张舒适的大床上——

    等到晏菲完全清醒过来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几点了?”她问躺在自己旁边的兰斯。

    “快十一点了,我们该出发了。”兰斯吻了她一下,然后起身开始穿衣服。

    看到兰斯正往身上穿的那件深蓝色的连体工服,晏菲不由笑了起来:“你从哪里弄来的这套衣服?”

    “勘探队啊。那天你去薇奥莉家帮她收拾去利伯维尔的行装,我就自己开车去了勘探队。”

    “你上次不是说不应该让人看到我们与江医生有过多交往吗?”

    “所以我才自己去了勘探队。我戴了隐形眼镜,外表看上去就是个普通的中国人。而且我在去那里之前已经跟江医生打过招呼,装作是他在利伯维尔认识的一个朋友。”

    “那你去那里的目的是什么?不会是去要一套工服吧?”

    “当然不是,我是去要两套工服。”兰斯边说边拿出另一套工服扔给晏菲,“这套是你的,小号的哟,做贼就要有做贼的架式,服装道具一样都不能少。”

    晏菲连忙起身把衣服套上,还算勉强合身。她伸出手来问:“工具呢?”

    兰斯将一把开锁的工具和一只结实而有弹力的口袋交到她的手里,“这可是做贼的专用装备,我那个无所不能的老师帕施塔教给我的。”

    “你的那位坏蛋老师是不是曾经在监狱里呆过?”晏菲一脸嫌弃地看着那只可笑的口袋。

    兰斯忽然皱了皱眉,慢慢点着头道:“你说的有道理!我怎么竟没有想到过呢?这个老家伙可以说是五毒俱全,杀人其实并不是他的强项,偷窃和赌博才是他最擅长的,我杀人的本事都是跟另一位教官学的。”

    “赌博?!”晏菲终于听到了重点,“你会赌博?什么时候教教我?”

    兰斯看到晏菲一脸的渴望神情,不由笑着摇了摇头,“赌博也不是我的强项。不过你若真是感兴趣,我现在就可以教你一招,我们来打个赌如何?”

    “赌什么?”晏菲雀跃地问道。

    “就赌今晚的纪念日行动,谁最后的收获最大谁就算赢,好不好?”

    “收获要怎么计算?”晏菲的眼里闪着精明的算计。

    “从两方面来考量,一是物品价值,二是技术含量。当然,还有一点也可以最终决定输赢,那就是对方主动认输。”

    晏菲转了转眼珠,心想自己在印度时就打赌赢过那个萨米特,可以说也是经验丰富的赌博高手了,再说实在不行,自己耍无赖的能耐也是已经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了,一定能够让兰斯主动认输的。既然自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那么赌注就一定要加大,这样自己的便宜才会占得十足够大。

    “好,就这么说定了。赌法是你定的,赌注应该由我来定,很简单,输方要无条件地满足赢方一个要求。”

    兰斯的绿眼睛里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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