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九零奋斗甜娇妻-第2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反观他一个男生,竟如此悠闲得过分,莫名就觉得心就觉得有点紧。
然而,李唐诗像是看出了他的不在自,立即就派了个任务给他:“杰哥,厨房这边你也帮不上,不如你帮我去我的房间的书桌上,看看我写的小故事,有没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的地方,你帮我检查检查?”
丫头说她写的小故事,让他帮忙检查?
秦昱杰那双极黑又好看的眼眸直盯着李唐诗看了五秒,才点头,踩着有点软棉的步子,推开了李唐诗的房间。
女孩子的房间,秦昱杰活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进。
哪怕是秦昱杰有几个堂姐,关系都很亲近,他都没有进去过。
李唐诗的房间与传说中的女孩房间很不相同,当时搬进来之前,这个房间秦昱杰是亲自检查过的。

  ☆、第129章 人不为己

原本空的三层书柜里不知何时塞满了书,空旷的窗台也摆上了四季花和两盘仙人掌,都是小小的一盘,却给房间添加了不少色彩。
之前空空的衣柜,如今也挂上了衣服,但依旧很空荡,三件T恤,三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裤。
摆在地上的一双凉鞋和一双小白鞋,没有挂上蚊帐的一米五的单人床上的薄被折叠成了长方形与枕头并排着,既有他们军校生的干净齐整。
最后就是床头柜上的一面小圆镜,旁边放着一把梳子和一瓶大宝。
柜子旁边,再是整齐的摆放着三个小纸盒,里面应该装的都是些她喜欢的小件吧?
小而狭窄的房间,竟在她的精心又细致的摆设与布置下,尽显家的温馨与温暖。
从这些地方秦昱杰就可以看得出,李唐诗来洋城这一个多月来,给自己没买什么东西,但却买了很多的书,她果然资料上的一样,喜欢看书,喜欢读书。
参观了一圈,秦昱杰坐到了桌书前,把李唐诗布置给他的任务给做了起来。
书桌上放着一本厚厚的记事本,旁边还摆放着一个手工缝制的笔套。
秦昱杰轻轻的翻开了记事本,入眼的是一手惊人的小楷梅体字,与李唐诗摊位上的招聘广告如出一辙。
想来,招聘广告,也是李唐诗本人自己写的。
难怪,得那么多的客户夸赞。
确实是好字。
再看上记副本上的标题《一诺千金》秦昱杰认真看了起来,一连翻了好十几页,都是关于这篇故事的修改,前前后后,修改了七八次,最后秦昱杰看到一行小字。
上面写着:于7月23日电子邮件投稿《星光故事会》
最终版的故事,秦昱杰一个大男生读完都有些感触,甚至有些佩服故事里的女主人公,在无血缘又那般的艰难条件下,坚持扶养了一双弟妹,真的十分的难得与珍贵。
却又为最后结局时那双弟妹的无情与冷漠感到心凉。
不过,人本就是如此自私!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秦昱杰的手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翻,又一个新的故事入眼来《傻子爱情》。
故事的字数依然不多,只有三页,显然是还没来得修改的初稿。
开头是这样的。
从小因为头脑不清醒,而被家人带到乡下养病的女孩吴梦。一直到她十八岁,家里出了点事,被大伯给带到了城市暂住。
堂姐一次带着吴梦出去吃饭,被堂哥和他的朋友们碰见,聊上几句后,他们发现吴梦的脑子不是很正常的那种,便开始打赌,他们几个谁能一个月内追上吴梦,谁就赢,并各自拿出赌注。
几个大男生,各自出招,但都追着玩了三四天就放弃了。
因为吴梦喜欢安静,就出门,也永远都是带着画板和笔,一停下来,她就画画,别人跟她说话,她也不爱搭理。
那些人自然觉得无趣,但其中的一个男生,也是堂哥他们那群男生中长得最好看,家里最有权势的李元飞,他亦是和他们一样,苦追了几天无果后,对着不搭理自己的吴梦无聊之下跟着拿出笔和纸来,对着吴梦画了一副关于她的简笔画。

  ☆、第130章 傻子爱情1

开始吴梦也没怎么理李元飞,因为她听不懂他说的话,但至少会分那么一个眼神到他的画上。
李元飞瞬间就发现了,打开吴梦这个傻子心窗的方法,开始学着用这种简笔话,把自己想说的话,副在纸上成画,递给吴梦看。
慢慢地,他们竟可以这样无语的交流了起来。
吴梦自己也像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对李元飞从惊讶,再到相处中一点点的爱慕起他来。
开始会像正常的小女孩面对自己喜欢的男生一样,时不时的傻笑,然后夜里想他想得睡不着时,吴梦都会起床开灯,把白天对自己好的那个李元飞给画下来。
李元飞的一笑一颦都成了吴梦笔下的画。
哪怕再傻,在对爱情这件事上,都是有自己想法的。
但吴梦却不知李元飞只是因为一个赌注玩弄她的感情而已。
一个月后,李元飞打赌赢得了朋友们的赌注,如有汽车钥匙,新建的房产证等等。
赢了嘛,李元飞自然就退出了吴梦的世界。
开始,李元飞还觉得吴梦是个傻子,说分手什么的,应该完全没有必要,毕竟傻得可爱的吴梦还是带给了他许多好玩的瞬间。
但是为了送给好几天不见的李元飞一个惊喜,吴梦缠着家里的厨师学了好多天的做蛋糕的手艺,几天下来吴梦把自己折腾得到处都是伤,家里人都知道李元飞不是真心喜欢她,只是因为一个赌注。
堂姐,堂哥甚至大伯,都阻止她。
但是吴梦根本听不懂,也不明白他们说什么。
吴梦只记得过后天就是李元飞的生日,她要送他亲手做的蛋糕为他庆生,因为他是自己最喜欢的男生。
为此大伯还亲自打电话警告李元飞,让他过来见吴梦一面,最好当面说清楚。
李元飞迫于长辈的压力,来到了吴梦的面前,看到吴梦那双纯粹对他充满爱意的双眸,竟整个人烦躁起来,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会不忍心看到这样的她。
更不知那些本该理直气壮拒绝的话语,到了喉咙口,怎么也说不出来。
“飞飞,见到你真的很开心,你明天生日,我要送你礼物好不好?”
从不爱说话的傻子,在面对自己喜欢的男生时,竟也能像个正常人一样,表达出自己的思念与高兴。
但越是如此,李元飞就越心烦意躁,他不懂,她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对他好,为什么一定要上赶给他惊喜。
他不喜欢,就算他真的喜欢吴梦,他们也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吴梦她是个傻子,凭着李元飞的家世背景,都不会让他娶一个傻子。
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事实!
为什么吴梦就不能明白呢?
李元飞愤怒之下,对着吴梦大吼:“你个傻子,你看不出来,我是为了作弄你,为了一个赌注才来撩拔你的吗?
我不爱你,不爱你,不爱你!
你听不懂吗?
也对,你一个傻子又怎么听得懂?
别再为了我做一些傻事,难为大家了行不行?
你是个傻子,我是永远都不会喜欢你的,不会!”

  ☆、第131章 傻子爱情2

李元飞的愤怒并不是因为吴梦的所做所为,而是因为他自己的心神不定,以及那些现实连带他自己都说不清他对吴梦的那些情绪。
李元飞的怒气离去,确实让吴梦安静了下来。
当天没再进厨房,而是像最初刚来这里时一样,安安静静的拿着画板和笔坐在门外的花园里,不停的画呀画,画的内容全都只有一个。
那就是李元飞。
第二天,大伯他们全都又看到了天还没亮就起来,跑进厨房做蛋糕的吴梦。
有了昨天李元飞直接的拒绝,为了不让吴梦再做出什么傻事来,他们整天都哄着没让吴梦出门。
夜里还下起了大雨,吴梦不能出门,便不停的给李元飞打电话,不知打了多少通电话,一直到李元飞的电话传来无法接通的提示,吴梦才停下。
大伯和堂姐他们都觉得已经晚上十一点了,吴梦也回房间了,应该没事了。
却不知,就是他们的一个不注意,吴梦带着无数次失败中,唯一幸存下来的一个小蛋糕,冒着大雨冲进了黑夜。
从家里跑到李元飞的家里,吴梦摔倒无数次,衣服脏了,湿了,皱了,都没能让她把怀里的那个小蛋糕给丢弃,不只没有丢弃,且还没有半点的损坏。
李元飞和朋友们狂欢了一。夜,快到十二点才回家,洗过澡刚上。床,就听到楼下的门在响,他闹得太过有些累,没想下去,实在是门太响,一副你不下来我就不停的架式。
当他打开门,就看到像是从泥水里爬出来又狼狈不堪的吴梦,对着他灿若星光的笑道:“飞飞,生日快乐!”
然后从她的怀里拿出一个完好无损的小蛋糕,上面插着一根小蜡烛。
那一瞬,被人打扰的要暴躁的李元飞,整个人的心都在吴梦的如若天使般纯粹的笑容下跟着颤了起来。
所以有话语,在这一刻,李元飞怎么都骂不出口。
心脏处,更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紧紧的掐住了一般,呼吸都困难,心底还有一股又酸又甜的莫名情绪涌上来。
李元飞把吴梦拉了进屋,但是手里的力道却在不自觉间放轻柔,又在吴梦充满爱意与笑容下,拿出打火机,点上蜡烛,在她那仿佛整个世界里只有他的目光中,吹灭。
又一口一口的把他最讨厌的甜食蛋糕给吃完。
才打电话叫吴梦的堂姐带着衣服过来。
堂姐过来帮着吴梦洗澡换衣服,直接就被吴梦身上的各种摔伤各种青青紫紫的痕迹给吓哭了。
求着李元飞哄着吴梦去医院,去医院的半路,吴梦就高烧了。
在吴梦住院的那几天,李元飞一次也没有去过,堂姐却给她带来了一副画。
看到那副画,吴梦出院后就要求回家。
回到老家后的吴梦迅速的瘦了下来,半年后,吴梦得知了李元飞结婚成家的消息,在得知他结婚的日子后,吴梦寄了一副欲意为“幸福美满’的画给李元飞。
三年后,吴梦去世了。
她的画出名了。
人却死了。

  ☆、第132章 他喜欢的

而当年吴梦寄给李元飞结婚的那副画,有富商出价千万,想从李元飞手中买下,却没有成功。
吴梦的家人帮她整理画室以及遗物时,才发现吴梦除了她那些名着画外,最多的就是一张人画像,一个帅气的男生的各种各样的画像,关于他的画像多到超乎所有人想像。
细数之后,竟有上千张,平均下发现吴梦从城里回来后,几乎是每天都会画一张。
得知消息的李元飞,在吴梦去世的第七天,离婚了。
离婚后的李元飞到底怎么样了,没写。
李元飞与老婆离婚与吴梦有没有关系,没写。
李元飞对吴梦到底有没有爱,没写。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竟让一向不看爱情故事,对这些无感的秦昱杰有那么一丝的动容。
假如,有这样的一个专心又专情的女生爱自己,却是个傻子的话,他会如何做?
还没等秦昱杰被这个问题给问倒,就响起了李唐诗喊吃饭的声音。
“杰哥,先洗手,马上就能开饭了。”
李唐诗一边摆盘上桌,一边像叮嘱小孩一样的叮嘱秦昱杰洗手。
见洗完手还到厨房一起端菜,李唐诗脸上的小梨窝笑得更深了:“杰哥,快坐,尝尝这炒肝,正宗不?”
炒肝,是老北京人最喜爱吃的菜之一,它算菜,也算小吃,亦秦昱杰前世最喜爱的菜之一。
曾有这样描述它:稠浓汁里煮肥肠,一声过市炒肝香!
后来据说有传言,当年慈禧太后忽然也想尝尝炒肝儿的味道,可经她这一尝不要紧,虽博得赞赏,却言明去掉心和肺也许更好。金口玉言,小民岂敢违命。自那以后,老北京人便多了句歇后语“北京的炒肝儿……缺心少肺“。(这一段来自百科知识)
“行,那我就尝尝。”
桌面上不只有慈禧都夸的炒肝;还有清热解毒、防暑、利尿的荷叶粥;肉白软嫰,咸鲜可口的白水羊头肉;京城密云产的小枣为主料,再配以新鲜玫瑰花、白糖烧煮而成的甜品,玫瑰小枣,甜香浓郁,风味独特,是佐酒和饮茶的小菜。
这四道全都是秦昱杰最爱的口味,李唐诗还清炒了青菜,以及紫菜清汤。
而且这四道比较费时费心,还好是前世李唐诗练了无数次的拿手菜,不然,还真赶不上饭点了。
秦昱杰每尝一道,眉毛就挑上一分,俊脸更是一点一点的紧绷,因为每一道的味道,都不比他在京城的正宗饭店吃的差,不,应该说比那些的口味更美味,更香。
完全不像一个十六岁的农村湘南省的女孩能做得出来的,这样的手艺,至少在十年以上,才能练就得成;且定然每一道菜都该练了三五年,才能做得出来。
但要知道,这都是老北京的名菜名小吃,哪怕有个‘名’字,却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得出来的。
秦昱杰心里的疑惑不免又提了起来,这丫头是故意在向自己透露什么?
为何每次李唐诗做的饭菜以及面、甜点,都是他喜欢的?

  ☆、第133章 在迁就他

就拿今天去菜市场来说,李唐诗从与他认识到现在,从未问过他喜欢什么,或者不喜欢什么。
但是,李唐诗买菜时,买的全都是他喜欢的。
摆上桌的这些菜就是最好的证明。
她是真的了解他!
她也真的是在按着他的喜好,在迁就他。
“很好吃,味道很正宗,一点也不比我以前吃过的差。
丫头,你这手艺可是跟着大厨师学过的?
就连我们京城人的口味都把握得这么准,难得呀!”
秦昱杰其实更想直接又直白些的问她,为什么一个没出过远门的湘南小丫头,怎么能做得出一手正宗的京北菜?
且一个比一个正宗?
他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样的手艺,一般人根本不可能外传。
虽说李唐诗这丫头,好像有意在向他透露着什么迅息,秦昱杰仍旧看不太明白她的这个操作,是有意还是无意?
她身上太多秘密了!
比如,她的这手好厨艺,绝对可以顶得上京城‘老京馆’一级大厨的手艺了。而老京馆里的一级大厨,个个都年龄超过五十岁,反观李唐诗,今年才十六岁。
连刀功都很扎实,甚至还有漂亮的摆盘。
绝对只有系统且专业的学习过,苦练过的,除了用天赋来解释,秦昱杰想像不到,还有其他的可能!
厨艺,这东西不像穿衣打扮,而是需要日积月累,每天不断间的练习,才能一点一点的提升。
问题就出在这里了,李唐诗的资料,秦昱杰让人从小到大的都很认真无比的调查过,连她几岁来的初潮,秦昱杰都记得清清楚楚。
资料里,根本就没有她跟人拜师学厨艺的这段。
而唯一可以说是李唐诗仅有的十六年岁月里,是特殊人物的存在的话,那就只有带着她弟弟李唐朝去了哈市的老白头!
老白头,是个退伍军人,不,应该还是个军医。
但他是没有厨艺的,自到了长樱村后,老白头的伙食基本上都是村长家媳妇上门做的;哪天村长媳妇没去做的话,都是李唐诗悄悄跑去帮忙做好,再悄然离开。
甚至时常还会偷偷借着自己在学校得的奖励,给老白头买鸡蛋私下补贴并给老白头加餐。
嗯,从李唐诗对老白头这个孤寡老人行为,不只是秦昱杰,就是去调查这件事的同学,也都在秦昱杰面前连连夸赞她。
几年如一日的照顾个老人,确实不容易。
哪怕老白头对李唐诗的弟弟很好,李唐诗照顾老白头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想让弟弟开心而已。
但就是如此简单的原因,就足够说明李唐诗的品德善良。
说到资料,秦昱杰俊眉不免想到李唐诗的爸妈和同胞妹妹时皱了皱,那样的爸妈和妹妹,真不像亲生的。
然而,李唐诗却在那样的环境里,生活了十六年,实属难得。
莫名为李唐诗感到不值的同时,还有些心疼。
“对呀,杰哥,这都被你看出来了呀?
嘿嘿,你还别说,我真的跟着大厨师学过呢,不过,我家人和别人都不知道,这事得保密!”

  ☆、第134章 狠得下心

李唐诗在菜市场买这些菜时,就已经想好该为自己如何辩解了。
毕竟,如果她想接近秦昱杰的话,除了本身持着前世的记忆可以利用以外,便是这一手的厨艺了。
若想用厨房打动秦昱杰的胃,那必然得有个出处。
而且以她对秦昱杰的了解,哪怕他现在不问,心底对她的怀疑依然不会减轻半分,还不如自己早早告诉对方,来得更妥当时,以免往后事发,滋生彼此间的不快。
“你可能不知道,我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我在学校读书时,经常会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出去打临时工,有一段时间就是在家小饭店里打工。
谁能想到饭店里的厨师会是个大师呢?
我还是磨了对方好长一段时间才才教了我几道菜,大师可是说了这,这几道菜是老京城人的最爱。
杰哥,你是京城人,一定也喜欢。
今天我便尝着做了做,这还是我第一次真正的上手,还好没让你失望。”
这辈子,李唐诗还真的是第一次做,再有就是她根本也不算撒谎,她自到县城读书后,真的去过两家饭店打临时工,每天中午饭点左右去上班一个半小时。
给人饭店里洗碗一个小时五块钱,不过呢,那两家饭店都搬走了,早在三年前就不在县城了。
至于去哪里,谁也不知道。
如此一来,李唐诗的厨艺也就有了出处,不算太过诡异。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等秦昱杰慢慢的认可了她,自然也就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